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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F76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5-0254-01
一、当前农村食品市场现状及问题
1、农村市场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较为普遍
随着城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假冒伪劣食品难有藏身之地,一些不法商贩便利用农村信息闭塞、农民消费水平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弱点,将假冒伪劣食品以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非法食品加工厂也由城市逐渐转向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农村消费者。
2、经营主体的素质低
当前,农村食品经营者普遍采用家庭作坊式生产形式,实行分散经营,农村食品生产源头“小、乱、散”,生产经营者绝大多数系本地村民,自有或租赁房屋,以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加工业为主,守法经营意识不强,食品加工户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现象屡有发现,生产条件差,卫生环境不重视,加工水平低,产品质量难保证。
3、食品经营进货把关不严
目前,城区内商场、超市推行食品准入管理方面做的比较严格,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登记都比较规范,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情况则差强人意。
4、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
农村消费者遇到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如何保护自己,或碍于同乡、亲戚或是邻居的情面,不愿去投诉。再者,有些村庄距离执法部门所在地较远,往返不便,为了几元钱的食品,考虑到往返路费,再加上检测、鉴定费用等觉得犯不着。还有的生怕有关部门人不熟悉,对投诉是什么结局没把握,不愿去向有关部门投诉。尽管有的部门像工商在各乡镇及主要行政村建立了维权监督站(点),聘请了监督员,由于是兼职,没有专业知识,要处理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谈何容易。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1、加大检查力度,维护食品经营秩序
一是工商、卫生、质监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发挥好职能作用,按照分工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增加检查的频次,加大检查力度;二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质量检测体制;三是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定期抽检机制,对问题严重的商品,不仅要求退出商场、超市,还要责令其退出市场。
2、严格审批,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
坚持依法审批、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把好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审批,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卫生部门不发许可证,工商部门不登记发照,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质量过关。各部门要结合年度验证验照,从严审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发现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过期失效的,或有重大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要依法取消其食品经营资格或核减其食品经营范围。
3、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形成合力
一是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人员、资金和执法设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将文化水平高、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线;二是工商、技术监督、卫生监督等部门建立长效联系制度,要着力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哪个部门都管、又哪个部门都不管的弊病,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三是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关键词:湖南镉大米;食品安全;经济法价值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从近几年的新闻报道来看,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却已经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近几日,在食品安全问题方面,关注度最高的非“湖南镉大米”莫属。没想到,食品安全的问题竟然已经发展到入侵中国人主粮的地步,可想而知事件的波及范围和舆论影响力有多大。食品安全问题固然受到重视,但风头一过,大家还是一如既往,对事件的反思十分不到位。本文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以“湖南镉大米”为例,在经济法的视角下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一、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原因
常言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任何问题的产生和导致,都具有其多样化的原因。正是通过对这些原因的梳理和分析,才能为从源头整治问题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有效的现实途径。接下来,笔者将通过所关注事件的相关报道,以点带面式地阐释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1.作为源头的大自然环境遭受污染
在《湖南:正排查镉超标大米来源》一文报道中,有这样的表述:由于矿产开采,湖南有个别地方存在重金属污染,目前已有重度污染土地,改为建筑用地不再种粮。在此,通过我们所学生物学中的食物链知识可知,作为一级消费者的植物可以从周围的环境中吸收无机物转化为自身的营养成分而生长,而重金属在其中沉淀。加之食物链的拉长,一级一级地逐步累加,可想而知,毒性也在进一步加大。因此,从大环境的角度来看,污染问题是导致当下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2.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主导,《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行政规章,专门规章为主体,以诸如《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国加入或批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国际条约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为补充构成的集合法律形态。
尽管法律法规众多,但是在整体上还是缺乏体系的构建。在市场准入,竞争秩序的维护,产品质量的规制等方面都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缺乏科学的问题食品召回体系。但值得欣慰的是,由于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尽管我国似乎缺少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机构和风险信息交流平台,但互联网和人们的口耳相传在冥冥之中使得信息的散布面惊人加大,也使得可预期的受害人群尽量降低。
3.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业伦理败坏,价值观扭曲
每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产生后果的严重性似乎成为了衡量生产者和经营者道德沦丧程度的标杆。但无论民众以何种标准衡量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道德,我们可以唯一确信的是: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业伦理败坏,价值观扭曲。我们运用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假设假设生产者和商人都是理性人,他们均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表面上看,这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似乎只要在良好模式的引导下,便可催生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却是:中国人盲目相信这个理论,但却忽视了大环境的改造。在没有良好的社会氛围影响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容易导致对规则的弃之不顾,进而是对伦理的忽视,最终引发价值观的扭曲。
4.的裙带利益关系导致监管不力
在《镉米元凶:土壤污染欠债暴发,治理需天价》一文报道中,我们可知多年前关于湖南大米镉超标的预警已频频响起,但官方没有予以重视。既然湖南镉大米最初可以追溯到2008年的一份《地质报告》,那么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为什么官方没有予以重视?这其中又有何缘由呢?湖南是全国最大的水稻产区,年产达2600多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3%,自古以来就有“湖广熟,天下足”之美誉。是否正因为湖南作为产粮大省的这一特殊重要地位,使得官方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如果给予充分重视的话,那么管理和治理的费用不容小觑,同时如果真的想动用大量资金处理该问题,那么其中的审批等复杂的利益关系又难以理清。问题的暴露,问题的调查,问题的公布,这些环节都让人深深嗅到了其中不同利益群体的纠葛,这同时又是一场民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较量。
二、食品安全问题所反映的三大问题
食品安全事件所反应的问题远远不止三个,这里所阐述的三大问题是笔者从“湖南镉大米”事件爆发以来,通过在时间轴上标记的相关报道,用最粗浅直白的语言所概括出来的。笔者相信,更多更高水平的学者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所反映问题的分类肯定更为细致明确。
1.信息不畅
众所周知,信息在市场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我们这里所说的“信息不畅”,特指的是食品的流通环节,即消费者天生处于一个信息获取弱势者的地位,而这样的信息极度不对称将导致市场失灵。
在《北京市场九成大米产自东北》一文的报道中,有这样的表述:一眼就能从包装上识别出产地的大米并不多,还有些产品包装袋上的生产商有好几个地址,也分不清到底是哪里产的。由此可知,即使消费者在媒体的曝光后知道某种食品出了安全问题,由于信息获取地位的低下,信息的极度不对称,他们仍然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免受其害。同时,这侧面也反应出一个问题: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仍需加强,他们需要采取措施去尽量加重自己的砝码,使得信息天平的倾斜程度不太过分,如成立公益组织致力于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等但这样的工作需要有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士进行。
2.监管不力
食品安全监管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对从事食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行使监管职能,在微观层面展开的对食品市场自身活动的一种干预。包括市场准入制度,日常监管活动以及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等。政府通过对食品进行从原料到加工,储存直至最终消费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控制并预防整个食品链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与隐患,全方位的确保食品的安全。
“监管不力”的问题在前文中已有所阐述,在此,笔者想要另外阐释的问题是:监管不力的机构对责任的推诿推卸问题——对自身的“监管不力”未能做到好好检讨反省,却是试图通过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将自己的责任最小化。
“湖南镉大米”事件爆发后,某些学者又“愤慨”地“指责”:现行米镉标准即大米镉含量标准过严,使不该成为“镉米”的大米,成了“镉米”!如果将标准放宽至国际标准,那么中国的“镉米”数量将寥寥无几!似乎对于责任的推诿,推卸比起对问题的处理解决来得更为重要。而偏偏这样的责任推卸却是经不起推敲的。
3.补救不足
在“补救不足”的方面,笔者想着重提出两点:一是对不安全食品去向,即下游的合理担忧问题;二是对被公众忽视利益受害群体的人文关怀问题。
“湖南镉大米”事件爆发以来,公众舆论所倾向保护的利益群体显然是消费者,但是在公众忽视的角落,是否有着这么一群人的利益也在遭受着侵害?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甚至不知道镉是何物却深受其害。这就是日日夜夜与重金属土地有着“肌肤之亲”的农民。198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列出具全球意义的12种危害物质,镉被列为首位。而镉是可以通过长时间大面积的接触而透过皮肤进入人体的,现在所确定“镉大米”的来源是吸收了原本便富含重金属的土地中的镉。那么,在此事件中的生产者——农民,是否深受其害?我们的社会舆论是否应该关注这部分弱势群体,他们不知道镉的存在,却身体受损却全然不知。
三、食品安全问题中的经济法价值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中所体现出的经济法价值的探索,首先,必不可少的是:我们需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性质有明确的界定。食品安全问题必然属于公共安全事件,必然涉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相互协调。而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市场缺陷和市场障碍问题,进而协调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之间的矛盾。
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也具有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价值,它的价值链的中心环节也是效率与公平;它固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当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它还要兼顾国际社会利益。经济法的中心价值环节应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和社会总体(实质)经济公平。而从泛化的价值缩小到食品安全问题上经济法的价值,不得不提及《食品安全法》。以人为本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要素,属于经济法的内在价值,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食品安全法》正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制定本法的,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切也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问题中的经济法价值落脚点仍是在于公共利益。笔者认为:当下的中国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有着盲目的迷信,同时对利己主义最终将导致利他主义的理论也盲目自信,而对孔子的儒家思想却是一味地排斥。正如经济法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落脚点终究是公众利益一般,我们不能奢求经济学上的“理性人”能完全理性而不越边界,我们不能奢求他们在追求个人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社会的合理有效运行。我们不能听之任之,我们应该强调儒家思想上的“德”,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形成一种不容侵犯的观念。
参考文献
[1]焦春霞.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D].山东:威海分校, 2012-5-24.
[2]占年标.经济法视域下我国视频安全立法的思考[J].保定学院学报,2012,25(1).
[3]王志涛.论《食品安全法》的经济法属性[J].法制与社会,2010 (8,上).
[4]胡巧云.论经济法视野下社会中间层组织与食品安全监管[D].浙江:宁波大学, 2010-1-11.
[5]张锋,李长健.论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的整合与创新:基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双重视角[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关键词】食品安全;引发问题;应对措施
一、近期食品安全问题
1.“染色馒头”
2011年4月初,央视报道,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超市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后,温州等地也发现类似染色馒头。
2.“牛肉膏”
牛肉膏有牛肉自然香味,易溶于水,水溶液呈淡黄色。市场上一些熟食店、面馆为牟利而用牛肉膏将猪肉“变”成牛肉。2011年4月有报道称南京市场“牛肉膏”疯卖。
3.“毒生姜”
使用有毒化工原料硫磺对生姜进行熏制,使正常情况下视觉不够美观的生姜变得娇黄嫩脆。2011年4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查获两个使用硫磺熏制“毒生姜”的窝点,现场查获“毒生姜”近1000公斤。
4.“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例如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伦特罗(Clenbuterol)等。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今年3月,媒体报道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二、食品安全引发的问题
1.国民信任度降低
以上频繁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再次触动了消费者脆弱的神经。消费者把矛头对准了超市、企业、商贩的同时,对企业社会责任、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拷问也产生了质疑。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是信任危机。
2.食品安全失去保障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然而,这个安全屏障却屡屡被突破。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人们都在质问,有关部门为何在媒体曝光后才加大监管和执法,我们的监管为何不能“未雨绸缪”。这就说明目前我们的监管体系存在很多问题。
3.国家形象受损
“中国制造”给我们带来了荣誉感,但近期,“中国制造”产品和食品频频在海外市场遭遇质量风波。尽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国家形象和国际信誉问题,但是这场质量保卫战的缘起,却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近期国际社会对于中国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的批评和担忧。因此要解决中国产品的国家形象和国际信誉问题,不仅要提高出口产品质量,还要回到国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找原因。
4.出口贸易不容乐观
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势必会对贸易关系产生恶劣的影响,再加上国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刻意渲染,国际舆论的压力,对食品行业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2007年上半年,广东对美国出口水海产品5976吨,价值120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6.6%和79.2%,出口平均价格为2008美元/吨,下降11.6%。这是由2006年7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及加拿大食品检验署通报中国出口水产品药残问题,以及11月份接连发生的“多宝鱼”、“孔雀石绿”事件,给我国水海产品声誉蒙上阴影,致使出口美国市场迅速萎缩引起的。同时,其他受影响的出口食品企业也受到各种各样的打击。
三、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对措施
1.企业层面
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企业首先要在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监督,其次要建立以企业社会责任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文化。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要从原材料、添加剂、生产、运输过程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要求,自觉用行动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只有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才能走得更远。
2.社会层面
社会层面要在加强信息披露机制的监督作用的同时,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社会公开机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最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功能。
3.政府层面
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刻不容缓。政府必须以人为本地、把好入“口”关,通过完善法制,加强全程质量管理,重视事前监管、舆论监管,树立社会正气等方法,深层次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佚名.近期食品安全问题事件频发,学者吁监管切实负责[N].光明日报,2011-,4-19.
[2]佚名.捍卫中国制造不仅仅是维护国家形象的战争[N].南方都市报,2007-8-25.
[3]李长江.回应近期中国产品质量问题及调查结果.(2007-07-21).
随着我国经济的极速发展,食品确实越来越多样化、充足化、新鲜化、美观化。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却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同时,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心理也是越发的加大。
记得上大学时有一位教授说过这样一个真实事例:他的两个法学博士同学移民去了加拿大,一个在超市从事搬运工工作,另外一个在幼儿园当老师。同学们非常不解,便问:为什么不在中国要移民加拿大呢?教授回答:他那同学说得是因为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想想看,中国的食品有几样是安全的?看看我们现在吃的猪肉,食品添加剂太多,三个来月就能长到两百多斤,吃排骨现在连骨头都不用吐了。前不久媒体不还说咱们国家60%的猪肉都添加了瘦肉精吗?……
是啊,吃肉都不用吐骨头了,原本一两年生长期的猪现在也就两三个月就能长到两百多斤,这又是何其的夸张。笔者也是一个地地道道从农村出来的,记得当年家里养猪时能养到两百斤至少也得养上一年半之久,而如今,笔者虽然生活在大都市,吃的东西却远不如八九十年代。这不是人们生活水平的倒退又是什么呢?
记得上小学时,课文里面就有一则“拔苗助长”的寓言故事,然而孩子们是代代学,而一旦长大后却为了各自的私利,重复着“拔苗助长”,而且越发的不可收拾,在坑害别人的同时,却也在坑害着自己及家人。因为食品安全不仅关乎着个类食品、个类人群,而是关乎着各类食品及全民安全,这是关乎全体国人生命及健康的大事。
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毒大米、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最近,因“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又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头浪尖。食品安全问题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劣影响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据商务部《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尽管目前上市食品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但上市食品超标问题依然存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据调查,全国5万多家食品零售企业中建立检测中心的不足1%;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此外,检测体系不健全,还表现为各部门的检测工作缺少协调,检测力量缺乏整合,检测资源不能共享,快速检测的技术手段落后。这无不与政府质监部门存在直接的联系。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基础,人类在对食品永不满足需求的同时,也不断地促进和发展了食品的生产。当今,食品产业已经是在许多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支柱产业。对于食品而言,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早期国外的“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再到国内的苏丹红、毒大米、地沟油、毒蔬菜、毒奶粉,瘦肉精、毒奶粉、三聚氰胺以及最近上海的福喜事件的曝光,问题食品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经到了谈食色变的地步,人类明天还能吃什么?食品安全问题如此之多,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几十年来,我国食品行业走过一条不平坦的路,成果与坎坷并存,希望与挑战同在。目前,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类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并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根据我目前搜集的资料显示,中国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分为如下几类: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生化学污染主要包括农物毒素。(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如化工、矿产企业等污染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因素之一。如湖泊、江河污染等这些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会在农、水产品中富集,畜、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2)种植与养殖造成的源头污染 农药、兽药、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化肥,从源头上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过量地施用化肥会造成蔬菜中硝酸盐积累增加,对人体造成危害。农药残留超标兽药、生物激素和生长促进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的污染,都造成大量含有危害物质的粮食、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合格产品充斥着市场。2、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 。由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大量存在。例如,沙门菌病、大肠杆菌等。3、物理性危害。食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使食品受到物理性的的污染,存在多种污染途径;(1)生产时的污染,如在植物收获时掺杂玻璃、铁钉等硬质异物。(2)加工过程中设备的陈旧或故障引起脱落的金属颗粒或铁钉、碎片(3)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包装、储运、运输环节,个人操作等原因意外将自身金属饰物、硬质纽扣等带入食品中。 4、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加工生产过程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例如: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病原微生物大量繁殖、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此外,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的安全性也越来越多地引起各方面的普遍关注。5、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使用过期的原辅料或有毒有害物质,明知是违法行为,却依然使用。食品弄虚作假等违法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同时,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与宣传方面力度不够。1、宣传力度不够。在目前全社会缺乏诚信、拜金主义泛滥的大环境下,超范围、超期使用、假冒安全食品标识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与生产者信息不对称。这里面有执法不严的问题,但与宣传不够也有关系。加强宣传,就是为整个安全食品树立形象。2、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市场上的各类食品名目繁多,难以辨别,比较混乱。主要原因是由于食品管理权限不统一,不便管理,有的甚至出现了管理部门之间相互排斥的现象。消费者对安全食品和环境问题之间的联系缺乏充分的认识,不能分辨到底何类食品为优,何类为差,有时业内人员也很难解释清楚。3、对关键技术及配套措施缺乏系统的研究。我国对各类安全食品的生产技术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比如动植物种植、饲养技术、加工技术、贮存技术等。无论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的集成,还是产品质量等问题都有待深入研究和开发。
二、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食品安全是一个整体的战略体系,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要多方协调配合,才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战略体系。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身心健康问题,同时对参与国际乃至食品产品的贸易竞争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食品安全战略体系的建立,需要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为保障,以严格的监控管理系统为手段,以安全食品生产技术为基础,而这些都需要由国家级部门统一管理实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国安全食品战略体系的建立,应考虑如下几方面:
1、管理权限要清晰,责权要分明
国家应从宏观上调控,由专门食品安全部门负责,实行统一认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分级;在政策上扶持安全食品产业的发展,同时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与监督管理体系,坚决打击违法生产企业,淘汰落后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
2、加强管理,引导健康消费
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需要多方配合,多方协调,质量监督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监测部门及各社会团体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所以应加强宣传和领导,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
3、加强食品安全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学科较多,如环境科学、土壤科学、生物科学及其他相关学科,属于交叉领域,仅凭一门学科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所以在科研领域要加强各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立我国科学的安全食品战略体系。“培育健康的土地,生产健康的动植物,为人类提供安全的食物”需要对传统农业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建立不同类型的生产开发示范基地以及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知识和技术培训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我国安全食品生产能否扩大规模、提高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北京三元乳制品业在最近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中没有检出三聚氰胺,我认为主要原因就诚信经营,内部管理规范,自我监控能力较强。
4、建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在我国,由于并实行安全食品市场准入制,对不符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限制进入市场。建立动态管理,加强对企主要业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对于不诚信经营的食品加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如有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停产整顿甚至直至取缔。
5、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自身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GMP和HACCP等一些食品科学安全控制技术,主动控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应从原料、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全程要严格处理,才能真正保证食品安全。
总结: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食品安全还不是很乐观,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各方面为食品安全所作出的工作与努力。只要全社会团结一心,正确面对和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不久的将来,我们的食品安全环境将会变得健康和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版
2、丁晓雯 食品安全学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011版
中国一个又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浮出水面,这代表的是什么呢?就代表着中国人民的素质越来越差,为了赚钱,甚至拿百姓的健康去危害,真不知道那些商家怎么搞的,食品安全的问题现在一直困扰着我们。他们赚的黑心钱,都是用我们的健康换来的。
而现在,真不知道哪些东西可以吃,哪些东西不可以吃。想想什么三鹿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的类似事情一件又一件,让我们都感叹道现在人的良心都到哪里去了?被钱给冲昏了头脑么?现在能吃的安全食品真是少之又少,谁知道下个又会是什么产品会被查出问题。
我想起来前几年婴儿喝奶粉得肾结石的事情,孩子是刚刚发芽的新生命,可是那些丧尽良心的商家居然为了钱而对小孩子下手,这个新闻当时让我们都十分震惊。随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很多人也许认为可能到此为止了,但是谁会知道,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还在继续出现。街边的小卖部的东西也都是些三无产品,很多都是十分不卫生的,而且也没人管。
采访手记
T:我可以采访你吗?
Y:嗯。
T:请问你对那些食品安全问题有什么看法?
Y:食品安全太简陋了。
Y:我们学校旁边10块就一大堆,五角钱一包,都是一些辣条。
T:那么你对那些三鹿奶粉、瘦肉精那些事有什么看法?
Y:我觉得现在的商家就会偷工减料,用小成本换大利益,太了。
T:嗯,根本不顾我们这些消费者的健康。
Y:对。
T: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那样没良心,谢谢接受采访。
由此可见,现在的食品检查的工作真是越来越差,可学校那边的三无产品仍在热卖!
那些年和这些年,变了很多很多,惟独食品的安全没有变,也许变得更差了吧?不知道这个问题的背后是什么。怪就怪那些厂家很缺德,怪就怪检查的人疏忽,还能怪什么呢?唉……那些年的食品安全一直困扰着我们,一直在我们心中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男生女生谁更优秀?
【小记者(雪顶咖啡)报道】放寒假前,学校里举办了一场作文竞赛,我们班派出了3名女生、2名男生参加(也包括我),结果,女生倒是都上榜有名,男生全军覆没……
后来学校又举办了一场轰动全班的数学竞赛,为什么说轰动全班呢?因为,这次比赛中,我们班参加比赛的4名男生(还是包括我)都获奖了,女生们呢?无声地没落了……男生一雪前耻。(幸灾乐祸中……)
【看看老师们的反应】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 山寨食品 农药化肥 重金属污染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10-0045-03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物质。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因而中国是一个食品消费大国。数据显示,我国10多亿人口每天要消耗200万吨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1]。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与此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从假酒到地沟油,从塑化剂到瘦肉精,从硫磺姜到染色米……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损害了民众的生命健康,也一次次摧毁了公众对食品市场的信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今年2月份的通报,2013年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52起,中毒5559人,死亡109人[2]。虽然相较于2012年均有所下降,但这些毕竟只是收到报告的公共卫生事件,形势尚不容乐观。
李威娜[3]在《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一书中详细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问题,涉及食品源头、食品供应链、食品监督条件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等多方面。针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2009年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取代之前的《食品卫生法》。就在这部法律出台之后,2011年爆发了震惊全国的“双汇瘦肉精事件”。通过此事件可以看到,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和追踪惩罚制度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住食品安全风险,而农村地区的情况则更为堪忧。
1 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可以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灾区,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1 山寨食品肆虐
“雷碧”、“脉劫”、“豪牛”、“茅合”、“康帅傅”、“剑南香”、“和气正”、“旺子牛奶”……在全国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山寨食品似乎找到了天堂。搭着名牌的顺风车,利用农村老百姓的低辨别力和贪便宜的习惯,它们在广大农村地区鱼目混珠、无孔不入。质量上这些商品基本没有任何保障――据2013年5月7号《焦点访谈》曝光,记者拿了几款山寨饮料到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去检测,无一例外,全部不合格,所有产品的蛋白质含量全部低于1%。农村消费市场成了“消废市场”。
农村消费者除了对商品的低辨别力和其本身的低消费能力,维权也是一大困难。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不是他们所能承受的。另外,许多欠发达农村地区的交通很不方便,附近没有正规大超市,这些地方的百姓在消费上没得选择,只能在当地的乡村小店或者农贸市场中购买到山寨食品。
对于农村经营者而言,他们中的大部分缺乏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知。另外,交通不便的问题同样困扰着他们,很多时候他们只能从一些批发商手中得到商品,而批发买卖山寨食品的利润要远高于正规商品――以中山市健愉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尹力牌酸奶饮料为例,一箱24盒装(每盒240ml)的酸奶批发价仅为11.5元,而一箱同样规格的伊利牌酸奶在的批发价为30-34元[4],成本相差一倍多。这直接导致了批发商大多批发山寨食品。
当然,监管的缺失是造成山寨横行的重要原因。农村地区点多面广,监管人手本就不够,职能交叉的各个管理部门也都鞭长莫及,很容易在农村地区形成监管盲区。且很多山寨食品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生产经营手续正规。如长沙就有一家哈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了一系列傍名牌的商标:山寨“旺仔牛奶”的“哈仔牛奶”、仿“红牛”的“动牛”等等,并将这些品牌授权给一些不知明的企业生产,去年被相关部门检测出产品不合格[4]。而现实中没有被取缔和关停的此类企业还有很多,这说明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注册等相关法律上存在着诸多漏洞。
1.2 农药化肥滥用
在农村中,随便问一个农民关于是否使用农药化肥,你将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而如果你问他关于如何控制用量等细节问题,很少有人能给你一个清晰的答复。这正是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农药化肥的无节制使用。袁仲和杨继远[5]在《农药化肥污染与食品安全》一文中提到,根据调查采访,90%以上的农户在选购农药是首先考虑的是病虫害的防治效果,70%以上的农户不知道农药残留超标会危害人体健康,80%的农户随意丢弃用过的农药包装物和剩余农药。其实遑论大规模生产种植,就是种给自己吃的蔬菜水果和粮食,很多农户也是如此操作的。然而,这些农药化肥的利用率如何呢?石俊刚[6]在《中国农资报》上发文指出,我国的化肥平均利用率其实只有30%~35%,其中磷肥利用率只有15%~20%,钾肥的利用率也不超过65%。
如此滥用农药化肥带来很多负面效果。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在一定时间内或多或少都有部分残留在农作物上,给食品安全造成隐患。另外,农户随意丢弃的、以及残留在植物表面的多余药肥还会随着雨水、灌溉等一起侵入水体和土壤,被后来栽植生长的农作物所吸收。
究其原因,除了农民本身的文化知识水平局限,更重要的是他们对这种方法已经产生了较大的依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病虫害、保证产量。对于植物慢慢产生的抗药性,则只能盲目地增加施用量来弥补,造成恶性循环。其次,农户缺少正确施用的培训和指导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王建华等[7]在对农户的农药施用行为的研究中发现,接受过农药施用知识和技术培训的农户在农药的施用量上有明显减少,收入也普遍高于未接受过培训的农户。然而接受过正规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农户不到三分之一,大部分农户听信了农药经销商对农药施用知识的推荐。这种缺乏指导和理性的滥用行为给农村地区原本就很脆弱的食品安全问题雪上加霜。
1.3 重金属污染
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存在着很多加工制造企业;而在一些能源资源储量发达的地区,如山西四川等地,则有着很多工矿企业。这些企业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为了发展经济,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在发展过程中,大部分企业对排放的处理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资金投入,造成了大量的乱排乱放,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水源和土壤等生态系统,其中最严重的便是重金属污染。
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江河湖库底质的污染率高达80.1%;黄河、淮河、松花江和辽河等十大流域重金属超标断面的污染程度均为超V类;太湖底泥中总铜、总铅、总镉含量均处于轻度污染水平;我国的七大水系中,长江水系的镉污染状况仅次于COD、BOD以及汞污染,黄河水系的镉含量超标断面达到16.7%[8]。可以看出,我国的水体重金属污染状况已经相当严重,由此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曾龄颐等[9]在对湘江流域长沙段鱼类重金属污染情况的研究分析中发现,所有的样品鱼类均有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为铅、砷、镉,重金属超标率均在25%以上,且栖底鱼类的污染程度要大于上层鱼类。这些数据表明,水体中的重金属残留已经大量进入到了自然食物链。
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情况也同样不容乐观。2014年4月17号,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首次公布了2005~2013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耕地土壤的污染比例为19.4%,有3%的耕地属于中度或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无机重金属,包括镉、镍、砷、汞、铅、锌、铬、铜等八种重金属元素,其中镉污染最为严重[10]。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宋伟和陈百明等[11]的研究也表明,引发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的八种主要重金属元素中,镉的污染概率为25.2%,远超其他几种土壤重金属元素。另外,国土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受到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目前我国的粮食年产量不过6亿吨左右,受到污染的粮食比例达到2%[12]。
受到污染的水产品、粮食等,最终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可以引发各种疾病,最为人熟知的便是上世纪70年代,发生在日本的由镉米引发的“骨痛病”。由于该疾病是由镉元素在人体内逐渐积累形成的,潜伏期可长达20年,所以目前还无法准确测算该病在我国的患病率。
2 解决好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措施建议
2.1 针对山寨食品肆虐
①降低GDP指标对地方政绩考核的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受制于GDP的影响,因而对很多违法制造山寨食品的企业采取容忍的态度。目前,我国多地已经开始试点公务员政绩考核制度改革,逐步削弱GDP的影响力,这将有助于地方政府放开手脚惩治那些违法生产食品的企业。②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加强食品追溯和监管。如今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物联网产业发展迅速,食品行业可大力引入该技术,如百度刚刚的“筷搜”功能等,完善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追溯和监管。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市场的准入制度。在经济发展由单一追求发展速度转向注重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关键历史时期,诸如山寨、傍名牌等有悖市场良性发展规律的行为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整治,尤其是商标注册法,要从源头上健全食品市场的准入制度。
2.2 针对化肥农药滥用
①纠正农户们错误的思维习惯。可以充分利用农村合作组织,由政府出资和引导,多组织农业专家对农户的有关农药化肥正确施用的培训和指导,保证农户接受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使之清晰意识到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危害。②加强农药化肥经营销售渠道的监管力度,规范农药化肥经销商的销售行为,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对基层的经销商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其推荐的合理性。③研发生物防治技术,发展现代化有机农业。堵不如疏,相关农业部门可以依靠农业科技,给农户们提供更为先进的种子和技术,减少其对传统农药化肥的依赖。
2.3 针对重金属污染
①从源头上治理管控污染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已过,国家政府已经开始反思唯GDP是论的发展思维,在此契机之下,相关部门可制定出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惩处机制,对那些乱排乱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治理和管控。②促进农村地区经济模式转型。眼下国内的第二产业日显疲软,我们不应再固守着空心化的制造业和高耗能的能源业不放。政府可以有意识地引导乡镇企业进行发展模式的转变,加大投入在现代化农业建设、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比如有机农场、绿色能源发电等,都可以为新型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③利用生物方法逐步治理已经存在的污染,尽量避免使用物理化学方法治理而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日本在治理土壤镉污染上花费了30多年,有很多经验方法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客良法、植物修复法、蚯蚓治理法等等,尤其蚯蚓治理法,对农药化肥产生的有机污染和工业排放导致的重金属污染均有比较好的治理效果。我们可根据国情选择和搭配,寻找出一条适合自己的治理之路。
参考文献
[1]张勇,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及工作重点[J].时事报告,2011(6).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OL].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公室,2014-02-20.
[3]李威娜.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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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石俊刚.浅谈化肥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N].中国农资,2013-3-29:33.
[7]王建华,马玉婷,王晓莉.农产品安全生产:农户农药施用知识与技能培训[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4):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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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曾龄颐,李文丽,黎瑛.湘江流域长沙段鱼类重金属污染情况分析与评价[J].轻工科技,2012-9,(9):94-95.
[10]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子站,2014-4-17.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法律规制;现状
1转基因食品特性
1.1转基因食品优越性
转基因食品直接将多项优越基因结合在一起,促进食品具备需求特性。相较于传统农作物,转基因食品具有多方面优越性[2]。首先,转基因食品可改变农作物的生长特性,促进农作物本身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并提高农作物在恶劣环境下的生长能力,并可提高其生长速度。该特性可有效降低农作物的生产成本,并能降低农药的使用量,降低食品对人体的危害。其次,转基因食品可改变其原有味道,满足人们的味觉需求。当前一些人们经常食用的高营养、高质量食品,多数存在口味不佳等情况,导致多数人存在偏食情况,影响身体健康。转基因食品可在保持食品营养的同时提高其口味,不仅能降低食品生产成本,还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对人体的伤害。总体来看,转基因食品可将人们需求的食品特性综合在一起,满足人们对食品的多方面需求,并可将气候对农作物的影响降到最低[3]。
1.2转基因食品的风险性
转基因食品已经成为市场食品的一部分,且当前并未有明确案例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安全性存在威胁,但从实验以及理论分析角度来看,转基因食品仍旧存在一些潜在威胁[4]。首先,转基因食品存在食用风险。转基因食品自身基因的改变导致其营养成分发生变化,虽然转基因食品是人们为得到食品某种特性而研究出来的新型综合食品,但在转基因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制因素,无法人为控制食品营养物质组成,且通过对转基因大豆的性质试验研究表明,转基因大豆对除草剂等农药具有良好抗性,但其自身营养成分含量直线下降。当前在食品转基因过程中会转入一些非食用性物质,这些物质会在人体内进行堆积,并在达到一定含量后对人体造成危害。其次,一些抗虫农作物中的蛋白酶也会对人体造成影响,即这些农作物既会对害虫造成危害,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5]。其次,转基因食品存在生态环境风险。当前一些转基因生物被导入抗虫基因,在其培育生长过程中容易对其他生物产生影响,可能发生基因漂移或基因逃逸等情况,从而导致周边农作物发生基因突变。转基因食品因为其优良品种特性会直接威胁生物链,一些较为常见的益虫会受到影响,并可能出现灭绝情况,从而直接对整个生物链造成影响;转基因食品会导致其他生物产生一些抗性,直接改变其基因走向,不利于生态环境稳定发展。
2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
转基因食品会造成传统食品自然属性的改变,满足人们良性需求的同时也会造成一些安全隐患,结合一些科学研究成果,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一些安全性问题。
2.1潜在毒性问题
转基因食品是一种将多种基因组合起来的DNA技术,在实际操作中,转基因食品中的外源基因以及食品本身DNA的结构成分都是由4种碱基组成,即2种DNA在本质上并无差异,在食品进入人体被食用后均会在人体消化道被分解。从另一方面来说,转基因食品的目的基因被编导时也可能导致传统食品的天然毒素含量出现骤增,并可能诱导新的毒素声场。从现状来看,转基因食品中毒事件并未发生,但在实验室中进行的转基因试验发生小白鼠中毒情况,因此转基因食品存在潜在毒性问题[6]。
2.2潜在过敏反应问题
潜在过敏问题一直是转基因食品研究重点,一些科学家通过转基因农作物喂养柏树研究其细胞变异情况,典型案例是Finamore通过转基因玉米研究发现转基因大豆会对柏树的细胞基因造成影响,且通过类比研究可知该类型转基因大豆存在对人体造成过敏反应的可能性。转基因食品还存在引起人体过敏反应原扩充的情况,即改变人们身体原有过敏源范围,导致人们更容易出现过敏反应,由此导致食用者在食用含有过敏源食品的情况下出现过敏反应,并会出现高出传统过敏反应强度的情况,导致人体过敏反应加剧,甚至影响生命安全[7]。
2.3抗生素抗性风险问题
抗生素抗性标记基因作用主要是在基因转移过程中保证其可被有效监测,而从现有报道来看,标记基因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缺少明确报道,且无相应案例出现。多项研究表明,标记基因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极小。从另一方面来说,标记基因无法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一说法并未确立,因此存在危害可能性,尤其是对人体健康安全管控中存在可能性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些专家学者以大鼠作为研究对象,对大鼠喂养转基因豆粕,在喂养一段时间后对大鼠的期间、血液等进行检测分析,并对大鼠身体健康多项参数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并无差别。当前一些学者在研究中选择甘露糖作为选择剂进行食品转基因标记,并且取得了一定进展,从现状来看,抗生素标记基因的危险性仍未被排除,且试验研究也逐渐验证危险性的潜在威胁[8]。
2.4转基因食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4.1超级杂草问题
抗除草剂转基因是一种提升农作物抵抗除草剂特性的基因,多以授粉方式进行,而转基因作物并未与传统作物分开种植,因此在实际生产中会存在杂交情况,尤其是种植园的杂草会受到转基因作物影响,新生的杂草可能会遗传抗除草剂基因,并对除草剂产生抗性,由此直接变为超级杂草。该种情况已经发生真实案例,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发现一款名为耐草甘膦黑麦草的超级杂草,该杂草存在明显除草剂抗性,研究发现其周边存在抗除草剂转基因农作物。在此之后,在马来西亚、智利等地也发现一些不同类别的超级杂草,产生这些超级杂草的原因基本都是受到抗除草剂转基因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人们采用隔离方式降低转基因农作物的授粉范围,设立一定间隔的区域,避免花期杂草与农作物接触,并在隔离带种植非转基因从防止花粉出现逃逸情况。当前该种方法已经被应用到实践中,一些专家组通过数年研究,提出外源基因清除技术,即将外源基因从宿主花粉、种子、果实中直接去除,阻断转基因植物外源基因出现逃逸情况[9]。
2.4.2诱导生物抗性问题
在转基因食品制作过程中,外源基因来源广泛,从现状来看,当前外源基因来源多是一些细菌、病毒、昆虫等,这些细菌、病毒、昆虫存在较为明显的抗虫或抗病特性。转基因农作物在大量种植后会受到环境等因素影响,外源基因靶对象以及抗虫抗病基因接触时间和范围直接提升,生物体发生变异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直接导致现场的昆虫发生变异,使正常农药发生失效。例如转Bt基因抗虫棉被大量种植,导致昆虫对Bt农药产生抗性,直接导致农药失去作用,且一些外源基因来源若是病毒或细菌,将直接导致其抗性基因转移给与人类关系较为密切的微生物,可能造成无法预估的后果。
2.4.3影响生物多样性问题
转基因农作物中被认为嵌入外源基因,在种植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扩散到亲缘野生植物中,从而直接导致基因污染,生物平衡多样性被污染。该问题存在真实案例,较为著名的是LoseyJE等在报告中发表的真实案例,在马利筋叶片加入含有苏云金芽孢杆菌基因玉米花粉并用于喂养大斑蝶幼虫,此外还设置对照试验进行对比分析,实验研究表明,加入含有苏云金芽孢杆菌转基因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在喂养大斑蝶幼虫后,次日幼虫死亡率高达10%,3d后死亡率接近50%。对照组并未出现任何幼虫死亡情况。通过该试验研究可知,嵌入基因可能会对靶向生物造成灭绝性危害,而人类作为转基因农作物的直接食用者,不可避免需要承受一定危害,而与转基因农作物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生物不可避免会承受灭绝危害,从而导致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10]。
3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法律规制问题
3.1立法体系不完善
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立法过程虽然不断更新修补,但受限于转基因技术发展,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的制定总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会立法弥补,存在一定滞后性。我国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较为笼统,在紧急预案流程方面较为模糊,责任认定不够清晰,惩罚力度不足。其次,关乎于不同部门的联合执法规定也存在一定问题,当前已存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法条例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转基因食品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本身存在较强的争议性,因此该问题的立法规制也处于不断更新中。我国从1993年开始便制定了《基因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到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均对转基因食品有一定规定,但立法重点均在法规、规章方面,相关叙述不够详细。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规定将转基因食品规定为基于基因农作物为原料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关于其他方面规定则较为狭隘,因此,随着转基因技术不断发展,法律规制问题日益凸显,其次,由于追究责任相关制度不全,给予一些不法商贩钻空机会[11]。
3.2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转基因食品属于科技发展产物,相较于传统食品存在较多不同,因此传统食品安全法无法直接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管控中。经过我国立法部门不断努力,转基因食品立法制度不断完善,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也是监理在传统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因此存在一定问题。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存在一些落后问题,监管主体权力过分集中导致监管过程不利,在实际监管中容易出现腐败情况,且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被赋予相应责任,但部门配合之间存在一定问题,缺乏有效沟通,由此导致监管效率低下,且监管资源存在浪费严重情况。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数量较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虽然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为中心,但其他部门仍旧有部分监管权限,且存在职责不清等情况,由此直接导致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情况。多个部门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同时拥有监管全责,由此直接导致多主头较差,配合效率较差,尤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越位、空缺等不良情况,因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过程较松散[12]。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属于全过程监管,即从转基因食品研发阶段到过期处理所有环节,基于转基因食品特殊性,其各个过程均存在一定特殊性和试验性,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管理。而当前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并未从所有角度进行管控,相关法律法规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管控多集中在产品研发和生产销售阶段,在售后部分却处于空白,因此一些消费者无处投诉,并且对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社会状况缺少有效数据收集渠道,由此直接导致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无法发挥较大作用。
3.3安全保障制度操作性不强
安全监测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管控是一个重压保障,尤其是当前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不同部门颁布的安全监测标准存在一定出入,尤其是在转基因食品成分监测方面存在标准混乱的情况,由此直接导致我国不同区域转基因食品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不同区域消费者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受到不同管控标准影响,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且受到标准不统一的影响,问题追踪存在一定困难。安全评估机制是转基因食品安全制度的先行制度,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评估方面立法不够严谨,在我国《食品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中均对食品安全评估制度有一定规定,但均属于笼统概括方式,缺少细节规定,无法在实际监管中形成体系作用。此外,相关评估制度对环境以及生态的评估中缺少消费者身体健康评估,因此需要进行一步完善。
4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完善策略
4.1完善立法体系
针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过程,许多国家都专门制定相关法规,而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研究中仍旧停留在纸张制度阶段,因此需要提高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体系。在立法过程中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转基因食品研发到销售各个阶段进行管控,实现全面监管,并将一些已经过时的法令进行废除,整合零散规定,消除不同部门隔阂,建立有秩序、高效、快速的监管体系。结合我国现有国情以及法律机制,在实际立法过程中首先需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知道转基因食品来源详细信息,了解转基因食品的主要成分构成,并提供有效渠道让消费者了解到转基因食品的相关信息。需要规定宽严并施的监管模式,改变我国转基因食品监管混乱的现状,从国情角度出发,贴合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现状,宽严并济。此外,还需要规定食品安全权及相关内容,最大限度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可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后得到有效维护。需要对转基因食品范围进行扩充,将当期许多并未列入转基因食品范围但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列入管控范围。需要明确转基因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环节的权利与义务,并明确所有主体的法律责任。
4.2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在转基因食品管控过程中由于政府公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实际管控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监管过程出现漏洞,因此需要改变现有管控过程,对权利进行分散和制衡。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可邀请社会群众参与,并且可让众多新闻媒体参与到监督中,构建较为完善的监管群体,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1条规定: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可依法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监管,但消费者协会监管过于表面,无法有效发挥更为深入的监管效果,因此需要在社会多方面涉入情况下进行监管。我国需要明确主要监管机构的主要责任,基于转基因食品生产过程的复杂环境以及生物技术安全性等方面考虑,需要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统一管理,并结合不同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管理,解决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混乱现状,并提高管理效率,节约资源。
4.3完备安全保障制度
随着转基因技术不断成熟,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越来越多,与之对应需要高效的转基因食品检测手段,然而我国针对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技术的规定仍旧不够完善,并且多部门管理模式导致监管主体容易出现矛盾。基于以上分析,首先需要建立统一检测标准,例如2011年,农业部通过的《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耐除草剂棉花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对转基因棉花制定了统一标准,但仍旧缺乏针对其他农作物的相关标准,基于此我国与国际接轨,针对转基因食品建立统一的检测标准,保障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其次,需要整合监管机构的资源,形成以国家检测机构平台为主、社会多个机构并行的综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不同检测机构的合作力度,带动我国所有转基因食品检测机构的能力及水平。不同于传统食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估应更为严格,应借鉴国际上已有的先进技术来规范转基因食品的风险管理制度,并降低转基因食品的使用风险,确保转基因食品监管的有效实施。
5结论
分析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并总结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现状,可知我国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监管制度和安保体系。转基因食品的推广与宣传也不同于传统食品,因此需要在现有监管体系基础上进行完善。消费者作为风险直接承担者,有商品知情权。此外,需要构建基于国家监管主体、社会多个监管机构并行、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成立以转基因科技领域为主体的专家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管作用。相关部门需要明确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利用监管资源来促进转基因食品在我国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雪平,宋晓丹.应用有害结局路径思维把关乳制品雌激素安全[J].中国乳品工业,2017(12):34-36.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 转基因检测技术 安全性评价及监管
中图分类号:Q7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10-0038-02
1 引言
基因是编码蛋白质或RNA等具有特定功能产物的遗传信息的基本单位,是染色体或基因组的一段DNA序列,而每个基因则由众多碱基对按照一定的方式排列而成,从而表现出每一种生物个体独特的特征或面貌。而转基因技术与自然突变、人工诱变、杂交育种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它是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的遗传物质中去,使其有效表达出相应的产物,在产量、抗性、营养品质等方面更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以转基因生物为直接食品或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近年来,随着转基因研究的深入,转基因生物已经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有关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也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人都认为转基因技术是纯人工技术,在自然界中不存在转基因,转基因的生物品种违背了自然规律。事实上,自然界中存在各式各样的转基因现象,自然界中的转基因是推动生物进化不可或缺的基本机制之一。转基因技术不同于传统的育种技术,它可以不受生物物种生殖隔离限制,可以在不同物种间进行转移基因,而且转基因技术只转移一个或少数明确功能的基因,后代表现容易预期和把握。可见,转基因技术是传统育种技术的发展和延伸。
中国用大约7%的世界耕地,喂养超过20%的世界人口。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缺乏。传统技术的使用已经无法满足未来社会和人口发展的需要,发展转基因技术是一种必然顺应潮流的选择。发展转基因技术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保证我国粮食安全,还可以显著减少农药用量,提高水肥利用效率,明显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转基因技术的应用潜力是非常大的。
2 科学认识转基因食品
目前在转基因食品使用和消费上存在一些分歧,其实既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新闻媒体上也经常会报道一些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正是因为众说纷纭,我们更应该采取理性的态度来对待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要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有科学的认识。
食品中的基因在被人食用后会发生什么样的反应?
我们的身体对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的消化过程是一样的。食品中存在着上万种基因,转基因食品只是比原有食品增加了一两中外源基因而已。广义上说基因就是核酸,所有的核酸在化学成分上都是完全相同的,与其来源无任何关系。核酸被人体摄取后,大多数被降解为小片段,为人体利用,参与人体新陈代谢。只有极少数情况下,这些小片段才会进入其他器官,但科学实验证明这些进入其他器官的核酸绝对不是完整的,根本不具有任何的生物学功能。欧洲食品安全局对食物中的基因被人体摄入后的结果曾经发表声明:“基因被人体消化后,在人的胃肠道中可以观察到其被迅速降解成较小的核酸片段,大量的科学试验研究结果表明来源于转基因植物的核酸片段不能在任何组织中被检测到。”
以Bt蛋白对人体是否有危害为例,使人们对Bt蛋白有个科学的认识。Bt蛋白是一种由土生细菌B.thuringiensis产生的天然杀虫剂。在细菌体内形成的完整结构的结晶Bt蛋白是没有任何毒性的,当被昆虫吃掉后,Bt蛋白在昆虫肠道碱性环境下才能加工成毒性蛋白,该毒性蛋白还要和昆虫肠道细胞表面上特定的受体结合才能起作用。而人的肠胃环境是强酸性的,无法对其进行毒性加工修饰,并且人的消化细胞表面上也根本没有这种受体。最近,大量关于Bt蛋白的安全性研究结果表明,Bt蛋白并不具有毒素蛋白的典型特征,Bt蛋白与目前已知蛋白数据库中的毒素蛋白没有任何的同源性。为了验证Bt蛋白对哺乳动物是否具有毒性,科学家利用体外纯化的Bt蛋白喂饲10只雄性和雌性的老鼠,剂量大约是人体消费转Bt基因玉米水平的200~1000倍,研究结果并未发现喂饲高纯度的Bt蛋白与老鼠的体重、存活率、总的病理水平等有关。实际上,Bt蛋白进入哺乳动物肠胃后,在胃液作用下几秒钟之内即全部降解。由此可见,转基因作物用来抗虫的Bt蛋白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3 转基因是可以检测出来的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不断发展,转基因的检测技术也随之不断发展、改进。转基因生物与相应的非转基因生物相比具有特有的DNA、RNA、蛋白质和代谢产物等成分,通过分子生物学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进行是否含有这些转基因成分的分析。而且每一个转基因作物品系都有自己唯一的特征,根据对这些特征的检测,可以准确地进行身份鉴定。通过转基因的检测,我们不仅可以知道是不是转基因,而且还能准确地判定是哪家公司研发的哪个转基因作物品种。
对转基因产品的检测可以从DNA水平、RNA水平、蛋白质水平和代谢产物水平等方面进行。目前国内外比较成熟也是比较常用的检测方法一个是基于DNA水平的检测,一个是基于蛋白质水平的检测。
3.1基于DNA水平检测的方法
3.1.1 定性PCR技术
PCR技术是根据各种目的基因序列设计不同的引物,在DNA聚合酶的作用下,经过一系列的循环反应,获得大量扩增产物,然后将产物通过凝胶电泳进行分离,通过特异性条带的有无来判断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这是一种定性判断的方法。
3.1.2 定量PCR技术―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
对食品中转基因成分含有量的确定是进行标识的基础,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有效解决了传统定量的局限性,能够每一轮循环都检测一次荧光信号强度的能力,并记录在电脑中,通过对每一个样品ct值(即每个反应管中荧光信号到达设定的阈值时所经历的循环数)进行分析,再根据标准曲线获得定量的结果,实现对样品的定量检测[1]。
3.2 基于蛋白质水平检测的方法
3.2.1 Western印迹法
Western印迹法是一种特异性较高的蛋白质检测方法,不管样品中靶蛋白大于或小于设定的阈值,它都能提供定性的结果,适合样品定性检测。
3.2.2 ELISA检测方法
ELISA方法是以免疫学反应为基础的,将抗原、抗体的特异性反应与酶对底物的高效催化作用相结合起来的方法。现在很多公司通过制备特异性抗体开发出了许多检测针对不同转基因蛋白的试剂盒和快速检测的试纸条。
3.3 其他转基因检测方法
3.3.1 环介导等温扩增法(LAMP)
LAMP法的特征是针对目标DNA链上的六个区段设计四个不同的引物然后再利用链置换反应在一定温度下进行反应。反应只需要把基因模板、引物、链置换型DNA合成酶、基质等共同置于一定温度下(60~65℃)、经一个步骤即可完成。扩增效率极高,可在15分~1小时内实现109~1010倍的扩增。而且由于有着高度的特异性,只需根据扩增反应产物的有无即可对靶基因序列的存在与否作出判断。
3.3.2 基因芯片法的检测
应用于转基因食品检测的基因芯片技术,实质是高度集成化的反向斑点杂交技术。探针分子固定在载体上,待测基因经过PCR、末端标记等操作,成为标记有荧光染料或同位素的核酸分子,然后与固定探针杂交[2]。其最大的特点是高通量,能同时检测到成百上千个基因。通过广泛收集用于转基因技术的启动子、终止子、抗性基因、标记基因的特异序列制成的基因芯片,可实现同时检测出目前已经商品化的转基因产品的外源转基因成分[1]。
4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及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
事实上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尤其是长期性安全问题,早就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在我们的生活中能看到的转基因食品都是经过了严格的科学实验和安全评价,包括一系列的食品安全评价等,最后才会推向市场。国际上普遍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标准开展食用安全评价,这套评价体系相对于传统食品而言更加严谨。
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便是人们经常食用的传统食品,也不能说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人都绝对安全。比如:水喝太多了会导致电解质失衡,盐吃多了会诱发高血压,糖吃多了会容易骨折,还会诱发一些诸如肥胖症和糖尿病之类的慢性疾病。
“绝对安全”在科学层面上并不成立。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而言,同样不能用“绝对安全”作为标准,用现行“常规食品”作为安全评估参照标准是更为合理的。每一个转基因食品的诞生,都必须进行生物安全、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检验检测。只要通过了一系列的“安检”,产品才被允许进入生产和销售。也就是说,转基因食品从实验室到大田、牧场或者工厂,到市场售卖,再端上我们的餐桌,是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查、检测关口,只有在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测、市场准入、食品标签等都获得认可,最终才会到达消费者面前。
当我们在生活对转基因食品安全争论不休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不要再继续争论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存在的合法性,而是要加强在转基因研发过程中的监管、检查与评价,确保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5 展望
转基因技术是一种新的尖端生物技术,在提高产量、减少农药使用、生产含有更多营养成分的健康食物方面存在巨大潜力。公众存在担忧情绪,主要是怕它被错误地利用。对于转基因技术的争论,归根结底是个科学问题,我们必须科学、理性的对待它。与任何食品一样,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需要慎重对待和严格管理,转基因作物对生态环境的也需要更多的跟踪研究。面对转基因食品,我们需要的是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以及更好更快的转基因检测技术,从而为转基因食品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