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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11 1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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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第1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第2篇

一、上半年工作小结

1、努力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2020年全县夏收小麦142万亩,亩产在410公斤以上,其品质、单产比上年显著提升。全县水稻种植面积288万亩,杂粮面积25万亩。受旱情影响,计划水稻改种面积44万亩。我县上半年累计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累计产量达到30万吨,累计产值达到8亿元。都市圈合作共建供肥蔬菜基地项目全县新建供肥蔬菜基地947.5亩,明确10家蔬菜种植基地,已经完成企业申请、村乡核实并与财政部门联合下达实施方案。

2、努力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省下达我县治理面积13万亩,2019年10月份陆续开工建设,截止到6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当前正抓晴好天气组织乡镇、施工单位逐标段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已组织专家对我县验收,等待批复。2019年农田建设“最后一公里”项目省厅安排计划19万亩,现已全面施工,竣工时间计划在11月底。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12万亩安排在9个乡镇18个村,投资1804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市级批复,等9月份水稻收割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2020年“最后一公里”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县17.49万亩任务,涉及16乡镇21个项目。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已经经过专家评审,完成县级批复,7-8月份完成招标工作,计划9月开工建设,11月底竣工验收。

3、努力抓好现代农业发展。2020年10家企业被认定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复审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49家,新认定的市级龙头企业18家,新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家。31家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94个品种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0家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12个品种获“无公害食品认证”;5家企业12个品种获“有机食品”认证;“虾田米”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入选“中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产品;3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续报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复,期限5年。

4、努力抓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摸排,精准界定确定具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把是否具备产业扶贫条件,具备哪类产业扶贫条件作为脱贫大数据平台中贫困户的基础信息之一。目前共摸排4.2万户对象户,已完成在省办系统内标注,全县第一批产业到户奖补共打卡发放了5755.9万元,涉及20449户。

5、努力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展了“干净整洁迎新春”行动,全县出动清理车辆2.3万台次、出动人工8万人次、清理垃圾4.3万吨、清理沟塘河渠2.9万米、清理草堆杂物2.7万处、清理乱搭乱建1883处、清理废弃广告牌4045处、清理无功能建筑1177处。积极开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霍农工组〔2020〕6号)文件,对全县厕所进行摸排登记整改,目前对59403户厕所进行了排查,排查出42285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成。

6、努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谋划、统筹部署,转变工作思路方法,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坚持扶优扶强,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抓好规范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快提升发展质量。抓好试点示范。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今年上半年,全县新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家庭农场1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5家。下半年力争培育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2家。深入推进联合与合作。在继续培育壮大一批单体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引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依托选定的县级产业发展带头人、乡镇级产业带头人,充分利用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开展多元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利益共同体,培育一批产业竞争力强、区域知名度高的品牌联合社。

7、努力做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结合“两项改革”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市级抽查反馈的问题。全面完成2018、2019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完善“三资”平台管理。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三资”管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继续严查“三资”引发的腐败问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内容、范围、方式、责任等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建立健全简单明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三资”管理权力运行流程,做到让基层干部会操作,让农民群众看得懂。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特别要对“三资”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村进行专项审计。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健全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改革,推进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8、努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2020年我县起草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推进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主体名录、服务事项清单、服务主体信用等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服务价格指导,鼓励充分竞争,形成合理价格,保障农户利益。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供给与需求线上对接,推动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信息建设,全县60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实现注册登记。

9、努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农产品快速检测已完成8695个,完成率57.6%;农产品追溯体检建设已完成45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已有47家企业入驻国家平台,92家企业入驻省追溯平台.

10、努力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2020年全县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6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通过公开招标,遴选了县水产站等五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目前全部开班,9月底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11、努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组织全县农技推广部门和农技人员,一边战斗在抗疫一线,一边进村入户指导农业生产:截止到2020年6月24日,全县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各类技术指导意见630次,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宣传360余次;全县共遴选261名农技指导员,他们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QQ、中国农技推广APP等媒介,开展线上技术指导服12560人次,接受电话、微信等各类技术咨询14280人次;通过开展包村联户服务,深入田间地头,线下实地指导服务23650人次,印发明白纸、科技政策等资料8.9万份。全县共遴选1305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他们带动26000多户农户发展生产;农技指导员帮扶指导522户贫困户,帮助他们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12、努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按照县2019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益农信息社)建设整县推进实施方案(霍农工组办[2019]14号)要求,上半年已完成第二批289个益农信息社及信息员的摸底统计工作下步准备,联系四创公司对289名信息员进行益农信息平台操作培训。届时,全县共建益农信息社32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做好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系统填报工作,力争7月初完成数字填报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核。配合百食轩有限公司申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工程申报。

13、努力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拟定奖补范围和资金标准。及时兑付秸秆收储场(中心)建设奖补和运费补贴,协调秸秆收储主体与外地生物质电厂签订购销合同,签订数量达8万吨。督促各收储实体做好小麦秸秆收储工作,全县午季秸秆收储量达6万吨。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率。及时启动中央财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投资600多万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利用奖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全县已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9家、原料化3家、肥料化3家。大力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加强农机作业管理,全县统一要求小麦收割机械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留茬不得高于15cm。

14、努力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以创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为切入点,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仲裁庭、乡镇调解庭和农村调解小组的作用,依法、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上半年共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案件达58余件,结案33件。(受疫情影响,很多案件刚刚送达,还没有开庭)有力的保障了我县农业农村和谐稳定。

15、努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努力抓好党建工作,认真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局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常态化,认真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完成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推动工作高质量完成。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业务指导,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应用四种形态,共提醒谈话8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拔使用股级干部7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细化工作责任,突出教育管理。做好文明创建和双拥工作。二是努力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闻庆东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积极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全体站、所、场、公司人员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全局未发现一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强化小区包保和办公室值班,包保城关镇阳光名苑小区,每班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疫情期间信息畅通,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加大对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的疫情防控,特别是对畜禽养殖企业,印发明白纸和一封信,确保经营人员和养殖畜禽的生产安全。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全县菜篮子和米袋子安全。粮油、蔬菜、肉蛋等食品市场供应充足,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保障防控物质供应,局党组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购买口罩、消毒液、消毒酒精等必需防控物质和用品,及时购买生活必须品确保阳光名苑小区包保人员值班值守。积极做好绿色通行证发放工作,主动配合交通、经信部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资物质储备、蔬菜、粮油运输配送,春季农业生产物质储备充足,市场供应畅通。加强疫情期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对象摸排统计工作,积极帮助带贫主体复工复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精心组织安排为贫困户购买鸡苗工作,迅速开展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三是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彻传达国务院、省、市县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20年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环境污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地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非洲猪瘟疫情、农机事故应急等12个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合作社生产管理、农田建设现场安全管理;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农药、化肥使用安全等上半年督查检查20余次,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明确包保人员,确保“两节”期间和“两会”期间无越级上访事件,主动接触矛盾,真心真情化解。五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针对原茧丝绸公司王永明强占集体公房,局已按程序进行,案件在推进中。六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做好局宗教联系马店镇马店教堂工作,配合乡镇做好非法传教点普查工作。七是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引进的方硕食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2020年投资一条小龙虾冷冻包装生产线3000万元已完成。2019年引进鑫淼橡胶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投资1.145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2020年引进北京西拓联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沼气工程和固化有机肥1.3亿元项目和深圳中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940万元项目正在深度洽谈中。八是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对潘集农场、十里井棉种场、户胡农场、冯井农场、茧丝绸公司、种子公司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改制,目前已完成资产登记,征求意见、职工签字等工作。加强推进统筹解决县属困难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落实霍政办秘[2020]62号通知精神。

县农业农村局上半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产业化生产水平不高,虽然是产粮大县,但一产比重低,农产品加工产值负增长;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虽然每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最后一里公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但由于面小,加上乡镇缺乏有效的设施监管,前修后毁,象今年前期的干旱和目前的雨水重大水灾渍害等,造成一定的农田损毁,影响农作物收成。三是环境整治工作任务重困难多,特别是农村改厕工作,由于前期所建厕所标准不高,质量不高等,造成现在整改困难特别大,加之农户使用保养不到位,省市督查多次发现问题,前面刚改好,后面就出现问题。四是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过去的业务在自然资源局,没能很好的沟通与对接,责、权、利不明确,造成农户分户、办宅基证等困难问题。五是机构改革后,业务量增加巨大,而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面断层等,造成部分工作应付多,顾此失彼,重点工作不突出,常规工作亮点少。六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数量多质量低,没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科技水平不高,现代农业发展慢,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传统农作物会出现增产不增收现象,缺乏市场竞争力。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强水稻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技术指导,防控重大病虫害发生,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确保全年粮食收获面积稳定在465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80万吨以上。

2、年底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任务8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度和2020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任务,并完成县级验收。认真谋划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计划和实施地点。

3、按时完成今年“三品一标”任务17个。下半年继续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努力打造我县农产品品牌。继续培育壮大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培育5亿元以上行业领军骨干企业3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0家。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精做亮小龙虾产业,优化提升皖西白鹅产业和朗德鹅产业,加强“三品一标”认证。

4、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农业产业扶贫任务,完成2020年贫困户产业奖补打卡发放工作。

5、继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6、进一步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动力。

7、切实巩固好农村“两项改革”成果,深化村级“三资”管理平台升级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健全微权利E监督系统及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

8、加快农产品检测速度,力争超额完成50%以上。继续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再完成5到10家。继续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和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信息化数据库建设,继续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

9、督查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强对各培训机构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9月底全部完成教学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验收、总结、财务审计工作。

10、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序时进度加快中央财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