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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2、择址搬迁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
(一)建房方式
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保户建房采取与亲友合建和村委会代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代建的,产权归代建单位所有,属合建的,产权通过与合建人签订供养协议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修建敬老院,安置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连片建房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配套安排道路、饮水、通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示范点应集中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文明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3、要充分征求建房户意见,设计具有民族和地方特点的多套户型设计方案,同时注重民族民间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4、危房拆除重建或搬迁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量力而行、不因建房而返贫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外,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五保户建房户均30平方米左右。
5、注重质量。本着节能、环保、抗震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三)阶段任务
1、建设准备阶段。有关乡镇按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拟定方案,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上报规划方案,申请市级、省级补助资金。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乡镇按进度拨发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县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市级评估验收;省级评估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县级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县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五、补助标准、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经费
(一)补助标准
1、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4万元。
2、择址搬迁。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2万元,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6万元,五保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4万元。
3、原址拆除重建。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6万元,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五保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
4、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二)资金筹集及拨付
1、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筹集,除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外,按照第一条确定的补助标准,整合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其余的建房资金缺口由农户自筹解决。
2、资金拨付。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县财政一次性将项目资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建房进度拨付给建房农民,具体为确定宅基地,开始下基础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50%,拆除旧房后支付余下的20%。维修加固首付70%,剩余的3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工作经费。集中建房点地形图测设费、规划设计费为户均200元;项目工作经费为项目补助总额的2%的,其中60%给乡镇,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六、建房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采取“部门监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相关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乡镇要以户为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人,对村民建房和维修加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一户一挡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宅基地选址、户型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实施责任人和改造对象签字认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对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人进行培训,实施过程中由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集中择址搬迁建房户,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由县建设局负责,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罗资湘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仕泽,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副组长;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民宗、审计、监察局、公安、消防、水利、农业局、交通、林业、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谭方智、建设局局长杨九生、民政局局长陈正鹰、扶贫办主任牛光龙任副主任。
建设规划部门是危房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安排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负责整村规划和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图;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验收。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档案,并结合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探索五保户连片集中建房供养模式。
扶贫部门负责将在档的农村茅草屋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建房项目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保证工作经费;认真研究整合部门资金;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地形资料;负责及时审批宅基地手续。
交通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建设集中建房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集中建房点的人畜饮水基础设施,保证危改户人畜饮水需要和饮水安全。
供电部门负责将低压供电线路搭接到集中建房点,并提供足够的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用电容量,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电表安装费用给予优惠。
信贷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危改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舆论监督。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已有农村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拆除重建后广播电视部门要帮助恢复;集中连片建设的,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考虑广电配套。
审计部门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对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优先安排沼气池配套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
林业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可以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用于危房改造采伐的林木,免收育林基金。
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并配备工作经费、装备、车辆、电脑等必要的工作设备和装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作为维护农村弱势群体利益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逐步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
二、目标任务
从*年开始,用三至五年时间,有重点、分批次地对全区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旧房进行维修改造和新建,有效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为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娟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布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经济实用、以住房维修为主的原则。以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为前提,工作的重点是住房维修,兼顾少数特别困难的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危房新建、重建改造。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以区为单位,集中有限的补助资金,重点资助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对象。新建、重建改造由区作统一规划,分批实施。
(四)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贤士湖管理处和各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
五、资助对象
(一)农村低保户中,属无房户、极度危房户(指用于居住的房屋严重破损,濒临倒塌,已对居住人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改造的)或住房处于自然灾害严重地段、不适合居住的,可申请房屋新建、重建改造补助。
(二)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破损,影响正常居住的,可申请房屋维修补助。
(三)符合新建、重建条件的分散供养五保户,统一纳入集中供养,不再新建、重建住房。
六、资助标准
(一)新建、重建住房
新建、重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补助标准为每户1万元。
(二)维修住房
住房严重破损或结构变形的,每户补助1500元;住房局部严重破损的,每户补助1000元;住房局部发生一般破损的,每户补助500元。
七、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资金筹集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区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区财政在省财政补助基础上,通过整合灾后民房重建资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和物资,帮助更多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二)资金发放与管理
项目动工前,按审批补助额度先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区财政局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均纳入同级国库内设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维修改造用款计划,将资金由“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拨至财政专户。区民政局应按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到各金融网点,存入资助对象账户(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
八、实施办法
(一)调查摸底(*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
区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准确界定调查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区、贤士湖管理处、村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调查数据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申报审批(每年4月1日至5月30日)
1、申请。符合危旧房维修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维修、新建、重建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危旧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救助,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贤士湖管理处。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核。贤士湖管理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区民政局接到贤士湖管理处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将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批表、户籍、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危旧房照片、设计方案等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动工兴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根据市民政局批复,区民政局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本区新建、改造维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检查验收(每年12月份)
新建、改造维修住房项目竣工后,区民政局组织初检,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要负责在新建、改造维修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省财政资助援建”标识牌。
九、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落实“民生工程”的具体举措,对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贤士湖管理处也要相应设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组织评议和审核、发放等工作。
(一)加强学习,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结合××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找准了制约和影响古镇发展的问题,明晰了症结,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科学发展上了一个水平,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促进了部门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促进保护开发。一是利用××村、组干部会议、小组会议及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古镇保护与开发利用宣传工作,使老百姓了解开展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思路、方法,明确古镇文化资源价值所在;二是于年初组织古镇各村民小组干部共20人到**等地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其他古镇保护、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让居民亲身体验古镇文化旅游效应及经济效应,通过考察学习,居民思想观念逐步得到转变,保护、开发古镇意识得到增强,将对今后古镇开发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以人为本,做好拆迁安置后续工作。××古镇保护与开发第一期项目工程,共搬迁××镇、农业银行、防保站、供销社4个单位,共拆迁居民84户,其中:城镇居民36户,农村居民48户。为妥善做好拆迁安置后续工作,让居民拆迁后住有所居,经常与拆迁居民接触交流座谈,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供电、广电网络、电信、水厂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时优先给予搬迁户接通水、电、电视、电话等,目前搬迁户生产生活正常,思想稳定,对拆迁工作较满意。
(四)挖掘文化,做好规划。经××古镇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同意,邀请昆明得社雕塑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对××古城主干道进行环境艺术保护性建设规划设计,设计紧紧围绕××宣抚司署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主题,展示和弘扬与宣抚司署相关的及××本土少数民族古朴而又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物遗产,打造出特色鲜明,高品位、高质量、高层次的旅游品牌。通过设计方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该设计方案基本完成,该设计的完成,将有利于古镇项目的编制申报和项目工程的设计、建设。
(五)抢抓机遇,争取资金。一是紧紧抓住国家民委抢救、保护民族文化,发展名镇、名村、名街的历史机遇,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整理古镇资料,编制申报项目,争取到省民委保护发展名镇、名村、名街项目资金60万元。二是按省、市重点重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编制申报××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争取把××古镇旅游开发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
(六)加强管理,认真监督,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一是为恢复××古镇传统风貌,统一古镇内青瓦灰墙,歇山顶傣族传统住宅,进行住房房屋改造装饰13户13幢房屋。二是为恢复××古镇“三城两寨”传统建筑分布格局,高质量、高标准恢复重建下城佛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管理、认真监督、严把质量关,不断完善工艺雕刻艺术方案,力争工程达到完美,目前佛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附属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中。三是为展示宣抚土司历史地位,拓宽文物保护单位消防通道,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古镇阶梯路(宣抚路)和石板路,该项目已顺利完工。
二、存在问题
(一)古镇基础设施初设,施工设计,特别是“三线”(电力线、电话线、电视线)入地初设滞后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影响整个古镇项目工程的开展。
(二)民族文化挖掘整理工作薄弱,文化旅游产品有待加强开发。
(三)部分居民对古镇保护与开发认识不到位,只顾眼前利益,不积极配合,工作难度较大。
(四)需搬迁的古镇居民新宅基地尚未得到落实,影响了古镇开发工作进度。
三、2010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巩固和扩大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一是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更新丰富理论知识,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学习其他名镇旅游开发的特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古镇开发工作进程。
(二)加强××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全县各族人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一是利用村民大会、小组会、培训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古镇居民对古镇开发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印制宣传册子,宣传到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各个领域,使本县内的广大干部职工及各族人民,特别是古镇居民进一步对××古镇文化底蕴的认识,激起全县各族人民支持参与古镇开发工作。
(三)加强古镇文化的挖掘整理。一是深入调查登记现存的古井、古树、古道、寨心和特色民居,采用挂号挂牌方式进行保护。二是把××的节日庆典、古乐、舞蹈、服饰、婚娶、丧事、土陶、织锦、织蔑、乐器、土司世袭后裔传承脉络等整理成册,加以研究,包装打造,特别是省民委支持的名镇名村建设项目。
(四)进一步加强××古镇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一是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二是加强汇报,继续争取省民委发展名镇、名村、名街项目资金。
(五)认真设计,启动古镇第二期项目工程。一是争取完成100户居民房屋改造工程。二是按下城佛寺建筑风格,设计和建设下城佛寺门面商铺。三是完成宣抚广场、下城佛寺广场、××六组晒场及c号路延长线面积共7000㎡的石板铺设工程。四是根据《××古城主干道环艺保护性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争取实施一个环艺项目。五是完成下城佛寺附属项目工程。
(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8月完成二手房交易登记20.05万平方米,商品房交易登记49.86万平方米,房屋抵押登记3160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3306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8件。同时完成白塔坡粮站片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通过长达2年的努力与住宅用房121户,非住宅用房22户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白塔坡粮站片区实施市政道路建设,与中铁八局三公司、重庆铁路国土局两个单位签订了《用地协议》。
(二)主要工作
1、9月以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我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工作,一是依据《荣昌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实施办法(试行)》荣昌府办发()2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转户居民自愿申请退出宅基地及构建筑物审批程序表,印制了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及构建筑物现场核查登记表、申请表、审批表、协议书等,已发放到各镇街,全面开展退地农转城登记接件工作,目前已受理2件农转城土地退出申请;二是依据荣昌府办发()2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荣昌县农房及宅基地退出与利用操作办法》;三是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的业务培训。
2、解决“两证”遗留问题。通过主动上门或多方协调已解决两个项目的“两证”遗留问题,0.76万平方米,80余户的房地产权证。为政府化解了矛盾也树立了房管形象。
3、正确对待,积极认真答复。答复政协提案2件,回复群众来信54件,接受网上咨询150条答复率为100%。处理群众来访100件次(主要是户改问题),处理率100%,在处理来信来访上,都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甚至三番五次的上门协调处理,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作风来解决每件群众的诉求,得到群众的认可。
二.坚定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思想情操
(一)把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在实际工作中,我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开阔视野,始终把局党组赋予我的权力当作一种责任和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做到了敬业勤政、廉洁奉公、关心同事。
(二)在廉政建设上,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落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做人民的公仆。始终做到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切切实实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办事。
三.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业务工作
(一)在加强科室管理中,制定了内控制度,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制,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案件传递制度,做到权属登记审批,上有管理下有监督;工作中即有分工又有合作,严格执行谁办错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办案效率树立我局良好形象。
(二)围绕建设文明型窗口这一中心,坚持微笑服务,以礼待人,探索文明服务的新思路,努力实现服务文明化,让群众满意而来高兴而归。
四.简化审批环节,提供高效服务
(一)提高房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服务内容、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受理及审批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及依据、公开承诺时限和办事程序,同时设立了监督电话,房管网站设立了投诉专栏,加强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了遵纪守法,规范运作,依法行政。
(二)缩短办件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将房产抵押登记承诺时限由原来规定的五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日办结,并且在咨询、受理工作中落实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使所有办件有受理、有落实、有办结、有保障。
(三)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快捷的服务保障,我们建立了上门服务和现场办公制度等新措施。对大批量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大批量的办证登记等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对前来办证的群众做到“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上门服务现场办等原则,大大方便了广大办事群众,最大程度的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五.加强业务能力的提高,集思广益,以真诚和友谊建立良好的同事关系和社会关系,风雨同舟
(一)业务素质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是建设一流服务的前提。我科十分重视职工的业务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坚持参加局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外,还系统学习了权属登记、物业管理、拆迁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学习,全科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注重维护科室同志之间的团结。团结科室成员,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坦诚相待、合作共事、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做到目标一致、职责互补、荣誉共享,疑难问题、重大事项都能事前沟通,在科室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根据各乡(场、区)镇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进行分配,重点考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县城区规划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场、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危户改造原则上不作安排。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在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两批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市政府已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00户,其中新建510户,维修加固90户。第一批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场、区)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2、补助标准。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质量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3、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资金筹集与发放
1、资金筹集。翻建、新建房屋财政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维修房屋财政按每户不高于1500元安排补助资金。同时,县政府将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乡(场、区)镇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各乡(场、区)镇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各地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不得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3、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操作程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户办字[]10号)要求,分别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场、区)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场、区)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场、区)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场、区)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场、区)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场、区)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乡(场、区)镇政府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5、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自查验收。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场、区)镇政府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统一订制,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由各乡(场、区)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2、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制定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各乡(场、区)镇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于年6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各乡(场、区)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场、区)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小组对全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各乡(场、区)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乡镇干部包村抓、村组干部包户抓的工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改造危房。
2、明确工作职责。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核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抗震设防给予支持和指导。
产业信贷需求与信贷供给不匹配。醴陵市烟花鞭炮行业贷款余额由2010年的1.2亿元到2013年的4.05亿元,一直处于增长乏力、低位徘徊的状况。但是烟花鞭炮行业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增加总产值由2010年的120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224亿元,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烟花鞭炮属于周期性生产行业,每年的清明节后至农历新年前为烟花鞭炮生产和销售的高峰期,农历新年后至清明节前为货款回笼期。这样的特殊性对烟花鞭炮生产企业来说,流动资金需求显得更加迫切,90%的生产企业需对外融资,企业旺盛的信贷资金需求与信贷供给矛盾极为突出。烟花鞭炮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实现产能、规模上台阶,必须解决资金供给这一难题。
二、醴陵烟花鞭炮产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受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企业自身情况等诸多因素困扰,醴陵烟花鞭炮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一)抵押担保物普遍不足,承贷能力较弱
醴陵市多数烟花鞭炮行业企业均为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企业生产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向金融机构借贷没有充足的担保抵押。新建企业多数没有办理土地证,或虽然办理了部分土地证,但是建厂房用地多为山坡丘陵地,价值低、变现难,解决不了抵押担保问题,难以与当地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关系。
(二)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约束,企业获贷难度大
受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约束,醴陵当地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烟花鞭炮企业发放贷款门槛高,而烟花鞭炮企业规模小,财务信息不规范,难以获取商业银行的授权授信。目前,各行普遍的放贷模式是以个人资产作抵押发放烟花鞭炮业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这就直接限制了贷款总量,不能满足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
(三)担保、评估、登记费用过高,增大了借贷成本
烟花鞭炮企业向银行贷款,办理抵押登记跟贷款合同走,每借一次贷款就要评估、登记一次,评估费率为贷款额的0.4%、登记费率为0.5%。另外如果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要支付贷款金额2%-4%的担保费用,直接加大了企业借贷成本,综合融资成本达到12%-15%,企业难以承受如此高的融资成本。
三、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支持烟花鞭炮产业发展模式和成效
醴陵村行充分利用自身贴近市场、决策链条短、机制灵活、全部信贷资金投向县域的特点,依托主发起行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传统经验优势,优化信贷流程、创新信贷产品,有效支持了当地烟花鞭炮产业发展。成立一年多以来,先后为40余家小微烟花鞭炮生产企业,20余家花炮原材料及花炮机械生产企业共计输血近8000万元,且一直保持零不良和收贷收息两个百分之百的良好记录。
(一)加强银政合作,搭建平台有效缓解小微烟
花鞭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了加大对当地特色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有效化解小微花炮企业融资难题,醴陵村行非常注重发挥政府的行政推动和项目推介作用,积极深化银政战略协作。先后与醴陵市花炮局、南桥镇政府、白兔潭镇政府、浦口镇政府等经济主管部门及花炮主产区政府签订了信贷融资协议,召开了由花炮局、乡镇政府和推荐企业共同参加的融资推介会并逐一落实贷款协议。一方面村行为地方政府支柱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经营生产模式,打造当地良好信用环境,防范村行信贷风险。如来自南桥镇的3家企业迫切需要融资,但是由于企业缺乏银行业认可的抵押物,很难获取银行融资,村行与南桥镇政府搭建了银政战略协作平台后,政府配合村行核实了该三家企业的诚信状况、生产规模、纳税等重要信息,并承诺在贷款存续期持续对三家企业的经营生产进行监管和规范,村行通过“联保贷款”的形式为三家企业授信3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3家企业的短期资金周转紧张问题。通过以上模式的复制推广,醴陵村行在助推当地花炮产业发展上卓有成效。2013年烟花主产区南桥镇政府授予醴陵村行“支持产业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二)“信贷工厂”模式铺就小微烟花鞭炮企业
融资绿色通道。针对醴陵市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和小微企业贷款“短、小、频、急”的需求特点,醴陵村行率先在同业中建立了小微企业“信贷工厂”运作模式———强化银行内部中后台业务的集中化处理,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受理、评级授信、信贷审批、信贷放款、贷款回收等业务环节融为一体,并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一站式高效率服务。特别针对当地产业集群化较高的烟花鞭炮产业的小微企业贷款在程序上实行“三减”:一是减少流程。将小微企业贷款十余道工序落实到5个岗位,并实行AB角管理,流水操作。二是减少环节。加强内部前后台衔接,在审批上实行限时审批,并为急需客户建立“绿色通道”。同时,扩大低风险信贷业务审批权限,进一步缩短决策链条。三是减少操作。对已贷款客户,通过基础资料比对参考,简化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对优质客户,采取跟踪式操作,提前组织授信,减少企业贷款等待时间;对意向性目标客户,超前介入,建立资料库减少不必要的调查时间。通过这“三减”缩短小微企业贷款时间,大大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符合授信准入的小微企业贷款一周左右就可以资金入账。这一“轻装”行为,让许多中小微企业尝到甜头。烟花生产私营业主刘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受益人,以前在其他银行申请一笔贷款,层层审批,还要陪着往株洲市区跑审批,费时又费力。而如今,他通过醴陵村行的小微“信贷工厂”,在一周内获得了120万元的个人助业贷款,为其经营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三)金融服务“专业、精细”,为小微烟花鞭炮
企业量身定制融资产品。根据醴陵小微企业特点,醴陵村行以烟花鞭炮生产销售企业为核心,按产业链配备标准化产品,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一是对烟花鞭炮原材料、造纸、印刷、包装、花炮机械生产等上游生产企业特别分散、规模普遍微小的特点,配备个人经营性联保贷款、以个人资产为抵押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惠众卡”等产品。二是对规模较小的烟花鞭炮生产销售小微企业,以厂房抵押及全额保险、适当引入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产品。三是结合当地集群产业特点,对规模相对较大的烟花鞭炮生产中小企业,筛选自有经营实体、证照,非关联关系的,互相对各自经营情况及人品熟悉,且业务无冲突,经营情况较好的,不能提供有效不动产抵押的生产企业,采取以联保的方式予以融资支持。通过制定专门的“个人生产经营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对联保体的基本要素条件,授信要素、流程等予以规定,对联保体成员的开户情况、保证金支付等均以明确,大大提高烟花鞭炮企业的融资效果与效率。
四、进一步加大烟花鞭炮产业金融支持的工作建议
如何更好地、从根本上解决醴陵烟花鞭炮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
(一)建立湖南省、市、县三级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
醴陵没有一家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现有信用担保服务机构远不能满足担保需求。加上醴陵市烟花鞭炮企业水平参差不齐,且抵押物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支持十分有限。建议建立以政府出资为主的信用担保机构,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建立省、市、县三级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提高担保体系运营效率,为烟花鞭炮企业获取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支持。在必要时行使行政措施,利用安全生产许可等措施,确保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抵押贷款业务
为小微烟花鞭炮企业拓宽融资担保渠道。建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抵押贷款业务的相关指导意见,并做好相关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土地经营权争议仲裁、贷款损失保障或补偿机制等配套工作。另外,商业银行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也尽早谋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政府指导意见开展相关业务。
(三)加快行业结构调整,组建地方烟花鞭炮集团
烟花鞭炮行业的特点是:规模越大,安全风险越小,经营效益越高。醴陵市烟花鞭炮行业要发挥集群效应,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形成规模效应应对市场竞争,从而更好地获取银行信贷支持。同时,地方政府要提高企业准入门槛,调整企业结构,促进烟花鞭炮主产区乡镇建立集团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金融环境,提供和谐发展环境
不论是招商引资,还是争取金融业扩大信贷投资,必须有一个好的金融信用环境。建议地方政府利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许可等手段,对逃废债企业进行制裁,让逃废债企业无法生存,通过打造“诚信醴陵”,促进烟花鞭炮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五)设立烟花鞭炮产业基金,促进其走上“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农村金融 金融产品 服务方式 创新 村镇银行
一、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情况介绍
(一)“七个步骤”创新产品
根据该行的要求,每一个金融产品的创新都要经历“七个步骤”方能“问世”并向客户开放。
1、市场调查――明确农户和中小企业客户作为主要对象,选取经济发展有特色、支柱产业形成规模、民风较好的镇、村进行试点。实地走访目标区域的企业、农户,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特点,采集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2、产品设计――综合考虑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特点、客户实际用款需求以及银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初步确定新产品的主要特点。
3、制度制订――根据产品设计和贷款要求,制定风险可控、操作性强的贷款管理办法,完善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有效防范风险;
4、客户筛选――在制定制度的同时,根据前期市场调查的情况对客户进行初步的筛选;
5、调查评价――贷款管理办法通过后,立刻组织客户经理对筛选出来的客户进行深入调查评价,并组织贷款材料;
6、审批发放――贷款申报材料提交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出具审批通知单、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7、风险评估、总结推广――定期对新产品进行风险控制情况跟踪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新产品的经验和不足,对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且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产品做进一步的推广。
(二)“两大系列”投向市场
沿着新产品开发的“七个步骤”,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相继推出了“三农之友”农户贷款系列和“创业之星”中小企业贷款系列两大系列共十多个金融品种。其中,“三农之友”农户贷款系列包括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业订单链式贷款、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土地流转权贷款、生猪养殖保单贷款等品种;“创业之星”中小企业贷款中有企业联保贷款、产业链融资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品种。现将其中四种运行有特色、可操作性强、具有推广价值的贷款品种简要介绍如下:
1、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是银行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用于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种养殖、农业运输及其他服务,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通常联保小组由3-5户相互了解的农户组成。桃江建信村镇银行选取了竹凉席加工产业已成规模的株木潭村进行试点,该村有30多家竹凉席加工厂,全村大部分劳动力都从事竹凉席加工行业。桃江建信村镇银行选择从业3年以上、个人信用较好、生产经营稳定的业主,由其自愿组成联保小组,银行向小组成员发放贷款。
2、农业订单链式贷款。农业订单链式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的长期、固定的订单或者购销合同,并由该龙头企业提供担保,向农户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资金周转的贷款。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在对桃江县某粮食加工企业进行营销时发现该公司经常“借钱”给与自己签订购销合同的农户进行粮食种植,待销售行为实际发生时冲减销售款,这种方式严重浪费了企业的财务资源、抑制了企业发展壮大。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根据这一情况,提出了由该企业提供担保,由银行向农户提供生产资金,企业支付给种粮户的购粮款直接进入村镇银行的封闭户头用于偿还贷款,并由此推出了农业订单链式贷款的融资模式。
3、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是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结合桃江经济特点、实现自身业务规模扩张的一个贷款品种。桃江是林业大县,林木种植面积为187万亩,其中,楠竹种植面积90万亩,是“楠竹之乡”。竹木加工业是桃江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且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逐步展开,林权管理正逐步规范。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根据这一情况,主动与林业部门以及林业大户联系沟通,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之路。最终确定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操作模式,其核心内容是农户以林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林权由林业部门办理价值评估和抵押登记,林农贷款后到林业局办理林木砍伐证时需征得银行同意。
4、产业链融资贷款。产业链融资贷款就是将与中小企业合作相对稳定、往来频繁、实力较强的上下游客户作为核心企业,以此类核心企业作为担保方,为中小型的目标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此类贷款的核心问题是要认真分析整条产业链的行业前景,重点关注核心企业的担保履约能力,并对贷款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三种意识”创新服务
1、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致力创新营销手段。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坚持积极主动的服务理念,摒弃“坐等客户上门”的老观念,践行草根银行背包下乡的做法。该行多次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营销工作,足迹遍布全县15个乡镇、100多家企业、200多户个体工商户以及近20家政府职能部门,主动采集客户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新产品。
2、强化“高效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一级法人决策链条短、具有贷款终审权的机制优势,提高审批效率;二是不断优化信贷业务流程;三是打造职业化的客户经理团队。该行个人类贷款平均用时为5个工作日,公司类贷款平均用时为15个工作日。
3、强化“廉洁服务”意识,全力打造阳光信贷。“廉洁也是竞争力”,这是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全力打造阳光信贷文化提出的口号。在实际工作中,该行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在食堂就餐,与客户的接触须在办公区域,对客户的现场调查至少两人同行等等。该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不需要客户承担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成效
(一)有力地推动了自身业务的发展
截至10月末,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3394万元,比年初新增21059万元,新增额占全县新增额的15.5%;累计投放贷款17909万元,贷款余额11187万元,比年初新增11027万元,新增额占全县新增额的9.95%。同时,该行还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主要包括竹木业加工业主、种养殖粮大户、县城内的个体工商户、一大批中小企业等。
(二)有效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繁荣
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的设立,正在逐步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门难进、款难贷”的形象,桃江的农户和中小企业已经从该行获得了近1.8亿元的资金支持。该行贷款覆盖桃江10个乡镇、20多个中小企业和80多位农户,投向了种植、养殖、竹木加工、建材铸造等地方支柱产业。从去年12月9日开业至今,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直接给当地增加产值3.5亿元以上,增加社会就业岗位近700个,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有序地激活了农村金融的竞争
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进驻后,县域内金融机构纷纷调整经营策略,一改过去“等客上门”的观念,开展主动营销;并积极改善金融服务质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桃江县农村信用社把村镇银行的进驻比喻成“狼来了”,不仅主动降低贷款利率,还向上级机构申请,将贷款审批权限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自桃江建信村镇银行与益阳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后,市、县政府纷纷认识到以担保公司为中介这一融资模式的优势,分别向益阳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资2000万元和300万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金融血液。
(四)有效地提升了村镇银行的品牌
随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的不断开展,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作用逐步发挥,其自身的品牌价值也逐步得到体现。政府职能部门、金融主管部门等纷纷来该行开展调研,并对该行的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9月,该行作为湖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的典型,在中央电视台做了专题介绍,此外,金融时报其它社会媒体也纷纷报道该行开展金融创新、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报道共10多次。由于有贴近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和“廉洁、专业、高效”的服务,客户对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大大提升,该行的客户群体正在稳步扩大。
三、制约村镇银行开展金融创新的因素
(一)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一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不尽完善,受信用数据采集困难等因素制约,农村经济组织、自然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问题,金融机构获取相关信息的难度大、成本高。二是相关制度规则缺失。在现有的农村产权制度下,农村耕地使用权、农村住房、宅基地抵押、流转存在较大的法律障碍,导致金融机构创新缺乏必要的政策依据,缺少相应的保护措施。三是农村金融市场诚信环境相对落后。农村市场由于各种原因依然存在恶意拖欠的现象,农村金融市场信贷主体的诚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培养。
(二)农村金融服务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一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受自然条件、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影响,农业生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较大,农业生产单位投入成本偏高,收益水平总体较低,而且农业保险发展缓慢,金融机构信贷支农风险较大。二是农村抵押与担保资源匮乏。受限于现有的农村产权制度,农村企业、自然人一直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资产,客观上也加大了农村金融服务风险。三是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有限。目前,国家仅根据涉农贷款的新增额的一定比例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这远不能覆盖金融机构投放涉农贷款所承担的风险。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固有的局限性短时间不能得到解决
一是服务能力有限。目前村镇银行绝大部分都是单点型金融机构,且员工数量有限,而农村金融需求具有小而散的特点,村镇银行无法覆盖所有的服务区域并承担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如桃江建信村镇银行仅在县城有一个营业机构、信贷人员7人,而桃江有15个乡镇、773个村、8163个村民小组,根本无法将业务触及所有乡村。二是抵御风险能力有限。金融创新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加上农业产业的高风险的特质,更加加大了农村金融创新的风险系数,然而村镇银行规模小、短期盈利能力弱,其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
四、对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金融创新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村镇银行自身建设,提高创新能力
村镇银行要建立符合农村金融市场特点和农村金融创新要求的组织架构,建立统一、清晰的产品创新流程,促进产品创新和客户需求的紧密衔接;高度重视金融创新人力资源的开发,加强员工金融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素质;注重已成熟产品的维护和改进,定期开展评估,及时总结和改善,并迅速复制推广,形成金融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激发创新动力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分散农业经济自身风险;其次要创新担保机制,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或有实力的企业、个人出资组建农村担保机构的模式,通过担保、再担保、联合担保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融资业务的担保服务;第三,要加大对农村金融创新的风险补偿力度,财政可建立农村金融创新风险补偿基金,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对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成效较好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其风险程度和信贷投放量进行奖励。
(三)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