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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防汛物资仓库工作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确保了粮食流通秩序良好
上半年,我市粮食市场较为平稳。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良好,没有出现无序竞争和损害种粮农民利益行为。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常规早籼稻125-130元/50公斤,常规中晚稻135-140元/50公斤,收购市场粮食价格同比略有下降。粮食供应市场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价格稳定。常规早米价格200元/50公斤,常规晚米价格240元/50公斤,早米价格同比持平,晚米价格同比略有上升。
(二)确保了储备粮储存安全
承储的省级储备粮和市地方储备粮安全稳定。开展了粮食库存清查工作。4月份,按照赣粮检[2013]3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库存的储备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仓库23座,省级储备粮550万公斤、市地方储备粮970万公斤,粮食库存账账相符;库存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无异常;企业仓储管理规范,库存粮食安全;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到位。加强了汛期储粮检查。针对上半年持续降雨情况,各储粮单位加强了储粮检查力度,中心加强了工作调度,及时处理仓库漏雨问题,杜绝了霉粮事故的发生。5月份,省储粮公司开展了春季储粮检查,对我市承储的550万公斤省级储备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我市承储的省级储备粮管理规范、储粮安全,综合得分98分。
(三)确保了粮食行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了危仓老库调查工作。全市有危仓老库34座,仓容2.195万吨,大部仓房建筑简陋,使用年限久,存在上漏下湿、密切闭性能差、地面老化等问题,给安全储粮带来很大隐患。编制了《市2013-2017年“危仓老库”修复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实施粮安工程总体要求,以《若干意见》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计划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现有“危仓老库”的维修改造和报废重建工作,基本消灭“危仓老库”带病存粮现象,健全粮食收纳体系,进一步提高仓储水平,保障我市储粮安全。开展了粮食科技周活动。5月19日至25日举办了“2013年度粮食科技周活动暨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举办讲座1次、张贴科普图画60张、制作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份,重点宣传“科学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知识。落实了防汛物资储备。督促甜香粮油饲料有限公司认真履行协议,确保17000条编织袋储备到位。开展了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选送了4人参加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有2人获得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合格证。
(四)确保了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落实了应急成品粮储备。30万公斤应急成品粮已落实到位,与甜香粮油饲料贸易有限公司和丰瑞米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签订承储协议,承储企业能够按协议要求做好应急成品粮储备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需要的时候调得动、用的上。粮食轮换工作积极推进。轮出粮食76万公斤。委托赣南粮食批发市场电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2008年入库的早籼稻76万公斤,成交价124元/50公斤。轮入粮食45万公斤。下达收购任务45万公斤,实际入库晚籼稻45万公斤。收购价129元/50公斤。入库的粮食质量比较好,达到国家标准中等以上,水份、杂质在国家标准规定以内。粮食轮出和轮入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五)确保了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粮管所3#库建设顺利推进,已进入收尾阶段。完成了3#库不锈钢环流熏蒸系统、数字粮情测温系统、地上通风系统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南昌市金谷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供应商,成交价114800元。对、、沙洲坝3个粮管所的3台地磅电子设备进行了检修。对5个粮管所因灾受损仓库屋面进行了检修。
二、存在问题
(一)粮食保管工作难度大
受持续降雨的影响,许多仓库屋面漏雨,直接影响安全储粮,给粮食保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粮食轮换工作形势严峻
今年有467万公斤地方储备粮需要轮换。上半年只轮出76万公斤,任务还很艰巨。目前,粮食市场仍然处于低迷状态,购销不旺,粮食轮换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一、雨情汛情
受今年五号台风“海棠”的影响,自7月21日11时以来,我市普降暴雨。到7月23日12时,全市最大降雨量达377.3毫米,市区降雨量343毫米,是我市近百年来少见的一次特大暴雨。由于此次暴雨历时短,强度大,径流产生快,使全市大小河流、中小型水库水位陡涨。汜水河、枯河洪水出槽漫滩、索河围堤出险,三座小型水库溢洪道溢洪,四座中型水库有2座超汛限水位,其中河王水库溢洪道溢洪流量50立方米/秒。市区两个办事处多处积水,700多名居民被围困。各乡镇均出现洪涝灾害。贾峪镇饮马坑水库输水洞坍塌,不能正常泄洪,出现险情。
本次暴雨,给荥阳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据初步统计,全市受灾人口3.15万人,倒塌房屋(窑洞)555间,农作物受灾78600亩,绝收34000亩,死亡大牲畜、猪羊、鸡等计56万头只,冲毁鱼塘750亩,冲毁公路17条,长度104公里。损坏输电线路19.7公里,损坏通讯线路4.82千米。冲坏堤防5600米,冲毁塘坝2处,损坏机电井55眼。22日崔庙镇崔庙村陈金福家窑洞坍塌,造成1人重伤,1人死亡(十个月大的小女孩);贾峪镇上湾村教堂遭雷击,屋顶坍塌,造成10人受伤;23日上午6时,高村乡荆砦村王秀荣家屋前树木折断,砸塌房屋,造成1死1伤。据估算,本次洪涝灾害造成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61亿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我局自7月19日18时05分接到郑州市防办转省防办“关于做好迎战第五号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7月20日下午5:00接到荥阳市气象局关于“受5号台风云系影响21~22日我省将出现暴雨”的重要天气预报。7月20日晚9:00左右收到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李柳身签发的一号令。一个通知、一份天气预报、一个一号令都对五号台风“海棠”将于20~22日影响我省进行了预报。其中“通知”和一号令还对做好防台风、防大汛的准备工作进行了通知要求。我们水利局在接到这些通知后,都迅速将通知内容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进行报告。同时,根据领导批示,立即转发至各个乡镇、办事处防办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措施得力。首先在局机关针对即将到来的汛情进行再号召、再动员。强化值班纪律和防汛工作纪律,从20日下午6点钟宣布全体进入防汛状态,机关干部不许外出,局防汛抢险突击队24小时待命,保持临战状态。其次是充实和加强防汛办公室的设备和人员力量。实行24小时两班倒,新开通防汛电话4部,共有6部电话负责通信联络,确保上通下达,联络畅通。第三是加强督察。于21日派出三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全市各乡镇和部分防指成员单位就贯彻落实郑州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一号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乡镇特别是有小型水库防汛任务的乡镇重点检查。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汛情测报,规定降雨天气每天早8时、晚8时向市防办报告雨量,当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每小时30毫米时,每小时报汛一次;水库溢洪道泄洪时,每小时报汛一次,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要求各乡镇、有关单位必须备足备全防汛料物,保证抗洪抢险时随调随到。
三是上通下达。防汛办公室是指挥全市防汛的司令部和作战室,是不见硝烟的战场,联络畅通、信息及时准确和上通下达至关重要。自22日凌晨降雨开始至下午6点,市防办共接到各种雨情、险情、灾情电话八千余次,拨出电话二万余次,接收和发送传真二千余份次,按照领导指令下发各类通知三十余份。大量的基础资料和汛情信息通过防办的统计和汇总提供给各级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服务。防办的10余名同志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饿了吃块方便面,渴了喝口白开水,默默无闻坚守岗位,为防汛抢险做出了突出贡献,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四是尽职尽责。在局党委书记、局长苏金和的安排部署下,自20日接到五号台风通知后,我局就实行了局领导分包重点防汛部位责任制。每个班子成员带领两名工程技术人员,分别驻守到四座中型水库,工作在一线,吃住在一线,指挥在一线,责任在一线,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另外,我们组织的防汛抢险突击队和其他机关干部也都密切关注汛情的发展变化,严阵以待,哪里有险情,哪里有危险,随时听从派遣。
三、科学指挥调度,确保抗洪胜利
由于暴雨来势猛,到22日中午全市14座中小型水库水位急聚上涨,丁店水库水位169.96米,距汛限水位0.64米;楚楼水库水位147.37米,距汛限水位0.63米;河王水库水位125.54米,超汛限水位1.64米,溢洪道出水,已开闸放水;唐岗水库水位117.22米,超汛限水位0.22米,已开闸放水。面对严峻的汛情,由于我们未雨绸缪,科学调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了四座中型水库的安全。
河王水库是索河梯级开发最下游的一座中型水库,防汛位置十分重要,汛情发生后,由于上游来水和整个荥阳城区大部分洪水的涌入,水位以两分钟一厘米的速度迅速上涨。至22日下午2:00,已超过汛限水位,溢洪道开始出水,根据指挥长命令,要求广武镇政府和河王水库管理所做防汛预案准启动状态,镇政府立即组织防汛队伍集结待命,做好防汛抢险。同时,驻荥部队的150名官兵于下午6点钟赶到现场,驻守水库,做好抢险准备。
唐岗水库作为黄河流域枯河上游唯一的一座中型水库,水库安危将直接对京广铁路、107国道和郑州市区产生影响。由于连降暴雨,唐岗水库水位急剧上涨,为了确保水库安全,指挥部要求唐岗水库和广武镇要密切关注水情、工情变化,落实各项责任制,认真做好东西两条泄洪渠的杂物清障工作,同时,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全员集结待命,并认真做好下游及低洼群众的迁安转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河王水库降雨超过300毫米,唐岗水库降雨超过200毫米,且超过汛限水位,达到建库以来最高水位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大的险情,这与指挥部领导的正确指挥和科学调度是分不开的。由于丁店水库提前开闸放水1400万立方米,极大的增加了水库的蓄洪能力,同时,对楚楼水库下达了“关死闸门”的命令,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下游河王水库的防洪压力。
四、领导靠前指挥是取得抗洪抢险阶段性胜利的关键
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汛情就是命令,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市委、市政府指挥和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2日上午,市委书记丁福浩冒雨到高村、北邙和索城市场察看受灾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在高村乡马寨村,丁福浩趟着齐腰深的积水,挨家挨户了解群众受灾情况,叮嘱群众要提高警惕,预防更大的水患。在村民马根尚家中,当丁福浩看到他住的是土坯房时,立即要求高村乡负责人尽快帮助其搬迁到安全的地方。下午2:00,正在北邙陈铺头察看汛情的他,当得知索城市场积水超过两米,且部分区域积水已将一楼淹没,有500名群众被洪水围困时,丁书记便迅速赶回索城市场,与先期到达的副市长路红卫一起现场指挥公安干警和消防官兵解救围困群众,直到被困群众全部安全转移。
22日中午8:30分左右,我局接到索滨公园下游河道由于洪水长时间对河道堤坝进行冲刷,出现十几米的坍塌,仅剩一米多宽,如不采取措施,后果将十分严重。汛情就是命令,我局紧急组织局抢险突击队外加机井队、仓库、节水办三个就近单位共80多人,在局党委书记、局长苏金和的带领下,带着铁锨、编织袋等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抢险。得到汛情后,市长杨福平,市委常委、武装部政委王伟和副市长李文岭也冒雨赶到现场察看险情。当看到抢险现场组织有序,处置方法得当时,杨市长指示水利部门要根据险情变化,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在抢险的同时,要加强自我防范,保证抢险队员的自身安全。降雨还在持续,洪水越来越大,对河道大堤的冲刷在不断加剧,关键时刻,市人武部组织预备役官兵和沃原化工厂民兵抢险队100多名队员赶来增援,控制了险情的进一步扩大。
与此同时,市四大班子领导也都亲赴受灾乡镇察看灾情,指挥抢险。基层干部群众迅速行动,索河办、京城办全体机关人员上街排水,投入抢险。城关乡100多名机关干部进驻各村组,帮助转移危房中的村民。乔楼镇70多人的应急小分队和民兵预备役也迅速投入到防汛一线。豫龙镇、广武镇全体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巡察灾情,组织排水、排险。高村乡、北邙乡机关干部全部进村帮助进水农户转移财物。王村镇、汜水镇、高山镇紧急启动防汛预案,组织防汛物资,以险工险段为主,全力抢险。刘河镇、崔庙镇认真开展灾情排查,做好群众转移。贾峪镇、金寨回族乡、环翠峪管委机关干部深入抢险一线,排查险情,组织群众开展防洪自救。城市防办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从早上开始,就投入到城区各险要路段和部位,组织排水,清理杂物,最大限度地保证排水畅通。上下齐心协力,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平稳。
另外,我市的汛情也牵动了省水利厅和郑州市水利局领导的心,当天下午,省水利厅副厅长于合群、郑州市副市长胡荃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亲临河王水库察看汛情,并深入庙湾水库实地了解有关情况,指导我市防汛抢险工作。郑州市水利局刘西辰、孙元贵两位副局长从中午就冒雨来我市察看雨情,全天都在河王、唐岗两座水库现场指导防汛,由于水位较高,随时都可能发生险情,两位领导坚持在一线指导,为我市的防汛倾注了心血。
五、下一步防汛预防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及时准确掌握水情、雨情、科学调度控制洪水,及时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
(二)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把此事做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好落实。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守岗位,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指挥调度及时。
(三)各有关单位要切合此次险情灾情的实际情况,对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洪预案再次进行修订、完善。
(四)各行各业全面排查水情、工情、灾情、及时排除险情、开展生产自救,排除农田积水,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版权所有
(五)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和抢险设备,包括编制袋、沙石料、编制布、救生衣、船只、水泵、照明设备等物资,以备应急使用。(六)修复水毁工程,包括道路、桥梁、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城市排水管道,确保道路畅通,确保城区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尽快排除各类工程隐患,加固水库、河道等工程。
1.1编制目的
旱灾,是我区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为了做好干旱灾害防抗工作,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抗旱预案》、《省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市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所发生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天然降水减少,河流及其它水资源短缺,不能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对水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的灾害。防抗干旱灾害是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手段,预防和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抗干旱灾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协作责任制。
1.4.3防抗干旱灾害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4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5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指挥领导全区抗旱工作。
2.1.1区防指组织机构
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人民政府主管副区长
区人武部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国土分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2.1.2区防指抗旱职责
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抗旱预案及跨地区抗旱应急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做好灾后救助有关协调工作。
2.1.3区防指成员单位抗旱职责
区发展计划局:指导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抗旱经费筹措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水利局:负责抗旱工作的管理和水利工程抗旱运行与水源调度,组织、指导抗旱工程和抗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公安分局:负责受旱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抗旱物料、破坏抗旱设施、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
区建设局:及时收集和反映城区缺水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抗旱措施。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干旱灾害的核查和救灾工作,指导受旱灾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与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进行管理监督。
区农林局:及时收集和反映农业干旱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农业抗旱措施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受旱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对影响旱情的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墒情实况信息,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抗旱措施。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本系统运力资源,及时运送抗旱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
国土分局:负责做好行业自身的抗旱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防指布置的临时紧急抗旱任务。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当地驻军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重大抗旱救灾行动,协调组织驻咸武警部队实施重大抗旱救灾任务及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2.1.4区防指办公室抗旱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区防指的日常抗旱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十楼防汛抗旱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组织全区抗旱减灾工作;贯彻执行省防总、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指令;组织拟订有关抗旱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划并贯彻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制订和实施抗旱预案;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干旱灾情信息;协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干旱会商,对各镇办报告的干旱灾害损失和影响进行评估;负责特大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旱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2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镇办设立防抗干旱灾害指挥机构,在区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抗旱工作。
3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及预防预警机制
3.1干旱灾害等级划分
3.1.1农业干旱灾害:
3.1.1.1判定指标:连续无雨日数、降雨量距平值、受旱面积及土壤相对湿度、农田水分盈缺、人饮困难、河道经流量距平、成灾面积、减产成数。
3.1.1.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3.1.2城区干旱灾害:
3.1.2.1判定指标:缺水率及水源工程需水量距平值、地下水埋深下降值。
3.1.2.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农业等信息
区气象、水利、农林、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天气形势的监测和预报,做好河道流量、降水、气温、土壤墒情、农作物受旱程度、城区缺水等信息的监测,及时会商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2.2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3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旱灾信息监测,设立旱情监测网点,加强旱情监测,及时监测掌握报告雨水情变化、蓄水情况、土壤墒情、受旱面积和城乡缺水情况等信息。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向区防指报告旱灾信息,时限为:轻度干旱每10日一次,中度干旱每5日一次,严重干旱每3日一次,特大干旱1日一次。
3.2.4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对各类旱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干旱灾害等级。当出现三个镇办范围以上轻度、中度等级干旱时,由区防指书面向市防指报告。达到严重、特大等级干旱时,由区防指书面向市防指报告的同时,由区政府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抗旱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抗旱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抗干旱灾害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镇办要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明确抗旱责任,落实抗旱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完善抗旱保障机制。
(3)预案准备:各镇办要编制本辖区抗旱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启动准备,要编制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切实抓好预案各环节应对措施落实。
(4)队伍及物资准备:抗旱管理单位要做好用水计划和抗旱水量调配。抗旱服务组织要做好设备检修和人员安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办要储备必需的抗旱物资和器材,合理进行调配使用。
(5)预警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各级旱情测报站网,确保旱情、灾情信息和抗旱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资金筹措:财政局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安排抗旱资金,支持抗旱工作。
(7)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旱情、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提早发现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补救。
3.3.2干旱灾害预警
(1)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和受旱对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行预警防范。
(2)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和干旱灾害统计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及早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科学的抗旱减灾对策。
(3)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加强抗旱服务队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各种形式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广泛提高防抗干旱灾害的机动能力。
3.3.3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污染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同供水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用水的储备,有关部门做好启动应急供水预案的准备。
3.4预警支持系统
抗旱预案
(1)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编制镇办抗旱预案或应急调水方案,积极主动防抗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或应急调水方案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和应急调水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各有关单位应贯彻执行。
3.5预警信息
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旱灾预警信息,决定抗旱预案的启动与解除。当发生全区严重等级干旱或出现三个镇办范围以上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旱灾预警信息,决定抗旱预案的启动与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照干旱灾害发生的范围和程度,将防抗旱灾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4.1.2进入干旱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和旱情、灾情,负责组织气象、水利、农林、建设等部门及时分析会商旱情,根据实时旱情等级启动相关抗旱应急响应程序。
4.1.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抗旱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2.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轻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5%~15%,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的情况时,为Ⅳ级抗旱应急响应。
4.2.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发出以启动水利设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
4.2.3受旱地区的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和对抗旱工作的领导;(2)适时上报和旱情信息;(3)及时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下达落实城镇供水及农田灌溉计划;(5)组织动员水利设施完成灌溉和供水任务。
4.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3.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2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中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15%~20%,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时,为Ⅲ级抗旱应急响应。
4.3.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发出以启动综合调度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工作组到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支援抗旱工作。
4.3.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2)及时通报和公布旱情信息;(3)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检查督促抗旱工作;(5)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6)开动所有水利设施灌溉供水;(7)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社会化抗旱组织开展无水利设施区域流动抗旱服务。
4.4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4.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严重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30%~45%,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较大影响、城镇缺水率达20%~30%、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的情况时,为Ⅱ级应急响应。
4.4.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区政府发出以启动全面防抗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出由区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到重旱区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指恢复抗旱值班,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支援抗旱工作。
4.4.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2)加密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3)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5)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和抗旱服务队、社会化抗旱组织投入灌溉供水;(6)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7)抢修抗旱应急工程或增建临时抗旱设施;(8)组织社会车辆为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灾区送水;(9)适时安排下拨抗旱应急资金。
4.5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5.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特大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45%以上,旱情使农作物大面积枯死或毁种、城镇缺水率在3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面临严重困难,社会经济发展遭受重大影响时,为Ⅰ级抗旱应急响应。
4.5.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出以启动防救结合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出区委、区政府工作组到重灾区检查指导和慰问受灾群众,区防指加强抗旱值班和水源、物资调度,区财政局紧急提供抗旱救灾资金帮助,区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强对口支援抗旱工作力度。
4.5.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2)加密监测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情况动态反映;(3)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和抗旱服务队、社会化抗旱组织投入灌溉供水;(4)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5)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为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灾区送水;(7)全面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8)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9)紧急安排下拨抗旱应急和救灾安置资金。
4.6信息报送
4.6.1各镇办要加强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收集,实行分级汇总上报,统一归口处理,各级共享使用。
4.6.2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后及时了解补报。
4.6.3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的旱情、灾情、抗旱动态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认真进行调查复核,对反映不真实和存在缺失遗漏的信息,要及时完善纠正并补报复核结果。
4.7指挥调度
4.7.1出现干旱灾害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应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7.2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预测旱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迅速采取防抗措施,控制旱情发展蔓延。
4.8社会力量参与
出现严重干旱灾害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可依法征调运输车辆、物资设备、工作人员投入抗旱救灾。
4.9信息
4.9.1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2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民政方面的有关灾情,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4.9.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0应急结束
4.10.1当干旱灾害解除或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旱情变化,宣布结束抗旱应急响应。
4.10.2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征调的物资设备、运输车辆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0.3应急响应结束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助镇办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保障措施
5.1信息监测保障
5.1.1干旱灾害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恢复抗旱值班制度。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实行昼夜值班。
5.1.2开通防汛抗旱通讯和旱情监测网络,实现纵、横向联络畅通,及时、准确监测报告旱情信息。
5.1.3区水利、气象、农林、建设等部门加强对雨、水、墒、苗、供水等旱情信息的监测,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和上报。
5.2应急支援保障
5.2.1应急队伍。各镇办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做好抗旱应急队伍的组织工作,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工作,统一调配抗旱服务队和民间抗旱组织的人员和设备,本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武警及公民都有义务承担抗旱救灾支援任务。
5.2.2交通运输。区交通局优先保证抗旱物资运输,各有关单位的运输车辆应服从和完成所分配的应急送水任务。
5.2.3医疗卫生。区卫生局做好受旱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疗服务队到灾区防病治病,开展饮水卫生的检查消毒。
5.2.4治安管理。公安分局做好受旱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旱救灾行动和抗旱设施安全的行为,维护受旱灾区治安秩序。
5.2.5物资供应。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器材,设立固定储备仓库,加强储备管理和更新补充,保证供应足额可靠。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分别做好抗旱所需化肥、农药、种子、防疫药物等物资、器材的储备与供应。
5.2.6经费筹措。按照国家补助与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区上每年应筹措和安排必要的抗旱资金。遇到严重等级、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区财政局要及时下达和拨付抗旱资金,区发展计划局和水利局及时下达抗旱设施建设计划。各项抗旱经费必须按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5.3技术服务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抗旱技术专家库,定期研究本辖区的旱情及防抗灾害措施,组织开展抗旱技术讲座和培训,搞好旱灾应急防抗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和参谋服务。要建立旱情监测和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依法抗旱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对抗旱工作的依法管理,强化执法权威和执法能力,确保抗旱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6善后工作
6.1灾后评估
旱灾预警解除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成由抗旱工作责任人、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灾害评估组,及时对干旱灾害损失和灾区急需抗旱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提出灾害评估报告,在7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6.2对口帮救
当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旱灾,区人民政府在接到灾害评估报告后,应尽快研究制定驻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口帮扶抗旱救灾方案,认真组织和落实有关抗旱救灾帮扶的措施。
6.3社会募捐
当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旱灾,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干旱灾害损失程度,在大力抗旱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抗旱救灾。
6.4工程修复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破坏和设备故障要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予以加固恢复。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商贸、旅游、校园、农林水、能源、森林防火及建筑陶瓷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四)道路交通 。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五)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七)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八)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九)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一)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二)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三)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四)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五)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十六)建筑陶瓷。重点检查涉陶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外委施工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制定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是否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和新员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对窑炉是否按要求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煤气发生炉停产检修是否到位情况,生产各环节内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及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要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计划,列出时间表,制定任务书,把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
工程管理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我科在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为目标,坚持服务督导基层的理念,创新管理,真抓实干,圆满地完成了2018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 工程管理工作
一、日常管理工作
(一)修订工程检查记录,并建立工程档案
1、修订完善工程日常巡视检查记录。调整渠道、水闸、桥梁等9种记录,新增大坝巡视检查及清污机运行等记录。
2、建立水闸、渉河工程等10种工程档案及维修维护记录,保证工程数据延续性。
3、组织基层单位进行记录及档案填写培训,并到基层单位检查巡视及记录填写情况。
(二)加强安全管理
1、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并组织技术安全交底。
2、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
3、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工程日常维护
(一)资金安排
2018年工程维护资金为2303.78万元,已安排资金2204.25万元。其中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共计84项,安排资金2020.09万元,目前已完工3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资金(万元)
一
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
2020.093765
1
第1标段
北京质诚捷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597.363775
2
第2标段
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679.618241
3
第3标段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43.111749
二
机闸及机电设备维护
北京天利弘远机电有限公司
109.992412
三
其他费用
74.162062
1
工程设计费
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56.47
2
变压器代维
17.692062
合计
2204.248239
(二)主要工程项目
1、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堤顶路维护10915米;坝坡、渠坡除草542924平米;涵洞清理10座,雨洪口清理51处,排水沟清理31877米;在常规维护项目基础上,重点安排中庄大车桥下游右岸内坡及渠底整修工程、1号跌水下游右岸渠道衬砌修复工程等5处渠道整修工程,总面积19389平米。
2、设备维修养护:水闸维护107座,清污机维护17台,维护机电线路和6台发电机,维护频次均为一次/季度;维护7台发电机、2台叉车和4台水泵,维护频次为汛前、汛后各一次。
3、其他费用:维护变压器19台,维护频次为一次/季度
(三)制定管理规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1、结合相关管理规定,总结往年工程管理经验,制定《工程维护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明确管理职责,细化管理流程,从项目计划、实施管理,到考核、验收、资料整编等进行详细规定。
3、为规范工程管理,统一制定工程实施方案、旁站记录、工程例会纪要、工程验收鉴定书等模板。
(四)加强工程过程管理
1、规范合同管理
为保证施工现场机械安全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原有合同基础上,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承诺书和水利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加强安全管理
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人员备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做到安全环保施工。
3、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制定工程实施计划进度表,与度汛有关的项目避开汛期施工。
4、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1)施工进场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所有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均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取样检测。
(2)管理所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工程例会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明确旁站记录内容,管理所对隐蔽工程及重点工序必须进行旁站。
(4)多次对渠道衬砌修复等重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5、资金支付管理
制定工程洽商记录、工程量确认单、支付申请表模板,目前,资金支付已达到 %,符合支付进度要求。
6、绩效考核
先后对管理所和施工单位进行了日常维护工程考核。
7、档案管理
施工单位要按照《水利工程档案资料整编实施细则》归档资料,要求资料归档与施工进度同步;管理所按照制定的资料整编清单进行归档。
8、工程验收
已完成2018年1-3月日常维护工程验收工作,所有工程质量合格、资料齐全。
三、专项工程
(一)京密引水渠团城湖清淤工程
1、委托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方案设计,编制方案3套,并报市水务局。
2、对团城湖周边10处场地进行比选,现场踏勘13次。
3、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沟通协调会6次,先后与17家单位进行沟通。
4、期间向市局做专题汇报5次。
(二)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1、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清单,并组织计划科、建管所进行审核。
2、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
(三)应急度汛项目
目前,已经启动招标程序,计划9月初完成招标工作。
四、渉河工程
(一)渉河穿渠工程
上半年我处涉及穿渠、涉河、穿越管线工程共14项。其中较大涉河工程7项:
序号
工程名称
1
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北安河站-温阳路站下穿京密引水渠盾构施工水防治与补救措施施工
2
阳八路雨水排除工程
3
兴延高速公路跨京密引水渠工程
4
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跨京密引水渠道桥工程
5
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调度中心工程
6
西新城村北跨京密引水渠人行桥改建工程
7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跨怀柔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地铁16号线二期水防治与补救措施工程原定于2018年5月31日完工,5月29日,我科工程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挡水围堰严重漏水,随即下达工程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同时制定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及安全度汛措施;6月11日,我科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了地铁16号线工程桥区部分渠底处理事宜。目前,地铁16号线二期水防治与补救措施工程已基本完工,渠道正常输水。
阳八路雨水排除工程二期计划于2018年7月底完工,施工期间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对八口雨洪口进行了封堵,阻断了上游雨洪入渠。八口雨洪口上游雨洪通过阳八路雨水排除工程汇入市政管网。
为保证渠道运行安全,所有涉河穿渠工程我科均严格监管,具体措施如下:
1、前期积极沟通,要求渉河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严格审查方案,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前签订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关协议,并要求与管理所签订水环境保护及安全协议。
3、协调各参建单位,组织技术交底,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
4、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施工安全、扬尘控制措施落实等检查16次,重点工序现场监督。
5、工程完工后参与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完成后移交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基层管理所留存,电子版档案工程管理科归档。
(二)涉外函件办理
及时办理涉外函件16件,复函8件,全部电子化管理,方便查阅。涉外函件自我科接收之日起,按要求全部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并回复相关单位。
五、备用水源管理
(一)代维管理
我科负责备用水源2018年代维项目中的低压代维、高压代维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上半年参加代维工作例会4次,现场检查8次,配合管理所及其他相关科室一起做好备用水源代维工作。
(二)日常维护工程
共安排7项维护工程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
施工单位名称
金额(万)
设计费
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勘测设计分院
8.559387
招标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88800
施工费
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225.998637
(三)污水处理设备运行
我处7个管理所的污水处理系统于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行至今,一直由管理所安排人员进行简单维护。由于污水处理系统维护专业性较强,为保证污水处理系统安全正常运行,计划安排专业代维单位对其进行维护。目前,以备用水源管理所为试点,我科牵头,通过咨询污水处理标准及专业代维单位比选后,已签订2018年下半年代维合同。
六、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上半年共安排维修项目15项,总资金117.72万元。及时审核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过程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单位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万元)
潮河管理所
1
潮河所供水管线及设施更新工程
6.44
2
宁村闸房院墙及大门工程
6.83
西田各庄管理所
1
所部室外管道维修及食堂局部修缮工程
16.6
2
所仓库卫生间改造工程
10.94
北台上管理所
1
北台上管理所活动室屋顶改造工程
10.26
工程建设管理所
1
防汛物资库房储油室彩钢顶改造工程
0.53
怀柔水库管理所
1
东、西溢洪道厨卫改造工程
13.56
2
水库所彩钢房改造工程
2.36
3
乒乓球室及接待班线路改造工程
李家史山管理所
1
李家史山管理所供水系统改造工程
3.96
后勤服务中心
1
机关菜地管理用房彩钢屋顶更新工程
2.64
2
私家电动车停车场修建工程
1.57
3
机关大院食堂、锅炉房屋顶防水更新工程
11.57
4
机关大院3号楼一层屋顶防水更新工程
16.24
5
机关大院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14.22
合计
117.72
七、其他工作
(一)防治大气污染管理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市水利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方案》(京水务建管[2017]68号)、《北京市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办法》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进一步加大2018年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上半年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7]30号)、《关于符合本市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汇总名录的函》(京环函[2018]145号)等文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包括叉车、装载机、吊车、牵引车、挖掘机、摊铺机等各类型施工机械。鼓励优先使用电动或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组织工程施工技术培训
打破常规的培训方式,组织现场教学,详细讲解渠道衬砌的每一道工序,现场演示土工膜焊接,混凝土含气量检测、取样等,培训效果良好。
第二部分 科室建设
一、组织科室人员市、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整体素质。
二、定期召开科室业务工作会,共同交流总结近期业务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积极参加水利部、市局及管理处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科室综合业务能力。
第三部分 存在问题
一、工程档案、建筑物基础数据等仍需完善。
二、科室人员普遍比较年轻,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四部分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做好2019年工程日常维护项目上报、审核及方案制定工作。
二、做好团城湖清淤工程相关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防止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到学校饮食、饮水、食物中毒事故为零;交通安全事故为零;溺水死亡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案件为零;因传染疾病导致校园混乱、伤残死亡事故为零;学校因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师生涉黄涉赌涉毒行为为零;学校因集体活动组织不力、公共场所管理不当、化学危险品保管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管理股,应急管理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幼儿园相应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抓人员。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局长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股室站所及分管负责人对股室站所相关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科任老师和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明确、责任明确,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分析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学校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布置安全工作。学校每周工作要安排体现安全工作。班级每天利用晨夕会、课堂等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隐患。
2.学校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⑴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⑵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⑶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⑷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⑸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⑹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试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礼堂及图书馆等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⑴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长、副指挥长,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⑵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⑶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⑷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⑸学校建筑结构应急疏散图、重点部位分布图、各指挥长及小组长和成员通讯联系表等附件。
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每月23日前,各学校将当月开展的安全警示视频教育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抽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填写月报表,归档并逐级上报。
5.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凡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学校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安监、公安、卫生部门等报告。凡因各种原因造成学生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凡发生涉校涉生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罢课、绝食等事件,或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并有打、砸、抢、烧行为的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信息报送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6.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⑵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⑷各种安全制度。⑸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⑹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⑶安全检查、巡查记录。⑷安全会议宣传教育培训记录。⑸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⑹奖惩情况记录。⑺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7.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暂时无力聘用专业保安的要选用60岁以下身强力壮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学校要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巡逻、联系畅通。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要严禁入校。
门卫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安全主管部门必须予以收缴。
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街道与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9.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各寄宿制中小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必须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
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饲养动物,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男、女宿舍不准留宿异性。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寄宿制学校坚决取缔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
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如有租用当地民房住宿的学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
学生宿舍每间要严格控制人数。因条件限制,对宿舍超员不能及时整改的学校,要严防死守,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各种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应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在楼房教学或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中小学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等用电设备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1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
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教体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态扩大;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留现场。
学校应逐步实施对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
1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用车、校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接送师生的校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负责人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13.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组织郊游、社会实践、艺体节、考试等大型校内外集体活动,必须事先将活动方案、安全预案报上级审批。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未经审批的集体外出活动一律不得组织。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活动期间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举办较大型的群众性活动,要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14.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锅炉房、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礼堂、小卖部等),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1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
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16.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严防发生事故。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
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根据学生健康档案,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需要休学的应予以休学。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17.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各有关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教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凝聚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共同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和整治工作:⑴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网点。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门前50米内的流动商贩;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书刊店进行限期整改或查封;搬迁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周边占道市场。⑵搬迁校园周边危险站点。协调城管、消防等部门,搬迁学校周边不符合防火、防爆间距的加油站、液化气站及其它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站点。⑶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好“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坚决铲除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
(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涉水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龄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⑴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⑵初中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⑶高中及以上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3.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4.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5.学校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布局状况,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月至少组织师生进行至少1次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事故发生时,根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盲目处理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6.学校应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欺凌、防害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体系,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学校应加强师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应与派出所、交警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团队和少先队活动、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学校应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证每学期到校至少作两次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
9.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教育,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纠正师生不良的上网习惯,强化教育和严密监控有“网瘾”的学生,培养健全人格。
10.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11.实行安全工作预警。在暑假、寒假、国庆节、劳动节等重大节假日放假前,汛期、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安排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预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实行安全工作考核
1.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2.学校安全工作按《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评分细则》进行单独考核。
(七)实行安全工作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