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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残联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市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研究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组织推动有关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落实,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具体工作,组织拟定学前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师资队伍的管理和指导。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并按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加大对市级学前教育的投入,扶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工作。
市编委办: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城乡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并监督指导幼儿园建设规划的执行。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根据城乡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采取措施加强对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幼儿园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市物价局: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联合市教育主管部门实行学前机构分类定级管理,制定我市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导幼儿园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联合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无证幼儿园治理。
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民政局:负责通过争取政府财政补助、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捐助等方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的资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
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负责广泛宣传和普及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市残联:负责指导和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例会,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汇报,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在研究重大问题时,可以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切实把教育优先发展摆上重要日程
近年来,麻山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了教育优先发展的工作合力。
1.强化“三项制度”,全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一是强化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区教育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教育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部门领导干部坚持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强化人大、政协定期视察教育工作制度。人大、政协坚持每年确定不同重点,进行1-2次教育工作专项视察。每年关于教育发展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均达到总数的10%以上,切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实施“五个纳入”,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在落实教育政策上,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执行“五个纳入”,即教育优先发展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城建和基建计划、纳入干部配备和编制调整计划。在落实经费投入上实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到位、确保财政对教育拨款逐年增长、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2009—2011年,麻山区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了“三个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2034万元、2196万元、267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4%、8.0%和21.9%。区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的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达到了逐年增加。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0157元、10400元、13680元;小学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45元、577元、782元;初中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1173元、11440元、15048元;初中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99元、635元、860元;教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4214元、35194元、37889元,实现了逐年增长的目标。
3.实施扶贫救助,完善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为保障青少年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发展规划,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的弱势儿童、青少年政策资助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制度、三残儿童入学制度,三年来,麻山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残疾儿童入学率均为100%,巩固率为100%,初中毛入学率为100%,巩固率达99.5%以上。为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村住宿生通勤,区政府每年拿出10万余元,对通勤学生进行补助;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借助“贫困生救助基金”、“希望工程”、“一帮一”捐助等活动进行帮扶,区工会、关工委、妇联、共青团、企业家协会等组织也相继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救助活动。三年来,全区累计筹集助学资金30余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100余人次。目前,麻山区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麻山区大力整合教育资源,把13所农村中小学校整合为1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优化了教育资源,并投资1600余万元,实施了教育“六项工程”,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1.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微机室、舞蹈室、美术室、音乐室、棋艺室、图书室等场所,配置了电脑、汽车驾驶器、钢琴及各种民族乐器等设备,为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搭建了平台。
2.实施明德幼儿教学楼建设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配备了一流的设施设备,引进了大连雅禾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创办了优质的学前教育环境。
3.实施体育馆建设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集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活动多功能于一体,为学生运动健身提供了理想场地。
4.实施食堂改造工程。维修了18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改善了食堂服务设施,提高了工作间标准和档次,使学生的就餐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
5.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维修了学校的“老三室”,增建了10个各类功能教室,小学实现了“班班通”,中学配备了电子白板。现正在建设1.5万平方米沥青操场。2010年,麻山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验收。
6.实施远程教育工程。麻山区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与学科教学进行有机整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由于麻山区教育投入大、效果好,发展均衡,被市委、市政府树立为中、小、幼教育体系完备、设施齐全、教学争先的全市教育优先发展的先进典型,在全市各县区教育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职能,保驾护航,全力改善教育发展环境
为确保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可持续发展,麻山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从加强校园管理和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入手,不断加大治理、管理力度,全力改善教育发展环境。
1.加大安保投入,保障学校安全。为教育系统配备了专职的安全副局长、安全副校长及保安人员,先后投入资金30万元设立了校园警务室,安装了监控和报警装置,配备了灭火器、防暴器材等设备,建立了学校和公安部门的联防联动机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了从人防、物防向技防、群防的跨越,切实增强了应对和防范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强化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麻山区以创建平安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工协作,强化监管措施,全力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区卫生局定期深入学校对传染病防控、饮食、饮用水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区教育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定期对送子车辆进行排查、登记,严禁送子车辆超员、超速,对非法送子车坚决予以取缔,保障了送子车的安全运行。区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经常联合行动,对校园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以及网吧和餐饮店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宿舍、教学楼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纪检、监察、物价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教育收费公示、检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全面优化了教育发展环境。
3.加强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麻山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规定,设立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突出以规范办学行为和督学为重点,采取“监督与服务,规范与促进,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措施,合理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全区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四、抓住重点,构建体系,倾力打造人民满意教育
近年来,麻山区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抓住义务教育这个重点,倾力打造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全方位的教育教学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快速发展。
1.强化义务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是以选聘优秀管理人员为切入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麻山区打破选人用人常规,在全市教育系统先后选聘了两名管理能力强、业务素质高、教学理念先进的优秀校长到英林学校任职,为全区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管理和教学理念,增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活力。二是以德育教育为重点,强化素质教育。学校每月确定一个德育主题,并通过开展班队会、“十星”评比、“八个一”活动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三是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关键点,狠抓教学的细节管理。通过采取推门听课、观摩、研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上课、备课、作业批改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评价、分析,促进教师养成严谨的工作态度。
一、内涵和总体目标
区消防志愿者行动是指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参加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
区消防志愿者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形式
区消防志愿者行动执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青发[]55号)的规定,建立如下组织:
(一)依托区青年局,成立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大队长由区青年局领导或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副大队长分别由区青年局和区公安消防支队部门领导担任。服务大队下设办公室,由区公安消防支队一名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区青年局一名分管志愿者工作的部门领导兼任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等消防志愿服务队的组建、人员招募、注册颁证、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经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的委托,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
(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建立相应消防志愿服务分队,并接受当地消防志愿者组织的指导,接受区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的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志愿者参加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社会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救助服务等工作。
(三)消防志愿者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自愿性、公益性、组织性三大特征。在组织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有关单位应当为消防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条件和保障。
三、建队程序
(一)招募条件。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进行专项注册,都可以成为区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
(二)人员注册与培训。按照“先建组织、后招募”,“先培训、后发证”的原则,根据上海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和社会消防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形式,公告招募消防志愿者相关事宜。
自愿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的社会成员,由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注册,并适时组织参与中国志愿者网和中国消防在线网开通的消防志愿者网上培训、知识测试、注册和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在消防志愿者申请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委托区公安消防支队,按照统一的《中国消防志愿者培训大纲》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
(三)建队。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应结合志愿者的工作性质、所在区域、性别、年龄、服务志向、服务时间、服务需求等情况,按20人左右为一队编成消防志愿服务分队,任命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明确队长、副队长和队员职责,向服务队授旗(牌),向队员发放服装等,并帮助指导服务队制定活动制度和服务计划。
已经建立的“青年消防志愿服务队”、“明星消防志愿服务队”、“妈妈防火团”等各类消防志愿者组织,由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吸纳、注册(原名可以保留),进行统一培训和管理。
(四)建队目标。自2年11月9日开始,在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普遍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消防志愿服务队组建、培训和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组织体系并规范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基本目标为:三年内,全区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四、服务内容
区公安消防支队指导消防志愿者由易及难,由浅及深,围绕不同时期社会消防工作中心任务,以掌握“两知三会”(知道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一)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在消防站、教育馆或重大消防活动期间为群众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等。
(二)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的消防安全,积极参加本单位、本辖区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纠正消防违法行为;为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出谋划策等。
(三)消防安全救助。熟悉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宅消防设施情况和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简易器材灭火;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能协助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可对伤员进行基本的救护。
每年11月9日的全国“消防日”、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及下属各服务分队均应积极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五、经费保障
消防志愿者组织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由共青团组织和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筹集。主要包括下列来源:
(一)政府财政支持;
(二)社会捐赠;
(三)志愿服务对象的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志愿服务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及消防志愿者监督。
六、评选表彰
每年11月9日,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将对优秀的消防志愿者和服务队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其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消防工作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并将特别优秀人物及其事迹上报上海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高峰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并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岗位需求下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5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9]24号),努力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年均2.5万个以上,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年均4万人以上,输转农村劳动力年均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一)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级发改、劳动、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振兴十大产业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就业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组织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应聘。
(二)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在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拓宽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充分利用新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
(四)统筹城乡就业。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与境内和周边大企业的劳动用工协作,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转,打造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落实就业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五)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落实创业政策带动一批,支持大中型企业接收一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开展技能培训储备一批等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就业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在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同时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不受侵害。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六)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从2009年起,全市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向劳动者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继续执行原税收优惠政策。
(七)积极落实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认真落实“五缓交四降低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可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委)、地税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
(九)规范企业裁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我市20户企业向全市发出的稳定就业倡议书,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政策扶持创业。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激励、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对各类创业主体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将创业能力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十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市、县各类园区、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向社会公开创业信息。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等各类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培训,以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将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继续完善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金、做好跟踪服务的“三整合一跟踪”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免费培训人员范围由初高困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指导经济实力雄厚、培养能力较强、培训制度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考核,在企业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实行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结对培养,不断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十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十八)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九)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力争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六、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职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以及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十一)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就业专项经费。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补贴和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共就业服务以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补助等。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就业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各县区每年新注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数额不得少于50万元,不断增加基金额度,扩大贷款发放规模。
*镇总人口*万人,共有*个行政村*个社区居委会,20*年财政收入*万元。辖区内现有普通完中*所,教师*人,学生*人;有*所完小,教学点*个,*所幼儿园,小学生*人,教师*人(含幼儿公办教师*人)。学校布局合理,基本能适应我镇初等义务教育的需要。对我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进行全面的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㈠领导职责
1、确立地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镇教育工作的目标,我镇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镇政府工作计划,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做到“三个”优先:即在制定发展计划时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制定年度经费计划时优先保证教育事业的需要;在研究具体工作时优先安排部署教育工作。我们把落实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教育办实事、组织协调各部门关心支持教育工作和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并建立了有效的运行机制,教育的优先发展的地位得到保障。如:镇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实行定点包干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镇党委督查机制,全面开展督政督学工作,建立了教育工作执行情况、通报制度,从而增强镇、村两级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
2、履行职责。镇党委、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顺应教育发展形势,在制定*镇“*”、“*”规划中把教育的发展纳入规划中并出台了奖教奖学及村两委履行教育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文件和决定,确保了义务教育政策得到落实。如:结合我镇人口出生及经济发展情况,就近就便推进了小学布局调整,将*、*、*等较远山村的学校撤并到*和*小学,借城市道路建设之机异地新建更能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小学,既优化了教育资源,又适应义务教育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为推动*镇教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镇村组织在农村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巩固“双高普九”成果,充分发挥学校综合功能,实施“三教”统筹,服务“三农”,把加强劳动专业技术培训作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手段。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
为了推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积极谋划,保证了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投入,同时规范了经费管理,使经费用在刀刃上。
1、根据区财政文件规定,对全区教育财政拨款,预算内年生均教育事业费、教师工资、预算内年生均公用经费实行以区统筹的原则,明确了对教育事业经费的保障责任,保证了教育事业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逐年增长和及时到位。从未出现拖欠、扣发、挤占教育经费和教师工资的现象。
2、预算外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并用于学校教育。20*—20*年,镇财政对教育总投入预算内支出合计*万元,预算外支出累计投入*万元。
3、保证了“两免一补”资金。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全面推进公示督导、责任追究、教育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截留、平调、挪用、挤占学校经费。“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上级下拨的“两免一补”及资助贫困学生的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
4、建立健全助学制度,开展多形式的助学活动,镇政府和学校都建立了完整的帮扶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体系,建立了贫困学生档案,采取学校减免、社会捐助等形式,对贫困学生进行扶助。我镇适龄少年儿童无一例因家庭贫困而辍学,促进我镇义务教育发展。
(三)办学条件
1、为确保教育发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整合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学校布局合理、班生规模适中,文化户口、综合报表健全;建立了文化技术学校,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培训材料齐全,实现了劳动力的适时转移。
2、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既重视学校管理与维护,更重视学校基础设施的整改与建设。对学校安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并建立排查档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把每一个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学校及人员身上,限期整改,确保了学校安全。
3、调动村级办学积极性。镇多次召开教育工作会,协调解决学校实际困难,20*、20*年村级社会投资*万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心系家镇教育事业于*年*月*日委托其女儿将节俭下来的*万元捐赠给*中心小学建食堂。从20*年度起*村对属*村籍的在校小学生课本费、本子费、保险费全部由村负责支付。镇、*村及*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更换学生课桌椅。
3、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近三年*镇为*十中解决综合楼及教工宿舍、学生公寓及谢洋小学欠款,镇财政实际支付*万元;同时为*小学解决操场历史遗留问题,每年由镇财政支付*元。多次召开镇村学校协调会,解决*幼儿园、*中心园的遗留问题,为*小学食堂建设积极筹资*万多元。
(四)教师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把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整个教育工作的重头戏来抓。一是完善校长负责制度。择优聘任了德才兼备的村小学校长,中小学校长都按要求参加各级举办的校长岗位培训班和提高培训班。二是规范教师编制管理。根据小学生源和边远地区学校实际情况,在上级下达的编制总额内,调整了各完小教职工编制。三是教师的继续教育。加强教师岗位培训,中小学专任教师全部参加岗位培训。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历进修,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教育管理
1、依法治教,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使教育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形成了依法治教氛围。
2、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加大教育支持力度
我镇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重点整治,对辖区中小学和所有的幼儿园不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了不安定因素,同时对辖区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镇综治办、*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积极开展“以法护航,关爱青少年”活动,深入学校与师生座谈,上法制课,进行以案释法,并到学校上法制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镇妇联对在校家庭贫困女童实行扶助。镇将教育工作纳入对村及镇干部的目标考核当中,形成大家关心教育的良好氛围。
3、认真对待区级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及时组织开展镇级教育工作督查,并完善了检查机制。
(六)教育改革与发展
制定并下发村两委履行教育工作责任制对辍学学生实施跟踪管理,由学校摸底建档,镇政府发出复学通知,下村干部入户动员,教师分类指导教育,保证进得来留得住。教育事业发展指标得到落实,各项表、册、卡健全,义务教育档案完备,并实行滚动跟踪管理,通过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我们扎实把好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关,建立了“三残”人员档案,我镇“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保障了我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初中辍学率控制在*%
3、农村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教学场所、培训措施、培训经费、教学制度和培训活动四到位。文技校备有兼职老师,有教材教案,有教学管理制度,并作出了每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总结,有学员花名册、签到表等有关资料,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加大劳动技术等实用技术培训,不仅促进劳动力转移,也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术水平,有力推进产业的调整。
(七)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1、设立奖教奖学制度。镇每年教师节评选一批先进教育工作者,并对其进行表彰奖励;镇对*中学中考、高考实行奖励,各村对各完小教师实行奖教。根据学校及教师在同类校的评分结果实行奖励,积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经济条件好的村对本村学生中考、高考进行奖励如赤水村对学习好的本镇学生,镇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2、建立扶贫助困制度。协调关系,采取社会的帮扶、采取与贫困生结对子等措施,解决他们的学习费用来源;努力贯彻“两免一补”政策,让所有的贫困生都能继续上学。
二、存在问题
我镇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镇教育改革和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教育事业发展还不能很好适应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的需要,特别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很重,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是由于镇、村财有限教育经费投入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学校建设和发展经费比较短缺。
2、要实现“教育强区”目标,任务艰巨。从教育工作督导评做复查的情况看,“办学条件”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等各项指标得分率不高。因此,实现“教育强区”目标还有较大距离,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才能真正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0年实现“教育强区”的目标。
三、“督导评估”验收后的奋斗目标
尽管我们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展,人们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教育督导评估后,我们将更加扎实地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想方设法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力争在短时期内使我镇的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中小学心理;现状;调研
一、问题提出
为进一步做好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为自治区统筹规划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依据而作本调研。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于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对全市47所中小学(中学18所,小学29所)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调研工作。
克拉玛依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已有近20年的时间。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目前已达到87%的中学配备了1-2名专职心理教师,100%的中小学配备了兼职心理教师。通过组织区内外的培训,目前获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教师有203人。其中二级心理咨询师38人,三级心理咨询师165人。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多为校编,少数学校使用北师大及其它版本教材。课程开设情况中学开课情况好于小学,初中开课情况好于高中。2014年以后随克拉玛依新一中模式的推广,近一半转型学校(4-5所)改为选修课或讲座。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我市所有中小学均建有心理健康辅导室。中学使用情况良好,小学使用情况一般。克拉玛依市教育局领导高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12年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设一名心理健康专业高级教师职称人员专项负责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局领导市教育工会主席专项抓心理健康工作。这些举措使得克拉玛依市中小学在心理专兼职教师的业务培训,心理咨询师的培养,组织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目前基层教师、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大幅度提高。
由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1],市教育局工作要求是思政科,教师培训是市教育工会和继续教育中心、心理专项督导是督导室,日常具体工作是由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多头管理,实际各部门都只负责这项工作的一个方面,且大家都各做各的,没有信息互通和联席制度,没有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联动机制。大大削弱了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基层心理健康工作如果出现问题,各部门可能就都没注意到因此没管或想管管不了。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于自治区建设平安新疆,实现新疆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及克拉玛依打造平安、高品质城市和校园、克拉玛依能否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能否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幸福感,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 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开展的。即我市各区、直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设置、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情况、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和教材编写使用情况、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情况、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设置
2013年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心理健康部对全市47所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提出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议。市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部每学年、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2016年市教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纳入十三五教育规划。目前各中学基本成立以校长或书记为组长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或咨询中心。克拉玛依区各小学成立了以德育主任为组长,以心理教师、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和部分科任教师为工作小组的机构设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设置,为开展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保障,搭建了平台。
(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联合新疆教育学院、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培训民汉心理咨询师共158名,获证书者124名。考试通过率达78.5%。目前各中小学参加区内外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总人数达到587人。
我市各中学大多数配备有1-2名专职心理教师,各小学配备1名兼职心理教师,学校还配备若干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具体情况如下图表:
从上图表中可以看出:我市心理咨师队伍近年来获得长足发展,培训总人数的绝对值创近年最高。获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中学优于小学,三级证书获得者优于二级证书获得者;小学心理辅导员比例高于中学,小学心理辅导员多取得资格证书,中学心理辅导员多无证书,只是口头称号而已;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人数及其匮乏,中学专职教师占总培训人数的2.21%,小学为0.85%,中学情况稍好于小学;小学兼职心理教师优于中学,但多数中小学兼职教师身负多职,实际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精力和时间屈指可数,工作一忙,事情一多,心理工作可能就不了了之了,导致工作效率大打折扣。从取证情况来看,我市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已经具有较专业的资格。
(三)心理课程开设及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编写使用情况
我市中学共18所,其中完中9所,初中6所,高中2所,九年一贯制1所。有初中部的学校16所,开课学校有14所,未开课学校2所;有高中部的学校11所,开课学校4所,未开课学校7所。初中部学校开课情况好于高中部学校。8所学校使用校编教材,1所学校使用地区编教材,其余为北师大、华师大、人教版、乌鲁木齐地方课程各1所学校。开课年级1-3个年级不等。
我市小学共29所。开课学校有18所,未开课学校11所,白碱滩区4所均开课,准东中心2所小学利用每周班会、主题教育、报告、讲座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情况比较好。13所学校有校编教材,2所学校使用北师大版、3所学校使用大百科全书版,1所学校使用开明出版社版本等。开课年级1-6个年级不等。
中学校编教材质量高于小学校编教材质量。
(四)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情况
所有的学校都建立了心理健康辅导室,中学各功能室发展快,功能室种类较多,使用率高,但校间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有些中学只有一个简陋的咨询室。中小学各类功能室总计126个。具体情况如下表:
从下表中可以看出中学的功能室多于小学;中小学各功能室中接待室、个体心理辅导室、沙盘游戏室占比例较高;中学团体心理辅导室、心理测评室明显优于小学。
(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
1.管理工作实现三级网络制度
2012年以来,我市教育局创造性地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形成以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部为核心,各区教育局、直属单位为二级单位,各区中小学为三级单位的市、区(直属)、校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市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部负责国家和自治区文件的上传下达,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具体落实。
2.以培训为抓手,以教研为突破口
近三年,市教育局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对专兼职心理教师进行专业培训6次,对各学科教师进行心理咨询师取证培训4次,对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广大教师开展EAP员工帮助计划培训12次。定期组织每月1-2次的中学专兼职心理教师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北师大心理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与素养,许多专业教师在教学研究的过程中进步很快。2013年举办了克拉玛依市“首届心理健康教坛新秀大赛”。1名教师获市级教坛新秀称号,1名教师获教学比赛一等奖。2016年又成功举办克拉玛依市“首届心理健康教学能手大赛”。1名教师获市级教学能手称号,1名教师获优质课一等奖荣誉。
3.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
市教育局组织沙盘游戏治疗师成长系列沙盘制作活动,面向广大中小学师生的“5.25硬笔书法比赛”及“5.25心理健康教育征文比赛”活动,中高考期间组织中小学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中高考心理辅导巡讲活动,每学年开学初及结束期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集中宣讲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心理教师、生物教师、校医开展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举办每两年一届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术年会,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提升了广大中小学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也极大提高了他们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重视校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横向服务
全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以服务学生为主体,兼顾教师心理健康。通过课堂教学服务于学生,通过学科渗透及讲座、活动体验服务于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包括专兼职心理教师、取得资格证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员、参加资格证培训但尚未取证的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等。我市南湖中学还成立了中学生健康人格讲师团,充分服务于校园师生。各学校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讲座、办心理小报和板报、心理健康班会、心理情境剧比赛、心理漫画赛、沙盘游戏、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师生的心理健康理念。
5.重视家校、社区合作,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
市教育局还通过举办家长学校课堂,走进社区巡讲,与社会办学机构协作,与市文化馆、市卫计局、市妇联联合开展社区居民、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拓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收到良好效果。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市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些困难亟待解决。
(一)问题:没有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联动机制,心理健康工作指导与督导脱节。
1.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培训完成后,部分中小学校没有把培训教师的作用发挥出来。培训完了心理工作就完成了。学校整体心理健康教育的面貌与前相比,没有改观。
2.由于年度预算资金缺乏或不到位,且没有专项资金,多数中小学校配备的心理咨询室不达标。
3.由于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岗位编制问题,各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没有享受与班主任同等待遇(班主任津贴),在时间上得不到保证、激励机制跟不上,导致专兼职心理教师没有积极性、工作效率低下。
4.多数中小学校缺乏校园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学校出现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没有引起学校领导层高度重视,一旦出现问题,草草了之。缺乏责任追查制度和意识。
5.学校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对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不清楚,对心理健康教育制度、规范、岗位职责不清晰,学校管理缺乏明确的要求和长远规划。
6.自治区德育达标校评比、自治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验收,督导与心理专业人员没有同时参与。
7.高水平的心理教育专业人才的匮乏是制约我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瓶颈。学校心理咨询室等各功能室建成后,如何使用,使其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的专业培训。个别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者人数偏少,导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建议: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联动机制。
1.政府支持建立地州、市、h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建市、区、校三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本区域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2.充分利用内地各省市援疆机遇,争取援疆省份对口支持各地州、市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心理健康专业角度加强工作指导与帮助。尽可能多的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培训、观摩和交流机会,加速新疆本土心理专业人才的培养。
3.各地州、市县通过创建国家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规范各地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专业、科学、精准、高效的方向发展。
4.随克拉玛依中小学教育转型后,全员心育的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强化与落实。
5.注重广大教师、家长心理知识的培训与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