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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描述】
政府投资项目中,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的,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而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是项目方为获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贷款贴息等。
【报告目录】
第一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
一、项目法人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单位近几年财务状况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3、项目建设内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项目目前进度
三、项目结论
第二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
二、产品方案
1、产品介绍
2、产品特点
3、产品技术参数及先进性
第三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市场分析
一、产品市场现状分析
1、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产品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3、产品市场供需情况
二、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1、主要生产厂商和国力生产力布局
2、产品竞争趋势
3、项目单位优势及产品市场竞争力分析
三、产品市场前景预测
四、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策略
第四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1、厂址选择
2、自然条件及环境
3、工程地质条件
4、经济发展及投资优惠
5、原材料及能源供应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
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3、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
第五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二、产品生产工艺介绍
三、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
第六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劳动安全
一、环境保护
二、节能措施
三、生产安全设施
四、消防
第七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
一、项目单位组织机构
二、项目劳动定员和职工培训
计划
第八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期、进度安排和招投标
一、项目建设期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三、项目招投标计划
第九章船用复合岩棉板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二、总投资估算
三、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第十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二、财务评价
三、不确定性分析
四、社会效益分析
第十一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一、政策法规风险
二、市场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技术风险及防范对策
四、管理风险及防范对策
五、人员风险及防范对策
六、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七、成本控制风险及防范对策
第十二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
附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6)申请贴息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定的贷款协议;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4]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是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支持方式及额度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第七条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无偿资助的额度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
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第八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 项目资金的申请
第九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经济效益良好。
(四)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十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等。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六)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 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十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
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十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第四章 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和当年度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底稿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列顺序。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报告及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八条 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于项目建成后2个月内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财政部将收回全部资金。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区中小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年度终了1个月内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在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
申请时间: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企业名称:
企业
基本
情况
组织
形式
注册
地点
注册
时间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主要
产品
职工
人数
利润
总额
上缴
税金
资产
总额
目前,由于专项资金申请困难,因此许多高校非常重视项目申报,却忽视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造成挤占挪用情况严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例如,有的高校存在项目可行性论证不严密、项目重复申报、资金预算方案模糊、资产重复购置等现象。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差,预算执行无力,常被高校日常公用经费挤占挪用。许多高校缺乏绩效评价意识,在项目完结时仅以一份专项资金决算报告交差,而对于项目的预期效果、购置设备的使用率等方面不予关注,资产闲置率高,甚至存在专项设备购入几年都不拆包装的情况,出现专项资金困难与损失浪费并存的怪现象。
二、TQM理论应用于专项资金管理的适用性
全面质量管理(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是指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TQM理论认为产品质量形成于产品全过程,因此质量体系应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在实现方法上,TQM使用PDCA循环运行模式,即P(Plan)—计划;D(Do)—执行;C(Check)—检查;A(Action)—处理。TQM所制定的计划和目标是结合组织自身制定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其检查方主要是组织的内部人员,检查方法是考核和评价。TQM作业只限于一次,目标实现后,管理活动也就结束了。高校的专项资金管理也具有以上特征,因此将TQM理论应用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三、运用TQM理论构建专项资金管理体系
根据全面质量管理原则构建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是对每笔资金的使用质量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立项的科学性、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资金申请的可行性、资金使用过程的遵行性、实施过程的检查与控制以及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及改进措施等环节。高校可以成立专门的专项管理部门,对每个项目都实行单独的项目管理,对每个管理阶段的同类事项都建立通用的工作模板和相应的质量标准。根据PDCA循环方法,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立项阶段、执行阶段、使用过程的检查与控制阶段和绩效评价阶段。
1.立项阶段
根据TQM理论,立项阶段是整个专项资金管理的基础性阶段。专项管理部门应充分了解学校的发展目标及战略优势,研究行业及地区发展需求,调查项目实施单位所申请项目的管理目标、发展状况、业务流程、技术条件、资源配置及立项价值等背景信息,做好项目的策划与设计,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专家等全员参与编制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初步编制完成后,还应邀请校外专家对立项方案进行评审,着力于立项的科学性、预算安排的合理性、资金申请的可行性等方面,及时发现方案设计中的问题和不足,加以调整和改进,提高立项方案的科学性、效益性和可操作性。立项阶段的过程管理应有质量记录,包括文字、数字、表格等形式,对专项资金申请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载,如立项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预算方案、项目操作规范、可利用资源调查表、相关或类似项目调查表、时间及流程确认书、专家反馈意见信息表、资金落实情况确认书等。通过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实施方案等工作模板的形式,达到作业标准化,从而减少重复性的管理行为,缩减专项资金的申请时间,也可以提升资金申请的成功率。
2.执行阶段
项目的执行过程也就是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是专项资金管理中最重要的阶段。专项立项之后,专项管理部门应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并对实施小组全体成员开展前期培训。项目实施小组应按照专项设计方案开展工作,明确专项执行过程中各个工作步骤及作业程序,负责本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实施小组中全体成员都应遵循统一的操作流程、控制要素和工作要求,完成各自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实现专项实施全程规范化管理。同时将项目实施小组的每名成员还应对照工作模板和质量标准开展工作,做好工作记录,严格按照专项资金安排执行。年末应及时对账,对照预算及使用情况结转未完资金。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申请结项,做好专项资金的结余处理,注销账户。把握住专项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保证项目执行的质量,才能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质量,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检查与控制阶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专项管理部门应组织独立于项目实施小组之外的审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通过信息化手段或实地检查等方法,同步审查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进度及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方面。当然,检查与控制的范围不应仅包括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按程序审批、预算执行率高低、项目支出是否超范围,还应包括预算安排是否合理、项目内容调整是否经过评审及审批,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是否及时准确。专项资金使用过程有没有相应的记录和说明,是否按规定检查工作记录。项目完成时,是否按要求结项,是否按规定处理结余资金并销户。检查中,如果发现没有按规定及预算安排执行或执行不利的项目,专项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项目实施小组进行整改。
4.绩效评价阶段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基金使用效益,激发中小企业创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增强中小企业竞争能力,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党发[20__]19号文件)的规定,每年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金资金的安排,应符合国家和本县的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范围:主要用于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支持的企业,以及培育科技型和成长型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贷款贴息和项目前期经费补助。具体从六个方面予以资金支持。
(一)符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建设要求,项目技术达到本地先进水平;
(二)企业经营机制比较完善,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誉良好;
(三)项目生产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准,产品适销对路,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生产经营比较正常,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对本地经济增长、就业和农民增收具有一定拉动作用;
(五)创新型、节能型、环保型、新材料和新能源等产业。
(六)就业人员稳定增加,职工工资正常发放,有利于促进财政、城镇居民及农民增收。
第二章支持方式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奖励等方式安排使用。项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申请多种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一般不超过两年。
(一)贷款贴息。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一般不超过贷款利息总额的30%,最多不超过15万元。
(二)无偿资助。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额的30%。以上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15万元。
(三)奖励。奖励支持的项目:公益性、示范性强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5万元。
第七条扶持资金不得重复获得,对通过其它渠道当年已获得国家和省、州无偿资金支持的项目,且资金额度超过15万元的,本专项基金将不再支持;资金额度不足本办法规定扶持的,予以补足。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申请
第八条申请专项基金的对象:
(一)行业纳税大户、骨干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
(二)县委、县政府确定建设支柱产业中的龙头企业;
第九条申请专项资金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经济效益良好;
(四)企业信用或纳税信用良好。
(五)专项基金支持的项目为当年的项目。
第十条申请专项基金的企业或非公有制经济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二)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当年和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上年和当年缴税单。
(五)属于技术改造范围的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和当年及上年固定资产投入收据,银行借据合同及缴息单;属于技术创新支持范围的要提供技术创新的相关材料及证书、相关缴税单等资料。
(六)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申请书。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及审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成长型中小企业中的名牌、专利产品
、诚信企业、上市公司、培训、担保等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认定、备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和当年度专项基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支持方案并拨付专项基金。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并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核、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平时检查、中期评估、后期考核平价。
第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基金的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回全部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章附 则
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是抓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强调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在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上要求作到举一反三,对以前发生的会计技术差错认真地进行整改调账,使财务基础规范工作质量有所提高。二是吸取经验教训,在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上下功夫,按照《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水利工程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财务监督从源头上抓起,认真进行财务核算,合理归集收入、成本支出费用,妥善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加强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积极作好项目资金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和概算使用资金,认真细致及时地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请书支付内容予以审核,严格按照结账程序和合同规定结算工程款项。四是通过调查研究与反复测算,制定并上报了xx年我局财务收支预算。五是全面启动了局机关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账簿和报表,结束了我局手工记账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历史。与此同时指导帮助公司财务进行会计电算化软件安装与应用,实行会计电算化,标志着我局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三、与时俱进,加强财政四项改革工作管理: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我们顺应财政四项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的工作力度。一是我局xx年部门预算得到了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批准,根据下达的收支预算总额,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中编列的具体项目、科目组织预算执行。控制预算总额,在支出预算内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重点保证了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我局水库除险加固等基建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为局领导出谋划策,把好支出关口,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国库集中收付财政信息系统的管理,依据已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积极申报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按部门预算中列入的项目做好有关政府采购工作,如根据局领导的工作布置,及时申报与采购阳新办公大楼办公家具、空调、微机、复印机等,在xx年部门预算中反映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了应采尽采。
四、内部审计、“小金库”清理、经济合同鉴定、提供经济管理决策信息和参谋作用等工作:xx年上半年,我们对富泉公司、长宏公司、汉办、温办20**年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内部审计,对在内审中发现的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措施。参加了阳新办公楼装饰工程、家具采购、阳新办公楼一层和二层回购、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合同的审核和鉴定。针对阳新安居工程未办理峻工决算、温办综合楼二层改造为职工住房、清收职工欠款、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无预算开支、对富泉公司的拨款管理、加强公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管理等问题,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局领导提出了管理意见,为领导管理经济工作起到了参谋作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局领导的安排,及时组织实施我局“小金库”专项治理清查,向上报送了自纠自查报表和报告。针对省财政厅驻黄石办事处在对我局财务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我们吸取教训并采取措施认真地进行了整改,xx年是财务科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顺机制,更新财务理念,服务大众的一年。这一年,财务科在处长的领导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立足现状,努力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专项工程和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圆满完成了财务管理任务,实现了财政经费的收支平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财务收支基本情况(截止11月底)。
1、收入情况
xx年通行费收入计划13100.00万元,实际收入14070.47万元,完成计划的107.41%。
路产索赔收入35万元。
2、人员及公用经费收支情况:
本年度计划1857.73万元,拨款1696.54万元,支出管理费1452.44万元,支出与拨款数相比节余244.1万元。
2、日常养护收支情况:
本年度计划190万元,拨款190万元,支出231.4万元,超支41.4万元。
二、主要财务工作。
1、完成xx年财务决算编报工作。1月初,财务科接受xx年度局财务决算软件培训,全面梳理xx年财务工作,顺利完成了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为xx年财务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合作社正式成立后,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可接受符合条件的组织外社员加入本社,同时接受本社社员退出的申请。为不影响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入或退出合作组织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加入程序:加入人向合作组织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理事会派员调查了解申请人情况调查人员向理事会提供调查报告理事会根据调查结果审定申请人资格理事会审定合格后提交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审议批准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理事会通知申请人办理加入手续并发放社员证。
退社程序:退出人向合作社理事会提交退出申请书理事会讨论,如退出人符合本《合作社章程》规定,退出后不会危害本组织利益的,理事会即可批准,否则提交社员大会表决批准通知退出人办理退出手续。
二、合作社登记、办证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合作社登记指导上,工商部门在登记注册大厅公示登记的条件、程序、时限等,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开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规范登记行为,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当场办理登记。在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项上,对于合作社都是免费的。简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审批等手续,免收办证费用,严禁借机乱收费。
有关文件:《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项,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提供便捷服务,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办合作社,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中规定,合作社可享受12种税收优惠政策,多为经营活动免税方面。
1.销售本社社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国家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与本社社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5.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6.从事国家确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7.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对废弃土地依法整治和改造的,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十年;
9.对合作社所有、用于农产品加工的生产经营用房,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实有困难的,依法定期免征或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取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11.本社农民从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其他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变动的,以国家税收政策为准。
有关文件:2013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中规定,把农民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农民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
四、政府有什么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
对于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的,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其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各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倾斜,随着财力的增强要稳步增加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各种涉农项目要向农民合作社联社倾斜,优先委托农民合作社联社承担和实施。
五、有什么用地用电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
对于《通知》的起草背景,解读指出:“近年来,社会组织发挥易于接触高危行为人群及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工作方式灵活的优势,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成为艾滋病防治的一支力量。为支持社会组织科学、有序、规范地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家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
北京地坛医院红丝带之家护士长、第44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王克荣告诉《中国医院院长》,国家卫生计生委此时推出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基金的项目,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防艾基金来源的短缺。
据王克荣介绍,我国的艾滋病防治基金最早是靠国外基金会的支持,在国外基金会对中国卫生领域的资金捐赠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被用于艾滋病防治领域。中国的各类艾滋病防治基金会当时利用这些资金,做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但随着近些年中国经济的腾飞、实力增强,以及国外金融危机、国际间贸易摩擦等原因,国外基金会纷纷从中国撤资。例如2012年著名的全球基金撤出对中国卫生事业的援助,令国内艾滋病公益慈善计划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对此,总理曾呼吁,国际资金撤资,我国资金要补充跟上。让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基金,正是对防艾资金来源不足的弥补。”王克荣说道。
《通知》提出,对于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的筹资方式,将采取多元化筹资模式,所需资金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国际组织无偿援助以及其他合法方式多渠道筹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基金捐资的,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一位教授告诉记者,以前我国的防艾基金虽然也允许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并进行捐赠活动,但都是在小范围进行,缺乏对社会组织资金捐赠的全局掌控。现在从国家层面对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防艾基金捐赠进行全面规范化管理,有助于资金更加合理地配置。至于“优惠政策”,一般是指社会组织向在民政系统注册的基金会进行捐赠,可免除部分税款或冲抵部分企业营业税。
针对《通知》提到的“支持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王克荣表示,基地最大的作用在于管理防艾资金,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并与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联合申请项目。
“目前我国有很多‘感染者小组’‘同志小组’等非政府组织,它们并未在民政部门注册,财务管理也较为混乱。将来,它们可以将募捐来的资金放在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中来托管,以保障资金安全。北京地坛医院的红丝带之家,目前正在积极申请培育基地。”王克荣说道。
一、省、市重视,成功获批省级重点园区。
立足建设省级园区,园区积极整理资料编制了省级县域工业园区申请书,在市、区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被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中企工发[2010]118号文件)确定为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园区;省级物流园区申报正在积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二、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一)陕西华润化工石油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二期工程。
该项目是区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9亿元,占地148亩,主要从事能源化工产品的仓储服务业务。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成品油库区、消防站、装卸栈台已建成运营,综合办公大楼全面竣工。总投资5300万元的油气铁路专用线改造工程已经铁路局批复,工程建设全面展开。
(二)延长新能源石油管道材料储备加工中心库项目。
(三)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全长738米,投资782.44万元的老雁引路南段改造和新建南北规划一路工程已被列入区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道路勘测和前期设计。
三、招商引资形势良好。
自9月26日杨区长调研以来,园区上下认真贯彻领导调研指示精神,自加压力,谋划发展。我们严格筛选出投资强度大、预期效益好、节能环保符合规划的项目。其中已签约项目1个,正在接洽项目多个。
(一)已签约项目:陕西金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引镇成品油油库项目,已被列入区2012年前期重点项目计划。已与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引进合同,并已缴付区财政城市建设配套费,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
(二)近期接洽项目:九州通现代医药物流中心项目、天幕实业有限公司光伏幕墙生产项目、安航大件运输有限公司项目正在积极洽谈中。
四、争取资金扶持,保持投资稳定,税收实现新突破。
管委会积极联系省、市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申请政策扶持。争取到贴息资金300万元,2011年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补助资金50万元。
入区企业运转良好,税收贡献显著。2011年度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亿元,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上缴国、地两税共计6110万元(其中国税5594万元,地税516万元),成功突破6000万大关。
五、对外宣传常抓不懈。
积极利用市、区新闻媒体对园区的基本情况、区位优势及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累计在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发表宣传报道6篇、图片资料多组。
六、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针对园区施工场所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较易出现不安全事故的情况,管委会采取拉横幅、下通知、开专会,积极联系区有关职能部门上门检查等方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各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促使项目放心建设、安全生产,确保园区全年无不安全事故发生。管委会安全生产负责人被区安委会授予区“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一、人员分工。
1、做法:去年10月份,××*县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首先选择了财务结构比较简单的交通局、检察院及招商局3家单位做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到2005年,××*县会计核算中心从86个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中选出43个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工作,原创: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有4个人,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协商采取的人员分工方法:一方面按单位分给中心每个负责会计,主要审核各单位的直接支付及带有文件号的专项资金授权部分,属于业务经费的授权支付,由各单位自行监督;另一方面中心每个会计人员按周轮流负责每天的日报表汇总报送工作,按月轮流负责一个月的帐务处理。
3、成效:一方面减少相互间的责任问题,另一方面使每一个会计人员从每笔业务的开始到每笔业务的结束都能熟练的操作,避免出现一人不在岗,而另外一个不会操作业务的现象发生。
二、开设零余额帐户。
1、做法:2005年年初,会计中心在县农行(行)新开设一个财政局零余额帐户(纳入国库支付中心的单位直接支付都通过这一帐户列支),各预算单位按资金性质不同共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38个(2004年开设3个,2005年开设35个)。在开设单位零余额帐户之前,首先对46个试点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并发放了46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单位情况》调查表,摸清了各单位基本情况和银行开户情况。
2、成效:各单位所有收入直达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直达个人账户、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变过去不受制约的单位自己批、自己报式的暗箱操作,为财政部门全过程监督下的单位批、中心直接支式的阳光作业,减少了资金流动的中间环节。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帐户合用。
1、做法:2005年纳为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2004年底前在会计集中核算基本户2819帐户的资金还没有花完,为便于试点单位使用资金,采取“老资金老办法、新资金新办法,核算中心帐户与国库集中支付帐户结合使用。
2、成效:不仅解决了上年结余资金的使用,还且也不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正常运行。
四、各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方式。
1、做法:每月的25日之前,支付中心人员根据国库股下发的次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批复表分部门、分类、款、项进行汇总,于当天送存农行。
2、成效:改变了原来将资金按月拨入预算单位账户,财政部门以拨作支的做法,使单位的支出必须在支付行为发生时,才能办理支付手续,支付行为没有发生时,资金仍集中在国库。这样,财政部门不仅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单位资金情况,而且还聚集了一大批资金,为政府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创造了有利条件,保证了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文--章-超--市
五、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核方式。
1、做法:一是授权支付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时,由单位财务人员填写一式两联的支出送审单,送审单上的支出款项、摘要、支出金额、支出帐号、是专项的要写上文件号,用途、支票号码、单位经办人签字及支出金额大写等要素都要填写齐全;支出送审单有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在审批时,要根据分月计划批复表写明是用什么资金支付;由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在其用款计划指标内授权支付额度填开授权支付凭证和支票(现金或转帐),将资金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给收款人。二是直接支付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时,由单位财务人员先填写一式三联的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支出送审单,支付中心人员首先审核该单位的原始凭证,属于专项经费和专项项目资金的,要经过中心主任审核;属于一般业务经费的,中心会计人员自审,审核后符合支出规定的将根据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对照分月计划批复表中的直接支付额度填写一式四联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将资金从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给收款人;三是纳入国库支付中心的单位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部分的资金(预算外及没有专门用途),预算单位在使用这部分资金时,由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严格审批原始原始的真实性,再填写支出送审单,领导签字后开具支票支付给收款人。
2、成效:一方面,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支出直接得到了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止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六、对帐。
1、做法:每天业务终了,支付中心人员将根据农行提供的日报表和划拨清算凭证核对后,按日登记财政支出明细帐,原创:同时,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填制《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报送国库股。每月业务终了,支付中心与行支出核对后,上报月报表送国库股。
2、成效:日清月结。
七、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帐。
1、做法:每个单位建立财务机构,对于专项资金,要求单位会计按项目分开核算,出纳按项目分开记日记帐,每天下午指导各单位建帐、做帐业务,每个季度末,对各单位会计建帐、做帐、出纳记帐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和各单位财务人员签字,中心主任签意见,各单位领导签意见后返回中心。
2、成效:通过服务和检查,加强了中心和单位财务人员及领导的联系,促使财务工作按规范要求运行,避免了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各单位帐目清楚了,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单位资金来源、使用做到了心中有数。
八、档案情况。
在平时的工作中,产生的管理和业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与归档。
九、各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资金范围。
根据财政局领导意见,纳入国库支付试点的各单位只有预算内财政性资金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预算外资金未纳入,仍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