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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工作措施

时间:2022-11-24 11:02:27

导语:在督办工作措施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督办工作措施

第1篇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街道、镇及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四年实现了“零增长”。但是,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各类事故隐患仍普遍存在,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尽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按照国务院确定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仍然是今年全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也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宁可事前挨人骂,不可事后千人指”的理念,牢固树立“保安全才能快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有效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大型工程建设等工商贸行业和领域;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街道、镇、科技园区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各牵头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一)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一般工业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三)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市政公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宾馆饭店、商贸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水利工程建设、山林、及农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23日前)。在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区各牵头单位负责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各街道、镇要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街道、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23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下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街道、镇及区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短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继续实行省、市、区、街(镇)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区政府将于近期公布一批区级以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名单,各街道、镇也要确定一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严厉查处。期间,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和暗访抽查,对事故多发、不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份)。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和各主管部门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组织由区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中旬开始对各街道、镇和各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销案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区。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地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本季度书面统计分析表(附件1),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区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末前将本辖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汇总(附件2、3、4)相关内容以电子报表和书面报表加盖公章与文字说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明细表(附件5)首次于4月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以后若有增加再续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动态情况汇总表(附件6)于每季度末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对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原则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与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数要相一致);“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在杭及省部属企业。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培训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应做到边查边改,重大隐患,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该停产停业整治的必须停产停业;要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到位,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首先要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发生人员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告诫和强制培训,对发生较大事故或因隐患排查疏漏或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采取责任倒查,严厉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化、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程运输等行业(领域)要以开展非事故违法行为查处为重点,加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各类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治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销案,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都要实施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治,确实难以停产整治的,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作出书面安全承诺,严格落实治理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类重大隐患的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确保重大隐患不演变为事故。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负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摘牌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各街道、镇、科技园区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要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每个从业人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2篇

各处、所、股、室:

为了认真做好重信重访的化解工作,努力减少重复、越级,根据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年3月至8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切实解决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在当地,防止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为目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有效的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对本系统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排摸。对排摸出来的重点案件和已经形成的案件,要及时予以分类,妥善处理。认真做好事项的受理、移交、承办、督办和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时间是20*年3至4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和司法所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重信重访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司法所要将排查结果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局办公室。

(二)集中化解阶段。时间是20*年5至6月。要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进行分门别类,用解决问题的办法,动真情、动真心、动真格地加以解决;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一定要调处解决;不能通过调处解决的要将排查情况尽快上报有关部门,并建议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解决。

(三)检查总结阶段。时间是20*年7至8月。要找准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的工作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查漏补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案件办理的协调督办。有力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当前,要着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案处理稳定要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的稳定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具体负责包案的干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落实、思想疏导等工作,一包到底。同时要积极与稳定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一起研究怎么解决问题,要按规定时间把问题解决好;二是建立稳定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按照稳定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兑现奖罚,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建立稳定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在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基础上,明确任务,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督促各股室做好稳定工作的保证。

第3篇

1、全面开展督办,迎接了市里的半年工作督办。4月25日,我镇双莲村、木店村接受了考核。

2、抓会议督办。一是抓镇级例会质量。今年以来,我们注重提高例会的质量,坚持每个月例会解决1-2个问题,办1-2件具体事,在例会上计生办为当月工作开出清单,提出具体的要求。二是重点督办村级例会。针对村级例会,镇计生办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每月村居在25日前上报村例会召开时间,镇计生办3人分片督办村级例会,每月例会时每个人参加一到两个村的例会,并对没到的村例会召开情况进行抽查。截止4月底,计生办已参与了8个村里的例会。

3、严格实行了目标管理,坚决执行了“一票否决”制。3月7 日,召开了全镇计生工作会,认真的兑现了20__年的目标责任书进行,并与各村居和镇直相关部门签订了2013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4、扎实推进了计生干部的建设。一是按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配齐配强了组信息员,全镇今年更换了26名信息员;二是明确了信息员的职责和任务,各村居均与信息员签订了责任书。三是扎实开展了培训和指导, 3月14日和19日分片对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参训对象反响良好。

(二)坚持服务为先,全面落实“安康计划”的各项指标任务。

1、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这个政策,并充分享受这个政策带来的实惠。二是精心组织,使应检对象都能参加检查。这项工作已经走上了正轨,保证了任务和完成进度。

2、扎实开展生殖健康普查。一是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让育龄妇女知晓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二是多层次全方位发动和组织。全镇应查9148人,已查5490人,完成率60%,7月份应补查3658人。

3、认真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全镇把近四年生育的育龄妇女和近两年有人流引产史的对象作为当前节育的重中之重,按照“落实包保、上门指导、约定时间、落实到位”四个环节抓落实。,按照责任书规定的指标,截止目前,我镇完成的进度在全市位居第二。

(三)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政策不打折扣。今年以来我们确认申报了农村奖扶对象184名,特扶对象1名;农村独女高考加分对象62名,中考加分对象63;审核通过了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对象133人,应兑现独保费97690元,个体工商户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对象17人,应兑现独保费13270元;企业退休职工奖励对象3人;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新增纳入特扶5人。

(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一是对流出、流入人口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登记入库,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连得上。二是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进行了反馈和提交,按要求进行了管理和服务。

(五)抓计生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全员信息系统信息完善工作。二是全面运用全员村级版。对专干年龄相对较大的村,按照市里要求配备了2名信息助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与村之间的工作不够平衡,主要是个别村主要领导对计生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大部分专干年龄老化,部分专干的个人素质较低、文化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二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要求高,难度大,难到位。

第4篇

为了认真做好重信重访的化解工作,努力减少重复、越级,根据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年3月至8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切实解决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在当地,防止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为目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有效的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对本系统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排摸。对排摸出来的重点案件和已经形成的案件,要及时予以分类,妥善处理。认真做好事项的受理、移交、承办、督办和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时间是20*年3至4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和司法所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重信重访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司法所要将排查结果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局办公室。

(二)集中化解阶段。时间是20*年5至6月。要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进行分门别类,用解决问题的办法,动真情、动真心、动真格地加以解决;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一定要调处解决;不能通过调处解决的要将排查情况尽快上报有关部门,并建议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解决。

(三)检查总结阶段。时间是20*年7至8月。要找准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的工作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查漏补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案件办理的协调督办。有力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当前,要着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案处理稳定要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的稳定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具体负责包案的干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落实、思想疏导等工作,一包到底。同时要积极与稳定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一起研究怎么解决问题,要按规定时间把问题解决好;二是建立稳定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按照稳定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兑现奖罚,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建立稳定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在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基础上,明确任务,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督促各股室做好稳定工作的保证。

第5篇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一季度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刚才,马吉春同志通报了元至3月份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我完全同意,请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是一项必须抓好、必须完成的工作。从刚才马吉春局长的通报可以看出,一季度,全州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三升一降;死亡23人(全部为交通事故),同比上升9.52%,占年度控制指标80人的28.7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起,死亡11人,与全年2起较大事故控制指标持平。虽然今年以来,全州上下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但成效不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需要引起我们的思考。

从政府层面看,州委、州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可谓不重视。凡是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都是优先考虑,不推不脱,凡是涉及安监机构建设、经费等方面的需求都是大力支持,尽力满足。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逢会必讲,常抓常议,经常过问。州委冉书记年初上任伊始,就立即前往省安监局与省局领导开展座谈,共同探讨我州安全生产工作,寻求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和政县“3·08”事故发生后,冉书记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提出许多指导性意见;州政府马州长多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工作开展。从职能部门层面看,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强基础、调结构、促和谐”的工作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恪尽职守、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从全州安全生产环境看,境内没有大型工矿企业,重大危险源较少,安全生产工作难度相对不是很大,没有理由搞不好安全生产工作。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做的还很不到位,仍然存在许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压力巨大。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宣传教育不够,群众安全出行、平安出行意识不强;监管力度不大,无证驾驶、黑车上路、超载超速、抢道行驶等现象较为突出,道路交通行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

一季度,全州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1起,占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74.49%。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随着国家投资拉动战略的实施,州内各类建设项目大量开工,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急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一些高危行业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账较多,装备差、工艺落后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压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一些人员密集场所乱搭乱建现象突出,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消防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以上四个方面是全州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安全生产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解决好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可以上一个台阶,解决不好,将要出大问题。二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市)、个别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还是停留在口头上多、文件上多、抓落实少,还不能做到沉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工作,无法形成正确有效、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措施、办法,不能真正将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认为“效益第一”,不按制度、不按规定、不按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不投入或少投入,隐患排查整治走马观花,企业安全生产“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问题突出。四是联合执法整治力度

不够。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整治工作中,多单打独斗、各自为政,未形成有效的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执法联动机制及工作合力,执法整治工作的效力未得到充分发挥。五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创新不够。安全监管工作多按部就班、生搬硬套,上级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怎么指挥就怎么干,不能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改进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寻求工作突破。六是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不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倾向,许多工作文件下发了、事情安排了、也就结束了。对工作落实的进度、效果、质量、结果的督查力度不够,不能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当前,随着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客流、物流、车流量日渐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也不断加大,一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任何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都难辞其咎。和政县“3·08”较大事故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充分认识和估计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人、对己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查找一季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基本规律,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采取更加扎实、更加得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局面,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20__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州政府已经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真抓实干,切实将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已有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基础上,巩固活动成果,继续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按照州上《整治方案》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拿出配套的整治措施落实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办法具体,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统一安排,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将结束,但我们的整治工作不能结束。各级公安、交通、交警、运管、农机等部门要继续在全州深入开展打“三非”、查“三超”、治“三无”专项行动,要在已有的整治工作成效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坚决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的局面。

二是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当前,随着天气转暖,我州水上交通已逐渐进入运输高峰。交通、海事等部门要针对我州水域面积广、地质条件复杂,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防范上,严把船舶“准入、检验、年审、船员培训、发证及安全巡查”六个关口。要继续以“四客一危”船舶(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危险品船)为整治重点,加强对重点航线、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航区、恶劣天气航行及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违章行为。同时,要特别加强对“三无”船舶和低质量船舶安全监管,严禁无证、无照船舶和农用船载客拉人、非法营运,确保水运安全。

三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为赶工期、赶进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忽视安全防范的行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四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深刻汲取永靖县“10·31”液氯钢瓶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化行业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州内从事氯化、氧化、氟化、加氢、加氧等高危工艺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落实安全投入,进行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实现工艺过程的安全自动控制和自动报警,提高装置安全运行水平。安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路运输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等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监管,全力预防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五是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级消防、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州范围内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电气电路等方面开展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不留一个盲点,不留一个死角。对今年排查出的临夏市民贸大厦、永靖县华荣购物超市等4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单位,要督促挂牌县(市)政府加大督办力度,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资金,严格治理,及时整改销案。同时,要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既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强对群众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六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国土、安监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强行业安全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对一些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取证后管理滑坡、不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停产整改。加强安全动态监控,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非煤矿山企业溃坝、淹井、塌方等安全事故发生。

七是深化旅游安全整治。夏季是我州旅游的黄金阶段,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州内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检测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客车、旅游船、轮渡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同时,国土、气象等部门要结合气候特点,切实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等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质监、水利、电力、教育等行业和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把好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二是深入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关行业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创建范围、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每个岗位、每道工序、每个员工都按照规程规范操作,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查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台帐,彻底摸清底数,及时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而擅自开工建设,或者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四是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抵押金存储。严格按照《临夏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州政府第22号令)规定,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存储措施,加快存储工作进度。五是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推进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乡镇一级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监管缺失的现象,促进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基层。

(三)加大安全行政执法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治安,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有效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执法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行动实施计划,做到年度有整体安排,季度、月度有执法重点和具体工作部署,确保执法工作常抓不懈,扎实推进。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单位、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等6类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力量解决本辖区、本行业的重大安全问题。三是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一点,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我们在行政执法中要一切从严,对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确保执法行动声势大、效率高、震慑力强、效果明显。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近年来,各方面在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内控机制。在企业积极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增强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超前管理、系统防范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管理、操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高安全执法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办机制。一般工作和日常监管由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调度督办;重点工作和问题提请政府分管领导调度督办,由政府督查室下达督办通知,并会同安委会办公室跟踪督查督办。对重要时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政府组织综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四是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及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在本辖区、本行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告,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予以处罚。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今年是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第八个年头。州安委办要及早着手准备,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协调各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宣传教育作用,采取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认知度,真正使安全生产成为人人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送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六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搞的好的部门、企业要大力宣传,起到典型引路作用;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在媒体公布,加强警示教育。四是严格落实

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及岗位(班组)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真正把执证上岗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确保每个领导岗位都有安全生产责任、每个领域安全生产都有领导负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避免工作疏漏,杜绝责任盲区。会后,各部门都要拿出相应的“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办法。州上将在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部门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好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州进行推行。今后,对各级各部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要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联合执法

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形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大工作合力,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严肃责任追究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单位、个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按照“顺查倒查”相结合原则,要顺查追究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倒查追究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深挖细查,绝不姑息。

(四)加强指标控制

去年省上给我州下达的控制指标是87人,今年下降为80人,指标偏紧,完成全年指标控制任务难度非常大。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今年以来事故多发、可能影响全州指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县(市)、行业,要认真核算、密切关注指标控制进度。州安委办要及时发出预警督办函,督促指标超控的县(市)、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工作再细化、再硬化、再量化,层层分解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措施落实力度,坚决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压下来,确保完成全年指标控制任务。

(五)加强值班值守

第6篇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成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农业农村局元旦春节期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排查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在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进一步强化了“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不处理就要追责”意识,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对农机、农药、饲料、畜禽屠宰等领域实施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组织、指导、督促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农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乡村道路、棚库、农机大户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清理排查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4家、饲料生产经营单位7家、屠宰场8家、农机经销单位2家、农机大户5家,检查销售的拖拉机、收割机共计20台;检查检查农机配件50件,共排查出一般问题隐患2个,均以整改完毕。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检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伙金市长任组长,陈生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市公安局吴凤鸣副局长、市安监局陈美香局长、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整治内容

1、违法建筑和违章搭盖的清理整治,消除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及灭火救援的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木屋区、棚屋区违章搭盖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2、出租房屋、沿街商业店铺的火灾隐患整治,消除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杜绝木屋毗连区、棚屋区内私房出租和沿街商业店铺违章搭建阁楼住人的现象。

3、消防车通道清理整治,消除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挡车墩和其他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通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现象;清除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等设置架空线路以及其他影响消防登高车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拆除居民小区影响人员逃生的违法安装防盗网,解决居民小区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不善、无法正常使用影响灭火救灾的突出问题,确保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5、加强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解决市政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突出的问题,市区消防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的,年内要还清旧帐。

6、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学校、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公共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欠帐的,应在百日补齐,逾期不补齐的,予以关闭。

7、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违法建筑整治,彻底消除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建筑、仓库使用性质,增加火灾危险的违法行为。

8、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普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结束前原则上必须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应当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年内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整治,消除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并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整改工作。

五、集中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3日3月至31日)

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动员部署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发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和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落实整改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

排查和整改是此次专项活动的核心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填写《*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计划,并负责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对需要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或决定停产、停业的单位场所,依照程序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凡是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镇(街)、各部门应于6月16日前对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与《*市百日活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一同报送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7日至20日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验收小组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践行“*”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观念,充分认识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分工协作,责任到位。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认真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集中整治行动,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强力态势,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就用什么方法,依法该追究治安责任的要追究治安责任,该拘留的要拘留,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致灾因素,竭尽全力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提升年”为主线,突出“增强执行力,优化办事流程,健全服务机制,提升工作效率”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落实不力、效率不高、服务不优、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水平、服务企业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的扎实有效进行,我办特成立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重点办主任吴平安担任,副组长由重点办副主任罗世芳担任,成员由重点办其他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重点工程县级领导联系制,领导深入一线,加大联系力度。一项重点工程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具体负责联系,各联系领导按照责任分工,深系项目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联系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共同研究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和前期的工作措施。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抓好协调和推进工作。涉及政策层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与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共同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重点工程工期倒排制,按工期强力推进,确保完成年度任务。重点工程责任单位于年初以月为单位对负责的所有项目分别进行工期倒排,报送联系县级领导审签后,报区发改局、区重点办和区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汇总整理,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严格实施推进,达到每天有进度、每周有进步,每月有进展。

(三)重点工程例会制度,针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现场限时办结。每月定时组织召开项目调度会议,主要研究推进缓慢的项目、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方案,由联系县级领导汇报,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深入现场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落实时限。

(四)重点工程督查督办制,全程跟踪督查,全面推进工程进度。区目标绩效督查室负责统筹做好全区重大项目推进督查工作,区目标绩效督查室、区发改局、区重点办联合成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底,由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负责带队,分组对所有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当月没有达到形象进度的工程每次视情况扣减责任单位年度目标分0.3-0.5分,对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的保障部门每次扣减年度目标分0.1-0.3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服务的重大意义。切实按照《关于印发《市区重大项目实施整体办法》的通知》(遂安委〔2013〕11号)和《关于印发《区2013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的通知》的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9篇

2020年,xx镇食品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辖区现有商铺200余家,其中餐饮165家,百货35家,药店3家,通过对餐饮、百货、药店等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持证率100%;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投诉事件投诉处理率100%;辖区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流入市场现象基本得到杜绝;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就我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xx镇镇长)

副组长:xxx(党委委员)

成员:xxx(xx镇食安办主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1.周密部署。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镇及时组织召开了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

2.落实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大安全综合考核范围,与辖区内相关商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工作职责

按照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对本镇的食品企业进行调查登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协助上级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查处,建立镇食品生产企业台帐,及时上报区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确保镇辖区食品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动态监管,及时反馈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居委会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春节、中秋等节日开展宣传的同时,于8月份开展了以“人人创建共建共享”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六、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1.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对辖区内食品相关商铺进行登记备案,每月开展专项稽查,重点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是否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服务设施、有无垃圾和废弃物存放设施,餐具是否消毒等进行检查,在今年8月,集中检查了食品类商铺50家,其中对2家卫生条件不达标,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商铺勒令停业整改并跟踪督办。

2.落实建档备案责任。为确保“春节”、“五一”、“中秋”等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督查组,实行全面检查,查找问题,现场督办,并做好详细跟踪档案,做到“位置精确、项目清晰、制度完善、管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