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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时间:2022-02-17 03: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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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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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在报考前首先认真阅读《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考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四种方式。具体报考条件请详查《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申请审核制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和我校2017年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的通知。

2.所有考生网报前必须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通知,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月10日晚上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需先注册再进行报名信息填报,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考前准考证打印、初试考场查询、初试成绩查询及复试确认等均通过报名系统完成。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填报信息完成未提交(审核完毕)前,可重复进入系统查看并进行信息修改,但一旦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够修改。请考生信息填报完成后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特别是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并仍需选择初试考试科目,如材料初审未通过且学院尚有招生计划时,考生仍可按选择的初试科目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初试和复试。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若初审未通过,且同意以普通招考方式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者,请在报名信息备注栏填写“若申请审核初审未通过,同意按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4)申请“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报名信息备注栏填写“报考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招生计划”。

(5)为方便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通过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图片,具体详见系统内要求。

3.网上缴费

(1)我校博士报名缴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网报信息填报完毕并提交后需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120元/人。

(2)考生因学院招生计划所限自愿放弃参加初试的,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可在初试结束后一周内,向研招办申请办理报考费退款手续,因其他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请考生慎重缴费。

4.提交材料

(1)网上缴纳报考费成功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相关报名材料及相关表格。请考生按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我研招办。

(2)考前身份为在职人员的考生,无论报考“非定向就业”或是“定向就业”,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随报考材料一同寄送至我校研招办,经我校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方视为有效。

三、初试

1.普通招考考生英语及业务课一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上午考英语,下午考业务课一),考试地点在我校南湖校区,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请考生在考前一天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2.2017年2月20日-25日,普通招考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于2月21日-24日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有需要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将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考生凭盖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未盖章准考证无效。

四、复试(综合考核)及录取

1.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17年1月中旬,与“硕博连读”考生复试一同进行,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1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2.普通招考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复试具体安排通过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

3.不参加复试(综合考核)或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普通招考录取工作在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普通招考初试前,学校将对相关单位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含已录取人数,剩余计划数,普通招考可招生导师信息等)予以公布,普通招考考生参考学院及导师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在征得导师同意后,于初试资格审查前与研招办联系可重新调整导师。

5.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学校将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或合同签订工作,对于不能按时调档或签订合同者,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其他

1.申请审核制考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各学院网站,相关要求及《学院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将陆续公布。

2.按教育部要求,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2篇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2、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在官网下载打印)。

3、在职报考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身高、视力、履历情况、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等。

6、个人学习信息,如: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级证、干部经历、学习成绩等。

第3篇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安徽省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要求

    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以及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等证明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料复印件不再返还。网上报名须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考岗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每个岗位开考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地点:巢湖市重点局609办公室(巢湖市健康东路原市建委大楼)

    网上报名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现场及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五、考试相关事宜

    考试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科技知识、人文常识、时政和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领取地点:巢湖市重点局609办公室(巢湖市健康东路原市建委大楼)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按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等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的所有事项通知均通过网站,请考生适时登陆chaohu.gov.cn/(巢湖市政府)网站关注相关信息。

    六、考核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合成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上述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核主要从入围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聘期暂定为两年。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具体工资待遇见《岗位一览表》,社会保险参照巢湖市编外聘用人员标准缴纳。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纪委派驻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1-82366822 监督电话:0551-82322195

    附件:

第4篇

根据《2017年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考博招生简章》得知,2017年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考博报名时间如下:

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般在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月30日间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填报报名信息(具体时间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网址:admission.ucas.ac.cn/ 。

2. 2017年1月30日前在网上报名同时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或送交至研究生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或者未进行网上报名,视作放弃报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3-11。邮编:610041,联系人:姚彩云,联系电话:028-85233672)

1)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附件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照1张;

(6)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可在2016年5月底前提交);

(7)以下考生还须出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必须写明同意报考类型是定向还是非定向,签署意见并盖章;

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第5篇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如果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需在**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应提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到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合格成绩转出手续。

(三)报考人员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为了减轻报考人员的负担,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市等部分省市的2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试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报名采取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期间登录**会计网,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像片。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照片一张(规格34mm×45mm)于20**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见附件2)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中级资格报名

中级资格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20**年度成功在**地区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20**年度未在**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1、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期间,登录**市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登录**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中级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持《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从附件3所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中选择一处进行资格审核。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登录**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年11月24日。

3、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附件2: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附件3: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月

附件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第6篇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国家民委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 注

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处

(0401001001)

123.6

邹璇

109111640105

2月27日

上午

 

靳鹏飞

109141242724

顾瑜

109111842028

申晶晶

109141141422

夏懿

109121100918

监督检查司

创建活动指导处

(0401002001)

130.9

王华

109111861630

2月27日

上午

 

高雅

109134032502

熊雅婷

109136021719

袁丽

109139021730

俞丹妮

109133121923

经济发展司

统计监测处

(0401003001)

115.7

李振

109111680302

2月27日

下午

 

马帅

109111441520

邵丽红

132133053222

调剂

梁雪娇

702113031921

调剂

经济发展司

民贸处

(0401003002)

111.6

张玲

109113015826

2月27日

下午

 

刘源

109111922223

马磊

109111494205

钱卓夫

109111271112

教育科技司

综合处

(0401004001)

134.5

丁承君

109142114008

2月27日

下午

 

王芳

109146013827

杨静

109113032819

周晓舟

109134017615

苗文彖

109132034514

研究室研究一处

(0801005001)

128.6

周遥强

109141022609

2月28日

上午

 

朱珺

109144023325

许颖

109142100315

张煜锟

109122109203

杨祥

109111642219

研究室研究一处

(0801005002)

118.8

马丁

109111942017

2月28日

上午

 

张茜

109142114715

张玉皎

109111641109

肖人夫

109111660730

李倩

109111651920

研究室研究二处

(0801005003)

122.4

姜越

109137022411

2月28日

上午

 

王慧

109111490126

杨贞

109161174205

杨楠

109112061520

魏铼

109131180722

研究室研究二处

(0801005004)

123.6

王斌

109111770313

2月28日

下午

 

莫依依

109111690327

窦雯璐

109111763814

丁小珊

109111651028

戴志洋

109143112917

研究室研究四处

(0801005005)

125.9

张頠頔

109122106109

2月28日

下午

 

张银州

109111510524

覃奕

109111492822

黎沙

109132034112

安然

109122104827

研究室综合处

(0801005006)

131.4

赵阳

109141017706

2月28日

下午

 

尹晓静

109137051811

张荣峰

109142104301

张戴旭

109111760218

史晓巍

109139041517

递补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将经本人签名的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于2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10-66508830。不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7日和2月28日进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

1.2月27日

报考0401001001(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处)、0401002001(监督检查司创建活动指导处)、0401003001(经济发展司统计监测处)、0401003002(经济发展司民贸处)、0401004001(教育科技司综合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8日

    报考0801005001(研究室研究一处)、0801005002(研究室研究一处)、0801005003(研究室研究二处)、0801005004(研究室研究二处)、0801005005(研究室研究四处)、0801005006(研究室综合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民委机关3号办公楼3层第三会议室。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可乘地铁1号线或4号线西单站下,1号线或2号线复兴门站下。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9点在国家民委机关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家民委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66508810(电话)

010-6650883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7篇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包括军队非应届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本校提前攻博生。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3-4年。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基础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意愿,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要求符合《中国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有: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2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每一眼在0.8以上;

(3)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肝功能正常。

3、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非应届在职干部:已获硕士学位,任职岗位、年限及报考专业符合总部规定,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备案,持师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

(2)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批准,出具同意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书面证明(不须参加毕业分配),并明确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其中,定向国防生报考须经定向大单位政治部审批,并明确录取类别。

(3)本校提前攻博生:有关条件及程序另文通知,一般在每年十月份启动。

4、符合当年国家和军队的其它招生政策及规定。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6月15日12:00时—6月26日12:00时,网址:yjszs.nudt.edu.cn。

(1)访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注册并以考生身份登录;

(2)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记住生成的报名号;

(3)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国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博士报名登记表》);

(4)准备《博士报名登记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用于复试时对考生的综合考察。包括:硕士阶段的成绩单(须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学习(工作)中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2、现场报名

时间:2012年7月3日—7月4日,地点:国防科大02教学楼研究生招生报名点。

(1)考生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件,凭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缴费、摄像;

(2)核对现场打印出的报名信息卡,签字并上交报名点;

(3)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来校现场报名,委托人持考生的网报编号、考生的委托报名书、考生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到报名点签字确认。

3、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9月17日-21日,地点:国防科大02教学楼研究生招生报名点。

(1)考生持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交验)、《博士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报考条件,材料和手续齐全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而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1、初试

时间:2012年9月22日-23日。

科目为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1)英语,含阅读、词汇、语法、翻译、写作。

(2)二门业务课。

2、复试

时间:2012年9月24日-26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六、录取

对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习(工作)成绩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11月份完成。

七、报到

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春季学期开学时间。部分因所在学校原因未能在春季开学时间完成答辩的外校应届硕士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时间报到。应届硕士生报到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简章中的“计划招生人数”包括提前攻博生和公开招考生,作为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总部9月份下达的计划为准。

2、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 邮编:410073

第8篇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南开政务网、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上。时间从2016年2月18日9:00至2月26日17:00。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tj.lss.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tjtalents.com.cn

南开政务网:tjnk.gov.cn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nkedu.org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4日18:0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5日18: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办理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2016年3月18日18:00。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相关事项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

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4月1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二)面试

①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2016年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学教师岗位除外)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学教师岗位除外)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9:00至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17:00。

②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对考生面试过程进行录音。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三)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tjtalents.com.cn),并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tj.hrss.gov.cn)、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nk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南开区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第9篇

为做好我区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障我区成人高校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现就我区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

(二)报考层次。报考层次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三)学习形式。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四)学习年限。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五)招生章程。各成人高校要依照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的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内容负责。

(六)招生计划。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区2018年成人高考的中国公民,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截至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开始之日,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范围内从业达到如下条件:在从业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四)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五)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普高、职高、中专、技校等)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六)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蒙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2)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或以上相应专业学历。

(3)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专及以上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助产学、护理、助产等护理类专业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2)持有盟市卫生局颁发的护士证且按要求注册,同时还持有护士专业技术证(加盖自治区人社厅钢印)。

3.报考除上述临床类和护理类外其他涉医涉药专业(如医疗美容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蒙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法医学等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等相关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在职从事相应工种的单位证明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9月11日起至9月17日17时止(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地或从业地(指非户口所在地,须满足报名条件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凡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其满足报名的相应条件所涉地域必须为同一旗县;对于设区的市,市属的区之间跨区满足的也可视为符合报名条件,此类情形的考生应在社保或纳税所属区报名。

拟享受31个边远旗(或县)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其户籍所在旗县履行报名手续。否则,不予享受此类加分。

四、报名办法与步骤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且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报名信息中的“招生类别”应选择“免试”,并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否则,视为放弃免试录取资格。选择“免试”的考生,是否具备填报免试生志愿资格,应在成考考前一周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nm.zsks.cn)查询相关公示得知,凡经公示的名单视为已告知,自治区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未在该公示名单的考生,应及时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以下程序依次进行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网址为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nm.zsks.cn。预报名时,考生本人按照页面要求,网上签订《承诺书》,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录入信息,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须录入本人手机号码(限区内手机号码,不可以多人重复使用,中国移动用户必须开通“移动梦网”功能),用于接收报名系统发送的验证码,收到验证码的考生方可进行报名信息修改、网上交费、志愿意向修改等操作;为避免现场确认期间人员过分聚集,各报名点将通过设定每半天可接待的现场确认人数对考生进行分流,非本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的考生不予受理报名确认。

预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含有考生姓名、预报名号和密码的手机短信,报名系统将显示考生现场确认的地点、时间、方式等信息。考生自行打印《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预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考生要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和报名系统通过短信发送的验证码。凡因考生设置密码过于简单、被他人破解或将密码泄漏给他人引发的考生志愿信息变更、删除等异动情形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期间,需要验证考生预留的手机号是否与考生使用的手机号一致,现场确认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向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校验码,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对考生收到校验码进行验证后方可确认。如果考生收不到校验码或预留手机号有误,必须在现场修改手机号并重复验证过程,直至成功为止。

(二)报名资格初审。在职职工考生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非在职职工到乡(镇、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单位依据本通知之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享受照顾政策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尤其加强对非户籍地报名考生和免试生的资格审核以及答卷文字的核对,防止误报,并在《预报名表》相关栏目填写“情况属实与否,同意报考与否”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乡(镇、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预报名表》留存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三)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依据相关收费标准,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人130元。

网上支付报名费使用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或其他具有“银联”标记的其他银行卡支付。

(四)关注微信。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公众微信(微信号“nmgzskszwx”),可获得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的全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招生政策、工作进程、热点问题、填报志愿、录取、考生服务等信息。

(五)现场审核报名资格。考生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持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在非户籍地报名考生,还须提供职业、居住、社保(或纳税)等相关材料。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相关学历证书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chsi.com.cn)申请的加印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不早于2018年10月14日)。凡因学历未注册无法申请加印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流程申请获取学历认证报告,持认证报告办理报名相关事宜。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须持高中(含普高、职高、中专、技校等)毕业证书原件;年满25周岁(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考生,可不提交相应毕业证,但必须有原毕业学校或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达到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证明。

3.享受照顾政策加分(成人高考相关加分政策按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81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2015年我区成考规定)的有关证明。凡属盟、市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考生须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受奖情况属实与否”字样,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凡属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盟市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相关盟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享受照顾政策免试入学(相关免试入学政策按2015年我区成考规定执行)的有关证明材料。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免试入学的考生,持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免试入学的考生,分别持由国家及地方相应部门颁发的上述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毕业证;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持自治区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免试入学的考生,持获奖原件或相应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上交受理报名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认定,并汇总后转交上一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5.上述所有材料(身份证除外)均需通过报名系统照拍上传。

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设专人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认真核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有关证明材料、专科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人所填信息是否一致,其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

对于报考专升本未能按时提交学历认证的考生,不得为考生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六)现场照相、指静脉和笔迹信息采集,报名信息确认。

1.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在报名现场的指定前景和背景下现场照相、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指静脉信息,然后提交信息采集结果。考生通过指静脉验证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相关报名工作人员要指导监督考生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签字确认后,考生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民族等信息不予变更。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预报名表》、《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享受照顾政策证明材料妥善留存。

2.现场确认期间,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调取考生信息,通过报名系统发送手机确认信息验证码,进行下一步操作之前需要输入此验证码并验证通过。

3.未能按时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专升本未能按时提交学历认证的考生,若承诺于2018年10月18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学历认证,签订《2018年内蒙古成人高考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附件1)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10月18日至19日,为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历认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发放《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若不能兑现承诺者,报名无效,不向其发放准考证,不许其入场参加考试。

4.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现场指导考生在《承诺书》的指定位置亲笔书写相关内容(其中答卷文字为蒙文的考生须用蒙文书写,凡不能用蒙文书写的,要核对其答卷文字选择是否有误),用以采集考生本人的笔迹信息。报名结束后,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承诺书》整理好交盟市招生考试机构,盟市送交成考答卷时一并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扫描《承诺书》。

五、报名资格复查、报名数据汇总统计及考场编排

(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会同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对成考报名审核失职、渎职的相关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编排考场;负责打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桌签等材料;负责发放《准考证》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期间,各盟市将根据本地区标准化考点数量,对本盟市成人高考报名人数上限做出规定,经自治区审核确认后执行。符合相应盟市报名条件的考生,若因报名人数所限不能在原盟市范围内报名的,其他盟市应在报名人数范围内接收其报名(可指定本盟市的某个旗县负责),此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由原符合报名条件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并向报名受理单位出具符合报名条件的书面意见。

高中起点本科考试地点在通辽和呼和浩特设置。

(二)关于现役军人参加成人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

现役军人申请参加我区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应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我区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必须按规定的报名办法和步骤履行报名手续。现役军人在服役地所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报名时,必须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持有由所在部队隶属的军级(含)以上单位出具的同意本人参加我区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的公函,公函须包含以下内容:该同志可以按地方成人高考报名规定,采集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公开公示,由此出现的违反部队保密规定的情形与地方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无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按考试要求参加成人高考,不以部队执行任务为由提前离开考场,不以部队工作为由提出变通考试要求的申请;可以脱离部队工作岗位,按所录取成人高校(专业)的规定学时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此公函由报名点照拍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凡考生持有的毕业证书不符合所报考层次、专业的学历要求,造成入学后无法注册或无法正常毕业,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2018年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加试,由各成人高校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我区成人高校招生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皆可报考。

(五)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28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2。有关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的设置、计分办法、蒙语授课的答卷文字规定、考生档案等,按2015年我区成考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成人高考报名及相关资格审查等工作必须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不得交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外的部门或机构负责。

(二)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根据成人考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提醒考生务必完整准确地亲自填写本人信息,不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报名,以免因错报而无法参加考试或本人信息失真;二是五类考试.作弊入刑,考生如有涉考违法犯罪行为,按《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定罪处罚;三是提醒考生报名阶段填报的志愿意向仅用于编制招生计划时参考,不作为录取阶段考生报考志愿的依据。录取阶段,考生(含免试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四是提醒拟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关注和知悉该考试改革政策相关内容。

(三)成人高考报名期间,自治区将视工作情况,指派专人对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也要派专人做好督查工作。

(四)继续不折不扣执行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提出的招生考试机构“8个严禁”、成人高校“5个严禁”和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6个严禁”,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30个不得”工作禁令。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招生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取消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报名及考点设置资格;属于成人高校或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暂停相关高校的成人招生资格1至2年;属于考生违规违纪的,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附件:

1.2018年成人高考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

2.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

2018年成人高考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

本人拟参加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因故无法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可以在2018年10月18日前办理好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

二、在10月18日至19日补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提供有效学历认证;

三、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有效学历认证。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本人签字:

2018年9月日

附件2:

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27日 10月28日 10月29日 9:00-11:00 语文、汉语文 外语 蒙古语文 14:30-16:30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