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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时间:2022-07-20 16:49:43

导语:在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1篇

这个定义涉及到了新闻记者“编制内”与“正式聘用”的问题。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新闻机构中普遍存在多样化用工的情况。据笔者了解,所谓“编制内”,是指纳入所在新闻机构人事编制内而无须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即传统上说的“正式工”“固定工”;所谓“正式聘用”,是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但未纳入所在新闻机构人事编制内的人员,其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等同或略低一筹。事实上,不少新闻机构在用工上往往不止“编制内”与“正式聘用”这两种形式。除此之外,还有与新闻机构下属部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聘用工”、未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试用工”等等。在实践中,这种多样化的用工形式对新闻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不良影响正日渐凸显。

第一,多样化用工为虚假新闻的产生提供了诱因。新闻队伍职业化建设要求新闻从业人员遵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坚守“真实”这一底线,其天敌就是虚假。排除制度约束、职业操守等因素,多样化的用工形式易造成虚假新闻的产生。

首先,在待遇上,“临时工”与“编制内”人员往往天差地远。从这方面看,前者抵御诱惑的能力相对较低,跨越红线的概率则相应增加。其次,“临时工”等用工性质的从业人员背负更多的工作压力。面对新闻机构的各种考核,一旦完不成任务,“临时工”将面临下岗、辞退的风险。在这种压力下,工作作风难免浮躁,出现虚假新闻也就不足为奇了。最佳例证莫过于被列入2007年度十大假新闻之一的“纸馅包子”事件。其作者炮制这一假新闻的动因便是:栏目主编催稿、既想出名又想赚钱。

第二,多样化用工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按照前文所述,非“正式聘用”“临时工”等人员虽然实际从事新闻工作,但却并不符合新闻记者的定义,其合法权益自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反过来看,在一线采访活动中,是否具有采访权难以界定,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现象亦在所难免。

第三,多样化用工违背《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的原则。“非正式聘用工”“临时工”往往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单位派遣到新闻机构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对于在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相同岗位上工作、取得了相同劳动成果的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向该被派遣劳动者支付与本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而“非正式聘用工”“临时工”在待遇上往往与“编制内”人员存在差距,违背同工同酬原则的现象比比皆是。

第2篇

对新闻人来说,这是一个不坏的结果。我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一旦达芬奇公司举报的记者“索取和收受财物”被确认,那么,它所伤害的,将不仅仅是李文学个人,也不仅仅是《每周质量报告》和央视。它将使记者特别是舆论监督记者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舆论监督环境也将因此恶化。

不过,更值得新闻人关注的,是调查结论指出的央视报道的瑕疵,“存在个别采访对象的身份未经核实、结论不够严谨等问题……李文学不是持证的新闻记者,违规独立从事新闻采访,且节目播出后多次私下会见达芬奇公司负责人。”

限于篇幅,别的问题暂且不表,单说李文学的身份。“不是持证的新闻记者”,这是调查结论中的定性。没有记者身份,不能独立进行采访,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来说,这是再基本不过的常识。然而,现实却是,不仅这两期“惹事”的节目是他独立采访制作,据报道之前他也是佳作迭出揭开了不少行业黑幕。

和持证记者相比,“非持证记者”所作的采访报道一定更不可信吗?倒也未必。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的“非持证记者”,完全可以做出真实可信的采访报道。问题在于,既然“没有记者证不能独立采访”是行业规范和职业要求,媒体“视其为无物”让“临时工”走上“一线”,就容易让人对媒体的规则意识产生怀疑。这不利于新闻公信力的树立。而一旦出现问题,该挨板子的不仅是“非持证记者”个人,也包括将其“推上前台”的“东家”。因为达芬奇事件,李文学的身份问题得以被发现。让人不安之处在于:如果没有这事儿,他是不是能在“记者”岗位一直干下去?全国有多少这样的“非持证记者”在为公众制造新闻?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新闻机构中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三)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这里不想探究李文学为何没有记者证,我想说的是:在我有限的接触范围内,没有新闻采访资格却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毕业时间不长的学生,从其他行业转做新闻工作的,新闻单位内部从其他岗位转到采编岗位的……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在尚未拿到记者证之前“提前介入”。这种“提前介入”,在有效缓解新闻从业人员不足的同时,也带来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公然违规,是其躲不过的最大质疑。

“非持证记者”中,有不少出色的人才。但是,按照规定,只有“编制内人员”和“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两种人才有资格领取记者证。新闻行业属于人才流动比较快的行业,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是:一个编制外人员,频繁跳槽在哪里都干不长,不断跳下去的结果,可能是在新闻行业干一辈子也没有记者证。笔者以为,如有可能,有关部门对申领记者证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时强化对持证者的监管。

第3篇

2010年的工作重点是深化体制改革

记 者:李署长您好,在过去的2009年里,我国经济发展顶住了新世纪以来最严峻的考验,新闻出版业总产值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增长达20%。是否意味着我国报刊业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下一步报刊发展的着力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东东:2009年我国新闻出版产业呈现出整体逆势增长的态势,全国新闻出版业总产值增长20%,投资总额增长35%,报刊业总产值增长6%。

但是,我国新闻报刊业发展的整体水平还不高,国际竞争力还不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千人日报拥有率还很低;报刊小散滥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报刊退出机制实施阻力很大;面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冲击,传统报刊尚无应对良策。

这就要求新闻报刊战线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的自觉性,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抓好非时政类报刊改革,推动依托报刊社的重点新闻网站完成转制试点,切实提高我国重点媒体的国际竞争力和新闻传播力,积极开辟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新的传播渠道,构建覆盖广泛、技术先进、传输快捷的现代传播体系。

记 者:您刚才提到了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工作,这项工作也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有哪些进展?

李东东: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将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发展基本情况普遍调研和各主要门类报刊专题调研相结合,统计分析出版经营数据,提炼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路径。编制了《地方报刊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刊出版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中央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发展基本状况调研问卷》,部署开展了全国报刊单位改革发展基本状况调研。在开展大量调研工作基础上,草拟了《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及其说明,根据中央改革精神要求提出了第一批实行事业体制的报刊出版单位建议名单,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分类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政策保障以及首批任务安排等。稳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批准了市场报社、现代快报社等35家中央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实施方案,涉及报刊171种。目前全国已有1069家报刊出版单位转制或登记为企业法人单位。

目前,我们正在起草修订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中央要求分期分批推进中央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2010年底完成列入首批转企改制任务的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特别是考虑到学术期刊占中国期刊总量的比重较大等实际情况,总署还将在推进体制改革过程中启动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工程。推进学术期刊网络平台建设,重点抓好学术期刊质量监测、评估和违规出版查处,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少数学术期刊质量低劣、收费的问题;推动设立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基金项目工作,与相关部委联合建立精品学术期刊评价、监测平台,建立政府扶植优秀学术期刊发展机制,促进学术期刊不断提高学术质量,为创建创新型国家服务。按照集团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目标,推动学术期刊出版单位改革发展,批准了医学、航天等一批学术期刊整合资源,组建大型的专业性学术出版企业。

打造我国报刊业战略投资者是推进我国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一项战略举措,为此必须将报刊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相结合,提出优化报刊资源结构、治散治滥、实现集团化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

总署将开展“精品期刊工程”建设,培养一批涵盖各类期刊的名刊精品。推广报业先进经验。加大报刊集团化建设力度,打造大型学术期刊集团、大型报刊传媒集团、专业性强的精品报刊集群。

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报刊评估退出试行工作,推出一批优秀品牌报刊企业和品牌报刊,调整退出和停办一批不具备出版能力和条件、不具备市场生存能力的报刊。

记 者:作为“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请您介绍一下2010年总署新闻报刊工作的重点?

李东东:2010年,全国新闻报刊工作以深化报刊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加强报刊科学管理为根本,以建立报刊退出机制为抓手,以促进报刊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增强新闻传播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新形势下科学有效的报刊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实施报刊评估退出机制工作,进一步开展报刊公共服务建设,推动报刊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报刊退出机制全面启动

记 者: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报刊退出机制,对于这样一项影响深远的重大举措,其核心环节是什么?主要有哪几种退出方式?

李东东:报刊退出机制的核心环节是通过建立科学、量化的报刊市场单位评估指标,对报刊持续生存发展条件和能力进行科学评估,确定报刊的等级,为政府部门实施报刊退出机制提供相关决策依据。

2007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专题对“报纸评估指标体系”和“期刊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研究,通过广泛征求管理部门、出版单位和专家意见,特别是在辽宁、河北等试点地区进行具体评估测试,形成了定量分析、分类评估的报刊评估指标体系,为建立退出机制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标准。为确保报刊退出工作顺利实施,今年1月,总署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报纸期刊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会后(全国报刊退出机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本刊注),新闻报刊司再次征求相关同志意见,本次会后将正式印发,《评估办法》对报刊评估原则、报刊评估流程、评估中介等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报刊出版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为报刊实行退出机制提供基础。

《报纸期刊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将在全国推行,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总量、报刊环境、发展潜力等差异,建立报刊退出机制要坚持分类推进原则,有利于抓好全国和区域报刊结构布局。要充分考虑报刊区域市场环境和资源环境的差异,明确各类报刊功能定位,对不同类别的报刊实行区别对待、分类评价,在制订规划、出台政策、配置资源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帮助不同类别的报刊出版单位更好地发展,使布局更加合理。

根据《报纸期刊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我们将实行评估制度,对经评估指标判断为不符合要求的报刊,坚决予以退出。报刊退出有三种形式:一是报刊调整定位,包括报刊调整业务范围、报纸改为期刊;二是由有实力的传媒集团或报刊企业兼并、重组或托管;三是报刊停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出报刊的刊号资源,由各地留用、自主调控。

记 者:报刊退出机制对深化报刊体制改革有什么积极意义?

李东东:建立报刊退出机制,是进一步深化报刊出版体制改革的需要。以建立报刊退出机制工作为契机,可以在完善报刊出版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报刊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通过评估工作,可以摸清报刊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评估不只是为了退出,还要发现优劣,鼓励、支持主流媒体和重点报刊出版单位跨地区经营,做大做强骨干报刊企业,强化主流媒体阵地,增强舆论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是建立完善科学的报刊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报刊准入退出制度、报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可以调整产业结构,激活报刊出版业整体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形成目标明确、内容科学、手段灵活的报刊管理体系。

三是全面提升报刊核心竞争力。通过实施报刊退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报刊出版单位评估,我们可以了解全国各报刊出版单位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状况,这对于我们下一步推动报刊业的重组,培养大型骨干出版传媒企业,实现“三个一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构建新形势下的报刊监管体系

记 者:2009年,针对当前报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总署采取了哪些措施予以管理?

李东东:2009年,总署相继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等6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将中央要求全面落实到各项管理制度中。全国集中整治了多年存在的违规问题,共有399种违规报刊被缓验,其中349种被逐家谈话并限期整改,12种受到行政处罚,38种被停办或调整,30种因长期未能正常出版被注销登记。

全面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违规查处件件有落实、宗宗有结果的督办机制,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湖北针对中国经济时报社湖北记者站搞有偿新闻等问题,对该报予以警告并注销其湖北记者站。河北对存在新闻从业人员敲诈勒索问题的大众阅读报社、河北经济日报社分别予以警告、罚款3万元。广西对出现政治事故的《时代财富》杂志予以停刊整顿。广东局对《民营经济报》的整顿一抓到底。

这些管理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新闻报刊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显著下降,新闻报刊司收到群众举报违规案件数量从2008年的780件减少到2009年的519件,减少了34% 。

记 者:总署修订颁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是加强新闻业务管理的重要举措,目前实施效果如何?

李东东:2009年,总署修订颁布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包括重大虚假新闻报刊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报刊违规处理社会通报制度,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办、督办机制,总署与全国主要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重大管理信息沟通机制,新闻从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等。

广东、广西、浙江、山东、河南依法严肃处理了刊登虚假不实报道的报刊,对《21世纪经济报道》、《理财周报》、《时代财富》、《今日早报》、《半岛都市报》、《洛阳晚报》等报刊做出了通报批评、警告或停刊整顿等处罚。山西严厉打击假记者,及时通过媒体信息,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忻州在“假记者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了净化新闻环境、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打击 “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宁夏查处了《中国社会调查》假记者诈骗事件,涉嫌诈骗的假记者被检察院批捕。浙江、上海等地不断完善对虚假新闻和记者站的管理制度,并与退出机制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记 者:2010年,总署将如何构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新闻报刊监管体系?

李东东:第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2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新闻报刊违法活动的管理。坚决治理报刊违规出版活动,大力查处报刊出版单位买卖报号刊号、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活动,规范出版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报刊刊载违法虚假广告的治理力度,改善报刊广告环境。

第二,建立健全新闻报刊舆情审读监测体系,实现全国报刊管理快速反应机制。今年要启动“中华电子报刊库”项目,推进“新闻报刊舆情监管系统”工程建设,研发新闻舆情网络监测系统,对全国报刊进行及时监测,上下左右有机联动,分析研判,依法管理。

第三,建立健全新闻采编队伍准入退出制度,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素质。推进“新闻采编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设,通过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完善新闻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结合我中心职能职责,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建设“法治”营造更优的舆论环境。

二、重点内容

重点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着重学习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学习方式及时间

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职工大会开展会前集中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培训。

四、学习范围

集中学法参加人员为中心全体职工。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授课。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中心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做好动员,提高全中心干部职工对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树立正确的学法观,认真按计划开展好本年度学法工作。

(二)学以致用。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法律素养提升和法治理念树立,做到学以致用。因地制宜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法心得体会交流,检验学习效果,把用法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三)确保效果。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集中学习辅导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确需请假的,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事后要主动补课,自学内容要及时安排,保证学习效果,学法笔记要字迹清晰,书写工整,不得漏记、乱划,中心办公室将适时对笔记进行抽查,未按要求执行的将在中心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