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伦理论文

时间:2022-07-22 23: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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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伦理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由于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承载了对职业教育的研究、指导、服务、学术交流等诸多使命,少于对理论学理的深入探究;简单化的思维式妨碍了职业教育理论的丰富多样和研究方法的多姿多彩;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遭遇强势西方学术时的失语以及市场经济下功利化学术泛滥,职业教育及其研究边缘化,使职业教育理论呈现指导职业教育实践的吃力感提出了建设职业教育理论的两大方法: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构建中外职业教育科学结合的理论构架,并进一步强化理论原创意识。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恢复发展的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除了我们已经取得了有日共睹的成绩外,我们也大致可以探察到以下儿个存在的问题一是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承载了对职业教育实践的研究、指导、服务、学术交流等诸多使命,惟独没有完全的白我本色,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往往滞留于更新观念的层面,而少于对理论学理的深人探究;二是意识形态—反映论成为当代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主耍的哲学依据,妨碍了职业教育理论的丰富多样和研究方法的多姿多彩,简单化的思维模式也使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在一个狭小话语体系里运行,未能形成自己的话语运作规则和学术建设规范;,是改革开放以后西学强劲东渐,尤其是在上世纪的70年代末至80年代,西方文化思想毫无遮拦地汹涌而人,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遭遇强势西方学术时出现失语。恰如东施效擎、邯郸学步,巾国许多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者在高度亢奋地将西方形形的新潮职业教育理论和方法挨个操练一番之后便无计可施了,陷人了进展不理想的境地;四是市场经济浪潮搅扰了人们内心的平静,功利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逐渐增多。针对职业教育理论的困窘,许多可贵的学术洁问、有益的学科研究与理论探索早己在职业教育理论界广泛而深人地展开,人们见仁见智,力图激活职业教育整个学科的生命力。笔者由此提出建构职业教育理论的两大方法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搭建中外职业教育科学结合的理论构架,并能潜沉思虑进一步强化理沦原创意识。

一、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

导引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着,就是要构建职业教育理论的两条知识构建思路,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一是突破简单化模式。求索多样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学术根基的奠定须在两个层面展开,首先要突破简单化模式其次要突破生吞活剥。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跨人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也汇聚在思想解放的大潮流中新时期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的重大功绩在于为职业教育正名,呼唤职业教育独特的理论特性改革开放初期的职封合理论研穷建设肩负着双重使命,一方面,价值观念更新,为研究进一步展开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它又作为知识分子主体意识与独立精神的话语表征而承担某种启蒙的任务。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西方的种种职业教育理论思潮、流派、理论和方法蜂拥人境,在中国职业教育领域掀起巨澜,也催生了各式各样的新潮研究者。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研究者多处于经验模造’,阶段,其理论研究大多是他者理论的移植或中国化翻版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的现实使得我们有必要坚决摈弃对他者理论和方法生吞活剥的不良消费习惯,力图机智地吸纳其精华、壮己之筋骨二是加强理论与职业教育实践的联系。毋庸置疑使理论获得生成和提升的不竭源泉是埋论与实践相伴相生任何理论无不受具体实践的浸润、催发和孕育,井经此后繁富的实践活动的检验和确证得以逐步发展、不断完善。职业教育理论应热切关注职业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当下的职业教育活动),垂听职业教育实践的要求与呼声,并对新现象、新间题作出迅捷应答。强调和突出职业教育理论的实践性品格,既能够使我们在理论研究和教学时尊重客观、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断;又可以推动职业教育理论随实践变化而动态发展;还势必彰显职业教育理沦研究建设鲜活的时代性。当前职业教育理论研究著作存在着“下少’。的现象,即成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界重要话题的少,被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者引用和摘录的少,作为私人购置藏书的少。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由于与职业教育实践和现实经验的架空、疏离而既不能使阅读“览无遗功”,也无法令批评“准的有依”,这也是近年来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对职业教育实践指导乏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的任务并不是作孤立的事实分析,解释一个又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要将广袭的职业教育实际视为整体进行探究,以提取普泛的经与规律。我们着力强调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旨在由此拓展职业教育理论的探索疆域,开掘新的理论发展资源,提供更有效率的对职业教育实践的指导。

第2篇

1929年《行知书信》中提到:社会的范围很不一定,大而言之就是天下;小一点就是国家;再小就是一省,一县,一村;再小就是我们自己的家庭。大凡服务社会,要“远处着眼,近处着手”。这很适合对职业班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从而提高他们学习的信心。因为这些学生原来文化课学习成绩差,总是背上落后的包袱,老认为自己什么都不行,甚至自暴自弃,所以在开学的第一天教师就可以告诉他们自己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未来的职业工作同样是为社会服务,很有意义,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他们并不比同龄人差,只要努力学习技术将来定会取得成功。同时教师应该对他们实际情况作详细的分析,对他们的教育作好长远的规划,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明确目标,使学生有的放矢地一步一步走向胜利的彼岸。例如我烹饪职高班在校期间就制定了循序渐进的计划,高一着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高二注重各项烹饪技能的提高,高三重视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这三个阶段目标的实现使学生增强了自信,顺利踏上了社会,凭自己的一技之长和良好的素质找到了较好的工作,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职业班学生在走向成功的过程中,他们最需调整的是心态。常常听到一些教师在抱怨这批孩子真难教育,你对他们一般说服教育吧不管用,你对他们严厉训斥吧结果却换来学生的沉默寡言和强烈对抗。要知道这些学生原来由于学习成绩差或行为规范差等原因而经常成为受评的对象,所以他们的心理状态常常既压抑又敏感。对此类问题陶行知在1932年《斋夫自由谈》中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训育上的第二个不幸的事体就是担任训育人员的消极作用。他们惯用种种方法去找学生错处。学生是犯过的,他们是记过的,他们和学生是两个阶级,在两个世界里活着,他们对于学生的问题困难漠不关心。我们希望今后办训育的人要打破侦探的技术,丢开判官的面具。他们应该与学生共生活,共甘苦,做他们的朋友,帮助学生在积极活动上行走。对此我深有感触,我班学生张某在原来的学校号称“小霸王”,刚进我校时依然我行我素,不时有欺负同学的事情发生,我对他教育了几次效果不明显。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他特别喜欢足球,于是有空经常和他聊一聊球赛、球队和球星,慢慢地他对我产生了信任感,不知不觉中我把话题转向他的行为习惯上,出奇顺利地让他认识了错误。临近毕业时很多老教师感慨地说:“这些淘气的学生比刚入校时懂事多了,也愿意接受老师的教育了,关键是他们在这里感受到了教师朋友般的关心和平等的对待,这在以前的学校里是无法想象的啊!”是的,这种友情方式的教育对心灵脆弱的职业学生来说真可谓雪中送炭。

职业班学生不仅需要心灵的关怀,而且需要行为的感召。这些学生是未来的厨师,掌握扎实的烹饪技术是当务之急,但是他们平时是家中的宝贝,别说烧菜做饭了,就连碗也很少洗,那应该如何教育他们呢?陶行知早在75年前创立的生活教育理论正好谈到了这点,其方法论就是“教学做合一”。“教学做合一”十分重视“做”在教学中的作用,认为“要想教得好,学得好,就须做得好”;“要在做上教,做上学”。陶行知甚至把是否重视“做”作为衡量教育是否真实的标准。他明确指出:“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乃是实学”。烹饪本身的实践性就很强,光说不练是不行的,所以与其说教不如在操作过程中启发、引导和教育他们更为有效。职业班学生不但学习能力较差而且非智力因素方面的能力也不强,怕苦畏难的现象明显。如学生首先要练习的是站的功夫,通常一站就是半天,开始有一部分同学坚持不了了,有的东倒西歪,有的甚至蹲在地上,作为班主任的我故意站在大家都看得见的位置,足足半天就这样和同学们一起听师傅讲课,放学后才找这些同学谈,未来做厨师可能站的时间要更长,现在正是打基础的时候,老师虽然不当厨师,但是愿意和你们比谁能坚持到底。没过多久情况有了改进,当个别同学有点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们就会看看我,想想我说过的话,然后自己给自己鼓劲并坚持下去。刀功对亲手来说又是一道难过的关,因为一不小心就会切伤手,鲜血直流,所以其中几个学生望而怯步,甚至想要放弃学习。我于是加入到他们一小组中去,照着师傅的要求由我先切,让他们在边上看,然后再强调一下要点,轮到他们去切,偶而我也会切到手,简单处理过后继续操刀操,而且提醒同学要注意刚才老师为什么会切到手,从中吸取教训结果每人都克服了原来害怕的心理,即使有时切到手了,也不会象以前那样惊惶失措了。于是这批孩子在实践中接受了教育,教师同样在实践中达到了目的。经过师生三年的共同努力,全体学生均通过烹饪三级考试,其中60%的学生还获得了烹饪二级证书,具备了一技之长,能为社会服务和发挥自身的价值了。

第3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第4篇

中、西职业经理人的差异 “未来,市场中的稀缺资源不再是资本,而是优秀的人才”,这是美国企管界大师史考特·派瑞博士不久前在北京演讲时的开场白。派瑞博士在这场名为“全球化与变革中的企业文化”的演讲中指出了中西方职业经理人的差异所在。

通过对全球7万多名经理人的研究,派瑞博士得出结论,东西方经理人主要的不同在风格,而不是在能力上。

派瑞博士进一步分析,如果把管理风格分成麦克奎格(DOUGLUS MCGREGOR)所说的X理论和Y理论,也就是“父母型”和“成人型”两种不同的管理风格,西方工业化国家较多采用成人型的管理,授权、建立团队、共识这些字眼,说明了员工和主管的关系。在亚洲,长久以来盛行的是父母型的管理,主观扮演父母的角色,期望员工担任忠诚、负责、顺从的孩子角色。这是亚洲文化的一部分,社会、家庭比个人更重要,公司也比个别员工重要。

在能力方面,按“MAP管理才能评鉴”所设定的12项基础能力考察,中国经理人在“目标与标准设定”方面的能力表现最为突出,与17个国家、7万余名经理人做过评鉴的经理人相较,指数为75%,显示该项能力的水准在全球处于前1/4的位置。其他较高的能力为“计划与安排工作”,指数为67%、“决策与风险衡量”,指数为59%。

作者:不详

第5篇

(一)学校教育滞后

从目前职业学校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因素来看:一是,教学内容陈旧、不符合实际、没有新意以及缺乏必要的吸引力;二是,教学方式、方法单调无味,大多数教师都是照本宣科,没有创新之处;三是,教学的理念没有从根本上进行转变。现在的学生已经不是当初哪些勤奋好学,上课专心听讲的学生了。现在的学生主要表现在难教、难管上。教师厌教、学生厌学,都会导致学生学习兴趣降低。

(二)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动机

很多职业学校的学生要不是为了父母而读,要不然就是父母要求自己读。谈不上自愿学习,更谈不上在专业方面的继续深造。学习动机不明,导致学生对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正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并且还是敲不响的钟。

(三)学生自主学习差

1、很多学生就读职业学校就是因为成绩差,导致没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只会死记硬背。

2、自主性较弱,需要老师、家长的督促才能学习。

3、由于职业学校的竞争压力较小。学生心中存在侥幸心理,不能自律,经常违反学校校规。

在职业学校中,老师的指导方法远远大于自己的学习方法;而家长往往考虑的是学生以后的就业情况,没有对学生的学习做出真正的交流。还有的家长因本身文化层次较低,没有关心自己孩子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相对放纵自己的孩子。

(四)学生学习习惯差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厌学情绪在中职学生中不断的传播,课堂上没有几个学生能够认真的听讲。玩手机的、睡觉的、听歌的、看电影的层出不穷。上课不认真学习,下课课本就出现在那遗忘的角落。作业偷工减料、抄袭、字迹潦草;无故旷课,考试要么是白卷,要么就是乱写乱画,更有甚者直接在考场上睡觉。学生完全没有认识到理论课程对自身学习的重要影响。

二、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探讨

(一)有效的教学方法

1、运用直观教学法

相比之下,职业学校的学生基础较差,也没有较强的抽象思维和想象能力。在专业的机械课程的教学上,根据每一位学生的不同程度,运用直观的教学方法吸引他们的兴趣,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学生在一定的情境中,能对事物产生出兴趣和欲望,所以在直观教学中,教师应该掺杂激发学生求知欲和培养形象思维能力的情境。例如:教师在用多媒体教学时,对于模具三维零件的加工工艺与装配工艺进行展示时,可以用动画画面对学生视觉的刺激。将零件的各个面充分的展示在学生面前,在学生的大脑中形成零件的立体图,增强学生的记忆,也容易将学生的思维引到实物上来。在机械中,学生对机器人的模型的兴趣会更大,在学习课程之余,可以将机械加工以及装配的书籍介绍给学生,逐渐的培养学生的自主性、自觉性等,提高其思维能力与兴趣爱好。

2、分层次教学法

分层次的教学方法主要是针对每个学生基础及个人特点差异。在学习的过程中,提出不同的学习层次要求,让每一位学生在成功中感受到学习的兴趣与魅力。例如:在机械制图的三视图教学中,在将学生的情况了解清楚过后,通过三个层次分配学习内容。一是,简单的正方体类型;二是,方形直接的重合叠加;三是,带有倾斜面或是出现切割。针对不同学生的空间思维能力,将不同的模型分给不同层次的学生,然后画出相应的三视图。这样的培训,不仅学生都能够画出三视图,而且学生的思维能力也相应取得了较大的提高。

3、多媒体教学法

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的运用,让教育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多媒体教学集声音、文字、图像于一体,使得教学具有灵活性、手段具有先进性,而内容有更加丰富、形象、生动。例如:在模具制造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录制教师在其操作的过程以及要求规范。课件的交互性表现在可以长期保存,学生可以针对没弄明白的地方进行反复的观看;集成性表现在多媒体传达教学的方式多种多样,能够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参与性则表现在学生针对某个不清楚的问题,能够实际的掌握,并作出分析。

(二)应市场所需

人才市场的需求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办学方向及行为。就机械类而言,社会对机械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尤其是在沿海城市。选择一个好的专业如同选择一个知名品牌,都会受到学生的追捧。反之,当一个专业不受到市场的认可或者市场需求量较小,就会产生一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所以,学校在专业设置时,或者学生在选专业时,应考虑其市场的需求,再选定方向。

(三)教育多样化, 提高积极性

第6篇

自德洛尔1967年在《公共行政评论》杂志上发表了《政策分析家:一个政府部门中新的职业性角色》以来,“政策分析者”一词已普遍地用以指称那些职业从事政策研究的学术家或实践者,与这一特殊角色密切相关的职业伦理也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存在共同性质的东西。在世界一切民族当中,他们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确立了一些共同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黄金法则,如对生命的尊重,诚实,公正,廉洁,负责等。此外,民主的价值和原则,如公共利益,个人权利,正当程序,责任等,也为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奠定了基础。

然而,政策分析者总是面临着相互竞争的价值冲突,从而陷人典型的伦理困境。解决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自身职业角色的定位,更有赖于政策分析者自身职业伦理的养成。美国行政伦理学家库珀认为,要解决这种伦理困境,不仅要求改革外部控制资源(法律、组织制度和规章等),还要求政策分析者积极运用自己的伦理自主性,抵制不道德的组织或组织上级的不负责任行为。而这种伦理自主性的获得,需要通过政策分析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内部控制资源(个人价值观、信仰等)。这种内部控制资源也就是本文所探讨的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它是政策分析者在政策过程中运用内心信念和是非、真假、善恶标准进行认识和判断。同时,它并不直接或简单地批评对错、是非或者得出结论,而是旨在提高政策分析者的思想深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不同观点

有关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方面的研究,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围绕着政策分析者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而展开。归结起来,学者们大致有三种看法:

第一,公共利益代言人角色。阿奇博尔德认为,政策分析者要做的工作是改善公共政策,而非帮助委托人。尽管政策分析的资助者施加压力,分析者还是应该把自己看成是更广泛的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而不仅仅是某个组织的人,分析者应该对公共福利事业更感兴趣。但即使是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不难发现这一逻辑推理中所具有的理想主义成分,传统自由主义的核心假设是理性公民的存在,即人都是有理性的,并能够在理性的指引下行动,因而“人民的统治”是正当的。由理性公民通过现代民主制度选举产生的政府也是理性的、负责任的政府,而一旦出现严重的、持续的非良性活动,公民最终能够以法定的形式和途径改变政府。

第二,党派利益代言人角色。鉴于“追求公共利益论”可能具有的乌托邦色彩,以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策分析者应当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应追求虚无缥缈的“公共利益”,而应当是党派利益的追求者。这是因为,现实政治生活中并不存在抽象的所谓“公共利益”,而只存在“共享利益”;现代民主政治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党政治,本质上呈分散状态的共享利益只有通过党派之间的“观念竞争”以及投票、交易等类似市场行为的过程才能形成。既然每个人不可避免地都有自己的党派观念,那么政策分析者就不应回避“党派偏见”,而应当坦率“承认对一些可能的利益和价值选择引导着他的工作;要尽可能的表露他的选择;不宣称他的价值和利益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第三,医生、律师角色。通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根据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建构出“信托模型”,以此界说政策分析者的角色。这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背景、对委托人负责的模型。这一模型中实际由双重委托—关系构成:(1)委托者与政策分析者之间的委托—关系;(2)公民与政治家、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在(1)中,“政策分析者直接委托人是谁?他应向谁负责?”是非常清楚的,因而较少发生争议。但在(2)中,由于委托—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十分清晰,也缺乏相应的政治理论支撑,从而容易引发争论。通格的答案是:分析者要对委托人负责,但也要将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

三、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基本内容

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不同于医生/病人,律师/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它涉及公共责任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实现问题,具有多层面内容。正如魏陌所建议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基本权利,支持我们宪法中的民主程序、促进分析和个人诚实。这些价值在我们的伦理评估中普遍支配我们对顾客的职责。尽管如此,我们应该对顾客选择不同价值间冲突的方式表示理解,而且我们也应该对我们分析的预测能力持一种现实的谦虚态度。

(1)道德品质的准则。职业道德实质上就是责任与义务的表现。政策分析师具有双重责任: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前者产生于“顾客导向”所形成的“委托人/人”之间的职业关系,以及法律、组织和社会对政策分析师角色的需要;后者基于一种信仰、价值和偏好所组成的内在驱动来指导如何去做。

(2)行为选择的准则。政策分析包括对政策方案的预测、回溯和评价,其本质是基于客观分析之上对方案的选择,既包括价值认识也包括价值创造。因此,它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首先是政策分析应合乎政治性: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来看,政策分析都是政治大环境中的一环,因此,作为一个称职的政策分析师,必须要对外在的政治环境有所了解,促使分析方案通过决策者的选择;其次是政策分析应合乎行政性:政策分析作为政策主体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政策目标群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第三是政策分析应体现创造性:政策分析师应该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敢于创新。

(3)价值判断准则。价值判断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与价值的结合是政策分析的基础。政策分析师的价值判断就是对事物、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在伦理意义上进行估量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影响政策主体的价值方向、行为决断和价值追求。价值判断应体现社会责任。政策分析师应从专业上为弱势群体发声,为“沉默的牺牲者”代言,并由此来确保分散利益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应有的重视。

四、如何加强我国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建设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政策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之路,如何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政策分析领域的发展,培养适应中国国情的政策分析人才,对于推进我国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包括:社会公正、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服务原则。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准确迅速、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把握全局,又要照顾局部。这些概括性的特征在中国公共政策分析中是要具备的。库珀在其论著《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也曾说过,“显然这些抽象的概念是令人困感的,而且也不给行政人员的实践活动提供十分有用的指导,但它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政策伦理法规中,辞藻华丽的演说中,以及存在于我们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反思中。理所当然地,它也存在于我们对公共政策目的的思考和对公务员责任的思考中。”

参考文献:

[1]张昭庆,闫博慧,张陆庆,.律师职业伦理的价值分析[J].职业时空,2007,(2).

[2]张斐松,.政策分析师的角色定位与职业伦理规范[J].广西社会科学,2005,(12).

第7篇

【摘要】:本文拟在SCP产业组织理论框架基础上,并通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组织结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SCP理论框架分析

SCP产业组织理论框架是美国经济学家贝恩的《产业组织》一书中所论述的现代产业组织理论体系,即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和市场绩效(performance)以及三者之间的相互逻辑作用关系。关于三者之间的关系目前存在两种相对应的假说:即共谋假说和有效结构假说。共谋假说强调市场结构是市场绩效的外生主导变量,即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继而决定市场绩效。有效结构假说强调市场结构是市场绩效的内生变量,即企业效率决定了市场结构。在公正、公平、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产业组织结构在SCP三者互相作用、互相促进、良性发展中不断得到优化、升级、换代。由于我国关于物流产业范围的界定尚存在争议,本文主要着眼于第三方物流产业的研究。

1、我国物流业的市场结构

物流业的市场结构是指物流市场的垄断与竞争程度。物流市场竞争与垄断程度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物流市场结构。物流市场结构分析的重点在于,根据物流产业内企业间及企业与消费

者之间关系的特征和形式,分析竞争与垄断的关系。

2、我国物流业的市场行为

Caves把市场行为定义为研究产业内厂商的定价行为、产品策略、研究发展、营销策略及产业内的厂商的互动,有可能是厂商间的联盟或竞争。[7]物流市场行为是指企业为实现其经营目标而根据物流市场环境的情况,采取相应行动的物流行为。通常包括服务策略、价格策略、分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和企业组织方式调整策略。

3、我国物流业的市场绩效

物流业的市场绩效是指物流业中的主要企业在既定的市场结构下,其市场行为所导致或形成的该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益分配状态。物流市场绩效反映了物流产业运行的综合效率,并反映出目前我国物流产业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程度。

二、我国物流业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

为检验我国物流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之间相关关系,本文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对可能影响市场绩效的多个因素进行计量分析。

1、研究样本

由于我国关于物流产业范围的界定尚存在争议,本文主要着眼于第三方物流产业的研究。按照样本数据的易获取性原则,本研究样本取自在我国A股市场上市的物流企业,并以年营业收入排名在前8位的企业作为分析对象,取样本企业2002年至2005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年营业收入排名前8位的物流上市公司分别是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发展)、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运发展)、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储股份)、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中远航运)、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运)、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海盛)、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运)。这8家企业在2002年至2005年间,年营业收入均排在前8位。

2、模型结果及其经济解释

市场份额与市场绩效间的正相关关系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表明,物流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越大,企业的绩效越高。

市场绩效与资产负债率的正相关关系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由于我国物流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因此,物流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这使得物流企业的财务风险较小。

最后,我们考查市场绩效与社会经济环境这一外生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结果表明,物流市场的市场绩效与GDP增长率成正相关性。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大量的货物流动,社会物流需求随之增强。近几年来,我国GDP一直保持着较强的增长势头,并带动了社会物流需求总量的大幅提高,物流市场规模逐年扩大,这一经济现象与我们的统计结论相一致。

三、结论及建议

我国物流业自发展之初就得到了政策的大力扶植和保护,强大的政府导向带动了社会对物流业的重视,并推动了我国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低端物流市场的进入壁垒较低,导致近年来大量资本涌入该领域,并形成了以价格战为主的不良竞争,其结果导致我国物流业的平均利润率过低。物流业的市场集中度低下,2005年,作为我国物流业先锋企业代表的物流上市企业中,年收入排名前8家的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值仅为7%。过低的市场集中度使得物流业的资源过度分散,资源效率低下。

根据对我国物流产业组织特征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提出以下建议及改进措施。

第一,政府从市场结构入手,大力引导和扶植几家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并购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并尽快形成为行业中的支柱型企业,以提高物流业的市场集中度,从而使该行业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对物流行业的进入壁垒的调整,抑制低效的小规模物流企业过多、多滥地扩张。同时,鼓励物流企业进入高端物流市场展开市场竞争。

第三,引导物流企业通过技术手段的改进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高,使物流企业从目前过于倚重价格竞争的状态,向着凭借核心竞争能力获取竞争优势的良性竞争状态转化。

第四,推动制造企业的物流业务外包,进一步扩大第三方物流业的市场规模,这有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专业化的服务,提高全社会物流活动的绩效。

参考文献:

[1]田青,郑力,缪立新.物流产业经济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07中国物流年鉴[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7

第8篇

之所以选题是因为本人多年从事离退休工作,对退休人员再就业一直较为关注,也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退休人员再就业劳动关系的定性,学界有着各种不同的学说。笔者立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从劳动法的立法理念和基础理论出发,对我国目前关于退休人员再就业劳动关系的立法进行审视,进而提出了一些建议。在此论文即将完成之际,心中不由有太多的感慨和感谢之情。

首先要感谢导师李凌云老师。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从论文选题到提纲拟定,直至论文定稿,不论是专业上的问题还是论文格式上的问题,一直得到李凌云老师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使我的论文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得以完成。李老师深厚的专业素养、渊博的学识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勤奋的工作热情令我终生难忘。

我要感谢在华政就读期间所有的任课老师,谢谢他们的谆谆教诲,各位老师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和方法,更是精神。我要感谢 2011 级在职法硕分散一班的同学们,因为缘分我们在华政相聚,与各位相识是我人生中宝贵的经历。我要感谢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谢谢他们一直以来默默的关心和帮助,感谢他们对论文提出的宝贵意见。

第9篇

随着中国电信、联通、吉通等多个电信运营者的出现,我国电信市场的竞争局面逐步形成。多运营者的竞争使广大电信用户在价格方面、服务质量方面得益,但如果不能及时、科学地解决各运营者间智能网业务的互通问题,用户将只能在各运营者的网络范围内使用各自提供的智能网业务。智能网业务因业务本身性质的不同,要求应用的范围也不相同。如,大众呼叫、电子投票等业务,一般在本地范围或本省范围内开放,而记帐卡呼叫业务、被叫集中付费业务则在全国甚至国外范围内开放。对于象记帐卡呼叫等要求使用范围越广越好的业务来说,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即一个运营者开放的智能网业务,用户在其它运营者的网络中也可使用,对于业务的生存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反之,则一方面满足不了用户在任何地方都可方便地使用业务的需要,另一方面局限于一定范围内开放的智能网业务,对用户也缺乏吸引力,不利于业务的推广。

2.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的前提条件

智能网是一种可迅速、经济、灵活地提供新业务的网络体系,在智能网上开放补充业务,其优势不仅在于业务、用户数据的管理及业务逻辑的控制比较集中,而且还在于用户可在较大范围内使用业务,用户可在任何通过No.7信令网与用于开放智能网业务的业务控制点SCP相连的地方,使用智能网业务,正是这后一点优势为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提供了技术基础。要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实现网间信令功能的互通。此外,在网间互通的智能网业务中,业务呼叫的主叫与被叫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网络的情况将占较大比例,如果两个进行业务互通的网络彼此无话路相通,实现智能网的业务互通是不可能的,所以前提条件之二就是实现网间基本呼叫控制功能的互通。以下所有对于互通方式的讨论将建立在这两个前提之下,有关两网实现话路及信令网互通应遵循的原则,这里不做讨论,但假设它们是符合有关规定的,本文将只从技术的角度,对实现智能网业务网间互通的几种可能性进行探讨。

3.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的方式

网间互通是指由几个网络合作提供一项业务的处理过程,其中包括智能网与智能网的互通,智能网与非智能网的互通。国际电联曾在建议Q.1201中,将业务处理层次上的网间互通概括为两种情况:

(1)两个IN结构的网络合作提供一项智能网业务,如图1所示:

IN-SLIN业务逻辑

BCP基本呼叫处理

GW网关

图1业务处理层次上的网间互通(IN与IN)

在图1中,GW1用于在两网间进行呼叫的接续,GW2用于接入其它网络中的业务逻辑,GW3用于在各不同网络保有的业务逻辑间进行通信。

(2)IN结构的网络与非IN结构的网络合作提供一项智能网业务,如图2所示:

IN-SLIN业务逻辑

BCP基本呼叫处理

GW网关

图2业务处理层次上的网间互通(IN与非IN)

在图2中,GW4的功能是在IN结构的网络和非IN结构的网络之间接续呼叫,在两个网络的BCP之间提供互通.

综合上述两种情况,不考虑进行互通的两个网络的接入类型(PSTN、ISDN)及智能结构的等级(部分智能网、完全智能网、非智能网),并结合我国的智能网建设的实际情况,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方式可归结为三种方式。

为了便于讨论,首先假定有如下一个需要进行IN业务互通的例子:

网络1由运营者甲管理,它利用业务控制点SCP1开放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网络2由运营者乙管理,用户A和用户B是网络1的用户,用户C和用户D是网络2的用户。

下面将就此例,探讨网络2的用户使用运营者甲在SCP1上开放的被叫集中付费业务--即实现被叫集中付费业务在网络1与网络2之间互通的三种方式。

方式一:通过对方网络的SSP访问对方的SCP

图3通过对方网络的SSP访问对方的SCP

如图3所示,在这种智能网业务互通方式下,网络2的用户C拨叫在网络1登记的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用户号码时,由网络2的端局将被叫号码(800KN1N2...)及主叫号码传送给网络2的网关GW2,经网络1的网关GW1传送给网络1的业务交换点SSP1,由网络1的SSP1与网络1的SCP1交互作用后,SSP1得到SCP1送来的真正的被叫号码,并将呼叫接续至被叫用户B。如果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需要给用户送语音提示或系统需要收集用户输入的密码信息等,则需网络1中的智能外设IP1进行辅助。

方式一的特点是,在整个IN呼叫的处理过程中,与智能网业务有关的处理完全由网络1完成,对于网络2来说,就如同处理一个到网络1的普通呼叫一样。业务特性的变动对网络2没有任何影响。即便网络2是一个非IN网络,也可用此方式实现智能网业务的互通。但网络1中负责汇接本网及外网IN呼叫的业务交换点需具有较大的处理能力。在呼叫处理中,由于必须经过网络1的SSP1接通主、被叫,有可能造成路由组织上的不合理。

方式二:通过本网的SSP直接访问对方的SCP

网络1用于开放智能网业务的业务控制点SCP1可被与其进行业务互通的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SSP2接入,如图4所示:

图4通过本网的SSP直接访问对方的SCP

网络2的用户C拨叫在网络1登记的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用户号码时,由网络2的端局将被叫号码(800KN1N2...)及主叫号码传送给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SSP2,SSP2通过No.7信令网直接与网络1的业务控制点SCP1进行交互作用后,SSP2得到SCP1送来的真正的被叫号码,由于被叫用户B位于网络1,SSP2需按照网络1与网络2互联互通的有关路由组织原则将用户C与用B接通。如果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需要给用户送语音提示或系统需要收集用户输入的密码信息等,则需网络2中的智能外设IP2进行辅助。

方式二的特点是,由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SSP2直接与网络1的业务控制点SCP1进行交互作用,SSP2获得真正的被叫号码后可直接选择最佳路径,将主、被叫接通。只要在网络2中合理设置业务交换点,且两网络话路互通的路由组织方案合理,就不会出现在呼叫接续中路由组织不合理的现象。由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及智能外设直接处理IN呼叫,减轻了对网络1中的相应设备的压力。此方式的缺点在于需要统一网络1的业务控制点与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的接口规程;一部分业务数据需在网络2中设置,如:业务的触发数据需在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中设置,业务的录音通知数据需要在网络2的智能外设中配置,而且一旦数据有变更,如:录音通知更改,则网络1需通知网络2,并将更改的数据提供给网络2,协助它重新加载。在这种互通方式下,网络1与网络2的运营者需要互相配合,两者在业务开放过程中较紧密地耦合在一起。由于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可直接接入网络1的业务控制点,而在INAP规程中没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SCP与SSP之间通信的安全性,这样可能会对业务用户数据的安全性构成威胁。由于网络2中的多个业务交换点都可直接接入网络1的业务控制点,使得网络1业务控制点的逻辑信令关系变得十分复杂。

方式三:通过不同运营者SCP间访问的方式

为了实现这种业务互通方式,需要在SCP1及SCP2分别配置不同的业务逻辑。在SCP1中配置的业务逻辑包括两个部分:a.用于处理来自本网的业务呼叫;b.用于处理与本网互通的其它网络的用户对本网开放的业务的呼叫。在SCP2中配置业务逻辑c.用于处理本网用户对与本网互通的其它网络开放的业务的呼叫,这部分业务逻辑不涉及业务的具体特性。在网络2中,当SCP2收到对在SCP1中登记的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用户的业务请求时,SCP2中的逻辑c启动,控制SCP2与SCP1交互作用,SCP1在逻辑b的控制下对呼叫进行处理。SCP2接收来自SCP1的指令,并与本网中的SSP2一起完成相应的指令,以向用户提供网间互通被叫集中付费业务。图5为一个网间互通被叫集中付费业务中,各部分业务逻辑间交互作用的示意图。此种互通方式的中继方式如图6所示。

图5网间互通被叫集中付费业务中各部分业务逻辑间的交互作用

图6通过不同运营者SCP间访问的方式

网络2的用户C拨叫在网络1登记的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用户号码时,由网络2的端局将被叫号码(800KN1N2...)及主叫号码传送给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SSP2,SSP2通过No.7信令网与SCP2交互作用,在SCP2中有一个支持与其它业务控制点交互作用、接受来自其它业务控制点的指令的简单业务逻辑,该业务逻辑与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的具体特性无关,在该业务逻辑的控制之下,通过智能网应用规程中SCP与SCP之间的接口规程(智能网功能集2支持),SCP2将被叫号码(800KN1N2...)及主叫号码传送给SCP1,收到SCP2传来的信息,SCP1找到相应的业务逻辑,该业务逻辑包含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的全部业务特性,并支持对外网来的业务呼叫的处理,执行业务逻辑,将翻译得到的真正的被叫号码返送给SCP2。SCP2收到真正的被叫号码后,将其传给SSP2,并命令SSP2完成到被叫的接续。SSP2收到被叫号码后,由于被叫用户B位于网络1,SSP2需按照网络1与网络2互联互通的有关路由组织原则将用户C与用户B连通。如果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需要给用户送语音提示或系统需要收集用户输入的密码信息等,由SCP1指示SCP2,在网络2中的智能外设IP2的辅助下完成。在SCP1执行业务逻辑的过程中,如需要监视接续状况或需要结束本次呼叫,均要用指令通知SCP2,由SCP2辅助完成,且在正常接续时,呼叫结束的指示由SCP2发送给SCP1。

方式三的特点是,通过两网的SCP互通,在CS-2INAP规程中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SCP与SCP之间通信的安全性,因此这样的网间访问方式比较安全。由于只有网络2的业务控制点可以直接接入网络1的业务控制点,这样就简化了网络1中的业务控制点的逻辑信令关系。两网的SSP与SCP之间可分别采用不同的INAP规程。此方式的缺点在于需要在网络2中配置一部分业务数据,包括:在网络2的业务交换点中配置相应的业务触发数据,在网络2的智能外设或业务交换点中配置业务的录音通知数据等。如果两网的录音通知标识不一致,还需要SCP2具有录音通知标识转换功能。两个网络中的业务控制点均需支持CS-2INAP规定的SCF-SCF间的协议消息,且要采用统一的SCF-SCF规程;在一个呼叫中需同时占用两个SCP(网络1的SCP1与网络2的SCP2)的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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