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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20 12:50:33

导语:在污水处理厂工作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污水处理厂工作总结

第1篇

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是我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生产的实现在于安全意识的塑造与培养,回顾一年来,我厂在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公司一贯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方针,坚持强化安全责任,深化隐患排查,严格监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是分不开的。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全员参与,覆盖面广

我厂一直坚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目标,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今年,我们举办了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如:2月份的消防逃生演练,6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此外,每个新员工入公司前都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生产的岗前培训,车间和班组的安全教育,同时对员工进行以班会、早会的形式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不仅一线员工,对管理人员也进行了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等等,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涉及公司每一位员工,实现了全员参与,全员接受教育的目标。

安全教育,形式丰富

我们的培训方式既包括传统的学习培训方法,又辅以图片宣传、视频观看、现场操作等。我们在周例会进行了安全资料宣传片的播放,在工作微信及QQ群转发安全教育小知识,厂区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同时进行了消防演练,并且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现场操作,了解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等等。通过丰富多样的方式来巩固知识,既能强化安全意识,又能最大实效的掌握知识,最大量的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起到作用。

安全责任,逐级落实

安全生产教育不仅是在知识层面的讲授,更重要的是在责任上的落实。我厂从年初就签订了各部门安全责任书,并逐级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部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也保证了安全教育日常化、细致化的开展。

第2篇

一、进展情况和成效

今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水环境整治工作继续贯彻“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坚持截污先行、引疏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的原则,以截污治理和水质改善为重点,大力推进以截污工程建设、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河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河道管护为主要内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完成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196家,疏浚清淤河道554公里,治理规模化畜禽场388个,完成市区6个区块再分流、再截污,全市完成污水管线47公里。

(一)工作进展

1、全面动员,确保任务落实

根据市人大决议的目标和时间要求,结合前三年的整治情况,今年各地都加大了治理力度。为确保任务落实,市政府在4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水环境整治动员工作汇报会,对今年的水环境整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把水环境整治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十件工作之一,明确工作要求,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建设、环保、水利以及农业部门签订了责任状,确保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4月20日,市委发起“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村居)活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市环境污染整治办印发实施流域总磷控制方案。

2、加强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动员大会后,各地区、各部门立即对各项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并且定项目、定经费、定时间、定人员,倒排工程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督查水环境整治工作,市人大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市环保局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872人次,检查企业6285家次,立案查处718件,罚款2916.08万元。组织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建筑泥浆乱排放行为。

2012年全市水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截污工程建设方面:通过开展一、二、三级污水管网铺设、精细化截污、泵站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2012年全市其投入23910万元,完成污水管线铺设72.5公里,精细化截污完成17个小区和118家单位,建设泵站1座。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行,污水厂二期、污水厂二期已动工建设。、等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漩门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路桥滨海、仙居横溪、白塔污水处理工程动工建设,、沿海等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除磷改造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投入试运行,管线已完成20多公里。垃圾发电工程投入运行,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动工建设。

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根据工业污水排放量的实际情况,对沿河工业企业分别采取上污水处理设施、接入管网、搬迁或关停处理等治理措施。全市196家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基本完成,共投入4395元。三山化工区污水已完成入网工作。开展省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了路桥两地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完成了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和仙居工业园区整治,完成了电镀业、制鞋业、家具业、大麦屿工业区、仙居工艺品行业和橡胶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整治,共涉及企业139家。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天南化工厂和同兴印染有限公司已停产。县关停了县城周边7家医化企业。金属再生基地建设加快,已有45家企业入园,23家企企业土地招拍挂,并有2家企业动工建设。三个电镀园区已全部动工建设。

河道治理方面:通过河道疏浚提升河道净化能力。2012年全市共投入12840万元,疏浚清淤565公里。同时在葭芷泾、海门河、康平河开展水生态修复。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开展沿河畜禽养殖场分别采取建沼气池、集中养殖、搬迁或关停治理和农药减量控害面源污染防治。2012年全市共投入2472万元,治理、搬迁或关停畜禽养殖场288家;另外12个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基本完成,落实测土配方9个千亩方,推广测土配方面积347.66万亩。

河道管护方面:市区所有平原河道和各县(市)城区段河道已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沿河村庄(社区)按照“三有”机制(有钱办事,有人干事,有章理事)要求建立了日常垃圾集中收集机制,全市清理存量垃圾32万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428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3、创新机制,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启动实施河长制试点工作。目前,市区确定的葭芷泾、海门河、西江、南官河4条试点河流整治方案已确定,计划用三年时间解决这些河流流域内的水污染问题,部分项目已在实施。二是认真按照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要求,提高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根据初步评估,我市交接断面考核为优秀。三是推进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营。在2011年试点基础上,推广第三方委托运营经验,目前已落实委托运营企业280家。

(二)取得的成效

2012年,全市五大水系和湖库监测的89个县控以上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3个,占59.5%(Ⅰ类2.2%,Ⅱ类40.5%,Ⅲ类16.8%);Ⅳ类13个,占14.6%;Ⅴ类7个,占7.9%;劣Ⅴ类16个,占18%。与2011年同期相比,我市Ⅰ~Ⅲ类水断面数增加3.3个百分点,Ⅴ~劣Ⅴ类断面数减少4.4个百分点;满足水域功能的断面数增加5.6个百分点,总体水质略有好转。其中,河网水质改善明显,水系、金清河网和湖库水质略有改善,河流水质保持稳定,河流水质有所变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环保意识有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以被动应付为主,部分地方仍存在盲目引资问题,不利于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群众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沿河居民随意往河道倾倒废水、垃圾的现象还比较多,同时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也给垃圾收集带来管理难题。部分企业主社会责任心不强,偷排、漏排污水现象仍有发生,未批先建项目屡禁不止。

(二)截污基础薄弱,环境质量后续改善支撑不足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不快,污水处理二期、污水处理二期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工程进展没有达到预期进度。部分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污水管网覆盖率不高,管网铺设进度不快,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三)政策处理有阻碍,资金投入压力大

部分工程由于遇到政策处理难题,延误了工程进度,例如污水泵站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涉及到拆迁、征地等土地政策处理,河道疏浚要涉及到淤泥堆放场政策处理等。水环境整治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社会工程,由于工程涉及面广、量大,筹资渠道不宽等原因,给各地的财政造成不小的压力。

(四)长效管理难度大,整治成果难以巩固

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治理方面:通过近几年努力,全市建成了一大批废水处理设施,虽然部分实行在线监控和第三方委托运行,但由于人力物力因素,仍有大部分没有纳入,难以保证正常运行。

河道管护方面:水面保洁城乡差别较大,市区水面保洁成效较突出,但是支河、农村小河道等水面保洁效果不理想。

城镇污水处理方面: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导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农业面源治理方面:畜禽养殖治理深度不够,氨氮超标没有解决。

三、明年工作打算

1、科学谋划“十二五”水环境整治工作

我市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水环境整治工作经验和教训,组织编制“十二五”流域和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谋划好“十二五”水环境整治工作。

2、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水环境整治

理清投入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投入,落实“河长制”试点工作,推进各项工程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截污工程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和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争取在明年建成。加快污水处理厂整改,尽快发挥减排效应。加快省级中心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建设,中心镇要全面建成污水处理厂,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大麦屿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动工建设。加快推进污水泵站和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中水回用工程全面投入使用。

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方面:完成流域涉磷企业和全市涉重企业废水达标整治。推进工业集聚区废水集中治理,继续推行第三方委托运营模式。启动实施医化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力争完成水洋化工区关停,启动外沙区块发酵和合成项目关停、江口化工区提升、川南化工区整治、坡塘化工区搬迁和仙居城南化工区整治。

河道治理方面:积极推进河道疏浚,实施好栅岭汪调蓄工程等重点调蓄工程,确保完成规划任务。加大支河、农村小河道等的水面保洁力度。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测土配方工程。

3、加大督查考核,强化工程监管

一是全面实施交接断面考核和河长制,积极创新水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把水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列入“两个社会”考核和生态市考核。

第3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查处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加强部门联动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全面开展环保后督察,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续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年以来国家和省上领导批示要求查处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局环境监察建议书督办案件,国家、省、市级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重复上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环境违法问题。

3年中办国办环保督查中要求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和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地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措施进行专项检查,以全面落实“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为目标,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查清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包括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量、水质和污泥处置的动态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二次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没有按要求建成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继续列为省级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单位,限期解决;对建成一年后运行负荷率达不到设计能力60%不含污水实际处理率达到国家要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造成城市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的要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批评;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的未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拒报或者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要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其运营单位进行处罚。对无正当理由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故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查清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以及地下水监测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甘政发[]16号)确定的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全面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尽早发挥减排效果。

加大对燃煤电厂和有色冶金行业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综合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重点检查年以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

要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各地要根据年制定的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彻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生活污染源直接排污口,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和隐患企业死灰复燃。

2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对威胁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对近年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是加大对重点流域地区造纸、制革、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要及时报请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要在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的实行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3对年开展的造纸、电石铁合金和涉铅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能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电石铁合金行业的现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年未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的企业在年内全部安装到位。对涉铅的开采、冶炼、加工和回收企业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全面落实。

4加大对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要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单位进行排查,加大居民集中区、重点流域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问题,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市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动员和部署。务必于7月30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存在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8月底、9月底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月20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市政府成立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发改、经委、国资、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和电力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级环保、发改、经委、国资、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和电力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大督查,严格考核

各县(区)要切实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区域的集中整治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和考核,重点对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工作开展及总结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挂牌督办

各县(区)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查处重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各阶段工作重点,各县(区)要加强挂牌督办一批污染严重、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违法案件。同时,要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四)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各县(区)要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物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加强对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续督察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对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一律提请政府责令关闭。

五)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各县(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的同时,不断在产业政策、金融信贷、产品运输、流通和消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要不断加大对行政部门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经营业主或企业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4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等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以及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加强涉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农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大力推进生态建设。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和水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

1.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一律取缔。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对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有针对性的检查2012年以来批准并投产的电力企业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既有电厂达标排放情况和为执行新标准所做的准备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推进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水泥企业和重点燃煤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检查频次,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处罚、追缴排污费。加强治污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产、投产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彻底摸清废水排放去向,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溶洞、矿井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对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治理设施,利用暗管偷排废水、将废水稀释后排放、通过储水罐等运输工具转移倾倒废水废液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处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依法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脱氮的升级改造,促进氨氮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利用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建立定期向辖区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

1.检查“六个一律”整治要求落实情况。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否取缔,已下达取缔决定的,是否拆除生产设备、吊(注)销营业执照、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是否停产整治;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等执行不到位的,是否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的,是否停产整治(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是否严格执行验收规程和标准);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是否停产整治;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是否追究责任。对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2.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在建企业环保“三同时”、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自行开展污染物监测情况;工业园区企业污染物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三)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农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1.全面排查医药农药制造企业。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情况,特别是原料药、制剂等企业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渣、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吸附剂、催化剂、溶剂、废药品及过期原料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工业园区集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群众反映工业园区污染问题的解决情况。排查要不留死角,摸清医药农药制造企业底数,建立监督管理台账。

2.深入整治医药农药制造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或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废水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督促未达到防护距离要求或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向工业园区搬迁,解决异味扰民问题。严肃查处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在转移过程中倾倒丢弃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对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督促产生企业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发现将抗生素菌渣用作饲料添加剂的,及时移送农业部门。对“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报请当地政府予以淘汰关闭。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医药农药制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管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废水排放标准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产生、利用或处置企业。

1.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信息,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肃查处不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2.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肃查处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肃查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丢弃、遗撒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

3.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或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要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限期处理。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工商局、住建局、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日常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各镇街、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

(二)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全面整治。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和服务等工作,加强与监察、司法机关配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的调度,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将宣传工作贯穿行动始终,保持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要加大曝光力度,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强化警示教育。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人民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

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整治重点,对重金属排放、化工等重点企业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

(二)检查和整治阶段(8月至9月上旬)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集中检查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对排查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9月10日前,公布环保违法案件信息,并将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及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农药行业的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重点整治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迎接各上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环境执法为抓手,以专项行动为载体,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污染反弹为重点,巩固污染减排成效,维护社会稳定,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加大力度,深化重金属企业环境问题整治

一是深入排金属排放企业状况,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全面排查生产原料、产品及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进一步摸清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包括无组织排放)、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针对我市大埠工业区块电镀企业废水偷排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对全市电镀企业的整治和检查,进一步加大对电镀企业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工作的监管,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全力避免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严厉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案件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行为。认真梳理近年来涉及重金属污染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和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对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严禁向城区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危害的,取消排水许可。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的清理、检查,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排污口及各种违规建设项目。

三是坚决淘汰重金属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严把重金属污染项目立项关和环保准入关,同时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小电镀、小化工、小冶炼。

(二)强化监管和整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着力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结合减排重点工作,突出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加强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严厉查处纳管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向市政管网偷排超标污水污泥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

二是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减排重点工程在线监控系统的检查,对擅自停用、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以确保年度联网率、数据完整率、比对监测完成率、现场检查合格率和运维考核完成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三是着力加强对危险固废和放射源的监管。重点实施对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使用或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我市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处置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逐步建立危险废弃物的监控体系。加大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力度,建立放射源在线监控管理数据库,对放射源实施实时监管;建立和完善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系统,提高全市的环境安全系数。

四是开展铝氧化行业专项整治。对全市的铝氧化企业开展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市铝氧化行业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督促企业淘汰改造落后的生产设备,全面实施酸雾、废水收集处理,大力开展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和污水观察井设置等工作,以逐步减少或解决铝氧化行业酸雾及废水污染影响问题。

(三)加大调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投诉的登记、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着重加大对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餐饮业油烟、粉尘、噪声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在投诉查处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取证等程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全力做到不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日常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环保部门牵头,突出对重大污染问题和减排督查问责的刚性和严肃性,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及时预警、督查和督办;发改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风电设备等产能无序扩张和重复建设;经发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督促污水管网的建设进程,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违反注册登记法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城管部门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餐饮油烟、生活垃圾等城市污染;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二)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责,及时协商沟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治行动,加强对存在环境污染引发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检查,依法共同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镇、街道要做好在本辖区内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做好查处和污染整治等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公众监督

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健全,建立完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制度,进一步巩固执法整治成果。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单位及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监督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各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7月)

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于7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报告;集中开展电镀行业和铝氧化行业专项污染整治行动,并按整治方案完成阶段性工作。

(三)督查迎检阶段(8至于10月)

8月初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8月底迎接市十部门的督查,9月份迎接省督查,10月份迎接国家督查。

第6篇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

一个人只有真正意识到健康的身体对他的重要性时,他才会积极主动的坚持锻炼,同样,我们的企业只有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对企业本身的重要性时,企业才会彻底将过去“要我安全”的工作思想转变为“我要安全”的工作态度,才会自觉的把安全工作做到最实处。因此,我们要象爱自己的身体一样去爱护我们的企业,真正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去抓好,做好。本公司最高管理层认识到要使企业有一个健康的“肌体”,必须要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保持一种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肌体”的免疫力。我们污水处理厂是这样重视安全生产的:

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及动态管理

标准化管理给公司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决定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渗透到传统的管理工作之中。把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科学方法和动态管理,对所有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加以辨识,并评价每种危险源的危险程度,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职业风险的管理,运用动态管理方式,降低了事故事网件的发生概率,通过持续改进,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整改,降低职业安全风险,不断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保障下,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几年来公司没有发生一起严重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以管理体系指导安全工作

管理体系是“肌体”健康的基础,管理体系中的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为危险源的辨识、运行控制、绩效改进提供方法和手段,指导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管理体系有机结合,把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作为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下形成一个管理链,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工安全生产承诺,明确职责分配,部

门、员工都能承担实现安全目标的责任,坚持做到“说到要写到、写到要做到、做到要有效”。做好三个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行业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公司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岗位相结合。公司在实施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的意识,对体系的目标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损失的目标,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pdca循环,即“计划、运行、检查、改进”活动,使“肌体”功能不断加强。

三、充分利用审核资源,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page] 管理体系中的审核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测量企业“肌体”免疫能力的一个必要手段。公司聘用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公司内审员,组织内审员到各单位进行内部审核,按照审核要求,从内业资料到生产现场深入检查,与单位领导和员工交流、沟通,通过审核,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内审工作与日常安全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其次,充分利用外部审核,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是委托新加坡psb国际认证公司。由于外籍人员见多识广,他们把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他们在“以人为本”的认识有一定的深度,在审核中对公司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如我公司对上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只要卷面成绩在60分就具备上岗资格,但审核人员在审核我们的培训材料时发现,受训人员在防止硫化氢中毒方面的知识还没有搞清楚,而硫化氢又是本公司最主要的危险源,审核人员就建议我们在今后的教育培训时,一定要把公司主要危险源危害和防护措施答对答全,否则予以重新培训。另外在装拆泵、设备维修保养、下井工作过程中,我们只对硫化氢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外审方提出,操作人员在井下操作,如果供氧不足,同样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及时修改下井下池工作票,增加对氧气和一氧化碳的检测要求,公司也及时添置复合气体测试仪,发放到作业现场,作为一项规章制度执行。新加坡psb国际认证公司的监督审核,帮助公司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

秋去冬来,不知不觉20**年已悄然接近尾声,新的一年又将到来。回顾20**年走过的日子,在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第六污水处理厂顺利的走过了运行的第五个年头。这一年来,我厂职工在厂领导的带领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细致、扎实的开展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概况

1、工艺控制

我厂全年生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通过全年对工艺的及时调整,确保了出水基本达标排放。1-12月份累计处理水量2440910吨,COD削减量1422.96吨;产泥量5016吨;1-12月份出水COD平均值为23.15mg/l、出水BOD5平均值为6.35mg/l;出水SS平均值为8.83mg/l、出水总磷平均值为0.54mg/l,1-12月份第六污水处理厂的用电总量为797400度。

2、设备运行

在设备维护保养方面,风机保养内容主要为滤芯清洗、皮带调整、机头加油,1-12月份3台鼓风机空气滤芯保证每周更换1次,皮带适时检查收紧,机头换油3月/次。2台脱水机轴承加油为每月一次;另外对3台进水泵、4台回流泵、4台剩余污泥

泵、2台螺杆泵、3台推进器、2台搅拌器也适时进行检修保养;全年为粗、细格栅更换油各两次;在采暖期来临之前,还对水源热泵进行了全面的养护,并对其制衡水的过滤器进行了清洁和保养。

设备更换和维修方面,由于长时间运行许多设备出现了严重的故障,为此我厂更换了2号鼓风机、2号进水泵的变频器和1号脱水机的上下滤带。同时,全年还对推进器的基座进行了两次的全面的维护检修;更换了3号曝气池的六组曝气头,对生产用水两台多级泵进行了维护与检修,对水源热泵机组2号机进行了维修,对泥区配药系统管道也进行了养护维修。

为保障设备安全、高效、正常的运行,我厂的一切工作严格按照编制完成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对厂内各单体设备、管道做好了防腐、防锈上漆工作;做好了全厂设备零部件上油、、保养的工作,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二、狠抓落实,全年保证安全生产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安排,我厂坚持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我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

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排水公司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并与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7篇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环境安全,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l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试点工作。

1、确定林盛镇5家重点源、1家医疗源、1家学校源和城郊办事处10家一般工业源及湖西办事处诺干生活源为试点普查对象,1月31日前完成了普查表填报和审核和工作总结,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局。

2、区普查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了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查员参加的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参加人数190人其中指导员20人;于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我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乡镇和街道为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发放普查表,组织普查员深入污染源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和督促各乡镇、街道普查员和本局指导员开展相应工作及核查;5月份作为全局的主要工作,加班加点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软件录入录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完成上报。

l20*年减排计划的确定及完成情况。其中包括COD、二氧化硫、工业企业污水的治理减排实施细则。

1、确定并实施了今年水、气污染减排工程水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车辆段、耘垦公司、浑南肉鸡加工厂污水治理工程、“两矿”的污水治理工程及在线监控工程;丰收农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气工程:金山电厂3号炉脱硫、圣达12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红菱煤矿8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林盛矿2台15吨锅炉脱硫更新在线监控工程及生活区6.5吨锅炉除尘脱硫更新工程、客车厂2台10吨锅炉脱硫工程、特种澳利无缝钢管厂5台窑炉脱硫、鲍家工业园区小炉治理、矿务局建材厂矸石脱硫等工程。同时建立相应的减排工程档案。

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

1、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建设。确保20*年11月前,完成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调试运行工作,确保12月份正常运行。

此项目原经过区政府批准决定采用BOT形式进行建设,并已经委托沈阳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标,在3月份中旬经过初步审查评价,共有3家公司进入第三阶段的谈判。但是,前阶段省环保局提出了由省财政厅出资、省环保局负责建设的新建设方案,同时要求出水标准为一级A。这样,由于原可研报告和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应的批复的出水标准均为一级B,所以,我区已通过建管局委托省规划院重新做出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目前正在进行中。建设污水处厂应占用的128亩土地的征地工作也在进行中,由于厂址地处基本农田,目前已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调规。

沙河镇鲍家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在按照计划进行中。由于牵扯危废乏酸回收、处理和利用,所以目前正在安监、消防和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做好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污水治理工程。

其中,车辆段污水治理工程已经于4月末建设完成,5月份开始调试,6月份正式运行。

沈阳市耘垦肉鸡加工厂和浑南肉鸡加工厂的污水治理工程已经完成并调试合格,5月份正式运行。

3、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优化结构年”活动,淘汰一批“四高”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0*年1月,我区已经关闭了沈阳博森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造纸企业;沈阳华兴联合化工厂、氯甲醚厂等2家计划年内搬迁的化工企业已经停产,并开始陆续拆迁。

二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1、电厂脱硫治理。今年计划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份公司3#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治理,在保证1#、2#锅炉脱硫设施及4#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号炉已于4月份完成碱液喷淋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目前等待监测验收。以上今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460吨。

目前该厂正在做2009年拆除本厂和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小机组及配套锅炉的相关准备工作。

2、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烟气脱硫治理工作。

110月底前计划完成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1台80吨和1台90吨锅炉烟气脱硫改造。目前厂方已经将此治理工程列入今年计划,进入脱硫设备论证、选型阶段。

2今年计划完成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菱煤矿2台10以上锅炉、沈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盛煤矿3台10吨以上锅炉、沈阳铁路局沈阳客车厂3台锅炉、沈阳特种无缝钢管厂2台锅炉和5台煤气发生炉的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已经分别列入各自企业的计划,并开始进行设备更新,预计10月份完成。

3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今年我局已经对工业园区内20台小燃煤锅炉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

4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白清水泥厂今年开始一直处于停产并进行资产清算工作,目前清算工作已经基本结束,6月份可实施全面拆除;对22家制砖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工作,我们已经做了前期准备,在核发开采许可时已经将有效期限定在9月。

5已经完成对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建材厂清洁煤矸替换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清洁生产审计。

l三月份,分别听取了污染减排重点单位负责人关于20*年污染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汇报。

红菱煤矿主要问题: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8台2X15吨、6X10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放射源使用管理情况;林盛煤矿: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10吨以上锅炉脱硫运行管理情况及生活区6.5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圣达热源公司:12台锅炉除尘脱硫装置更新工程及运行管理、在线监控安装工程;机务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车辆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客车厂:工业废气治理工程、锅炉脱硫改造工程、水处理工程运行情况等;沙河镇政府:鲍家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园区集中排水系统工程、钢管企业乏酸处理工程、合盛发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工艺淘汰关闭工程;白清乡政府:白清水泥厂关闭工程。

l开展迎接国家环保部模范城复检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20*年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环境监察工作方针,迎接国家模范城市复检,我局制定20*年环境监察工作方案,确定了环境监察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体系,实施网络区域环境监管。建立了市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开展了对我区21家市控源的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对沈阳市大国肉鸡加工厂等35家4源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通知书,以区政府名义对古河电缆有限公司、耘垦肉鸡加工厂、伟峰肉鸡加工厂和伟业精细化工厂等4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开展了对鲍家钢管产业园区各钢管生产企业的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各企业均按照确定的整治方案,积极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

通过强化环境监察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0车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5家其中关停整治12家,限期整治及拟处罚23家。

l奥运期间环境安全执法工作,对区内放射源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查、监控。落实污染事故防治应急措施,与危险源单位签订责任状,完善了环境应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危险源环境监察档案。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l加强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对今年的减排工程责任的13家单位下达限期通知书。

l开展了辐射源申报和放射源的手续完善等项工作。

l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l按照省市局建设沈大高速公路和沈丹高速公路无黑烟公路的计划,我们开展了对“两路”两才侧可视范围的燃烧设备进行了一次排查,建立了烟尘儿源清单。

二严把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l树立服务思想,积极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更好帮扶企业发展,工作中本着“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原则,为我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保架护航。在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中,苏家屯区环保局都积极提前参与项目中,今年环保局审批办为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服务,积极协调省环保局、市环保局、市环科院等有关部门办理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金钱松路项目及碧桂圆项目的环保办理手续,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这些关系到我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我区的经济发展作贡献。

20*年上半年我局共审批140个建设项目,验收100个建设项目,换发排污许可证150个。

l严格把好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严把审批关,对“十五小”及“新五小”项目及不符合环保“目录”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按生态城市及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对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审批工作程序,全年共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节能减排等环保有关规定且对环境易产生较大污染和环境风险较大对周围群众生活存在危害的各类项目15个。

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对三产行业审批中,特别注重周围居民的公众意见,对污染扰民的项目一律不批,直到达到环保标准和居民要求才能预与审批。

l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区经济发展能否顺利发展,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本着“让政府满意、让建设单位满意和让公众满意”的服务原则,树立环境审批为经济建设服务、符合长远环境利益。热情受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事宜,在材料预审、现场勘验,分类认定以及审批办理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对政策的解释要清楚全面,审批的结论明确,为提高工作效率,应严格按确定项目审批时限办理。

l规范环保审批工作、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审批办进入苏家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本着“规范、公开、高效、便民、廉洁”工作方针,认真对待前来办理审批事项的人员,做到微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办理,在对各类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法》,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年,又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年,环保审批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及产业结构调整这一中心开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资源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对符合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按《环评法》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评估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设备、工艺,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推进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使我区的排污总量降低,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三、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启动生态区建设工作

l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创建国家生态市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各项任务。

首先,认真查找了工作差距。国家生态区共有5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目前,我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森林覆盖率”、“单位GDP能耗”等21项指标已经达标。在6项未达标指标中,“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城镇污水处理率”将会达到100%;“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需要继续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增加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使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达到60%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需要通过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来解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这2项指标与标准要求还存在差距。上述5项指标要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年内达标。在5项基本条件中的“80%乡镇要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具有较大的达标难度,其中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已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强力突破。

其次,落实了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全面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我们制定了为期三年的创建工作计划,行实行“两年达标、三年拿牌”。今年为全面建设阶段。20*年末,生态区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并通过省局预验收。所有乡镇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工作,4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09年,22项指标和5项基本条件全部达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7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1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最终获得国家命名和授牌。

第三,建立健全了责任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制定了《苏家屯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召开了生态区创建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同时建立健全了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的区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区生态区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区政府将与13个乡镇以及29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工作失职或渎职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区考评办负责,把生态区创建工作作为一票否决性指标纳入全区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为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已申请成立苏家屯区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保护日常工作,编制规划,组织协调区内各相关部门完成各项生态保护工作,达到相应指标。

第四,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概况及进展情况

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区委、区政府拟建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6亿元,建设地点为苏家屯区任家店村沈大高速公路以东,占地约128亩,日处理污水能力为近期5万吨/日,远期10万吨/日,采用A2/O加混凝沉淀和过滤组合工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删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深度处理车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生产辅助建筑物及污水截流干管等;按远期污水量设计,排水管网总长度为11.5公里。

2、进展情况: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前期采用的BOT运行模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委托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负责实施,并于20*年3月8日在沈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开标,确定了第一侯选人为东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侯选人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侯选人优艺亚太北京有限公司。但是,在我们按章程对三位侯选人进行逐一考核过程中,省环保局提出了出资为我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议向。为此我区又按环保局重新要求程序进行申办相关手续,目前,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预审文件正在组建征用土地的听证会已圆满结束,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立项、环评报告两项组卷、报批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第五,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概况及进展情况

1、工程概况:沙河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位于鲍家村北,沈丹铁路以南,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计划分二期。一期主要处理酸洗液,综合集中处理钢管企业的乏酸水,年处理能力10万吨,工程占地面积5亩。二期工程集中处理钢管企业漂洗液,占地10亩。

2、进展情况: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办公楼400平方米,配备500立方米储存池两座,共1000立方米,有生产设备40立方米,反应罐4个,30立方米浓缩釜1个,已具备生产运营条件。正在办理生产许可证。二期地块已经落实,位置在鲍家村南,工程项目建议书正在制作,预计6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建设完毕。

由于项目审批时间过长,个别前期手续如环评等手续现已失效,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在办理安评手续时必须重新办理,所以目前还不能列出时间进度表。

在本月二十二日,我局主管生态工作的人员,特意请来了沈阳环科院生态室的专家,到各个乡镇实地考察选址,设计适合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

另,因我区财政投入有限,希望市局能通过市政府加大对我区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以便我区更好更快的展开生态区建设工作。

四、克服困难,全力完成环境监理和排污费收缴工作任务

l为了做好20*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我们按市支队要求作了充分的申报登记准备工作。我们先后对重点区域的排污单位召开6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会议。通过培训,提高了排污单位领导对申报工作的认识。能够认真及时按照环保要求如实申报。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结束,正在进行中。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申报了350家。其中包括: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沈阳丰收农药厂、中顺汽车、古河电缆等。

l我区共有四家市控排污单位,现已全部申报,根据申报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核定,核定金额在83万元左右。

l我区有两家供暖单位,已申报,按申报的数据我们进了核定,核定额为259万元,目前这两家供暖单位的排污费还没到位。

l1至5月份,我局共收缴排污费209万元,其中,建筑工地50万元,三产3.9万元,乡镇37万元,城区117万元。

五、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民排忧解难

人民群众是环保工作的义务监督员,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制定了《苏家屯区工作实施方案》,开通了12369环境值班热线,24小时指派专人职守,保证每一件投诉有人接听,在处理上本着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的原则,设立环境局长接待日,对大案要案采取领导包案制,努力化解各方矛盾,防止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一件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能得到妥善处理。1-5月共受理案件29件;其中大气污染14件,噪声污染8件,水污染2件,大气噪声复合污染5件;处理率和回访率都达到100%。今后,我们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境处理力度,认真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六、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环境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沈阳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要求,以推进标准化监测站建设为中心,以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重点,认真履行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职能,全面开展了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先后完成环境空气例行监测、地表水、排污河渠和农灌用水例行监测、工业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用的锅窑炉的监测、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核发许可证以及环境噪声等监测工作,目前为止,获监测数据达775个。对18家市控重点区属点污染源企业、7家日排水100吨以上企业的废水,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性监测,增加了采样频次,加大了监控力度,从而掌握我区重点源的排污状况及处理设备的在用状况,为环境保护的管理及监理收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编制了《苏家屯区二00七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用以综合分析苏家屯区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及原因,为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及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今年我们还对流经我区的北沙河的纳污水体路径情况,组织全站人员沿北沙河徒步勘察,从而掌握了部分排污废水的途经和排放量等一些实际情况。对氨氮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更换,不使用氯化汞。同时对我站原有的拿到固废中心进行处置,取消了库。

完成“三同时”验收监测23家,其中噪声15家,废水、噪声6家、废气、噪声1家;锅炉年检监测37家,42台;监测5家。

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增加现场勘察和环境检查,编写勘察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重点围绕《沈阳市区县市开发区环保局工作计划分解20*年度》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环境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我区“*”污染减排计划,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

1、积极落实计划中的污染减排工程:

120*年,我区五项减排二氧化硫工程计划削减3220.1吨:

*20

3加强监管、实施清洁生产减排工程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建材厂将推

行清洁生产,将原来采用林盛煤矿普通煤矸石为原料制砖工艺改为采用过火煤矸石为原料制砖,采用新工艺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499.12吨。

4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20*年我区将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建设工程,全年推广面积141.2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2.8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58.4吨。推进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工程,严格审批新建锅炉,推广生物质燃料锅炉,替代城区主干道两侧、高速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的所有原煤散烧锅炉和商业浴池锅炉。20*年计划替代原煤散烧锅炉15台,可削减二氧化硫14.5吨。

5实施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程

对沈阳市白清水泥厂、沈阳合盛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沈阳市岩峰红砖厂等22家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可减排二氧化硫545.7吨。关闭兴华化工厂、氯甲醚化工厂。

2、积极开展对减排工程的监察、核查工作;

3、建立污染减排工程档案,迎接国家、省市对减排工程的全面核查。

二、继续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1、进一步核准普查数据,按照省市普查办要求,完成阶段性数据上报;

2、按省市普查办要求建立污染源档案。

三、开展奥运期间安保环境执法工作

1、开展对我区内奥运训练场馆周边环境污染源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周边1公里之内的危险源、黑烟源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

2、对全面范围内的危化企业、放射源单位、产危废物单位等环境风险源进行重点现场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完善现场监察记录。

3、对区内主要流域的涉及排水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4、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按照检查方案开展工业噪声源、建筑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的现场执法检查。

5、建立、完善环境监察档案和污染源监察档案。

6、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环境监管,实现我区中医院、中心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分院的医疗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四、完成半生类放射源的普查工作。

二、环境监理以及排污费收缴工作

1、认真学习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着重领会污染物总量和多因子排污收费的征收政策及核算方法,做到标准统一,计算准确,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2、做好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的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和排污收费档案。

3、加强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监理站的队伍建设,使得全站人员在新形势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全年工作的完成。

三、环境监测工作

1、按照辽宁省标准化监测站建设要求,细化工作,逐条落实,确保达标。

2、大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提供优质服务。

3、完成计量认证复检工作。

4、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验收监测、监测以及其他监测工作,确保全年监测任务的完成。

5、争取在环境监测科研领域和拓宽监测范围方面有所突破。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区建设仍然是我区当前发展的一件大事,必须全心全力做好这项工作,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经常与市生态处及市环科院的专家沟通,请他们到现场指导各乡镇的环境建设工作,经常到现场督促创建工作的实施,尤其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各乡镇的各项创建指标能够分阶段全面达到生态区创建标准,也就是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实是为老百姓办实事,是苏家屯区国民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会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8篇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完成供水服务工作。

按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兼顾的原则,克服困难,加强协调,科学调配,保障了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环境用水需要。上半年自来水供给达1000万立方米,工业供水(含生活源水)达2400万立方米,完成9.63万亩农田泡栽面积,实现芒种前“关秧门”的目标;环境供水得到保障。

(二)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为了项目干”的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尽快”的要求,全力推进水务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思路,以改善和保护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是实施并完成20*年新增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对弥牟、红阳、大同、城厢、祥福实施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解决1.3万人饮水安全;二是实施并完成20*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通过管网延伸,解决清泉镇红星村、五爱村、五桂村,人和乡壁山村,福洪乡胜利村共6450人饮水安全;三是正在实施20*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新建祥福至龙王自来水输水主管线,解决2.2万人饮水安全,已完成工程量70%。

2.加快推进毗河以南农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围绕加快毗河以南水利发展,解决用水困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旅游业开发、壮大水产养殖规模,加快推进毗河以南农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一是全力抓好龙泉山脉绿化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建设,完成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人和乡三元村、璧山村,清泉镇花园村、五桂村,福洪乡杏花村配套工程建设,购买11套提水设备,确保绿化用水需要,现已植树达10万余株。二是抓好雨水集蓄利用和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在清泉镇实施20*年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整治塘堰10口,新建蓄水池165口,已完成工程量75%;在福洪乡实施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整治渠道5.68公里,已完成工程量90%。三是实施并完成东支七渠整治工程,整治渠道30公里。四是正在实施成南高速公路(2009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5平方公里)。五是在加强技术指导的同时,协助龙王镇和姚渡镇规划红树海岸线100亩、三方村1000亩,芦稿村200亩渔场建设。

3.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按照以“三个集中”为核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一是完成祥福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园区、清泉花园沟温泉度假区、南方高科玉米基地、现代农业港水系迁改、供水实施方案及配套工程建设,整治龙门支渠2.68公里,农业港园区内整治渠道6.32公里、山平塘57口、建蓄水池165口。二是完成工业南区供排水、防洪规划,散货物流园区水系迁改方案,跟进北部新区涉水项目建设,介入载货汽车产业园区涉水项目建设。三是完成省建筑职院、区医疗中心、粮油储备中心、灾后重建六所学校水系迁改方案。四是完成唐巴路、桂红路、龙赵路、云石路、清泉大道改造(建)水系迁改方案。五是跟进统筹城乡示范村涉水建设,完成18个示范村农田水利、自来水供给、水产业发展等现状调查,根据其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配合各乡镇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五爱、壁山、红树、双堰、红瓦店、东方、界牌、三元等村自来水供给工程建设,抓紧实施十五里村、三元村、五爱村人工湖工程建设。

4.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围绕生态区联创工作和节能减排的要求,根据市上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如期完成城厢、清泉、祥福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投入试运行,加快推进干管铺设二期工程。截止目前,城厢镇完成1500米,清泉镇完成3210米,祥福镇完成2392米。二是完成坪家、芦稿、黄坭、红树、杏花(一期)五个农村新型社区和日新、玉虹两个非建制镇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完成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经过多方协调,反复磋商和沟通,督促中科成环保有限公司按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足额交付区污水处理厂转让价款,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并确保了区污水处理厂稳定和安全运行(上半年处理污水2450吨);6月将完成技改方案,随即启动和实施技改,以保障全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深入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集中治理河道乱污和水域环境卫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的整治工作目标,在抓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整体推进河渠整治。上半年累计投入人力1.5万人次,清理河、渠10万余米,清运垃圾和打捞漂浮物4000余立方米,规范污水排放36处。

(四)扎实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

根据《2009区省级国家级生态区联创工作方案》和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围绕“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三项牵头指标,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在抓好支撑指标的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调研和典型测算工作,完成了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年度计划、20*年至2009年度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统计报表及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汇总表、农业灌溉渠系基础资料统计和核实、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等系列基础工作,并根据验收检查的标准,抓紧资料整编。

(五)切实做好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一个重点(清白江大河)、二个难点(毗河及山溪河)、一个关键(主城区内涝)”的思路开展防汛工作,在加强防汛值班和检查,重视雨情、水情的统计和通报,完成毗河祥福上元村村段河堤加固工程的同时,着力抓好隐患排查、洪涝灾害的基础性源头工作和防汛机构的自身建设,完善了防汛预案,落实了防汛责任,储备了防汛物资。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年”的工作要求,围绕水环境安全、水产品安全、生产(自来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继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按照并联审批制度的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在加强水法宣传和节水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新版取水许可证的换发、施工降水的管理、节水型单位创建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打击砂石盗采专项行动,河道砂石资源盗采行为得以有效控制。

(七)着力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工作。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认真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全面完成学习调研阶段的目标任务,正持续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

围绕区委“项目服务年”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继续抓好干部队伍监督和廉洁自律,强化源头治理。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和"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以环境执法为抓手,以专项行动为载体,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开展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综合整治

1.加大对采砂场、制砂场的整治力度。依托河道建立的采砂场、制砂场的整治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供电局、工商局和有关乡镇配合(列入今年"百日破难攻坚"行动难题交办的文溪及其源头采沙场整治工作,仍按县政府原协调意见由县国土局牵头);其它制砂场的整治由县国土局牵头,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要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对全县采制砂行业重新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新设采制砂场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对未依法办理采砂许可、未经环评审批、废水排放未达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县现有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由县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有关乡镇等配合,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等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并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制度,优化养殖布局,削减散小畜禽养殖户。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年内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文溪流域养殖场综合治理和有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县环保局和有关乡镇牵头,建设局等配合。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全年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点20个以上。

4.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有关乡镇等配合,整治重点是县城、重要集镇饮用水源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问题。主要检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有无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有无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严把"两高一资"行业环境准入关。由县发改局牵头,经贸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协调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

2.加强对工业区块的环境监管。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新城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配合。要理顺工业区块的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省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争取年内通过验收。

3.集中开展全县工业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等部门配合。对全县2007-2009年审批的工业项目集中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给予及时验收;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达标,符合验收条件后再验收;逾期不申请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4.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有关乡镇等配合。要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工业污染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企业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实行分类治理,年内要完成县正林洗衣厂、县曙光工艺品厂、县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明峰铝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限期治理任务,完成重污染企业县超能蓄电池厂的搬迁,并在年底前完成县渠成氟化有限公司关停。

5.开展"小冶炼"整治活动。由县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供电局和有关乡镇配合。对县内的"小冶炼"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予以彻底清理,对其设施进行彻底拆除销毁,避免死灰复燃。对位于与邻县交界地带的"小冶炼"企业,要与邻县开展联合执法,杜绝"小冶炼"在我县交界处蔓延。

(三)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由县建设局和有关乡镇牵头,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配合。今年计划建成玉山、尚湖、方前三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争取完成尖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并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尽快提高县城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

2.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监管。由县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要严厉查处纳管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向市政管网偷排严重超标污水、非法倾倒与弃置污泥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3.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由县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尤其是要加强对渗滤液处理站的监管,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渗滤液达标排放。

三、工作步骤与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0月)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采沙场、制沙场的整治要在目前提出的具体工作方案基础上,于7月份开展集中整治;畜禽养殖场整治要加大力度,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实施搬迁、关停的养殖场,要在8月份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限期治理企业要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并进行调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情况,要在7-8月份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以上检查和整治情况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汇总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09年10月底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2009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继续按照省十部门和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纳入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县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水务、国土、建设、农业、工商、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执行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