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8 15:38:31

导语:在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总结

第1篇

一、从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入手,为全局工会工作夯实基础

由于我局是一个新组建的政府机构,过去工会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新的机构组建之日起,我们就把健全基层工会组织作为全局工会工作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第一次党委会上就明确提出,在局三定方案没有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工会机构必须作为第一批整合的机构先行合并,工作实现一条线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局属各二级单位必须迅速健全工会机构,保证有效工作。到年5月,在局领导班子组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局属十二个二级单位中就有八个配备了专职工会干部,并全部进入了单位领导班子,四个规模较小的单位(十人以下)都指定了一名领导成员负责工会工作。使基层工会有了机构,工作有了抓手,工会工作有了地位。

二、以关心干部职工为已任,做好党委与职工沟通的桥梁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与企业工会工作相比有其独特性,我们结合人社部门的工作特点,以关心职工、做好党委与职工的沟通工作为已任,把这种理念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我们每年定期为全局职工组织一次身体检查;对生病生灾的职工及时登门慰问;对家庭困难的职工组织全局职工募捐,并争取市总给予救助;对工作突出的职工积极争取党委支持,组织他们外出疗养。对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积极向党委汇报,使党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顺应民心,为合谐人社的建立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以各种活动为载体,促进全局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促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为目标,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工会活动常态化。我们按照每月一次工会工作例会的模式由局属十二个单位轮流主办,组织工会干部学习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当月工会工作,交流工会工作经验,观摩工会工作现场,交流感情,增强工会工作凝聚力。

二是强化强化职工培训不放松。按照市总工会工作总体要求和《局系统工会年工作计划》,局系统工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全会、全国总工会会议精神,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人人争当岗位能手。请局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业务骨干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知识讲座,各工会小组还结合实际,开展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三是立足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在工作繁重、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结合本局实际,因地制宜,组织举办了各种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之际,召开局系统女职工座谈会和联谊会,女工代表从工作、就业、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畅谈,提出了改进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五一"前夕,组织举办了"庆五一"职工体育活动,全局系统140多名会员参加了拔河、象棋、门球等体育活动,对体育活动中获得前3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局系统工会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参加了市总工会组织的纪念建党周年“咱们工人有力量”职工歌咏大赛,并取得优秀奖。年底又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表彰了两个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组织举办了局系统职工迎新春联欢晚会,干部职工自编自演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提高了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局属市社会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医保局、就业局、技工学校还分别组织了本单位体育运动会,歌咏比赛和棋类比赛等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机关精神文明水平和文化建设层次,增进了团结与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是创造条件,积极为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活动环境。

局工会积极争取党委对工会工作重视,加大了对工会工作资金、人力、物力上的投入。局系统工会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注重创造职工学习、活动的良好环境。在局系统各单位,职工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都比较齐全,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基本满足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和各项活动的需要。春节前我们又争取了七万多元的体育运动设备,准备重新规划原人事,劳动两个大院,做到干部职工不出门就能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就能放松身心。经市总工会批准,我局所属农保局正式挂牌为"市级职工书屋","市级职工之家",并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级职工书屋"。社会保险局也已申报了"市级职工之家",并在市总工会的考核中获得了好评。

第2篇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维权基础

我街道现有女职工821名,其中机关女职工53名,社区女职工420名,辖区企业女职工348名。为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我街道严格按照区总工作要求,在辖区各符合条件的工会小组和独立建会企业中,建立女职工小组或委员会,并与他们签定《女职工专项协议》。按照区总工会有关工作精神,按期对符合条件的工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健全组织,健全制度,保障女职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各项活动,提高文化修养

“三.八”妇女节,街道社区工会联合会从女性特点出发,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三.八”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组织开展了 “女性礼仪知识讲座”,让机关、社区女职工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学到了化妆技巧和颜色搭配的技巧,这一活动不仅提高了女职工的礼仪修养和审美观点,同时丰富了她们的业余生活,激发了对工作的热情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组织各社区在风华园广场开展“展‘巾帼风采’ 迎‘三.八’妇女节”泰山街道首届腰鼓、秧歌大赛。不仅烘托出喜庆的节日氛围,同时体现出女性热情、奔放、充满自信的生活态度及强烈的集体荣誉感;3月6日在风华园社区开展泰山街道“三.八”姐妹书画展,通过对袁成兰等五姐妹38幅书画的展出,弘扬了女性“四自”精神,展现了当代女性的独特风采。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

伴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时代的不断进步,机关、企、事业单位对高科技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作为在岗的女职工,不仅要面对事业的挑战,还要兼顾家庭的琐事,所以女性朋友感到了繁重的精神压力越来越大,为此,街道社区工会联合会从实际出发,多次组织女职工参加诸如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烹饪等职业技能培训,以吸取养分,充实头脑,不断适应高科技、信息化的世界。此外,多次女组织学习《女工权益保障法》及《一办法五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以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将维权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工程,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及时对辖区下岗、失业女职工及特困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并与矿业大学青年志愿者联手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一对一”义务家教,即:大学生志愿者与困难职工家庭签定协议书,承诺每周六、周日到困难职工家,为其子女提供免费家教。通过这些活动,让她们切实感受到社会对她们的关爱。此外,工会同办事处民政科携手,为困难女职工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为她们提供再就业机会,为她们尽快脱贫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持与动力。

上半年的工作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社区工会联合会将加大工作力度,调整工作状态,严格要求,狠抓落实,确保高效完成区总工会交办的各项指标任务,促进工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更多关于街道社区工会联合会上半年女职工工作总结的文章 >>

第3篇

一、加强领导,全面发动,推动“创争”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开展“创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具体体现。自接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九部委下发的文件后,市总工会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创争”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市职工素质工程推进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创争”活动的统一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具体指导、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创争”活动由市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落实的合力攻坚局面。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全年活动计划,下发了“创争”活动评估体系,市委在年初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乡镇工作会议上都作为重要任务进行动员布置,把“创争”活动作为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不但写进了年初市委工作报告,还下发了工作要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市形成了由市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牵头、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创建格局,一个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单位)、学习型班组(科室),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氛围逐步形成。目前,我市已有95以上企事业机关单位开展了“创争”活动,有98以上的职工参加到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中。

二、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创争”活动深入开展

在开展“创争”活动中,市总工会作为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突出工会工作的特点,做到了“五个结合”,即“创争”活动与舆论宣传相结合、与提升职工素质相结合、与企业建设相结合、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与职工文体活动相结合。

1、与舆论宣传相结合。在这个方面,我们不断加大在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利用板报、信息、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争”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让社会各级各界了解什么是“创争”活动、了解什么是职工素质工程,了解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支持工会工作,支持“创争”活动。近两年的时间,我们召开座谈会10余次,办班6期,挂过街横幅50余条,刊发简报22期,发放宣传单80000余份,出板报300余期,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使全市各级各界由不知变为知之,由不理解“创争”活动变为理解“创争”活动、探讨“创争”活动、支持“创争”活动,为我们开展“创争”活动奠定了基础。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抓住时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

2、与提升职工素质相结合。我们以“五学”活动打造成才平台。市总工会通过岗位学习、集中培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全员学习模式广泛开展了学政治、学技术、学业务、学文化、学实践为内容的“五学”活动,以开展职工职业培训为载体,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重点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职工的知识结构和知识水平,鼓励和引导职工根据职业、岗位需要和自身的特点,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夜大、职大、职工中专、参加上级工会培训和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共培训职工2万人(次)。尤其是加强了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市总工会还利用市职工中专再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办了计算机理财、营销与储运、物业管理、手工编织、花卉养殖、家宴厨师及家政服务等20余个专业,采取循环滚动开办班,随到随学,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求学者送学上门,免费发放学习用品等办法,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56期,培训学员5500人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增加劳动技能,提高再就业本领。各单位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知识培训,使职工的劳动技能有了明显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率、困难职工脱贫率、致富率逐年稳步上升。例如,集团通过全员培训,增强了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红星集团在半年时间内推出了乳饮料、红星高档奶粉、铁听奶粉和邦系列奶粉4大系列40余种新产品,全体员工全程参与新产品上市的策划工作,使新品上市后短期内便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后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了脚跟。为市域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与企业建设相结合。以开展职工劳动竞赛为载体,提高职工的整体技术水平,推动企业深入发展。我们紧紧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个主题,先后组织职工开展了“安康杯”竞赛、“我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做贡献”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改善发展环境”竞赛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技术比武、技术练兵活动。全市基层单位开展了车、钳、铣、刨、磨等18个工种项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参加活动达1000余名职工。经过层层选拔,最终有5名职工代表市参加省总工会举办的工种项目技能大赛并获奖;龙新公司在“创争”活动中,紧紧依靠科技进步,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各装置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梳理,确定了12个技术疑难攻关问题和38个技改项目。针对主装置提产、提质、降耗技术难题攻关,使主产品产量比设计值提高28.86,主原料消耗,降低35。主产品产能的增加及单耗的下降为公司创益1419万元,PMMA装置产能由原来日产30吨提到41吨,比设计值提高15,产品合格率由原来95.6提高到99.4,扩产和提质增效206万元。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我市职工的整体技术水平,激发了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的创造性,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4、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以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为载体,提高职工创新能力。我们把企业、车间、班组作为“创争”活动的重点,大力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具体做到“三个要求”:一是要求把“创争”活动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职工结合企业需要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二是要求车间、班组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实效显著的岗位创新活动;三是要求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发动职工开展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创争”活动。去年,在市总工会开展的“献良策、攻难关、创伟业”主力军风采活动中,全市职工共提出合理化建议1万余条,创造经济效益6900万元;实现万元以上创新成果7项,创造经济效益4500万元。化工机械厂在“创争”活动中,厂长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们设计并制造出了切断机、造粒机、铺丝机、离心机、定型机、滚动研磨机、缓冲料箱、蛇形弹簧联轴器,为石化行业设备国产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该厂曾先后为中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公司改造了6套进口生产线,为印度博拉碳黑有限公司生产碳黑主体设备。产品的合格率100、合同兑现率100,产品现已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成为我市“创争”活动的典范。“创争”活动的重点在基层,特别是班组。班组是企业的细胞,也是职工学习、工作和发展的基础环境。各基层单位的“创争”活动面向职工、立足班组,取得实际效果。腾达机电、迪龙制药等单位把创建学习型班组作为班组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联系实际,组织员工学习理论、学业务知识,提升员工队伍的主人翁精神和工作的责任感,形成了队伍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广大职工自我学习蔚然成风,有力推进了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创一流业绩、做文明职工”实践中,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遵章守纪,吃苦耐劳,表现出良好的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5、与职工文体活动相结合。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创争”活动增添活力。在“创争”活动中,我们坚持寓教于乐,大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努力维护职工文化权益。做到有计划、有安排,重大节假日更是精心组织,讲求社会效益。元旦、春节期间,举办了系列迎新、迎春活动,开展“晨鸡报春”、“千副对联大赠送”、“光明工程”、“烟花晚会”等活动。还举办了广场电影周晚会、象棋高手表演赛和元宵灯谜展猜,整个迎春活动有声有色。“五一”节期间,举办了庆祝五一劳动节“劳动者之歌”文艺晚会、职工书画摄影展和职工围棋赛。为了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营造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氛围,我们坚持年年举办职工乒乓球赛。通过比赛,加强了基层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了基层体育活动的开展。两年来,各单位活动更是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单位文体活动达到1000余场次,有力促进了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开展“创争”活动中,我们感到,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缺乏自觉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足够压力。这种现象基本上存在于机关部门之中。表现在:虽然近年来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增大了竞争的压力,但机关部门毕竟不像企业,直接面对市场机制的选择,优胜劣汰的压力远远比不上企业,因而,许多人认为进了行政机关就是拿到了金饭碗,即使是在事业单位也是铁饭碗,机关干部普遍缺乏危机意识,因此自觉学习,主动创建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对“创争”工作认识不够。目前,一部分人对“创争”活动的深刻内涵认识不到位,肤浅地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知识型职工看成一场“运动”,是做做样子,给上级看的,简单地认为“创争”活动就是多读读报纸,多学学文件,而没有认识到建立学习型机关是领导和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是组织管理理论的重大创新。一些同志学习目的性模糊。比如,在我市机关干部参加学历班、进行函授学习的人中,不少人是冲着“拿文凭”而来,存在“文凭到手,学习到头”的现象。

以上这两种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教育和培训机制。一是凡进必考制度。对公务员进行严格限制,坚决做到凡进必考,有效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二是岗位培训制度。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坚持进行上岗培训制度,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要继续大力宣传“创争”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利用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创争”活动的意义、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创争”活动、人人支持“创争”活动、人人参与“创争”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4篇

关键词:法律援助现状人权保障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①

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者是政府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援助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保障贫、弱、残等弱势群体平等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机制度的确立。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突出了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特别是三月份经终审的张德军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案件,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南方周末》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气,倡导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成都市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况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其下设有20个区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立100个法律援助机构乡镇社区站点。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从司法制度上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济,以体等这一司法原则的最终实现。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隶属于成都市司法局,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多人工电话咨询等法律服务;指导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成都大学成立了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妇人具有律师资格,下设综合科、业务科。其主要职责是:免费受理公民的法律咨询,并经常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为各种法律援助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设法律咨询热线,免费为公众提供联、市残联、市总工会、成都大学工作站。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费由成都市政府预算拨款,并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接受社会捐赠。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已接受了15万余人次的法律咨询,了3000余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了4200余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二、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

㈠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成都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健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产业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工作和解决问题,切实加强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积极为农民工、贫困残疾人、下岗职工、妇女儿童等社会贫苦群体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成都市援助案件办案数量每年增长近20%,办案质量也不断提高,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成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㈡设立社会法律援助组织。都市司法局与成都市工会、妇联、残联组织相互加强沟通和协调下,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妇联、残联、成都大学四个工作站建立,这些社会团体逐步承担起一定的受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能。

㈢“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的开通,它是以法律咨询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形式之一,由成都市执业律师每天义务轮流值班解答咨询,方便了市民咨询法律问题,及时为咨询者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极大的满足了全市广大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受到了市民的良好评价。

㈣发展全市法律援助援助律师队伍,每个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名法律援助律师,使之成为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力量,还不同程度地吸收红市了一批专业突出、素质较高的人员,增强了法律援助力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率明显上升。

㈤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积极开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和区(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24小时内受理制等,并对农民工经济困难状况一律免于审查,以实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法律援助便捷措施。

㈥分解法律援助案件总量

成都市近年各类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如下表所示

成都市各类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件)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承办社会律师承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社会组织人员承办

2004年785706380

2005年394161736117

2006年上半年25981425235

(七)扩大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倾注对法律援助的奉献与爱心,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爱心活动、成立农民工应急服务队、组织送法下乡律师宣讲团、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大型咨询活动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三、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㈠宣传力度不足

随着成都市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且有大批“外来工”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使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缺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也不知道如何求助于法律援助部门或者法律服务者,于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从而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且,需要援助的弱势群体大多集中在基层,所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基层。然而一些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不够,怕宣传多了,老百姓找上门来,应接不暇,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因为越不宣传,老百姓就越不了解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也就越困难。

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

目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相关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直接影响了法律援助制度作用的发挥。在法律援助案件所涉费用中,由于诉讼费用以及相关部门收取的调查取证、坚定等所收取的费用相对困难群众的收入来说较高,而法律援助机构又无力承担这些费用,虽免除了法律服务费用,受援人最终因交不起相关费用,或者无法进入司法和仲裁程序,或者得不到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援助的效果大受影响。

㈢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及其需求的矛盾突出

据了解,成都市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在4000件以上,而按成都市现有的1300多名律师每人每年免费办理2件计算,每年最多也只能办2600件,而这当中缺口很大。面对如此庞大的需求量,却不能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力、物力上的投入。

四、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

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其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故有必要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针对是法律援助的现状,联系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实际,笔者拟对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㈠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更是一项群众工作。它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通过法律下乡(如可以尝试制发法律援助服务卡,便于群众掌握法律援助知识)、法律咨询(尤其要加强“12348”专线律师值班,拓展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服务的领域)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法律援助家喻户晓,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知道怎么寻求法律保护,让社会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以使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到解决,进而使他们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要让关心社会进步,有能力支持法律援助的社会力量来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更要使成都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刻意识到法律援助工作不是可搞不可搞的事情,而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从而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为困难群众谋利益具体落到实处。

㈡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制观念

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是在农村生活比较贫困的群众和一些特殊社会群体。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弱者原本不是弱者,但由于他们经济上的贫困、知识和信息的匮乏、权利和义务意识的淡薄、缺少社会人际关系、心理中的劣势、生理发育上的某种残疾以及区域间法律服务资源存在不平衡等主客观因素,才使他们成为弱势群体。特别是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他们不知什么可为什么可不为,不知国家鼓励什么限制什么,一切都是凭感情用事,无法用理性的眼光来判断,于是出现了大批“文盲”、“法盲”和“流氓”,更谈不上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只有提高弱势群体自身的法制观念,才能使弱者成为强者,这是治本之策。

㈢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的人力资源,使众多的社会团体,法学院校参与进来,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完善的法援体系,包括一个高效的人力资源体系,法援案件的不断增多和复杂对从业者提出考验同时也增加了援助成本,自身制度设定的壁垒也限制部分热忱于法律援助的团体和个人。《条例》颁布以明显的规定吸引有能力从事法律援助团体和个人从事法援工作,面对于制度设计不完善的中国法制教育,过于注重理论,缺乏法律实务经验及社会经验成为被评击的重点,法学教育可否与法援工作相融合,答案是肯定的。“福特基金”在资助中国高校的法律诊所课程中将法学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美国在其具体实践中获得极大的成功,以导师为业务指导,学生共同解决,并在《美国律师协会关于法学院的批准标准》302条e款中明确规定,法学院就鼓励学生参加提供减免收费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并为学生提供这样的机会,以制度的形势保证了学学院的实践融入法援体系,其主要的目的(一)向学生教授有效的辩护的技法,职业道德及法律对于穷人的作用(二)在为那些无法得到公正人辩护的同时,批判性的检验的应用法学理论。(三)改革法学教育弊端,并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学生的融入无非是教学与法援的两赢之选,除学生外,有能力的社团组织和个人也是扩宽法援人力资源选择的范围,部分省市下发的法援指导性文件中均提出引入法学院学生和社团意见,却鲜见实施的具体细则。此制度何参照美国英国等成熟的制度,推行导师制和公益性团体有限参加,即法学院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援助活动,对于社会团体设定团体设定准入机制,依其水平,章程和法援的需要有限的介入援助工作。

㈣充分发挥个人法律援助的作用

1.凡是有能力以自己的工作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者(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具有较高法律理论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志愿者),都可以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为法律援助事业贡献力量。

2.允许政法机关离退休人员到法律援助机构发挥余热,从事义务性质的法律援助工作。

3.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多向他们汇报工作,请他们提出意见、建议。

4.有效发挥基层摄取法律援助联络员、信息员的作用。

㈤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节流”的实体程序的设定和利用网络快捷的工作渠道。

人民不断增强的法律援助服务的需要同目前稀缺的法援资源产生矛盾政府的投入不足,大部分法援资金没有列入政府的预算,软、硬件建设相对于滞后。将法律援助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是低经费保障机制,充分的保障法援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对于增长快但经济基数较小政府收入有限,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的压力较重,通过利用常规的筹款方式满足不了法援需要,必须充分开展社会化运作,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经费的社会捐渠道,建立公益性的基金会。90年3月北京就已经成立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内设办公室,财务部,集资部、外交部、开展大型法援公益活动筹集资金。

在开源的同时,采取一定保障节流的措施,降低法援的成本1、引导律师鼓励确已构犯罪的被告在法庭上做有罪答辩。法援的目的性决定了追求程序和实体公正的目的性,保障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对业以犯罪的对象鼓励做有罪答辩,减少诉讼环节和调查费用。2、普及网上办公,加强援助网络的营造和以网络为基础的网上法援救助,利用网络的覆盖面和快捷方便援助人员和受援助者的交流和公开法援案件的援助流程。通过程序上的公正高效有序的措施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伸张,实体上的改革同样保证了法援工作的效益及提高资金的利用,盘活法律资源,保证社会运行的稳定及司法公正。

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群众利益,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关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笔者认为,提高成都市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培养律师良好的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成都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工作中,应把重点放在律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教育上,使法律队伍真正成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力量。

2.规范社会团体、法学院校及其其他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行为。这些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必须经过司法行政部门审批,不使用政府资金,不利用法律援助从事有偿服务,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法律援助的水平和质量。

3.拓宽法律援助的受援面。笔者建议成都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适当拓宽援助范围,如给予老年人或高龄老人强制刑事辩护的援助,将法院诉讼费的缓、减、免真正纳入统一的法律援助中来,从而使法律规定与法律援助的宗旨真正一致起来。

4.推行法律援助寻访制度。成都市地广人杂,这就需要政府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指定的服务区寻访,主动调查,主动发掘案件,从而保证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获得最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5.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作为西南地区的发达城市,应当发挥西南核心地区的先导作用,尽早建立符合成都市实际的法律援助人员综合质量监控体系,其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持续教育、业绩考察、顾客反馈、质量评估。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神圣而伟大的“民心工程”,作为法律界的“希望工程”,作为泽惠人民的“光彩事业”,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成都市法律援助在市党委、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必将日臻完善,其工作也将跨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2004年—2006上半年法律援助统计表、工作总结报告

2、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简报》第一、二、三期

3、房保国编著《遇事找法—法律援助》中国法制出版社

4、法律援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