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0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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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清工(自带机械),大型机械甲方提供。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直至施工验收完成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到指定吸烟场所吸烟;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文明作息,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酗酒,打架斗殴,一旦发生我方有权将双方当事人送交当地刑事机关,并一同追究其负责人相关责任,情节严重清退出场。
4、乙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并对所承包的施工区域、施工地段的所属相关配套组完成的每道工序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合格和无施工隐患后,方能进入本项工作的施工。如达不到施工安全要求,责令所属班组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能作业。
工地禁用55岁以上及18岁以下民工,严禁有臆病、心脏病、高血压、疾病等进入工地施工,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有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的安全意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必须做到在施工操作前,坚持每天先交底,检查并确保无安全隐患,操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人员如果在工地上打架斗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归乙方承担,并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__5000元,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内扣除。
加强宿舍管理监督,生活区,宿舍内外禁止赌博,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宿舍内规范用电禁止私搭乱接,使用电热毯,热水器等一经项目不发现一律予以没收对所在班组处以最低200元罚款,情节严重清退出场。造成任何事故均由所在班组承担一切后果。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乙方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
责。
14、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
16、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项目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文章来源:第一范文站)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二份,送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一般及以上死亡事故为零;
2、设备事故为零;
3、火灾、爆炸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
4、中毒死亡事故为零;
5、重伤事故为零;
6、轻伤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
(二)文明施工目标(指国家、省级、市级)
1、创 省级 文明工地;
2、创 / 文明工地样板(示范);
3、杜绝发生刑事及严重社会治安事件。
(三)职业健康目标
1、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2、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四)环境目标
1、杜绝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
2、污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达标排放。
二、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总包管理责任,负责对项目部各施工单位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2、建立健全甲方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乙方遵照执行。
3、将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落实到乙方,并监督其实现情况。
4、按照住建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甲方由担任现场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由担任项目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5、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6、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时收集乙方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资料,并汇总形成项目职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和职工花名册,统一保存。
7、组织甲方项目部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及证件复审工作,检查乙方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认真核查乙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安排施工。
9、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提出相关要求,督促乙方认真落实。
10、保证项目部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使用。督促乙方做好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及用品。在乙方进场施工前,与其共同做好分包施工场所内防护设施的交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2、及时办理乙方施工中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工作,并监督乙方遵照执行。
13、及时做好对乙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督促乙方做好班组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
14、负责贯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15、督促乙方对分包施工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由甲方汇总后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编制管理方案,并对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做好对乙方定期、专项、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及时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配备与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与维护,人员教育培训,个人施工行为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乙方必须认真落实。
17、加强对乙方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测、使用、维修保养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的开展,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创优、文明工地申报工作。
19、负责制定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评审。
20、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职业病的统计上报。
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三、乙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相关奖惩规定。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按照甲方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考核。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担任乙方项目负责人,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由担任分包工程专职安全员,对乙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4、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及时形成三级安全教育资料,报送甲方统一保存。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本单位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6、及时、如实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材料。
7、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认真落实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求。
8、保证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及时形成《安全施工专项保障资金报表》上报甲方。
9、督促本单位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0、进场施工前,与甲方共同做好分包施工场所内防护设施的交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1、乙方负责交接后的防护设施的使用、检查与维护,若因分包施工需要,确须更改、移动、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工程完成后,乙方及时将相关防护设施移交给甲方。
12、负责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中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工作,并及时报送甲方审批。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要求组织分包工程施工生产。
13、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分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在每班作业前结合交底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将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要求、作业环境、防护措施等告知作业人员,及时形成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经班组人员签字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14、贯彻执行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上报甲方。
15、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交甲方汇总后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编制管理方案,乙方严格按方案要求执行。
16、做好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定期、专项、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17、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认真落实整改。
18、按照甲方规定做好本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装、检测、使用、维修保养工作。不得租赁或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或报废的机械设备。
19、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及分包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难题。
20、积极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工作,做好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消防和卫生管理。
21、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2、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保证水、气、声、渣达标排放。
2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报告,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其他补充条款
1、
五、附 则
1、在施工中执行依法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中安全条款时,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2、本协议书在分包工程施工前签订,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2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4
1、管理目标……………………………………………………………………………………4
2、用工制度……………………………………………………………………………………4
3、安全生产要求……………………………………………………………………………5
4、消防保卫工作要求…………………………………………………………………………10
5、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10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14
1、《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5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30
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34
4、《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处罚管理流程》…………………………………………………42
5、附件:《罚款通知单》……………………………………………………………………4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总承包方(全称):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中译本)第167号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已经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6、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具备常州市
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__版)jgj130-20__;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__;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18)《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9)《江苏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江苏省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7.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通知召开的周六(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7.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4.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4.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江苏省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4.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须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周六(或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总承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5.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5.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且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
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7.7、分承包方须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验收等安全台帐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检验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7.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及安全主任,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承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分承包方必须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7.11.3、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总承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11.4、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承包方人员的,分承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7.11.6、分承包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7.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13.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15%的总承包方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7.13.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须按所有入场员工总人数的4%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对分承包方罚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承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负责赔偿,总承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分承包方全体员工的工作服由总承包方统一订购,且分承包方必须保证现场所有员工夏、冬季节的服装每人至少2套。总承包方将依据分承包方为入场员工办理的《出入证》花名册向分承包方供应服装,费用将从分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人夏天工作服价格为¥65元/套,冬天工作服为¥75元/套)。
2、分承包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
分承包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总承包方决定。3、分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负责。
4、分承包方应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分承包方入场前必须依据总承包方的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上岗证》,否则不得入场。
7、分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承包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总承包方在地面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总承包方负责安排外运,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钢筋砼结构废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类垃圾由责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时用水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现场临水管井平面布置图”上的说明进行。分承包方现场临水的使用归总承包方统一调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等。
11、分承包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严防水资源浪费:
11.1、需要长期使用的用水点必须设节水龙头;
11.2、所有管道相接处要严密,严防漏水;
11.3、现场的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养护,应先使用沉淀池内的水;
11.4、用水时应有专人负责节水,不用时要及时把阀门关上,发现水管或阀门跑水要立即维修,如维修不了须及时通知总承包方进行解决。
12、、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灾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分承包方须在分承包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识。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工时,分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江苏省及常州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分承包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分承包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总承包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总承包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岗证》,并遵守总承包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分承包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
三、《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兴建牧业小区,需在**镇10kV**线T接10kV线路,经电力主管部门****公司**供电所现场勘查确认,**支线线路产权归甲方所有,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确保甲乙双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更好的界定甲乙双方产权分界及安全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1、乙方在线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得危及甲方线路及设备安全。
2、乙方T接10kV线路必须安装合格可靠的线路保护装置,并以此为产权分界,如乙方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3、乙方新建线路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维护及检修,甲乙双方共用的甲方产权线路发生的维护及检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本协议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5、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供电营业所持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甲:
乙:
为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和全体职工的身心健康,加强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特订立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保证身份证真实到位,并且经由本人介绍来的对其具体情况要充分了解,保证其没有恶行记录和犯罪嫌疑。并负责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二、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工地各种防护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装,进入施工区域应先检查所处环境防护是否到位有效,发现不可靠情况做出妥善解决后方可进入操作。
四、上班不准穿拖鞋和带钉易滑鞋,不得赤脚光膀,禁止大声喧哗和打口哨。
五、班前和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欧,上班不得聚集说笑打闹。禁止吸烟和无证明火。
六、严格遵守工地作息时间和规章制度,打饭不强行拥挤,不,不传看音像刊物,不随意留宿他人,无事不外出,请假外出不惹事生非。
七、发现身体不适及时治疗,不可强行硬撑,否则出现事故自行承担责任。同事间互相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照顾,发现同事的工作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以减少不测事件的发生。
八、宿舍内不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禁止随便动用电气设施和机械设备。与他人和睦相处,搞好室内和环境卫生。
九、不擅自动用工地消防器材和本工种非指定机械设备,不擅离职守,不浪费材料。
十、杜绝违章操作和无证操作,反对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环境下作业,不得在建筑物周围无故逗留,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任何人不得随意盗用和私拿他人和集体财物,严禁蓄意破坏公共财产和机具设备。
以上逐项望认真执行,如有违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安全组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承接项目: 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技改土建工程施工。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四川省、成都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及有关标准,接受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活动。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指定 (兼)安全员,乙方指定 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
3、在甲、乙方签订服务协议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元,安全保证金由甲方财务部门保存,乙方执行服务合同结束实现无违章违纪和安全无事故,安全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查出和违章违纪、事故隐患按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扣款处理,扣款从项目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提供服务前,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5、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全面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任何作业都应规范操作,不得野蛮施工。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整改,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6、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搭接水、电、气、动土、断路、禁火区内动火、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维修、大型设备吊装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办证手续,如擅自作业,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由此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故意违章、不听劝阻严重危及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由乙方承担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乙方自备的机械、电气、工具、施工材料应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地防火、防盗、防倒塌、防破坏等措施。乙方如借用甲方机械、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安全性能确认,乙方一经借用使用表示该设备、机械完好,无安全隐患,如果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并及时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积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乙方如因自身 管理不善、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环境受到损坏等事故,有乙方自负责任。如上述因素造成甲方人员和设备设施损坏的,甲、乙双方应通过事故分析,确认责任。
10、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后果,一切均由违约方负责。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11、本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31日,本协议作为工程项目或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关键词】以人为本抓安全;安全文化重在宣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我所工作的社区,包括四个生活小区的近3500多住户和商铺,10000多职工家属,整个社区的安全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接触这项工作的数年中,我一直在努力寻找一个工作思路——从长远的角度,既能使社区基础的安全工作每日累加,循序渐进,不断夯实,又能在关键时期立竿见影地看到和谐安定的良好结果,从而使安全工作保持良性发展的态势。近一年多来,经过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贯彻,结合基地社区自身的特点和安全文化建设的实际工作,我有了一些启发:
1.要做好社区的安全工作,以人为本是关键
在企业生活社区抓安全工作,必须强调以人为本。原因在于,社区不同于企业,人员之间没有行政关系,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社区的大部分人员以老人和孩子构成的弱体力群体为主,以低学识、低信息量的人群为主,而且,人际间的信息传播(邻里、亲友传播)超过了任何其他形式的传播。由于社区里人群的以上这些特点,使安全工作必须以人为本才能有效开展。
举例说,在2009年上半年进行的生活区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作,是一项政府的惠民政策,部分经过鉴定为重度危险的楼房,需要完全搬空,进行封闭加固,才能确保安全,但很多居民仅仅因为麻烦,拒绝搬出,一些老人在子女的怂恿下,甚至来和重建工作组闹事。还有个别的居民担心自家的装修遭到破坏,提出不进行加固,同时,紧锁房门,不予配合。这些问题的出现,充分显示了社区人群构成的特点,就是低学识、低信息量、人际传播。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居民囿于个人的小利益,不能马上认识到楼房的安全是该栋楼房所有人的最大利益。道理虽然简单,但居民的不理解,也是不争的现实。在此现状之下,当时给参加重建工作组的很多同志带来了困惑和不理解,为什么做这些明显有利于这些居民的事,还要受到他们的指责?此时,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给了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本身就是安全工作的核心,灾后重建本身也正是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这两者是不冲突的。部分居民因为个人的素质、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安全意识等等原因没有充分认识到,在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下,不予配合,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在明确了这一关键问题之后,工作组的同志打消了不理解的态度,经过分工,分头对重点居民进行讲解和劝说,然后,把全体居民集中起来解疑,最终,大家全部搬出了危楼,使维修加固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全体居民的安全也得到根本的保障。
2.社区的安全工作要做到以人为本,就必须做好社区的安全文化建设,其最首要的就是做好宣传工作
文化不是命令,而是一种氛围,是一种被人们自觉执行的行为准则。根据社区群众的特点,以文化建设的方式推行安全工作,应该就是以人为本。而一种文化需要得到广泛认同,并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准则,最主要的就是针对所在人群进行适当的宣传。
在社区中对安全工作进行宣传,过去的方式多是单一的和平面的。比如,横幅、标语、宣传单等方式,通过这些形式也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但非常有限。为了能尽可能地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以期达到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我们尝试以比较立体的方式来进行宣传。比如,现场讲解火灾事故原因等。
具体地讲,在冬季时,有两个生活区发生过火情,为了防微杜渐,我们面向整个社区进行全面的剖析,把整个过程和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火情分析,把发生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都一一罗列出来,通过电视讲解、专栏张贴、现场宣传等各种方式立体地告知全体社区居民,大家对发生在自己身边左邻右舍的情况特别熟悉,也特别容易理解,宣传效果尤为突出。另一事件的分析讲解和宣传更是推动了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的进步。这同样是一起发生在冬季的火情,原因是楼房单元线路老化。早在火情三天前已经有人向居委会反映有焦糊味,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最终发生了火情,因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损失。通过这一事件,我们着重向广大居民分析了如何提高安全意识。如果附近的居民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如果居委会的同志接到群众反映,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投诉,此事件就会被避免。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就意味着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的推进,也同时意味着社区更加和谐安定。
3.把科学发展观用于指导社区安全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层次、全方位地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在社区中的一切积极因素,都应该被鼓动起来,参加到安全文化建设中来。只有全民参与的安全建设才稳固。过去一年中,在社区进行灾后重建、天燃气引进、综合治理、维稳保安定等重大工作中,我们都尝试把居委会、物业公司、派出所、离退休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和基地管理处等社区中所涉及的所有管理团体都纳入到安全建设中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可以作为例证的,一是我们组织上述所有团体共同举办了大型的消防演练,以最真实的现场模拟、最广泛的人群参与,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这种所有积极因素都加以作用的方式,很好巩固了整个社区的安全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