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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建工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建工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187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职称外语要求。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核要求。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不少于90学时。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笔试有关事项
申报高级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知识笔试。其中申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造价、风景园林专业的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笔试的内容分别为建筑施工技术、道路桥梁施工技术、建筑预算、园林工程施工;水利专业按浙水办人〔2009〕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证》;申报其它专业的参加论文答辩和专业知识面试。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申报的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另需电子版的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用jpg格式,身份证号做文件名,尺寸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三)《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一式30份,并须加盖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术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0份;
(五)《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另报电子文档;
(六)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七)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九)破格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近1年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近1年(按申报材料截止月往上推1年算)在甬工作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多人申报的单位可统一出具)等原件,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4.在外地取得工程师资格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市级公布文件、调动相关证明材料。
一、开展范围
全县各街镇乡(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简称单位)均可申报。
二、创建目标
(一)**年:新创建“市容整洁单位”1个(宏声文化广场)。
(二)**年:新创建1条“市容整洁一条街”、1个“市容整洁单位”、1个“市容整洁小区”。
(三)2010年:新创建2条“市容整洁一条街”、3个“市容整洁单位”、3个“市容整洁小区”。
三、规模要求
(一)“市容整洁一条街”:长度800米以上,道路两侧必须“树、房、灯”三要素齐全。
(二)“市容整洁单位”:占地面积10亩以上,空地(非建筑用地)率30%以上、绿化率25%以上。
(三)“市容整洁小区”:占地面积10亩以上,空地(非建筑用地)率30%以上、绿化率分别25%以上。
四、创建标准
“市容整洁一条街(单位、小区)”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一、二、三)。
五、申报验收及表彰命名
(一)申报验收。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应于当年7月15日前,向县政府城市管理目标督查领导小组报当年“市容整洁一条街(单位、小区)”的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材料,由县政府城市管理目标督查领导小组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标准进行检查(复查)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为达标。
(二)表彰命名。检查验收达标的,由县市政管理局汇总报县政府城市管理目标督查领导小组审定,经批准后,予以通报表彰和命名、授牌。
此项命名不搞终身制,从今年开始,每三年复查一次,对复查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命名,收回授牌,确保创建质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乡(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市容创建工作的领导,要把市容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市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科学规划、正确引导,建立市容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保证市容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重视创建工作。各街镇乡(办事处)要按照“净、绿、亮、美”的要求,标准、高效率加快城市市容建设,搞好市容管理;要全面开展“市容整洁一条街(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并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创建目标、标准、规模要求及工作计划、规划,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城市的整体市容水平;做到硬件达标,管理到位,创建一批,巩固一批,不断提高创建档次,使我县的整体市容景观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一是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市容创建工作的需要;县里将从每年的城市维护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创建工作的补助和奖励。二是继续采取“谁家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共同参与创建工作。三是政府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凡列入政府规划创建的街道、单位、小区,凭“市容整治任务通知书”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四是按市场经济原则,采取“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加快建设。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政府要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和其它宣传手段,深入开展市容创建的各项宣传教育,引导和发动群众关心、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五)严格奖惩制度
1、一年内完成县级“市容三创”一个项目以上的单位,由县政府给予命名授牌;申报市级验收的必须具有县级命名作依据,方可申报验收。
2、一年内完成创建“**市市容整洁一条街(单位、小区)”一个项目以上(含一个)、且“市容三创”复查项目全部合格的创建责任单位,可在包干经费中提取人平一个月工资的奖励金,用于奖励。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将市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城市生态系统,加强城市环境、居住空间、基础设施的生态园林化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彰显“山水城市、生态居”的城市特色,全面推动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12年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政府组织,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统一规划,讲求实效,力争用三年时间,充分利用辖区山、水等自然环境,以增绿添彩为重点,扩展绿色空间,完善城市自然生态功能和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到2015年,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节能减排、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建设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地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人居环境优良的城市建设格局,力争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文下发。
三、创建标准和主要任务
(一)创建标准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125号),新办法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自检达到Ⅰ级标准,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不少于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他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3月31日。生态园林城市的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材料审查、问卷调查、实地考查和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以《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Ⅰ级55项指标为主,增加了19项指标,共有74项指标。标准分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类。
(二)主要任务
1、以规划引领城市发展,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各项规划
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绿地合理增长的保障。要结合我市山体、水系等自然地貌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实际,高标准修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规划手段,指导辖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确保绿地系统总量适、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坚持绿地规划的刚性原则,落实各类建设用地的“绿线”,确保各类建设与绿地建设同步增长。同时,做好城市综合交通、水系、历史遗迹保护等规划,建立和完善城市“黄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城乡基础绿化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绿地系统。提升老城区园林绿化质量,重点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林荫路推广率等关键性指标,严格按照5000平方米的公园服务半径500米、1000平方米的公园服务半径300米的要求预留绿化空间,全面扩植行道树,改善行道树的树种结构,增加城区道路行道树绿量。加强新发展区域绿化,同步规划建设高质量生态园林景观,在城郊绿化与区间绿化中注重各类河道和库塘湿地、荒滩的生态修复,扩大新发展区域绿量规模。科学布局生态保护区域,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山体、风景名胜区、区域生态走廊等生态空间。提高城乡绿化建设水平,注重在新建项目中加大乔木应用,坚持园林文化与植物景观相结合,把城市森林、山水等绿色生态资源与人工园林景观融为一体,维护自然山水的整体布局,保护和利用自然林地、山坡、湿地、河湖等各种自然资源,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态系统。
3、以项目带动城市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供水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确保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发生,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大于85%以上。
(2)提升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做好道路、市场、停车场、园林绿地、环卫设施等各类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乡路、城河大道、东正街、园林大道等老城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3)加大保障性住房等惠民工程建设。一是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施安居解困工程,每年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彻底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环境条件。二是积极实施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包括直管公房在内的非成套危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改造、停产半停产及整体搬迁企业的开发改造,全面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条件。三是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为城市建设增加亮点。四是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成一批环境一流、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同时,要以人为本,在城市建设中同步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社会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4)实施城市景观工程。继续开展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结合老城区城市街景改造,协助做好架空线路和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路灯、环卫设施、园林小品等“城市家具”(户外环境设施)的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功能性照明为基础,适当进行亮化美化工作,扮靓城市。
4、以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做好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建立职能明确、沟通快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强化监督手段,完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的覆盖面,围绕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等工作流程,达到城市管理全过程无盲区、无盲点的目标,实现城市管理从粗放到精细、事前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行政管理向多元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城市绿色交通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路网,合理规划和建设机动车道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强交通管理,切实解决机动车大量占用慢车道、人行道停车问题,确保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各行其道,有效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5、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以改善城市水质、空气质量、降低噪音为重点,全面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一是做好长江、清江等饮用水源地的监管,确保饮水水源和水质安全。二是全面完成截污工程,禁止污水直排,尤其对工业污水全面实行处理,使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保持在100%,市区地表水水质达到Ⅳ类以上标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降低空气污染。加强废水处理能力建设,严格废水处理企业运行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自然水体质量。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审核,深入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应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指标多数依据的是各类国家标准,多数都有资料审查环节,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设计、规范建设和规范管理,做好日常工作的数据、资料收集和归类,使城市管理逐步向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轨道发展。
除此之外,还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教育工程,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节约资源等教育活动。每年组织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宣传不少于4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设置创建公益宣传广告,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
四、工作步骤
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2012年2月)
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平台,健全创建机制,全方位、高格调地抓好创建工作的铺开。
(二)自查自检,分项落实(2012年2-3月)
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城[]125号<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分解和细化创建项目,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协调联动,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按责任分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总结分析工作,巩固和优化已达标项目成果,搞好经验总结,并按要求完善汇报材料,做好上报和迎检备查准备工作;对暂时未能达标的项目要积极寻找差距,查出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由,拟出整改方案。
(三)重点整治,全面推进(2012年3月—2014年12月)
在上一阶段创建工作基础上进行汇总和分析,针对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项目,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充分研讨和论证,找出薄弱环节,研究整改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和提高。对个别指标要求较高、整治规模较大、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考评项目,要拟出可行性改进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报市有关部门立项,分步推进,分项落实,缩小差距,全面完善。
(四)检查完善,自评申报(2014年6-9月)
对整体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对照评估,确保全面达标。要进一步完善充实项目说明材料和指标来源依据,因地制,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突出特色。整理成为系统、严谨、规范、高质量并富有说服力的申报材料,按照既定程序正式向省和建设部提出申报。
(五)做好准备,迎接评审(2015年)
根据省住建厅和住建部考核专家组的检查安排,认真抓好迎检筹备工作,周密布置检查线路和示范点,精心准备好迎接抽查的相关材料。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先进科技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介绍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充分展示市在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突出特点。迎检期间全市要搞好宣传动员和协调联动,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确保以最佳的参评状态、最完善的组织布置和高质量的受检项目序列,迎接国家住建部和省建厅的评审。
五、主要措施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工程,重点要围绕标准,突出改善生态环境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做到认识统一、领导重视、工作务实、措施到位,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成立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创建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普遍性的问题,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市内单位、居民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承担的创建任务;市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部门创建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组织实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单位、系统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创建办公室及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人员要认真宣传动员、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吃透标准,做好工程建设、资料整理等工作任务,使创建工作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实施有力、效果突出。
(二)建立监督机制,明确目标责任
创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创建办下设督办组,会同市效能办、监察局制定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效能监察办法,对各部门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督办,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督促相关负责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三)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动创建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实施相结合、政府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领导包抓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单位承包与个人参与相结合。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创建,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创建进度,创造居环境。市政府将集中资金,用于对创建影响大和与市民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并对重点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各级各部门要将投资集中倾斜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注重质量,讲求效果,建设一批精品工程;承担建设任务的各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建设项目早日建成见效,早日改善生态环境。对公众参与的创建项目,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宣传动员,深化创建活动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以满足市民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一项社会活动,要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基础管理、节约资源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通过宣传动员,使人民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市创建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等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创建动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在公共地段设置宣传广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扎实、持续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围绕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二、总体目标
到年底,通过绿地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景观保护、人居环境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以上,绿地率达到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所有相关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
三、主要任务
1、以出入口绿化为亮点,加大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续建北景观带,新建出入口、海河路通出入口、大道以高速出入口两侧景观带,提升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延伸城市绿化空间。
2、以道路绿化为网络,加大道路绿化工作力度。对新建道路,一次成型的,全部按照断面建成分车带和绿化带绿化;暂未一次成型的,在未建断面全部暂建绿化。对现有道路及道路节点进行全面改造、补植,道路与两侧围墙之间的绿化和道路绿化一起配套建设,不留任何空白地带,城市基本形成林荫系统。主要新建大道、西路、大道、大道等道路绿化,改造永济西路、北大道、清池北大道等道路绿化。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以上。
3、以公园绿地建设为重点,着力进行公园、广场和街头游园建设。建设名人植物园、公园、公园等公园;规划建设运河景观带等带状公园;同时,采取拆违建绿、拆临补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建设石油器材库游园、东方骏景游园、游园、路立交桥园、大道游园、游园、游园、游园、游园、游园、游园、游园、游园、游园游园等一大批街头游园,大幅提高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城市居民出行米见绿,米见园的要求,满足市民游憩活动的需要。继续对人民公园、南湖公园、狮城公园等已经建成的公园进行景观改造,确保设施安全、美观协调。
4、以居住区、单位绿化为特色,大力开展城市绿化“五进”(进机关、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新建项目与配套绿化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验收。主要完等一大批新建小区及单位绿化。新建小区和单位绿地率不低于、改建小区和单位绿地率不低于。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单位绿地达标率达到以上。开展绿化达标和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创建个省级园林式单位、个省级园林式小区。
5、以生产绿地建设为动力,加大城市绿化苗圃、花圃建设力度。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以上。加强园林绿化植物引种工作,培育适应本地自然条件,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出圃苗木的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的要求,做到基本自给。
6、以环城大环境绿化为依托,建设环城高速、京沪铁路和高铁绿色生态廊道及城市近郊景观森林。充分利用市独特的地形地貌,逐步形成以市主要通道和重点区域为主的环中心城区城市一体化绿色生态网络,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以上。
7、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划定城市蓝线,加强河、一排干、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和绿化建设,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以上;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污水处理率达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城市大气质量良好,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天数在天以上。
8、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道路完好率达到以上,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9、加强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和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并达到良好的实施效果;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10、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联合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建设、违章搭建的拆除力度,拆迁后的空地优先建设绿地。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取缔街外店、店外店;高标准治理规范沿街广告牌匾,清除乱贴乱画现象,创造良好的市容市貌。主要完成6条以上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
11、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落实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加大对城中村和棚户区的改造力度,住房保障率达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12、加强热计量建设,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以上。
13、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都要设置无障碍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运河区、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城管局、园林局、规划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交通局、公安局、文广新局、环卫局、日报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创建活动落实情况,并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汇编,确保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城市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主体实施包干负责。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市级各主要媒体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宣传内容,开办固定宣传栏目。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使广大市民清楚创建园林城市的意义、目标和相关要求,从而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园林城市、人人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3、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元参与和多方筹措的方式筹集绿化建设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公园绿地、主干道绿化、主河道绿带及环城高速和城市近郊景观森林建设所需费用,并列入市县两级各年度预算。二是重点工程配建、小区开发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等绿化建设资金要落实到位,足额投入。三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实施开发带绿、租地建绿、BT模式、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和认建认养,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四是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吸引、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投资或联合建设城市公园、绿地、苗木基地等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4、划定“绿线”,严格管制。明确绿化用地范围,实行“绿线”制度,确保绿地按规划建设,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绿化规划的严肃性。继续贯彻实施“绿色图章”制度,严格审批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确保各项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达到园林城市标准。
5、提升质量,打造精品。一要把好设计关。在植物配置上,要多栽乔木,多栽大苗;在植物选择上,要多培育、引进和种植抗旱、耐寒和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植物,积极发展和推广适应能力强的乡土树种;在绿地浇灌设计上,要积极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管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二要把好施工关。施工前,要实行招投标制和工程合格证制,择优选取施工队伍,把好苗木质量关,杜绝非标准苗木入场;施工时,要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要严格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按照标准规定,对绿化工程进行验收。三要把好养护关。要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养护作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精细化养护管理体系,确保达到良好的园林景观效果。
6、强化监管,依法治绿。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和《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城市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要同时做好绿化的规划设计。加强绿化审批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绿线”不明确、绿化方案不确定、绿化比例不足的一律不予审批,凡绿化工程达不到规划设计标准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加快建立“绿线”、绿化成果档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加强绿化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侵占“绿线”、挤占绿地、损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省级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绿地建设、市政建设、景观保护和人居环境建设,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所有相关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2012年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
三、时间安排
5月至7月。
四、主要任务
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国家园林城创建、验收工作。栽植树木100万株,摆放盆花100万盆,栽植草花80万株,改造小块绿地6万平方米,完成绿地建设100万平方米等。适地建绿,见缝插绿,能绿全绿,全面完成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目标。
(一)城市基础设施绿化及公共绿化。
城市基础设施绿化及公共绿化是创城工作的重点,特别是二道江区的南山公园,按照创城要求列为综合性公园建设项目,必须尽快恢复,按标准建设;及时完善本区域内的道路、居住区、公园、游园等绿化。东昌区、医药高新区要加强庭院及公共绿地绿化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工程任务,为我市创城做好积极准备。
今年重点建设工程:玉皇山公园改建综合性公园,二道江南山公园改建综合性公园,完善滨江东路、三期平湖绿化等。
(二)城区河流绿化。
实施城市蓝线管理,完成浑江、二道河、光复河、通天河、荒沟河、抽水河、劳动河等绿化建设,促进城市水体及滨水绿地的建设由纯功能性工程向生态化、自然化工程转变,形成景观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城建局)
(三)城区公路绿化。
对穿越市区的鹤大线公路、天沈线公路两侧及北出口、南出口、西出口等城市出入口建设绿化防护林带、行道树和绿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城区居民区、单位庭院绿化。
按照创城标准,老旧居住区绿地率要达到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要达到30%,“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占55%以上。
1.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审批,严控新建工程的绿地率。(责任部门:市规划局)
2.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和绿线管理制度,通过严把新建工程绿化方案的审批、竣工验收来保证绿化达标率和乔、灌木所占比率。(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3.市区老旧居住区结合暖房子改造工程和开展集中取缔“小片荒”活动,缩小绿地率差距。(责任部门:市城建局、公用局)
4.通过定期开展省级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审和上报工作,积极向国家推荐最佳绿化单位;增设市一级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评选活动,以提高园林小区、园林单位所占比例。(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5.市区有庭院的单位要按乔、灌木所占比率对绿地进行整改;全部为硬覆盖的单位通过摆放盆花、植物小品加以改善;对存在的闲置地、空地进行绿化建设。(责任部门:所有单位)
6.二道江区、医药高新区居住区绿化(新建、老旧居住区)、庭院绿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二道江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统一安排。(责任部门:二道江区政府牵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五)铁路两侧绿化。
穿越城区的铁路两侧及铁路部门的各类货场、机务段等空地周边和院内要按规定配置好防护林带和绿地。
铁路两侧和有火车通行的段(场)周边空地要有不少于30米宽的防护林地,在经市中心地段的绿化要和周边环境相匹配,形成协调一致的绿色景观。(责任部门:铁路林场)
(六)城区周边荒山及村屯绿化。
规划区内的城区周边不做耕地的荒山荒坡,通过义务植树和鼓励村民植树等方法,在今年内都要绿化植树,不留死角。(责任部门:市林业局牵头,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植物栽植要求
(一)各类绿地植物配置要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植物的选择适合居住、单位及周边环境的特点,乔、灌、花、草和落叶、常绿合理配置,品种丰富,选择寿命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应控制在6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控制在40%左右。
园林小品及设施点缀适度,配置合理。居住区公园绿地设置必要的活动设施、硬质铺装及少儿活动场。
(二)绿化树种以长白山特有植物和乡土树种为主,如杨、柳、榆、槐、松、柏、杉等。
规格要求:乔木胸径在6公分以上,花灌木在20枝条以上。
(三)草花以当地常用应季草花为主,搭配适量多年生宿根花卉,如串红、孔雀草、牵牛花、万寿菊、美人蕉、福禄考、海棠等。
(四)草坪应根据绿地性质选用便于管理的混播草或白三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创建活动落实情况,并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汇编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谁负责、谁投资”的原则,各责任部门对创建工作任务要做到绿化地块、绿化树种、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落实”。各部门要将主要领导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完不成绿地建设任务的单位要缴纳城市异地绿化补偿费。
(一)全力冲刺申报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按时完成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主要申报材料和各项配套材料的编制工作,加强与国家、省、市发改委的信息沟通,精心准备,迎接并力争圆满完成专家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三年行动计划,确立工作总目标,按部门职责分解落实绩效责任。策划、实施一批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做到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要以重大项目为支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力求我区的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
责任单位:发改委
(二)力争“全省金融业集聚示范区”获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新华路—建设大道7平方公里的省级金融集聚发展示范区功能、档次。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资金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资源,加快金融人才引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细化相关配套措施,突出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和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物流、采购、营销、租赁以及数字出版、软件、动漫、互联网视听服务等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服务业互动融合发展。促进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专业服务业、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和引导有竞争力的民营及其他各种经济组织加快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发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开发区
(三)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重点,以项目带动两型产业发展。促进项目建设,充分运用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现代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分析、服务、督办,努力形成策划一批、论证一批、争取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建立1600亿元服务业项目投资库,加强基础工作,加快推进菱角湖万达商业广场、商摩尔城、开顿国际广场、江国际、万全广场等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加大对金融、商业地产、物流、通讯、中介等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的引进力度。
责任单位:发改委、建设局、商务局、相关街道
(四)加快商务区建设步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制约商务区功能形成的关键项目,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给排水、供电等问题。争取资金,加强商务区地下空间的规划研究与开发建设。通过城内收购、场外置换、就地还建、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等多种形式,加大土地整理储备力度,为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和项目开发提供保障。做好在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确保泛海城市广场、中心、中石化成品油调配中心等项目按进度推进。
责任单位:商务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五)推进都市工业向生产业转型,建设产业转移园区。排查开发区现有企业,引导现有企业调整经营思路,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对一些经营困难、效益低下的企业实行外迁。禁止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入园。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整合资源,建设创新创业综合区,设计规划好王牌楼、新世界楼建设使用,凸显园区信息产业特色,为园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充足的空间资源。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平台、园区信息共享平台、技术转移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高速光纤接入、信息安全咨询、专业技术认证等服务,积极探索“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的有效途径,加快园区转型升级步伐,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成熟的IT企业在园区建立信息技术培训、实习基地,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来园区通过各种形式举办信息技术讲座,为园区持续发展储备战略人才。
责任单位:经信局、开发区
(六)积极推进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火车站配套市政工程、地铁二号线、二环线段及大道等拆迁工作。推进北部地区4个村面积1800亩的城中村改造。
责任单位:建设局、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地铁项目拆迁工作专班
二、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行”城区
(一)推进城区绿色建筑。积极支持、帮助企业进行节能改造,降低能耗,减少支出,形成示范效应,并在全区逐步推广。
责任单位:商务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发改委、经信局、环保局
(二)加强湖泊维护管理,落实湖泊维护管理经费。实施湖泊生态修复工程,采用先进技术,开展湖泊水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完成机水面的水生态修复,积极争取菱角湖水体修复工程立项。
责任单位:水务局
(三)推进城市绿化工程。大力开展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显湖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三大工程,加快公园、街头小森林、小游园、小景、立体绿化等绿化建设,全年植树3.5万株,新增绿地6万平方米,改建、续建公园2座,实施立体绿化3处,建设街头园林小景4处,完成20个社区绿化提档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园林局
(四)继续实施城市环保清洁空气工程,完善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创建油烟噪声综合治理示范街道,综合治理餐饮油烟噪声点源101个。抽检、路检1200台机动车尾气。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1套,限期治理老污染源2家,创建市级绿色社区2个。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推进城市垃圾收集处理工程。设置移动垃圾转运站1-2处。按照两型社区创建要求,完成20个社区垃圾分类容器的购置和投放。
责任单位:城管局
(六)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工业领域向服务业领域推广,从企业层面向园区层面延伸,全方位实施清洁生产。积极给予政策引导,积极争取企业清洁生产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局、开发区
(七)大力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重点跟踪强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千吨级/年乙烯亚胺及衍生物、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聚氨酯硬发泡墙外保温系统及施工产业化、春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生态复合自保温节能砌块墙体材料产业化、创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创新牌油气分离机等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技改示范项目,争取市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发改委
(八)探索立体开发,拓展发展空间。统筹谋划全区地下空间开发方案,超前谋划、合理开发城区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资源。抓紧做好西片区地下空间建设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友谊南路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配合和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分局、民防办
(九)积极推进“无线”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利用新技术打造首个无线城区示范点,加快区政务网络平台和多媒体应用通讯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全区的政务网络资源和无线网络的延伸,将全区的网络业务逐步扩展到整个无线应用上来。
责任单位:经信局、信息中心
(十)缓解交通瓶颈制约,构建便捷交通网络。配合建设二环线交通畅通工程,打通车辆分流道路,疏通分流通道,新、改、扩建马场角路、马场角路延长线、万国路、马场角横路、新湾四路等道路;建设绿色交通,完善自行车免费租赁服务系统,新增14个租车点,增加、更换2000辆自行车。
责任单位: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大队
三、深化两型社会创建活动
(一)深入推进两型示范创建。加大资金投入,引进适应两型社区建设的节能产品和设施,建设3个两型示范社区、20个两型基础创建社区。以树立两型理念为主题,创建两型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培育学生两型意识。全年创建3所两型学校,13所两型合格学校。全区党政群机关按照“全动员、全纳入、全覆盖”的要求,全部开展创建两型机关活动。鼓励绿色出行,倡导绿色办公、绿色采购,80%的机关建成两型机关。
责任单位:民政局、教育局、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新氛围。组织编写《两型机关节能减排知识手册》,开展两型公约评比、“关注环境倡导低碳生活”读书征文等活动,引导树立绿色消费、环保生活观念,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宣传栏、网络等平台,推广两型社会核心理念。
责任单位:发改委、宣传部、机关工委
(三)开展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引导市民树立绿色消费、环保生活的理念。
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务局、环保局、经信局、开发区
四、创新体制机制
(一)加大特色试点示范的推进与策划力度。全力申报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深入研究试点内容,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土地资源管理体制、金融体制、政策扶持机制、对外开放机制、创新机制、产业管理与监测机制和人才支撑等机制。
责任单位:发改委
(二)构建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加快区城管指挥中心建设进度,形成“一级指挥、二级调度、三级处置”的组织架构,把指挥系统建设成全区城管110联动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网格指挥调度中心,达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督办、第一时间处置的要求。
关键词:城建档案;声像档案;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光辉灿烂,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积累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然而长久以来,这些宝贵财富,不但经受着岁月风雨的侵蚀,还不断遭到人为的破坏和摧毁。福建省著名的三坊七巷在旧城改造中遭到破坏;贵州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被拆光;浙江省舟山市大拆定海老城的历史街区:湖北襄樊市千年古城墙惨遭摧毁……人们扼腕长叹,为之痛惜。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是维护人们的情感。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真正形成:2008年4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条例》)颁布,国家法规上第一次提出了对历史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学术研究、立法、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之中。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建档案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轨迹的真实记载,是城市建设文明的积淀,“千年沧桑、百年兴废”尽在卷中。搞好城建档案工作是发掘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重要手段,在历史文化名城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中,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1998年,苏州市开展了苏州古典园林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的活动,苏州市城建档案馆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提供利用了一整套园林档案,还整合馆藏资源制作了一个约10分钟的专题片,成为申报材料中的精品和重头戏,确保了申报工作的圆满成功。此外,衡阳市城建档案馆对南岳衡山大庙的修复、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对天心古阁的修复也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城建档案工作做得还远远不够。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规模迅速膨胀,各地掀起了开发建设。摩天楼取代了四合院、高架桥取代了小桥流水、外环公路取代了古城墙……昔日的历史人文景观已不复存在,很多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建筑甚至连档案资料都没留下。国内许多城建档案馆,在保存的一卷卷城建档案中,却难见一卷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
2008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授牌仪式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研讨会上指出:“不少历史文化村镇对自身拥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底数不清,对资源的种类、数量、年代、工艺、材料等基本信息没有建立档案,导致在保护管理中缺乏科学的安排,影响了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和宣传展示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妨碍了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他强调:“历史文化资源信息档案亟待建立。”《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鉴于此,我们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肩负起“记录历史,服务建设,造福未来”的重任,详实收集,系统整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
二、全面收集资料,建立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
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资料具有再现历史的功能,是研究历史沿革、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科学技术和传统文化的原始材料。岳阳楼是历史文化名城岳阳的标志,但因为年久失修,至20世纪80年代,纯木结构的主楼及楼板、镌刻、油漆等已是斑驳陆离、腐朽不堪,整个楼体几近倾圮。1983年岳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大修岳阳楼后,组织专家对岳阳楼主体及各部件进行了摄像、拍照、测量和描摹,建立起一套完整、详实的档案资料。其工作精细到每个榫头、榫眼都有照片、有图纸、有数据。正是依照这套完整的档案资料,大修后的岳阳楼做到了建新如旧,重新焕发出“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的历史雄风。
如何建立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条例》明确,历史建筑档案应当包括:建筑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及稀有程度:建筑的有关技术资料;建筑的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建筑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一方面,我们要认真研究历史建筑。围绕历史建筑的时代背景、人文特征、传统文化以及营建技术等方面,从历史文献、历史图册、碑刻、书画及影像等资料着手,深入挖掘历史,全面收集、整理已有档案资料。然而由于历史变迁、战争纷乱、天灾人祸,许多历史建筑的档案资料大量遗失,造成了历史性的遗憾。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及时行动,对历史建筑现状进行详细研究,拍摄、测绘每一个细节,最大限度地弥补缺失的记录。
另一方面,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是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还要时刻关注历史建筑,了解各项相关工作动态,包括各类申报审批、文物研究和维护修缮等。及时、跟踪收集,所有文字材料、图纸、影像资料等都应列入收集范围,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
三、突出声像档案工作,收集好太仓历史建筑档案
太仓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城,从商周的斥堠之地,到元代的通都大邑、“六国码头”,都留下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留了天妃宫、张溥故居、墨妙亭、望海峰、沙溪古镇、元代古桥等一大批历史文物古迹。2005年9月,沙溪古镇列入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太仓注重历史文脉的延续、历史遗产的保护,编制了《太仓市浏河镇古镇保护规划》,恢复了太师第门楼,整修了三座元代古桥,建设档案馆中也保存了这些建筑的旧貌新颜。然而,在城市的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依然面临着很多挑战,历史建筑档案收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结合太仓城建档案工作的实际,我们认为,声像档案具有更形象、更直观、更具说服力的凭证作用,在古城保护过程中,能真实记录保护建设的历史过程,形象再现城市的历史风貌,生动保存城市的历史文脉。我们必须把声像档案工作作为抓手,精心组织,认真收集,做好太仓的历史建筑档案工作。
首先,要全面掌握全市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并按建筑地点进行划分,实施专人专区负责,即同一片区的所有历史建筑由同一组声像人员(包括录像、照片拍摄)负责。细化历史建筑拍摄要点,对建筑的外貌、内部结构及装饰等进行全面拍摄,重要部位进行多角度拍摄,确保声像资料的详实。并建立好拍摄工作台帐,详细记录拍摄的时间、内容,以便于后期汇总、整理。
其次,面临旧城改造所带来的压力,声像人员还需针对各自负责的历史建筑,制定详细的跟踪拍摄计划。每个声像人员都要对所负责的历史建筑情况了如指掌,时刻关注城市建设动态和发展趋向,与历史建筑保护单位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各项相关工作进度,及时记录每一个瞬间,不让历史留空白。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宜居首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的宜居社区,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实施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国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中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社区内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要有雨污分流或中水回用等节水设施;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除抢修工程外,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设置规范的车辆停放场地,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有环保标志;无露天烧烤现象,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原煤;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爱护社区内环保和其它公共设施;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和使用无磷洗涤剂及无氟冰箱、空调等有益于环保的行为。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整治容貌秩序
确保社区道路两侧无违章建构筑物;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无占道洗车污染环境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消防等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硬化达98%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依托保安队、联防队或志愿者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配备公共消防器材箱,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每年不少于1次的灭火与逃生演练,并做好记录;消防车通道畅通,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和室外消防栓底数清、完好率达100%,并设有明显标志;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等;防火检查到位,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2月)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及年终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3月21日—4月20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21日—9月20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各区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审核后,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11月)
领导小组组织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同时,对上年度创建的社区进行复验,并对下拔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对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抓起,优先解决群众关注和影响社区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参与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施
要在每个社区公示宜居社区创建标准,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将创建任务列入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纳入各区工作目标并实行量化考核。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以确保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总办是酒店对外接待的窗口,是酒店与社会各部门、各单位联系、衔接、协调关系的重要部室。我们根据酒店经营工作的需要,主动与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交警等社会各职能部门进行衔接、处理各种问题、协调了各种关系。例如为解决酒店对外横幅的张贴、广告栏摆放难的问题,我部及时与××区城管局及市城管局进行协调,通过多次交流与协商,使我店工作得到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难题得以迎刃而解;为减免市残联对我店征收的有关费用,我们不辞辛苦,数次奔波,磨破嘴皮,最后取得了较理想的结果,为酒店节约了资金支出。全年累计与多个部门进行了交流联系,并建立了较好的感情基础,为酒店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为了加强酒店管理,使管理工作真正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以总办牵头,有关部室配合,先后制订与完善了酒店新《食品卫生安全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送餐卫生管理制度》、原创:《凉菜制作间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守则补充规定》等多个制度。这些管理制度的出台与落实,使酒店的管理真正进入了规范、程序化与科学化程序,使员工在酒店工作、生活中能够做到有章可遁,奖惩分明,行为得到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日常管理,当好酒店的排头兵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认真细致,员工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员工的宿舍管理一直是酒店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事务繁杂,且人员多、空间狭小,尤其是员工的班次多,进出宿舍频繁,给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管理增添了难度。基于这种现状,我部在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以改善员工生活质量为己任,想办法通过其它方式予以改变并加强了管理。
⒈通过学习与培训,提高酒店管理意识,转变观念,由管理型组织转变为服务型组织。总办全年为新员工安排调整床位人次,主动关心员工,使员工感受酒店象家一般的温暖。员工因伤或身体不适时,宿舍管理员为他们提供端茶倒水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
⒉坚持节约用水用电。今年,我部宿舍管理员对员工澡堂的用水与宿舍空调进行了严格督查,每天检查次,减少了浪费现象,为酒店降低了成本。
⒊采取表扬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宿舍管理。对遵规守制,卫生工作搞得好的员工予以表扬,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员工则按制处罚。通过奖罚兑现办法,宿舍管理明显得到了改观,违纪现象明显减少,由于措施实行有效,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二、卫生及灭蚊灭鼠工作得到认真落实。酒店的卫生(包括灭蚊灭鼠)的工作是酒店一个重点工作,也是保障酒店经营环境,满足消费者基本要求的一个基础环节,我部根据酒店领导布署,每周三组织了灭蚊灭鼠工作,周四组织全店卫生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店,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通过坚持不懈地督促、检查,酒店的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店荣获省“卫生质量信得过单位”、市“食品卫生级达标单位”等称号,受到了有关领导的好评。
三、花草管理有章法。鲜花、绿草是组成酒店外部经营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酒店形象和精神面貌,同时也间接的满足了消费者的对消费环境的心理需求,从而吸引宾客的不断光临。首先,我们从服务方面着手,根据季节变化,随时更换新的品种,并经常对其进行修剪,培植,保持花草整齐美观,绿意盎然,衬托出酒店生机勃发,欣欣向荣的经营氛围;并把好质量关,确保花草品质、注意日常培植,使其枝繁叶茂;二是降低酒店花草租赁成本,通过与多家花草公司比较,最终以元盆月的较低价格进行租赁,减少了费用开支。今年月,我店在美食广场前开辟种植花草平方米,四周铁栏护理,本部为了降低造价,联系了几家花草公司以竞标的方式,以最低价完成了这一美化任务。目前,美食广场门前花草生机勃勃,春意盎然,受到了市园林局、绿化办及市民的好评。
四、严控办公费用支出,节约成本费用。为降低办公费用,总办上半年对各部室的办公费用重新进行了审核,并根据领用情况进行了评比与登记,严把了办公用品的质量关和数量关。据统计,酒店今年办公用品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同时对劳保用品的领用(如服装、鞋袜、手套、肥皂等),原创: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做到了样样入帐,帐物两清,全年共挽回劳保用品损失近千元。
五、组织起草了各种文件报告,起草修改了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各种汇报及申报材料等文书;并做好文稿前的审查签发,将各类文书整理存档。今年的文书档案管理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按条目将各类文件有序归档,做到了无缺漏、遗失文件,保存完好。为了配合酒店改制工作,总办在自身工作非常繁忙的情况下,加班加点,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及时完成了各种报告、文件及有关材料达几十份的起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了装订、呈送、发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文字材料工作任务。
六、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今年,总办在做好各类文件材料起草的基础上,还大力宣传报道酒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所涌现的先进典型,树立了酒店良好形象。据统计,今年本部室共计有篇作品发表在《中国旅游报》、《××日报》及《××晚报》等新闻媒体上。
搞好酒店内部协调,落实酒店的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