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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的水坝建设使得水库对河川径流的调节能力日益加大,有些流域的水库调节库容接近或超过河川的多年平均径流量,以至造成水坝下游河流水量的减少,甚至干枯。这将造成下游河床的萎缩,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的灾害。同时,水坝的建设造成水流连续性、河床连续性、生态连续性的破坏,并在上游造成大面积的淹没,大量移民又要造成许多新的环境问题。
河流的防洪标准不断提高,河流两岸的堤防越来越高,使得河流两岸的洪泛区域与河流的水循环分离,河流两岸的湿地消失,地下水得不到河流的补充,使得两岸广阔洪泛平原的生态状况日益恶化。
大量兴建的水资源开发工程造成流域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结果是流域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河流和湖泊萎缩、植枯,生态环境恶化。在近海地区由于地下水的降低,海水入侵地下水,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概括来说,大量水利工程的建设对流域水循环的影响最大,主要表现是:
流域水循环的短路化,流域水循环的速度加快,降雨产汇流的速度加快,流域降雨很快汇入河道,泄入大海。
流域水循环的绝缘化,洪水只在大堤的范围内流动,不再泛滥。河流两岸的广大洪泛区不再受到洪水的侵扰,但是也失去了洪水对地下水的补充和清洗。流域的水循环与河流的水循环绝缘化。
流域生态系统的孤立化,流域的水绿生态网络被切断、阻隔,流域内的生物群落被局限在某一固定区域,不能自由移动,捕食和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生物群落的退化和灭绝。
近年来,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流域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不断被接受,提出了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的新课题,许多国家提出恢复流域的自然特征,恢复多自然特征的河流,我国的一些流域也先后提出了生态修复的目标,在这样的大潮流的推动下,出现了许多生态水力学的研究课题,比较引人注目的成果有:
湖泊水生态系统的修复。目前我国人口密集区的大多数湖泊出现了由于污染造成的湖泊富营养化现象,即由于磷、氮类营养盐大量进入湖泊造成湖泊内藻类的异常增殖,水体生产力提高,水质恶化。对湖泊的治理除了控制污染源之外,最有效而可行的措施就是修复湖泊的生态系统。在我国的洱海、滇池、太湖都在开展生态修复的试点工程。如湖滨带的生态修复、湖周湿地的生态修复等。湖流对营养盐的输送、湖流对湖泊内泥沙的输移、湖流对底泥污染物释放量的影响、以及综合各类研究成果建立的水域富营养化模型等都成为生态水力学中的热门课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率先开展了这一领域的研究,目前类似的课题已经有很多。已有三维的富营养化模型,包括流场、温度、太阳辐射、光合作用、营养盐、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水生动植物在内的诸多物理、化学和生态参数。
恢复河流自然特征的研究。传统水力学的研究,比较注重河流输水的经济性,结果造成河流断面的均一化、河流渠道化,河流自然特征逐渐消失,河流生物多样性减少。目前,在恢复河流自然特征的研究中,创造河床的滩——潭交互结构、近岸的洄流结构、创造适合特种生物生存和繁殖的流场等方面的研究也方兴未艾。
以河流生态系统优化为目标的水利工程调度研究。以往的水利工程调度大多只考虑水资源优化、水能经济优化等目标,没有将下游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优化作为调度目标,结果往往是达到了经济优化的目标,损坏了下游的生态环境。近年来结合下游河流环境、生态需水量的研究,提出了以下游生态环境优化为目标的水库调度研究,增加了水库的生态环境调度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将水库的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被称为生态型水库。
洪水资源化的研究。传统水利认为洪水只是一种灾害,近来逐渐认识到洪水不仅是灾害,还是一个生态过程,通过洪水泛滥补充地下水、恢复湿地、清洗河流、改良土壤等,因此不能完全消灭洪水。这方面的研究有,有控制的人工洪水调度、与溢流堰结合的堤防设计、利用洪水的地下水回灌等。
湿地修复技术研究。湿地的恢复需要适当的水流条件,不同的湿地植物群落,需要相应的水深、流速、水温等。在湿地恢复过程中要注意流场的控制,以满足湿地生态修复的要求。
植物群落对水中营养盐降解的机理研究。水中的营养盐在进入水生植物系统后,经过沉降、微生物分解、根系吸收等环节,使水体内营养盐的浓度降低,达到净化目的。上述过程,与流场关系密切,如水深、流速、水体滞留时间等。目前多是通过现场的实地实验确定各种参数,试图建立数学模型。
论文摘要:法制化是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在这一进程中,高校要准确把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树立学生权利本位观念,坚持学生权利优先原则,正确处理权利和权力的关系,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学生权利由应然到实然的实现,在步及学生权利变更时坚持正当程序和权利救济原则。
教育理论一般认为,高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和独立生活能力,同时也在于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教学工作有一个正常的秩序,使学生在学校中能愉快的学习,健康的成长。因此,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学校负有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责任,禁止体罚、摧残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管理职能。随着法治理念的普及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传统的管理思想和管理体制的落后,使得高校管理的实践进程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旧观念的碰撞、价值矛盾和权利与权力的冲突,高校的学生管理正经历一场适应整个国家法治发展进程的深刻变革。
一、法制化—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
高等教育进人21世纪之后,在教育理念、办学定位、学生管理观念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法制化已日益成为社会的主流话语,体现在学生管理领域就是众多高校不约而同地选择法制化的改革和转型进路。虽然这些选择出于不同的原因并且有一定的“被迫”和“非自愿”色彩,但这些选择本身足以说明法制化已经成为当下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我们可以从社会整体环境和高校自身发展需要两方面解析这一选择的深层背景。
(一)社会整体环境包括依法治国战略对高校的影响和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两个因素
一方面,学生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具体落实到高等教育领域和高校工作中,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和社会秩序,从精神层面上讲,它还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只有当这种观念与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信仰,并支配着社会主体的行为时,法治才能实现。2003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按照教育部《意见》的精神,学生管理也要按照法律的原则来进行,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增强法制理念。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一段时期内,高校的学生管理主要关注学校对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忽视尊重和保障大学生权利的义务,形成了学生义务本位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势。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关系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当今社会是一个权利最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是一个权利发展显著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律倍受重视和尊崇的时代,是一个法律关照社会、关爱权利的时代”。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和社会政治文明步伐的加快,强调个体创造性地发挥、强调公民权利的保护,随着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深人开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在权利内容上,大学生既享有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权利,又享有作为受教育者应享有的特殊的法定权利;在权利类型上,大学生权利既包括受教育权、知情权、学习权、隐私权等实体性权利,也包括申诉权、参与权等程序性权利。现实生活中,大学生通过用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权利的案件在上升,这也在一个侧面佐证了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
(二)学生管理法制化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英国学者帕金曾说过,“大学对一切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转型,高校学生管理在法制化进程中也在不断面对新问题。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激增,一校多区,一区多校等问题客观上增加了学生管理工作的困难;社会化和企业化的高校后勤管理面临着学生管理理论上的合法性来源危机和实践中的机制不协调;学生违纪类型和处罚措施不断多元化等等。而高校管理的现状,存在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滞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施行缺乏规范的程序、重实体轻程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高校的部分规章制度缺乏法律的依据等诸多问题。因此,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侵权现象仍然随处可见,同时由于管理水平不高、侵犯学生实体性和程序性权利引发的诉讼案件在不断地上升,尤其是近几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较快,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
二、权利和权力的冲突与融合—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尽管对于高校管理权的界定还有很多的争议但是一般认为,高校管理权是高校根据教育法享有的,为了实现其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力量或努力,高校学生管理权是高校办学自的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就是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之间既有冲突,又有融合的博弈过程,权利和权力的冲突和融合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冲突体现在权力对权利的侵犯和限制。从理论上看,高等学校是履行国家教育目的的机构之一,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是为了学生的教育和成长而设立和开展教育活动,学生的利益就是学校的利益。高校进行学生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学生包括受教育权为主的各项权利,因此二者不应该具有冲突。但是权利和权力这一对充满了诱惑的法学范畴,正如孟德斯鸿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权力和权利自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永恒的矛盾,发生在高校内的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概莫能外。
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有容易侵犯学生权利的倾向。受到历史和立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当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仍然沿袭着行政机构规则行事的运行机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和行为规范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高校管理实践中轻视甚至侵害大学生权利现象仍然屡见不鲜,总结高校管理权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类型主要有:一类是大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如受教育权、人格权、姓名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另一类是大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如知情权、申诉权、听证权、诉讼权等。相对于前者,大学生程序权利的缺失和受侵害的现象更为严重。目前高校管理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法律程序缺失。《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中,没有规定程序权利。《高等教育法》第53条第2款对学生的权益保障作了原则性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障。”在高校管理的现实中,还有相当多数的高校在做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几乎都没有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和理由,也很少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在做出处理决定之后,也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当下日益增多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有较大部分因为高校管理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而引发的。
另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限制大学生权利的实现。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实现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等三种形态,依次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最后才是现实权利。在大学生权利的实现阶段中,高校的学生管理对大学生权利实现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现实权利这个阶段,也是权利实现的关键阶段。高校校规是高等学校自主管理权的重要外化形式,其内容关乎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因为大学生在校期间,他们的现实权利主要通过高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赋予和保障实现的。但是有资料显示,正是由于高校校规存在着内容违反上位法规、超越上位法规、缺乏程序性救济措施等等问题,使得高校校规成为限制学生权利实现的最大障碍,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融合,体现在权力对权利实现的保障。大学生的权利,包括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权利。高校学生管理权具有保障大学生权利实现的功能:首先,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特殊权利。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权,获得物质帮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和诉讼权等。高校是大学生教育权利的主要义务主体,学生管理权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保障绝大多数大学生能够有秩序、合理地享有上述教育权利。其次,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普通公民的一般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指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体包括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健康权、荣誉权、生命权、肖像权和财产权等诸多内涵,高校的周边治安环境、饮食卫生、住宿条件等等涉及到大学生的诸多公民权利,加强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小环境,保障和维护大学生作为公民的一般权利。
三、学生权利本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
根据法学理论,权利本位是指法以(应当以)权利为其起点、轴心或重点,在整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学生权利本位就是指,在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过程中,高校要保证全体大学生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大学生权利和高校学生管理权的关系问题上,坚持权利优先原则,尊重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保障大学生权利从法定权利到实有权利的实现。相对于具体制度和措施的改革,学生权利本位意味着一种观念和精神层面的统领,它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对于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来说,要深刻把握学生权利本位的精神内核,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学生权利优先原则,正确处理学生权利和高校管理权的关系。法律的价值取向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古代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现代法治社会的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权利为本位的法治原则就是要以权利的实现为轴心,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促进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要素,义务是第二性的要素。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的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如何维护受教育对象的权利重视不够。由此出发,往往会使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对法制和学生权利保护的认识产生一定的片面性(甚至误解)。毫无疑问,教育活动的秩序化是教育法制存在的重要价值基础,然而,法的价值主体是人和人的权利。我国设置高等学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应以维护学生权利为目的。因此,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必然要求树立学生权利本位意识,尊重和帮助学生实现各项程序性和实体性权利,在处理权利和权力冲突时坚持学生权利本位。
二是积极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是权利运行的三个阶段,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大学生权利实现不充分、权利不能从应然转为实然”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冲突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没有正确地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受到历史、立法、管理和观念上原因的影响,高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在大学生权利实现问题上,忽视甚至漠视大学生的应有和法定权利,坚持传统管理至上、强调服从的义务本位观念,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高校学生管理部门转变观念,认识到保障高校学生权利的充分实现,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新问题,更是现代化社会人才培养的基点,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尊重并研究学生权利的应有和法定形态,在日常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中积极体现和维护,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超级秘书网
三是涉及学生权利变更时,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正当程序作为法治观念产生于13世纪的英国,作为普通法的基本要求,法庭在对任何一件争端或纠纷做出裁决时应绝对遵循“自然正义”原则。这个原则包含两项具体要求:第一,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诉讼案件的法官;第二,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正当程序原则,是指学生管理部门在做出影响大学生权利的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说明行为的根据和理由,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证所做出的行为公开、公正、公平。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要求管理部门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坚持涉及学生权利变更中的正当程序,避免因为侵犯学生程序权利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和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两案中,校方均以程序瑕疵被判败诉。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智能是一个人解决问题和不断创新的能力,其中分别是:音乐智能、空间智能、动觉智能(身体)、人际交往智能、自我认知智能,自然观察智能和存在智能。下面,笔者将对其进行一一分析:第一,语言智能。具体是指人类掌握并使用语言的能力,表现为人能接受并理解文字、声音、节奏的意义。这种智能使人类能够熟练地使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顺利接受他人思想,传达个人意愿。第二,逻辑智能。逻辑智能也是数学智能,这种能力能够使人类对逻辑结构关系进行精准的解读、推理和思维表述。从而使用逻辑和推理的手段来发现并解决问题。第三,音乐智能。这种能力与人类聆听、体会音乐有关。具备这种智能的人,通常可以对音乐方面的节奏、音调以及旋律做出较快的反映,通过音乐表达自身感受,从而达到与他人进行沟通的目的。第四,空间智能。空间智能指的是人能够准确体察和表达事物的颜色、空间关系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集中在对线条、颜色、形状、结构和空间关系等要素感触深刻,并能借助图形的形式将它们表现出来。第五,动觉智能。借助人类自身的身体表达思想、情感的能力和肢体的运动能力被称作是动觉智能。这类智能出众的人能够很好地掌控身体,其协调能力、平衡能力、运动能力等方面都优于他人,而人类的认知活动都以触觉和运动能力为基础。第六,人际交往智能。有些人在与他人相互交往的过程中,总能敏锐地察觉到他人的情绪变化或者意图,从而迅速作出回应,这种能力就是人际交往智能。这种能力可以帮助其拥有良好的社交关系,在某些工作领域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七,自我认知智能。这种智能是指不断反省自我的能力。具体来说是人能够认识自己、反省自己、改造自己的能力,然后不断完善自身使其达到最佳状态。第八,自然观察者智能。有些人能够对环境做出精准的辨识和划分,这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在其所见的环境中,这些人能够梳理、观察出其中的相互关系,从而对自己的职业产生积极影响。第九,存在智能。多元智能理论中最晚提到的就是存在智能,指人能够从哲学的角度思考生命本身的价值和终极意义,这种终极思考的能力被称为存在智能。
2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现状
第一,学生管理考核缺乏创新。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在面对90后的大学生时还保留着传统的管理考核方式,缺乏新的管理手段的植入,比如依旧采用高中式管理办法,每个班级有自己的固定教室,每天早晚强制上自习,学生会定期抽查。大部分学生认为这种管理模式高中痕迹明显,束缚了他们的自我发展,这与新时期高职院校的学生特点是不相符的,不能促进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学生管理制度缺乏落实。大部分高职院校采用院系两级管理体系模式,即在学院领导的统一部署下,由学生处、团委负责统筹,由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辅导员、班干部进行落实。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就是处于管理最末端的学生并不能很好领会制度的制定初衷,导致制度在落实上缺乏准确性和严格性。第三,学生来源多样化。近年来,在高校扩张的条件下,大量普高、中专、职高等不同类型的中等学校的学生迅速涌入高职院校,这些学校在培养模式和教学质量以及管理水平方面都存在不小的差异,造成学生层次不一、良莠不齐的情况出现。例如,普高学生文化课水平较高,但动手能力较弱;中专、职高的学生感知能力较强,但纪律松散。第四,学生思想多元化。90后高职院校学生处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之中,学生自由意识不断增强,集体观念却日趋淡化,这就使学生出现热衷于个人、小集体活动,却对整个班级或者学院的大型集体活动表现出消极应付状态。同时,由于社会上一些不良影响,导致部分学生心理日益消沉,价值取向上更加务实,正能量的价值观欠缺。
3多元智能理论指导下的学生管理策略
一生物科学类本科生毕业论文教育管理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院教学管理——缺乏一套全程跟踪、可操作性强、符合生物科学类专业研究特点和需要的毕业论文管理监控体系
目前,高校内部教育教学管理上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毕业论文的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措施力度还不够。已有的管理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与管理措施,特别是在过程管理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3]。每年我校教务处会定期召开毕业论文工作会议,从宏观角度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严格,目标明确。各学院在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布置会上要求严格,但缺乏认真检查,缺乏督促师生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全程跟踪管理监控体系。而且各学院、各专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果完全按照学校整体安排统一执行,很难满足生物科学类专业研究的特点和需要,从而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
(二)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淡薄——指导任务重,精力有限,偏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高校的不断壮大和发展,毕业论文工作面临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
近三年来,我校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数与学生数比例维持在1:5左右,即平均每位教师指导五名左右学生。然而,目前,高校对教师教学业绩量考核逐年加大,大多数指导教师都承担着大量的教学和科研任务。而且学生做毕业论文时间相对集中,致使指导教师指导任务重,精力有限,责任意识淡薄,学生又不愿主动学习,导致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论文写作进度基本相似,大体框架基本一致,缺乏创新性,与目前倡导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相差甚远,不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三)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对毕业论文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术素养
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大背景下,学生普遍认为毕业论文与就业关系不大,对毕业论文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开始就抱着应付的态度。我校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培养计划中毕业论文安排在第七学期第十周开始到第八学期。那时恰好是学生找工作、考研的关键时期,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差,不能合理安排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学生由于招聘会、考研、考公务员等经常请假。学生实际工作量小,调研不充分,实验数据缺乏完整性,文章的可信度低。甚至有少数学生采取抄袭、拼凑或网购论文等手段蒙混过关[4]。同时,由于平时缺少积累,学生学术素养普遍较差,集中反映在毕业论文写作语言基本功差、思维逻辑不严密、外文翻译和文献检索能力差、书写格式不规范等。
二生物科学类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化管理的改革与探索
(一)构建院级毕业论文组织管理体系和全程跟踪的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监控体系
根据生物科学类专业研究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出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学院采用“院领导研究所所长督导老师指导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教务员”五级管理体系,构建以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毕业论文督导小组、毕业论文管理小组、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毕业论文督导老师和学生毕业论文联络员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对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实施全过程的检查督导与监控管理。重点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围绕学生,各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应有的管理功能。
(二)设计生物科学类毕业论文模板
为了规范管理,统一格式,在参照学校毕业论文模板的基础上,结合生物科学类专业毕业论文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项指标体系和格式要求,对一些细节问题,如字体字号、段落间距、图表公式编排、参考文献著录等格式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在毕业论文模板上做好批注,给学生作统一说明,设计出符合学校要求的生物科学类本科毕业论文模板,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就近几届毕业论文的浙江省抽查和校外专家评审结果显示自制毕业论文模板在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方面效果明显。2008届我校生物科学专业在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查工作中获得同类专业第二名的好成绩,2009届我校生物技术专业在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查工作中获得同类专业第三名的好成绩,2010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荣获全校第一的好成绩,2011~2014届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规划化管理模式得到了专家的好评。
(三)毕业论文督导老师联系制
为了加强规范学生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学院成立了毕业论文督导老师联系小组,由各研究所推荐人员组成,主要协助研究所所长管理好本研究所教师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毕业论文督导老师主要督促学生按计划进度完成毕业论文相应内容,把关毕业论文格式并给学生作毕业论文提供咨询和帮助,也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特别是缺少毕业论文指导经验的青年教师提供建议和帮助。学院自2008届开始就已建立毕业论文督导老师联系制,给每位学生配备毕业论文督导老师,从而加大了毕业论文质量保障力度,确保全程跟踪的毕业论文管理监控体系的有效实施。
(四)通过毕业设计指导课程教研模式改革,提升学术素养和技术规范
生物科学类专业开设有毕业设计指导课程,通过该课程的教学模式改革,让学生扎实掌握技术规范,提升学术素养。在2013届生物科学专业毕业设计指导课堂中已进行初步尝试,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到课程教研模式改革有一定成效,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语言基本功、思维逻辑、外文翻译和文献检索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书写格式也更加规范。本次教学改革以2013届生物科学专业为实验对象,以2013届生物技术专业为对照组,分别统计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化初审通过率,经x2检验显示两者之间的差异性。2013届生物科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化初审通过率明显高于2013届生物技术专业学生,x2检验显示两者之间有显著差异。
(五)启动本科生毕业论文分批次答辩
为了缓解考研、就业与毕业论文工作的冲突,规范毕业论文进程安排,进一步提高毕业生毕业论文质量,学院对毕业论文答辩采用了分批次答辩方案。对于不考研的同学要求于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对于考研的同学可申请第八学期中后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我校生物科学类专业从2012届开始实施分批次答辩,从2012届至今已经开展三届分批次答辩,此种答辩形式深受学生欢迎和好评。
(六)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
我校已将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纳入到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中,教学工作量可以代替部分科研工作量要求。学院层面拟定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考核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纳入到学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中。同时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也作为教师评定其他教学奖励的一个重要前提和依据。学院还从学校拨付给学院的教学业务经费和创收经费中提取毕业论文专项经费,制定相应的支付标准,支持毕业论文工作,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毕业论文指导积极性,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综上所述,毕业论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从一系列促进毕业论文教学研究工作的有效措施共六个方面探讨了我校生物科学类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化管理的实践过程。根据生物科学类专业的特点,我们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研究探索,使毕业论文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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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桂飞,吴宏.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J].传承,2009(7):114-115.
[4]熊小琴.关于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探讨[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1(3):53-56.
1.问题
联合培养院校在联合培养医院举办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的目的是论文评议和学术争鸣。通过讨论,帮助研究生完成论文、总结课题,有利于取长补短,促进学术交流。
正确的答辩形式是:首先,研究生报告论文,提纲式介绍课题的切人点及最终结果,重点介绍课题中解决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解决的问题;然后,由答辩委员会专家就论文中的疑点进行质疑,或者就论文中提出的问题展开分析,并要求研究生做出满意的解答,限定时间单独准备后,研究生必须回答专家提出的所有问题(即使无法回答,也应实事求是)。答辩会上,有问有答,讨论热烈,直到取得满意结果。
答辩会存在问题是:答辩专家提问简单,有时甚至不提问;答辩专家仅就论文取得的成绩例行公事地总结和赞扬,拔高和放大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工作,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
由此,答辩会导致弊端是:与会专家及参会人员不能获得有益经验;联合培养研究生也不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不能为今后的延伸课题作必要的计划和准备,甚至对研究生的培养造成不利影响;对教研室和导师而言,是助长不良学风、导致学术腐败的前奏。
2.原因
答辩工作组织不力,有关职能部门没有严格筛选答辩委员会专家。答辩委员会组成违规,部分专家不属于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无法对研究课题展开深入讨论;有的“专家”既非学者,也非专家,与“答辩委员会可以由部分边缘学科的专家组成”等规定相去甚远;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出于本位主义考虑,其为自己的研究生留有余地,此做法不符合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导师指定答辩委员会专家人选,为顾及导师形象,专家态度比较“友好”,提问肤浅,缺乏严肃、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存在“答辩前辅导现象”,答辩前,有的答辩委员会专家对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了“答辩前辅导”;此做法严重违规。此外,答辩委员会专家缺乏对研究生课题的全面了解和研究。
3.对策
3.1建立良好的学术气氛在常规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努力建立良好的学术争鸣、学术讨论、学术民主气氛。
3.2推行“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制”由于联合培养研究生远离联合培养院校,管理重点依赖于联合培养医院的机关职能部门,因此,实施课题完成期间的中期检査和追踪控制尤为重要。此法便于及时控制课题方向,提前避免结论失误,提髙参辩论文质量。
3.3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答辩申报制”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应认真检查参辩论文的质量及研究生对答辩的准备情况,督促研究生严肃对待,提请导师加强管理,做到“准备充分、保证质量”。
3.4推行“答辩委员会专家双向选择制”机关职能部门在确认答辩委员会专家时,既要尊重导师意见,又应提出具体方案,宏观控制答辩委员会组成。具株措施如下?.建立稳定、保质、保量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库”,以便及时抽调专家,满足答辩会要求。
3.5设立“正反提问方”答辩会上,人为设定与课题结论相悖的反对方,刻意提出反面问题,带动讨论。此做法要求对提问程度进行控制,既要求实事求是,又反对“强词夺理”。
3.6推行“学位论文答辩会淘汰制”为保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应坚决取消答辩研究生100%过关的不合理、不科学现象,推行“学位论文答辩会淘汰制”。
3.7严格区分“学生考核”和“导师考评”的关系将学位论文答辩会作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课题质量的考核,而不是对导师学术地位的考评。为此,要求联合培养院校和联合培养医院制定相关考评政策时,适当放宽“依据答辩会效果,评价导师工作质量”等规定。
【关键词】企校联合;研究生教育;企业发展;核心价值
为了吸引国内外重点院校优秀学生参与企业研发工作,增进企校之间的学术交流,企业通过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的方式,既加强了企业科研力量,提高了科研能力,又节省了成本。
校企联合,三方共赢
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是企业吸纳研究生进站,可以缓解人员短缺、科研任务繁重的矛盾。企业由于受指标限制,每年接收的大学毕业生满足不了科研生产的需要,许多科研人员要承担一、二个课题,有的甚至达到三、四个课题,任务的繁重加上人员配备的不足,往往影响了任务的完成质量和进度。研究生到企业后,可直接参与课题研究,并充当主要参与人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科研人员分担了工作压力;
二是进入工作站的研究生理论基础扎实,思路灵活,再加上工作站良好的科研条件,加快了科研步伐;
三是企业通过与高校的密切合作,对进站后表现优秀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接收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这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
2、提高了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一是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校学生接触得大多是理论知识,研究课题的方向比较注重理论研究,进入工作站后,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将理论研究与企业的生产实际联系起来,将研究成果更好地运用到生产实际中去,这就要求进站研究生要根据现场生产实际的需要,将理论知识与生产实际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是提升了综合能力,拓宽了视野与知识面,企业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实验设备先进齐全,资料查询方便,并且有很多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做指导,因此,在企业完成论文,不仅加深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而且拓宽了他们的视野与知识面,也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研发能力。同时,校企双方导师制的联合培养方式,也培养了研究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还培养了他们的团队精神;
三是毕业生能很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学生进入工作站后,在一段时间里,不仅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而且在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当学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会很快进入角色,缩短了工作适应期。
3、拓展了高校办学空间。
一是加强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构建了良好的信息交换平台,来自生产一线的信息丰富了教学资源;
二是充分利用了外部优质资源,拓展了办学空间;
三是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格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企业根据研究方向,与各院校研究生部联系协商,选择专业对口的优秀学生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二是采取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即由企方指导老师和校方导师共同指导进站研究生。企方指导老师负责进站研究生课题的选择、工作安排、现场学术指导、学位论文的初审工作等;校方导师根据企业提出的科研需求,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科研活动学术指导和学位论文的审阅工作;
三是研究生进入工作站后,根据企业的安排,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并完成其学位论文。企业要制定培养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要选择技术性强的课题,保证研究生论文的质量;
四是研究生进站后完成的科研论文,须经企业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在国内外期刊杂志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署名单位为学校和企业双方;
五是对进站研究生科研成果的产权归属做如下规定:研究生参与企业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归企业所有;研究生参加校企双方联合承担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
结语:
企校联合,企业把企业文化提前传递给学生,为培养目标人才提前做了准备;高校解决了所培养的人才类型和企业所需的人才类型不相匹配的矛盾,使培养的人才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更适应社会竞争,对研究生以后的发展做了很好的铺垫;企业和高校各自的优势在人才培养中得以充分发挥。这种方式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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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职学校;班级管理;不足;措施
中职学校是指以初中生或与初中生具有同等学历学生为招生对象,重在培养学生技能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目前,中职学校普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如此,浅要谈一谈中职学校班级管理存在的不足与探索相应的改进措施,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一、中职学校班级管理的不足
(一)管理队伍素质不高
所谓中职学校班级的管理队伍,即指班主任群体。当前,作为中职学校管理者的班主任,从整体上而言,素养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这主要表现在:其一,许多班主任并非真正的师范“科班”出身,缺乏必要的从教培训,这导致他们在展开班级管理工作时显得不够专业与科学。比如,据一项调查显示,在管理学生时,中职学校班主任采用“鼓励”、“安慰”等正向管理方式还不及百分之六十;而采用“讽刺”、“挖苦”的教育方法则占了近百分之三十;更有甚者,竟然逃避责任式地“放弃”对学生的管理。其二,就管理者个体而言,素养与水平也各不相同,个体差距值不在正常的范围内。这主要由学校在聘用人员方面出现问题造成,尤其是一些私立中职学校,由于资金、资源欠缺等原因,无法吸引真正的管理人才。
(二)学生水平参差不齐,难以管理
中专生刚从初中毕业或只具备了与初中生同等水准的知识储备,大多数中专生在初中阶段成绩并不理想。因此,就学生而言,中职学校班级管理面临的又一困难,是学生水平的高低不一,难以管理。这就导致班主任在实施管理时,统一支配学生行为成为一种挑战。加之前面所述,班主任素质也未能令人满意,班级管理往往陷入困境。
(三)管理收效不大,多流于形式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现实情况,直接导致班级管理收效不大,且常常流于形式。中职学校班级管理本为教育事业神圣职责的一部分,但许多管理者带着某些偏见,对学生不管不顾,学生亦“破罐子破摔”,促使整个管理陷入僵局。这样,学校制定出来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无法真正实施,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与约束作用。更令人担忧的是,班主任与学生之间没能和谐统一的境况,直接造成班级的凝聚力下降,促使班级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中职学校班级管理改进措施
综上,中职学校班级管理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这些不足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针对这些不足,学校和班主任要积极采取一些改良措施,尽快转变管理失效状态,让班级管理早日进入正轨。具体措施如下:
(一)坚持以学生为管理的根本
班主任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蕴藏着不容小觑的教育思想。中职学校班级管理是围绕学生这一中心进行的,要让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地展开,必然要切实把学生放在整个管理工作的中心位置,一切以学生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感受自己是被关怀的,是班级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从而树立主人翁意识,打心底将班级看作成长的小家庭,认可班级,从班级中获得归属感与荣誉感。有的班主任抱怨说,现在的中专生起点差、行为习惯尤其令人寒心,压根就不想教他们。我们不否认这的确与现实相符,但不妨换个角度思考,正因为中专生基础差,存在许多不良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班主任肩上的任务才更显得任重而道远。以学生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这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也是中职班主任管理班级,获得学生尊重,取得教育成果的前提所在。如果一味以学生差为理由,只知教训学生,而不是对学生施加关怀、提供帮助以促成其成长,则必然与教育宗旨背道相驰,这不仅不值得效法,众班主任还应该引以为戒。
(二)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
中职学校班级管理陷入形式主义的潮流,已成为有目共睹的现象,只有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摆脱形式化管理的桎梏,才能将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轨道。科学有效的班级管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首先依赖于科学民主的班级管理制度的建设。班级制度是班主任用来指导学生行为,改变学生不良恶习的指南针,也是学生互相监督、互相进步的一项重要依据。班级制度的适用主体是班级内部的每一个成员,所以,其制定也应该由广大学生自由制定并反映最广大学生的需求。学生自主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往往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对学生自身的某些陋习对症下药,管理的效率亦更能凸现出来。其次,在班级制度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做到奖罚分明,不偏爱任何一位学生,也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受委屈。这样做一开始或许会引来非议,但久而久之,学生看到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必然由最初的不理解或抵制情绪,转向坚决维护制度的立场。制度就会成为一股无形力量之绳,将整个班级紧紧联结在一起,这时,班主任便可无为而治了。
(三)实施人才引进长足战略
班主任工作是中职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但不够专业的班主任管理群体无疑是其发展的一个障碍。鉴于这一情形,学校应该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战略,这是彻底改变当前班主任班级管理僵局的一大策略。众所知晓,人才是任何一项事业得以正常维持、发展的必要储备之一,教育事业也是如此。中职学校要引进班主任管理人才,须坚定不移地加大对人才引进的投入,吸引广大有管理才能的有识之士投身中职班级的管理,为中职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开拓提供思想支持、方法支撑和人文关怀。当然,提升中职班主任管理不够理想的现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代甚至几代教育者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在条件受限时,仍不断有教育管理人才现身其中。
总之,就目前而言,中职学校班级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弊端,需要我们在深刻认识其不足的前提下,毫不动摇地实施改进措施。中专生作为中职教育最主要的主体,与其他受教育群体一样,也是教育的中心,不应该受到任何歧视。班主任要以合适的教育方法与学生积极、及时沟通,学校应该把人才的引进作为改善中职教育班级管理的长远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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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研管理 科研诚信 高校科研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12.001
Abstract As the valuation of university research socialization and the impact of economic interests, it have occurred misconduct of research integrity sometimes. By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s, the paper analyzed the motivation behind the phenomenon of university research integrity misconduct, and compared the expected revenue and cost, analyzed the economical reasons behind the misconduct of research. And gave some advice of university research integrity management by perspective of system design.
Keywords research management; integrity; scientific research in university
1 国内外科研诚信问题研究现状
科研诚信是世界性的问题。在我国,诚信一直是数千年主流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尤其是精英阶层一直坚守“人无信则不立”的古训。然而,在近十年来,原本是个人内修外显的基本道德准则――诚信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就连原本属于社会精英阶层的学术界,也出现了科研诚信问题。国内外对于科研诚信的关注要比国内在时间上早很多,相关研究已从单一科研管理领域延伸到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取得很多值得借鉴的理论成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科研诚信的内涵、科学精神、研究人员的责任与伦理道德方面的研究;二是对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成因研究;三是对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规制和防治管理研究。
2 科研诚信问题的经济学特征
现代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不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还是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供需双方对彼此认可的契约履行和承诺的兑现,都体现了信用的经济功能。因此,因失信而产生的诚信问题,首先是一种经济现象,其次才是一种道德问题。
就科研诚信问题而言,科研是现代经济体系的相对独立子系统,由于科研诚信失范没有直接危害经济体系,因此,公众更多的是把科研诚信问题归到科研学术范畴的伦理道德问题。然而,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投入科技研发经费年平均增长20.6%,全国科研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已超过2%,2015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4万亿元。显然,如此庞大的科研投入经M,在这一领域存在失信问题不再仅仅是伦理道德问题,而是一种经济现象。
作为科研主体的对象是社会人,在社会信用存在一定危机的大背景下,显然,来自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是乏力的。因此,科研行为主体是否遵约守信,并不是因为选择主体的基本道德缺失,而是在科研失信成本和科研失信收益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依据“经济人”假设,科研行为主体在分析科研失信的期望成本小于期望收益的情况下,科研失信的选择就极有可能发生。而当科研失信的收益小于失信成本,科研失信需行为主体付出高昂的代价,行为主体根据趋利避害的原则,就会选择避免失信。
3 科研诚信问题成因的经济学分析
国内学者们对当前我国科研诚信问题的研究可归纳为以下几类:科研成果作假类:如剽窃他人成果、篡改科研数据等行为;科研经费使用违规类:如套取科研经费、经费挪作他用、不按预算使用等行为;科研成果权属的侵权类:如学钱交易、不当署名等。
3.1 科研成果作假类失范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剽窃和篡改数据这一类成果作假的科研诚信失范现象多发生在教师职称评审所发表的科研论文和研究生完成学业中。
现代高校职称评审制度,一般需要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提供一定数量和一定级别的科研成果。部分高校教师由于科研能力不足或者日常工作繁杂、精力有限,在不做实验或调研的情况下直接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是篡改编造实验数据来;同时,少部分杂志社没有严格审查来稿就刊出这一类论文,使作者剽窃行为变成现实。从经济学视角来看,科研诚信失范行为除了承担直接成本――支付版面费或者人情关系的联络费用,还要承担失范行为查实之后的其他不确定性损失,尤其是名誉损失。若不考虑事件发生的概率,仅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来分析,显然,失范者承担身败名裂的损失是远大于收益。但不管是窃取他人研究成果还是篡改或编造实验数据,由于手法隐蔽,被查证科研失范的概率较小。因此,失范行为的期望成本较小。而论文在职称评审通过后,作者将从职称晋升中终生享受薪水和待遇提高等方面的受益,发生的概率是确定的。因此,在内心权衡之后,若是个人道德约束不足,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发生属于大概率事件。
3.2 科研经费使用违规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科研经费顾名思义是用来解决科学技术难题的经费,这一类经费一般是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资助。很多学者或科研团队在申请到科研经费后不按照预算支出科研经费,将科研经费挪做他用。先后出现过用科研经费报销家用支出,利用科研经费以考察为名行旅游之实,更有甚者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使用从经济学视角来看,本身科研经费使用是遵循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一般而言,绝大部分学者在从事科研工作的过程中,科研精神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取得科研突破或科研成果才是他们内心的最高追求,在探知未知世界的过程中,他们获得了心理最大的满足感。因此,对于这些真正从事科研的学者而言,他们获得科研经费后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按照预算,本着节约原则在使用。
对于部分违规甚至违法使用、挪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主要是两个原因导致。第一个原因是项目审批立项机制有一定的局限性。行为失范者在申请科研经费做预算的时候,由于立项经费通常是在申请经费的基础上有所缩减。这一惯例常使教师申报科研经费时会虚高,部分项目在立项时就存在经费超过实际需要的情况。这一类项目从一开始就出现经费有余,项目负责人又不想经费被收回,就必然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现象。
还有一种原因是科研人员的内在动机不纯,导致科研诚信失范。这部分科研人员有时会用同一个课题项目换个马甲在同一部门多次申报项目,或者是同一类课题在多个部门申报项目。在获得项目立项后,由于经费充足,往往导致经费滥用,甚至出现经费使用违法现象,曾经就有因科研团队的科研经费在套取后分赃不均,相互举报的问题。
科研经费使用失范行为,本身就有经济问题。在经费使用监管制度设计方面也存在一定局限性,现在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通常是项目立项单位委托高校内部管理部门监管的模式。对于高校而言,一方面大部分的科研经费是来自第三方,而且,学校管理部门也是本着相信老师能够正确对待科研经费的使用,因此,来自学校的监管相对属于松散管理。没有严格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机制约束,出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也是一种必然。
3.3 科研成果权属侵权类失范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就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言,主要体现在不当署名、钱学交易方面。在高校中,由于科研资源在配置过程中,往往会向领导层倾斜,而实际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为了利益和讨好上级领导,获得一定科研资源, 给那些没有做实质性从事科研工作学校领导署名,进而换取一定的科研资源或者是其他利益。有些从事科研工作出身的高校领导,由于进入领导岗位后,行政管理事务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而又想在学术领域取得一定成果和影响力,有时也会直接侵占他人的研究成果,利用他人研究的数据、资料,不给有贡献的人署名或做出说明。而被侵权的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讨好领导,亦或迫于领导的压力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一类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实际是一种利益交换。
4 科研诚信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4.1 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引发科研诚信问题
目前,国内各级科研项目的一般管理流程是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时间跨度上一般项目多是从立项到结项历时2年。而各部委、部门内的重点项目因课题内容而定,一般是2~5年不等。我国大部分科研项目申报集中于每年3月份,到审批立项,科研经费到达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一般是6月份以后。而部分高校科研管理制度设计时,会将教师按时课题科研计入科研工作量与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挂钩。在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安排方面,部分教师为了及时的结题,会出现科研诚信方面的失范行为,为了急于求成一方面可能出现数据造假或篡改、抄袭或剽窃等行为;在科研经费方面,自然也就难以按照科研经费预算进行支出,又不想科研经费在结题时被收回,就想方设法地把科研经费报销套现。
4.2 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局限性引发科研诚信问题
我国部分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一般是院系两级管理下的导师负责制,研究生自入学后一般在修满学分后由导师督导其学习和研究。这种师傅带徒弟的培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研究生培养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现在很多学校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在导师认可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们为了学业,不仅付出了学费、生活费还付出了一定的机会成本。从成本分析的角度,研究生入学属于行业准入的高积淀成本行业,需要借助顺利毕业来兑现入学时积淀的高额成本。因此,就出现了部分研究生论文数据造假、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失范行为。
5 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规制建议
5.1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
2009年,虽然国家教育部前部长周济就已经提出了对学术不端行为 “零容忍”。但多年来高校科研诚信问题时有发生,主要是高校教师存在理性“经济人”的一面,会根据成本收益进行比较分析,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此时的比较不是单纯绝对数量的比较,而是根据期望收益与成本的期望值进行比较。就绝对值而言,其实,一旦个体科研诚信失范行为得证查实,仅仅是精神的打击对绝大部分高校教师而言都是难以承受的,他们铤而走险是因为获证的概率较低。一方面主要是我国历来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文化影响,觉得自己人缘好,不会有人为难自己;二是当他们对自己学术不端行为产生收益和可能的成本进行比较时,期望收益远大于成本的期望值,因此,在进行多方博弈分析后,部分自我道德约束力差的教师就会选择科研诚信失范。
根据上述原因,在制度建设层面,不管是现代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还是研究生培养制度,一种制度的建立总难以尽善尽美,对于制度的完善也应与时俱进。在科研诚信失范时有发生的今天,应该强化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监管,建议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科研监管职能,或者是在现有科研管理系统中,相关部门增加其科研诚信监管的职责,从制度层面弱化高校教师科研诚信失范行为选择的动能。
5.2 改进职称评审制度和研究生培养制度 (下转第6页)(上接第2页)
高校科研诚信问题看似个体行为选择,但其实质与科研评价制度设计关联。目前,我国教师职称晋升、硕士博士的毕业门槛等都和一定数量一定级别的科研成果挂钩。这种社会化评价机制在初始设计时,其合理性不容置疑。把学术成果交由学术期刊编辑部来评审,显然有着较高的公平性。然而,这种制度设计在当前出现了异化,部分利益团体把学术期刊作为一种挣钱的工具,交了版面费和一定的中介费就,这就使原本相对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偏移。
因此,改进国内高校职称评审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的评价制度体系,建议学校采取以学术论文评价为主,教学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在学术期刊论文评审发表方面,应以发表具有创新性的新观点、新理论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应用价值的论文为主。对于部分以营利为目的,质量不高的学术期刊,高校应该做出选择性认定,给出认定期刊名录。
总之,对于科研诚信失范问题的解决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采取与时俱进的态度,根据社会发展和高校科研发展中不断出现的现象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建设。
课题受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2015年党建思政与高教管理研究课题经费资助(项目编号:GJ201510)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编号:SK2014009)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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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多中心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9-0152-04
一、问题的提出:J省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现状调查与原因分析
学术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研究生的教育质量。近年来,关于研究生论文抄袭、学术造假等报道屡有发生,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治理已经成为高校研究生教育所关注的重要问题。J省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现状是怎样的?如何有效地治理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关注于这两个问题,本课题组对J省高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调研,①关注J省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现状及原因,收集一手资料作为研究素材。
(一)现状
尽管学术界对学术失范的研究很多,然而学术界乃至现实生活中对学术失范并没有一个确切而统一的概念定义。不同领域的学者分别从道德、法律、管理、共识等层面进行过界定。如葛剑雄(2010)认为学术失范就是违背学术道德,在学术活动中不遵守学术规范进行诸如抄袭、剽窃等弄虚作假的行为[1]。教育部于2009年出版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也在学术道德层面对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进行了界定和区分,指出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云鹏(2008)等在共识和价值观层面强调共识的学术规范不是明文规定的制度、准则,而是学术共同体普遍认同的、内化了的规范,也可以理解为行业自律,学术规范即是对这种共同规则和价值观的违背[2]。尽管对学术失范的定义各有不同,但普遍认为其表现形式有诸如论文抄袭、剽窃、一稿多投、“搭便车”发表等行为。课题组将学术失范分为三个层级:学术不规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学术不规范是无意而犯,源于学术能力不强和学术不严谨,比如在论文引用方面忘加注释等无意行为;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则是有意而为之,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伪造或者篡改数据等有明显意图的行为;学术腐败则是利用自身的学术资源或者权力进行交易以获取金钱等物质财富以及地位、声誉等精神满足,是学术活动中的寻租行为。就研究生群体而言,学术不端行为是学术失范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列举的七种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注释;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课题组针对常见的几种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作为反映当前J省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现状的主要指标,并做调查结果分析。
1.调查对象和方法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J省高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覆盖J省12所研究生培养单位,针对学术失范行为中有意识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测试以反映当前J省高校研究生的学术失范行为现状。
课题组采取分类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共发出调查问卷1 440份,回收问卷1 386份,回收率为96.25%。剔除部分无效问卷,有效问卷共1 334份。同时结合访谈法,对高校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进行访谈,以便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当前J省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状。调查问卷的数据采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2.学术失范行为程度分析
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问卷方面主要运用Likert的5级量度表进行统计分析,选项分别为“非常普遍=5”“比较普遍=4”“一般=3”“不太普遍=2”“根本没有=1”,得分越高就表示学术失范现象越严重。
经过统计发现,J省高校研究生在七大类的学术不端行为测试中,Likert量表的平均值均超过3,甚至伪造注释、重复他人研究成果和搭便车等行为接近4,并且标准差很小,个体差异不大,可见这些学术失范行为从整体范围上考量已经是比较普遍发生的了,从学校规范治理角度上看,J省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有待加以控制。
3.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失范行为的整体认知情况
对个体行为分析后,课题组试图通过认知层面探讨当前J省研究生对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失范行为的整体认知水平。通过对学校学术氛围认同度调查来反映J省研究生群体自身对当前J省学术失范行为现状的感受。
其中49.3%的学生认为其学校学术道德状况不太好,4.8%的学生则认为非常不好,由此可见J省超过半数的学生对目前研究生学术道德状况是持悲观论的。如果剔除认为当前学术道德水平一般的22.1%的群体,只有23.8%的人持乐观态度,认为当前学术道德总体状况是良好而令人满意的。
通过对J省高校研究生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无论从学术失范行为程度分析,还是学生群体自身对学术道德状况的认知等方面,均反映出当前J省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普遍发生,高校整体学术道德水平较低。如何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营造一个共同遵守的学术规范氛围是J省高校治理的一个重要命题。
(二)学术失范行为的原因分析
1.原因调查
针对在研究生阶段出现过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课题组进一步做了学术失范行为产生原因的问卷调查,并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结合访谈对学生导师、学校管理者等各研究生培养主体进行深入探究。调查发现,造成当前J省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个人因素、导师因素、学校制度及管理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内在和外在的原因。总结有以下几大主要原因(见表4)。
如上表所示,34.3%的被调查者认为急功近利的社会不良风气与社会整体学术不良氛围是造成学术失范行为的最主要原因,如期刊地下市场的发达是形成论文质量低劣和重复发表的首要原因,这与黄发友(2012)等学者的调查结论相一致[3]。接着是研究生培养机制与管理体制原因,未能注重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培育。
研究生评价体系、管理体系以及惩罚机制不健全、不合理,以及学校学风环境以及学校德育教育力度不够等原因均属外部环境因素,并且这两大原因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起了较大的推动力,接近一半的学生认为学校培养机制和监管不到位等是促使当前J省学术失范行为多发的主要原因。
对“研究生自律不够造成学术失范行为”作为主要原因表示赞同的比例为16.4%,远不如认同“社会环境和学校研究生培养制度等外在原因造成学术失范行为”的群体。可见,从学生个体看,学生总是寄希望于借助外部力量来规范自身行为,认为整体的学术规范环境的构建主要是学校等培养组织的任务。同样可见,研究生是一个行为容易受外界因素干扰的群体,问卷中“如果您身边学术不正之风盛行,您是否会随波逐流?”在这一题中,选择“可能会”和“一定会”的比例为55.1%,外界环境对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潜移默化的影响已越来越深。这反映出学术失范行为中的“朋辈效应”,研究生个体之间相互影响,并形成不良风气。
因为导师原因造成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情况在调查中显示比较少,85.9%的被调查者认为导师在学术道德的表率作用比较好,82.3%的被调查者受到过导师对其学术道德方面的指导,可见当前导师对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起到了积极作用。现有的对师生关系与学术规范作为研究变量的实证分析,将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的接触频率与研究生科研能力做交叉分析,如朱华等(2012)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导师与研究生接触的频率与研究生的科研产出呈正相关关系,即导师与研究生接触的频率越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产出越高[4]。由此可见,导师对研究生行为的影响主要是良性引导的,导师的不作为及自身的学术失范并不是学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直接原因。
2.原因分析
从主观认知层面上分析,调查也向我们展示出研究生自律性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学术规范遵守的脆弱性。外部环境的影响产生巨大的朋辈心理,个体自律不足以防范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从自律与他律的二维视角看,综合各种外部环境,包括研究生培养体系的缺陷和学校监管的不到位等外部因素,导致他律因素无法有效进入到学生个体的内心考量,从而影响学生的行为选择。他律失效,加之自律并不足以约束自身行为,这是当前J省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普遍发生的根本解释原因。
用经济学中的“理性经纪人”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当前研究生教育中自律不足、他律失效。理性经纪人强调成本-收益分析,在调研访谈中有学生这样说道:“现在就业和经济压力这么大,论文写作不规范和搭便车现象很常见,并且这样的方式可以使我顺利毕业,而且在学院评优评奖中拥有更多的优势。如果我只是埋头苦读,那样花费的时间成本太大了。所以一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是无可厚非的。当然前提是不要太过明显,不要被学校发现和处罚,不过据我所知在我们学校这样的概率很小,几乎为零。”①
个体决策都是个体在对预见行为进行过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实施的,学生学术失范行为也是如此。学术失范的动机是:失范行为所得-(道德损失+处罚风险)>失范前状况+遵守规范的道德满足。②
关于学术失范的成本,我们可以用下面的模型表示:
C=(M+T+H+S+O)+p(E+O'+S+D) (1)
学术失范行为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直接成本是学生从事该种活动或行为直接付出的代价,而间接成本指学术失范行为被发觉所受到的惩罚。其中,C代表行为的预期成本;p为行为被查出和惩处的概率;M、T、H、S、O分别代表确定性成本中的物质投入、时间损失、健康损失、精神负担、现实机会损失;E、O'、S、D分别代表非确定性成本中经济损失、未来机会损失、精神损失、其他间接损失。其中M、T、H、S、O、E、O'、S、D≥0;0≤p≤1。对于一个学生,学术失范行为的直接成本已经很小;并且因为对学术规范监管的力度很小,因此受到惩处的概率p也很小,几近为常数0,间接成本也很小。所以总体而言学生个体进行学术失范行为的成本是很小的。
同样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收益考察,可以概括为以下模型:
R=(1-p)(E+S+T+...)(2)
R代表行为的预期收益,1-p为失范行为逃避惩处的概率,E、S、T分别代表经济收入、精神上的满足和时间精力的节省。
因为外部环境的制约因素极小,学生进行学术不端等行为被惩处的概率极小,成本小、收益大,这导致收益R远远大于成本C,从理性经纪人角度上看,学生倾向于进行学术失范行为。同时,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前研究生教育中的自律不足,他律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二、理论框架:由多中心治理理论引发的思考
(一)理论描述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近些年公共管理学界和实践中的热门词汇,多中心理论由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并成熟于《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多中心治理强调在多中心框架之下关注一群相互依存的人们如何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性治理,并通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搭便车、回避责任和集体行动的困境,以取得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正如作者本人所言:“多中心理论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5]
多中心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为公共事务的治理引入了一种新的视角,它的应用价值不仅体现在“公共池塘资源(Common-poolresources)”等公共资源的治理以及政府管理活动中,它打破了原有单中心、单向度的模式,建立起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等多元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更在其他公共事务的治理中,为我们带来了冲破单一中心管理的选择,实现多中心参与治理,各主体之间相互依存、竞争、合作,最终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形成规范、有序发展乃至善治情境。
(二)问题导入:由单中心向多中心的转变
在现有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尤其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是高校公共事务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就高校学术资源和学术声誉而言,从公共品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属性维度上考量,这无疑是一种公共池塘资源。规范的学术氛围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组织而言都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而对学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防治也是对学术规范这一公共资源的重要保护。因此,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治理是需要研究生自身、导师、学校以及相关学术规范管理机构共同参与的公共事务。然而现实的情境是,学校认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和学术道德教育是学生和导师的工作,学校只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导师又认为学术道德关键是靠学生自律;而学生在个体活动中往往只考虑自身的成本和收益,认为整体学术氛围是学校部门或更高层组织所要关心的问题。治理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这一需要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事务最终变成无人参与,或者治理实效不佳。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人们只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了公共的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最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多少有些相关的事务。从这一程度上说,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培养似乎也成为了一种“公地悲剧”。
当前高校在矫正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路径中,无论是强调学生个体的自律性,突出内因是根本;还是关注于通过外部制度和环境施加压力,坚持他律手段更加直接有效的观念。从本质上看,这些方式或者模式都是一种单中心的治理模式,单纯强调某一方面或某一主体的作用,因而也是有各自缺陷的。如图1,在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单中心治理模式中,学生、导师、学校管理以及相关学术规范管理组织是相互割裂的,信息传递也是单向度的,甚至包括学术委员会在内的一些学术规范管理组织与学生完全不存在联系和信息交流。这样,无法形成各主体的有效互动和信息的有效传递、反馈,无法以此支撑整个管理体系。这导致治理效果的落脚点仍仅仅是学生个体,依赖个体的自律,无法提供足够多的内在动力和形成系统性的学术道德规范支撑。
庆幸的是,多中心治理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优势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光明的大门。多中心治理强调各主体共同参与的重要性,强调治理源于各主体之间有序的互动,而治理的质量取决于各主体之间互动的质量。因而,如何设计一种由学生、导师、学校以及学术规范监督组织共同参与的模式是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治理的关键所在,并且这种模式是具备系统有效性的。如图2,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治理中,导师、学校、学术监管机构以及学生自身都将积极参与其中并且形成互动,导师与学生、学校与学生、监督机构与学生、学校与导师、学校与监督机构、导师与监督机构之间不再是单向度信息传递甚至是割裂的一种状态。这一模式下,各主体都将围绕着如何治理好学生学术失范行为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而积极承担责任、分享信息。以对学术失范行为的监管为例,在这一模式中,学生个人的学术失范行为将影响到导师声誉和考核,并且学校也将因为学生的不规范行为受到通报等不利影响,这样在这一监管过程中就将学术监管机构、学校、导师和学生全部联系起来并形成互动。
同时,多中心治理也强调规则的重要性,多中心治理下的规则具有包容性,使得各主体得以实现高质量的互动,而不是单纯地对各主体进行管制。在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治理对研究生个体而言,强化其专业学习,提升科研能力远比单一地对其进行惩处更加有效。这种系统的活力在于其互动性、包容性和成长性,而不是将导师、学生、学校和相关组织划清界限,单一地管理各主体。
因此,要构建良好的学术道德环境并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就要对当前研究生普遍存在着的学术失范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而有效治理的逻辑起点和实现途径必然是符合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的。指向是明确的,如何使多中心都有效参与并形成良性互动,这需要制度设计以及实践努力。在这一治理模式下,学生个体学术道德得到培养,导师自身得到提升,学校管理得到完善,整个高校的学术环境得以净化和健康发展。
简单来说,各主体至少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努力:研究生自身要强化专业学习,提升科研能力;另一方面自觉接受学术训练,避免学术道德失范。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管理,增加与学生的接触频率,提升学生的学术能力;同时以身作则,在学术研究中为学生树立遵守学术规范的典范。学校则要主动加强对学术失范行为的治理,加强监督和惩处力度;另外优化改革研究生评奖评优体系,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提升学术规范标准的比重及作用。而学术规范监督组织则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加强监管。
三、结语
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多中心治理体系中,多主体共同参与是形式和手段,形成有效治理乃至善治的情境才是这一模式的逻辑指向。这一体系下,学生个体、导师、学校以及学术规范监督组织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相互依赖、相互学习和信息的有效反馈是我们所期待的,同时也是高校管理中的重要命题。
同时也要认识到多中心治理理论为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治理事务中提供了一个有益视角和借鉴模式,但这仅仅还是理论上的框架,实践中包括制度构建和主体参与都可能困难重重。因此,基于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和管理现状,如何构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让学生、导师、学校和学术监督组织能够有效参与并持续互动是今后研究的重点所在,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所在。
参考文献:
[1]葛剑雄.学术腐败、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探究与思考[J].民主与科学,2010(2):49-53.
[2]云鹏.学术失范及成因分析――基于大学学术管理制度的视角[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6):71-73.
[3]黄发友.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修养的路径研究――基于福州某高校研究生的调查与分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2(3):80-84.
[4]朱华.我国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2(11):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