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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汇报材料

时间:2022-08-01 08:06:48

导语:在财政所汇报材料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财政所汇报材料

第1篇

一.财务管理

(一)收入类

1.所有财政收、支均纳入镇财政所集中统一核算。

2.收入范围:

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②上级有关部门补助收入

③其它财政收入

④公产、公物、公房出租、变价收入

⑤其它杂项收入

3.财政在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填开符合规定的收据,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私章。

4.所收现金任何人不得挪用,经办人必须当天存入财政账户,数额上了1000元的,在办完手续后,立即存入财政账户。

(二)支出类

1.差旅费报销办法

(1)所有人员据实报销。

(2)凡到(*城)县级开会、因公出差,事前向党政主要领导申报,到政府办公室领取出差通知单,凭通知单报销往返车费(不超过40元)、市内公交车费10元,发给往返途中补助费20元(补助费按每天10元计算)。出差每晚报销住宿费50元。不报销绕道和超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到县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培训会(班)的,可报销往返车费(不超过40元),市内公交车费10元,发给往返途中补助20元,凭据报销住宿费(上交住宿费的除外),每晚不能超过50元。凭通知按规定发住勤补助每天10元,到市级培训每天补助20元,省级培训补助30元每天。每半月报销一次,不足半月的报一次,超过半月按每月两次计算。

(4)县外(不含通川区)参加有关会议或学习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参加,回单位按有关规定可报销往返车船费、市内公交车费,发给有关补助。

(5)下村不得报销车船费用。因特殊情况需赶时间的,要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2.办公费报销办法

机关内部办公用品(笔记本、纸张等),由政府办公室统一申报所需品名、数量,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再由财政所统一购买,所开支的费用,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经主要领导审批,方能报账。

3.资料打印费

政府资料打印,仅限于党委政府汇报材料和下发文件,并需主要领导审批,并由政府办公室造册登记,明确打印份数,杜绝浪费。政府内设部门须打印、复印的,由主要领导审批,政府办公室做好登记并由部门经办人在登记薄上签字,打印所需经费由部门自行负责。

4.会议费、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

(1)来人来客、会议等需用餐,原则上由部门对口接待,分管领导可参与陪餐,确需政府签单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按如下标准安排:村干部开会,生活费每人每餐5元,县级及以上部门来客生活费每人每餐15—20元,每桌最多不超过200元,确需提高标准的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才提高标准。由经办人当面算账签字,并注明人数及事由,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

(2)来客原则上不发包包烟,确因特殊情况,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并由经办人在办公室签字领取。

(3)凡是到上级机关汇报有关工作事宜,确需开支招待费的,事前必须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或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在限额内开支。

(4)招待费报账需填写来客派餐单,完善手续后方能报销。

5.小车费报销办法

(1)小车燃油费,购油发票必须有驾驶员和一名随车人员签字,由财政所审核,再经领导审批同意,方能报账(若在堡子镇加油站加油,由财政所制单加油)。

(2)修理费。小车要维修,由驾驶员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再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派专人随车维修。未经批准自行维修的,一律不报账。

(3)洗车费每月按30元包干使用。

(4)小车使用,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批,方能出车。未经允许出车一次,扣驾驶员50—100元。电话费按副科级干部对待。停车费、过路费凭票报销。驾驶员每月出车补助200元。

6.水费、电费、电话费报销办法

机关内勤人员按月做好水表用量登记并分摊到户,公用部分由内勤人员在发票上签注证明人。电费、电话费公用部分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签注经办人,若有长话费注明原因,私用长话费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7.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镇级所有设备购置、房屋维修、公产处置,必须先由有关部门与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再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方能支出和办理,重大事项和基建项目采取公开处置或公开招标办法办理。

8.内设部门财务管理办法

镇级内设部门指镇计生办、林业站、水管站、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计生服务站,财务收支入账的办法是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送镇长审核,所有收支账务全部交镇财政所集中统一做账,各单位自设报账号。

9.经费的审批及报销办法

凡需财政所报销经费、领取资金的,应先将有关票据送到财政所审核,经镇长“一支笔”审批同意后,根据资金情况签署意见后,经办人员方能支付资金或办理有关经济手续。

二.内务管理

(一)学习会议制度

1.各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2.全体脱干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举行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

(二)请销假制度

1.有事必须先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再交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方可离开岗位,并按时返回工作岗位销假。月事假超过3天者,超过天数每天扣5元。

2.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和举行的活动,迟到一次者扣20元,缺席一次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请霸王假按旷工论处(含凡是没履行请假手续的),实行每月一结算,在发给有关经费中扣除。

3.上班时间内严禁赌博和娱乐活动,若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领导依轮次值班,每人一周,其顺序为:李永洪、冯宇、龚章建、何海祥、张洪菊。

(三)公物管理制度

1.凡各办公室和寝室内的公共财物,统一由财政所清点登记,办公用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贴在办公室门背后,另一份交财政所存档,若有损坏,照价赔偿。需添置办公用品,由该办公室负责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审批或集体研究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若工作变动必须如数移交。

2.公共设施人人爱护,如花台、电灯、水管等,人为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四)水电管理制度

1.用水实行一户一表制,抄表到户。各办公室及公共厕所用水,做到人走水关。反对浪费,谁造成浪费由谁给费。水管损毁自行请人负责维修。

2.用电实行一户一表制,抄表到户,电费自结。各办公室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3.冬季取暧,各办公室电炉、蜂窝煤炉任选其一。电炉自备,要尽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炉熄。使用蜂窝煤炉,煤炉由公家购买,其火炉、炭圆不准带回宿舍私用,发现一次扣20元。

(五)清洁卫生制度

1.机关内的公共区域(含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由专人承包清扫、管护,由政府办公室负责检查,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承包费按每月300元计算。

2.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打扫。

(六)伙食团管理制度

承包者必须保护好公共设施设备,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服务周到,价格合理,质量上乘。

(七)上班制度

1.当场天脱产干部必须到办公室上班,领导随时抽查,若未按时上班或早退者,按旷工论处。财政所、农经站、计生办、民政办等职能部门中午必须安排人轮流值班,以便接待来访群众。

2.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第2篇

我局在此次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负责水湖镇、左店乡的监督工作,现将两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向县清产核资办汇报。

水湖镇首先建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急工作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由镇政协联络组组长李元厚主持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动员会,同时邀请农委顾主任进行相关培训指导工作。其次水湖镇将31个村居分片为五片进行管理,全面完成了乡镇(区)、村(居)、组三级资产清查工作。目前水湖镇正在逐步进行各村居的资产登记工作,拟在7月10前完成。

左店乡首先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培训会,乡主要领导和各村(居)报账员、财政所所长和综合站站长均参与其中,会议研究制订该乡镇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方案,并成立了领导组;之后,左店乡邀请县农委专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参加了专题的业务知识培训。然后,集中11个村(居)报账员集中对财务单据、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等报表进行填写,并让各村居带回逐一审查核对,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归属清晰。目前左店乡已基本完成资产的登记工作,但极少数村民组的资产情况需进一步核实,对个别村(居)的资产有待评估。

 

 

第3篇

二、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审议引导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引导资金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审议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协调解决引导资金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引导资金由区文体局、财政局共同管理,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确定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

四、区文体局主要职责是:研究完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项目评审论证标准;研究提出引导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并受理申报;组织专家开展引导资金项目评审、论证工作;编制引导资金工作计划,提出引导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负责引导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将引导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审议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方向、支持重点和项目申报指南;会同区文体局下达引导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下达资金;负责引导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区文体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六、引导资金使用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或基地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项目;

2、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影视传媒、文化经纪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

3、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印刷复制等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4、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6、代表文化水准并可产业化运作的文化艺术、影视节目等内容生产和品牌打造项目;

7、文化遗产和富有地方传统特色的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

8、对省、市专项资金立项并要求予以配套引导的项目;

9、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七、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承担主体必须是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法人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该单位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

2、申报项目原则上为非财政资金投入,由单位自筹资金,并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兴办,项目单位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3、申报项目已经按规定审批。

八、有下列情形的项目,引导资金不予资助:

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

3、申请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九、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1、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2、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

(2)项目文件和符合规范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4)项目预算(决算)支出明细情况表;

(5)项目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说明等(复印件);

(6)其他关材料。

3、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按规范的评审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实地考察、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提交初审报告,经审批后的项目,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区文体局会同有关部门与有关责任方签定引导资金项目责任合同。

十、引导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区财政局根据引导资金年度预算安排计划,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将引导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所在财政所(局),各财政所(局)应在收到资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关项目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核算,主动接受区文体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材料。

十一、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向区文体局、财政局报告半年度工作进度和引导资金使用情况等书面材料,区文体局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全区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情况报领导小组,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

十二、建立项目跟踪制度。区文体局、财政局应会同关部门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引导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确保引导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佳效益。

十三、引导资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需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对因故撤销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做出经费决算上报领导小组核批,剩余资金如数退回区财政局。

十四、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五年内不得申报引导资金,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追回已经下拨的引导资金:

1、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引导资金的;

2、违反引导资金使用规定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3、截留、挪用引导资金的;

第4篇

各行政村、管区和镇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镇、村干部行为,真正把我镇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制度

一、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经常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转变作风,把重点放在为群众搞好服务上,放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

二、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置于党委的集中领导之下,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委交办的工作要雷厉风行,出色地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管区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完成所辖村的全面工作。

三、按照镇党委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实行主要领导值班带班制,值班干部一律不准走读。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因擅离职守,无故贻误上级来人、来电话通知或群众来镇办事等工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上班期间不准打扑克、玩麻将,更不准喝酒、赌博,对喝酒滋事、赌博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停职停薪处分。

六、工作态度要和气,讲文明、有礼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工作要深入细致,多搞调查研究,处理问题要公道正派、公平合理。

七、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杜绝利用工作之便,刁难群众,向群众吃拿卡要,对影响镇机关形象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向群众赔礼道歉、停职停薪、开除公职处分。

八、搞好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卫生、形成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九、听从党委、政府的临时安排,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本着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把报销关。实行财政支出准办制。有公事需去办理的,先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准办数额,超出部分费用经办人自付。1000元以上的由书记办公会批准方可办理。

二、公款一般不许外借,特殊情况,由书记或镇长签批准借后方可办理。公事办理完毕后,三日内凭正规单据签字报销。所借款在准办期间不能归还的,在当月月底发工资时,由财政所从工资中扣除。

三、上级或兄弟单位来人进行公务活动,如需招待,应先填写招待证(主要领导因公在外,需电话请示),由书记或镇长签批后,交办公室按审批标准办理,办公室由专人凭招待证和招待清单去办理,实行记帐制,财所统一结算。

四、来客招待,一般安排在接待室,其它场合的工作招待,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安排,否则不予报销。

五、实行对口接待,分管主要领导参加,杜绝其它人员参陪。

六、办公用品,由财政所统一购置,专人管理,实行领取办公用品登记管理制度。

七、各办公室及部门如需打印材料,先填写打印材料通知单,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打印社打印。

八、私人用车车费一律不准报销,工作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先经书记或镇长签发派车单后,由党政办公室办理,财政所定期结算。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拿车费发票报销。

九、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各站所不设会计,只设一名收款员,一切收费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镇政府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一经发现,经给予停职或开除公职处分。

十、严格公物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搞好财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杜绝固定资产的流失、损坏。干部职工调动时,要将镇政府配发供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清点、交接。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按原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十一、财所设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帐款分开。

十二、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如不经批准擅自开支的,所开支款项由财会人员个人承担并追究其责任,财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月底要将当月的财政收入、支出如实向书记、镇长汇报。

考勤制度

为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我镇今年各项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制订以下考勤制度。

一、镇机关坚持点名考勤制度。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点名册,随点名随存档,一月一汇总,汇总结果张榜公布。

二、点名时不到为迟到,考勤表存档前不到为缺勤。

三、设立考勤奖,全勤每人每月30元。每迟到一次从考勤奖中扣5元,每缺勤一天扣10元。缺勤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及考勤费,并大会通报批评,从下月起不再安排工作。

四、请假制度。确有私事要办者,自己首先要写出请假条,请假一天由分管书记签字批准,请假两天由镇长签字批准,两天以上,由书记、镇长签字批准,交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生效。每人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机关统一安排的休息日除外)。累计当月请假超过三天以上,工资按比例计发。特殊时期的请假和党委扩大会人员请假必须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五、到县以上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上级的书面通知或镇综合办公室所接电话通知为准。

六、管区驻村期间,管区书记要加强管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办公室对管区值班情况不定期抽查,对不请假无故缺勤、夜间无故不值班人员加倍处罚。

七、点名册单独存放保管,月底汇总。考勤奖按考勤情况随下月工资兑现。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一、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财物。

二、镇机关配发的办公用品要统一登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干部、职工调离镇机关要原数交回,否则,镇财所不开工资转移单。

三、不经批准,公共财物一律不准拿出院外,否则,加倍赔偿。

四、公共财物,不准乱刻乱划,更不准任意损坏,如发现上述情况者,给予加倍处罚。

会议制度

一、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听取各方面汇报,讨论研究下步工作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村干部会议。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由书记、镇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召开。

二、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等重要会议研究的工作意见、措施等,公布以前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凡因违犯规定给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事要请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民主生活会请假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

四、开会时与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谈笑,不得随意离开会场,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

五、组织讨论时,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开展讨论,积极发言,不谈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六、会后及时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七、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下好通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版权所有

车辆管理制度

一、镇政府所有车辆由党委、政府统一调度。

二、镇政府车辆分工如下:96689负责招商引资工作;91189负责镇政府日常工作;计生办车辆除平时负责本部门工作外,每日负责接送几位书记上下班;派出所警车负责本所的警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派出所、计生办车辆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调配。

三、因公用车,需经书记、镇长批准,私事一般不予派车,更不准擅自出车,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四、司机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况完好,及时清扫车内外卫生。

五、实行定点加油,市内短途加油票据不给报销。

六、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额在1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申请后维修。

镇院用电制度

一、镇政府院内的办公、生活用电只限于镇院本身使用,任何外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二、各部门、各办公室必须节约用电,不得私自安装电炉、电暖气、空调等其它用电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以停电外,给予私自安装者200---500元的罚款。

三、本镇院内用电户必须安装电表,没电表的自备;不安电表不准用电;每年统一校电表一次。

四、各站室、家属院实行供电限额制。镇政府对院内家庭用电每月补助15元办公用电,由财所每月输入其工资内电费由本人支付。计生办、派出所每月补助业务用电600度,伙房每月补助业务用电300度,超出部分均从经费中扣除。

第5篇

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助理工作

作为一个书记助理我认真做好书记交给我的每一件事情,做好上传下达。向上,听取相关政策精神、汇报工作完成的进度、反映本村实际情况、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向下,积极传达政府的惠农政策、涉农信息、发放涉农资金。

(二)分管工作

今年年初村两委班子分配工作任务的时候我被分配到分管:共青团、民兵工作、社区工会工作;同时协助本村计生委员处理本村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本村青年人大量出外务工,农村中现存的年轻人不多,村级团组织建设基本停滞,自从我担任本村团支部书记以来,积极联系本村留守的年轻人,组建了新的团支部班子,积极联系本村团员,开展了一系列的团建活动。比较典型的有:在共青团市委、共青团区委的大力支持下,本村团员组建了“少先队员辅导队”对汪家冲中心小学的少先队员进行正确的引导,使部分所谓的“落后分子”在学习上有了很大的提高,生活上有了很大的转变。二零零九年,我被共青团黄冈市委、黄冈市教育局授予“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荣誉称号,被共青团黄州区委评为“优秀团干部”。

作为本村的民兵连长,在配合街道人武部积极做好征兵工作的同时,积极了解本村军属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今年年初我代表本村两委班子给他们送去了慰问。本村军属遇到的困难我积极向本村两委班子反映,在本村能力范围内为本村军属解决问题十余件。

作为本村的工会主席,在做好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的同时积极了解本辖区内企业员工的,工资问题、工资发放情况、工作时间问题;积极与辖区内的企业联系,了解生产情况、询问销售情况。从员工的角度、企业发展的角度了解员工和企业间的矛盾,积极的化解存在的矛盾。在今年上半年通过工会的联系,及时的向企业反映员工的想法,解决了辖区内劳资纠纷四件。

第6篇

通过对各省份(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及相关部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这项政策在当前扩大消费促进生产和惠农强农的政策效果。

二、督点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问题的意见》([2008]134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财建明电[2009]9号),商务部等9个部委《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009]38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4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子[2009]80号),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9]53号),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09]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合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276号)。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促检查各地工作组织部署情况、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补贴资金兑付情况、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家电下乡工作组织和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家电下乡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及部门分工协作情况,家电下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家电下乡宣传月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农民认知情况等。

2.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及产品销售、售后服务情况。主要包括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数量增长情况,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与价格情况,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情况,销售信息登录情况,开具发票情况;地方有关部门开展产销衔接、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检查、产品和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的的情况。

3.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情况。主要包括本地区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具体操作办法是否便捷,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兑付进度是否高效,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骗补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等。

4.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工作经费保障情况,销售网点定额补贴落实情况,对建立完善家电下乡网络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三、督查组的组成和督查地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督查组,以全国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督查组名义开展工作。组长由牵头单位部级领导担任,参与部门派司处级干部参加,每组5人左右。督查地区为补贴兑付率排名靠后的省份且百户购买率偏低的省份。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四、督查方式

每个组督查2-3个省份。督查组要听取省份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汇报,深入县市、乡村,了解基层工作组织部署情况,抽查销售网点产品销售及登录等情况,抽查乡镇财政所兑付农民补贴情况,了解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听取各地有关部门、企业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同省份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交换意见,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五、时间安排

2009年10月15-30日,各督查组分赴有关省份开展督查工作。具体时间由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确定后,提前5天通知全国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全国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相关省份做好接待等工作。

六、情况反馈

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督查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督查省份交换意见的书面材料一并提交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1月底前形成书面汇总报告,会签各成员单位后报国务院。督查组交换意见的书面材料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7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汇报材料

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新需要,镇党委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职责定位,转变管理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幸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构建三级服务网络。健全完善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龙头”、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础、村组服务站为补充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镇便民服务中心已步入规范化运作轨道,设置专门服务大厅,集“六办所”(经发办、社事办、民政办、群工办、财政所、派出所)和“八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司法服务中心、国土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青少年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于一体进行集中办公,办理、8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设立公开栏;有监督电话、有值班公示台;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服务指南、办事时限上墙)。明确镇长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党务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确定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延伸了服务范围。建立完善了覆盖全镇16个村和2个居委会的便民服务站,使镇、村联动的为民服务全程体系全面形成。设置了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员,负责为村(居)民免费代办相关事项,各村民小组设置了便民服务代办联络员,负责做好村民与村代办员之间的联系,镇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指导监督村便民服务站发挥其作用。

(二)创新五项服务方式。镇便民服务中心认真开展“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茶相待、一片真情相交、一个明确答复相告的优质服务活动,实行“一站式”办理、“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结合镇工业经济发展实际,镇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置了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代办工商、税务、安全、环保、电力、天然气、投资备案等项目审批手续。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协助企业对投资项目、灾后重建项目等实行并联审批,审批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坚持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服务制度,镇党委成员及镇村干部,每月至少利用2天时间,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深入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公开七项服务事项。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七公开”,即公开工作人员姓名、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电话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大力推广“三个延伸”,即把党务、政务公开从政府机关延伸到镇直部门,从行政领域延伸到事业领域,从镇级延伸到村组,并实行“三级公示”制,即以小组为单位公示、以村为单位公示、以镇为单位公示,从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强化监督机制。镇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群众诉求服务台和为民服务意见箱,并向群众公布为民服务监督电话,建立 为民服务质量和成效的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咨询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和途径,及时制止和纠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镇党委、政府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督导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对作风飘浮、敷衍应付、服务不力的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实行待岗处理。

自底,镇便民服务中心先后接待群众人次,办理各类事项件,办结率%,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坐班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职位制、便民制、定时回访制、考勤请假制等制度的建立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都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二是规范管理,服务周到。深化“一站式”服务,将民政、计生、农业、司法、土地等部门集中设置服务,充分体现便民、为民。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严格执行四职干部轮班制度,每天至少有一位干部坐岗。

三是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根据镇情实际,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与村级便民服务室工作相结合,提高全镇便民服务水平。

第8篇

1.历年退耕还林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任务

按照省退耕办下达我县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4年共计16.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6.4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3万亩,封山育(造)林3.5万亩。

1.2任务完成情况

几年来,严格执行了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并高质量、高标准超额完成了任务,超额完成部分在下一年度生产任务中妥善地给予解决。

2005年春季对2002年、2003年、2004年验收不合格的地块全部进行补植达标,补植在全县17个乡镇和10个国营林场进行,补植率达到100%。使我县退耕还林造林保存了率达到了85%以上。

1.3历年检查验收情况

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以来,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组织精干的技术力量,下大力气,对历年的退耕还林造林地块,逐户、逐地块认真检查验收,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2002年退耕还林,当年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3.7782万亩,占任务的94%,平均成活率90%。

2003年退耕还林,当年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3.2847万亩,合格率为82.1%。

2004年退耕还林,当年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0.36935万亩,合格率为92%。

2005年退耕还林,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0.38603万亩,合格率为91%。

几年来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严格按省审核的实施方案进行设计和施工,顺利通过了省、市核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了合格标准。确保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

对2002年——2005年退耕验收合格的退耕户,不折不扣地全部及时兑现了国家的苗木、生活、和粮食补助政策。

1.4存在的问题

四年来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成绩突出,但通过调查发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点不够突出,没有严格遵循“四个优先”的原则开展工作,致使任务落实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大规模;二是生态恶化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止,有些难以治理的险要地段尚未得到治理;三是林粮间作现象仍然存在,农民对不让林粮间作想不通;四是种苗生产供应与工程建设需求还不相适;五是个别退耕户不进行补植,放弃经营;六是部分退耕户抚育管护不到位,重造轻管。这些问题影响了生态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对此,我们给予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

2.宾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整改措施

针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1)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成立了县、乡、村、屯和户五级管护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严把补植关。制做水桶,解决春季坐水造林运水工具不足的问题。在新植造林地加行加密,即五行加一行,雨季带土移植;培育容器育苗用于雨季补植。

(3)在全县实施封山禁牧,避免牲畜危害,确保保存率。

(4)采取优惠政策,提高退耕户积极性。允许退耕户进行林药、林草、林菜间作,增加退耕户的收入。

(5)及时合发了林权证,给林农吃上定心丸。

(6)扶持退耕户进行多种经营。鼓励和帮助退耕户从事养殖、加工、运输、劳务等产业,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7)进行退耕还林“回头看”,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举报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的每个问题,我们都认真查处,派专人组成调查小组,对问题一查到底,依据有关政策拿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举报人。二是坚持退耕还林公示制度,针对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分配情况,检查验收情况,政策兑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各乡镇政府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管理程序。我们对于完成的退耕还林地块,每年都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户名、身份证号、合格面积等上报财政局,财政局根据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面积的款项拨付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财政所按姓名将退耕还林户应得款项打入存折,最后退耕户凭身份证领取各种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款项。从根本上杜绝虚假报冒领等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四是对有能力经营而放弃经营的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使其认识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受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进行全面补植达标,要达到生态、社会和经济三者效益的统一;同时,对个别复耕的退耕户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不能继续经营的,谈取材料,取消合同,采取找积极性高的农户串地、串户进行补植和造林,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面积一亩不少。

3.宾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保障措施

(1)对退耕还林成果加强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确保退耕还林地块造一块成林一块,尽快发挥其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2)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依法管理,坚决防止毁林、复耕现象发生,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返弹。

第9篇

第一条区消防联席会议是区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由区党工委办、公安分局、安监分局、宣传办、经贸办、城管办、综治办、教科文卫办、财政所、流管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工商分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领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消防联席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督促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社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条为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召集人:(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副召集人:

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

第四条区消防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是当好区党工委、办事处参谋,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协助组织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具体任务如下。

(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各社区居委会、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带动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七)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八)完成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区消防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

(一)联席会议议题:根据全区火灾形势、消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对策和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计划、方案。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由区公安分局请示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通报本单位近期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新晨

(三)联席会议召开后,由区公安分局编写会议纪要,报区党工委、办事处并抄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工作落实,工作情况及时书面报联席会议。

(四)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承担。

(五)联席会议决定的全区性消防工作部署由区办事处统一行文。

第六条联席会议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联席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一)督促本单位落实《消防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指导本单位消防工作。

(二)认真遵守联席会议制定的各项制度,带头执行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

(三)按时出席联席会议,如不能出席,必须直接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区党工委办公室领导请假。

(四)督促本单位联络员做好材料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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