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6 00:27:35
导语:在就业局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建立健全再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实际,认定一批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参加培训。资质审核与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教育部门综合管理的职业技术学校及大专院校,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派、工商联所属的教育培训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办的教育培训中心,劳动保障或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2003年9月1日后为民办培训机构及中外合作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实施再就业培训。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要主动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三)参照以下条件,对申请定点机构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热心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任务;
2.具有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实用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其它与再就业相关知识教育所必需的师资、教学实习场地和设施设备;
3.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弹性学习的需要;
4.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基本没有学员投诉;
5.具有一定的培训规模和比较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四)做好定点机构资质审核与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由工会、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方面专家参加的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报告,核查办学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劳动保障部门参考审核小组意见,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报告之日起两周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送达申请单位。对批准为定点机构的单位,颁发“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对不批准的,要说明理由。
已经开展资质认定并确定定点机构的地区,要推动定点机构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果;尚未进行资质认定的地区,要抓紧行动,在6月底前认定一批定点机构并组织实施培训。
(五)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要建立再就业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以及学员满意程度作为评估的重要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定点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效果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定点机构资格。要指导定点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为定点机构提供培训需求信息,并做好培训结业学员的就业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的工作机制,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有效性和经费的使用效果
(一)结合本地实际,普遍建立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的工作机制,根据培训合格率、培训后一定期限内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对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经费补贴,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加强分类指导。对于按照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的,应重点做好定点机构的组织发动工作,通过培训项目招投标,或指导定点机构开发定单式培训,加强培训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衔接,并强化培训后的就业服务,提高再就业率。对于综合考察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等指标,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的,应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并重点做好培训项目开发、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切实提高培训效
果。
(三)有条件的地市,经向我部备案,可探索试行核发再就业培训券或个人垫付培训经费、再就业后由财政予以报销等多种灵活的方式,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全面推广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整体推动的工作模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
(一)从今年6月起,全国100个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应参照《关于在十个城市建立国家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5号)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自谋职业和开办小企业培训,并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完成创业计划书的学员,优先提供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各地要组建专家队伍,加强对创业学员的开业指导,并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后续咨询服务。要大力推广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
(二)北京、天津、鞍山等10个国家创业示范城市要按照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规模,强化培训促进创业的效果,为全国创业培训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今年,我部将为各地提供创业项目库光盘、创业促进工作流程、中国版《创办你的企业(syb)》教材、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服务。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申请建立远程培训辅导站点,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其他人员参加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远程创业培训项目。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
(一)定期检查、总结和通报再就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对策。从今年下半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季汇总再就业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培训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等内容,在季度末15日内报我部培训就业司,并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通报。
为了给创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经常与创业企业沟通交流,掌握运营情况、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包括政策性补贴申报、项目申报、投融资等,全年为在园企业150余人次提供政策、融资等各项咨询。
二、融资服务
协助x家创业企业获得xx银行信用贷款共计xx万元。 对接xx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推荐x家女青年创业企业申请女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对接区就业局和xx街办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有政策性小额贷款需求的2家创业企业进行指导。对接xx园区发展中心,筛选、收集整理有融资需求的创业园客户资料,并对经营情况较好、项目有潜力的4家创业企业进行了约谈。对接团市委ybc成都办公室,学习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相关理论和案例,积极开展创业服务站建站工作,并向有融资需求的创业企业进行宣传。
三、政策申报
对接区就业局,协助x家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申报创业补贴,共计x万元。开园至今累计有x家创业企业申报到该补助,共计x万元。对接团区委和工业园管委办,协助x家创业企业申报20xx年税收返还,共计x万余元。对接团区委,协助创业企业xx公司、xx公司等x家创业企业进行第三批(20xx-20xx年度)市级重点创业企业申报。
四、培训工作
为了让企业更好的了解国家现有优惠政策,丰富创业企业财税知识,提升创业企业各项竞争能力,指导部在服务中心各部门协助下,对接区人事局、区就业局、团区委、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为园区创业企业组织4次政策交流、财税专题、沙盘演练、企业融资等内容的专题培训。
为xx大学有创业意向的创业工程专业12名大学生组织了为期两天的创业实践培训,培训活动包括优惠政策解读、创业成功案例解析等,并邀请创业青年与大学生进行创业座谈。 通过参加科技部门、团市委等单位举办的项目申报培训、融资培训等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会后组织招商部人员学习创业园相关优惠政策、各级科技项目申报信息、银行融资产品情况等。
五、其他创业服务
(一)企业招聘
积极与区人事局、区就业局、xx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向创业企业提供大型招聘会、网上招聘、社区招聘等多种招聘形式,为10余家创业企业申请到3次大型招聘会的展位、xx区人才网和xx街办的2处长期招聘位。
(二)企业工商注册及年检
积极对接第三方代办机构,向x家新进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财会等相关咨询。 积极对接公司相关部门出具场地证明,协助x家新进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等手续。积极对接政府相关部门,为x家创业园企业解决20xx年企业工商年检难题。
(三)创业人员人事
积极配合发展区人才交流中心,协助1家创业企业人员办理园区集体户口,享受三年免人事费的优惠政策。
(四)创业活动及企业推介
对接区就业局,组织10名创业青年参加由中央电视台《致富经》栏目主办,市农委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委承办的“第二届创业致富榜样评选推介活动——榜样到身边之走进xx”活动。 对接团区委,组织12家创业企业参加由成都市政府和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共同主办、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承办的联想之星创业大讲堂暨天府创业论坛活动。 协助团区委,组织创业企业参加20xx年创业园嘉年华活动,并做好活动现场接待等工作。 对接团区委,组织有融资需求的10家创业企业参加由团市委主办、西财mapcc联合会和美瑞财富系协办的融资推介活动。
对接区科技局,推荐有参展意向的1家创业企业,报名参加由省科技厅指导,清科集团承办的“20xx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活动。对接区人事局,推荐、指导4名创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市级创业先进典型人物评选并获得认定。
六、相关单位其他外联工作
对接区科技局,学习科技重点项目、科技创新基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等业务知识,为创业企业做好咨询工作。协助区科技局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园区科协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工作进展,并参加园区科协年终总结会,整理参会信息。
协助团区委多次进行领导调研、院校参观等接待工作,包括现场接待、企业门牌和指示牌的更新等。还协助团区委整理创业企业基础资料,协助团区委发放创业问卷调查,协助拍摄创业园专题片等。
对接银行及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集中记账、税收申报等财会及法律咨询服务。
七、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年的改进,指导部工作较之早期的工作信息脱节、缺少档案等现象有较大改观,现已做到信息报送较为及时,职能职责较为清晰。但是由于专业性不够,工作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对企业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报、企业管理等缺乏经验,对创业企业信息不实现系统、深入的掌握。
20xx年工作计划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局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沈兴明同志任组长,局机关副局长、保险、就业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了一名艾滋病防治宣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二)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禁毒防艾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一是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干部职工及家属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各种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小册子,利用禁毒防艾日上街、进家庭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到我局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三是巩固教育阵地建设。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配合卫生部门上街宣传,通过悬挂布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在世界艾滋病日前期制定“12.1”世界艾滋病日活动方案,并形成活动总结上报。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2016年的工作计划
在我局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二)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在完成自身工作的情况下,很难再划拨更多的经费用于禁毒防艾工作,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禁毒防艾宣传人员素质不高。我局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禁毒防艾宣传员也只是通过卫生局的相关培训后开展工作,对专业的认知度不是很高,开展相关宣传工作不是很到位,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
(四)2016年禁毒防艾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全体动员全,同心协力,强化艾滋病防控机制
根据市局关于抓好改革落实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重点改革举措落实工作。现结合实际,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年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经验做法。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X项)。
一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联合农业局、教文体局,出台制定了《新华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X月份,各级各类人员开展技能培训X人次,其中,燕赵工匠X人,培训农村劳动力X人,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X人,开展其它职业技能培训X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X人。上诉各项指标,除燕赵工匠外,其它按超进度推进。
二是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按照市局文件规定,X年我局已组织五批创客进行了创业培训,经过人社、工信、财政、工商、地税等多部门联合审核,目前已入驻X个项目,带动就业X余人。X年至X年X月份,区财政将各项房屋补贴、暖气补贴等共计X.X万元拨付到基地账户,保障资金支持。强化对创业孵化基地及“双创双服”活动的宣传,开展宣讲培训大会,推介创业项目,为创客们讲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创客们的法律意识,形成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
我局对就业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由区就业局和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自身职能,同时与区民政部门进行对接核实信息,依托乡政府支持,安排专人入户采集农村贫困劳动力的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经过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信息核实,我区目前已无需要就业创业帮扶对象。
二、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服务,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创业就业。
X年以来,为切实帮助各类求职者实现就业,我局召开“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新华区X年秋季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招聘会X场,到会企业X家,提供就业岗位X余个,X余人前来参会,达成就业意向X人。在“就业援助月”中,三级就业服务平台通力合作,组织就业援助活动X余次,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X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X人,帮助X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X市新华区中宇小学和新华区司法局被批准为新华区就业见习基地,对接大学生共计X名。利用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入户进行摸底调查,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对需要就业帮扶的大学生整理成册,提供就业信息援助,目前我区共有X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了登记,实现就业人数X人,其中享受就业信息帮扶的共X人。就业率达X%。
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能够确保改革工作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央调剂金制度、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等制度。
四、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截止X月底,经局立项监督会议审核通过,共向X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共计X.X万元。按照省里统一要求,核实规范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使业务统计数据一律从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中产生,同时对技能提升补贴审核有关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相关系统做了调整。目前,已有X个人享受了技能提升补贴X.X万元。
五、按照国家和省安排,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率政策(X项)。
严格按照省、市政策要求落实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焦炭、火电六个行业降费率的政策。
六、我区目前不涉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和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重点人群就业服务的帮扶力度。继续举办招聘会,为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和有用人需求的各类单位搭建就业平台,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二、加强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通过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岗前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我区劳动者素质,为促进就业提供强力保障。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一)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全县2012年引进培育现代农村实用人才2362人,占年度县目标任务数(2250人)的105%。其中:县劳务办、县就业局协助县职中完成新培育建筑人才200人,指导县职中、劳务中介和外出务工联络站输出人才500人,县、乡劳务办协助县招募办完成了2010年县富士康招募工作;县农业局指导乡镇引进培育种植业人才500人;县畜牧局指导乡镇引进培育养殖业人才800人;县林业局指导乡镇引进培育林产业人才132人;县水务局指导乡镇引进培育水产业人才100人;县供销社指导乡镇引进培育农产品营销人才50人和农资营销人才50人;县农机局直接引进培育农村运输人才20人和农机人才10人。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落实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在今年的4月份,召开农口部门工作会,建立了“510”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农办主任任组长,涉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办秘书股,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强化综合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开展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先后完成400人的品牌培训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合理设置岗位,规范岗位管理,科学合理分配人才,促进现代农村实用技术队伍结构的优化。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县职中组织150人进行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考试。三是强化年度考核,建立奖惩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完成了2010年度全县涉农部门及乡镇目标任务的分解,制定了人才工作计划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全县培育引进现代农村实用人才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了奖惩条款。
2.加强人才市场体系保障。一是扎实围绕农村现代实用技术人才工作的难点问题,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维护农民工权利,在今年8月16日-23日,县农办副主任、劳务开发办公室负责人、司法局法律专家等一行,在县乡村谢主任的陪同下,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法制宣传活动”,参加培训的有留守儿童20名、农民工12名,培训会采取专家结合案列进行讲解和受训留守儿童、农民工代表发言相结合的方式,效果明显,受到了当地百姓的高度赞扬。在热情做好政策解释的同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回复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共接待、回复来访10余人次。二是认真做好现代农村实用人才就业服务工作,全县建立现代农村实用人才档案3000余份。三是加强与劳务输出联络站和劳务中介的对接工作,对外出回乡创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归类,为科学合理管理打下了基础。
3.强化督促考核,整体推进为农村办实事。一是积极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并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制定了《县2012年现代农村实用技术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出台了相关的考核激励措施,细化了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健全班子,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专抓实事考核工作。三是强化督促考核,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逐月报告、按季自评,定期与不定期实地抽查的方式,加强了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我县现代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按部就班的开展。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09〕7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加强《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认真履行政府促进就业、扩大就业的重要职责,把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县政府建立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同),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将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强化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一)继续实施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6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审批但尚未到期的,继续享受。其中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鼓励和规范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1.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采取帮扶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9〕6号),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稳定企业用工。
2.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其意见后,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3.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缴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负担。
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加大对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
1.扩大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城镇失业人员或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中的"4050"人员(指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城镇低保边缘户失业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以及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农村复员转业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缴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5%计算。"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
3.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月收入达到本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社区就业服务站申报就业,经县就业处审核、县财政局审批,给予本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15%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9%,医疗保险补贴为6%),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享受期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且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1年。
(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创业型社区(村)活动。对首次通过市级评估考核的充分就业社区和创业型社区(村)分别给予贰万元和伍仟元以内的奖励。
(五)《*县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实施意见》(武政办〔20*〕75号)继续执行。
(六)农民工就业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09]18号)执行。
(七)强化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凭《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他培训证书及相关资料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1200元以内,其他失业人员1000元以内。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他培训证书的,给予1500元以内的培训考核补助。
3、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参加县劳动就业部门或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就业指导、开业指导、就业政策培训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拨付给培训单位。
三、鼓励和支持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1、对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根据项目情况可提供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展期1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以上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现代农业项目和来料加工的,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县财政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充分就业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3人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6%以上,可授予*县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称号。信用社区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人行*县支行共同认定,每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县财政按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的1.5%对信用社区核拨奖励工作经费。信用社区内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县创业指导专家组论证后自主创业的,经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其他条件、程序按相关规定办理。因免除反担保手续造成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承担50%,县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分别给予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贷款呆帐损失承担额60%的补偿。
(二)全面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给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20%的自主创业补贴,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贴。
3、就业困难人员承租场所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赁合同和经营地社区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不超过2年。
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文化产业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按本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为2年。
(三)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创业服务工作
1、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提供自主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创业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
2、除国家明令限制的项目外,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从事自主创业不受行业限制。县工商、税务、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应积极为创业人员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3、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创业项目的,经所在社区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辅房,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服务长效机制
(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上联省、市,下联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并与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互联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体系,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介绍失业人员就业。成功介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100元/人,其他人员5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创业成功的按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的3倍给予创业帮扶补贴。境外劳务输出机构成功输出本县劳动力的,按就业困难人员600元/人、其他人员300元/人标准给予境外劳务输出补贴。
(三)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依法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建制村和经济合作社)的就业服务组织建设,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构建和完善基层就业服务体系;社区(建制村和经济合作社)应确定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四)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五、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切实搞好宣传工作
*年2月26日(正月十五),是*镇的传统庙会。当天,镇劳动保障请市就业局培训中心、就业中心等相关部门下乡共同开展了以“促进就业、稳定就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疑有所解”为主题,以送政策、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惠民行动”。在活动现场中设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共发送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书籍500余册,接待咨询60人次。7月20日,镇工委联、劳动保障所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的指导下,组织了16家企业1362个就业岗位供全镇有求职意向的受灾群众选择。共有1000多位受灾群众到现场进行咨询和求职,现场有151人与用工单位达成用工意向性协议,其中有27人报名到上海务工。
二、加强震后充分就业领导机制
“5.12”地震发生后,镇域内所有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广大受灾群众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赵志龙为组长,镇长何瑰、党委副书记杨硕、副镇长兼武装部长徐守强为副组长,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灾后就业工作小组,负责对全镇务工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摸清受灾群众求职意向,加强灾后就业优惠政策宣传,以稳步推进我镇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三、劳动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培训就业。
①我镇共开展引导性培训14期1173人(占全年目标117.3%);
②职业技能培训750人(占全年目标107%);
③SYB创业培训29人(占全年目标97.7%);
④再就业培训210人(占全年目标105%);
⑤品牌工程培训50人(占全年目标100%)。
2、转移农村劳动力。今年,我镇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模14000,完成目标任务103%,实现劳务转移收入92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1%)。
3、“惠民行动”指标
(1)已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2)城镇新增就业21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2%);
(4)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61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1.6%);
(5)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10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
(6)开展现场招聘会1次(完成目标任务100%);
(7)社区就业实体安置1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
(8)参加少儿扶助65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
(9)办理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1950份(完成目标任务97.5%)。
4、抓好农民集中居住区工作。*年,我镇高桥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这项工作是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千方百计加以解决。今年,我镇严格按照市上要求,制定就业配套规划,夯实社区就业工作基础,完善社区运行机制,在“六本账”(失业人员台账、技能培训台账、社区用工信息台账、求职安置台账、社会保险台账和退休人员台账)、“六个清”(失业原因清、家庭和个人状况清、社保关系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愿清、安置去向清)的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健康发展。
四、今后的工作计划
1、建立就业实名制成果利用的长效机制。通过实名制调查,各级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劳动力状况有了更准确、及时的了解,也给部门开展引导性、职业技能、再就业以及创业等培训提供了依据,更能有的放矢。在运用实名制调查成果上,要坚持实行调查与就业安置同步、调查与岗位对接同步、调查与就业培训同步、调查与社保扩面同步、调查与劳动维权同步。在加强岗位对接,落实“同步安置”的工作要求的同时,要充分收集企业、餐饮娱乐等单位和场所的用工需求信息,通过扎实开展就业援助“962110”工作,抓好岗位资源的利用,安置就业人员。
2、继续抓好企业网格化管理。我镇下一步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将依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员、镇劳动保障协助执法监察员、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联络员三级队伍,对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法审验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确认用人单位的合法性。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上岗、参加劳动保障年检、招、录用工、解除中止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实行特殊工时备案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发挥组织机构代码证卡合一的优势,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长时间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全市新增就业难度加大,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为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努力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要充分认识推动创业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意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出台扶持全民创业,增加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鼓励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保护和提高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发挥好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帮助企业稳定现有的岗位,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安排职工下岗。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在实施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安排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的问题,要着重做好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推动创业的作用,落实各项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努力为劳动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市政府近期将出台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从2011年起对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可凭《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不超过每人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参加创业培训的最高可享受1800元的培训补贴。
二、积极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稳定企业就业岗位
要采取积极的帮扶措施,帮助生产和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减少失业。认真落实中、省出台的缓缴社保基金,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措施,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生产自救等办法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为企业稳定职工队伍提供支持。进一步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通过兴办实体和内部转岗等多种形式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国有企业要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在危机期间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要制订专项工作计划,采取专项措施重点保护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要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同级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在落实中、省扩大内需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项目实施要明确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的数量和比例。要大力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等新服务项目,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经营、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物流等服务业。充分利用“两区六园”等产业集群配套服务扩大就业。从今年起,凡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劳动、财政部门负责为企业提供200万元以内不超二年的贷款贴息。
要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支持劳动者不等不靠,通过自身努力解决就业问题。进一步创造宽松的创业和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2011年继续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补贴办法由市劳动、财政部门制定。
三、切实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
要把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在资金、场地、税费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力争全年转移就业人数达到58万人,年创收33亿元。从今年起,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可按照就业政策规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期扶持,实行税费和小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事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农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多渠道、多方式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要继续选派大学生到农村任职,落实被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和保障政策,保证其在基层稳定就业;将高校在校学生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范围,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突出抓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帮助其尽快就业。积极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工作,今年,全市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其中市区级1000个,各县1000个)。要巩固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成果,最大限度地实现充分就业。
五、强化服务,搞好培训,为扩大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健全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层次,充实服务内容等手段,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要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服务。
市、县区两级都要制定2011年—2012年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作用,要安排好新成长劳动力和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技能培训,重点对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回乡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困难企业职工的职业培训,以企业为主,努力将职工稳定在企业内部。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回乡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以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主,针对不同就业群体的特点开展职业技能、转岗、创业等多种培训。要促进培训和就业紧密结合,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及时做好受训人员的技能鉴定服务,对培训合格人员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纳入职业培训特别计划的培训给予特殊培训补贴。困难企业对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的职业培训,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按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开展的职业培训,受训人员按规定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享受全额职业培训补贴;受训人员按规定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最高可按全额职业培训补贴的60%予以补贴。
要结合“两区六园”建设,围绕工业园区建设,启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为不断增加企业数量,扩大企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创造条件。从2011年起,市、县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列支最高额度不超过当年就业资金总额的5%。
六、强化政府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做好就业工作
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各县区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时,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重要目标,把新增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落实目标责任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就业与失业调查统计等基础工作,跟踪掌握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制定实施应对措施。强化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就业促进工作。
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
二、服务对象
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三、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2日—3月20日。
四、工作内容
(一)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都要将农民工特别是因失去工作而返乡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纳入公益范围,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民工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介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有利于扩大对农民工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的补贴发放机制。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建立返乡农民工数据库和企业沟通机制,为就业服务做好准备工作。春节前,各地要设立返乡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对已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返乡原因、今后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意向,建立动态基础数据库,为节后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返乡创业提供基础数据。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在春节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摸清本地企业春节后一段时期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库,集中采集一批合适他们的就业岗位,为春节后就业信息、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集中招聘洽谈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时要开展春季用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农民工提供信息引导。
(三)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农民工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检查评选活动。各地通过检查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工作较好、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确认无违规行为、群众较满意的民办职介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20__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标牌。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以在黑板报或宣传栏上张贴的形式,公布出“20__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并于20__年2月5日前将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报省就业局备案。
(四)集中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在20__年2月2日至3月25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集中举办2至3次适合农民工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至少指定一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2月16日至2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周,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提前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要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活动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以“技能帮我找工作”为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对有创业意向的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要积极对其开展创业培训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20__年2月9日至2月14日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县、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开展创业促就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集中举行1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适合农民工的政策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印制一些方便农民工的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20__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等地免费向农民工广泛散发。同时在进城求职务工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农民工
到依法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各地要免费对初次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20__年3月2日至3月8日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八)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__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五、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__年1月12日-2月2日)
春节前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和当地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检查、推荐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二)实施阶段:(20__年2月2日-3月25日)
春节后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提供信息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召开专场职业供求交流会、针对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发放“春风卡”、加强创业促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和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活动阶段:(20__年2月16日-2月20日)
依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的“春风送岗位”周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全国范围的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四)总结阶段:(20__年3月15日-3月20日)
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农民工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在春节后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在活动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在20__年3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和《20__年春风行动系列统计报表》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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