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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方案

时间:2022-09-07 06:37:24

导语:在安全培训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安全培训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全面落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全力推动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监管、条块结合、企业为主、全员参与”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职责和任务,突出火灾等消防安全,督促各街道(发展区)、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安全培训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导工矿商贸企业以提高员工岗位安全逃生、自防自救能力为目的,以安全操作、科学避险防险为根本要求,以预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高空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职业危害等事故风险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企业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四)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四化”建设,引领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活动范围

全区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机械、纺织、轻工、涉氨制冷以及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四、培训内容

立足实际,突出消防安全,紧密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因地因企因人制宜,综合确定安全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安全基本常识及事故避险逃生技能;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四)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五)自救互救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

(六)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知识;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使用;

(八)有关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五、任务职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道(发展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安全培训演练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任务,定期督导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工作情况,适时通报工作进度,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二)落实主管部门责任。经信、商务、市场监督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演练工作。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积极开展以防范火灾、爆炸、泄漏、中毒、高空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演练活动,督促、指导、检查单位内部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演练。

(三)落实专项监管责任。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培训演练集中活动,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以及机械等工商贸企业扎实开展培训演练集中活动,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提升企业抵御事故风险能力。

六、工作步骤

工矿商贸领域全员安全培训演练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必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近期,重点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集中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实施培训阶段(现在至5月31日)。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集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充分发挥镇(街)安监所、村居安全管理员的基层监管作用和各类安全培训服务机构技术支撑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送培训到企业、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等多种形式,面向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围绕单位火灾、爆炸、泄漏、中毒、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危害因素辨识、防范措施及人员疏散逃生等关键节点,全方位、多层面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活动,使人人明白从业岗位的风险因素、人人明白发生紧急情况时逃生的方式和路线,真正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组织演练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集中开展“安全演练周”活动为契机,指导有关部门组成由专家参加的安全技术服务队,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演练知识为重点的专业咨询、技术交底、隐患排查等项服务,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培训演练的内容、时间及效果,确保每名员工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培训演练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演练方案,设定演练内容。演练活动要模拟实战,将演练的各个细节分解制定详尽的实施操作细则,重点检验组织人员疏散、保证疏散畅通、事故抢险救灾及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抢险救援的能力,达到遇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演练效果。

(三)查摆隐患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动群众,对分管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处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实行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集中抓好整改。凡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安监、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实行挂牌督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集中活动情况进行督导验收,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演练活动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培训演练活动是否全员参与,安全常识是否深入人心,单位隐患是否彻底查找出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档案是否完整,隐患整改方案是否以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是否上报安监、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演练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的生命工程,是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根本性措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常抓常新常态化实施。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抓紧、抓出实效。要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培训演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专人、投入专项资金确保培训演练工作的需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分工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第3篇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稿篇【1】同学们,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消防安全。提到消防,大家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会有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近五年来平均每20分钟就有一起火灾发生,其中由于电源插座引起的火灾更为突出!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人们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近几年,我们学校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以教育为先,防范为重,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增强但是,随着冬季的到来,我们也不得不提前防范火灾的发生,对大家进行安全教育。因为冬春两季是火灾的高发期,为确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今天,我代表学校对同学们提出一下几点要求,请认真做到、做好。

一、防火方面

1、不私自玩火,私自用火。不允许把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带进学校;

2、不破坏各种消防设施,电路设施。如果发现电线、插座、电器有损坏或电灯不亮,不准私自去弄,要立即报告老师。

3、当离开家里和教室的时候要把电源关掉,以免发生短路造成火灾。

4、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5、使用火炉要小心,炉旁不要放可燃物,千万不要用火炉来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须要有人看管。

6、不要私自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以防引发山火。

7、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8、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三、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教室或者宿舍一旦出现电器起火的状况时,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如关闭电闸之类的,再用灭火器灭火。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及通知电业局,千万不要自行用水来灭火,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2、身处平房或瓦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4、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5、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同学们要学习火灾消防知识,学会简单的自护自救。比如说,使用电器要注意些什么;发现火灾怎样报警(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也可大声呼喊、敲门、唤醒他人知道火灾发生。在打“119”报警,切勿心慌,一定要详细说明火警发生的地址、处所、建筑物状况等,以便消防车辆能及时前往救灾);发生火灾怎样逃生等。

最后,我想再次告诉同学们,火灾并不会凭白无顾地产生,只要我们时刻保持对火灾的警惕,做到不玩火,不放烟花爆竹、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逃生技巧,就一定能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稿篇【2】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师傅:

下午好!

今天学校举行20XX年冬季教职工消防安全讲座与演练,请学校重点部位级部、科室、宿舍、餐厅、实验阅览室等老师来共同学习,主要目的是提高安全预防能力。安全重于泰山,是生活和工作的第一要务,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努力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预能力,力争生活中一次安全事故也不发生。遵照领导的安排,让我在今天这个消防演练会上给大家谈些消防的知识。有些知识属于消防常识,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熟悉,有些不熟悉的同志,一定通过今天这个机会,一定要认真学会,努力搞懂。

安全知识问题,我们通过视频已经看的不少,主要强调了逃生自救常识、防火与灭火常识、火灾中人的重要性,(80%)的火灾都是人的因素造成的。现在我重点谈谈三个方面的问题,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进一步学习消防安全建设的“四个能力”、“四懂四会”,提高安全意识。

“四个能力”: “四懂四会”: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 懂得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 会扑救初期火灾、

会使用消防器材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懂得火灾时的逃生方法 会组织人员逃生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会报警

说明四方面:

关于“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梯队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梯队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以前公安消防部门说的二个能力主要是: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和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没有“四个能力”中的(1)(4);三个能力中没有“四个能力”中的(4),从对检查预防的重视,到宣传教育的重视,我们都学校的每个教职员工都要懂得,才能做好预防火灾,防治火灾。

关于“初期火灾”

火灾发展大体上经历四个阶段:即初起阶段(十几分钟,最容易扑灭)、发展阶段(迅速蔓延的阶段)、猛烈阶段(迅猛向四周扩展阶段)、熄灭阶段。

基本原则:先控制后消灭、救人胜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

关于灭火的两个梯队力量:

一分钟:形成第一梯队力量,本部门的人员,三分钟要求形成第二梯队力量(全校各部门的力量,领导指挥组(薛、王)、后勤保障组(陈)、灭火组(王、赵)、疏散(王)通讯联系组(张)、救护组(杨)等,同时相互配合。

关于“报警”

时间:报警早,损失小;初起阶段及时扑救,同时报火警;

方式:一是通过电话、广播、大声呼喊、或派人向办公室等手段。我校的办公室电话2161600,学生处电话2161805;综治办电话2161753;保卫科电话;同时要记住各部门相关领导的电话。二是通过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

报警的内容:地址、起火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姓名与电话、道路迎接。

二、进一步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技能。

一是消防栓的使用方法,一般物品的着火用水灭火。通过消火栓取水,消火栓是与自来水管网直接连通的,随时打开都会有 3 公斤左右压力的清水喷出。它适合扑救木材、棉絮类火灾。(平时消防栓不能用于防水以外的工作,如打扫卫生、浇花等)

消火栓使用方法:1打开消火栓门;2一人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3另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口;4逆时针打开阀门水喷出即可,注;电起火要确定切断电源。

今天主要演练:1打开消火栓门,两人合作接枪头与水带,水带与阀门。特别注意不动阀门。(因为我们是演练,阀门经常动会造成漏水)。

二是灭火器使用方法:1、右手拖着压把,左手拖着灭火器底部,轻轻取下灭火器。使用之前应将灭火器提至火起的上风位置,先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以免干粉结块喷不出。2、右手提着灭火器到现场 3、除掉铅封4、拔掉保险销;5.左手握着喷管,右手提着压把6.在距离火焰两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握喷管前端对准火源根部;喷管左右摆动,喷射干粉覆盖整个燃烧区。扑救地面油火时,要平射(不要直接冲击油面,以免引起油液,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注意防止回火复燃。

强调:1)拔掉保险销 2)选择上风方向 3)扫射边缘根部(液体)4)对准燃烧最猛烈之处(固体)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常用的是ABC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A类B类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火灾的分类:按燃烧物质的特性分为A类(固体物质)、B类(液体)、C类(气体)、D类(轻金属火灾)、E类(带电火灾)。D类火灾,如钾、钠、镁、钛、铝镁合金等火灾,多因湿、遇高温自燃引起,灭火时忌用水、泡沫及含水性物质,也不能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及常用干粉灭火器,一般用干沙掩盖的方式。

三、说明演练分组与安排,促使演练有序进行。

会后我们首先进行灭火演练。

时间:下午14:50——15:10;大约二十多分钟。

地点:女生公寓楼(若兰楼)北喷泉广场。西北餐饮人员,东北其他,分四个大组。

位置:要求:1、总务处准备好演练物品,综治办准备好灭火器、消防水带等。2、各组按顺序进行,各组主任按顺序和位置做好组织。3、两人共用一个灭火器。4、应在充分了解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进行。5、技术指导做好指挥。6、演练结束,把消防水带放回原位置,综治办保证灭火器尽快充粉。

灭火演练结束后,进消防栓对接演练:

时间:12月日(星期)下午15:15——15:45;大约半小时以上分8个小组。

地点:女生公寓楼(若兰楼)和西餐厅。

要求:1、技术指导与各组主任做好组织。2、各组按顺序各规定位置进行。3、每小组使用一个消防栓。4、应在充分了解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进行。5、不得转动消防栓阀门。6、演练结束,消防器械复位,学生处组织卫生净化等工作。

说明:演练结束,各组对所在工作区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把检查情况(位置、正常情况)报综治办。

今天讲座结束,谢谢大家!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稿篇【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我们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

入秋以后,风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各地都在紧罗密布的开展冬季防火工作。为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宣传日”,今年已经是第19个了!今年的消防日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切实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学校提早部署,将今年的11月定为“消防宣传月”,设计开展系列活动。学校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主要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举行一次“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国旗下讲话,教育学生要牢记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二是各班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通过讲座、竞赛、观看宣传片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三是各班出一期以消防为主题的手抄报,在学校宣传栏中集中展示,普及消防知识。四是组织师生开展灭火和自救逃生实际演练,帮助师生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五是组织师生开展校内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力求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在物质、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和丰富的同时,历年发生火灾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人们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威胁,往往容易造成惊慌失措,作出一些非理智性的举动,从而丧失火灾初期逃生的绝好机会。造成不少的人在火灾中受伤,乃至丧生。因此,掌握一些火灾逃生和自救的方法,在困境中就可能获得一线生机。作为一名中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 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如教室走廊通道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必须处于“常备不懈”的状态。一有火灾,马上能够投入使用。因此,我们平时不要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或将其改变用途。如果发现损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应立即上前制止或报告老师。

3、有的同学在到功能室上课或到运动场上体育课时,由于疏忽忘了随手关掉电源,教室里的电灯、电器却仍然开着,存在消防隐患,一些意外事故也有可能发生。因此,老师应严格要求同学在今后能养成随手关闭电源的好习惯。

4、在教室里,不准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器设备。

5、如果从室外进室内时,闻到煤气味,千万不要开灯。因为煤气的着火点很低,在按电源开关的瞬间产生的火星会引起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这时,最好的做法是立刻关掉煤气炉,然后打开窗户通风。

如果遇到火灾大家应该怎么办呢?

1、 及时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应把自己的姓名、发生火灾的地址讲清楚。

2、 要牢记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老人和小孩先撤离,不要急于抢出物品,以免延误时间,造成人员伤害。

3、 遇到火灾要冷静,如争先恐后,互相拥挤,不但阻塞通道,严重的还会互相踩伤、踩死。

4、 如果被浓烟包围,不必惊慌,千万不要直立行走,最好用膝盖、手肘着地快速的爬行,呼吸要小要轻,直到安全地带。

5、 当身上的衣服被烧着时,赶快在地上翻滚,把火扑灭。

6、 楼房起火被困时,可以把床单、窗帘或绳子接起来,系牢后,抓住绳子往下滑,到达安全地带。

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邀请法律专家,以及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培训范围

(一)各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领证人员。

(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首批培训时间拟定为五月中旬,届时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的《共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单》为准,分批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以省《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及相关资料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六、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编辑成书面材料,并于年5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第6篇

遵守、落实《消防法》和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通过扎实有效地培训活动,以深入贯彻宣传普及《消防法》为主线。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社会公民自觉学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中培训活动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由市政府主办,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市消防大队承办,期间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村电(社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及各委、办、局的主管领导;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及负责日常监督的专(兼)职民警;

(三)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长及从事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教师;

(四)医院(卫生所)分管消防安全的院长(所长)及保卫科人员;

(五)大型市场、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六)宾馆、饭店、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七)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从业人员。

五、培训内容

消防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科学安排。各部门要以《消防法》培训工作促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统筹兼顾。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检验培训工作的成果。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到既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质保量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又认真抓好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消防法》全面贯彻落实。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职工的安全素质,确保项目的安全顺利的竣工。

二、教育和培训的目的:

使各级人员都认识到: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教育和培训的目标:

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提项目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教育和培训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劳动纪律、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个人利益的利害关系等方面教育。

2.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包括一般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4.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包括国内外、企业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学习,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并通过典型事故的剖析,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5.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机械设备、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7.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患自救;

8.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四、培训时间安排:

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教育会议

第8篇

关键词:煤矿安全培训方式方法

煤矿安全培训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大重点内容,安全培训的效果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状况,煤矿生产安全的培训直接影响到组织安全人身安全性。本文对新形势下煤矿安全培训的方式方法进行探讨。

一、煤矿安全培训现状与相关问题

(一)不够完善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

从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现在部分企业只是一味追求面前存在的利益,忽略了至关重要的安全问题—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完善的师资队伍、设备检修组织团队、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分配和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企业机构没有真正落实好安全培训的责任制度,形成了不良作风,导致在上级检查工作情况出现“过场面”、“做样子”的现象,没有真正注意到这是一大安全隐患的表现。

(二)培训方式不足导致作用人员素质不高

就我国的煤矿产业来看,煤矿生产人员都是直接进行作业,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人员大部分年龄段偏高,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素养水平不高,还有行为举止不够文明等方面。通常情况下,煤矿作业人员一般为工作经验足的老员工,是因为他们有一定的经验,常常忽略了规范的工作方式,养成了不良的工作习惯;这些人中大多数是农民工。在发展较快的社会情况下,企业机构缺乏作业人员,在整个集体的培训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差距,让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相当困难。企业的培训机构不完善,往往导致农民工在作业的时候只是注重开采等相关工作,而忽略了作业时的一些防范意识,为企业机构的发展埋下了重大隐患。

(三)企业制度矛盾明显

由于开采的工作量不断增加,加大了作业人员的劳动力度,使得作业人员一天的时间几乎花在了煤矿生产上,加上没有完善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制度,通常导致员工休息时间变得越来越紧张,更不用说有更多精力参加煤矿安全培训,就算能够参加到培训当中,也很难取得理想效果。此外,由于进行培训之后,煤矿工人没有能够较好地得到物质满足,作业人员往往会产生抵抗情绪。从培训来看,很多培训工都是和一线作业人员一起作业的,就算有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也难有时间整理有效率的教学方法,使得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高。

二、有效的煤矿安全培训方式方法

(一)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意识

1.坚定“安全第一”的信念。

企业机构要把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和管理人员培养“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在安全意识教育工作的第一位,通过开展学习安全知识、明确安全目标、举行班前安全宣讲等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员工树立“安全至上”、“安全决定一切、安全否定一切、安全超越一切”的思想,彻底落实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2.增强“隐患造成事故”的意识。

企业机构要强化对员工的风险意识教育,让员工明确如何正确认识风险、规避风险,做到个体安全。通过引导员工及时判断和排查各类危险源,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断增强员工安全风险意识,促进现场安全生产。

3.树立“一切事故皆能防备”的信念。

企业机构要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员工树立“一切事故皆可防备”的信念,并落实到行动中,专注把握好生产每个环节,做到作业预前防备,真正变事后的、被动的传统“事故追究型”安全管理为有预前性的、系统性的“事故预防型”安全管理。

(二)不断加强煤矿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

如果要提高煤矿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就要从招聘煤矿工人时注意把控好,考虑到工人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并对工人的文化程度进行一定范围的考察,如果考察的结果不符合煤矿工作的安全意识规定,就应当严格撤回,在培训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必须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其中重要培训内容有:自救安全措施、互救安全方法、急救预案、自然灾害防备和避灾线路,等等。最后要根据培训和考核结果严格安排对应的工作岗位,禁止越位的不良行为出现。

(三)高效处理企业机构矛盾问题

工人学习矛盾的解决,有利于煤矿安全教学培训工作的正常运作,因此企业要努力创建更加完善的工人煤矿安全培训的考核机构制度和鼓励制度,针对一些在煤矿生产工作上行为表现出色的员工,授予一定程度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支持,鼓励这些员工再接再厉,成为煤矿生产的好榜样,为大家树立优秀模范,发挥带头的作用。在煤矿安全培训的过程中,不断激发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形成更好的动力。企业领导要支持培训员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资源和时间进行探索,提高培训质量。

三、结语

煤矿生产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会影响到工人的人身安全,更会影响到机构的运作。只有去除隐患,才不会阻碍组织的运作和发展。只有不断探索教育方法方式,完善教学内容,才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付景阳.浅谈新形势下做好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3(6):185-186.

第9篇

2019年8月28日,集团公司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邀请贵州佳众消防知识培训中心李佳才教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机关在家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一、培训目的:为了增强广大职工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同时结合近期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相关活动要求,以及省公路局年终目标考核,组织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二、培训内容:李教官结合各类火灾案例视频、图片、文字及现场演示等方式,介绍了日常的消防设施种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对如何树立消防意识、预防、杜绝可能引起消防事故的内外隐患、个人面对突发火灾事故应如何进行救灾及逃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培训。针对单位、家庭、交通工具等场所如何进行火灾预防,及发生火灾时,该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最后,单位职工在李教官的指导进行火灾逃生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