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8:00:02
导语: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策,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生活、生产、财产等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房屋征收对征收范围内的人群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是导致被征收人失去收益性物业、宅基地及住宅,并带来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的改变,心理上容易产生失落感、剥夺感。二是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问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引起被征收人相互攀比,心理上也会不平衡。由此采取上访、留置原地拒绝搬迁、暴力对抗甚至群体示威等形式阻碍房屋征收工作,造成社会不稳定。
引发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房屋征收的强制性。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是在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政府强制性要求相对人让渡物权、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以被征收人自愿为条件。二是被征收人补偿的期望值过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价不断上涨,不同区位房屋价值相差显著等因素,被征收人对房屋升值的预期增强,要价和附带条件越来越高,虽然在目前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下,被征收人最终实际收益较大,但与其不断增加的要求和欲望相比,补偿往往难以满足。三是房屋征收带来的破坏性。房屋被征收搬迁时,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模式会受到影响,一部分有收益的生产资料将会丧失,致使收入来源减少,同时教育、医疗保健等福利设施及服务短期内将有可能变化,社会关系网解体。这种破坏性将影响被征收人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四是补偿不公平、程序不到位、工作不细致、补偿费不能按时拨付等其他原因都可能诱发社会稳定风险。
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实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合法性。主要看实施房屋征收,是否符合《征收条例》规定的6种公共利益情形;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是否已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二是科学性。主要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保证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是否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三是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考虑地方财政能力和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制约因素;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房屋征收实施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与前已实施、周边地区和相关政策(如征地拆迁)基本协调一致,不会导致相关地区、行业和群众的互相攀比。四是可控性。主要是研判该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群众有何较强烈要求;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社会不稳定隐患等。
三、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实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严格执行以下6个方面的程序:一是制定评估方案。对房屋征收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应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专门的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的要求、原则和评估事项的特点,认真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保证评估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利益各方的意见,特别是要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群众代表和专家进行听证论证。三是分析研判预测风险。在全面收集和掌握情况信息基础上,对被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和剧烈程度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和等级评估。矛盾化解部门、风险处置部门、维稳部门应积极参与,必要时可以吸收有关利益方参与研判,通过分析研判预测风险,统一思想、增进共识、消除分歧。四是作出评估结论。对已评估的房屋征收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由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大小和可控程度提出评估意见,评估责任主体部门或单位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作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五是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对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落实解决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或暂不实施的事项,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急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落实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六是跟踪督查督办。对经过评估后付诸实施的房屋征收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全程跟踪掌握稳定风险化解和维稳预案落实情况,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调整和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现实性与必要性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维稳思路的重大调整,是维稳工作的重大创新,具有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形成,是受流行于20世纪世界范围内对经济安全进行评估预警思潮的启发。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预警系统侦测经济安全,如美国的“美国商情指数”(哈佛指数)、法国的“景气政策信号制度”、日本的“日本景气警告指数”等,主要原理是甄选部分敏感指标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指标系统针对经济活动中具有代表性、先兆性的若干变量进行测评和辨识,以对经济的活跃程度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建立在与之相类似的科学理论、方法及技术手段基础之上,通过事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程度进行分析预测、研判评估,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化解,为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安全保障,保证社会运行在稳定与秩序的轨道上,从而防止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局面出现。同时,全国一些地方相继探索实践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如四川遂宁、我省的定海区、嘉兴秀洲区等。这为我省推行这一机制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具有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对突发事件建立各种有效的评估机制是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突发事件危险管理的基础。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评估体系,对预防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有效性和有序性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央和省委有关预防处置的文件,都要求立足事先防范、及早化解,推进维稳关口前移,预防和减少的发生。而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实施前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正属于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的一项子内容,是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是中央和省委有关预防处置文件的应有之意。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事关民生问题的决策“牵一发而动全身”。决策一旦失误,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事件。当前,,尤其是重大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从发生的诱因看,主要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和企业改制等方面;从爆发的时段看,多发生在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出台实施、重大改革举措的推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等时段。近几年,我省因土地征收、城镇拆迁等重大事项引发的比重较大。通过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各项决策设置一道“刚性门槛”,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减少因决策失误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有利于妥善解决重大事项实施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以及:有利于重大事项的平稳顺利实施,保障经济发展。
实践与探索
省委领导对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十分重视,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等省领导多次对该机制的建立提出要求。省委维稳办根据省委领导指示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该机制的建立健全。
审慎周密制定《办法》。一是认真总结基层实践探索。一方面,广泛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认真总结近年来省内部分市县主动探索实践风险评估工作有效做法,在2008年下半年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文章,提出在全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二是积极开展规范化试点工作。经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列为2008年重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在舟山市定海区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程和操作办法。三是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和书面征求等形式,广泛听取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六易其稿,反复修改,力求全面、准确、严谨、可操作。并采取先试行、再不断完善的方案出台。2009年初,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文件,出台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指导性政策。
评估工作紧密结合实际。一是评估工作立足县级。县级政府是行政体系中连接宏观与微观的枢纽,是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许多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制定和实施都集中在县级层面。因此,县级党委、政府在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突出抓好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就是把维稳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对各类不稳定因素预测在先、防范在前,积极化解、有效控制,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级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可参照《办法》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风险评估工作则由县(市、区)规范细化。二是重大事项范围立足“四重”。凡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要事先组织评估,而不仅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把党委、政府提出的年度重点工作(如十大实事)作为评估的重点对象。三是责任主体立足部门。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申报审批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的实施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县(市、区)党委、政府指定
评估责任部门。维稳办一般不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四是责任追究立足倒查。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列入“平安浙江”考核内容。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平安浙江”考核分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多措并举加大推动力度。一是抓培训。省委维稳办先后两次组织部分市、县党委副书记、全省维稳办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就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如何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等授课交流,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二是抓指导。省委书记赵洪祝、副书记夏宝龙等领导同志多次在全省维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项目建设、改革措施、政策调整等进行经济效益与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协调好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省委维稳办通过面上指导、点上检查等方式,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各地稳步实施。省委维稳办今年还组织人员对各地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推进深化。三是抓推广。召开全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场会,认真学习全国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座谈会精神,观看了舟山市定海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电视片,总结推广10个县(市、区)的成功做法。四是抓考核。省委维稳办把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2010年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与省平安办沟通,将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平安浙江”考核范围,对未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未组织开展3项重大事项评估的、评估工作不规范的等情形予以扣分。
实践成效与突出问题
经过近几年来的探索实践,我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至2010年底,全省90个县(市、区)已全部制定出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并已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11个市也都建立了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开展了评估。2010年,全省共评估重大事项2767件,停止或暂缓实施186件,占6.7%。其中,县(市、区)级评估重大事项占了总数的96.7%,市级占了3.3%;由维稳办牵头组织实施的占10.1%,由乡(镇)、责任部门组织实施的占89.9%,取得了初步成效。
工作氛围基本形成。通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党委政府对维稳工作重要性认识更加统一,进一步强化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推进了维稳责任的落实;各职能部门对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抓发展中更加注重稳定工作。明显增强了稳定意识,推进了齐抓共管格局的形成。
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一是评估范围更为拓展。评估范围从最初的工程建设项目,正逐渐拓展到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二是责任主体更为明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探索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对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责任作了区别,对维稳办自身牵头实施评估的条件作了明确。三是评估程序更为完善。各地普遍按照确定事项、调查论证、科学评估等程序开展评估。杭州余杭区委把评估流程确定为评估事项排摸、申报、评估、应对、备案及考核六个环节,设定了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群众听证、基层座谈、专家论证、部门会诊、综合分析等七个评估步骤。
评估成效初步显现。通过正确运用科学评估手段有效控制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政策、决策、改革措施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的推进更加顺利,一批重大事项被暂缓实施或被停止实施。一些重大事项中的不稳定隐患被及时消除,因重大事项而引发的不稳定问题明显减少,群众对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事项更加理解和支持,维稳工作的环境得到改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局面的形成。如,舟山定海区教育局准备对定海城区中小学学区重新进行划分。因学区划分牵涉群众子女入学、区域房价等众多问题,很可能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区委维稳办和教育局及时组织专项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提出调整建议,提高了学区划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消除了因学区划分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使政策调整得以顺利实施。
当然,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同志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影响经济发展,不利于项目建设;一些同志认为评估束缚工作,不利于放开手脚大干;一些同志认为评估工作是走过场、走形式,可有可无。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一些地方重机制建设、轻运行操作,工作进展慢、开展项目较少,甚至有的地方存在敷衍考核的情况;各市虽建立了机制,但评估工作开展不理想,评估项目量少面窄:省级部门还没有建立此项机制,评估工作还未开展,上下协调联动的格局尚未形成。三是评估机制不完善。评估主体“重乡镇轻部门”,由责任部门开展评估的少。评估范围“重项目轻决策”,基本停留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涉及少。评估程序“重评估轻落实”,一些地方在评估工作的后续措施落实上不力。存在“两张皮”情况。评估时机“重事中轻事前”,习惯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实施评估,在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实施前开展评估的少。
思考与建议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工作缺乏主动性、敷衍了事的情况,改变重机制建设、轻运行操作的现象。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固强补弱,建立健全机制,精心组织推进,把风险评估过程作为深化群众工作的过程、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工程全面加以推进,在全省上下切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格局。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县级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全面建立制度、完善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主要任务是:省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组织、出台制度、健全机制,积极
探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在组织实施上下功夫;各市要进一步健全机制,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着力在规范运作、落实要求上下功夫: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细则,着力在拓宽领域、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进一步拓展评估领域。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组织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既看要不要干,又看能不能干。当前,要以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特别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政策,包括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事业单位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其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大型活动、上级确定的重大决策和项目在本地实施的方案等。
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牢牢把握党委政府主导、“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客观公正等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制和灵活、简便、高效的运行机制。各级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牵头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二是明确评估程序。按照确定评估项目、制定评估方案、认真分析预测、形成评估报告、确定实施意见、落实维稳措施等评估程序,做到相互衔接、环环相扣。三是制定实施细则。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具体工作意见和相应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评估的范围、内容、责任主体以及基本程序等。省级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决策权限和实际需要,参照《办法》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评估事项范围、评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运用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保障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形成主要领导带头评估、分管领导指导排查、各部门联合互动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法律政策依据、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专家评估、报告意见书、风险评级“五规范”。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参与市局开展的“争当人民满意司法干警”、“十佳文明干警”等评选活动,切实转变作风,严肃纪律,彻底治理慵懒散奢现象,构建“网上晒、视频控、领导查、群众报”立体监管体系,把工作晒出来、问题找出来、重点拎出来。
三、明确工作重点,优化执行力。进一步整合力量抓稳定,重点做到“三个实现”:一是全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调处和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政法办,从源头上实现 “防患于未然”;二是制定特殊人群管控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的通知》,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对重点人员实行手机定位,从机制上实现 “有所为而为”。
截止目前,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区乡(镇)两级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28起,调解成功22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2%;今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7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2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安置帮教无缝衔接112人,已基本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545人(监狱释放299人,解除矫正246人),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拆迁),在项目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条市、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维稳办对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仪征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化学工业园区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实施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与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兼顾到各方面群体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是否能为多数被征收拆迁人认可。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到位。
(四)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第五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
(一)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前,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拆迁人等组成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估的要求和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特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二)广泛听取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将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让被征收拆迁人充分了解。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房屋征收拆迁有关单位和被征收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实施项目应当履行听证的,需组织由被征收拆迁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评估工作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形成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
(三)分析研判预测风险。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牵头,组织维稳、、综治、监察、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成立属地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对提供的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作出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四)作出评估报告。根据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的分析研判结论,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形成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征收与拆迁的目的和范围、拟实施时间和期限、项目范围内住户和单位状况及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状况,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对项目符合各项规定的认可材料或批准文件等。
(二)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现场公示后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依法应当履行听证程序项目的听证情况;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的情况。
(三)对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
1、补偿标准、安置房地点、腾仓过渡期限等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规。
2、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
3、因搬迁给特困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带来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置。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是否考虑周到。
5、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它因素及其化解措施和预案是否制定。
(四)明确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风险防范和维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五)对项目做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
第七条项目属地的维稳办要全程跟踪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过程,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出明确的备案意见。
第八条对已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的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项目属地的维稳办应会同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乡镇(街道)等责任部门和单位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将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主动落实房屋征收与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年终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办发〔〕69号)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负其责。按照“谁主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局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促进改革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督查、同步考核。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三)规范评估、民主决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规范评估程序,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把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有机结合起来。
(四)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把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目标,通过统筹兼顾的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范围
凡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评估内容
对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分析评估不稳定因素的风险程度、可控程度。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各级党委、政府文件要求;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能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与本地经济发展能力相一致;是否具有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四)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对评估出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的对策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实行报告制度。
3、明确责任主体。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维稳第一责任
(一)科学统筹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讲维护稳定纳入镇党委、政府工作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要同规划、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同奖罚。要定期与不定期对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准备把握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维稳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大局稳定。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和落实维稳工作“一岗双责”、维稳述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维稳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奖罚的重要依据,将维稳工作能力与实绩作为党政班子成员任用挂钩。
(三)严格执行维稳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执行《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试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维稳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的制度,对工作不负责、决策严重失当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等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着力解决“谁出问题、谁负责、谁包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二、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对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能力。
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结合当前实际,创新社会维稳工作。将提高对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能力作为重点,对不稳定隐患排查,社会治安管挖,矛盾纠纷化解等制度进一步创新,加强对重点涉稳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群的教育、治疗、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三、强化源头防范,深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建立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稳定风险预测评估作为出台和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的前置条件,建立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制度,完善稳定风险评估监管机制,强化监督,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控制化解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二)狠抓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完善“排查网络”体系,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镇维稳中心书面报送本月排查调处不稳定隐患报表,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加大工作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征地拆迁、企业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引发的;建立和完善和谐劳务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分配等方面的问题,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敏感问题,完善工作预案,坚持抓源头、抓苗头,坚持分清性质、化解矛盾,及时妥善处置和突发事件,防止矛盾激化,碰头叠加,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不稳定隐患分流处理,分类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定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时汇总调查结果并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心理、社会心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健全社会稳定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开展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有效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四、加强督查、督办,着力问题化解
一是及时梳理排查出的不稳定隐患,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隐患化解工作方案,确定解决时限,专案攻坚,一抓到底,逐一化解;二是完善维稳合商和研判制度,及时研判和分析综合性涉稳信息,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提前掌握,工作提前介入。三是坚持和落实不稳定隐患化解跟踪回访制度,确保涉稳隐患彻底消除。四是健全维稳处置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提高应对处置水平。五是落实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妥善处置
(一)加强信息收集,牢牢把握对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敌情的新变化、新特点,努力做到预知预防。多渠道获取深层次涉稳情报信息,进一步巩固、信息员队伍。加强对特殊群体、特定环境,特定区域的特情收集,构建覆盖全面,触角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情况预警体系,严格执行情报信息合商研判制度。牢牢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Abstract: The relocation project of old industrial areas mainly relates to land acquisition, corporate restructuring, employee relocation compensation and other public issues, which often causes social contradictions, even the group unexpected incidents, and a certain degree of influence to the project promotion. To reduce these risks, in recent years,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have introduced mechanisms and approaches on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of major projects, identificate and estimate the risk of projectcomprehensive system in the project feasibility study stage, to make relevant measures to avoid risks, since the social stability risk of hte relocation project involves a lot of factors,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build a scientific, rigorous, systematic and rational framework. In this paper, take the Qing Shui Tang old industrial areas relocation project as an example, I discussed about the risk factors identification, estimation and methods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关键词: 搬迁;社会稳定;风险识别;风险估计
Key words: relocation;social stability;risk identification;risk estima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9-0006-03
0 引言
近年来,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重大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机制与办法,从源头上防控社会稳定风险,提高应对社会稳定风险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1]。并规定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均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以下主要结合案例针对老工业区搬迁中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所涉及的风险识别及其防范进行探讨。
1 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与识别
1.1 项目简介
清水塘老工业区位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结合部,处在长株潭城市地理中心位置,紧临长株潭生态绿心,滨临湘江(流经长度9千米),是株洲传统工业的聚集地,全国重要的冶炼化工基地,形成了冶炼、化工、建材、能源四大产业,聚集了五矿株冶集团、中盐株化集团、柳化桂成、昊华化工、海利化工等大中型企业,工业经济地位在全省和全国都具有一定影响力。但由于长期以有色冶炼、重化工企业为主,使得清水塘老工业区成为高能耗、高污染排放集中区域,企业长期以来的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废气排放所形成的环境污染,已造成这个区域的土壤和水体全部受到重金属污染。另加之清水塘老工业区目前面临产业发展效益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动力不足三大困境,使得清水塘老工业区在2014年获批成为21个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之一。
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与识别是项目承担单位在资料收集和研究调查的基础上,运用相应的方法对客观存在的风险和尚未发生的潜在风险进行系统的归类和全面的识别。常用的方法包括文件审核法、SWOT分析法、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访谈法、核对表法、图示技术法、现场视察法等。具体操作中,大多通过多种方法综合的方式完成。就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项目而言,采取的是文献审核、访谈法、头脑风暴法以及SWOT分析法相结合的综合方法,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分为五种类型:
1.2 风险因素分析
1.2.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由未来土地需求、市场竞争、价格等不确定的因素组成,主要体现于实际收入低于预期收入,现金流量运转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的发展[2],但社会稳定风险较少。
1.2.2 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老工业区在规划、投资、建设、运营过程中技术方面所需的相关配套设施不齐全,导致在项目实施中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方面的不确定而引起的新城总体定位、空间规划布局以及方案合理性等方面的风险[3]。新城的总体定位基本符合当前发展态势,项目指挥部在不断优化实施方案,并积极向上级政府部门争取政策,实施方案在不断优化、完善和提升,因此总体定位以及方案的合理性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较小。空间规划布局对项目成败影响较大,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风险较大。
1.2.3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过程中,由于管理层的管理不善导致信息不对称、决策失误以及管理人员之间缺乏足够的沟通与协调等原因而导致的风险。其中包括组织与人力、管理决策机制、关系的协调、施工管理、企业搬迁改造方案及去处、职工安置补偿、棚户区改造、企业改制等,因为老工业区搬迁项目经历时间长、项目复杂,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容易引起各个企业之间的矛盾,从而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特别是职工安置补偿问题,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已发生上千人的集体维权事件,有较为重大的社会稳定风险。
1.2.4 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相关的经济因素的不确定给项目投资带来的风险。因为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项目规模大、周期长,面临着经济发展、土地变现、资金筹措等一系列风险因素。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项目正处于经济下行压力之下,过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会拖累项目进展,再者由于该区域的土地污染严重,企业整体搬迁时间周期长,土地变现十分困难。资金筹措方面,收储土地开发收益远低于预期,企业财务明微利实巨亏,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中央、省级财政补助不到位,新城建设投资巨大,资金不足以及资金难以预测成为了项目成败的重大隐患,社会稳定风险重大。
1.2.5 环境与社会风险
在环境不断变化的同时,社会也在不断发展。在这进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所发生的风险即为环境与社会风险。其中主要包括棕地修复、污染引起的健康补偿与赔偿、工业企业场地搬迁遗留场地环境污染、建筑拆除安全、化工企业拆迁的安全、噪声治理、扬尘治理、社会发展等,这些风险因素容易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干扰,若不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容易引起居民与施工单位产生冲突等一系列社会矛盾。
1.3 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识别
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本案例项目的特点,按照风险可能发生的类别对清水塘老工业区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逐条识别(见表1),筛选确定出11个风险因素为本项目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2 风险估计
风险估计是对风险识别过程中所确定的主要风险因素的初始风险程度进行判别。通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将各个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进行初步定性,然后用专家打分法给各个风险概率、影响程度进行赋值,得到各个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一般项目的风险等级划分见表2。
针对本案例项目,首先采用定性的方法对每个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作进一步的分析、预测与估计,并层层解析激发风险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对其可能引发的风险事件进行预测,判断其风险程度,案例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汇总见表3。
通过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对专家意见进行统计、处理与分析,并客观地对多位专家的经验与主观判断进行综合,通过专家小组多轮意见、反馈和调整后,对项目的11个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做出合理估算,并计算出各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见表4。
从对该项目单因素风险程度等级判定看,职工安置补偿、土地变现和资金筹措为重大风险,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关系的协调、棚户区改造、经济发展、产业政策、棕地修复、污染引起的健康补偿与赔偿、噪声与扬尘治理7项为较大风险,必须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空间规划布局为一般风险,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3 初始风险等级判断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1],将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综合以上各项风险因素对案例项目的影响,将项目整体风险估计结果与风险评判标准进行对比,确定出风险等级(见表5)。
根据总体评判标准、可能引发风险事件、风险事件参与人数、单因素风险程度和综合风险指数等方面综合评判项目的初始风险等级。本项目存在3个重大风险因素,7个较大风险因素,1个一般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中重大风险事件和较大风险事件发生概率都较高,而且大部分风险发生后会有较大的负面影响,依照最大单因素风险程度项目风险综合评价方法,该项目综合风险指数为0.6630,在未采取各种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前,该项目的初始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为高风险等级。
4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根据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项目的性质与特点,针对项目实施主要的或关键的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措施,尤其是已经发生且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群众诉求,预防、化解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4.1 空间规划布局
在做清水塘老工业区工业生态新城建设规划时,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立全国乃至全球新城发展经验借鉴数据库,并广泛听取各行业领域专家、新城开发规划专家、运作好的新城领导的意见,根据清水塘老工业区的区位及其现实条件,做好空间规划;没有把握的部分,先做生态绿地,留给更有智慧的后人来发展。
4.2 职工安置补偿
通过“政策安置一批、转移就业一批、转型就业一批、移交管理一批”的方式,做好安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大多数职工能接受的安置方案与思路,为搬迁改造过渡期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指明发展方向;加强与搬迁改造企业、关停破产企业高层以及广大员工的沟通,争取有利于安置职工的最大利益,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进行耐心的解说,及时准备或督促企业及时发放过度期生活费;通过就业培训,转移就业一批不愿意随企业搬迁的职工或因照顾老人、小孩不方便随迁的职工,研究制定不同所有制身份职工安置的安置补偿标准问题,化解因所有制身份问题补偿标准差异引发的不满情绪。
4.3 资金筹措
资金将主要通过四个途径筹集:中央、省财政支持一部分,政策和各种税费返还一部分,市场融资筹措一部分,土地经营补充一部分。争取上级政府和中央各部委、央企对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资金支持,切实解决搬迁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加强资金的有效监管,预防腐败。要着重把投融资平台公司做大做强,利用平台公司通过注入资金、发行债券、募集基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并通过经营运作土地筹集搬迁改造需要的资金。
4.4 棚户区改造
及时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启动的时间,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了解群众的诉求,在棚户区改造方案制定实施过程中,强化公众参与,最大程度尊重群众的意愿,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使棚户区居民通过棚户区改造,幸福指数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统筹考虑搬迁企业职工生活区改造提质及其棚户区改造问题。
4.5 噪声和扬尘
加强施工现场噪声与扬尘的监测与监督,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尽可能降低噪声与扬尘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因噪声与扬尘污染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5 结语
本文以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为例,简要介绍了搬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识别与估计的方法,并对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项目初始风险等级做了判断,并为项目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旨在为将来类似搬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提供借鉴。随着社会稳定风险导致的工程事故越来越多,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识别与估计在工程中的作用愈加明显,只有对项目各类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科学地预测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来对它进行规避,使项目更好更顺利地完成。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Z].2012.
1、推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坚持社会矛盾调解优先原则,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加强对调解组织的联系和指导,帮助调解组织增强矛盾调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2、推进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经济效益和稳定风险“双评估”,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机制,做到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水利系统的社会矛盾进行排查。对重要政策出台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时效性。在真评、真用、真否上下功夫,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
3、稳妥处理各类敏感性事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合成演练,确保反应快速、指挥有力、处置高效。提高现场控制和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冲得上、稳得住、控制得好,最大限度减少对抗性。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推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加强联系,开展经常性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推行社会管理“网格化”。
2、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方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逐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单位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
三、加强从严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排查整治社会治管理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治安问题整治行动,加强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特别加强档案室、财务室、单位车辆的安全与管理。
2、加强对单位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和运用,保证所有监控设备的完好正常运行。
3、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城乡互联、统筹共建”,认真开展“双联双促”活动,结合新一轮“三万”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排查化解矛盾、宣传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综治工作落实
1、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建设。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签订责任书,把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个人,严格目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级分解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落实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各企业、股室要充分认识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特别要清醒看到由于改革发展任务重,利益调整难度大,各类矛盾问题比较多,总量高位运行,非正常上访压力大,时有发生,维护稳定面临严峻形势这一现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维稳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思考、谋划和推进稳定工作。在抓好生产经营管理的同时,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要研究矛盾、问题产生的根源,着力研究带根本性的、长远性的治本之策,从而实现可持续的稳定。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稳定源头工作
各企业、股室要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维稳机构建设,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不得回避、上交、下移矛盾,认真落实*州市委《关于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防范,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重大专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拟出台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要按规范程序,围绕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准确研判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坚决做到未经评估的重大事项,不研究、不决策、不实施;要坚持不稳定因素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制度,实行不稳定因素台帐动态跟踪管理,对涉稳苗头和隐患要及时研判、核查和报告,对重大涉稳矛盾问题,要坚持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调查研究、包协调处理、包督办落实、在解决上狠下功夫,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非正常群体上访,坚持防范在先,认真做好劝阻、接访和劝返工作,尽量不让其聚集成势,一旦发生,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协调处置工作,平息事态,同时要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思想状况,掌握本企业矛盾纠纷的焦点,及时疏导他们的情绪,防止不满情绪激化,特别是改制还未结束的企业,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严防因改制损害职工利益而酿成矛盾的事件发生,企业要做到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筑牢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特别是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排查,涉及从业人员切身利益问题的排查,要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事端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对立面。要做到矛盾排查的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负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实行建档管理并落实人员落实方案具体加以解决。
三、强化隐蔽战线对敌斗争,维护政治稳定
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认真开展敌社情排查活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密防范“”、“门徒会”等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形势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对那些混淆视听、制造混乱的人和事要站稳自己的立场,与之作坚决的斗争,决不能上当受骗;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严厉打击“”“门徒会”等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
四、健全维稳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好以下四种维稳工作机制:一是预测机制,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掌握,定期不定期地分析形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主动发现掌握苗头,加强调解,超前化解;二是快速反应机制,各企业要研究各类的规律和有效处置方法,提高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三是督办机制,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要实行综合协调,限期化解;四是主体责任机制,明确维稳工作中和处理具体问题上的工作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在处置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处置,严防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