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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层履职报告

时间:2022-07-24 06:36:44

导语:在银行管理层履职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银行管理层履职报告

第1篇

一、认清形势,增强内审转型的责任感

1.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内控管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抚州市中支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努力在深化“”整治、巩固和拓展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党风行风上见实效,为有效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武汉分行党委今年提出,要坚持从“从严治行”的角度去探求加强内控管理的新路径。全辖干部职工深刻地认识到,这种严格的内部管理态势将是新常态,“从严治行”将是新时期基层行内部管理的共同要求,内部审计也必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2.严守“底线思维”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当前,经济金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基层央行高效全面履职的任务更加艰巨,内部审计在风险防控方面的责任更加重大。这些风险不仅有内部的风险,也有外部的风险;不仅有业务层面的风险,也有人员管理层面的风险;不仅有资金方面的风险,也有声誉方面的风险。内审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掌握风险防范的主动权,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报告,通过监督检查,营造合规文化,将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规避风险的不二选择,不踩“红线”、不钻空子、不存侥幸心理,切实保障基层央行安全平稳运行。

3.实现“高效履职”需要完善体制机制。新常态下各级行管理层更加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治理来提高基层行工作水平的需求更加迫切,对于内部审计在揭示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方面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内部审计需要更有前瞻性和洞察力,做到摸清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反映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央行治理。

4.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提升治理能力。抚州中支积极致力于法治央行建设,全辖对于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有效履行央行职责的要求越来越高。内部审计要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在推动完善中央银行金融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履职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做更多的实践和探索。

二、突出重点,提升内审服务水平

新常态下,内审工作服务于基层央行发展、提升履职绩效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内审部门紧紧围绕上级行和本行中心工作,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要业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系统反映业务风险和履职难点问题,在促进问题系统整改,推动机制和制度完善等方面发挥保障服务作用。

1.提高审计创新能力。各级内审部门要紧扣央行业务发展状况和管理要求,坚持创新与传承相结合,用变革的眼光审视现有工作的不足,用创新的理念引领思路、谋划措施、解决难题。进一步深化转型实践,积极探索新的审计领域,满足业务创新风险防控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组织管理,通过跨区域审计的形式,逐步建立支行之间的横向合作机制;进一步采用新的审计方法,加快计算机辅助技术的应用,适应业务系统不断集成的实际。

2.提高审计分析能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标本兼治为目标,通过深度揭示问题、系统分析问题,促进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充分发挥内审独立视角、客观评价的专业优势,从微观上发现问题、揭示表象,在宏观上分析成因、追溯源头,要提高问题分析的针对性和关联度,把找问题、查原因、提建议、抓整改、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内审工作更加贴近各级行管理和业务发展大局。

3.提高成果转化能力。内审成果运用是内审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内审服务组织治理的重要途径。坚持突击检查和后续审计的精准结合,精简程序,突出重点,全面关注审计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审计整改,防止屡查屡犯。全面普及审计成果“四挂钩”制度。力争在全辖范围内实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干部政绩考核与任用、以及廉政建设相挂钩,推动将审计发现作为领导决策、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干部任用、创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深化审计监督影响力,提高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4.提高咨询服务能力。内审工作要围绕中支党委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从而实现内审工作价值的最大化,在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内审工作质量,以落实整改为重点,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内审部门通过自己的检查指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站在管理层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管理层服务。一是提供决策服务,为领导及时提供可靠的审计资料,同时做好综合、对比、分析,为领导者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提供管理服务,利用自己掌握的大量微观信息,从中提炼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给领导提出管理建议;三是提供绩效考核依据,通过对各职能部门全年内部控制管理状况的检查评估,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提供必要的参考。

三、聚焦增值,推进内审立体转型

1.更新内审理念,转变工作重心。内审工作要把抓风险防范和内控建设作为首要的职责,更新内审理念。通过开展内审工作,把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将问题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的将问题在暴露之前发现并纠正过来。只有这样,内审工作才算做到位,才为组织增加价值。加快审计创新步伐,积极推进审计转型,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查错防弊逐步向内控评价和以风险为导向的管理审计转变;二是内部审计职能从单纯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三是审计方式从事后审计逐步向全过程审计转变。通过组织学习培训,鼓励、支持内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和其他相关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为他们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实施的审计项目要突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覆盖性等特点,从行政执法、金融服务、内部管理各条线出发,保证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恰当的进行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谋士”作用。利用审计每个单位所取得的成果,影响带动其他单位,使其从中得到教训,以收“举一反三”之效。全面落实日常审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基层行的真实运营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审计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内审机构要在行长的领导下工作,并向行长负责,建立完善遇有重大事项和问题直接向行长报告的机制。完善内审反馈报告、后续跟踪审计问责、系统内部审计通报和内审工作联席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从而建立起上下左右多层面联动的监督整改机制,最大限度地扩大内审价值效能。树立服务意识,善于为审计对象出谋划策,在节约成本、改善管理程序、方法等方面提供建议与参考,为审计对象提供咨询和服务。

4.注重成果运用,实现价值增值。做好审计整改落实,真正发挥内审工作的内在价值,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计工作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限期落实整改。然后,根据整改报告中的问题逐条、逐事、逐笔进行后续审计,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督促和再次后续审计,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其次,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以审计告知单的形式分别抄告各业务部门,建议相关业务部门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以外,不断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使其能涵盖整个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最后,为进一步树立审计服务大局的理念,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实现全行共享,从而提升审计工作对经营风险的防控能力与监督效果。

第2篇

    结合IA-CM等级模型和央行内审工作实际,本文将着重围绕影响审计职能发挥、内审队伍素质、审计专业实践等方面的问题对人民银行审计能力建设现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审计机构体制、审计人员素质、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方法手段、审计工作环境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内审工作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目前,人民银行内审工作主要实行总行、分行、中心支行三级管理。各级内审部门对本级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还接受上级行内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审工作职责的有效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是大区行管理体制下人权、事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离,影响了内审工作成效。人民银行业务工作在总行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省会中心支行分省承担管理职责;而内审工作实行总行、分行、(省会/地市)中心支行三层管理。跨省区分行对各中心支行拥有人权、监督权,但没有多少事权;省会中心支行对其他中心支行有部分事权,却没有人权、监督权。在这种人权、事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情况下,监督权与人事、业务管理权在层级上不对应,内审工作监督、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难以得到保障。如分行对中心支行业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但并不拥有对中心支行业务的管理权限,使得即使审计查出问题,在整改管理环节上也较为尴尬;分行负责对全辖中心支行领导干部开展履职(离任)审计,对部分业务也可进行审计,无论对人还是对业务的审计都直接与业务工作管理有密切关系,而各中心支行业务工作却是归口省会中心支行管理。再如,跨省区分行年初审计计划是根据全辖三个省情况统一制订的,由于业务工作实行分省管理,分行并不十分了解其他省份业务发展现状及风险情况,在制订审计计划时对各省的针对性欠佳。总之,内审工作管理体制的不顺畅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审服务业务管理、提升履职效果的增值作用。二是内审部门独立性不足,影响内审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审计报告要经本行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上级行,这种先横后直的报告制度不利于内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内审部门与各职能部门属于同一层级的部门,在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时,较难打破情面深究细查,导致审计人员个人客观性易受影响。

    (二)审计人员素质有待强化

    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当前内部审计要求逐步从传统审计角色向组织管理参与者演变,这就要求内审人员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近年来,人民银行内审队伍经过内审转型实践锻炼,整体素质得到一定提高,但从内审发展趋势来看队伍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内审转型进一步深化的要求。一是各级行审计科班出身的人员甚少,绝大多数分支机构没有科班审计人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少、年龄大、业务单一、审计理论不强等情况。部分审计人员不了解本行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缺乏必要的审计能力和技巧,现代化审计技术手段掌握得也不够,专业胜任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审计人员学财会专业的较多,管理、审计、计算机、法律、金融等专业人才较匮乏,懂人民银行国库、外汇管理、货币信贷等业务的人员较少,影响了深层次地发现专业领域的问题,制约了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内审人员学习培训的机会不多,后续教育时间和质量难有保证,内审人员中具有审计师、工程师等专业职称比例非常之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和权威性。

    (三)审计质量控制存在不足

    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为实现审计目标,根据审计质量标准,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审计责任,确保审计质量符合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总称。内审转型以来人民银行审计质量控制已有一定的举措,但仍缺乏健全的控制体系,实务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审前调查不充分,对已经发生变化的审计项目仍按以往的经验对待,致使编制对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的评估不充分,直接影响审计的深度、效果和质量,也关系到责任和风险。二是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不高,如方案编制过于简单、审计重点不明确,审计内容泛泛、操作性不强,分工不合理、审计责任分担不清等。三是审计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不严。主要表现在:审计组内部沟通不够,审计组长对审计情况掌握了解不全面,存在审计风险;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技术和方法掌握不够熟练,没有使用补充审计程序,影响审计质量。四是在开展风险导向审计、绩效审计时,由于风险和绩效指标、权重及其评价和控制措施尚无一个客观公正的标准,行与行之间可比性不强,不利于实行审计质量控制。五是审计报告层次不够高。对审计发现(问题)挖掘不够,就事论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较少,审计价值不高,影响了审计报告的层次。

    (四)审计方法手段较为滞后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化管理得到日益普及,人民银行工作全面信息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绝大多数业务工作均实现了信息系统网络化管理模式,业务数据、业务流程更加复杂。业务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使得审计工作环境、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线索等基本的审计要素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近年来人民银行内审信息化水平在不断发展,但仍然跟不上业务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发展步伐,主要表现在:一是现场审计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还不够广泛;二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非现场审计的网络审计尚未真正开展起来;三是业务操作与管理系统的开发大多数未预留审计接口或开发审计子系统,从而使审计的数据采集与处理难以实现信息化和自动化;四是内审干部中计算机专业人员和有计算机专长的人员仍比较缺乏。以上问题不仅影响内审工作的效率,而且影响审计的质量,成为制约当前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审计工作环境有待优化

    内部审计是内审部门接受管理层的委托,对人民银行内部各层管理人员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确认和咨询,它是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履职水平的必要途径与手段。内部审计效用的发挥离不开央行全体员工的通力合作。但目前,人民银行仍有少数管理者和职能部门对内审工作认识比较片面,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是央行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内部审计所能提供的各种确认、咨询服务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尤其认为风险导向审计和绩效审计涉及范围太宽、查得过细,在接受审计时,心理上存在较强的排斥、戒备和抵触心理,把内部审计当成给自己挑毛病、找麻烦,对内审工作不配合、不支持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不足。

    二、人民银行审计能力建设框架设计

    针对当前人民银行审计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央行内审转型进一步深化,促进内审工作向更高的层次和层级发展,我们认为应构建一套系统的审计能力建设框架体系。

    (一)审计能力建设框架设计原则

    独立性和客观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和生命。面对审计领域、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深度不断发生变化,必须确保内部审计在基层人民银行内部拥有合理的地位,为内部审计配置适宜的资源,以避免一些主、客观利益的冲突或左右,从而影响审计的效率和效果。独立性是指内审部门不受任何影响和控制的情况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能力。一般来说,要通过组织状况来获得。客观性是指审计人员工作的出发点要公正、没有偏见,即在分析、判断、审核、验证各项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不受任何利益或他人观点所左右。此外,随着央行内审工作转型的推进,内部审计在央行组织治理中的作用逐步彰显。因此,审计能力建设框架的设计在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上,还应体现服务导向性。服务导向性原则是指内审部门在审计监督的基础上,要从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出发,把领导重视、员工关心和影响重大的问题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通过审计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工作制度、防范内部风险,为央行履职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

    (二)审计组织结构设计

    当前人民银行内审管理模式在独立性上存在不足,现行大区行管理体制使得人权、事权、监督权三权分离,影响和制约了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组织治理中全面发挥作用。在设计审计组织结构时,首先应明确内审部门是服务于本单位业务管理的,应从增强内审工作成效的角度出发,改革目前内部审计大区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设想创建总行直接集中领导、分省管理的内审管理模式(详见图2)。总行内审部门主要负责对总行和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各职能部门以及直属单位开展审计监督,从整体、宏观的角度对人民银行的治理程序、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建设性建议。各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内审部门主要负责对本行及省内分支机构开展审计监督,重点评价各分支机构领导干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业务执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评估各分支机构的治理程序、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促进各分支机构的规范有序管理。鉴于内审工作地位不够超脱,在当前人民银行管理体制下,可从改变内审工作考核方式、经费来源、审计方式等方面着手,以保障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如内审部门考核、内审人员提拔实行以党委意见为主、民主评议为辅的形式,设置内审专项经费,审计方式采取跨省、跨地区交叉审计等。待时机成熟,可参照国内一些股份制银行采取内审部门人员上收划片管理的办法,来确保内审机构的独立性。

第3篇

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如何评价

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是银行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审计事项之一。参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主要是指“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即针对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特定过程中的风险所设计的控制措施,是否能被执行并控制该风险。内部控制健全性,是指所有过程及其存在的风险是否均已被识别,并针对这些风险点均设计了有效的控制措施。要对控制是否健全做出判断,评价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内部控制专业知识和经验自不必说,对被评价机构业务范围、业务状况有充分的了解也是基本条件之一。下面以授权体系控制评价为例,说明这一基本条件对于评价内控是否健全的重要性。

授权控制是防止分支机构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措施之一。它不仅限于对被授权人审批、交易额度等控制,对于银行而言,涉及外部法律关系的重要事项同样需要实施授权控制,如以银行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协议等等。有权人一般以书面授权书方式明确限定被授权人的权限。在与外部发生法律纠纷时,相关业务合约签字人是否被授予相应权限,会被用于认定该合约是否存在瑕疵。而授权书一般由银行内部负责授权管理的部门按年度起草,并经有权人签发生效。

近年来,银行新业务不断出现,需要实施授权管理的业务范围及环节也随之不断增加。如在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发年度授权书时,对于传统的授信业务,授权书会明确授予其业务办理及相关的对外签约权限,但非授信业务类的经营活动,如提供服务、租赁房屋、采购物品等,相关的签约权限却容易被忽略。而分支机构负责人思想上主观地认为上级授予的权限自然包括了所有与业务开展相关的签约权限,造成与客户签订非授信业务相关协议时,签字人无权限,构成合约瑕疵。

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负责起草授权书的部门未充分了解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变化,每年基本依据上年的授权事项起草当年的授权书,从而授权书中对新的控制事项有所疏漏;另一方面,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控制意识不够,未能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关注授权控制要求。

通过上面这个例子的分析可以看出,了解被评价机构开办的全部业务品种、开展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对于评价其内控健全性非常重要,是开展健全性评价的基础。如果评价人员仅就被评价机构既有的控制措施(如例子中的授信业务签约授权)开展检查测试,则可能导致对被评价机构内控健全性认定结论的偏差。但由于各行管理方式不同,需视各自情况决定通过何种方式获取这些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是否应该与合规、风险审计结合实施

传统的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主要针对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即检查、核对各项业务是否按规定办理,这一般也是银行管理层对传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但随着银行经营、管理复杂性的不断提升,无论是银行管理层还是股东,更希望内部审计工作不仅是发现、提出合规性问题,而是能够站在独立的立场上揭示经营管理中更深层次的问题,比如针对风险状况、内部控制状况,甚至经营状况提供更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中列示的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工作事项,也不仅仅局限于合规性内容,还包括了如前所述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状况及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机构运营绩效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共七项。

但除合规性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事项,对于传统的银行内部审计而言都属相对较新的内容(履职情况审计也在遇到“问责”环节时成为较新的课题),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发生不事先界定审计事项并进而制定针对性的审计方案,而是将多种审计事项融合在一个审计项目中的现象,也就是每次审计顾及多个审计事项。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也容易发生这种状况。

其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单独列示了合规性审计、风险状况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等七个审计事项,对于审计项目管理而言,各个审计事项均应有各自专门的审计目标、审计重点,也应有各自专门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将这些本应独立的审计事项融合在一个审计项目中,难免目标、重点偏离。具体实施审计时,查到什么就提什么,就在审计报告里写什么,形成的审计报告也难免缺乏针对性、系统性,给审计报告使用者利用审计结果带来不便,审计工作效果难以保证。

具体到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如果融入业务合规性、风险性审计内容,评价测试人员往往不能专注于内部控制要素,不得不更多地花费时间、精力于具体业务的合规性或风险状况的分析、判断,这样就会发生上述审计重点偏离、报告内容缺乏针对性、系统性等状况。

当然,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合规方面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但应该从控制的角度去开展测试、评价,去审视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建设部门是否建立了针对风险的控制措施、执行部门是否执行了这些针对风险的措施、合规部门是否开展了合规性检查等。而不是针对某笔业务是否合规,或者风险到了什么程度去做判断。

存在不合规业务、风险较大业务,并不一定与控制失效划等号――控制有效指风险点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得到执行,而措施的执行是由岗位上的“人”完成的。也正因如此,对业务合规性、风险程度的判断,不应成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和内容是检验风险点上的控制措施是否得以执行,以保证业务流程的整体抗风险性能。而个别业务的措施执行效果(决定个别业务的合规性、风险性),应通过合规性、风险性、履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去审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与其他审计事项结合开展会产生一系列的弊端,如精力分散、重点偏离、结果不便利用等等,也会给审计项目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几个审计事项结合进行并非完全不可行,但应该界定清楚每个审计事项的目标、重点和程序,还需要有较强大的项目总体协调。

评价准备工作是否那么重要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必然先设计一套测试表,列出要测试的项目(控制点),后面的符合性测试则依据测试表项目,抽取被评价机构样本来实施。测试表项目的设计及抽样对能否得出恰当的评价结论,是两个非常关键的因素,也是评价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

测试表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影响评价结论

正如前面举过的授权控制的例子,如果对被评价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够了解,不清楚该机构业务范围,都办理了哪些业务,则可能导致测试表项目不全面,漏掉重要控制点、控制措施的测试,也形成测试、评价结论不够全面的审计风险。因此,评价前必须开展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被评价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

设计项目全面的测试表,不仅要考虑被评价机构的业务范围,还应特别注意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被评价机构的业务流程与总行统一的业务流程之间是否存在差别,控制点、控制措施是否完全一致。

银行成文的业务流程是各项业务处理的规范依据,也是内部控制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总行会在开办业务之前颁布包括一定的控制措施内容在内的该项业务的管理规定、操作办法,以规范该项业务流程所涉及的各项操作,实施对该项业务的控制。但总行出于地区特点的考虑,一般仅规定全行层面适用的内容,不一定细致到每一个岗位或每一个环节的操作,就算是细致到每一个岗位的操作,也只能针对执行总行统一岗位设置标准的分支机构。

但银行各分支机构由于所处的监管环境、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其内部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的繁简程度、业务和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关系人(银行内部与外部)会有所不同(如有的分支机构有自己的金库,而有的分支机构没有)。而内部控制必然涉及分支机构内部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以及每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所以,分支机构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实际操作流程一般要比总行颁布的流程更为复杂,或与总行的流程有一定的差异,控制措施也相应会有不同的内容。

但在很多分支机构甚至有些评价人员的观念中,总行颁布了相关业务流程,分支机构不需要再制订本辖区的管理规定,一定是遵循总行规定开展业务和管理活动,他们忽略了分支机构差异化部分的操作,而这部分差异化的操作往往是内部控制的关键。这种观念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导致未针对分支机构每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全流程设计测试项目,也往往在实施测试过程中忽略掉分支机构的特色流程。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比如总行要求分支机构统一保管印章,并制定了相关的保管规定、使用流程以及相应的控制措施。但部分机构由于离统一保管机构距离太远,因此经申请获得自行保管的批准。虽然总行制定了印章管理相关规定和控制措施,但这些自行保管印章的分支机构显然不能适用,它们的岗位设置(职责)必然有其特殊之处,涉及具体的保管、使用流程也与总行统一模式有所差异。所以,它们必须针对其特有的业务流程识别控制点,并制订控制措施。内部控制评价人员也必须设计它们所适用的测试项目。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测试表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

所以,评价准备阶段应在了解被评价机构业务范围的同时,还应对其规章制度进行收集、整理,掌握其主要业务的流程,以便针对性地设计或在总行统一测试项目中选择包括其特色流程在内的适用项目开展测试、评价。

符合性测试抽样的科学性同样会对评价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抽取的样本不具代表性或样本量不恰当(如过少),同样可能导致测试、评价结论不准确的审计风险。仍以抽样中问题会比较突出的授信业务为例。评价测试组出于简化抽样程序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在被评价机构某时点有余额的贷款户中,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户数”金额较大的贷款作为样本进行测试。不仅如此,还会以全部抽取的样本作为贷款业务测试的样本总量,据以计算贷款业务每一控制点的控制措施执行率并进行最后的评分。

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抽样方式,未按每“笔”贷款区分担保方式的类别(每户贷款项下可能发放多笔不同担保方式的贷款),而且担保方式不同的贷款业务,需测试的控制点、控制措施也有所不同,这样抽取的样本不一定适用于每个需要测试的控制点。如,抵押贷款的控制点中应包括押品权利凭证入库环节,如欲测试这一控制点执行情况,必须从经营机构发生的抵押贷款中抽取样本。而上述抽取若干户的抽样方法,很难区分出这些贷款项下每笔贷款的担保方式。当测试中发现几笔贷款押品入库控制措施未得到执行时,测试组如果以这些措施未被执行的贷款笔数或户数占此次测试全部样本总“户数”的比例扣分,也就会造成控制措施执行率计算较明显的偏差。因为上述抽样方法产生的样本并不一定每一户都是抵押贷款,即使每一户项下都包含抵押贷款,但每一户项下仍可能有多笔担保方式不同的贷款。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样本抽取应依据业务或管理活动发生的频率,而如果仅选择有余额的或金额大的业务作为样本则样本代表性会受到影响。因为业务处理过程与业务金额大小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已经结清的业务在某些情况下更能反映出评价期间控制措施执行状况。

为了合理确定样本,需要在实施测试前,开展充分的准备工作,必须根据测试项目,对被评价机构一段期间内(评价期间)发生的业务和管理活动频率(而不是额度规模)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细致分类整理,按类别统计样本量。以保证抽取的样本并非时点性的,而是能够代表普遍情况的,同时,全部测试点均有适用的样本。

由此可见,内部控制评价准备阶段工作至关重要,是决定评价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获得准确评价结论的基础,有大量细致的工作需要完成,不容草率。

第4篇

关键词:中央银行;审计;内部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3(3)-0088-02

一、以常规型审计为基础,保持内部审计的覆盖面

常规性审计是经过长期实践积累形成的内部审计方法,具有方法简单、重点突出、易于开展的特点,被内部审计人员广泛接受并普遍采用,不仅在制度执行等合规性检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要在积极探索新型审计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常规性审计的作用,利用审计人员的经验,抓住审计的重点,保持审计的覆盖面,突出审计的效果。

(一)继续开展财务、业务的合规性审计,审计内容从简单的规范性问题向深层次的制度问题、内控机制发展,通过对制度执行薄弱环节、业务操作的风险环节、内部管理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督,促进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业务的规范开展,从而达到利用合规性审计强化内部控制管理、防范风险问题发生的目的。

(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按照“离任审计突出经济责任,履职审计体现全面性”的思路,深化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的内容。通过对被审计人所在单位控制程序、控制方法、控制制度的审计,促进各级人民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减少领导干部决策的随意行为与腐败问题。通过对被审计人所在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决策及使用情况、业务运行情况、综合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及业绩,查清存在的问题,落实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重点是查清被审计领导干部自身在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强化对权力的控制与制约,促进央行各级部门的廉洁高效。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审计。围绕重大资金决策、重大资金投入、重大资金使用等腐败问题发生的高危点,积极开展基建投资、集中采购、电子设备采购以及大额资金支出审计,对资金使用项目的立项、采购过程的询价、项目投资的招投标、资金使用的决策进行监督,保证人民银行预算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问题滋生的土壤,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以新型审计为突破口,提升央行审计的层次

新型审计与传统审计的根本区别在于,新型审计更加重视审计的咨询建议功能和增加组织价值功能,运用新型审计可以细化对央行的业务监督与评估,提升审计意见的科学性,增加内部审计在改进央行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政策绩效的价值。

(一)确定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积极推进各级人民银行开展风险评估和自评估工作,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把有限的审计资源运用到高风险领域。在开展自我评估时,要借鉴控制自我评估方法(CSA),使业务人员主动了解哪些控制环节存在缺陷和可能引起风险,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进,从而促进职能部门的自我完善和风险防控功能。在开展风险审计时,要侧重于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侧重于业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侧重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把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作为监督的首要目标。在监督手段上,要重视信息技术条件下中央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方法创新,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提高审计监督的系统性和自动化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审计。COSO将内部控制划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五种要素。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审计需要进一步把握COSO五要素的核心,制定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案,适时修订符合业务发展实际、脉络清晰、监控重点明确的流程图,结合国内实际制定简单易行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标准,方便审计人员系统性的开展检查与评估。在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中,要摒弃过分强调审计方法的理论描述,突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管理层哪些方面存在问题,应当如何改进。要通过内部控制审计促进各级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组织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改善控制效率、提升内控效果,建立健全内部评价体系,促进人民银行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积极开展绩效审计。按照美国政府审计机关的定义:绩效审计是对照客观标准或最佳实务及其他信息,对政府项目的绩效和管理进行独立的评价,以促进改善政府项目的经营,为负责监督或采取纠正措施的有关各方制定决策提供便利,促进政府加强公共责任。结合这个定义,绩效审计就是要确定一个对照标准,对政府的经济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人民银行可以开展绩效审计的范围很广,内容覆盖货币政策、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管理等行为。在央行治理结构中,能够体现内审作用是目标考核绩效审计,通过比较目标考核预期目标与实际达到的效果比较,评判目标考评指标体系的优劣,提出改进目标考核的建议,促进目标考核在引导人民银行工作重心以及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加强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做好内部审计的改进工作

(一)正确处理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关系,提升央行审计的效率。近年来,国内审计大量引进国际上最新理论成果,对于拓宽内部审计的视野,完善制定审计准则和标准,提高国内审计理论水平发挥了方向性的指导作用。审计理论实务化使国际上先进的内控理论、风险防范理论、审计理论迅速转化到国内内部审计的实践中,推进了内部审计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与此同时,审计实务理论化的倾向也非常明显,具体表现在审计方法复杂化、审计语言数理化、审计报告专家化,不仅影响到审计的效果,还影响到审计的效率。从国际上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人员与公务员的比例来看,美国内部审计11229人,每个内部审计人员所服务的公务员为247人,而人民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为2400人,低于国际上的水平。目前,人民银行内审人员的工作量非常大,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其中的原因除了人员的能力不足外,审计项目安排的无序化,审计工作流程的形式化、审计内容与方法的复杂化也是重要原因。今后,审计理论引进应同时关注国外的审计实务,研究国外项目的计划与安排,研究国外实务的具体操作,分析国内外审计效率巨大差距的原因,促进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效率提高,更好地发挥监督服务职能。

(二)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人民银行对下级开展内部审计时,独立性和权威性基本能够得到保障。但在开展同级审计时,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在利益上相互牵连,在考评上相互制约,在人员关系上相互联系,独立性受到很大制约。因此,可以借鉴国外模式,高度集中审计权,在人民银行实行审计派驻制,审计人员对上一级内审部门负责,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提升内部审计的效果。

(三)加强审计人员配置与培训,提升央行审计人员素质。当前,人民银行内审人员的总量虽然不少,但是,人员的流动相较大,职业化程度不高。在人员配置上,具有审计专业学历的较少,基层审计部门人员老化严重,接受新的审计理论的能力较弱,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较差。因此,人民银行应当借鉴国际内部审计人员胜任标准,按照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能力要求,对各级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人员配置的标准和数量提出强制性要求。在人力资源的引进上,一方面要加强与人事部门的沟通,招聘具有审计专业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定向分配到审计部门;另一方面,按照审计职业化的方向,公开招聘职业化审计人员,提升央行内审人员的职业化能力。在人员培训上,要督促各级人民银行按照《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的要求,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培训,动员和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参加CIA考试,推进职业化、专家型、复合型内审干部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柯金龙等.浅论国家审计在政府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J].湖北审计,2011,(8):25-28。

[2]蓝佛安.简论审计在政府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1,(6):6-7。

[3]刘俊.国外中央银行内部控制借鉴和启示[J].西南金融,2009,(33):33-35。

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案例分析;内部交易;风险管理

一 案件简介

2008年1月,国内某商业银行赵城支行一名副行长芦某被发现自2004年起利用职务之便,以给储户补活期利息,购买基金为幌子,挪用资金1314.2万元,诈骗215万元,作案时间长达四年之久。

1998年高中毕业的待业青年芦某,应聘成为国内某商业银行山西洪洞县赵城支行的临时代办员。他热情周到、腿脚勤快,通常客户的一个电话,芦某很快就上门代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并送达相关手续给客户。他这种“贴心”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客户的许多大额现金毫无戒备地送到他手中,由他送交银行办理。芦某为银行招揽的存款蒸蒸日上,他一天内拉到的存款量有时比其他银行人员几个月的任务还要多。

很快芦某得到领导的重用,2006年6月他被聘为赵城支行副行长。然而,正是这位热情的副行长在其任职期间,利用客户对他的信任,许诺客户“存款到他那里,月息二分”,介绍客户购买“高分红”基金。之后又通过补活期利息、基金分红入账等理由,向客户索要存折和密码,开立借条和银行保管书,前后共挪用、诈骗客户资金高达一千五百多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和大肆挥霍。同时他在银行内部运用虚存支取、虚存后冲账、转入资金后更换存单支取等多种手段拆东墙补西墙,按时将利息送给客户,达到长期占用资金的目的。

二 案件涉及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

(1)内部人员交易犯罪。该案应属于典型商业银行内部人员交易犯罪的操作风险案件。犯罪嫌疑人芦某通过伪造“银行保管书”、虚假存单、存折凭证等银行文件;虚存资金取款、冲销等手段进行欺诈银行和客户,非法侵占、挪用客户资金。

(2)业务流程风险,集体违规现象严重。在赵城支行一些基本的操作规范和制度没有有效的发挥,甚至正常的操作流程被破坏。芦某在赵城支行随意存取客户资金。他作为赵城支行的票据交换员到工商银行领取支票,每次用公章都没有记录,赵城行公章保管员张某总是将公章交芦某带走后自行办理,人为地破坏了业务操作流程。另外一些员工对于芦某挪用客户资金不制止、不上报,任由其违规、违法操作。

(3)内控监督不到位。银监会2003年以来构建了监控操作风险的框架,有的银行没有传达或流于形式。赵城支行全行11名员工,除行长为正式员工外,其余10人全为临时工,这种状况长期无人过问。上级分行对赵城支行明显的疑点和隐患缺乏敏感;事后监督人员和上级检查部门对曾经发现的某些客户账户有疑点但却未予以重点关注,使得银行内部控制失效。

三 操作风险成因分析

这起案件深层次原因在于赵城支行管理混乱、操作风险控制不到位,没有建立完备内部控制体系。

第一、人员管理、监督不力。该支行用人及管理不到位。犯罪嫌疑人芦某在工作期间大量进出现金,大多是当天存入的现金当天就被提出,这样长达四年之久,未引起该行监管部门任何怀疑。芦某痴迷于彩票且伴随着高消费,身边的同事不可能毫不知情,但却无人过问,支行领导及上级分行也没有察觉,对他放弃了教育、监督,使其长期为所欲为。不仅如此,芦某还因揽存业务量大得到几任领导的器重。

第二、合规文化缺失。赵城支行员工普遍存在合规观念淡薄,肆意更改操作规程的情况。芦某可以私自帮储户代存代取,随意使用银行公章,有些储户发觉存单可疑,去该行查询,工作人员竟联合起来进行哄骗。赵城支行工作人员对这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报告,甚至配合作案的做法,致使芦某认为同事不会告发他侵占客户资金行为,这种侥幸心理使他更加肆无忌惮、胆大妄为。

第三、制度和制约机制失效。赵城支行规章制度不落实、违规操作问题严重,为作案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公章保管员张某没有按照正常业务流程办事,导致银行业务公章长期落入芦某手中,他可以以赵城支行名义对客户随意出具借条,开立子虚乌有的“银行保管书”。

第四、内部控制存在诟病。存款业务一直是被该行视为重头戏,在赵城支行违规代保管客户存折、银行卡,代客户办理业务现象较为普遍。这种重业务轻内控氛围中,该行领导、上级主管分行对“揽存高手”芦某的违规操作行为也就听之任之,并且上级分行的业务检查没有深入,致使问题和隐患不能及早发现和制止,最终酿成大案。

四 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内部人员交易犯罪引发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案件。内部人员交易犯罪风险是危害性最大的操作风险,其根本原因在于涉案人员道德缺失,采用多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手段导致,它的涉案时间长,风险损失大。这类风险防范难点在于作案人员的思想变化把握的难度大,针对此类操作风险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树立操作风险理念,传导合规经营文化

(1)培育正确的操作风险理念

首先,商业银行要摒弃

“风险就是犯错”的传统想法,树立起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培育广大员工正确的操作风险意识,让他们知道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产生操作风险是必然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目的不在于消灭风险,而是要主动地控制风险、管理风险,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这些理念必须融入每一位员工的日常行为中,固化到每一条规章制度中,形成良好的风险文化环境。

其次,商业银行要建立一套员工认同和接受的行为准则,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管理层要以身作则,树立起员工仿效的榜样;对违反行为准则的人员予以相应的惩罚,甚至免职或解雇;鼓励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建立保护检举人制度,同时处罚那些对违规行为隐瞒或知情不报的人员。

“芦某侵占资金”案中,赵城支行的风险管理环境十分恶劣,员工缺乏合规操作意识,肆意更改操作规程,面对作案出现集体失语的局面。在这种内控环境扭曲的情况下,发生操作风险损失在所难免。

(2)提升员工工作胜任能力,业绩考核多样化

目前,国内许多商业银行业绩考核体系存在严重不足,各银行都将眼光放在揽存款、拉客户、提高市场份额上,忽视了风险管理,致使部分分支机构将违规揽存多的业务员视做骨干,对存款资源丰富的“能人”委以重任,合规经营意识荡然无存。因此,商业银行在业绩考核指标上应该有所改进,改变任“能”为贤的做法,加强员工的培训,让他们认识到自身违反操作规程或听从他人安排而违反操作规程的违规成本和后果,帮助其树立遵章守纪、合规操作的理念,培育员工正确操作按规章办事的习惯,提高道德素养和合规意识,思想上消除犯罪的念头。

2、实施压迫性合规制,控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制定一系列强制性的规章制度或措施要求,使员工行为规范,从而达到防范操作风险的目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商业银行“规矩”就是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是控制风险,规章制度所要求强制执行的行为才是控制。因

此,建立压迫性合规的方式有助于保证某些制度能够得到遵守。

(1)推进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度

重要岗位员工每年必须在一段时间内脱离工作岗位进行休假,在强制休假期间,员工原有的各项业务权限自动取消,不得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得干涉所在机构的经营管理工作,期满销假后且离岗检查未发现影响其复岗履职问题的,各项权限自动恢复。所在机构、部门或上级机构应在其休假期间派出人员接手其工作并对他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所在机构或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将检查结果审核后归入被检查员工的个人合规档案。强制休假可以避免员工形成舞弊意识,并可通过交接工作及时发现差错。因此,推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度是能够有效地制止内部员工犯罪的措施之一。

(2)建立员工不良行为失范监察,加强对员工行为的动态管理

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人员应通过日常监控、员工举报、社会走访等有效途径,对炒股票、炒外汇、沉迷彩票、从事“第二职业”的员工进行监察,善于发现蛛丝马迹。记录员工业余时间赌博、高消费等不良行为的保密档案作为参考;记录那些情节较轻暂时未对社会或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行为,并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和诫勉谈话。收集、汇总、分析重要岗位员工的异常行为动态情况,制作针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品质的专项检查。一旦在业务检查中发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员工有重大违规事实应立即介入调查。

芦某长期痴迷于购买彩票,有高消费等不良行为,但身边同事漠不关心、任其发展,导致他最终走向犯罪。如果上级部门对芦某的不良行为有记录档案,就会对其工作中的异常交易有所警觉。如果上级领导对其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告诫,也许芦某不会最终走到犯罪这一步。如果上级有关领导与芦某有过谈心,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及时制止他痴迷彩票的做法,帮助他做出详细的职业规划,也许就不会有芦某非法侵占客户资金的一幕。

3、实行条线联合检查,排除风险“地雷”

商业银行传统的内控检查是职能部门单线检查,它存在着大量弊端。职能部门检查基本是针对业务进行的,在发现问题后只能从业务部门层面要求基层银行整改,一些基层银行往往好了伤疤忘了疼,各种问题边查边看。牵涉其他职能部门业务范围的,单线检查还需要跨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基层银行也疲于应付各个职能部门的多次多项检查。“整改”多成为一纸空文。针对这些弊端,本文提出条线联合检查方案。

条线联合检查采用人力资源部牵头,操作风险控制人员、合规检查人员以及抽调的各条线业务骨干组成综合性的检查组进行联合作业。针对高风险领域局部清剿,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直接当场严肃处理,如发放过失通知、停职检查、下岗再学习等方式,这样可以给员工带来强烈震撼力,让员工刻骨铭心,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检查人员以访谈、现场观察、账务跟踪和调阅业务记录和监控录像资料为主要检查手段,不仅可以发现了大量显而易见、杀伤力较强的违规风险点,还能够挖掘出许多管理上的漏洞。同时,这种专家型的检查不止在于查,还在于帮。从查到帮,检查帮扶两不误,帮助基层深入剖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根源,并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协助整改,避免同样的错误再次产生,从源头上铲除诱发犯罪的土壤,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三晋都市报》记者何玉梅2008-11-12

第6篇

一是对违规习以为常,不以为然。表现在信贷上,顶名贷款、冒名贷款、跨辖贷款历来是为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所禁止的,但长期以来员工似乎对办理此类贷款已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了,甚至形成一种“共识”:认为借款人反正是“好户”,报联社审批既麻烦又不一定能同意,找个人顶下出不了事,冒个名也不会丢了贷款,全然不考虑信贷资金风险隐患,淡化和漠视了法律的制裁和制度的制约。结果是面对违规信贷人员理所当然,内勤人员熟视无睹。导致违规贷款屡禁不止,前清后增。

二是轻制度,重人情。表现在管理上,联社管理部室在对基层信用社进行管理的时候,只要不涉及业务数字之类的直观的、硬性的指标,对发现的不符合规章制度的问题往往碍于情面,在信用社有关人员的央求下,能减的减,能删的删,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汇总到报告上的多是些无碍大雅的小问题,领导层发现不了基层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是反其道而行之。表现在着装上,过去员工服装不统一的时候,时常埋怨不统一服装,抱怨农村信用社不如某某银行形象好,不时上书提意见要求统一;现在统一了服装,却又埋怨天天穿工作服,抱怨统一着装打领带不舒坦,想尽千方百计说服领导进行变通,再给自己找出个不着装的理由来。

员工执行力缺失虽然表现方式不一,但归结起来就一条:应付了事。自始至终都是你有关门计,我有跳墙法的应付策略。应付了事,表现是员工缺乏责任心,但实质是工作上的失职。在应付思想的左右下,员工对布置的工作,不是积极地按规定的质量去完成,而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接待艺术。原因很简单,检查人员的执行力也是缺失的,一切都是可以用手段摆平的,习惯使然,导致了提升内管水平永远停留在口号上,而没有确切的效果。二、员工执行力缺失的影响

执行力缺失,使领导有成效的工作措施得不到落实,所有的工作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或者是一场空谈。即使一个再优秀的领导,制订了再有效的发展战略和再适用的规章制度,如果在工作中得不到长期的有效的执行,也无助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争创一流金融机构的目标也只能成为一种理想和空谈。《财富》杂志称:“战略有效地制定出来后,得到有效执行的不到10%”。由此可见,执行力缺失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不是农村信用社独有的,但员工执行力缺失已成为遏制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一事实不容置疑。在一些农村信用社中,领导所想的和员工所做的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统一,说白了,就是缺乏执行力。

保罗•托马斯和大卫•伯恩在《执行力》一书中说道:满街的咖啡店,唯有星巴克一枝独秀;同是做PC,唯有戴尔独占鳌头;都是做超市,唯有沃尔玛雄踞零售业榜首,而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则是各个企业的执行力的差异,那些在激烈竞争中能够最终胜出的企业无疑都是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因此,执行力是决定企业成功的重要因素,是21世纪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一环。而核心竞争力就是执行力,没有执行力的企业就没有核心竞争力。世界著名企业沃尔玛能一步步从小到大,由大到强,逐渐拉大和竞争对手的差距,成功之道就在于不断地在传统模式中开发出适合业务发展需要的方式,并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所以说,当前农村信用社亟需的不是高明的管理措施,不是高级的管理人才,而是员工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因此,把员工执行力的培养纳入企业文化,把执行力作为所有行为最高准则和终极目标显得尤为重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要在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中继续保持农村金融领头羊地位,增强员工执行力应该是必须的。三、对增强员工执行力的建议

一是制定工作流程。用流程来规范员工日常的行为和工作质量,让员工知道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干到什么样的标准,目标一定要清晰、可量化、可考核、可检查,不能模棱两可,打好内管工作的基础,进而把内管水平提高上去。据了解,这项工作山东省联社会计部门已经在做了,山东莒南联社也在着手做工作流程,从文字的到图形的。

第7篇

关键词:本土化;中小型韩资银行;金融;研究

Abstract:With rapid development of foreign banks in China,localization is the key element of foreign banks to realiz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is report analyzes the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characters and localization process issues of Korean banks,and chooses two Korean banks in Yantai as examples,deeply discusses the problems of Korean banks localization process and points out some suggestions and solution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localization,small and medium size Korean banks,finance,research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10-0068-04

近年来,外资银行在中国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截至2010年6月末,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了35家外商独资银行、2家合资银行、1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另有24个国家和地区的70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91家分行。同时,近5年来外资银行总资产也以年均12%的速度增加。随着在华市场的拓展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外资银行加快推进自身的本土化进程,力争通过尽快实现人才、金融产品、技术和管理模式与本土文化的契合而获得在华发展的先机。按照发展战略及业务重点的不同,外资银行本土化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一是以花旗、汇丰等大型国际型银行为代表的业务全面推进型;二是以荷兰银行为代表的专业化服务重点突破型;三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依托母国总行的目标业务型。不同的发展模式产生不同的发展轨迹,韩资银行因母国与中国一衣带水的天然地域联系,实施紧跟母国在华企业投资地域和产业领域,服务于母国企业的目标业务型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既给韩资银行带来差异化服务的发展优势,同时又造成银行的发展受制于母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甚至在本土化进程中衍生出一系列问题。本文在对韩资银行经营发展特点及本土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以山东烟台的2家韩资银行(分别简称H银行、Q银行)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深层次剖析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一、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及经营现状

2006年12月,中国加入WTO后5年过渡期结束,中国金融业进入全面开放时期。随后,银监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贯穿了以外资银行法人为导向的监管理念。自此,外资银行开始实施法人改制,成立本地注册法人。本地注册法人的成立,其管理架构与经营理念的巨大变化成为外资银行本土化进程的里程碑。外资银行本土化进程由此也分法人成立前时期和法人成立后时期两个阶段,不同的阶段其本土化路径体现出了不同的特征。以笔者所调查的烟台市2家韩资银行为例,在2007年和2009年,两家银行分别转制为本地注册法人银行,成功翻牌并开办了人民币业务,迈出了本土化的关键一步。在华法人成立前,韩资银行没有统一的管理行,经营管理以韩国母行为主,采取业务跟进式的发展方式,主要经营战略为服务本国企业。这一时期,韩资银行缺乏统一、明确的本土化战略,业务范围局限于外币业务,绝大多数客户为韩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外籍员工占比较高,银行自身的本土化意愿与程度均不强。法人银行成立以后,韩资银行结合自身优势,提出了统一、明确的本土化发展战略,大力开拓中国市场,如H银行(中国)确定以私人银行业务和财富管理经验及技术引入中国市场,在东北三省和山东省大力拓展个人零售业务的发展战略,Q银行(中国)确定结合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优势,努力拓展中国市场的战略;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业务范围实现本土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对业务、资金等实施了集中化管理,建立了统一的内部审计模式;不断开发本土化产品,非韩资客户占比逐步提高(见表1)。

明确、统一的本土化发展战略的确立及实施,也推动业务的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6月末,H银行(中国)贷款余额89.12亿元,较年初增加23.57%;各项存款70.18亿元,较年初增加15.09%。Q银行总资产为56.53亿元,较年初增加13%;各项存款23.04亿元,较年初增加108%(见表2)。

二、本土化问题与瓶颈

从两家韩资分行的运营特点看,转制为法人分行后,其人员配置上出现华人管理中层,业务方面国内客户逐年上升,这说明两家韩资银行在逐步融入本地市场。但总体看,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缓慢,本土化瓶颈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突破,相关的经营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显现。

(一)市场融入度低、运行质量不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业务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从总量上看,两家分行平均资产规模只有10亿左右,平均负债规模9亿左右,整体市场占有率不足0.5% 。二是客户群体较为狭窄,授信集中度高。两家分行的信贷投放均集中于烟台、威海地区韩资出口导向型企业,分布在电子、机械、服装、造船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对外贸政策和劳动力成本的敏感度高,出口退税及劳动力成本的较小调整,就会带来经营业绩较大波动,引发银行信用风险的集中暴露。三是金融融入度低。目前,欧美外资法人行普遍与中资银行在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内容涉及资产管理、转受让、资金结算、银团贷款、拆借市场等,但两家韩资银行仅在拆借市场与中资银行有过简单合作,且金额较小,业务合作参与度低。

(二)管理体制难以达到本土化要求

一方面公司治理尚不完善,如Q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职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还存在不足,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并由董事会对其考核,同时外部监事与母行间尚未建立直接有效的汇报路径;H银行存在未经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层审批修订银行基本管理制度等情况。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形不像、神难似”。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架构并保证顺畅运转,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两家外资银行的组织架构均不是按照要求设置,而是根据人员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比如Q银行只有三个内设部门,H银行也是类似设置,以审贷会为例,2名业务主管+1名风险主管+1名行长的运行模式很难保证审批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诸如合规、会计、技术岗位等均是兼任,也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三)流动性满足本土监管指标压力大

一是存贷比指标高居难下。截至2010年6月末,H银行(中国)的存贷比为126.99%,Q银行(中国)存贷比为145.89%,距75%的监管要求差距较大。同时,为达到存贷比监管要求,部分行在拓展负债业务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了限制资产业务发展的经营策略,使得资产业务发展也一度停滞。二是韩资银行资金来源主要为同业存放和单位存款,同业拆入和储蓄存款所占比重较小,对于批发性资金依赖性高,核心负债依存度低,资金来源稳定性较弱。三是日常资金管理目标以满足即期资金需求及流动性监管指标为主,以短期资金支持中长期贷款,期限错配情况较为突出,7天以内的短期资金压力较大。

(四)信贷文化“水土不服”凸现风险

韩资银行的信贷文化与国内存在显著差异。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例,韩资银行认为对客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进行贷款展期,既能有效满足客户资金需求,又能降低客户财务成本,让经营良好的客户适时展期有利于“服务客户”宗旨的实现,因此展期贷款一般归于正常类贷款。基于这种信贷文化,韩资银行在国内经营时也大量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对客户一再展期。但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贷款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在异地分行发放新贷款的方式变相展期,展期期限最长达到6年。同时,在部分客户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银行仍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并归为正常类客户,造成潜在的信用风险。

(五)人力资源本土化瓶颈难以突破

一是高管层本土化问题未突破。目前,两家行的高管人员均由韩籍人士担任,与成熟外资行高管人员由本土金融资深人士或母国中国通担任相比,现任韩籍高管对中国社会生活认知少,文化熟悉度较低,制约了银行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普通员工对银行认同感不强。两家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缺乏长远规划,一些新进员工也多以积累工作经验、作为跳槽跳板为主,对银行文化认同度不高,人员流转快。以H银行烟台分行某4人编制的部门为例,从成立初至今已先后有5人跳槽。三是对母行派遣人员的本地管理不足。外籍管理人员的选择、任用、薪酬及考核等由母行决定,本地行权限不足。同时,外籍派遣人员流动性较强,稳定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经营发展的连续性。四是受银行社会认知度和待遇制约,两家外资行难以吸引到本地的优秀人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三、本土化问题深层原因分析

(一)发展战略制约本土化发展

目前韩资银行的发展战略可归结为目标业务型,即银行紧跟本国在华企业投资地域和产业领域,服务于本国企业。这一战略在银行介入中国市场初期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也受制于本国在华企业的数量和发展规模。因为金融资本的扩张速度远高于产业资本的扩张速度,韩资银行改制后经历了较快速度的规模扩张,如不及时更新发展战略,重新定位市场,为本国企业服务的异国化特质就会不断固化,出现客户资源“天花板”现象,更严重的是东道国企业被排除于银行服务行列。目前部分中小韩资银行受其发展战略所困,本土客户拓展困难,客户本土化停滞不前。

(二)企业文化融合性不足

目前韩资银行企业文化仍沿袭母行文化,未能结合东道国文化特质,融合形成具有本土化特征的企业文化。如韩资银行倡导员工自主自律的企业文化,倚重员工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因此内部岗位设置中不兼容岗位制衡及授权管理存在不足,不符合国内监管部门对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也不适于目前国内经营管理环境,因此产生大量操作风险问题。对Q银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行未建立资金业务及交易系统授权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个别分支机构存在不具备交易资质人员使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交易的情况。

(三)社会影响力及认知度不够

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机构,受依赖心理制约,社会和企业对本土银行的信任要高于外资银行,因此国民认知度对外资银行的本土化程度也起着较为关键的作用。与资金实力雄厚、国际知名度较高的欧美外资银行相比,公众对韩资银行的认知及信任仍有差距,2007年又发生了韩资企业非法撤资事件,使得大众对韩资企业的警惕心理进一步提高。据半岛网报道:52%以上的大众和企业不愿同韩资银行发生业务往来,90%以上的大众和企业表示不会把钱存在韩资银行,社会氛围的排斥,不利于韩资银行进一步扩大本土市场。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文化融合,树立外资银行服务品牌

外资银行在实施全球化标准服务的同时应着力探索文化融合之路,寻找与本土文化相融合的契合点,关注本地市场的需求,设计和提供符合目标客户潜在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提供的银行产品雷同的情况下,在营销行为、合作习惯、谈判风格、后续管理等软文化和软技能上突出客户管理特色,取得竞争优势,形成独特的外资银行文化及服务品牌。

(二)完善管理模式,奠定本土化发展基石

如何将母行良好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与当地实际结合,建立起既保留母行管理特色,又兼顾当地实际的本土化管理模式,是韩资银行能够做强做大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是应根据公司治理的原则与要求,完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薪酬管理及考核评价,建立外部监事与母行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按照商业银行法、银监法等要求健全必要的内设部门,厘清职责分工,为管理流程再造奠定组织基础;三是要按照监管要求完善诸如审贷会等各项制度,使制度能够和业务发展情况实现无缝对接;四是要实现管理的语言与文化融合,减少信息中间漏损,杜绝管理、执行两层皮。

(三)注重队伍建设,为本土化植入原动力

人才本土化是经营本土化的前提,对韩资银行而言,重要的是植入中国基因,吸收中国文化和智慧,打造自己的人才竞争力。为此,一是吸引本土高级管理人才,在决策和经营导向中注入本土元素;二是要积极推行“本土吸纳、国际培育、善用善待”的人力资源策略,利用母行经营管理优势,给本土人才提供全方位培训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培养出一支既了解国内当地市场、又懂得国际惯例的员工队伍;三是要注重对不同来源的员工进行文化融合,提供完善和良好的企业经营理念培训和文化熏陶,避免员工曾有的其他公司文化烙印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和弱化文化冲突,建立起真正融合企业与当地文化的本土化的员工队伍。

(四)创新产品服务,加强本土化载体建设

韩资银行要实现本土化发展,就应逐步摆脱目标业务型发展战略,立足自身优势,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银行品牌体系,特别是发挥小企业金融服务优势,从业务导向及客户导向两大体系构筑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形成在小企业金融业务本土化营销上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协作监管,发挥监管引领作用

首先,督促境内法人行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为业务扩张和风险缓释奠定基础。其次,加强全面风险管控。督促完善日常流动性监控手段和工具,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善期限错配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有效识别、检查、控制操作风险;建立经济资本管理长效机制,将资本监管要求与自身管理目标结合,促进资本充足率和资本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参考文献:

[1]韩山华.法人导向下的外资银行本土化经营战略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

第8篇

[关键词]私人银行 高端客户 财富管理

作为银行传统存款业务的补充,私人银行(Private Banking)业务在欧洲已有数百年的发展历史。2005年2月,第一家外资私人银行驻华代表处 ―― 瑞士友邦银行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获银监会批准设立,2005年11月,欧洲传统家族式私人银行――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亦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与此同时,美国花旗银行、荷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等跨国银行相继在其上海分行内部设置了财富管理部门。

一、私人银行的主要特征

(一)私人银行的个性

1、特定的客户对象

一般委托管理资产(Asset under Management)高于50万美元才能成为私人银行的客户,委托管理资产介于100万-5000万美元的高净值(High Net Worth)客户则是市场的主体,占私人银行业委托管理资产总量的62%,且多以资产的长期保值为主要目标。以瑞士为例,当地金融机构委托管理资产约43,310亿瑞士法郎,其中私人客户资产占33.9%、机构客户资产占56.2%,机构客户大多为社会团体、大学、研究机构和家族制企业。

2、品牌的认知度

私人银行业务开展的关键是要让客户在体验中,不断深化对品牌的感受,这是财富管理业务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各家私人银行在全球成熟市场分布已基本形成定局,呈现完全竞争的态势,即使规模最大的瑞士银行(UBS)也只占总市场份额2%,最大10家私人银行管理资产总额占市场总额度的8%,各家私人银行客户基础均较为稳定。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基于长期的合作,有些庞大的资产委托甚至已历经几代,从某种意义而言,这种品牌认知是私人银行最大的核心竞争力。

3、个性化需求

私人银行所提供服务的深入度及延伸度远非一般商业银行所能比拟。其业务流程开展大体可分四个阶段:首先了解客户需求,着重对客户身份、风险偏好等的识别(KYC);其次为客户制定财富管理计划,在充分揭示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组合;执行计划,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调整投资计划;最后在信息系统平台上实施客户行为追踪,完善客户信息。每一步骤均强调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二)私人银行风险管理

1、对客户背景及财富管理意愿的识别(KYC)

私人银行业务操作流程中的风险管理重点在于开户前的尽职调查,这个认定过程包含对客户信用状况、声誉、财富管理意愿、风险认知、政治倾向等的识别。每一个客户必须经理财顾问团队组长的审核,由组长负责对地区客户资源进行统筹分配。

银行向新的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前,要求客户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授权书、资产来源证明、历史完税记录等,即使现有的客户要求增加委托资产,同样要出具用以证明资产合法性的材料。这方面的严格管理,一方面是出于监管当局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保证了银行不经手非法资产,降低了银行的声誉风险。在客户识别过程中,私人银行尤其强调避免与敏感群体的业务往来,具体包括:与政治有关的敏感群体(Politically Exposed Parties-PEP);来自不稳定国家或地区的群体(Sensitive Country Affected Partes-SCAP),如阿富汗;与政治有关的行业(Sensitive Industry Affected Parties-SIAP),如武器制造工业。

2、对理财顾问的管理

理财顾问是私人银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核心,一些私人银行的管理者直接充当银行贵宾客户的理财顾问。理财顾问要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实时金融交易,工作性质本身包含较多主观决策因素,在与客户单向联系过程中,理财顾问的违规操作往往会给银行带来很高的风险,因而私人银行往往对理财顾问实施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理财顾问的资质,私人银行一般要求理财顾问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市场营销经验、投资市场知识、财富管理经验。任职后还需进行以合规为重点的培训,以瑞士银行为例,进入银行任职前必须通过网上在线合规知识培训及测试,每年还要求从业者必须参加包括反洗钱在内的合规培训。

理财顾问至少配有一名助理,负责按理财顾问已制定的计划实施投资行为,理财顾问则专著与客户沟通并对财富管理计划提出建议和改进。在银行授权范围内理财顾问拥有自主决策的权利,但必须保证所有投资交易均符合客户意愿。理财顾问或其助手调动客户帐户内的资产必须通过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操作,所有交易信息均形成记录并反馈客户,除此以外还要定期向团队组长汇报客户评估,当客户理财计划变动时,变更部分必须经投资部专家审核。

3、对投诉处理机制的重视

私人银行非常重视客户的投诉机制,规定理财顾问在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时必须告知客户银行投诉部门电话,有些银行直接将投诉方式写入每一份合同中。在私人银行看来,投诉处理只是督促银行提升服务质量的手段,银行注重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履职”,从而做到“流程银行”所要求的标准。

(三)私人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主要差异

1、资产规模相对较小

商业银行通过大规模的网点建设,大力拓展授信业务,追求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利润率。而私人银行则不同,管理层会根据市场情况设定合理的委托管理资产“门槛”。私人银行主要收益取决于了两方面:一是高端客户市场容量,二是聘用理财顾问的成本,包括工资、奖金和佣金,根据市场经验,私人银行成本中50%为支付给理财顾问的薪金,因而成本曲线刚性较大,难以产生规模效应。从下图可以看出,A曲线表示银行在市场起步阶段竞争较少的情况下所取得的高盈利,也体现了富裕人群增多后对高端个性化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要求。享受到A曲线的高收益后,银行在扩张自身规模的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加之客户资源的有限性,收入曲线的增长将趋缓。

2、操作风险为主要风险

私人银行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种合适的投资建议,作为执行机构为客户买卖证券,代表客户持有证券或投资,客户是所持有证券的受益人,与此相关的市场风险由客户承担。与大多数商业银行开展自营业务不同,私人银行业倡导开放架构(Open Architecture)的发展模式,即不断从外部引入有竞争力的产品,而不将销售重点放在本银行或集团分支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获得的产品种类越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多样性的投资组合,更易于从总体上分散客户的风险。因此,私人银行比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要小。在信用风险方面,私人银行一般不提供贷款业务,即使接受客户抵押也必须是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的有价证券等,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远大于私人银行。

与商业银行需要严格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方方面面相比,私人银行更加注重于操作风险的管理。典型的私人银行操作风险包括理财顾问向客户推荐了不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或需求的产品;理财顾问没有根据公司的要求揭示产品的全部风险和对客户可能造成的影响;客户服务人员在接到客户交易指令时有理解的错误或输入指令时产生失误;客户投诉理财顾问代为操作的交易与其本意不符;私人银行员工的偷窃,欺诈行为;客户有洗钱或其它违反监管约束的行为而银行在有意或无意的情况下协助了他的行为;私人银行没有完整、准确的客户信息;以及关键任务风险和业务中断风险。

二、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现状

私人银行业委托管理资产总量中的80%在受益人所在国进行管理,即业界所称的境内营运模式(On-shore Banking),与之相对应的离岸委托管理资产模式(Off-shore Banking)业务则大都集中在瑞士和卢森堡,全球私人银行跨境财富管理总量的27%由瑞士金融机构进行管理。

目前,全球私人银行业发展呈现两大趋势,一是规模较大的私人银行加紧在欧美成熟市场开展兼并。以瑞士银行为例,其先后并购斯科特金融咨询公司(Scott Goodman Harris)、莱克经济公司(Laing & Cruickshank)、莱斯(法国)基金管理公司、美林(德国)资产管理公司。兼并着眼于几家机构本土高质量的客户基础,以加速实现境内营运的高效发展模式。二是加大在新兴市场的投入,其中亚洲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亚洲现汇集了约200万拥有流动资金超过100万美元的富裕人群,香港则成为了全球第六大财富管理中心。根据瑞士友邦银行提供的数据,2005年银行委托管理资产增长中2/3来源于亚洲市场的贡献。

三、私人银行在华发展前景

(一)境内私人银行雏形已经出现

目前,中国市场中还没有出现专业化的私人银行,银行机构可能提供的高端服务仅限于推荐一些信托、基金组合、设立离岸帐户、出国留学等,中国高端财富管理市场的发达程度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境内私人银行的雏形已经开始出现。

正如本文开头所描述的,在这方面外资银行启动较早,已经在上海设立有两家私人银行代表处,另有若干私人银行业务部门在花旗等上海分行内部成立。在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尤其是本币业务限制政策较多的情况下,外资私人银行开拓市场的道路将历经曲折。此阶段内,外资私人银行将更注重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预期,今后中外方的合作更可能体现在资本方面,对外资私人银行而言,这也是最稳妥的市场开拓方式,不用再对各项市场政策进行博弈。

从各中资商业银行情况看,也开始尝试向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已经设立了相对独立的财富管理部门,例如工商银行的理财金帐户、招商银行的金葵花帐户、建设银行的贵宾卡帐户等。与国际标准相比,中资银行设置的贵宾理财业务“门槛”较低,从某种意义来说,目前中资银行的贵宾财富管理只是大众客户理财业务的延伸。因客户面广,贵宾理财的开展仍主要依托分支网络进行,客户所能享受的服务主要是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和个人信贷的有限审批权,高端私人服务也仅限于推荐一些信托、基金组合、设立离岸帐户、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等,仍是传统上客户对已有金融产品和理财服务的被动接受。这些团队所提供的服务还没有达到私人银行所界定的范围,发达程度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私人银行业务在境内全面展开条件尚未成熟

1、成熟的客户群尚未形成

2005年中国人均GDP为3,603美元,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催生出一大批富裕人群,据美林集团和凯捷咨询公司联合《2009年最新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03年中国持有100万美元以上净资产(不包括主要房产)者已达47.7万人,较2008年增加31%,位居全球第四。对于私人银行业而言,潜在客户群体已初具规模,而所欠缺的是高净值客户的市场认知。

私人银行界习惯按资产来源将客户分为两类:旧有资产(Old Money)及新兴资产(New Money),欧洲旧有资产客户占行业比重较高,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世袭资产,这些旧有资产客户更看重银行的品牌。与之相比,中国近20多年来的快速经济发展催生出一大批潜在的新兴资产客户,这些人的财富来源于制造业、信息技术、消费品等的投资,更有很大一部分财富来于90年代股市及近年的楼市投机交易,这些人群更倾向于做投机决策(Highly speculative),但风险承受度却不高(Low risk intolerance),这种市场认知与私人银行所讲求的“资产持续保值”的原则背道而驰,也体现了国内投资者不成熟的一面。

2、符合要求的理财顾问缺乏

与商业银行依赖分支机构网点设立来扩展业务的方式不同,私人银行针对高端客户群所开展的业务完全基于客户对委托经理及银行的信任,理财顾问团队是私人银行的宝贵资源,除要求具有银行、管理、外语方面的综合能力外,情感能力(Ability of Emotion)也是合格理财顾问所必须的。目前,中国金融从业人员中符合私人银行理财顾问标准的人才甚少,理财顾问所能提供的服务受自身能力的限制还远不能达到客户的要求。但时值市场启动阶段,客户加深对银行的信任即是认知理财顾问的过程,银行尝试探索高端理财业务的同时也是培育高级理财顾问的过程。

3、基础环境尚待完善

稳定的政治环境、持续的经济增长、良好的诚信环境、优惠的税收政策等是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必须具备的宏观市场环境,其中发达的金融市场对私人银行业的发展尤其重要。金融市场发达程度越高,银行则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多样化理财产品,尤其在本币产品方面。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框架内需要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共同参与,国际经验表明,私人银行业的发展并非一蹴而就,市场客户资源环境的成熟只是第一步,其后所要做的工作还包括:通过引入国际知名机构以加深市场认知;机构设置限制的放开,形成适合外资机构开展离岸私人银行业务的环境;完善金融市场,形成离岸与境内服务模式并存的私人银行市场。

参考文献:

第9篇

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是指村镇银行在从事传统信贷业务或其他表外业务的过程中,由于贷款对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多变性以及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实际收益小于期望收益而承受损失的不确定性。信贷风险会造成村镇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贷款,在危及资产存量安全的同时,使信贷资产质量整体恶化,甚至可能引发村镇银行倒闭。根据风险来源的不同,大体可以将村镇银行信贷风险划分为内源性风险和外源性风险两类。

(一)内源性风险

1.管理风险。当前,许多村镇银行管理者的风险防控意识较为淡薄,对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风险管理人才培养往往不够重视。由于没有引入精确管理、定量分析的风险防控技术,使得部分村镇银行对信贷风险的管理还处于经验判断阶段,这就很可能出现因管理者判断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信贷资产损失的情形。另外,由于村镇银行规模有限,虽为股份制银行,但多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由行长或大股东一人左右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将金融机构变成个人的小金库,致使村镇银行出现大量内部关联人贷款或关联方贷款,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同时,使村镇银行出现严重信贷风险。

2.操作风险。村镇银行本质上是小型社区银行。社区银行的地域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展。因经营市场受限、业务范围小、网点布局单一,部分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非常有限,利润主要来源为存贷款利差。为维持自身生存,这部分村镇银行必须在不断吸收外来存款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放贷款。在合乎贷款条件的客户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受绩效压力驱动,村镇银行部分信贷人员就可能会为一些不满足贷款条件的客户擅自放宽贷款条件或帮助其达到贷款条件。这将严重削弱村镇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为信贷风险蔓延埋下隐患。另外,村镇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村镇银行重制度建设、轻贯彻执行,内控制度流于形式。还有部分村镇银行为节约资金成本、提高放贷效率,“重发放、轻管理”,对贷后管理重视不够,检查监督流于形式,对资金流向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了解有限,增加了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道德风险。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领域的新成员,多数员工在入行前没有金融机构从业资质或经验,对信贷工作和与之相关的制度缺乏了解。因部分村镇银行培训经费不足、培训经验欠缺,新招录人员的岗前培训效果往往并不理想。这些人员对信贷岗位的胜任度不高,从事该岗位工作,只会使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长期处于一个较低水平。而部分有经验的信贷人员,因村镇银行工作环境相对较差、机构小、发展空间有限,很难扎根留住。基于以上情况,村镇银行很可能由于信贷人员专业素质低,风险防控意识差,对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状况把握不准确,而产生信贷风险。此外,个别道德素质低下的信贷人员,可能利用我国农村的“熟人文化”,以贷谋私、假冒贷款,甚至串通客户恶意骗取贷款,给村镇银行带来风险损失。

(二)外源性风险

1.信用风险。当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农户和当地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普遍较差,村镇银行发展缺乏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极易产生信用风险。一是农村与大中城市在征信体系建设方面有较大差距。村镇银行在进行风险控制分析客户信息时,没有相对便捷完备的信息系统提供支持,容易导致风险控制出现漏洞,无法及时对不良贷款做出判断和处理。二是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三农”,农业生产周期性长、前期投入大、见效缓慢,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用风险;另外,农村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也较差,容易在市场风险侵袭下停业或倒闭,无法按期偿还贷款,也会导致出现信用风险。三是农村某些个人诚信意识淡薄,对申请贷款没有清晰的认识,将贷款视同为“政府补助”,主观还款意愿不强,经常逾期拖欠甚至恶意逃债,也会给村镇银行带来一定的信用风险。

2.政策风险。村镇银行的政策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由于国家在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上的不连续性,可能恶化村镇银行生存环境,导致村镇银行不能持续健康经营,从而形成信贷风险。一般情况下,这类政策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随着我国银行破产条例的加快酝酿和制定,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将大幅增加。在微观层面,村镇银行作为一级法人机构较易受当地政府影响。当地政府扶持的重点建设项目往往是村镇银行信贷业务重点介入的融资项目,在不对等的依附关系下,当地政府若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进行行政干预,将可能造成村镇银行信贷资产发生损失。

3.法律风险。近年来,国家加强了银行业立法,对包括商业银行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相对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总体而言,村镇银行所处的法律环境仍需改进,与其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配套。受到法律环境的种种限制,村镇银行在经营运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另外,因村镇银行规模较小,大多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人员,员工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在利用法律武器防控信贷风险方面存在短板。

二、加强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高效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

由于农业属弱质产业,加之我国农村信用资本欠发达,村镇银行发生重度信贷风险的机率较大。根据JP摩根等大型商业银行的研究数据:在信贷风险暴露前18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1%至2%;提前9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3%至6%;提前3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10%至20%;没有采取任何预警措施的,风险损失率达50%以上。因此,构建高效的信贷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可以帮助村镇银行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使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走向集约,从依靠主观判断走向量化分析,从事后处理走向事前预警,提高贷前分析效率,改善贷中决策质量,优化贷后管理技术,最终减低或规避信贷风险。由于人力、财力资源有限,村镇银行可以借助外部力量,如与专业机构或大型商业银行合作,由其代为提供信贷风险预警服务,以节省时间和成本。也可以集中自身力量,在综合分析客户守信状况和守信程度、客户财务风险状况和风险程度、客户经营风险状况和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归集信贷项目指标、动态环境指标以及贷款风险度、单个贷款比、不良贷款比、贷款集中度等内部控制指标,建立一套符合自身实际且具有递阶层次结构的信贷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再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和本征向量法(TE)来确定指标体系权重、搭建数理框架模型,利用SAS、MATLAB等软件平台进行数据挖掘,进而构建完成整个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此外,村镇银行还应强化对宏观经济、行业、区域系统性风险的监测,以提升预警体系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二)健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当前部分村镇银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风险管控能力较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身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所引起的,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完善:一是健全董事会运作架构。2013年7月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其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建立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判断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偏好,督促管理层有效应对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董事会应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贷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委员会间相互独立、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董事会与管理层各司其职、互相监督。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经营,有否决权。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风险事项。行长不得兼任审贷委员会主任,并且银行前台与中后台相互监督制衡。三是不断优化内部决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建立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流程,从根本上降低因决策失误而导致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

2.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周密严谨的内控制度是村镇银行做好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必须先行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一是修订完善已有制度。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对操作效果欠佳、不符合当下实际的制度条文予以修订或废止,以构建符合内外部监管需要、操作性强的信贷风险内控制度体系。二是建立灵活的制度更新机制。建立信贷风险内控制度的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灵活组织开展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以更好地应对信贷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三是不断优化操作流程。明确风险控制要求和不同岗位职责,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指引和内控管理指引。在指引中细化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将内控制度条文转化为信贷人员的具体行动守则,进一步增强内控制度的明晰性和操作性。

3.加强信贷文化建设。信贷文化是银行在长期的信贷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淀形成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的总称,相比制度规定,其影响力更加深远持久。健康的信贷文化既能为信贷业务发展提供助力与支撑,又可以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村镇银行基于自身的高风险特性,应主动加强信贷文化建设。一是加强信贷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各种违反信贷工作制度、有损职业形象的行为或事件发生。二是高度重视信贷业务和风险管理培训。应以打造高素质信贷人员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传、帮、带”等丰富多样的培训形式,使信贷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不断提升业务理论和工作技能,成长为信贷工作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构建内外联动无死角的监督机制,推行贷款监督、岗位监督,对违规贷款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监督工作威慑力,消除个别信贷人员的侥幸心理,防止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发生。

(三)完善信贷业务管理体系

1.探索新的信贷抵押担保模式。基于我国农村相当一部分农户和小企业难以实现“完全抵押”的现实,村镇银行有必要探索尝试一些新的抵押担保模式。一是借鉴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小组”模式。按照生产相关性,将农户分成若干小组,以村民联保的方式进行贷款。这种模式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信用关系紧密联接,既可以帮助贫困地区农户改善经济状况,又有助于农户增强还款自觉性,减少信贷风险。二是采用企业联合农户的信贷模式。将处于同一生产链条上游的企业和下游的农户联合起来,互相为对方担保贷款。这种模式可以有效支持当地某一产业快速发展,增强还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三是探索新的抵押方式。银监会和林业局已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规定银行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发放贷款。这使得村镇银行在传统方式外,又多了一种新的抵押方式。此外,村镇银行还应积极行动,探索尝试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在内的其他新方式,在更好满足农户和小企业贷款需求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规避信贷风险。

2.健全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一方面,村镇银行应成立多方参与、公正高效的资信评定小组。该小组应由村镇银行信贷人员以及农户、小企业代表等多方人士组成,有科学、合理的信用等级评价程序和量化的指标体系,能够客观高效地对申请贷款对象偿债能力进行评价。信贷人员应充分搜集农户家庭人员、承包土地面积、产出、年收入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小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入、利润、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由此形成真实可靠的调查意见,以便为资信评定小组评定贷款者信用等级提供参考依据和数据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农村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将农村信贷全面纳入国家信贷登记系统,形成城乡统一、覆盖全国的信用信息网,以便村镇银行更好地开展信贷工作。

3.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村镇银行应针对自身信贷客户数量多、分布广、交通通信不便等特点,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备、实用便捷的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谁经手、谁负责”的方式,将贷后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身上,促使其高度重视贷后管理环节,主动加强有关工作,从而减少村镇银行发生信贷风险损失的可能。另外,村镇银行还应健全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信贷人员贷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直接与信贷人员的考核以及工资奖金发放情况挂钩,确保信贷人员认真履职,在贷后管理工作方面不走过场。

(四)增强独立经营能力村镇银行底子薄、实力弱,要抵御政策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增强自身的独立经营能力。首先,必须提高自身吸储能力。充分发挥服务“三农”职能,打造本土品牌形象,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尽可能增布经营网点,扩大服务半径,提升结算便捷程度,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农户储蓄闲置资金。此外,还可凭借自身熟悉当地风俗、物产、民情的优势,充分吸纳农企、农产资金,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其次,要增强经营独立性。应注意调控对公存贷款规模,以免同政府形成依附关系,丧失经营独立性。对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推荐的贷款项目,要严格执行信贷审批制度,坚持独立审贷、实地考察、自主决策、择优选择,降低政府因素对贷款风险的影响。再次,要持续关注农村产业发展状况。充分了解当地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分析掌握其发展前景,根据客户所属行业的不同,提供差异化信贷服务,以进一步提升村镇银行经营能力。同时,掌握不同行业的发展前景,可以有效降低某些客户因所属行业与国家发展政策不符,而造成信贷风险损失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