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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六治个人自查材料

时间:2022-07-14 08:25:07

导语:在六查六治个人自查材料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六查六治个人自查材料

第1篇

一、具体工作措施

为将治庸懒散浮拖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效,不走过常,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带头自查自找个人在庸懒散浮拖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敢于亮短揭丑。然后由办公室整理,通过职工干部大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大家提出的具体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虚心接受,当即表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我局干部职工以股室为单位采取自查自找和相互帮助提建议等方式精准定位自己存在的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查摆出的具体问题

经过梳理我局在庸懒散浮拖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善于学习、不研究政策,服务基层不主动、不思进取、拼搏精神不强,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存在;有自由散漫,擅离值守,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现象存在;存在责任心不强、深入基层群众较少等问题;存在办事不及时、办事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干部职工重视不够,没有全面参与进来,认为此项工作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收尾工作,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办公室完善相关材料即可;有的干部职工认为自己不是党员,没必要参与进来,对各类学习会议敷衍了事,导致自己对此次活动一无所知。有的干部认为自己不是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整治与自己沾不上边。大多数干部则以借口年底工作繁忙、目标考核任务重,无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总之两项整治活动没有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问题整改

第2篇

全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在市局统一领导下,由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牵头负责,药品安全监管处、稽查处、行政许可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室依职责分工合作。

二、工作目标

(一)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

1.进一步强化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企业)首负责任,确保市药品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确保不发生一起源发于的药品安全责任事件。

2.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对从原辅料开始直至生产的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企业自查率100%,风险评估率100%。

3.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违法生产药品(含药包材产品)的行为,做到现场检查覆盖率100%,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4.结合“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四进四送一听”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宣传典型企业,曝光违法行为,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打造药品生产监管的社会共治共享大格局。

(二)医疗器械“五整治”

1.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着力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营造医疗器械监管的高压态势。

2.按照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长效监管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3.结合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活动,真实、系统展示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产业发展前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惩恶扬善。

4.结合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和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月活动,逐步建立医疗器械监管新闻宣传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科普知识宣传的工作制度机制。

5.通过综合手段,吸引社会各方参与医疗器械监管活动常态化,努力营造社会共治、多方共赢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重点

(一)药品原辅料

结合辖区各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重点整治用于生产药品和药包材原辅料的来源合法性、质量可靠性和投产规范性,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假劣原辅料、擅自降低原辅料质量标准或低限投料、原辅料未经检验、或使用经检验判定不合格原辅料进行生产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医疗器械

1.注册环节:重点整治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不真实行为,按规定开展对生产企业提交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资料(重点是临床试验报告)和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核查,对注册环节有因举报进行重点核查。

应根据《省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首次注册申报审核环节中送检样品生产过程和临床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核查。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人员负责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核查,临床试验核查人员负责临床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核查,核查人员对核查结果负责。医疗器械检测人员如发现检品的真实性有疑点,应及时上报市局器械处。

2.生产环节:结合日常监管重点和生产环节监管薄弱点排查,重点整治不合格原材料投产、关键工序未按规定验证或未按工艺规程生产、擅自委托生产和未按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四种行为。

(1)不合格原料投产行为和关键工序未按规定验证或未按工艺规程生产行为: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也包括自毁式或安全自毁式注射器、胰岛素用注射器等)、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含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包括滴定管式输液器、避光输液器、精密过滤式输液器、袋式输液器等)、一次性使用采血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留置针、一次性使用输注泵、一次性使用电子输注泵、硬膜外麻醉导管、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十类产品投产原材料(主要指高分子原料和不锈钢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问题,灭菌工序(包括委外工序)是否符合要求;

(2)擅自委托生产:重点检查定制式义齿是否未经备案擅自委托生产;

(3)未按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行为:重点检查隐形眼镜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不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等行为。

上述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较少的地区,也可结合辖区产品特点,自行确定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围绕上述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3.经营环节:结合日常监管重点和经营监管环节薄弱点排查,重点整治以体验式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销售、验配角膜接触镜、角膜塑形镜、助听器等验配类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

现场检查的对象,不应仅限于已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还应将检点覆盖到高校周边的集贸市场、大型小区周边、眼镜店、美甲店等违法违规高发地段,易反复地区应安排多次检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检查过程应将现场执法、法规宣传、科普普及有机结合,可以采用包括发放传单、张贴警示、现场科普等多种方式扩大执法效能。

4.非法宣传行为:重点整治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个人消费用医疗器械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违法广告;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进行违法广告宣传;非法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等行为。

5.使用环节: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违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和无证大型诊治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四、依法查处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分别依法依规吊销违法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注册的相关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使用,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后,自实施之日起,医疗器械“五整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执行。

五、实施步骤

全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自2014年3月14日起至8月中旬结束。分动员部署、检查整治、评估总结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4日~4月8日)。各辖区局依据本工作方案,认真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找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分工,制定行动计划,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检查整治阶段(4月9日~7月20日)。各辖市区局为实施主体,对辖市区内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现场检查整治药品和药包材原辅料应注重原辅料的合法性和产品标准的符合性,发现存在可疑问题的原辅料应进行针对性抽验。医疗器械“五整治”现场检查中应注重体系性核查与技术性抽验相结合,对生产、经营环节发现的可疑问题品种,特别是生产环节原材料使用及灭菌工艺效果等可疑产品,可立即进行针对性抽验,使用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提供的绿色通道,确保检验结论准确及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追根溯源、深查深究,以提高法律的震慑力。发现重大线索或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局。

市局将于4月15前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国家总局的医疗器械使用知识竟赛;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医疗器械“开放日”专题活动;于6月初组织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6月16日至24日期间,准备接受总局对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督查。

药品、药包材企业原辅料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应于4月15日前上报市局。

市局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中期总结;于7月30日前完成案件查处汇总工作及部分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7月21日~8月10日)。现场检查整治及查处结束后,各辖市区局应对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8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市局于8月10日前上报省局医疗器械“五整治”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内容详实,至少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含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广告五环节检查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人、检查家次、抽验情况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对已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查办情况及处罚结果)、质量万里行活动情况、新闻与科普宣传情况、存在问题、深入整治工作打算及建议(特别是建立长效机制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更大支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生产使用原辅料的监管和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广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的健全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为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各辖区局的实施方案和检查计划,于4月8日前上报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专项行动的现场检查整治工作主要由市、县(区)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实施,案件查处工作由各级稽查部门负责,市局和辖区局之间要加强沟通,同时要密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形成整治的合力。

(三)严格从严执法。专项行动中,各地要认真排查、深入挖掘潜在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该严惩的行为坚决严惩,该吊证的行为决不姑息,该曝光的企业坚决曝光,该召回的产品坚决召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应全程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按照国家总局新闻宣传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辖区局确定1名工作人员,自4月6日起,每周五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案件统计、主要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已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案件查办情况和处罚结果。重大线索或重要案件的信息应及时报送。

第3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市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李广义担任,副组长由梁长浓(市府办)、梅健敏(市安监局)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旅游等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设在市消防大队,市整治办主任由市消防大队孙任宇同志兼任。

二、排查整治的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七)国庆期间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场馆)、易发生灾害事故的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

(八)**年“一畅两会”整治中新摸查出的“三小”场所。

三、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已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管理设置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能确定符合要求的,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治安部门要核查其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等情况;

(二)市安监部门要重点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情况;

(三)市工商部门要重点检查其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

(四)市文广新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

(五)市旅游部门要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市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

(七)各镇(街、场,下同)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排查整治对象的登记造册工作。

五、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排查整治,促使各级政府切实掌握本地区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分类建档造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六、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一是各镇要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下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各地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排查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一是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二是各镇检查组要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必须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落实关停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一是在排查整治期间,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镇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大隐患场所和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情况。各镇也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在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得力的地方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还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迎检阶段(12月16日至31日)

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市政府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制定好迎检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持续保持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铁腕整改,务必做到一抓到底。

在检查中,各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尤其是对触及公安部“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要求的单位,要一律依法责令关停。即: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落实责任,务必提升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各镇、各部门要尽快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干扰、阻挠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坚决实行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第4篇

一、成立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1、为了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有效的开展,中铁六局准朔铁路项目部成立安全质量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卢汉军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兰波、付建国;项目安全总监 孙茂;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部,负责对大检查活动综合协调。

准朔项目部成立领导检查小组,以项目经理带队,负责大检查期间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督导整改工作。

二、质量安全大检查总体情况

从施工现场的的情况看,准朔项目部对安全质量管理有足够的重视,总体安全质量情况基本受控,这次大检查主要针对隧道洞口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的齐全、洞内外的文明施工及安全距离进行检查。准朔项目部以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重点控制,总体情况受控,但个别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认真整改。

从内业资料看,项目部的安全和质量体系已经建立,并正常运转,质检资料、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基本齐全。但个别的管理办法、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的缺点,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

(一)、对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是否正常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安全质量体系运转正常。存在的主要问题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不足,须对进场人员的教育,采取多种有效的教育方式,采取现场讲解、培训、教育考试等多种方法进行。

(二)检查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和跟班作业制度执行情况。

经检查项目部均制定了责任包保及风险作业跟班制度,施工时能按制定好的制度严格执行跟班作业。

(三)检查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及作业执行情况及是否落实到现场。

经检查项目的管理制度基本完成,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明确。进行了现场的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能够正确指导施工。检查中发现有以下问题:喷锚支护安全交底无针对性。

(四)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1、现场存在的共性问题

(1)、现场原材料的存放

钢筋没有按上盖下垫的要求存放,有锈蚀现象,不能保证质量,要求现场整改。

(2)、临时用电

各施工现场配电箱摆放随意,照明设备不符合要求,要求限期整改。

(3)、个别劳务人员安全意识浅薄,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已进行再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日常检查中,是否把风险评估及相应措施、超前地质预报执行情况、围岩变形量测、初期支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仰拱和二衬与掌子面的安全距离,超挖部位的处理、防水板安设质量、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的处理时限、火工品和爆破器材的管理作为检点。

(1)、人身安全方面:重点是落实施工人员上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劳保用品使用、现场作业防护、高空作业、多层作业安全措施、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用电设施安全措施、驻地安全等。

(2)标准工地方面:重点是场地布置、按规定设置各种规定图表、安全警示标志、污水排放等。

(3)消防安全:重点各工点驻地以及原材料存放场所等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核查火工品存储、领用和剩余退库等关键环节相关制度落实。

四、落实整改

1、活动期间,我项目部将对监理单位及局指挥部所检查出来的问题,落实到个人,分别将整改情况上报,确保在项目范围内不再出现相同的安全质量问题。

2、我项目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干部到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落实整改责任人,分析原因,在根源上将问题整改落实。

3、做好检查反思专题记录,每一名中层干部都根据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反思,并写出了书面的自查材料,问题具体、内容真实、反思深刻、整改有力。

五、强化管理。

第5篇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基本规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依法行政考核,是指区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进行的检查、评比和奖惩活动。

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进行依法行政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负责实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并向全区公示。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四条依法行政考核采取自查与互评相结合、社会中介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考核组,参加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

第五条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考核实施机关。

(二)区政府组织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考核。

(三)考核组将考核情况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四)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考核采用基准分扣分制,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根据最后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给予2-10分的加分:

(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被国务院、市政府、市级部门、区政府作为经验推广或表彰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区级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

加分事项须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同一事项不累积加分。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

(一)拒不执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市政府规定,引发恶性事件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市政府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

(三)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引发恶性事件的。

(四)拒不执行区政府相关文件,阻碍依法行政示范区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

(五)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八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共5分)

(一)未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法等学习制度的,扣2分。

(二)未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的,扣1分。

第九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共20分)

(一)未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的,扣2分。

(二)重大决策作出前,未依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扣1分/项。

(三)重大决策作出前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扣1分/项;

(四)对依法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未按法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扣1分/项。

(五)未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按要求反馈的,扣1分/项。

(六)重大决策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的,扣1分/项。

第十条制度建设(共8分)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不明确、内容不合法或者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件。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扣1分/件。

(三)未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扣2分。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共30分)

(一)未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的,扣3分。

(二)每年度未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等内容的,扣2分。

(三)行政执法案件中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自由裁量权适用不规范、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等情况的,扣1分/件。

(四)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按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的,扣1分/件;未按规定统计汇总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并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的,扣2分。

(五)未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扣0.5分/人;未将本单位持有上级管理部门核发的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的,扣0.5分/人。

(六)每年度未将行政执法的有关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统一集中管理的,扣0.5分/件。

第十二条行政行为监督(共20分)

(一)年度人大代表提案和建议办结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二)年度政协提案和建议办结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三)未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未出庭应诉本年度首件行政诉讼案件的,扣1分。

(四)本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的,占本单位全年所有具体行政行为比例为5%-20%的,扣5分;高于20%的,扣10分。

(五)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扣2分/件。

第十三条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共10分)

(一)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全预警、应急机制的,扣2分/项。

(二)未及时、依法、妥善处置涉法事件,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扣2分/件。

(三)未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扣2分/件。

第十四条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共7分)

(一)未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书面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1分/项。

(二)本单位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设备、工作经费未按规定落实的,扣1分。

(三)各级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年通过公议、调研等方式,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未达2次的,扣1分/次。

(四)每年度未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活动的,扣1分。

第6篇

一、公共考核内容(自评得分:70分)

1、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一是制定了《市城管局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设立了以办公室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不合格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使各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2、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领导重视,严格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二是逐级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成了安全生产领导组,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责任分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科室、大队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三是持之以恒,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年中、年终各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评,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考核材料。四是做足“责任”二字文章。逐级签订生产年度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部门和个人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值勤、机关办公室值班、防火防灾、防火安全管理、文明执法安全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城管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城市管理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要及时到场指挥,有关部门和同志要按预案密切配合,使各种问题和矛盾早发现、早处理、不激化、不上交。

5、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积极参加市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上报汇总材料和政务信息,按规定及时认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没有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现象。按要求积极参加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各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日常化、制度化,每季度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措施,狠抓落实,不走过场。

6、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城管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密切配合。一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持续优化人居和创业环境。二是及时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的安全生产举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禁止生产垃圾填埋区有扒车和明火现象出现,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四是认真保障我市大型活动顺利开展。特别是在市“两会”、“全国青年赛艇锦标赛”、“市首届龙舟赛”、茶博会、徽商大会和“撤地建市十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中,全力以赴,认真落实保障任务,为确保活动顺利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7、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城管安全执法为主题,期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对城管执法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

8、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一是利用局职工大会、法制教育课、座谈会等渗透形式,做到安全教育每会都讲,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急救、消防等专题培训,使全体队员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三是教育启发党员干部重视安全生产,带头文明执法,时刻注意保护群众安全。通过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9、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仔细研究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照要求积极转变管理方式,针对渣土、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二、单独考核内容(自评得分:30分)

我局紧密结合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及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除。

1、按质按量完成市容景观提升工程。在完善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城区人民路、皖西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牵头实施“两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从4月份开始,我局成立了市容景观提升工程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并对局领导班子进行分工,组成了4个工作组,全力以赴、全面协调推进工程实施工作。完成了皖西路、人民路夜间亮化和外立面更新招投标工作;完成了皖西路、人民路101幢建筑楼(群)亮化工作;完成了由我局牵头负责面上35个单位34幢建筑楼体亮化工作;完成了皖西路、人民路二、三类单位建筑立面更新60659平方米,门头招牌提档升级1114户,卷闸门更换1484樘,拆除违法建设1300平方米,空调机遮挡1627台,拆除户外广告22918平方米,取缔书报亭16个,新安装垃圾筒600个,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2、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为彻底改变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我局积极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3月份开始,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市容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秩序、工商摊点、出店经营、户外广告五项集中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取缔一批影响交通或有碍市容的摊点1000多户,疏导一批有固定消费群体的摊点,在城区38处共设置了272户临时规范摊点,在二院、义乌市场、光彩大市场、市立医院设置临时性规范摊点群,在皋城东路建立了规范的“城市夜间大排档”和“城市夜间地摊”对长效管理的摊点群进行提档升级。二是加大对人行道、广场停车秩序整治处罚力度。按照就近便民原则,新增设置一批车辆停放点,投入27万元设置了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标志,同时,加大了对机动车占人行道乱停放的整治力度,目前,共对9600辆违章车开具了处罚单,3000多辆车主到局窗口接受了处罚。三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根据《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按照“治乱、减量、规范、提档”的工作思路,清理户外广告市场,规划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合理高效利用户外广告空间资源,户外广告设置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轨道。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们还对合六叶高速公路连接线的五年广告泊位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3、提升小街巷环境卫生水平。为根本解决小街巷环境卫生差问题,我局在对人民路、梅山路、皖西路、大别山路等重点路段做到全方位保洁的基础上,对城区小街小巷、无物业的居民区,与主干道按统一标准进行保洁清扫,实行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卫生达到“六净、五无”标准要求,并完善检查督导制度,对小街巷环境卫生进行全面考核,建立四道监督网。坚持日查周检月评,建立巡查打分、评比通报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从2月份至6月底,市环卫处开展了为期4个多月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整治的重点是小街小巷、绿化带、老居民区、农贸市场周边、大型商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期间,安排环卫人员对南至312国道,西至西环路,北至寿春路,东至东城路和迎宾大道的责任区域进行全方位的摸排,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干净。集中清理行动29次,出动清洁工2217人次,环卫车辆100台班,清理卫生死角死面370余处,清运了108个垃圾堆放点的陈积生活垃圾1000余吨。

第7篇

一、工作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关于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三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目标,通过开展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早”活动,强化公正廉洁、预防教育和权力运行监督,严明组织纪律,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纪检部门的监督问责能力,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为公正高效、廉洁办公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有序进行、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三早”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全面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一阶段:早预防

1.加强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纪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市、县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2.深化教育。开展中心组学习和干部集中学习活动、发送廉政短信、制作警言警句上墙,开展正风肃纪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到提前教育、提前防范,常打预防针,防止不良倾向的苗头出现。

(二)第二阶段:早发现

1.具体问题:一是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纪律作风规定,部门内部管理存在“粗乱差”、干部精神状态存在“庸懒散浮拖”的情况;二是滥用权力、违反工作程序,存在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吃拿要”的情况;三是落实执行上级部门以及本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督办案件效率低下、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存在“慢推拖”的情况;四是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公车私用,存在特权思想的情况;五是窗口服务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霸道作风和对待群众“冷硬横”的情况;六是干部违反《市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十不准”规定》,存在“”问题等情况。

2.具体形式:

(1)自查。各部门人员、村(社区)三职干部开展自查。对照上述具体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写出自查报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村(社区)三职干部自查报告需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余人员的自查报告于2015年6月10日以前交各部门负责人。

(2)听取意见。听取办事处班子成员、一般干部以及各村(社区)委员、社长、党小组长、群众代表对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个别谈话。与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中层干部以及部分干部及要求约谈的村(社区)三职干部进行个别谈话。

(4)调查了解。通过开展村(社区)调研工作、查看网络舆情信息、处理举报案件等过程中了解情况。

(5)实地查阅。根据本街道授权查阅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材料印证事实。

(6)举报反映。根据群众反映、当事人的举报和填写的廉政风险防控点登记表掌握线索。

(7)明察暗访。通过现场查纠、临时抽查、暗地检查等方式了解情况。

全体干部或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已掌握到其他干部违法违纪的事件、材料、照片等相关资料均可通过电话、举报箱、邮寄等方式向街道纪工委反映。

(三)第三阶段:早处理

对本街道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其职务高低,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从严处理,绝不护短,绝不姑息,形成强大震慑,实现“惩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处理违法违纪案件时,视情节轻重,坚决做到点名道姓曝光、及时通报、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降级使用、严重的将其调离街道干部队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按程序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彻底清除街道内部的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

四、整改

被查处的部门或个人要及时整改,写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交街道纪工委。整改意见包括责任人的基本情况、整改内容、具体措施、整改时间、整改预期效果。责任部门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并加强督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街道党工委将带队对整个活动进行检查和回头看。各部门要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以抓治标,促治本为抓手,切实将此活动作为加强本部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素质、提高执行力、落实力的重要手段,与部门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真正将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注重实效。领导小组要对收集到的线索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确保无虚假、漏报情况发生;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执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得到全面规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得以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三、责任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切实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认真搞好宣传发动,按照上级规定报送和有关信息,督促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全面有效地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禁止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使用违禁高毒农药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三)质监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节监管,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及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四)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管,检查经营企业是否违规经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禽畜养殖环节监管,禁止在禽畜饲料中使用违禁药物,禁止在生鲜乳收购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

(七)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监管,禁止在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

(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环节监管,对进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行检测检验,确保质量安全。

(九)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行业管理,制定产业政策和指导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受理、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财政部门:负责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3日至5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广泛动员,深入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和召开食品企业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6日至6月30日)。各监管部门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督检测力度,采取明查暗访、部门联合执法等形式,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在各自执法监管环节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全面建立起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一旦发生问题,社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于保障食品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把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点,追踪溯源,加强全过程执法监管,严查食品制作和加工源头,严管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非法添加物,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扎实高效开展,市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调度,并定期通报行动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的工作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突出整治重点。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跟踪监管。

一是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

二是对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以及乳制品、肉类、水产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要作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管;

三是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生猪屠宰等重点环节,要加大监督力度和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城乡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相应的惩处规定,宣传如何鉴别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食品常识,做到家喻户晓,全民皆知。要重点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市卫生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按照统一规格印刷张贴到公共场所、相关的化工厂和制药厂及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业、工商、质监、畜牧、海洋与渔业、食品药品监管、商贸流通主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专门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发送到监管的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全文《公告》,开辟专栏,广泛参与,加强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全力扩大行动效果。

第9篇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年初确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深入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基础上,以使用环节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集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我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出动监察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360余家次,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监察人员共计排查设备2800余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6份,查处隐患96处,目前已督促整改89处。

二是深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收尾开发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已完成改造检验该区域起重机械200余台,13台已整改完毕正在开展检验工作,9台尚未完成改造,下一步将督促未完成改造的企业尽快完成改造。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启动钢材市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完成改造该区域起重机械70余台,联系__州特检所检验合格55台,计划20__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整治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市涉氨冷库专项治理工作。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涉氨涉氯专项整治, 同安监局、南排河镇政府、制冷设备协会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涉氨冷库开展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冷库进行整改,积极配合探讨整改落实方案。现已在南排河建造一座“螺杆制冷机组(R404A)+载冷剂(一元醇)”的间接制冷冷库,作为试点方便观摩。

四是重点强化了电梯监管,对全市6家商场、20余家住宅小区及5家医院500余部在用的电梯进行了安全检查,对部分电梯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合格标志和个别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下达指令书,限期整改完毕。目前,全市在用电梯已全部登记发证,在检验有效期内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维保单位按规定维护保养,保障了运行安全。

五是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开展了气瓶充装站安全监察、长输(油气)管道排查专项整治、危化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等多项集中整治活动,共检查企业135家,检查设备1__1台,排查7条管线,深入排查并消除在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2.抓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全市质量水平。

一是以“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促提升。从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配件、计量器具、儿童用品、絮用纤维制品、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九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二是以严格日常执法促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创新执法工作方式,采取部门联合的方式,克服了执法人员不足的困难,扩展了执法思路和范围,减少了多部门重复进入同一企业的频次,强化了单次执法效果,严厉地打击了质量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90多人次,巡查工业产品生产企业__0余家,发现问题企业35家,立案查处35起,已全部结案。

3. 毫不放松抓好食品安全。

克服食品监管职能划转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监管人员心不散,思想不松动,毫不放松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查。按照与省、市局抽检错位、超前开展的原则,制定了《__市20__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按计划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检合格率为98%。目前已完成监督检验100余批/次,完成委托检验210批/次。

二是开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宣贯工作。为使食品企业对标20__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督促食品企业组织全员宣贯培训,并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同时,我局对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下达停产整改通知。

三是开展食品标签专项整治。针对食品企业标签违规标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所有食品企业标签逐一进行了排查,对企业标签不规范问题,责令其整改合格。

四是加强执法巡查。对辖区内 45 家获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企业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对企业生产现场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原料验收、原辅料进货索证以及生产、检验、销售、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掌握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情况。截止目前,共查办案件18起,现已全部办结。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配合省局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完成了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未出现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

1.以技

术支撑能力服务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提升常压罐车检验站检验能力。投资20余万元建设了约2000m2的叉车考试、检验停车场地等检验配套设施。按照罐检站项目建设安排,围绕省级站建设,依照省级站建设要求对检验站各个方面进一步进行了完善,目前省级站验收申请已提交,待验收。

二是严格监管与强化服务助力汽车改装产业的发展。借晋“3.01”隧道爆燃事故,召开了4次危货运输公司和罐车制造单位沟通交流会,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确保安全,加强执法巡查,开展了汽车改装生产厂家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__0余人次,执法车辆60余台次。重点检查了汽车改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改装资质,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生产许可证,是否能够保持获证条件,是否按规定管理车辆出厂的技术资料等情况。经查未发现无证改装现象,执法人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要求各改装厂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作业。充分发挥常压罐车检验站的技术支撑能力,与我市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生产企业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按照检验计划,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坚持“在服务中把关”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的使用户满意,加强出厂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常压罐车出厂检验,做到及时处理检出的问题,科学、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每台罐车出厂合格,全年常压罐车出厂检验2500余辆。

三是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先后投资4万余元更换了20台机考用电脑,按照考核规定的要求更新了考核监控设施,利用罐车检验场地建设,配套建设了叉车作业人员场地考核设施,满足了厂车作业人员考核要求。同时,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到早通知早安排,有需求,就有安排,采取灵活机动的办班方式深入企业组织培训,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截止目前举办了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车等作业人员培训班10余期共计__00余人次,复审换证300余人并对外县市共计500人进行了考核。

四是加强计量检定保障计量民生安全。规范档案管理,改进管理制度,不断调动人员学习主动性,努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检定能力,做到了每一项标准均有三人以上持证。专人专项负责,交叉资源配置,为开展各项检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共检定加油机520台次,衡器近130台,天平80台,压力表2600余块,水表650块,燃气表1200块,血压计36台,游标卡尺200只。

2.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安排专门的监管人员每两月对__市徳鑫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并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由监管人员进行验收,确保以后不再重复发生。以定期组织考试的方式,促进安检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提升。各项考核目标在全省安检机构分级监管排名中均位于前列。

3.发挥标准计量技术保障作用。继续推进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协助3家重点用能单位参加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做好5.20世界计量日免费计量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已经培育8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免费为老干部维修血压计30件,对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城乡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及城乡居民送检的家用水表、电能表、血压计免费进行计量检定。

4.代码窗口服务质量提升。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工作已正式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以强烈的责任心为企业服务,赢得了“红旗窗口”的称号,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服务标兵”。截至目前,共新办代码证1098个,变更420个,换证482个,为多家企业办理业务实现延时服务,实现了小代码大服务,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自2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通过采取集中学、自学和通过__党建网进行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念。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以焦裕禄精神为标杆,以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从严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通过发放征集意见表、谈心谈话、三堂会诊等形式,征集对班子意见8条,对班子成员意见共计21条。在认真查摆问题和深刻剖析检查的基础上,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于7月2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以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8月7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题会议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通过网络办公在全局进行了公开通报,接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对__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逐一明确整改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围绕解决“”方面突出问题,制定了《质监局制度建设计划》,从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节约方面、干部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出发,计划制定《关于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开展活动以来,党员干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取得一定实效,为质监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动力。

20__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底线、转作风、上能力、求突破”为主基调,为我市经济建设做贡献,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前介入,送政策服务上门。围绕“十大战略项目”等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认真分析具体需要,提前送服务上门,让企业了解、熟悉、掌握特种设备安装的法定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告知、监检

等法定安装程序,避免因未按程序安装造成特种设备无法发证的后果。 2.针对问题,提供标准计量基础。帮助企业逐步完成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等服务,协助企业完成企业标准的备案和制定工作;优先发挥计量检定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节能减排,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检定计量器具,保证量值传递准确,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3.提升代码服务质量,优先服务项目建设。设立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绿色通道,提前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要求,凡是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立即予以办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4.进一步提升常压罐车检验站检验能力,计划增加高压安全阀检验台、呼吸阀检验台等设备,完善检验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更好地为我市汽车改装业提供服务。

5.发挥好石油产品检验站的检验条件,为鑫海化工、浅海石油、信诺立兴等项目提品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6.发挥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的作用,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与企业建立联系,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到早通知早安排,同时根据企业需要,采取灵活机动的办班方式深入企业组织培训,满足企业急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

1. 严格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序推进钢材市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到20__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2.围绕汽车产业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汽车配件企业的监管,吸取河间等地汽车配件产业畸形发展的教训,将假冒伪劣现象解决在苗头,帮助我市企业配件企业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少走弯路,生产合格产品;加强对常压罐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借鉴今年山西3.01事故的经验教训,继续严格化学危险品的证后监管,严格执行常压罐车出厂检验程序,为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

推进“名牌战略”实施,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紧紧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选择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育,帮助企业争创名牌,引导企业实行先进的管理模式,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