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3:41:48
导语:在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开展了审计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
充分发挥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作用以及党委政府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的职能优势,主动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放管服”改革、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着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扎实做到“以审促优”,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以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为抓手,持续关注企业减税降费、经营性收费、社会服务性收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审批等情况。连续进行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审计、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等审计工作。2020年重点对全市10家政府部门及1家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通过审计,基本杜绝了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和乱收费行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目标,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相关政策措施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行、企业不动产登记、中介服务机构及事项清理、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清理承接以及办理建筑许可等方面情况。
一是加快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截至2020年末,政务服务事项已认领5386项,未认领88项,事项认领率98.37%。已申请事项1402项,网上办理事项1402项,全程网办事项1140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1.31%。已申请办件数42881件,受理件数42084件,办结件数40303件,线上办件数37302件,线下办件数3001件,网上办理率92.55%。
二是完善了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出入境自助服务区、金融自助区、政务服务智能自助服务区等实现了7×24小时便民化服务。对抽查的4项服务事项均能按承诺的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包括“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以及“多验合一”进展情况均进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
四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情况。审计抽查了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小汉镇政府等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未发现违规设置限制条件、提高门槛等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况,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个别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跟踪检查了民营企业诉求事项办理以及投诉情况,2020年无强迫企业提供赞助或捐赠、无接受指定的检测及咨询服务、无随意检查和罚款、无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商会)等行为的投诉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部分数据不完整不准确、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推进较为缓慢、未按政府采购规定购买项目设计服务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和意见2条,进一步推进完善软硬件建设,补齐短板弱项。通过审计,提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计建议,更好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复市,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信用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我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扎实推进我市审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及时调整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明确由办公室、法规股具体承担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信用体系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落到实处
1.推进审计制度化建设。在审计项目管理中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审计项目均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作出书面的信用承诺,对所提供会计资料、业务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并负责。为推进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转变观念,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每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并要求每位同志签订“审计人员廉洁审计承诺书”等。二是积极打造“阳光审计”。坚持政务公开,保证审计执法的规范和公开、公正。审计工作中我局在被审计单位公示栏中张贴审计公示、“四严禁”、“八不准”的工作纪律,让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监督我局审计相关人员的行为,督促我们廉洁执法。三是严格红黑名单管理。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拒绝依法审计、拒不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以及涉及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社会救助等经济领域失信行为的,我局依法启动失信黑名单认定程序,经认定的失信黑名单,及时报送市信用办。
红塔集团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肩负着重要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一直是法律的优秀践行者,是当地的法律示范企业。集团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员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行业特征和集团实际情况,建立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颇具特色和亮点的员工劳动保护管理体系。此体系的建立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益,促进集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强措施 解急困
红塔集团员工劳动保护管理体系紧密贯穿于企业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之中,包括:保障员工正常休息、休假,保护员工劳动卫生安全,维护女员工的特殊权益,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和工作积极性,员工生病住院的医疗补助系统及员工爱心帮困救助金管理制度等内容。
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集团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休息、休假制度的同时,考虑到当地特点和集团实际情况,建立了适应集团发展的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集团依法保障员工的各类休息和休假,严格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的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集团行政班员工每日工作七小时,每周休息两日;车间生产班,因集团生产的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属于部分职工享受的节日假,按国务院、云南省政府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时间非特殊情况,集团不得安排员工工作,如确属工作需要安排的,应事后给予补假,如果本人自愿放弃假期的,则视为加班,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员工休息、休假按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享有事假、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女员工孕、产、哺乳假休息的权利,另外,集团2011年新增计划生育男性员工陪护假,晚婚假等假期,正是集团人性化管理,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
员工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机制。集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一线噪音大、产品易燃、国有资产巨大等特点,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建立、健全员工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机制,有效保护员工的劳动卫生安全。
建立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与下级部门签订“安全责任制”,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集团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部门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工具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等情况实施检查,对损害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情况提出意见并要求纠正;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做到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进行规划和实施。以班组为单位,制定安全目标、安全制度、安全规定等,使班组安全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立专(兼)职安全员制度;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女员工权益保护制度,使女员工特殊权益得到保障。红塔集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红塔集团工会女员工委员会工作制度》《红塔集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每年签订《红塔集团女员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措施,建立、健全了女员工权益保护制度,使女员工特殊权益得到保障。
建立集团工会女员工委员会,反映和推动解决集团女员工需要统一解决的问题,指导、服务、协调、综合下属女工组织的工作,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女员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负责集团工会女员工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和本部门日常女员工权益保护工作,注重对专(兼)职女工委员的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女工委年度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会,形成一支办事效率高,工作能力强的女员工工作队伍;确实做好女员工特殊利益保护工作,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员工或提高对女员工的录用标准,保障女员工在从事科研、接受培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男员工平等的权利,对在孕、产、哺乳期的女员工给予降低工作量、休息休假等特殊保护,不得在女员工孕、产、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建立女员工专项体检制度,针对女员工增设乳腺癌、子宫癌筛查,建立女员工健康档案,对患大病的女员工,女工委每年进行慰问,按规定发放女员工卫生保健费。
竞赛活动和评先、评优管理办法,保护员工劳动权益和劳动积极性。科学系统的员工评先、评优管理办法可以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和劳动积极性,满足企业优秀员工发展的需求,并在集团内充分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集团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技术练兵、科研项目成果申报评选等方式积极开展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及技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让每一位员工真正理解竞赛活动是切磋武艺、相互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的成长平台;集团员工评先、评优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在职员工,面向基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先进性标准,突出时代精神,在企业内部营造了向先进学习的良好氛围,建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调动了每一个集体和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献计献策,助推企业发展。
健全的员工生病住院医疗补助系统,为员工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红塔集团通过为员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员工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健全了员工生病住院医疗补助系统,极大程度降低了员工患大病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增强了集团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积极性,保障了退休人员身心健康,促进了集团持续稳定发展。
为集团员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集团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中的其中一险,属社会保障范畴,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一年内报销上限为3.8万元,但支付范围仅限于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其自付部分在整个医疗费用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只能在一定程度报销员工的生病住院费用为集团员工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的基础上,对员工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再进行报销,其一年内报销上限为15万元,基本解决了员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由于支付范围仅限于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所以员工在此过程中还要支付相当大的自付和自费费用。
为集团员工办理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由云南省工会组织开展的互帮互助的医疗补助政策,倡导“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活动理念,此活动通过员工互助互济,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未能报销的自付部分按照比例再次进行报销,年内报销上限为15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困难,使员工在患病住院时,得到活动给予的补助,同时感受到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怀。
为集团员工统一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的文件精神,集团统一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对员工生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补助报销后,剩余的自付部分医疗费进行再报销,极大程度降低了集团员工的生病住院医疗费用过高的风险。
建立员工爱心帮困救助金管理制度。为体现集团对员工的关爱,救助因患特、重大疾病和因灾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困难员工,构建和谐企业,集团在充分了解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经济效益和内部管理,建立了员工爱心帮困救助金管理制度。
建立困难员工档案。2010年,为及时准确掌握困难员工家庭生活状况,切实关心帮助困难员工,更好地做好困难员工帮扶救助工作,集团工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困难员工家庭生活状况入户调查工作,各基层工会按要求深入基层,特别要深入那些因患重、特大病和重大意外造成家庭困难的员工家中,了解员工的生活状态、健康程度和思想活动,建立了困难员工档案。档案由专人负责,对脱困、救助、新增人员的情况详细记录,做到及时、全面、准确,最终形成困难员工档案的长效机制。
建立员工爱心帮困救助办法。2010年集团工会建立、健全了集团困难员工档案,在充分了解集团困难人数和程度的基础上,2011年集团工会制定了《红塔集团职工爱心帮困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下设:职工爱心帮困救助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困难职工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救助对象的前期调查核实,执行救助金的规范管理;职工爱心帮困救助金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救助金的募集、管理及使用,受理职工对救助金管理使用中的举报和投诉。各部门有效配合,从2011年起,对集团因患特、重大疾病和因灾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给予了救助,极大程度缓解了员工突发事故的燃眉之急。
求提升 重归属
红塔集团现已建立了与集团发展相适应的员工劳动保护管理体系,但深入探究,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还有较大提升改进的空间。
思想上高度重视,显示出重要性。员工劳动保护工作关乎集团的和谐稳定发展,关乎员工合法权益的落实和实施,关乎员工的健康安全,各级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员工劳动保护放在生产工作的首位,让其成为生产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其显示出重要性;劳动保护工作者思想上也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完善集团相关规章、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国家一系列员工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集团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集团在员工劳动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中,除了严格落实其精神实质外,还应认真结合集团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不断建立、健全集团相关规章、制度,抓住机遇,面对挑战,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健全员工劳动保护机构,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集团员工劳动保护工作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格局,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并建立、健全集团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机构,明确职责,恪尽职守,密切配合,有效保障员工劳动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坚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集团员工劳动保护队伍力量。集团管理人员、员工劳动保护工作办事人员及工会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成效。集团应坚持采取定期培训和自觉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使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集团员工劳动保护管理体系的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处理劳动纠纷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的能力,提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能力和水平,使集团员工劳动保护队伍力量得以发展壮大。
突出安全主体,达到全员安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自助管理、反习惯性违章、技术练兵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意识,努力使员工的思想从最初的“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形成“安全时刻在身边,人人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安全检查、监督、考核、指导的力度,群策群力,促使集团安全态势平稳,最终实现全员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