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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人参配方施肥技术
1、各年生人参的需肥量。人参是五加科人参属半阴性植物,需光量在15—25%之间。叶面积小,光合作用能力弱,生长量小,需肥量低。但随着生长年限的增加,需肥量也再增加。据有人测定:一年生人参每株需氮8.4毫克、磷2.9毫克、钾11.6毫克,合计22.9毫克。2年生人参需氮磷钾量是1年生的4—5倍,3年生是2年生的2.5—3.5倍,4年生是3年生的2.5—3.5倍,5年生是4年生的1.2—1.5倍,6年生是5年生的1.2—1.5倍。
根据各年生人参每株的需肥量、亩保苗数,可计算出各年生人参每亩的需肥量,再根据测土结果计算出每亩含速效性氮磷钾的数量,就可进行配方施肥。做到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达到平衡施肥。例:计算人参育苗1—2年生每亩需施氮肥多少千克。按每帘长10米,宽1.2米,株行4×8厘米,每帘苗数3750株,每亩坡地25帘,平地30帘。按平地计算农业论文,3750株×30=112500株。每株1—2年生人参需氮8.4+(8.4×5)=50毫克。每亩需氮50毫克∕株×112500株=5.6千克。测土结果60毫克∕千克,每亩耕层土150000千克,每亩含速效性氮60毫克∕千克×150000千克=9千克,利用率为30%,9千克×30%=2.7千克。5.6千克-2.7千克=2.9千克,2.9千克就是要从施肥中吸收利用的。施纯氮数量的30%是2.7千克,施纯氮数量是2.7千克÷30%=9.7千克,按尿素计算,含氮量46%,施尿素数量是9.7千克÷46%=21千克,需施尿素21千克。
2、人参对各种养分的吸收比例。有人测定:人参植株中含有27种以上的大量和微量元素,其中碳、氢、氧是构成有机物质的主要元素,占95%,主要来源于空气和水。其他元素占5%,氮、磷、钾、钙、镁、硫含量较高,主要来源土壤和肥料中。在施肥过程中除氮、磷、钾外,不能忽视钙、镁、硫的作用。在氮、磷、钾三要素中,人参需要的比例是4: 1: 7,而西洋参需要的比例是8: 1:3.,人参需要的钾多,西洋参需要的氮多。施肥的比例不能等同。
3、人参需肥特点。前期:人参出苗到展叶期。所需养分主要由参根自体供给,从土壤中吸收的很少,早期施肥应以叶面肥为主。中期:人参开花到红果期论文格式范文。人参对氮、磷、钾的吸收进入高峰期,对氮的吸收量最大,磷最小。所以要施足底肥,合理追肥,保证氮肥的供应能力,确保人参营养体的生长。后期:红果后期到收获前。是参根膨大增重期,对钾的吸收量最大,氮最小。这一时期应注意施用钾肥和磷肥,促进光合产物向根输送。
二、人参施肥技术
1、施肥种类。适宜于人参生长发育的肥料首选有机肥,如腐熟的猪粪、鹿粪、饼肥、苏子、骨粉、草木灰等。即能改善土壤结构,创造适宜人参生长的土壤环境,又能缓慢释放营养元素供人参生长。其次是生物肥,如5406、新型人参复混肥等。新型人参复混肥是一种养分齐全,配比合理,安全有效肥料,即含有生物菌剂和饼肥,还含有氮、磷、钾、钙、镁、硫人参所需6大元素,能抑制有害菌,活跃有益菌,促进参根、参须发育。最后是无机肥农业论文,如磷酸二铵、硫酸钾、过石、尿素、钙镁磷肥等。要按配方施肥量施入,过少满足不了人参需要,过多造成养分损失,盐类浓度过高,至使人参烧须、烂货。
2、施肥方法。一是基肥。播种地做床挂线后,将肥料均匀撒入线内,用三齿子倒入土中,搂平播种复土。翻栽地做床挂线后,开槽将肥料均匀撒入槽内,充分与土壤拌均,复一层未施肥料的土,把参摆在上面,最后复土。二是追肥。春天进行,在行间开6—8厘米深的沟,将肥料均匀撒入沟内,复土盖草,浇水。三是叶面施肥。叶面施肥就是把肥料溶解后均匀喷撒到叶面上。常用的叶面肥有2%的过磷酸钙、0.2%的磷酸二氢钾、0.2%的尿素、0.2—0.5%的硫酸锌、0.01—0.05%的硼沙等。
在有关普遍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的争论中,国际人权和本土文化常常被认为是观点截然相反的。那些支持普遍主义的人认为,国际人权的实施要求抛弃传统价值。而另一方面,文化相对主义者认为,本土价值可从整体上或部分地反对国际人权的实施。本文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实际上可以相互结合,且国际人权在现存的本土社会机制的协助下可得到更加充分的实施。本文针对国际人权的实施提出了一种可供选择的观点,即所谓的载体论。它认为东方及南方国家的文化和现存的社会机制实际上能够有助于履行国际人权义务。首先,载体论起始于一种前提,即在实施阶段利用本土社会文化机制,对人权的保护将被加强并巩固而不是被削弱。这首先通过匹配予以完成,也就是说,发现和查明已经存在了的支持并保护人权的国内社会机制。其次,如果这些机制不符合国际人权的要求,扩展将是下一步要做到的事:应在现存机制中添加成分,而不是试图以西方为中心的解决方案替换现存机制。载体论建立在相互关联的两大前提的基础之上。
首先,国家受其所批准的人权条约义务的约束。换句话说,他们不得以本土文化价值为借口摒弃或是消弱条约义务,而应勤勉且善意地履行它们。其次,应鼓励国家在实施阶段尽量依托自身文化和社会机制充分履行条约义务。载体论得名于生物医学中的载体概念。人体中的细胞暴露在大量外部信号中。位于细胞外膜上的载体分子决定何种信号可进入细胞中,何种应被阻挡。人权领域的载体论认为,若国际人权能在不同文化中锁定社会文化性载体,使其在相关文化中发挥作用,则国际人权将发挥最大效力。近来,载体论在与一些中国学者的合作中接受检验,这些学者来自由陈泽宪教授担任主任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以及由院长齐延平教授领导的山东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本文分为6 个部分。第二部分将通过两种假设详细探讨履行国际人权义务的国家责任是什么。第一种假设是人权条约的实施需要赋予个人相应的强行性的权利并且要借助于法律。第二种假设是国际人权法要求东方及南半球国家放弃其传统和机制,为以人权为基础的西方价值和机制让路。
正如下文将论述的国际公法和人权条约允许国家决定如何履行其义务。另外,当批准人权条约时,国家无须牺牲其本国文化或价值。第三部分将论述载体论中的匹配阶段,第四部分将论述改良阶段。在第五部分中,将对比载体论与其他为沟通国际人权和本土文化多样性而提出的概念,特别是Alison Renteln,Abdullahi An-Naim 以及Sally Engle Merry 的观点。第六部分包含的是结论。在本文中,社会机制被定义为:特定社会结构中,调整有关生产维系人类生存的资料、繁育后代以及特定政府中维护适当社会结构等基本问题的,相对稳定的人类活动模式的地位、作用、规范以及价值的混合体。
这一定义不仅包括诸如国家法律之类的正式机制,也包括一些非正式的机制,例如习惯法和价值。家庭、宗教、教育以及法律是这些社会机制的典范。文化这个术语描述的是一个历代相传的用符号体现内容的模式,一个人类用符号的形式表达的,用以交流、延续和发展他们有关生命的知识和态度的世代相传的概念系统。传统是被新的一代传承和接受的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西方指的是西方接受文化的社会主要存在于欧洲、北美以及澳大利亚应将其与东方的亚洲社会以及南半球的非洲和拉丁美洲社会区分开来。本文涉及的例证取自非洲。
二、 履行人权义务的责任范围
(一)人权条约并非要求通过赋予个人的、强行性的权利实施西方有关人权的自由论倾向于将人权条约的实施等同于赋予个人强行性的权利。然而,在以公有为本质的许多非洲和亚洲社会里,其主要的文化结构由非法律性质的社会机制所提供,如社区、义务和宗教。在西方看来,南方及东方国家不愿将人权义务转化为法律性权利的状况,有时被视为是一种疏于履行的失败。由此而产生的问题是,国际法和人权条约是否要求通过采取法律措施或是赋予强行性的权利的方式予以实施,或者缔约国是否可以转而依靠其他社会机制。依据一般国际法规定,在国内层面涉及条约义务履行方面的事务,国家享有自由裁量权。
只要国家履行了其所批准的条约义务,则可自由选择最适当的方式在国内落实那些权利。换句话说,国内实施是结果性而非方法性的义务。条约的履行,包括人权条约在内,因而由内国优先规则支配。国际人权条约的履行条款证实了内国优先说。因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 条第2 款规定,缔约国采取必要的步骤,以采纳为实施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所需的立法或其他措施。公约将法律作为实施的一种方式,而非唯一方式。另外,公约并未要求缔约国赋予其管辖下的个人强行性的权利。确实,人权事务委员会曾指出,将公约纳入国内法的做法会加强保护力度,但是它也指出公约第2 条第2 款并未要求非得采取这样的措施。这就反驳了AnjaSeibert-Fohr 提出的公约要求将保证条款纳入国内法的说法。尽管一些条款明确要求各国采取法律方式履行义务,但这些条款一般准许国家自由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因此,依照国际法和人权条约的实施条款,缔约国在选择履行义务方式上享有自由裁量权,可以是法律的,也可以是其他社会机制。
国际公法将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视为一种可以自由裁量的权力,交由缔约国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这包括,例如组织提高认识的运动,开设培训项目,进行教育改革,向妇女提供儿童托管及其他资助服务以保证其继续学业。因此,人权条约采取的既是可自由裁量的,也是功能性的措施,允许各国选择最为合适的国内方法履行其义务。因此,东方和南方国家完全可以自由履行条约义务,而不必采用法律手段或是赋予个人强行性权利。他们可以利用其他社会机制,如亲属关系、社会关系以及义务,这可能更符合他们的文化和传统。此处的社会机制试图赋予由国家签订的人权义务生命力。只有当现存的社会机制不能达到预期目标,该问题才可以转而在国际层面上予以解决,事到如今,国家将被依照法律规定予以问责。当西方国家谈权利的时候,其他国家可自由选择同等功效的方式。因此,若是一国选择通过社会机制而非权利方式实施人权条款,这并不代表其未履行义务,而是采用了该条款所允许的数种合法行动方式之一。
三、结 论
关键词:重婚 有配偶 审理
一、对重婚罪名的理解及认定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界曾对重婚罪名中结婚的内涵产生过争议,争议的焦点是结婚除包括登记结婚外,是否还包括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个批复中明确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至此,刑法界在“结婚的内涵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即认为重婚包括以下二种类型:一种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的;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规律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理论界对重婚罪名的探讨多集中在对结婚概念的理解上,却忽略了对重婚罪名中“有配偶”这个概念的研究探讨,其实对有配偶“这个概念理解得清晰、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对重婚罪名的认定,因此,有必要对其内涵进行法律上的界定。当然,曾经也有学者对“有配偶”做过解释,如有人认为“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还处在存续期间。①有人认为”有配偶“是指男女夫妻关系未经正式法律程序解除而尚在存续期间。②以上解释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而且其解释中男子有妻、女子有夫,夫妻关系这些词本身就是一些非常模糊的概念,可以说这些解释不仅在理论在难于让人认同,而且在审判实践中也不易掌握。实际上我国在不同时期对婚姻问题实行过不同的政策,“有配偶”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并非静态的,而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笔者认为,“有配偶”从法律意义上说应该是指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效婚姻关系包括因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婚姻关系和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有配偶”的动态性主要是指不同时期事实婚姻的效力的变化。
事实婚姻是婚姻法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不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婚姻。③对于事实上形成的婚姻关系法律采取有条件的予以承认的政策。④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后到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日止,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另一方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从以上规定可知,我国只对二种情况下的事实婚姻予以承认,赋予其法律效力,承认其合法、有效。有效婚姻关系具体包括登记结婚和第(1)、(2)二种情况下的事实婚姻关系。重婚行为应理解为对这些有效婚姻关系的侵犯。人民法院在认定重婚罪时,应首先确定哪一个婚姻关系为有效婚姻关系,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确定被告是否构成重婚罪。对重婚罪名做以上理解有助于准确、及时地认定并审理重婚案件。当然,由于历史和社会环境等原因,也不能一概将侵犯有效婚姻关系的重婚行为认定为重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规定,对以下重婚行为可不按重婚罪论处:(1)己婚者被拐卖后被迫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已婚者因自然灾害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3)因婚后一贯受虐待或为摆脱强迫、包办婚姻,被迫逃往外地后为生存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二、重婚案件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建立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⑤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因为重婚案件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它破坏了公民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给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及其子女造成伤害,而且侵犯了我国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⑥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尚,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故对重婚案件的审理应区别于一般的自诉案件,以下笔者拟就重婚案件审理程序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以引起司法界对重婚案件〈包括与重婚案件性质相似的自诉案件〉审理的重视。
一、重婚案件的管辖问题。
(一)、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基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更为适宜”应理解为更为有利于被害人起诉,在重婚案件中,被告人居住地应包括有重婚犯罪行为的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各重婚犯罪行为地。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被害人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而不应互相推诿。对被告人多处重婚,被害人向多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其它已受理的人民法院可将案件移送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若从法院的角度来理解“更为适宜”就易导致管辖权的互相推诿,若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来理解“更为适宜”,及时受理重婚案件,则不仅便于重婚案件被害人及时行使自诉权,而且可以避免管辖权的推诿,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还有可能防止和制止因重婚纠纷导致的一些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
(二)、重婚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
重婚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应由哪一职能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将重婚案件归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被害人起诉的重婚案件理应由人民法院受理,但对法律上规定的一些不按重婚论处的重婚行为,被害人就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做自诉案件受理。需要处理的,可建议有关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若涉及离婚的,可告知被害人向民事审判庭提起民事诉讼。对被害人不起诉的重婚案件则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3年7月26日规定来确定其职能管辖,即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案件提起公诉。
二、重婚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担问题。
根据第170条、第171条的规定,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证明责任。⑦“人民法院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重婚案件虽属于自诉案件,但若完全适用自诉案件证明责任的分担将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保障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口流动也越来越频繁,夫妻一方远离另一方外出的人员数量也大为增加,这种夫妻二地分居后一方与他人重婚的现象并不少见。据报载:“包二奶”是当前广东省妇女投诉的热点。“包二奶”(笔者按:实际上是重婚行为)呈增多和公开之势。有的包了“二奶”又包“三奶”乃至“四奶”(笔者按:实际上是多次重婚行为),甚至有的妻妾同室,公然向法律挑战。⑧由于重婚一方往往与其配偶(即被害人)分居二地,且对其配偶通常采取隐瞒和警惕的态度,所以在实践中被害人掌握的大多为证据线索(如知情人员、某婚姻登记机关等),再加上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并没有调查取证权,要掌握重婚行为人重婚的确实、充分的证据甚为艰难,若人民法院对缺乏确实、充分证据的被害人的起诉都作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处理显然将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难于惩戒和遏制呈蔓延之势的“包奶”行为,甚至可能助长其发展态势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引发其它刑事犯罪,诸如为抢妻之恨和夺夫之仇而酿成殴斗、伤害、仇杀等)。因此,笔者认为对重婚案件不能完全适用自诉案件证明责任的分担,人民法院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人民法院受理重婚案件后,如果被害方提不出确实、充分证据但能提供相应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而不宜轻易作裁定驳回或劝其撤诉的处理。
三、重婚案件的可分性问题。
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的特点。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它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这条规定可以说是自诉案件可分性的具体体现。自诉案件的可分性实际上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在自诉案件中的贯彻和运用,即赋予自诉人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权,这是由自诉案件的自身属性决定的,作为具有公诉属性的重婚案件是否具有可分性,是否适用有关自诉案件可分性的规定呢?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探讨重婚案件中是否存在共同被害人和共同侵害人的问题。
重婚行为实际上是对有效婚姻关系的侵犯,在重婚案件中只存在一个有效的婚姻关系。根据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个批复中的规定,1994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第一次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或登记结婚的均为有效婚姻关系,其后的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是对有效婚姻关系的侵犯。1994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事实婚姻关系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法律仅承认登记婚姻为唯一有效的婚姻。在被告人(指有配偶一方)仅有一次重婚行为时,被害人是唯一的,即有效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此种情况下不存在共同被害人的问题。那么在被告人(指有配偶一方)有多次重婚行为时是否存在共同被害人呢?有人认为在被告人有多次重婚行为时有多个受害者,因此存在共同被害人。笔者认为上此种观点是错误的。被告人(有配偶一方)多次重婚虽然有若干个婚姻关系的存在,但其中只有一个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其它的婚姻关系(包括登记婚姻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都是对有效婚姻关系的侵犯。在多次重婚行为中,虽然后来的婚姻关系或多或少都会对前一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并不具有法律意义,或说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侵害,法律上的侵害是指对合法权益的侵犯,法律上只保护受侵害的合法权益,而不保护非法权益,在多次重婚案件中,虽然可能有多个受害者,但只有有效婚姻关系的一方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被害人,才具有法律上的诉讼主体地位。故在多次重婚案件中并不存在共同被害人,在被害人问题上也就不存在可分性的问题。除有效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权提起自诉外,其它婚姻关系的“受害方”均不享有对重婚案件的诉权,且有可能被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重婚行为必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才能实施,那么是否可以说在重婚案件中就一定存在共同侵害人呢?刑法理论上的共同犯罪(侵害)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侵害)。其构成要件是(1)犯罪(侵害)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客观方面必须是具有共同的犯罪(侵害)行为;(3)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侵害)故意。在重婚案件中,若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他方并不知其有配偶时,他方的行为虽然给有效婚姻关系的一方造成伤害,但其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共同侵害,因为其欠缺共同侵害的主观要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了重婚行为,但法律意义上的侵害者只有一人,不存在被害人的选择起诉的问题。若第三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重婚行为的双方均符合共同侵害的构成要件,为共同侵害人。在此情况下,自诉人能否选择起诉呢?有人认为应当允许。⑩其理由是重婚属于自诉案件,故可适用自诉程序中有关规定,被害人可以选择共同侵害人之一进行起诉。笔者认为这一理由并不能成立。因为(1)重婚案件虽归属于自诉案件,但由于其本身具有公诉属性,属公诉性质的案件,因此不能完全适用自诉程序中的有关规定;(2)相婚人(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与有配偶的人的重婚行为是一种共同犯罪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为必要共犯。在重婚案件中,二者共同实施的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可以说相婚者和有配偶的人在主、客观方面具有一致性,若允许自诉人选择起诉,自诉人可能基于自身利益或其它考虑作出选择,如欲与配偶和好故只起诉相婚者,或对配偶十分痛恨、同情受害者而只要求追究其配偶的刑事责任等。这种选择首先对被起诉的一方来说是不公平的,相婚者和有配偶的人实施了同一行为,而且情节、性质相同,缘何厚此薄彼,起诉一方而不起诉另一方 ,而且同样的犯罪不受同等追究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的公正性令人怀疑;其次,在有配偶的一方多处重婚的情况下,若赋予自诉人选择起诉权,其配偶可能通过各种途径与自诉人达成妥协,导致自诉人放弃控告,从而给有配偶的重
婚人以规避法律的机会,使其逍遥法外,而且这些人可能继续恣意妄为,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对重婚案件的共同被告人不宜适用自诉程序中的可分性规定,即不应允许自诉人选择起诉,对共同侵害人应同等追究,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若自诉人只控告有重婚行为的一方,人民法院应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动员其对有重婚行为的另一方一并起诉,若自诉人坚持只起诉一方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追加另一方为共同被告,若有配偶一方多次重婚且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但自诉人不对其起诉而起诉另一方的,人民法院经劝说无效后可驳回其自诉并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立法上将重婚案件归属于自诉案件主要是考虑到其具有自诉案件的一些特点,如情节简单、处罚较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等,且将其归属于自诉案件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但由于重婚案件(包括与重婚案件性质相似的其它自诉案件)的公诉属性决定其不宜完全适用自诉程序(如不宜适用调解、和解和撤诉的规定等),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将此类案件的审理与一般自诉案件的审理加以区别。
参考文献:
①余剑主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罪》,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55页。
②樊凤林、周其华、陈兴良主编:《中国新刑法理论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662页。
③ 张贤鈺:《婚姻家庭继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98页。
④ 赵小平:《婚姻家庭继承法律指南》,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
⑤ 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72页。
⑥ 樊凤林、周其华、陈兴良主编:《中国新刑法理论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662页。
⑦ 余剑主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罪》,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27页。
⑧载于《大众文摘报》,2000年11月6日第3版
实证会计研究起源于美国。到20世纪60年代,对会计理论的研究达到了高峰,这一阶段产生了著名的“受托责任观”。1966年,美国会计协会提出了“决策有用观”,使得在会计领域的研究从理论探讨转到了实际经验,这无疑促进了实证会计研究的发展。1968年,论文《会计数据的实证评估》(简·鲍尔,p·布朗)的发表,标志着实证会计研究诞生。自此,越来越多的会计学者投入到这一研究领域。1986年,罗彻斯特学派的代表人物瓦茨和齐默尔曼的著作《实证会计理论》问世,使得实证会计研究成为了会计研究的主流。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提出会计科学研究方法的专门研究问题;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这一问题引起了学界的普遍关注。1996年8月,由天津财经大学于玉林教授发起并在长春税务学院召开了“全国首届会计方法学研讨会”,至此,我国关于会计科学研究方法的专门研究问题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 实证会计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
实证会计研究是对会计实务、经济现象、会计理论做出解释和预测的科学理论。在认识论方面,实证会计研究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为基础和前提;在方法论方面,实证会计研究建立在演绎主义与波普尔的伪证主义思想之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1. 结论的可证伪性
波普尔认为,科学的理论具有普遍性,科学的命题形式是全称命题。由于经验总是个别的,所以无法对全称命题进行证实。比如,“天鹅是白色的”,对世界上所有的天鹅进行调查难以实现,但是,只要有一只黑色的天鹅,即可证伪前述命题。所以,在他看来,科学的认识始于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提出猜测性的假设,并最终通过可观察到的、有用的实验资料证伪。
2. 实验的可重复性
实证研究在发展过程中,借鉴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引入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实证会计研究,自然也需要具有可重复性,即采用相同的数据资料,运用相同的分析技术,得出的结论要一致。
3. 研究人员的价值中立性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的“价值无涉”观指出:关于客观世界的经验知识的科学必须拒绝承担价值判断的任务,从而保持科学认识的客观性和中立性。研究人员要避免由于成长过程中所受影响而形成的偏见;在从事研究工作时,要避免功利心态。
二、实证会计研究的定位
会计理论按研究方法分类,可以分为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规范会计研究是指采用演绎、归纳等逻辑推理的方法,回答“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实证会计研究是指采用实际证明或确凿验证的方式,按照“提出假设,准备数据,检验假设,解释结论”的过程,运用统计分析技术,回答“是什么”的问题。
实证会计研究与规范会计研究有许多的不同,但是二者相互补充,共同促进了会计理论的发展。首先,实证会计研究要以规范会计研究为指导。规范会计研究出现比较早,发展时间比较长,研究比较充分,学科建设相对完善,实证会计研究要多借鉴规范会计研究的理论成果,促进自身发展,同时也可以补充规范会计研究。其次,规范会计研究结论要接受实证会计研究的实证检验。由于规范会计研究是建立在理性思维的基础上,缺乏实证检验;而实证会计研究建立在大量的事实证据之上,恰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三、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基本步骤
实证会计研究首先要提出问题。问题的来源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来自于现有的会计理论。一类来自于会计实务或经济现象。第三类是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看,寻找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中的差异点,提出问题。
有了合适的研究问题,接下来要对问题进行分析,层层剥离,把问题转化成假设。假设可以由语言文字表述;也可以用数学模型表示。提出的假设要满足一致对应性、可解释性、可预测性。此外,在拟定假设时,要考虑到参数的选择与变量的设计。如果提出的假设不便于或者无法用数据资料检验,则要对假设进行分解,为其设计下层的支持性的、可检验的操作性假设。
第三步和第四步分别是从经济现象中搜集数据;再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假设进行检验,得出结论。进行这两个步骤的研究人员要具有财务学、会计学、信息经济学和统计学的相关知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验目的选用统计分析数据和方法,不能把完全没有联系的数据放在一起进行分析。
第五步,对统计结论进行解释、预测,并提出相关建议。研究人员需要把数据之间具有的关系还原到实际现象中,解释数据之间的关系在实际的经济现象、会计实务中代表了怎么的联系,验证的假设在什么条件下成立等。据此可以进一步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现象,为企业、政府的会计政策的选择或制定提出建议。
四、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应用领域
实证会计研究方法主要有两方面的应用:解释和预测。归纳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具体可以应用于以下方面:
(1)解释
1.会计制度及其变革的评价。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我国应用新会计准则之后。例如,孙世攀、孙文刚、徐霞(201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共同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在新准则实施前几乎直线下降,新准则实施后出现稳步提高的趋势。此外,也有其他学者评价会计制度。毛新述、戴德明(2009)的研究表明扣除操控性应计利润后,上市公司的盈余稳健性同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的运用程度紧密相关。
2.会计政策选择与会计信息质量有用性。财务会计的目标在于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但在我国现有的会计制度框架体系下,对某一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为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留下了一定选择空间。叶建芳、周兰、李丹蒙、郭琳(2009)通过对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研究发现,为了降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程度,管理层会将较大比例的金融资产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潘琰、陈凌云、林丽花(2003)指出,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提供的会计盈余数据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的盈余数据更有信息含量。
转贴于
3.盈余管理行为。我国在盈余管理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管理层对政府监管的迎合上。例如,张昕、杨再惠(2007)通过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会在第四季度进行盈余管理来实现当年扭亏为盈或者调低利润为下一年扭亏为盈做准备。
4.会计舞弊行为。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成熟,使得一些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在严格的外部监管下,仍然进行违法违规的会计操作。翁维玲(2010)指出,公司管理层的任期、选派方式、激励形式等于会计舞弊有较为显著的相关性,并提出了通过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机制的措施降低会计舞弊行为发生的建议。
5.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选择。我国股票交易市场的持股者与资本市场发展较完善的西方国家的持股者动机不同,那么上市公司在选择股利分配政策方面也会有差异。魏刚、蒋义宏(2001)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是要向市场表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对公司未来前景看好,真正影响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支付水平的是本期及以后各期的盈利能力,并不是债权人的限制。
6.审计质量与审计意见变通。实证会计研究方法多应用于独立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影响研究方面。袁春生、唐松莲(2010)指出,我国独立审计监督具有有效性,独立审计能够通过审计意见提示公司未来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10]。
(2)预测
1.会计信息的决策辅助效应。会计信息的决策辅助效应多用于财务失败预测的研究。吴世农、卢贤义(2000)分别建立了线性判定模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logit模型对大样本进行验证,结果表明,三种模型均能对财务困境的发生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相对而言,logit模型的预测能力最低[11]。
2.上市公司盈利预测行为。研究者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在盈利预测方面是否存在偏差以及偏差的动机。叶少琴、胡玮(2006)以2001年3月15日到2003年12月31日,在上交所公告首发的176家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表明,盈利预测可靠性与盈利变动情况呈正u型二次关系,并且盈利变动居于两端的公司预测可靠性较低[12]。
五、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局限
以科学的眼光来评判事物,没有可以使用于一切的方法,也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法。实证会计研究方法也是一样,也具有自身的局限性。
1.过分简化研究对象的复杂的因果关系。运用实证会计研究方法,最关键的一步是选取变量,建立合适的模型。在取舍变量的过程中,难免会过分简化原有对象之间复杂的关系。
2.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时对中国国情考虑不足。西方国家与我国的国情具有很大不同。在具体应用西方已有的研究成果时,有的研究人员不考虑原本结论的适用范围,盲目套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白白浪费了时间、精力。
【关键词】会计理论;教学与研讨;内容;结构;研究
大学教育的使命是文化传授、专业教学、进行科学研究和培养未来的科学研究人员(奥尔特加·加塞特,2001)。为了完成这一使命,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既注重对在校博士、硕士和本科生进行系统的专业基础教育与专业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与来源结构,强化对其进行基本理论教育以扩大专业知识面,提高其专业理论素养,为将来从事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一、我国现行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层次划分
会计理论是运用一定逻辑形式对会计实践行为的本质及其演变与发展规律进行研究后所形成的系统、全面的理性认识。它是会计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它在整个会计专业教育体系(主要是研究生教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已经得到学界的共识(葛家澍,1998)。
据了解,在国外大学会计专业教育体系中,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在国内各会计院校的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阶段专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内,均设置了会计理论类课程。尽管其课程叫法各异,但内容上却大同小异。而在教学要求上,却存在明显的差异。本科生教育中,一般均设为选修课(大多数列为必选课,少数列为任选课),课程名称为《会计理论》、《会计理论专题》或者《现代会计理论》,教学时数为30学时左右;硕士生教育中,则均列为学位课程且属于专业基础课,课程名称一般称为《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安排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教学时数为40学时左右;博士研究生教育中,有的学校是将其设为学位课程,有的则设为考查课,课程名称有的称《高级会计理论研究》,有的则称为《会计理论发展与学术流派》等,教学时间有的放在第二学期,有的放在第三学期,教学时数一般为60学时左右。由此可见,不论是哪个层次,会计理论课程均属于教学计划体系中的重要课程之一。
二、现行主要会计理论类书籍的内容结构分析
尽管学者们普遍认为对会计专业的学生应当加强其专业理论素养的教育,但是在如何安排会计理论课程内容以及如何组织教学内容上,国内外学者却持有不同的看法,由此就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教材内容体系。国内市场上较早的会计理论教材当推已故著名会计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阎达五(1985)教授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邀请,为适应会计专业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会计理论专题》一书。目前,国内市场上流行的可作为会计理论课程教学用的教材与理论论著共有20多本,较有影响的有16本,它们大致可以分为本科生教材、硕士生教材和社会性理论读物三种类型。
第一,本科层次教材。它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从引进原版教材或者翻译的本科教材,主要有3本。即埃尔登.S.亨德里克森(1982所著《会计理论》;哈利.J.渥克、迈克尔.G.特尔尼(1997)所著《会计理论》;洛斯德、克拉克和卡西(2001)所著《财务会计理论与分析》。二是国内有关学者组织编写的本科教材,主要有5本。即魏明海、龚凯颂等(2001)编的《会计理论》;卢永华(2000)主编的《广义会计理论》;于玉林、田昆儒(2000)编著的《会计基础理论概述》,梁毅刚等(2002)编的《会计理论专题研究》,张白玲(1998)主编的《会计基本理论》。
第二,硕士研究生层次教材。它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翻译的教材,主要有2本。即威廉姆.R.司可特(1999)所著的《财务会计理论》和阿迈德·贝克奥伊(2000)所著的《会计理论》。二是国内有关学者组织编写的研究生教材,主要有3本。即汤云为与钱逢胜(1997)所著的《会计理论》;葛家澍与林志军(2001)所著的《现代西方会计理论》;于玉林与李端生(2001)主编的《会计基础理论研究》。
第三,理论读物性质的论著。影响较大的有4本,即葛家澍与刘峰(1998)所著《会计大典——会计理论》,陈今池(1998)编著的《现代会计理论》,阎德玉(2002)主编的《会计理论比较与评析》和葛家澍与刘峰(2003)所著《会计理论》。各层次教材的主要内容可比较分析如下:
(一)本科层次教材的结构与内容
1.国外本科层次会计理论教材的结构与内容。主要有三本:
(1)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企业管理学教授埃尔登·S·亨德里克森(EldonS.Hendriksen)于1965年所著的《会计理论》(AccountingTheory,1982年原版)。该书被称为美国第一本有关会计理论的教科书,由作者分别于1970年、1977年、1982年和1992年进行了4次修订(第5版系与他人合作),它在很长时间内是美国会计教育界专门论述会计理论的唯一教科书。该书于1987年经王澹如等翻译并由立信会计用品社出版,由18章组成,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研究法(定义、层次、归纳、演绎、其他方法);1959年以前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起源、借贷记账理论、17~18世纪的会计思想、19~20世纪初的会计思想、1930年以前的会计思想、20世纪20年代的会计实务);1959年以来会计理论的发展(AICPA、FASB、SEC、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AAA、NAA、CIA、ICAEW、ASB、IFAC、IASC等其他会计团体对会计准则发展的贡献);会计概念、计量和会计理论的机制(会计理论的概念、性质、体系、环境假设、目标、计量);财务陈报的收益概念;收入与费用、利得与损失;财务陈报与物价变动;现金与资金流转;资产及其计量;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存货;厂场与设备、购置的和租赁的;折旧;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及递延费用;负债及其权益;业益;股东权益的变动;财务报表上的揭示。
(2)哈利·I.渥克(HarryI.Wolk)、迈克尔·G.特尔尼(MichaelG.Tearney)著《会计理论》(AccountingTheory,引进1997年原版)。该书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其主要内容由19章构成:会计理论绪论;会计理论与会计研究;会计组织的结构与发展(1930年前、1930~1956年、1946~1959年、1959~现在);财务报告规则的经济分析;假定、原则与概念;会计目标;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存货与应收账款会计信息的用途;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物价变动会计;所得税会计;石油与天然气会计;养老金会计;租赁会计;对外投资权益;国际会计难题(外币交易、国家比较、国际协调)。
(3)R.G.斯洛德(RichaedW.Schroeder)、M.W.克拉克(Myrtlew.Clark)和J.M.卡西(JackM.Cathey)著《财务会计理论与分析》(FinancialAccountingTheoryandAnalysis,引进2001年原版)。该书由中信出版社2002年正式出版,其主要内容由15章构成:会计理论的发展;会计信息运用的研究方法与理论;收益概念;财务报表:损益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国际会计;营运资金;长期资产:厂场、设备;长期资产:投资与无形资产;长期负债;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并购会计;财务报表的揭示要求与伦理责任。2.国内本科层次会计理论教材的结构与内容。目前,国内已经出版本科层次的会计理论教材较多,但若从其内容组合上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五种形式:
(1)会计理论教材,包括财务会计与成本管理会计两个部分。譬如,由中山大学魏明海、龚凯颂等编的“高等学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会计理论》一书,该书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并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11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概述(涵义、功能、体系、发展);现代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理论种类、传统方法、创新方法);公认会计原则(产生、发展、类型、特点、制订、评价);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概述、目标、质量特征、要素、确认与计量);收益确认与计量理论;资产计价理论;财务报告理论(体系、基本报表、表外披露、未来发展);有效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含量(实证理论内容);契约关系与经理会计行为(实证理论内容);成本计算与控制理论(成本计算、成本控制);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原理、新领域)。
(2)会计理论教材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与审计三个部分。譬如,由厦门大学卢永华主编的“21世纪课程教材”——《广义会计理论》,由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出版,该书涉及财务会计理论(7章)、管理会计理论(3章)与审计理论(3章)三个大的部分。财务会计理论主要包含财务会计理论概述(作用、环境、研究方法)、会计理论发展简史(中国、西方、发展的启示)、财务会计理论体系(西方的概念结构、中国的理论体系、比较)、财务会计假设与财务会计的目标(假设、原则、目标)、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基本理论、财务报告理论(财务报告、历史演变、未来展望)和会计规范理论(基本理论、法规、职业道德、证券市场会计规范、中国现状)共7章。管理会计理论主要包含管理会计基本理论(发展、基本理论、相关学科、前沿领域)、中西管理会计理论比较和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理论比较3章。审计理论主要包含审计基本理论(定义、环境、目标、证据、判断、准则)、中西审计理论比较与广义会计理论结构3章。
(3)会计理论教材包括基础性理论专题。譬如,由天津财经大学于玉林、田昆儒编著,并由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会计基础理论概述》。该书主要涉及会计理论的形成(会计环境、性质)、会计理论的特征与体系、现代会计的形成及其特征、会计系统、会计目标、会计职能、会计信息、会计核算理论体系、会计管理理论体系、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预算)、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会计分析、大会计科学在发展和会计理论的发展在于创新等18章。
(4)会计理论教材以财务会计理论为主,兼顾其他会计理论的内容。譬如,由石家庄经济学院梁毅刚等编的《会计理论专题研究》一书,由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出版,设有会计及会计理论(涵义、研究方法)、会计理论的演变(古代、近代、现代)、会计理论的结构(目标、假设、质量特征)、会计确认、会计计量、资产及其计价原理、负债的确认与计量、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与计量、收益、收入与费用、利得与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会计准则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准则的体系与结构、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制定、统一会计制度研究、会计准则(制度)的国际协调与国家特色、内部会计控制研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环境会计问题研究、实证会计研究等20章。另外还有附录,含会计学家、专业团体、重要文献等。
(5)会计理论教材以财务会计理论为主,适当涉及其他会计理论的内容。譬如,由集美大学张白玲主编、并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会计基本理论》一书,就设有绪论(会计理论性质、研究方法与历史发展)、会计基础理论(理论体系、本质、目标、假设、职能)、会计要素理论(六大要素)、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资产计价理论、会计规范理论(概念、原则)、财务报告理论(目标、质量特征、基本报表、其他报告)、物价变动会计理论、会计环境理论(会计环境、会计模式)、会计理论的新领域(金融工具会计、环境会计、增值会计)等10章。
3.港台本科生层次的会计理论教材。笔者于2001年、2003年访问台湾有关大学期间,曾与相关院校会计理论课程的专业进行过交流,并多次访问有关院校的网站,发现台湾高校会计专业本科生层次的会计理论课程基本上与美国的内容一致。
(二)研究生层次教材的结构与内容
1.国外研究生层次会计理论教材的结构与内容。目前,翻译成中文并在国内影响比较大的教材主要有两本:
(1)《财务会计理论》(FinancialAccountingTheory)。该书由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著名的会计学教授威廉姆·R·司可脱(WilliamR.Scott)所著,它是作者以多年讲授财务会计理论课程的讲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本专著,主要是以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美国会计理论界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会计问题所形成的理论结论为基础而编成的一本论著,于1999年出版。该书于2000年由陈汉文组织翻译并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据了解其现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四个部分计13章,主要内容包括:绪论;理想环境中的会计;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有效证券市场;决策有用性的信息观;决策有用性的计量观;经济后果;实证会计理论;冲突的分析;管理人员报酬;盈余管理;准则制定:理论问题;准则制定:一种政治问题。
(2)《会计理论》(AccountingTheory)。该书由美国芝加哥伊利若斯大学阿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AhmedRiahi-Belkaoui)著,它是贝克奥伊的代表作之一。初版于1981年出版,先后修订了3次,在我国有两个翻译的版本。1981年的第2版由杨进等译,并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九章组成。其2000年的第4版由钱逢胜等译,并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现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四个部分计16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的历史和发展;会计的性质与用途;构建会计理论的传统方法;构建会计理论的规范方法;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概念框架;会计理论的结构;会计中的公允、披露及未来趋势;会计的研究视角;会计:一门多重范式的学科;事项法与行为法;预测方法与实证方法;现时价值会计;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各种资产计价和收益模式;当代会计职业的背景;国际会计。
2.国内研究生层次的会计理论教材(3本)。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两类:
(1)包容了西方会计理论教科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两本:一是汤云为、钱逢胜著的《会计理论》。该书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其基本体系与埃尔登·S·亨德里克森的《会计理论》接近。全书共组合为18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定义、方法、分类、检验);会计与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古代、近代、现代);会计规范和对会计原则的探索;财务会计的理论结构(构成、使用者、目标、质量特征、要素、假设、确认与计量);现金流量与资金流量;财务报表中的收益概念;收入和费用、利得和损失;资产及其计量;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负债及其计量;所有者权益及其计量;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与实务;现时价值会计;实证会计。
二是葛家澍、林志军著的“会计研究生系列教材”——《现代西方会计理论》。该书由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是1991年版《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的改进版,2003年被教育部列作研究生推荐教材。该书的体系较具代表性,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16章,主要内容包括:现代会计的演变(19世纪前会计发展、19~20世纪初的会计;发展、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会计发展);财务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性质、研究方法论、理论验证);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产生、发展、组织、假设、原则、准则的制订);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性质、发展、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财务报表确认与计量);实证会计理论(发展、基础概念、结论、评析);会计计量理论(涵义、特点、属性、单位、模式);资产及其计价原理(涵义、性质、分类、目的、基础);流动资产及其计价;长期资产与无形资产及其计价;负债及其确认与计量;业益及其确认与计量;收益概念与收益确定;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涵义、性质、内容、基本报表、其他手段);现金与现金流量表;物价变动与物价变动会计;国际会计协调等。
(2)包容了会计理论的主要基本问题。典型的有于玉林、李端生主编的“高等院校会计硕士研究生系列教材”——《会计基础理论研究》,该书由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也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15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形成;会计发展的动因;会计基础理论;会计理论体系;会计学;会计定位;会计结构;会计目标;会计行为规范;会计现代化;会计模式;会计方法;会计中国特色;会计国际协调;会计学发展趋势等。
(三)一般读物型会计理论论著的结构与内容
1.专著性的会计理论读物。影响较大的是葛家澍、刘峰著的《会计大典——会计理论》一书,该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出版,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研究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读物。全书的1998年版共组合为18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涵义(概念、作用、内容、结构);会计理论的演变(复式簿记时期、产业革命时期、探索、体系形成);会计研究的不同方法与流派(方法论、归纳会计学派、演绎会计学派、实证会计学派、其他流派);会计的定义及争论(西方、我国);会计的基本假设;财务会计的概念结构(概述、发展、产生背景、现状分析);财务会计的目标与信息质量;会计确认的理论研究;资产计价与收益决定(计量原理与模式);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与评价;会计准则的性质;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研究;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若干问题研究;现行财务报表的体系分析;财务报表体系的改进与未来(现行体系、美国的改进、英国的改进、IASC的改进、未来发展)。
2.普及性的会计理论读物。影响较大的是陈今池编著的《现代会计理论》,该书由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年纳入“立信会计丛书”出版。此前该书曾先后以《西方现代会计理论》(1988版)和《现代会计理论概论》(1992版)出版两次,该书也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及本科生层次会计理论课程的参考读物。全书的1998年版共组合为18章与一个附录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绪论(会计职能与范围、会计理论性质、研究方法);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理论起源、发展停滞、近代会计理论发展、现代会计理论发展);会计理论的结构与内容(基本结构、目标、假设、概念、原则);传统会计的特点和报表结构;主要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收益的计量;收入确认与费用配比;资产计价;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负债与业主产权;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基础;一般物价变动水平会计;现时成本会计;变现价值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社会责任会计;国际会计;附录:会计学家、专业团体、重要文献等。
3.专论性的会计理论读物。影响较大的有阎德玉主编的《会计理论比较与评析》。该书由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出版,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近年(2002~2005)来本科阶段《会计理论专题》课程的参考教材与研究生教学参考资料。该书共设15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研究导论(概念、功能、内容、发展、体系);财务会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会计的定义、性质、对象、资金、职能、目标);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概况、特点与趋势(计划经济时期、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特点、趋势);会计与经济效益;会计模式理论(概述、世界会计模式、中国会计模式);会计准则产生与发展研究(美国、中国、IASC、各国发展);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研究(机构、人员、程序、范围);会计准则的性质、结构与内容;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研究;财务报表理论研究(概述、产生与发展、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增值表、现行矛盾);我国会计改革和理论与实践;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企业会计、政府会计);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研究(概述、会计法、统一会计制度、其他相关法规);我国加入WTO后会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会计环境、规范体系、服务行业、会计人员、会计教育);知识经济与会计。除此之外,其他有影响的论著主要有:孙芳城等著《比较财务会计学》(2001),李孝林等著《会计基本理论比较》(2002)以及阎德玉等(1992)著《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等,但在内容结构上大同小异。
(四)现有会计理论教材及论著结构的基本特点
上述16本会计理论教材或者理论读物,在内容设计上既有个性的设计,也有共性的内容。个性内容:主要体现在对每个专题内容的组织上,不同层次的教材以及不同作者的偏好,因此就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内容结构体系。共性内容则可以划分为会计理论及研究方法问题、会计理论及历史发展问题、基础性会计理论问题、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理论问题、财务报告理论问题、会计准则及规范体系建设理论问题、特殊业务会计专门理论问题、会计领域其他专题理论问题、管理会计理论问题和审计理论问题等十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个别教材还设有附录。笔者通过对其所涉及会计理论基本内容的统计与分析,归纳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1.会计理论基础知识及研究方法问题,共有15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基础知识(涵义、性质、功能、范围、内容、体系、种类、层次、发展、作用、环境、特征等);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研究方法论、定义、种类、传统方法、规范方法、创新方法、研究方法的历史发展、检验、事项法与行为法,预测方法与实证方法等);会计理论研究的学术派别(归纳会计学派、演绎会计学派、实证会计学派、其他流派)。
2.会计理论及历史发展问题,共有14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理想环境中的会计;现代会计的形成、演变及其特征(19世纪前会计发展、19~20世纪初的会计发展、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会计发展);西方会计理论的发展与演变(会计理论起源,古代会计理论,近代会计理论——借贷记账理论、17~18世纪产业革命时期的会计理论、19~20世纪初的会计理论,现代会计理论发展——1930年以前的会计思想、20世纪30年代后的会计实务与会计理论、1959年以前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会计理论);会计组织的结构与发展(1930年前、1930
~1956年、1946~1959年、1959~现在,AICPA、FASB、SEC、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AAA、NAA、CIA、ICAEW、ASB、IFAC、IASC等);中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概况、特点与趋势(计划经济时期、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会计理论的未来发展(动因、创新、趋势、大会计科学)。
3.基础性会计理论问题,共有15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结构与要素(概念、假设、目标、原则、程序与方法、狭义与广义的结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概述、产生背景、发展、现状分析、性质、目标、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基本要素、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我国传统的会计基础理论(西方及中国对会计的定义、会计系统、会计目标、会计职能、会计属性、会计对象、会计信息、会计核算理论体系、会计管理理论体系、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与预算、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会计分析、六大会计要素理论、会计学、会计定位、会计结构);中国的理论体系及与西方的比较。
4.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理论问题,共有13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确认理论(涵义、特点、标准、原则);会计计量理论(涵义、特点、属性、单位、模式);资产及其计价理论(涵义、性质、分类、目的、基础),负债的确认与计量,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与计量,收益概念、计量原理与确认模式,收入与费用、利得与损失的确认与计量;现金流量与资金流转5.财务报告理论问题。共有1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涵义、性质、内容、其他手段、揭示要求与伦理责任、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财务报告基本理论(概述、产生与发展、财务报告、目标、质量特征、历史演变、现行体系结构);基本财务报表的理论(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增值表、其他报表、表外披露);现行财务报表的体系(现行体系、现行矛盾、美国的改进、英国的改进、IASC的改进、未来发展)。
6.会计准则及会计规范体系建设理论问题,共有9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准则基本问题研究(概念、性质、内容、体系、结构);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产生、发展、组织、类型、内容、结构特点、制订、评价);会计准则产生与发展(美国、中国、IASC、各国发展);会计准则制订的相关问题(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制定、统一会计制度研究、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国家特色等,制定的经济后果与政治后果);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研究(机构、人员、程序、范围);会计规范理论(概念、原则、基本理论、会计法规、职业道德、证券市场会计规范、会计行为规范、中国研究现状);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概述、会计法、统一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其他相关法规)。
7.特殊业务会计专门性理论问题,只有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所得税会计,石油与天然气会计,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和并购会计。
8.会计领域其他专题性理论问题,共有1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一门多重范式的学科,当代会计职业的背景;有效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含量,契约关系与经理会计行为,有效证券市场,决策有用性的信息观与计量观,冲突的分析,管理人员报酬,盈余管理,会计中的公允、披露及未来趋势;实证会计研究及理论(发展、基础概念、结论、评析);物价变动会计(物价变动与物价变动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基础、一般物价水平会计、现时成本会计,变现价值会计),国际会计(外币交易、国家比较、国际协调),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增值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会计环境理论,会计模式理论(概述、世界会计模式、中国会计模式),会计方法,会计现代化,会计与经济效益,会计中国特色与国际会计协调;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企业会计、政府会计),我国加入WTO后会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会计环境、规范体系、服务行业、会计人员、会计教育),知识经济与会计。
9.管理会计理论问题,有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成本计算与控制理论(成本计算、成本控制),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原理、新领域);管理会计基本理论(发展、基本理论、相关学科、前沿领域);中西管理会计理论比较;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理论比较。
10.审计理论问题,有1本涉及。审计基本理论(定义、环境、目标、证据、判断、准则);中西审计理论比较等。
此外,还有两本设有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学家、专业团体、重要文献等。
三、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重点与内容设计
(一)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的重点内容
综上分析可见,会计理论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学生需要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不同的阶段不断地学习与研讨。但是应当如何区分与协调不同层次的重点内容,以减少重复并提高教学效果,则需要专门研究如下问题。首先,是不同层次的会计理论课程应当讲到什么程度?本科、硕士、博士课程各自所涉及的范围应有多大?内容应有多深?知识面多广?深度如何把握?其次,教材内容如何组织?涉及的机构、组织、规范、杂志、学人、文献和观点如何组合?是否只讲西方财务会计理论?是否只讲实证会计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中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是否需要讲?第三,教学方式如何组织?是否只让学生分组讨论已经形成的论文即可?在这个课程中是否需要系统介绍某些知识?可否用一定量的知识供给来刺激学生的兴趣与需求……笔者认为,其主要区别在于不同层次学生学习会计理论的广度、深度与对研究方法论的掌握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的范围上,需要适当宽泛而不宜过于狭窄,不宜让学生只了解以某一方法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应当考虑会计理论的点(专业)—线(发展线索)—面(知识)。在内容上也需要兼顾相关内容,如会计发展的主要线索、会计理论发展的主要线索、会计思想发展的主要线索、会计法制规范发展的主要线索和会计研究方法发展的主要线索等。
因此,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教学的重点即需要针对不同层次而适当体现差别。本科生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重点应当是以丰富学生会计理论的知识点为基础来了解会计理论的基本结构,以拓展其会计理论方面的知识面及应用会计理论解释、评价和指导会计实务能力。在“点”的明确要求下,教学中需要兼顾中西方的会计理论专业知识点。硕士研究生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重点应当是注重理解与掌握基本会计理论的线索,在“线”的要清楚要求,以充分认识中国会计理论发展的历史地位为基础,以西方会计理论特别是以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研讨为核心向外延伸,同时需要兼顾中西方的会计理论问题并体现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博士研究生会计理论研讨的重点,要放在广博的知识掌握与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论的有效运用上,即在“面”要广博的要求下,应当以研读经典文献、研讨名家思想、把握中西方会计理论流派的发展脉络为基础,以了解学科交叉与渗透发展动向为基础,以具备一定会计理论研究创新思维和认识为目标,故需要广涉中西方的会计理论文献并独立进行分析、梳理与加工。
(二)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教学内容的具体设计
1.本科阶段《会计理论专题》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设计。本科阶段《会计理论专题》课程的教学重点,主要是对前几学期所学会计主干专业课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以加深学生对会计专业方法的认识与理解,并有助于其在未来的会计专业实践中运用。与此同时,还应当向学生适当介绍有关会计理论发展的知识,以拓宽其专业理论的知识面。因此,在内容的组合上,就要以帮助学生形成对主要会计理论(特别是财务会计理论)的系统认识为主线,以帮助学生对前导会计课程所学专业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融会贯通为重点,注意培养学生总结问题、分析问题与初步表达学术研究成果的能力。此外,在教学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已不满足于本科层次的知识学习,而积极投身于“考研”的队伍中。由于目前研究生学历教育层次规模的急剧扩张,而教学资源的增长相对滞后,若把会计理论课程完全置于研究生教育阶段,也会使研究生教育压力过重,故可以考虑把一些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内容划入前一教学阶段,以减轻研究生教育的压力。以此认识为基础,可以考虑将教学重点放在以下四个主要方面:一是中西方会计及其理论发展的基本知识。主要是介绍会计及其理论有关发展阶段的特点、成就、重要学者与重要文献等方面的知识,在范围上要兼顾中外,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同时,适当介绍会计科学发展新领域的知识,如相关新学科的简介等。二是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知识。主要涉及财务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及其所涉及专业问题的基本理论知识,如会计系统的结构与运行、会计准则、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的原则与方法、财务报告的结构与编制等方面的理论要点,并注重与前导主干课程教学内容的对接。三是我国会计改革的相关理论知识。主要是结合中国会计改革的现实,介绍会计管理体制、会计监管、会计规范体系建设等专题性问题的研究成果。四是会计科学理论研究与学术规范的基本知识。主要介绍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步骤、基本学术规范与论文结构要素等专业论文写作方面的基本知识,并适当进行论文写作的初步训练与指导,以便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位论文打下基础。另外,还有其他相关会计理论知识。
2.硕士研究生阶段《会计基本理论研究》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设计。硕士研究生阶段《会计基本理论研究》课程的研讨重点主要是向学生比较系统地传授并互相研讨会计理论知识。但目前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来源结构上比较复杂,不仅学生毕业的本科院校有不同专业优势(理、工、农、医、文、经、管),而且学生本身有不同的专业背景(理、工、农、医、文、经、管)、不同的专业经历(应届、往届与多年在职)和不同的学业经历(中专、专科、本科),这就给会计理论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会计理论课程在内容组织上,不仅要注意理论知识面,还要注重理论的一定深度,更要考虑教学对象会计理论知识甚至是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积累上的差异。基于上述认识基础,故可以考虑将教学研讨重点放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会计及其理论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是研讨会计及其理论相关发展阶段的特点、重要学者与重要文献等方面的理论贡献,在范围上以西方为主。二是会计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研究。主要是研讨FSAB的财务概念结构。三是会计准则的发展、结构与相关理论问题研究。主要是以研讨西方会计准则的发展为主线,同时研究中国会计准则建设的相关现实理论问题。四是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的理论问题研究。主要研讨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基本原理、基本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理论以及资产计价理论和收益决定理论等问题;研讨财务报告理论的演变、现时若干问题(内容、结构等)与未来发展变化(内容、方式与形式等)等。五是西方实证会计理论的主要内容研究。主要研讨实证会计理论研究的内容、成果及有影响的学术观点。六是中国会计改革的相关理论问题研究。主要研讨中国会计改革进程中有关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会计监管体系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建设等专题性理论问题。七是会计科学的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主要是对会计理论的发展现状、特点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八是会计科学理论研究与学术规范的知识与运用研究以及其他相关的会计理论问题。
3.博士研究生阶段的《高级会计理论研究》课程研讨的基本范围设计。博士研究生阶段的《高级会计理论研究》课程的研讨重点主要是指导学生进行会计研究方法论及其会计理论发展规律。重点是通过对会计理论发展不同时期经典文献的研读,让学生能够把握会计学术思想的发展脉络,认识会计理论学术流派的形成基础,认识会计理论分支学科的形成环境与学科发展环境,掌握主要会计理论分支的核心观点,对现时会计理论发展的若干问题有自己独立的认识,为在会计理论的发展方面做出创新性贡献奠定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其要求可以归纳为:认识会计理论研究的思维方法,追索会计理论的发展线索,研究会计理论的发展规律,弄清不同流派的理论特色,认识主要流派的理论贡献,掌握会计理论的发展趋势,运用会计理论创新的研究方法。基于上述认识基础,故可考虑将教学研讨的重点放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会计科学理论研究的思维逻辑与认识论研究。可主要涉及:科学理论研究与思维模式;科学理论研究的基本程序;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方法体系;会计科学的学科地位与发展;会计科学研究的要素结构;会计科学理论研究的主要步骤;会计科学理论研究方法的相关论著研讨。二是会计科学理论研究方法的发展变迁研究。可主要涉及:会计科学理论研究方法的发展阶段划分;规范研究方法占主导地位的时期及其特点;实证研究方法占主导地位的时期及其特点;现时西方会计理论研究的内容选择与研究方法运用问题;关于规范研究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的讨论。三是西方会计理论的发展历史研究。可主要涉及:发展阶段与特点研究;著名学者研究;经典文献研读。四是中国会计理论的发展历程研究。可主要涉及:发展阶段与特点研究;著名学者研究;经典文献研读。五是会计理论的主要学术派别研究。可主要涉及会计科学理论发展过程中所形成学说、流派和学派的特点:譬如,与会计本质认识有关的会计工具说、会计艺术说、会计信息系统说、会计管理活动说、会计控制(受托责任)说等;与会计行为认识有关的组织会计说、行为会计说、产权会计说、会计契约说等;与会计记录原理研究有关的静态会计说、拟人会计说、动态会计说等;与会计科学理论研究思维模式有关的归纳会计学派、演绎会计学派、实证会计学派等;与会计理论体系内容有关的规范会计理论、实证会计理论等;与专项理论研究有关的事项会计理论、价值链会计理论等。六是会计科学理论的交叉发展研究。可主要涉及:经济学说演进与会计理论发展研究;管理思想变迁与会计理论发展研究;法学理论变迁与会计理论发展研究;科学技术创新与会计理论发展研究;其他学科发展与会计理论发展研究;会计科学研究新领域的开拓研究。七是会计学博士论文写作的相关问题研讨。可主要涉及:选题动态、开题要求(文献回顾)、准备(资料、数据、初步分析)、写作(学术规范)、答辩及成果(前期、中期、后期)等。八是会计科学研究课题的相关问题研讨。可主要涉及:会计科学研究课题的发现与路径设计;科研课题研究申请书的编制、科研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的编制、科研课题的调查(调查问卷、调查量表、调查资料的统计与分析)、科研课题研究中期报告、科研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课题的后续发展(论文、著作、报奖、申报新的课题)等。另外,还有其他相关问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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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证会计; 教学方案; 教学模块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21- 0085- 03
实证会计是一门较新的学科,它于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经过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已基本上形成一套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并成为近年来在国际会计界比较流行的一种会计研究方法。随着资本市场和会计实务的发展,我国会计界的规范研究方法面临着巨大挑战。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会计学术界已经开始重视国外实证会计研究,并用来研究我国面临的会计问题。这对于弥补传统的、纯规范性的会计研究方法的不足,提高会计理论对会计实务的解释和预测能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目前,实证会计研究方法已经成为许多高校会计专业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对于实证会计教学模块的优化设计成为会计专业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
1 实证会计研究方法文献综述
当前,我国的实证会计研究方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本文对我国学者关于实证研究方法的文献综述依照实证研究方法在我国的应用程度来划分,分为3个阶段,即1990-1995年的介绍性引入阶段、1996-1999年的初步应用阶段、2000年至今的逐步反思并走向成熟的阶段。
1.1 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引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绝大部分属规范会计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则较为鲜见。随着美国实证会计研究渐渐成为主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会计研究领域内新的问题不断涌现,我国学者发现以演绎法为主的规范会计研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逐步完善的市场经济,应开展实证会计理论研究。于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者翻译了美国著名会计学者瓦茨和齐默尔曼所著的《实证会计理论》,将实证会计研究方法正式介绍到中国,打破了规范会计研究方法一统天下的格局。与此同时,我国会计学界的权威杂志中也陆续出现了一些介绍和讨论实证研究方法的文章。苏锡嘉 等(1991)将会计研究方法视为一个值得重视的领域,呼吁中国学者加强对研究方法的建设。文章系统地分析了西方会计研究方法的分类,引出对实证研究方法的探讨,并系统地介绍了实证研究方法——这种在当时的中国会计领域还较少应用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论述了中国开展实证研究的必要性以及进行切合自身实际的实证检验是学术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为今后实证研究方法在中国的初期应用指明了道路。苏锡嘉 等对实证研究方法的介绍以及中国引入实证研究方法后的研究建议对于中国会计研究方法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肖泽忠(1993)首次对实证研究的过程和其中用到的技术进行了描述和讨论。文章依照实证研究的步骤逐步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举例说明。这篇文章对我国的学者开展实证研究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对于方法的详细介绍为实证研究在我国的广泛应用铺平了道路。刘峰、雷科罗(1993)在《对中国会计理论研究的若干认识》中总结了我国会计研究当前的特征:中国会计研究正从纯理论性研究向应用性研究转变;会计研究成果的实用效果差;不规范的传统研究方法在中国会计研究中占主导地位。这篇论文在提倡实证研究方法的同时,首先通过自身作出了表率。文章通过分析
5年间所实际情况的数据,用事实验证了自身的观点,在实证研究方法还没有得到较好应用的初级阶段将实证研究的思想和方法渗透到简单的说理中,为接下来实证研究的开展树立了一个榜样。虽然实证研究方法有其缺点,但对我国当前的会计研究来讲是必要的。文章理性地评判了规范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1.2 实证研究在中国的初步应用阶段
1996-1999年,在实证研究方法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应用成果后,我国学术界对实证研究方法进行了空前热烈的讨论,这一时期的观点已不再是对实证研究方法的简单介绍和倡导,更多的是解决中国学者在应用中遭遇的难题和对实证研究方法的思考。阎达五、赵月园(1996)从历史的角度、逻辑的角度和国际的角度出发对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现状进行了评价,他们认为在当前和今后的会计理论研究中还应当逐渐扩大研究工作者的视野,摆脱个人的偏好和知识结构的局限性,还特别指出:当我们选择研究方法时,特别是在推崇某一种方法时要防止走极端。对一些新的研究方法特别是实证研究方法我国学者仍不太了解,需要加强学习。秦荣生(1997)在《谈我国会计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中总结了我国长期以来的规范研究的成果形态上的特征后,总结出我国在此阶段从事实证研究时应注意的问题,对我国实证研究的开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陈小悦(1997)指出,财务经济学中的实证理论与方法的渗透带动了实证会计理论的发展。虽在不断的实证研究中存在着模型选择、数据采集、噪声的控制及清除等多种困难,但因实证研究能为会计理论的发展提供证据的支持、严谨的论证体系,以及将通过实证研究证实的结果转化为规范的指导,故而实证研究的开展是非常有其自身价值的。此时的中国学者已经从经验交流的角度来重新阐释实证研究方法,不再是介绍和解释,更多的是对实际应用的探讨。刘汝军(1997),陈汉文、林志毅(1997),刘泽兵(1999)总结了实证研究的应用领域及其主要结论。在总结的基础上肯定了实证会计研究在说服力和对未来的预测方面的优势,指出了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结合对于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的必要性。但也列举了实证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他们指出在逻辑体系中假设的提出和模型的构建都不能避免受主观因素的左右,这是规范研究备受诟病但实际上实证研究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因而在实证研究的定位问题上我国学者应该清醒地认识研究方法的使用范围,将两者互为补充,促进学术的蓬勃发展。认为会计理论研究最理想的选择是两种研究方法承认彼此的价值,并促进两者一定程度的结合。
1.3 实证研究在我国逐步成熟阶段
在2000年以后我国对实证研究方法的讨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中国学者对实证研究方法有了更深刻的剖析和更清醒的认识。陈信元、叶鹏飞、薛建峰(2000)以严谨的态度,从会计的角度,采用微观经济学的方法,对影响中国会计的诸多环境因素的行为方式做了比较全面的分析,为进一步的理论实证工作和在此基础上的经验实证研究做了开创性的工作。卢永华(2000)运用哲学原理辨析了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对于会计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从哲学的角度具体分析了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哲学层次和相互的影响作用。这篇文章从方法论的高度对会计研究方法进行了探讨。刘玉廷(2000)认为我国现阶段乃至将来一个时期内,会计理论研究应当遵循认识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实践中探求真理,应当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在研究过程中,在坚持规范研究占据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注意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统一和有机结合,重视采用实地研究、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等实证研究方法验证规范研究成果,总结我国会计实际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陈珉、孙铮(2003)就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学术范式的国际化和本土化、会计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研究分工,以及会计学术研究中的学术批评5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实证研究是以价值自由为前提、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研究方法,这决定了实证研究的广泛应用。他们从多角度对中国会计研究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大力倡导中国学者应该营造一个严肃、认真、科学、宽松的学术氛围,敢于批评和验证固有的理论,促进会计学术的发展。李连军(2006)对实证研究方法与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及其演进过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同时以当前研究热点之一的公司治理中的管理层持股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为例,对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标准范式进行了归纳分析。文章建议我国学者应从学习和完善实证研究方法入手,从模仿走向创新,开拓研究视野以促进我国实证会计研究的发展。盖地、吕志明(2007)对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二者的关系和未来的发展进行了阐述。文章首先对比了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定位和发展轨迹,并分别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析。指出了规范会计研究体系的演绎方法论至今仍统治着整个会计研究领域及实证研究方法的证伪主义在逻辑上存在困境的现实状况。他们对我国会计研究提出了坚持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实证研究的力度并完善规范会计研究的建议。陈孟贤(2007)系统全面地总结了西方会计研究方法体系,实证方法的应用和学术界对其的批评,另外介绍了西方的一些广泛应用的研究方法,对中国会计学者的研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他还指出了中国的会计发展相对于西方的滞后性,建议中国的会计研究工作者现在要有超前性,在实证会计研究潮流还未完全过去的今天,便应该在取经于西方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同时,掌握西方学者现在已经探索的其他人文诠释研究方法,先知先觉地兼收并蓄各种方法的精粹,将中国会计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带上更高的一个台阶。这为我国会计研究方法的发展方向提供了一条捷径。杨雄胜、薛清梅 等(2008)根据科学哲学的一般理论推导出一项有价值的实证会计研究必须具备3个前提:逻辑前提、事实前提和研究条件前提,构成判断实证研究质量的基本标准。于玉林(2009)在厘清有关实证、实证会计、实证会计研究、实证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实证会计研究的作用与局限。龚翔(2009)就我国1997年至2007年6月间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和《中国会计评论》等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主要实证会计研究成果,从证券市场会计与财务问题、管理会计问题、审计问题和会计规范问题等4个领域进行综述与分析,是对我国10年来开展的实证研究成果的一个详细的总结。从2000年至今我国对于实证研究的应用是日趋成熟的,会计学术界对于实证研究方法的讨论已不再停留在对于缺陷的探讨、应用领域的建议等,更多的是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或深入到细节的探讨。
2 我国实证会计教学状况
2.1 实践教育的缺失使实证会计教学无的放矢
实证会计研究以生产实践为研究对象,要求会计教育对学生的培养必须注重实践教育这一环。原有的教育模式对应于传统的规范会计研究,会计教育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务,重书本知识、轻实践环节,重课堂教学、轻实践训练,脱离社会、脱离生产、脱离实际现象。这种客观事实的存在往往使学生在毕业后不能很快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会计人员不再是企业法人的附庸,而是决策者有力的参谋和助手,是与企业法人一起争取最大市场份额的管理者之一。据一份对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我国现阶段对大学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要求一栏中,有90%的单位选择了实际操作能力:能容忍毕业生适应工作最长时间, 3个月的为40%,半年以内的为34%。因此,对学生的实践教育并不能等到学生毕业以后,而应当是在学生的在校期间就加深其对实践活动的感性认识,这种抢先一步的培养方式往往使学生在毕业后能迅速适应所面临的环境,明显缩短人才的适应期和成熟期。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必要环节,实证会计的研究对象客观上要求会计教育必须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2.2 信息处理技术与数据库建设不够完备
信息处理技术主要是指原始数据的整理加工,尤其是各种复杂的计算。国内常用的软件有SPSS、SAS、Excel、Stata、Eview等,各种软件各有优劣。在我国目前状况下,取得数据的成本还很高,除个别高校具备较完备的国内国外相关研究的数据库外,其他高校数据库建设较为滞后,同时,很多研究需要的数据还需手工收集,费时费力,重复劳动,使得实证研究的范围受到局限,研究领域较窄。
2.3 忽视经济理论与分析假设基础
近20年来,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人们对产权认识的深入和对人的行为的经济分析的深入,经济学带给人们许多颇具解释力的理论和思想,实证会计理论亦深受其影响。许多实证会计研究的实践者在其研究中所涉及的经济理论缺乏解释力。同时研究者越来越多地忽视学术研究的假设和基础,一些研究忽视经济环境的巨大差异,照搬模型、假设等。
3 实证会计教学模块优化设计
3.1 构建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良性互动关系
推动会计研究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无限发展的经济实践。经济发展的空间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延伸,促使会计研究空间也在不断延伸,研究方法也必然要与之相适应。规范会计研究与实证会计研究是相辅相成的。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方法体系,但两者又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是因为:① 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并不等同于自然科学,是为管理决策和考核评价提供政策性建议,两大会计研究是认知过程各有侧重的不同阶段,促成事实性、描述性的阐述向伦理性、规范性的理论过渡,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向前发展。② 会计理论是研究人员思维的产物,在很大程度上受环境和心理因素的制约,价值判断的介入在所难免。研究人员在建立会计理论的过程中必然带有主观随意性,导致研究课题的选择和研究模式的建立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自身价值观的影响。③ 会计研究的结论,最终必然体现在会计理论之中。因此,在会计研究过程中,首先必须力避价值判断,侧重于实证性研究,以客观揭示会计实务的本质属性,然后,以指导会计实践为己任,设立适宜的价值判断标准,通过理性思维建构会计理论,并接受经验检验,不断充实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会计理论既有逻辑性和严密性,又具有真理性和精确性。
3.2 实证会计研究的兴起决定了会计教学取向应以实践为先导
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其规模的扩大为实证研究提出了很多课题,也提供了数据上的可能。其次,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为我们提供了特有的研究课题。我国的实证会计研究还刚刚起步,模仿、继承、创新都值得鼓励,研究的视角也可以不同。同时增强会计专业研究生企业实地调查和企业实践环节,可以为案例研究、实验研究提供丰富的选题。
3.3 建立适合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
从会计人员所面临的未来挑战来分析,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逻辑思路与会计人才将必须面对的非程序化决策是相吻合的。所谓非程序化决策是指在不断变化的复杂经济环境中,在没有预期的情况下,在没有过去的规章制度可沿用的条件下所必须作出的决策。会计人员的非程序化决策能力更多地依赖于决策者的经验而非知识,依赖于决策者综合运用所掌握知识的能力。研究生是开展实证会计研究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研究工作将推动实证会计研究与教学水平的提高,应当充分重视和利用研究生在这方面的作用。
3.3.1 改变实证会计课程的讲授方式
不同的教学讲授方式各有利弊,对教学效果有着不同的影响。会计实证教学的授课方式较为传统,应当提倡和鼓励采用更为活跃的参与式教学方式。根据调查,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实证会计课程的讲授方式采用“教师讲授,学生听课”的方式,就我国现在的师资状况、学生状况和对实证会计课程的认识与把握而言,教师授课,辅以学生课上口头报告与上交书面报告;课前将讲课大纲发给学生自学,课上讨论;开列充分的阅读材料目录供学生阅读,再进行课上讨论等形式都可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较好地达到研究式教学的目的。
3.3.2 实证会计教学教材选用
会计实证教学采用什么形式的教材,各高校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中文教科书、英文教科书、中文学术期刊、英文学术期刊等,采用不同教材,对教师和学生会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以英文教科书和英文学术期刊作为教材或参考资料,要求教师和学生熟练地掌握英文,且要求学校拥有较多的英文专业资料。将英文教科书和英文学术期刊作为会计实证教学的教材或参考资料,有助于我国高校在会计前沿课程的教学上与国际会计教育的接轨。
3.3.3 实证会计教学内容的变革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设计了旨在提高学生实证会计研究能力的课程体系。
4 总 结
实证会计研究教学是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其随着实证研究的不断深化而走向成熟,针对会计专业研究生的教学体系建设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高水平的会计教学及研究,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即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目前,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起到示范作用,对于大多数高校来说,会计教育如何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以增强教育的生存力、发展力和吸引力,为我国会计行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是一个需要不断思考、不断实践创新的过程。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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