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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宣传方案

时间:2022-03-10 14:15:43

导语:在高中招生宣传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高中招生宣传方案

第1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特别是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初中课程改革推进和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的落实与巩固,大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命题,科学、合理评价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性发展水平,同时为学生升学和高中招生提供可靠依据。中考改革全面体现课程改革理念,顺应课程改革发展要求,真实反映课程改革成果,有效引导课程改革实施,注重科学、系统的质量分析,积极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成立鄂尔多斯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协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有关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学籍认定,网络录取和开发、维护网络报名、录取系统,考生填报志愿培训,招生信息等工作。

市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网络报名及报名培训、考务、收费和中专、高职的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和电信公司开展中考政策、措施宣传和中考期间的会务、后勤、联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负责制定蒙语授课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体育测试,音乐、美术考查和各地、各校的特长生专业测试监督检查工作。

市电化教育馆负责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负责中考报名、录取期间的网络畅通、硬件设备正常运转、网络安全等工作。

市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命题、网络评卷和试题质量评估工作。

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负责中考期间全程督查。

各旗区教育局要严格贯彻落实政策、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本地区综合素质评价操作办法,组织实施考试、考查工作,严格认定考生资格。

三、评价内容

中考实行评价内容“多元化”,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学生基础性、学科性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从学业考试、结业考试、综合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四方面进行评价。

(一)学业考试和综合考查科目、时间、分值见附件2。

(二)生物、地理学科考试。

2012届中考考生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划分,等级划分以旗区为单位,优秀(A)占20%、良好(B)占30%、及格(C)占40%、不及格(D)占10%。

2012年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制计入学生中考成绩中。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的具体办法、内容按照《鄂尔多斯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教发〔2010〕1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普通高中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从2012年起,我市中考实行网络报名,报名办法另行发文。

2.报名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

3.报名资格:

(1)普通高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①具有我市电子学籍的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该部分考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

②具有我市户籍的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该部分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

(2)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我市户籍的同等学历适龄社会青年。

(3)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2年五年制高职(3+2)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教招考中发〔2012〕1号)规定执行。

4.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复读生和往届生可参加我市中考,但只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该部分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未毕业的初中生、高中阶段在校生和无我市户籍的社会考生均无中考报名资格。

(二)普通高中录取。

1. 为全面推进我市“阳光中考”,确保工作科学实施,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实行成绩公布后网络填报志愿实时录取的方式,录取办法另行发文。

2. 2012年我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将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所在地初中校的招生政策。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初中校招生行为,2012年,凡“人籍分离”、学籍在毕业学校不足1年和中考报名结束前(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25日)户籍未迁入我市的考生,不享受我市分招政策。从2013年起学籍在毕业学校不足2年的考生不享受分招政策。

(三)特长生招生。

1.计划招收艺体类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需制定本校艺体类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测试办法,并于4月1日前报送所属教育局,经所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特长生的专业课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所属教育局要选派专人进行巡视、监督。专业课测试须于4月底全部完成。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于5月10日前将参加本校专业课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纸质稿须加盖学校公章、所属教育局公章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ordoslyh@sina.com,超过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第2篇

一、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工作的统筹,进一步完善学业考试、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全面、综合、多元的评价制度和高中学校多样化的招生制度。

进一步推广“轻负担高质量”教学模式,探索建立有助于增强学生学习信心和兴趣的课堂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内容改革。从20*年起,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增加体育科目,体育考试项目、要求、形式、分值及计入总成绩的比例,由各市教育局制订细则予以明确。其他学科考试内容要体现新课改理念,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做到题量适中,不出现偏题怪题。

由省教育厅教研室制订《*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命题的依据。我厅将命题权授于各市和省教育厅教研室,各市可单独命题、联合命题或委托命题。

三、进一步推进高中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长纪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招生制度,不断提高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中的权重。

全面推进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20*年重点高中实际分配招生名额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10年达到50%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重点高中20*年、2009年、2010年招生名额分配方案,明确名额的分配比例、分配依据、录取办法和操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继续实行职业高中招收“直升生”、自主招收特长生和民族初中升学指标单列等招生方式,引导不同志向、兴趣和学业基础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四、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障碍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五、严格招生管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地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重点高中招生不得以任何名目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外的任何测试与笔试。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如需跨县、跨市招生的学校须按《*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规定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民办高中学校稳步发展。

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引导学校和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成才观,防止功利主义倾向,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要加强督查,监督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切实关注学习成绩“后20%学生”的成长。各个学校要加快建立学习成绩“后20%学生”帮扶监测体系,把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去。学校要建立辅导制度,指派相应的教师为他们进行专门辅导,以班级为单位,细化帮扶措施,并开展同学间的结对帮扶活动,使学习困难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明显进步。各地各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对学校、对教师的年度考核中。各地不得借质量监测之名,组织大规模的统考。

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目标。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莱西市从2016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注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满足科学选拔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评价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坚持统筹发展。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统筹管理,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促进市域内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形式。

1.调整考试科目设置和成绩呈现形式。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查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改革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逐步取消各学科考试说明,防止命题模式化。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突出表现等6个方面。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初中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本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1.改革统招生录取政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统招生时,从达到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完善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笔试科目不超过2科,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要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确参与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指标生确定办法。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将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录取统招生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在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基础上加15分后参加统招生录取。

4.推进综合高中招生。加快综合高中建设,推进综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阶段育人模式改革。学生在综合高中就读期间,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普职分流,经批准后再次选择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推进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对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提升保障能力。

教育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综合素质评价、考试实施和招生录取等具体配套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要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确保所需经费。

(三)营造良好氛围。

第4篇

一年一度的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又开始了。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各初中的教职员工,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为20__届初中毕业生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和汗水,在此向大家表示诚挚的问候和深深的谢意。

为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和省及南通市关于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受党组、局长室的委托,我就今年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去年招生工作的简要回顾

20__年,我市中招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学校的共同努力下,齐心协力,克服困难,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初中后升学率85的指标,达到了86.34。去年普通高中5646人的招生计划,职校5630人招生计划均已超额完成,特别是市内职高录取人数由20__年的2585人增加到了20__年的3230人,大大超过了既定目标。去年的招生政策虽作了较大调整,但由于认识到位,组织有力,整个操作过程平稳有序,在志愿填报、送考组织、考务实施、阅卷登分、成绩公布、分批录取等方面都有条不紊,特别是在提高初中后升学率方面,许多学校工作很到位,坚持既抓教学质量,又抓升学指导,工作成效显著,三厂初中、镇东初中、开发区初中、江心沙学校、树勋初中、余东初中等学校初中后升学率达到90以上。全市各学校在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指标上作出很大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的不平衡性。如个别学校对抓初中后升学率的力度明显不足;个别学校对考生信息填报环节审核不严,产生差错,造成被动;个别学校宣传工作缺乏全局意识,受个人感情因素影响,在志愿填报的具体指导上向个别学校倾斜,宣传导向欠妥。这些不足,都必须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加以克服。

二、今年招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去年招生工作给我们以鼓舞,更给我们以压力。20__年我市中招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具体表现为“两个不利形势”和“四个有利形势”。不利形势为:1、中招任务更为艰巨。随着初中毕业高峰的到来,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在去年13267人的基础上,增加到14002人,市政府和南通市教育局把我市指标由去年的85提高到88,毕业生数的增加和升学率指标的增加,给我们今年的中招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而正在实施的普及高中战略又迫使我们不得不去迎接这一挑战。2、收费工作依然存在矛盾。在贫富差别尚未得到进一步缩小的形势下,部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困难家庭的占比有增加趋势,这对缴费上学特别是择校上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当然,在严峻形势面前,我们也应看到工作中的有利因素:1、教育需求持续走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全社会对知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学生家长希望子女能上高一级学校、上好的学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而我市高中整体办学水平近几年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和适应这种需求。2、政策环境较为稳定。今年的招生政策相对去年未作重大调整,主要是严格按省市规定作了进一步的完善。自03年进行政策调整以来,通过两年的实践,群众对中招的政策规定和具体的操作程序都较为了解,这为今年的招生工作提供了较为成熟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招生工作得到家长和社会的配合与支持。3、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由于教育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程序规范办事,把做好招生工作提高到教育行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落实。人民群众对招生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对我们的工作充满了信任。4、中招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中招战线上的广大同志,从局机关、招办到学校,从校长到教师,不仅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而且业务熟练,纪律严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正确地认清形势,认识到今年中招工作中存在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对做好今年的中招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我们要增强信心,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心中有目标,心中有大局,把困难想得多一些,把不利因素想得多一些,努力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这里有必要再来明确一下今年的招生任务,关键要记住几个数据:初中后升学率达88,普通高中招生达6000人,职校招生达6325人,普职比1:1.05,招生总计划人数12325人。任务比去年艰巨了,要求却没有降低,我们的工作一定要做到规范有序,一定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今年的中招工作继续办成家长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实事工程。

三、今年招生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和要求

关于招生政策,文件已发,《海门教育》也已刊登。职业学校招生的有关工作和初中后升学率考核工作,思飞局长将作具体要求和布置,招生方面的具体业务工作招办建华主任将作详细辅导。这里我就今年中招工作几个需要注意的方面作一次强调。

1、关于报考要求

今年中考的报名资格和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但报名要求变化较大。今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市内借读生也可回学籍学校报名,但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即3月20日前到基教科办理借读取消手续,并回学籍学校就读。借读生如在就读学校报考,则不能享受海门中学统招分解指标。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报名参加中考。外省市、 外县(市)户口在我市就学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回原籍报考,也可以在就读学校报考高一级学校。海门市外户口今年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外来人员子女,主要包括来海投资人员子女、引进人才人员子女、来海务工人员子女,这类人员凭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可在我市就读学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依照我市同等政策录取;第二类为以上人员子女之外的、在我市就学的其他市外户口学生,如在我市继续升学,须在我市就读学校报名、考试,可报考除海门中学统招、中师以外的其他招生计划形式。所有海门市外户口学生不能享受海门中学统招分解指标。以上几方面内容务请各初中学校严格把好关,如实提供考生自然信息。这里特别提醒:各学校要再一次认真审核考生的重点报名信息项目,考生学籍情况必须真实,休学情况必须如实反映,借考情况必须如实反映,外市户口必须如实反映,往届生必须如实反映。这些信息事关考生是否录取,社会影响面很大。因此,各学校不得漏报,不得误报,不得瞒报。这一点,初中校长必须把好关、负总责。

2、关于志愿填报

考生的志愿填报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考生上哪一所学校、缴多少费用等切身利益,所以各校要把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由于今年普高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录取的方式,所以志愿填报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差别,过会儿建华主任会具体讲。因此,中招领导组决定仍请全市的所有初三班主任一起参加今天的中招会议,共同接受志愿填报工作的培训。在座的初中校长、分管领导、教务员、班主任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接受培训,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这里强调几点:第一,各初中学校校长要树立角色意识。校长现在是与会者,参加会议,接受培训,回校以后就是本校志愿填报的指挥者、培训者和第一责任人,要位置前移,深入一线。学校对中层干部、初三年级教师等人员的学习培训,校长不仅要参加,更要直接指导,直接把关;第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参加今天会议的所有初中学校的同志,要特别注意,认真学习,反复学习文件材料,专心致志、一丝不苟地参加业务培训,要吃透政策精神,把握操作规范。对一些政策理解不透,或不明白的,要多集体讨论。如再不明白的,一定要向教育局相关科室咨询,千万不能想当然,千万不能自以为是;第三,要增强服务意识。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积极引导,精心指导。要让家长及考生了解各项具体政策(如分批次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政策加分、收费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要让家长充分认识到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尊重考生本人意愿和权利,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和志愿信息卡上都必须有考生及家长的签字,不允许少签、漏签,更不允许由教师或其他人代签。第四,要强化规范意识。考虑到招生档案是电子化管理,各学校务必根据时限要求,注意序时进度,规范操作程序,注重科学衔接,环环扣紧,各校要逐人审核到位,校长签字。确保各项信息正确无误,实现各类信息零差错。

3、关于招生考试

根据南通市招生工作意见,今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实行两考分离,毕业考试已于5月16日结束,升学考试将在6月14-16日进行。今年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中招考试,不参加中招考试者不得录取任何高一级学校。对参加职高第一阶段招生的考生,各初中学校要加强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正常参加中考,确保无任何意外事故发生。

4、关于录取办法

今年的录取办法与去年相比,有一些调整。第一,今年的普通高中不同学校在同批次录取的,实行“平行志愿”办法录取,即按照“考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关于“平行志愿”的填报,建华主任将作重点辅导,《海门教育》中招专版也有《20__年中考平行志愿解读》,大家可以认真学习;第二,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继续试行热点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今年继续将海门中学统招计划100名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基准分下降10分录取;第三,根据南通市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把生物、地理、历史会考成绩作为普高录取依据,三门学科有一门不合格者,普高统招不予录取;第四,今年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普高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等)者,方可录取普高统招;第五,今年普高统招生、择校生一律根据考生志愿实行一次性录取,严禁超计划、二次择校、无档案招生和不按志愿录取。今年的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均不得向普高借读或转学,而且普高班额均已做足,因此,录取结束,考生不再有进入普高的可能。

5、关于招生收费

收费工作历来是招生工作中社会关注的热点。以往几年社会对招生收费的反映,主要集中在普高择校生的收费上。关于择校生收费问题,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早就提出:“高中阶段属非义务教育,要适当分摊教育成本。”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和择校生招生实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限分数,就是不准违反规定录取低于最低取分线的考生。从前年开始,我市就把择校生和统招生一样划定分数线,从高到低录取,前几年的做法已很规范,今年继续实施。限人数,就是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班额,不得挤压招生指标,变相扩大择校人数。根据省市规定择校生比例三星、四星级普高不超过35,二星级普高不超过30,我们今年的统招与择校生比例严格按此规定执行。限钱数,就是缴费标准由县(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我局已会同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了今年择校生收费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在收费标准的公示表已下发,各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各校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和解释工作,让考生家长和社会了解收费政策、理解收费政策。

各招生学校的收费工作一定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允许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允许增加资助费、建校费等收费项目,收费发票必须使用统一的财政专用发票。各招生学校必须从学费中提取15的资金用于奖助学金和贫困学生的学杂费的减免,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今年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收费情况作专项检查。

6、关于目标考核

初中后升学率是体现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和劳动力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南 通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给我市政府的年度重要指标。为确保完成指标,今年我局继续制订了初中升学率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思飞局长要作阐述,我们总体思路是既考虑到各校实际情况,又体现公平合理原则。今年在升学率的计算上,以各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今年升学人数的统计,市外以招办正式出档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为准,市内以高一新生报名注册并经局核定学籍的为准。今年我局将加大考核力度,对完成任务好的将继续提高奖励标准。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处于升学高峰期,今年市外生源爆满,市外职校来海争抢生源的热情将有所降低。各初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我们应首先打胜职高第一阶段招生这一仗,争取首战告捷,然后在确保市内职高生源的前提下,积极向市外推荐生源。初中后升学率是衡量一所学校20__年整个工作好差的标志性参照依据,各学校必须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或超额完成下达的指标。

7、关于招生纪律

中招工作的好差对海门教育影响深远。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监察机构,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各项管理,严禁失范行为。

第5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2009年体育中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及*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决定进一步充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力量,调整充实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由程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为5028人,其中指令性计划3611人,择校生1417人。民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1200人。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一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8名,艺术特长生2名;*二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三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11名;*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2个班共80名,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杜泽中学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5名。

为鼓励各地办好优质高中,*一中、*二中面向各县(市)招收的择校生数应严格控制在面向该地区指令性计划数的10%以内。

三、报名、考试及阅卷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报名及学业考试按市招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衢招办〔2009〕2号)办理。

学业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评阅,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衢招办〔2009〕2号文件精神,只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2009年6月20日17时后通过*教育网等查询。要加强学业考试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学业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各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名,考试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制止对学业考试成绩的各种炒作。

四、志愿填报办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一中、*二中、*三中、*高级中学等四所省等级重点中学;第二批次为杜泽中学、大洲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菁才中学、仲尼中学。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鼓励考生在两个批次中都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是: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后分数揭晓之前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每一批次可按顺序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第一批的四所招生学校中,考生既可单报其中任何一所学校;也可在*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中选报其中的一所,再兼报*高级中学(*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不可同时兼报,否则视考生志愿无效)。考生须认真填涂机读《志愿卡》,在每个学校的志愿栏后边“择校”栏中考生须明确注明是否愿被该校录取为择校生。

《志愿卡》是考生调档的依据,录取时以涂卡信息为准。考生本人填涂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6月15-16日(周一、周二)。志愿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意愿填报,并经家长审核,家长和学生分别签名,否则作无效处理。《志愿卡》于6月17日分别交柯城区教体局、衢江区教育局,由两区录入计算机后于6月18日(周四)统一交市教育局招生办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详见衢市教综〔2009〕15号)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后,由初中学校报所在区教体(育)局,经所在区教体(育)局统一审核、汇总、造册(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值),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30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不按时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复核结果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区和市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经当地民宗、台办等部门审核;“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单位统一初审造册后报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再反馈给两区教体(育)局统一汇总、造册上报复核。

六、录取的原则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统一录取。

(二)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在此基础上须获得两个A级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语等,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再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

(三)根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程安排,有关普高学校拟录取的免试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附相关材料)在5月30日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一中、*二中、*三中和*高级中学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录取的免试生)的60%的指标用于分配录取,分配名额依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向农村初中倾斜等原则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分配录取总数的70%以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分配,30%再向农村初中分配(指标分配数额另行通知),实行分校录取,分配录取生录取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25分以内,未完成的分配录取指标转为统招计划。录取时先录取指标分配生,后录取统招生。享受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自2010年起,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将继续坚持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并与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学业考试文化科的全科合格率和优秀率、后20%的学生比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挂钩,以发挥评价机制在引导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五)中考成绩揭晓后,依据指令性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划定各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分配录取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同时确定择校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首先依据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由第二志愿替补,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打印出各招生学校的投档名单,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各招生学校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各校自行印制)并办理新生学号、高中会考等学籍管理手续,并及时将新生信息输入学生电子管理系统。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与该校同批次进行,择校生只能录取填报本校择校志愿的考生。

(六)各初中学校要依托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加快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逐步实现学生档案电子化转移创造条件。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与新课程实施情况的相衔接,学校应当为每位初中毕业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并在9月15日前将其提供给各招生录取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册》应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情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8〕1号)和省民族团结教育会议的要求,*一中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生20名,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为更好地扶持农村初中学校,使更多的农村学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中对全市农村初中在招生上实行倾斜政策,对当年有三个以上毕业班的全市农村初中尽可能正取1名应届毕业生。对象为填报*二中志愿、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或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定向招生指标全市限40名以内。定向招生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体检。入学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只要不妨碍他人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就应予以保留学籍。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应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确保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不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各批次招生名单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时在*教育网和招生学校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按划定的分数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格按招生批次招生,规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凡发现违规提前通知组织学生报到交费的情况经查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挂钩。

(四)严格按学生志愿录取。凡发现录取学校与考生志愿不一致的,市、区教育局将不予登记考生普高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五)规范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将本实施意见在*教育网和市级有关媒体上宣传,两区教育局要部署并指导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将本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各初中学校要在醒目处张贴本文件。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协调组织和各初中学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规范地做好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各招生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招生的人和事。

第6篇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委基〔20**〕17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委基〔20**〕26号),为落实“阳光工程”,加强监督,确保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加强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加强对招生监察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招生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具体责任。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实施招生管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规范操作,依法处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监察小组要参与招生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掌握招生工作动态;落实对考生资格审核、招生考试、阅卷登分、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及对“推荐(自荐)”、“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择校生”、“特长生”招生、“零志愿招生”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等重要工作的监督,并积极协助和支持招生部门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和接待地点,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招生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招生学校的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自觉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不得提供虚假宣传材料。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规定,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录取学生性别比例。学校不得违规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跨越区县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规范招生,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

二、依法治招,加强对中招工作全程监督

(一)加强对招生报名的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严格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学校和区县招生部门、行政部门应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应严格核查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察部门要严格把关,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予以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对招生程序的监督。中招工作必须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严禁体制外招生和违反规定程序招生。招生监察小组要重点加强对“推荐(自荐)”、“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程序的监督。学校推荐(自荐)工作要求、操作程序规范、优先推荐条件、推荐生名额等信息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能录取。招收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优秀体育特长生,应严格把好资质审查、专项体育测试和文化学习基础测试等关口,录取过程中,应集体讨论决定、张榜公示7天。要做好各类先进奖励性加分和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审核和公示工作,要根据今年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后的考生报考和加分资料应保存并立档备查。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学校应严格按计划招生,若确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按照招生考试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监察小组对本区县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招生计划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对象、计划,以及录取考生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各招生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材料、公示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等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

(四)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监督。招生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考试、阅卷、登分等重要环节以及各项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等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要认真贯彻原**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党密〔20**〕2号),依法治考、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严格执行《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工作要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人员守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要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委体〔20**〕13号),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日常考核公正评分情况和在统一考试中正确执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工作。招生过程中的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和封存,以备核查。

(五)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录取工作过程必须明晰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体现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招生监察小组要重点加强对“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招生、“零志愿”录取、“择校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提前录取”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参加学业考试的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实行招生学校和市中招办两级公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应均衡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应事先公示,考生成绩须达到本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零志愿”录取必须按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

三、规范行为,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制度和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杜绝招生考试中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中招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各区县应建立和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保密制度、招生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招生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廉政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招生工作接待制度等中招监察制度。

(二)加强中招工作现场监督。招生监察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有效监督措施;要加强与各级招生部门的沟通,熟悉招生政策,了解招生信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要参与招生部门的检查、接待等工作,直接了解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并研究对策。

(三)加强中招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20**〕3号)关于“注重实效,强化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参与命题、试卷保管、考试监考、阅卷评分、考分登记、考生录取以及咨询接待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以增强执行招生政策、各项规定和遵守招生纪律、保密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强对计算机上机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上机数据的准确、安全。落实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20**年中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招生监察工作。

(四)加强中招工作人员纪律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人员应模范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秩序。各区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即不准在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登分、考生信息登录和投档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准违反规定推荐和录取优秀生、特长生,以及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宴请或向考生(家长)许愿;不准跨越招生部门自行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之外的考生;不准将捐赠、赞助与考生入学挂钩。

(五)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各试区考点必须张贴考试规则,并加强对考生的考试纪律教育,使其了解考试规则、要求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考场的良好秩序。考生提供的本人材料应真实有效。

(六)加强考生信息管理。凡属于考生个人信息以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或外传。对失密、泄密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处。

第7篇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9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阜教基〔2018〕13号),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考试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区)招办具体组织并实施。

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志愿填报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安全、县(市、区)招办工作人员培训和相关信息等工作。

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考生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培训确认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本地志愿填报进度、重置考生密码、督促所辖志愿填报确认点认真履行志愿填报组织、服务和确认等工作。

太和、界首招办要设立志愿确认点,其他县、区招办和各初中学校均要设立确认点。各确认点负责具体考生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帮*生解决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时监控本确认点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设置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确认点。

二、志愿设置及说明

2018年全市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共设置三个批次。第一批次:特长生,不填志愿,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1等额报批;第二批次:省示范高中,共设A、B、C、D四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其它所有普通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共设A、B、C、D、E、F六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及位次等情况自主上网填报,原则上每批次至少填报2个不同高中学校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和指标到校生志愿。

三、志愿网上填报时段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均通过网上自主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7月9日9:00至15日17:00

志愿填报网址:zytb.fyee.cn

四、网上志愿填报操作流程

各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段内按照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内容自主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志愿录入完成提交后,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确认点打印志愿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一)确定志愿填报确认点。各县(市、区)招办根据本辖区考生人数、设备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本辖区确认点。确认点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可联网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等设备外,还须具备电信或教育网宽带接入,同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

(二)上报确认点信息。6月22日,市考试管理中心下发各确认点用户名及密码。6月24日16:00前,各县(市、区)招办及志愿填报确认点通过志愿网上填报管理后台将本辖区确认点相关信息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三)组织考生模拟填报。6月26日至6月29日,各地各校组织考生网上模拟填报志愿,让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操作流程,测试服务器压力。

(四)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9日至7月15日。各县(市、区)招办要根据市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表样,统一印刷、下发志愿预填表。各县(市、区)招办、确认点要通过管理后台实时监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防止出现批量遗漏。

(五)考生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凭《预填表》所填的高中志愿内容,既可在家、家长办公室、网吧使用计算机自主上网填报,也可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确认点上网填报。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登录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座位号后六位,初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再次登录必须输入密码。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录入错误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志愿信息确认。考生无论在哪里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均须在7月16日之前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确认点打印确认表并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确认志愿信息若与预填表不一致,可到县(市、区)招办按预填表所填志愿予以更正。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变更。考生志愿确认表和预填表由确认点负责收齐统一整理装袋密封后交县(市、区)招办保存备查。

五、志愿填报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中有“D”的考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综合素质评价中超过1个“D”的不能填报市示范高中志愿。

(二)各县市区的考生均可填报市直属普通高中志愿;颍上、阜南、临泉三县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域内普通高中志愿;颍东、颍泉、颍州三区的考生可跨阜城三区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三)太和、界首两地普通高中组织采用摇号派位划片分配方式录取。两地考生可填报市直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本地普通高中志愿无效;两地招办具体负责本地考生志愿填报、确认表打印和确认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和确认。

(四)应、历届及回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并负责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指标到校生资格审查和回籍考生成绩换算均由县市区基教科(股)负责。回籍考生志愿信息由县级招办负责在普通高中网上志愿填报平台人工录入并单独上报。

(五)历届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填报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分数须达本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六、应急预案

(一)志愿填报确认点出现不能联网等情况,计算机技术人员立即排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的,立即报当地县(市、区)招办,由当地招办统一协调向其它志愿填报确认点分流考生或启用备用确认点。

(二)出现大面积无法联网填报志愿或市考试管理中心服务器无法访问等情况,各县(市、区)招办应立即报告市考试管理中心解决。

(三)考生遗忘密码且无法找回,由各县(市、区)招办核查考生身份后通过管理后台重置密码。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志愿填报和确认场地及设备;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学生反复演练,正确掌握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和办法。各县(市、区)招办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各环节工作万无一失。

(二)强化宣传,优化服务。由于我市中考考生多、回籍考生多、考生年龄小,加之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志愿填报时间、要求和确认工作流程,按时完成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工作。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石,以规范教育科学管理为保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争先创优,在更高水平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学前教育: 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城区达到85%以上,乡镇达到50%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85%以上;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幼儿园相互交流的平台;加强对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大常规检查和指导力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年检规定,力促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朝规范优质方向发展。

2.义务教育: (1)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98%,小学无辍学学生,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控制在98%以上,巩固率95%,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加大电子化学籍管理力度,完善学籍管理体制。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扶持相对薄弱学校。 (2)义务教育阶段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3)全县小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达 100 %;初中毕业会考一次性合格率在20__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 ,学期抽考学科合格率达到 80 %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率98%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学生犯罪率为0。

3.普高教育: (1)切实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普高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60%以上,综合考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2)全县20__届高考本、专科以上上线人数力争突破20__年上线人数。 4.中小学生在自治区、市体育、艺术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1)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学校德育工作内容,围绕理想信念教育、习惯养成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小学阶段重点抓养成教育,初中重点抓规范教育,高中重点抓励志教育,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继续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学雷锋”活动,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把雷锋活动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塑雷锋的像、讲雷锋的故事、唱雷锋的歌、学雷锋的事迹,让雷锋精神走进校园,走入心灵、走进家庭、走入学生生活。

(3)切实落实《XXX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完善各项德育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X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督促与指导学校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好学校文化建设规划,以建设优良校风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建设具有校本特色的学校文化。

(4)加强对新形式下德育问题的研究与探索。注重加强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与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家长学校建设。

(5)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学校各部门德育工作职责,形成德育合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优化班主任评价管理办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中小学德育现场经验交流会。

(6) 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经典诵读活动、星级评比活动,大力推广德育体验模式,不断丰富中小学德育工作内容,实现德育主题活动系列化,有效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效益。

2.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XXXX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减负增效”工作的 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点规范课程开设、学生作息时间和课外作业时量、学生用书、招生工作、办班行为、教师教学行为、教育收费、学籍管理等工作,学校和教师要严格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杜绝教学行为的随意性,保障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求。通过每学期的开学工作检查、教育视导、专项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查与指导。

(2)以《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和《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教学视导,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

(3)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研讨,积极组织校长参加各级相关研讨活动,继续举办中小学校长论坛,为校长提供学习与交流平台。

3.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抓手,努力提升教学质量 ,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督促与指导学校切实落实教学工作常规,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监控与评价机制,向课堂要质量。尤其要督促和加强对苏木镇学校的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

(2)指导学校以研究课堂、改革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切实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大力提倡问题即课题的校本研修方式,努力提高校本教研活动的效率。小学以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开发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初中继续推进“学案导学”,优化教学方式。

(3)积极推进普高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普高教学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在继续开好文化课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技术类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二加强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研究,开展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活动,加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资源建设;三是加强对会考与高考的研究,优化教学策略,切实提高学考合格率和高考本专科上线率。

(5)加强质量监控,优化质量评价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抽测制度,加强对毕业年级的质量监测,及时进行质量评析;二是进一步优化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评价奖励方案,开好质量评析会;三是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以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契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督促与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XXXXX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制定好切合本县实际的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并按规划要求分步实施建设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2)切实加强对本年度规定的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学校的督查与指导,确保软件达标。

(3)进一步加强对已建成的标准化学校的管理与指导,督促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与办学水平,并充分发挥其辐射与示范作用。

(4)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龙头,积极推进乡镇内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城镇学校扶助农牧区学校、优质学校扶助薄弱学校的的工作,积极倡导骨干教师跟踪辅导、轮教、走教制度,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教育视导工作,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

(5)要积极推动XX中与市区优质高中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三是积极探索薄弱高中办学体制与办学方式的改革 。

5.落实好五项常规工作

(1)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搞好保学控流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籍管理制度,通过学籍管理,进一步推动保学控流工作,规范学生异动手续;结合学籍管理,督促各学校及时做好相关表册、档案整理工作及数据上报工作。

(2)继续抓好体卫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①落实《县中小学体育工作规范》,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一是督促各学校开足体育课程,切实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体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体育课教学,开展体育教学评优活动。二是加强对学校体专生专业训练工作的指导,提高专业训练的效率;三是切实实施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督促学校建立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系统,及时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上报工作。四是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组织参加市级学生运动会。 ② 认真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与卫生防疫部门配合,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与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预防与监控工作,努力降低常见病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病率;二是配合相关部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3)继续抓好艺术教育,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① 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开展艺术教育专项督查,督促各中小学校切实落实艺术教育课程计划,努力改变重特长生培训,轻艺术普及教育的倾向。 ② 组织学生参加市县艺术比赛,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平台,组织好全县艺术节。

(4)进一步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 ① 认真组织好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一步严肃考纪考风。 ② 进一步规范与优化高中招生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划块招生的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高中招生制度;四是规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杜绝学校之间争抢生源和超计划招生现象。

(5)扎实抓好青少年科普宣传与科技创新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动手能力。 一是进一步健全青少年科辅学会组织机构,积极发展学会会员,规范会员管理,;二是加强对各学校科技辅导员的培训;三是配合相关部门搞好科普宣传工作,切实抓好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校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好和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四、月工作安排

1月份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中小学期末考试与质量抽测3.整理基础教育工作档案资料

2月份评选上报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3月份1.春季开学工作检查暨课程实施情况督查2.各校上报学生学籍表册3.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视导4.制定XX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组考方案5.参加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会6.上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7.以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发表50周年为契机,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开展 “学雷锋,做雷锋”活动

4月份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手续核对2.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视导3.高中招生报名工作会议4.初中毕业生 体育考试5.初中毕业实验考试6.办理高中毕业证7.审查普通高中学籍8.制定2013-2014学年度教材教辅目录。

5月份1.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报名信息采集2. 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及艺术节3. 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方案4.制定中考组考方案。

6月份1. 普高20__级学业水平考试2. 2013届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3. 教育视导。

7月份:1.小学初中教学质量检测2. 高中招生录取3. 中考成绩统计4.上报毕业表册8月份1. 科技辅导员培训2. 采集0周岁儿童信息3.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报会、中考成绩通报会4.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9月份1. 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暨课程实施情况督查2.各校上报学生学籍表册、普高新生注册、中小学生入学情况统计3.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视导4.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5.采集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信息

第9篇

晋城市2018年普通高中预录取信息统计工作于7月19日结束。预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实施方案》(晋市招考委〔2018〕11号)、《晋城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8〕22号)文件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现将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考生预投放分数线、预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7月24日。

注意事项:

1、考生可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jckszx.cn),查询本人的预投放信息。发现预投放学校与自己分数、志愿匹配有误的,要在公示期间与县(市、区)招办联系,查明原因。

2、考生于7月27日—28日持准考证到被录取普通高中学校领取入学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我市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接收未被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的考生报到,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报到,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校承担。

4、中考考生及家长要以“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jckszx.cn)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自觉抵制任何学校和个人的虚假宣传,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