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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集贸市场管理

时间:2023-02-07 13:21:59

导语:在农集贸市场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农集贸市场管理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发展目标,从群众需求出发,通过规划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精细化、改造投入常态化等措施,补齐短板、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升品质,实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精细化长效管理同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消费需求。

(一)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体现公益。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公益性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使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成为关注民情、回应民心、满足民需的民生工程。

2.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负责制定本区域“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统筹实施、督查督办的职责,及时解决辖区内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农贸市场主办者建设和管理为主,市、区两级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社会各投资主体主动参与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建立农贸市场滚动改造机制。

4.建管结合,全面提升。坚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长效管理并举,通过建章立制实现管理的精细化、长效化,破解农贸市场“脏乱差”管理难题。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力度,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安排

1.在全面梳理农贸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类、改造达标类、新建类”三类,分三年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和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秩序井然、内外整洁、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的农贸市场。

2.2017—2019年完成230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任务。其中,2017年进行调研评估、试点建设,制定“行动计划”,完成8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8年全面推进,完成10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9年完成48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并对整体工作进行终期评估,总结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经验,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

3.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点布局规划,探索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新模式,建设农贸市场和生鲜连锁超市为主,O2O和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产品零售终端市场体系,推进农产品销售进超市、进社区,确保在2018年底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4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二、重点任务

(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建设改造

1.落实规划建设。根据《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30年)》和《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新建地区必须按照建设标准明确农贸市场的位置和面积;建成区农贸市场未达标准的,应按照规划标准组织改造、扩建;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拆除的农贸市场,应就近选址复建。同时,加强对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的合理布点及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加快提档升级。制定《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规范》,明确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类别和建设标准。鼓励农贸市场实行信息化管理、统一电子结算,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商品交易市场远程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委、卫计委、农委、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推进生鲜超市换代升级及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建设

3.推进商超换代。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巩固生鲜经营优势,扩大生鲜经营面积,加快门店升级改造,推进生鲜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推进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延伸服务,在新建小区、离农贸市场相对较远的居民区开办连锁生鲜超市或生鲜农产品直供店(点),便利居民购买生鲜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公安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强化电商应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应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技术,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通过开设网上商城、实体经营门店等方式,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范围。支持连锁超市、生鲜电商企业、农贸市场等采取网上订购、短距离送货上门、门店取货、自动提货柜等方式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实体与网络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5.发展社区商业。鼓励和引导农贸市场、新型商超增强服务功能,实现一店多能,积极拓展代缴代购、代收、家政家居、早餐快餐等服务功能,打造社区生活广场、社区邻里中心等模式,为周边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实现社区商业集聚发展,满足社区多元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规划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6.加快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强化经营主体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1—2家大型生鲜农副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支持农贸市场加快转型发展,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连锁经营能力,培育农贸市场品牌管理公司,塑造农贸市场品牌形象。引导品牌农产品经销企业入驻农贸市场及超市,推进产销对接,提高猪肉、熟食、半成品、豆制品等主副食品品牌企业经营比重,推进产品标准化、包装化、冷链化、品牌化,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工商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创新流通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提升流通效率。鼓励和支持生鲜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对集货集配、统购分销、冷链物流等新模式和新技术的应用,完善农产品采购和物流配送功能,引导物流企业建立标准,推动形成行业规范。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产销对接,注重新模式的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布点,进一步推动市场业态的丰富和升级,实现服务优质化、个性化、便捷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供销社,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提升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

8.健全管理规范。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动为契机,以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为抓手,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按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与管理提升相统一的要求,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长效管理,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等级评定制度,推行星级化管理。试点引进、培育有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标准,落实“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卫计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构建食安保障体系。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实施要求与规范》,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对规定品种、批次进行快速检测,公示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进行销毁或退市处理。推广使用智能追溯秤,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0.增强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农贸市场协会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及经营摊主开展精细化管理培训,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经营摊主规范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协会桥梁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准则,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为农贸市场经营决策提供服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农委、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农副产品销售终端的应用,提升农副产品经营主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模式,通过网络实时掌握市场菜价行情、安全检测、追溯管理、内部管理、商户信誉等信息。推进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实现场内WiFi全覆盖,推广O2O销售技术和方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两个专项工作小组:一是提档升级改造组,由市商务局牵头,主要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任务推进工作。二是精细化长效管理组,由市工商局牵头,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农贸市场提高农贸市场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各相关部门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建立部门挂钩联系制度。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成立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是城乡“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精细化长效管理提升工作是集公益性和市场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对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强富美高”新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攻坚克难、加快推进,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强化舆论引导。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研究制订专项宣传策划方案,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把握节奏,针对性开展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新景观、新变化,汇聚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第2篇

我国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大国、农产品贸易大国,更是一个农产品消费大国。农产品是城乡居民、旅游来客的基本消费品,每年生产的17亿吨农产品多用于消费,少量进行轮换储备。

2013年,我国农产品物流总额为23360.98亿元,同比增长4.0%。我国农产品物流总额已连续8年呈现增长态势,2011年再创新高突破2.3万亿元。然而,我国农产品物流总额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却一直呈现下降趋势,2011年仅有1.47%,我国农产品物流相对滞后。

笔者以为,搞好农产品流通需明确以下8个问题:

蔬菜是公共产品,还是商品

蔬菜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进行买卖,是一种商品,蔬菜流通体系及其基础设施具有某些“公共产品”的特征。但是,借“公共产品”之名走回头路回到计划经济上去,支持国家储备蔬菜、补贴经营者、搞集体分配,这些显然都是不可取的。

蔬菜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季节性消费需求增长、人工和化肥等生产流通成本上升、自然灾害、输入性通胀等因素都会影响农产品价格。但政府不会对市场撒手不管,会充分发挥其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

蔬菜价格的上涨和下跌都是一种常态,目前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仍然在可以控制的调整范围内。当然也要警惕蔬菜价格过高或过低的非正常波动,大幅度的价格上涨会伤害消费者的利益,大幅度的价格下跌会伤害生产者的利益。

是建设公益性市场还是国家单一投资建设市场

试验证明,建设公益性市场、国家单一投资建设市场、国营市场都是失败的,农产品流通应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运营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展,消除任何阻碍农产品自由流通的障碍,形成透明、公正的价格,进行更加迅速的市场信息传播,这些都为自由竞争的农产品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

但是蔬菜和生鲜产品的基础设施都具有公益性,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力度,重视农产品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农产品在一个更好的平台上自由流通。

“短流通”是创新还是一个伪命题

有专家认为,农产品价格暴涨的主要原因是流通环节成本过高,应提倡大力缩短流通环节以减少成本,有人甚至建议“零流通”。

流通环节不正当的层层加价,确实是造成农产品价格偏高的原因之一。但是,要讨论“短流通”正确与否,流通环节多好、还是少好,首先应理清流通渠道和流通环节的概念。

流通渠道是商品所有者组成的、直接推动其形态变换中的商品由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组织序列;商品流通环节则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商品价值实现和商品实体转移的具体表现形式。“短流通”是一个伪命题,新疆-北京、海南-北京的流通渠道就不可能短,但是销地适当提高自给率是可行的,北京蔬菜水果自给率为15%,蔬菜水果价格上涨后自给率提高到35%,如果能提高自给率会更加符合低碳经济的要求,避免“菜价整成肉价钱”。

环节既不是越短越好,也不是越长越好。不同生产品种的环节多少是不一样的。可以产销对接,也可以有多种渠道(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中间环节(如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对接。

集贸市场的作用有多大

集贸市场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为各类产品流通搭建了服务平台,极大地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和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大型农产品集贸市场,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的交易,促进了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当前是国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集贸市场作为连接农民和消费者的纽带更加受到重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自2008年9月1日起就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体现了政府部门对集贸市场的支持。

集贸市场并非都是传统的在一定时点聚集起来进行自由的农产品的交换。现在的集贸市场数量减少但规模有所发展,且由工商局和市场服务中心等多头管理监督,对质量和经营环境等等有了更高质量的要求。

农超对接的局限

农超对接虽然给农民提供了将农产品外送的渠道,但也对农民的优势地位进行了一些削减。

一是巧立名目收费。各种形式的收费会加重农民负担,违背农超对接的初衷。

二是周转时间太长。对于农民,买卖多是现金结算,而超市采用银行结算,并有时间不定的付款期。

三是条件苛刻。超市原本与合作社签订了合约,但菜价下跌时,超市就想压低收购价,因不便公开违约,就以产品卖相不好等理由拒收农产品,除非农民肯减价出售。

目前,农产品销售主要还是以批发为流通方式,“农超对接”作为农民和市场的直接流通渠道,只能在小范围内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和超市打交道时议价能力很低,易承受超市转嫁的风险,从而达不到预期效果。政府应尝试将合作社集中起来,帮助他们与超市打交道。而且,不只应该有农超对接的直接渠道,还要有其他的渠道,不能单一化,否则不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市场升级成本费用将提高

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直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改善市场硬件设施条件,盘活地区的农产品资源、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发展。

但是,批发市场改造后商铺的费用,令很多农民和下岗职工不能承担,以至不得不提高商品价格以对应提高的成本。这是必然的趋势和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充分发挥了调节作用。

城镇化建设,农民进城难,分流到哪里去

尽管我国城镇化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仍存在农民进城难的问题,如何分流这些农民呢?可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同时进行。

一方面,发展农村首先要依靠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主创业是农民富裕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家应对农民自主创业支持政策松绑,其中一点是土地,应该考虑在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建立农民自主创业的园区。此外,农村、城镇通过规划节省出来的土地不应全部进入城市,可以建成农民园区,给农民集中创业的地方。

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粮食贸易和统筹整理耕地,让土地适量进入地产业,降低中小城市和城镇的门槛,让更多农民享受城市公共服务,解决农民进城难的问题。

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会被外资控制吗

为了保证国家对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有效实施,避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被外资控制问题的出现,国家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参股我国上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并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既有利于解决组建批发市场的资金约束,又丰富了政府调控市场流通的组织资源,同时也避免了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采用股份制形式集资组建市场型的企业,产权十分清晰。企业选派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从而保证和维护股东的利益。

二是由企业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建市场,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打破了传统体制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揽市场建设、管理一切事务的做法,实现了市场办管脱钩、政企分开,促进了市场经营管理的专业化。

三是通过“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从而实现制度创新――市场企业化。这使农产品流通的交易费用下降,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效率,扩大交易范围和频率。

无论是产地批发市场还是销售地批发市场,其组建应尽可能采用股份制并上市交易,有利于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使批发市场拥有法人财产权,以充分发挥产权的积极功能。只要我国上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控股权在自己手中,就不会被外资控制。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一是坚持商品化。

壮大市场主体,提高农产品流通商品化、市场化、组织化程度。

在承认、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多渠道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可行而富有成效的创新。单纯依靠分散的农户很难实现与国内外市场的对接,农民的自身利益不能得到保证。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改善农产品的交易条件,形成规模经济,获得规模效益。

二是坚持市场需求。

通过建立包括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期货市场和零售网点在内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使不同市场之间互通有无,功能互补,协调互动,保障农产品顺利流通。目前,根据我国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建设,主要是积极培育和发展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期货交易市场“三位一体”相配套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三是坚持多渠道。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已由原来的国有商业和供销合作单一购销体制发展为多渠道流通体制。在多渠道的流通体制中,要充分调动农民个人及合伙组织、集体商业组织、农民股份合作购销组织和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在农产品流通中的积极性,不搞单一的农超对接。

同时,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大力发展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联合经营组织,特别注意要因势利导,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农民自己兴办流通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实践证明,龙头企业在农民与市场之间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司+农户,包括“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行业协会+农户”等形式,实现千家万户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产品流通的多渠道模式。

四是坚持少环节。

某一种产品流通环节的多与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每一个农户都去卖鸡、每一个农户都去卖蛋、每一个农户都去卖菜的一对一的直销模式,假定只有一个环节,一个生产组织需要对应13.4亿人的每一位人,那么就是13.4亿条直销渠道,显然不科学。当然,环节也不是越多越好,渠道也不是越长越好,否则成本会增加,生鲜产品就会腐烂、变质。

第3篇

一、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市场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我县农产品市场数量、成交金额大幅提升。三十年来,县累计投入资金20397万元,建成农产品专业市场两个,城区及各乡镇综合市场26个。累计建设面积419669平方米,年交易总额为49970万元。

1.专业市场。比较规范的农产品专业市场有两个,即县城农贸市场和木材加工交易市场。县城农贸市场投资额843万元,建设面积14200平方米,年交易额18540万元;有经营摊位800余个,经营门店80余间,经营户来自本地、周边各县、市(区)、广东、四川、贵州等省,共约800余户。木材加工及交易市场,位于丹凤镇大同新324国道旁,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总投资5030万元,年交易额25000万元。

2.农(集)贸市场。乡镇农(集)贸市场共计26个,其中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个,年交易额在100-500万元的9个,年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下的14个(其中交易额不足50万元的8个)。位于丹凤镇的牲畜市场,投资额200万元,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年交易额2000万元;位于雄壁镇水草湾的坑木市场,投资额10万元,建设面积539平方米,年交易额1056万元;位于彩云镇的牲畜市场投资额400万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年交易额900万元。

3.新建市场。2010年已启动竹基、大同和路新等6个集贸市场新建或改扩建。其中在丹凤镇大同村委会,投资3500万元新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划面积7000平方米,计划年内建成投入使用,预计交易额18000万元;投资1200万元改扩建牲畜交易市场,使其面积增加到6000平方米,计划年内投入使用,预计交易额5000万元。

(二)市场功能日臻完善。随着市场建设规模、档次的不断提高,市场设施日益配套,市场的辐射半径也逐步扩大,尤其是我县已建成的木材加工及交易市场,依托我县林产业、交通优势和引入的龙头企业华海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辐射西南,极大的提高了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拉动了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拓宽了劳动力就业渠道,繁荣了地方经济。

(三)市管服务逐步规范。随着工商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市场管理、服务分开,工商、市管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均建立了相应的市场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了市场管理服务制度,稳定了市管干部队伍,形成了管理有序、运作有方、协调发展、市场繁荣的良好发展机制,有效地提升了市管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1.市场规划管理缺位。由于我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尚未系统修编,缺乏完整可行的建设总体规划作指导,存在盲目建设现象,形成“有场无市”和“有市无场”。特别是工商、市管分家后,形成一定的市场监管真空,造成执行政策口径不一,逐利思想回升,部分农(集)贸市场以路为市现象严重。

2.市场经营环境不优。一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手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得到保证;二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技能较低,交易方式原始,交易行为不规范,无序竞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市场监管服务改革不彻底,遗留问题多,涉及部门多,市场建设发展等优惠政策难以落实。严重制约了市场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范围的拓宽。

3.市场辐射效应较弱。目前,我县大多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仍处于初级市场形态,市场软、硬件设施不到位,信息不灵,交易手段落后,销售渠道狭窄,再加上重种养、轻销售等传统观念制约,生产与流通基本处于脱节状态,市场大多自发无序发展,很难形成规模,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

三、市场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认识,提升市场发展定位。农产品市场是农村经济繁荣的晴雨表。它连接着生产和消费,是政府调控生产和消费的重要中介,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其公益性远大于营利性。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能有效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拉动城乡消费,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群众生活,繁荣地方经济。各级各部门要把市场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充分发挥市场在流通中的主体作用。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市场网点。一要出台市场建设规划。建议聘请专业权威机构,科学论证,尽早出台《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规划》,贯彻“立足长远,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期建设”原则,用规划指导全县农产品市场建设。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不搞重复建设。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避免出现有场无市和有市无场的现象。二要融入省市整体发展。充分利用好的区位产业优势,积极创造条件,让一些专业市场落户我县。三要科学合理建设市场。具体做到五个结合:即做到县城市场与乡村市场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市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把市场建设规划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结合进行;市场建设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根据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情况建设专业市场;市场建设与开发传统产业相结合,根据传统产业的发展优势,建设市场,突出地方突色;建设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相结合。

(三)拓宽渠道,鼓励多方建设市场。一是政府出资主导建设骨干市场。政府在区域性骨干市场的建设上必须要起主导性作用,财政投入,国有管理,把区域性骨干市场建设当作一项招商“筑巢”工程、一项政府公益事业来抓,以骨干市场来联结产业群,拉动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多方筹措市场发展资金。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从收取的市管费、市场检疫费、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市场建设和市场维护,做到“取之于市,用之于市”。三是社会多元投资建设市场。在市场建设中,要坚持“行政推动,社会参与,多方兴建,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国营、集体、个人采用多种投资形式建设市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引导龙头企业创办市场。政府要建立市场引导基金,鼓励如华海木业等农产品龙头企业加大市场投入。

(四)合理定位,构筑城乡市场体系。农产品交易市场是满足需求、开拓需求、创造需求的有效载体。一方面以县城市场建设为重点,带动龙头市场、专业市场发展。要重点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大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大同、彩云两地牲畜市场等,突出发展蔬菜、黑山羊等市场。发挥专业市场的需求引导作用,加速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生产的规模发展。要充分发挥大市场对商品物流的辐射作用和产业规模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以乡镇市场建设为重点,促进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质。要围绕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在现有的农贸市场中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市场辐射力、主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市场。要出台政策,鼓励社会民间资本投资改造农村集贸市场,逐步淘汰赶集式、单纯追求摊位式的初级市场,加快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市场管理规范、商品质量可靠的新型农贸市场,引导、开拓农村市场需求。

(五)规范管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一要严格市场审批权限。对于新建市场,要由商务、发改、建设、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审批,并严格按照全县市场建设规划设点布局。对于扩改建市场或改变市场经营性质的,必须按程序报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要建立市场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要实行农副产品“绿色通道”,不论是运输粮油、蔬菜,还是畜禽的车辆,凡在我县境内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查扣。

第4篇

关键词:公益性 农贸市场 建设

1 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投资实力不够,低水平建设

农贸市场的建设大多是经贸部门,建设资金有限,投资概算和布局没有充分论证,仓促上马,普遍存在“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状况。而且是市场一建了事,在后续追加投资和设施维护、管理方面根本没有投入或是投资甚少,造成农贸市场低水平建设、档次不高,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2 市场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简陋

农贸市场大多在70、90年代兴建,依托在人口较多、地点便利的较大乡镇或是具有大宗农产品、特色产品的乡镇集市,或是老县城中心区,大多存在设计规划不合理、设施简陋等问题。具体存在问题:一是规划没有前瞻性、没有考虑建筑容积率、车辆和农产品吞吐容量等,特别是停车场问题,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乱停放。二是安全隐患严重。大多农贸市场因陋就简,造成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全;虽然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允许露天经营,仍然有肉类、禽蛋、熟食出售,生鲜品、牲畜交易和易污染产品交叉摆放,没有净菜上市,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混杂;排污排水系统、公共卫生等严重滞后,存在火灾、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等安全隐患;三是市场设施简陋、陈旧。因受建设资金的限制,市场大都用钢筋混凝土钢棚结构,也有部分市场是砖瓦结构、钢或木制敞开式交易大棚,电力线路、钢结构、摊位等设施老化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信息化硬件也跟不上时展的需要。

1.3 流通模式老套滞后

大多数农贸市场沿袭固化的旧模式,只是作为产品集散地、交易地,没有创新发展,集镇农贸市场更是停留在物物交易的传统零售方式。

1.4 市场管理不规范

一是乡镇自办市场因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仅在建设之初就没有向市场建设审批单位申请和接受审查,而且建成后管理上只重收费,轻服务,市场内消防、治安、卫生跟不上。二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违章搭建和经营的马路农贸市场脏乱差、市场内非法经营的摊位虽然归县行政执法局管,实际上行政执法局只是向摊位收取占道费,管理和服务受人员、精力限制无法到位。

2 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的几点思考

农贸市场既是社会流通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城市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生活水平乃至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贸市场要发展,就得发挥其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着重突出公益性的成分,才能拉动强大的农村内需市场,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

2.1 高关注发展

首先,要充分重视。树立“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大流通促进大发展”的思想来关注农贸市场建设。可喜的是国家已在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实行政策和资金倾斜。2011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累计安排37.6亿元资金,支持1200家农产品市场和企业建设了2135个项目,带动社会总投资231亿元。在全国29个省区市的117个城市,支持近1500个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推动试点城市及周边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要保持这个良好势头,继续督促各省份加大试点县市农贸市场的建设。其次,要发挥主导调控作用。省市县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强政府引导和总体设计,通过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调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积极性。

2.2 高起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规划要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重大战略意义,把协同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发展作为指导方针。要抓住国家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把县乡集贸市场建设融入城镇建设规划。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到高档次、大气大手笔,可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来规划。注重突出地方产品和文化特色、有创新。要充分考虑停车场、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等市场安全设施的设计。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级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要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如果确定了建设规划,可以分步实施,但决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改变而随意变更规划。

2.3 高标准建设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招引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建设农贸市场、配套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设施,提高市场建设档次。要以服务现代流通体系的需求来建设公益性农贸市场,按照商务部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规定进行实施建设,严格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也按照标准规范建设。要突出配套好信息硬件系统,以信息化来促进农产品流通,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销链条稳定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村商品统一配送能力,提高农村商业的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重视现有集贸市场设施的改造,引导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经营设施、经营管理和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公益农贸市场建设以社区为主,可由社区负责经营。

2.4 高效能管理。首先,推广实行“农超对接”模式,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名特优农产品产区进行产销对接,引导农贸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从而建立强大的生鲜配送体系和规模化的零售终端。政府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起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对市场组织管理、硬件设施配套、场内经营者行为、信用建设管理、消费维权措施等内容进行规范,按照商务部已134项农产品流通行业标准来实施,构建起专项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相协调的新型市场服务体系。实施好市场摊位经营台账和可追溯管理,提升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

参考文献:

[1]GB/T 21720-2007,《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S].

第5篇

宗旨

开展护农行动的宗旨是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广泛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打假维权的基本知识,严厉打击农资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从正规农资经营渠道进货,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领导,县工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工商所和股、室、队落实了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将加强与农业、质监、供销、公安、物价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特长和职能特点,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执法到位。

二、红盾护农行动内容

一是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经营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要依法检查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非法农资经营行为。对诚信程度较差,未从正规经营渠道进货、农民群众投诉多的种子肥料及农药经营者的产品,及时开展质量监测,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结果,依法查处制售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并适时公布监测结果和消费警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以及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对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使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农村市场为中心,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县局机关和工商所要切实承担起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主力军角色,加强市场巡查和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作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

三是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要与有关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人员一道经常深入到乡村集贸市场,面对面地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提供技术咨询,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要把红盾护农行动同“三农”维权,消费维权紧密结合起来,相互协调,共同促进,整体联动,确保行动收到实效。

三、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4月中旬以前)

根据流通领域质量状况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情况,开展种子和肥料的商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行动。要在4月底前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种子、肥料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规范种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种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肥料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要有针对性,对问题较多的品种,要组织开展监测和整治。严禁伪劣种子、肥料流入市场,严防坑农害农行为发生。

2、第二阶段(4月初至7月中旬)

主要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以农药复配剂、杀菌剂等产品监管以及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农药产品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管。尤其要将高毒、高残留农药产品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确保我县××基地的安全。要规范农药产品标签标识,规范农药商标及广告行为,提高农药产品质量。要继续加强灭鼠剂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灭鼠剂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经营台账,实行可追溯管理。要从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企业中选择部分作为联系点,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农资企业通过引进连锁经营、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实现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

这一阶段要健全完善四项监管制度。实行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准入管理制度。依法确认主体资格,规范农资经营渠道,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业户坚决予以取缔;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逐步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以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监测为手段,以加强日常监管为保障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农民群众投诉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案件县局和辖区工商所必须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

3、第三阶段(*年7月初至10月中旬)

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继续健全对农资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监管。按照《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并与企业“经济户口”管理结合起来,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公开企业身份记录,公开违法行为记录,曝光典型违法违规经营农资企业和案例。重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是开展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以农机及零配件维修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抓好农机质量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扶优惩劣,消除农机质量安全隐患,为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

第6篇

一、加强创业宣传,落实促进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尊重创业、服务创业、保护创业、参与创业、艰苦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力争全年新增民营企业100家,个体工商户1000家。(由市民营办、工商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工商局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责任人:江进民

落实情况:今年年初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胡卫东为组长,副局长陈君、注册分局、各工商分局局长为成员的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制订了20__年全市发展民营经济目标责任制,并把发展目标数分解到基层分局,层层签定责任状,一月一考核一通报,并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落实奖惩兑现。同时认真落实本局支持全民创业20条措施,放宽中小企业准入条件,同时推行三大措施加快我市全民创业工作进程,鼓励以全民创业带动充分就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建立服务返乡务工人员平台,对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实行“三优三专”服务。截止目前,全市新发展个体户1413户,新增企业122家,全市工商企业累计达到1517户,个体工商户累计达到12266户。

二、对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继续实施奖励政策,力争再创2至3个名优产品。(由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工商局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责任人:周金林

落实情况:继续建立商标品牌三级梯队,根据品牌培育计划,加大培植力度,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和开展广告宣传,提升品牌声誉;建立商标帮扶联系制度,明确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常年派出工商顾问,实行驻点联系帮扶,积极配合质监局的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有“天峡”、“土老憨”、“松云”、“华益”4件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

“潘家湾”、“楚星”2件商标被重新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我局对这6家重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组织企业搞好商标培训,派驻辅导员驻场帮扶,以“用”为核心,通过查询服务、行业互动、商标维权使已经获证的商标上档次、叫得响,提升品牌价值。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4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其中宜昌市级龙头企业达到25家以上,力争全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00亿元。(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具体负责)

工商局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责任人:江进民

落实情况:今年来我局整合现有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资源,不断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规模,将扶持壮大的4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纳入重点帮扶对象,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常年开展帮扶。引导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走品牌兴企之路,帮助企业申报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引导企业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保护农产品龙头企业商标专用权,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已经扶持壮大

30 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市级规范性合作社10家。(由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工商局具体负责)

工商局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责任人:江进民

落实情况:在__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基础上,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开展调研,探索在茶叶、水产等产业上推行这一模式的可行性,深化和拓展帮扶工作的方式方法,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额标准。针对__山区县市、农村人口比重大的特点,为鼓励农民创业,打破原合作社登记办法对申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000元的最低出资额的限制,对申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设最低出资额限制,全力为广大农民创业提供宽松的环境。到6月底,共培育市级规范性合作社

10家,新增专业合作社25家。

五、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支持土老憨争创全国驰名商标。(由市农业局、工商局具体负责)

工商局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责任人:周金林

落实情况:年初,我局成立了“帮扶土老憨争创全国驰名商标”服务专班,派专人上门指导组建申报驰名商标材料,从商标申报到认定全程指导服务。帮助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走“品牌兴企”之路,助推地理标志商标富农。在日常监管中把“土老憨”作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六、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工业园区生产性物流基地和城区生活性物流基地建设,兴建100万头生猪交易市场,整治城区农贸市场。改造红花粮油交易市场。(由市经济商务局、__工业园区管委会、畜牧局、粮食局、工商局具体负责)

工商局责任单位: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责任人:孟凡新

落实情况:我局成立了两处市场改扩建协调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市场改扩建前后的所有管理、协调工作。主要做好工农路荣祥农贸市场、文峰路中心市场改扩建的前期科学规划、部门协调,改扩建过程中临时市场的设置、管理,市场建成后正常经营秩序的恢复等工作,确保我市农贸市场在升级换代过程中“交易不断,管理不乱”,同时科学规划,努力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的服务档次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大力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市场业主搞好市场环境卫生和设施更新,强化业主自律,对市场内经营户划行归市进行指导,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目前,工农路荣祥农贸市场已完成前期间规划、设计工作,进入了市场建设阶段,截止6月,已完成四层混泥土的浇筑。另外,文峰路中心市场正在落实市场占地土地征收等工作。

七: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深化市场秩序整顿,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由市物价局、工商局具体负责)

工商局责任单位: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责任人:孟凡新

落实情况:进一步继续深化行业自律。借鉴食品、农资已基本建立行业经营自律制度的经验,在家电、建材等九类重点商品经营行业建立质量承诺、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经营自律制度,鼓励诚信经>!元旦、春节、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清查五峰不合格散装白酒、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电饭锅和溶剂型木器涂料、香型固体饮料以及不合格家电产品清查。上半年,共办理食品案件36件,案值23.85万元,罚没款4.76万元;在市场专项巡查、农资监管方面,开展了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流动加油车、汽车摩托车违法经营行为;办理农资案件41件,案值7.73万元,罚没款3.08万元。继续深化食品、农资示范点创建工作,我局今年拟推行食品、农资示范点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全面规范示范点创建、管理标准。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市场消费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八、加强广告位资源使用管理。(由市建设局、工商局具体负责)

第7篇

[关键词]汉源县;水果物流;运作模式

1引言

农村经济发展关键已从农产品生产转向物流,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水果生产规模增长速度迅猛,发展水果物流是发展汉源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重要措施。汉源农产品主要以水果为主,水果物流的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水果经济发展的需要。汉源水果生产地域分散,水果生产流通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物流基础设施缺乏且落后、成本高;产品缺少精深加工、附加值低,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2汉源水果物流基本情况

2.1物流基础设施情况

汉源县道路运输以雅西高速公路为依托,以国道108线、省道306线为骨架,以县、乡、村道为主体。公路通车里程1506km,其中乡村公路1342km,密度605.96m/km2,47km/万人。乡镇公路硬化率达96.7%,通达率达99.6%,通畅率达90%以上。汉源县储运商以个体、私营为主,规模小、实力弱;现有储藏量在50-100t之间的专业性水果储运商3家;另有一些水果批发商因从事水果批发业务需要自建仓库,进行兼营性的储藏。个体、合伙运输商规模小且分散,运输工具数量少、承载量低、实力弱;国有企业运输工具数量多、实力较强。汉源销往外地的水果通过国有运输企业运输的达65%以上。汉源互联网通达乡上,电视节目覆盖率低于雅安市其他县,9个乡镇约7万人中18.8%无法收看雅安、汉源新闻,其中,20.8%生产、销售水果信息来自其他果农,16.2%的来自水果贩销者或批发商,52%水果中间商通过自己的手段获得。

2.2汉源水果市场状态

果农与合作组织对市场认识不足,20.3%果农凭经验选择种植品种,29%通过熟人介绍;31%认为增加水果收入的方式是增加水果产量,36.9%的认为是提高价格;37.9%选择购买者时选择一次性购买量多的顾客,44.9%果农选择购买者最关心水果价格。供销社已形成服务流通农产品交易市场5个,规模小且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出资注册农资经营责任公司6家,经营网点280家,物流功能单一,属于传统储运企业;173家专业合作社中具备一定规模和独特产品的20家,社区综合服务社8家,规模化程度不高。汉源水果物流市场体系由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零售市场构成。目前全县有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批发蔬菜、水果,没有单独水果批发市场,承担了近65%的水果流通量,占主导地位,而超市、连锁店、水果便利店成交水果量不到10%。集贸市场规模小、交易频繁,单次交易的数量小、金额少、成交单价低。没有单独的水果零售市场,只有5个地点、时间固定的农贸自由市场;超市水果品种、数量少,处于微利状态;便利店大多为个体所有,进入门槛低,对营业场地要求不高。

2.3水果物流需求

汉源县水果品种多、数量大,县域内产地分散。1-3月是晚熟黄果柑,4-6月大小樱桃,5-7月是李子、桃子,8-12月苹果、梨,产地分散在全县各乡村,物流需求的地域分散较大。目前整个水果物流过程低效、高损,水果物流需求空间较大、服务需求种类较多、需求情况复杂。中晚熟品种水果导致物流需求集中。汉源水果品种多,包括梨、苹果、樱桃、柑桔、桃、李、枇杷等,其中梨、苹果所占比重较大,2014年分别占46.5%、20.2%,2015年分别占39.4%、19.6%。整体来看80%以上水果属中晚熟品种,成熟集中在秋季、市场交易呈季节性。水果产量不断增加、缺少水果加工企业,保鲜和销售周期短,给物流带来巨大压力。

2.4水果物流模式

目前汉源主要的水果物流模式有三种:果农为主的直销型物流模式;批发市场为主的物流模式;合作社为主的物流模式。生产者与物流供应商高度分散,农产品加工企业少,过度竞争导致市场效率低下。果农为主的直销型物流模式导致物流资源重复配置严重,车辆空载率高、在途时间长,缺乏加工、保鲜、包装,水果损耗大、附加值低;单位运输成本、交易成本、销售时间成本高。批发市场模式增加了流通环节、压缩农民利润,增加水果质、量的损耗,增加流通成本,无法实现共赢;合作社为主的物流模式具有适合水果物流需求以及共赢的特点,但是目前汉源县的合作组织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类型单一,果农注重短期效益,缺乏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差,目前只有18.6%的农户入社。

3汉源水果物流问题分析

3.1汉源水果物流存在的问题

汉源县水果销售瓶颈已经从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现有水果物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水果生产发展的需求,水果物流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物流服务需求分散、物流成本高、物流服务缺乏标准化。物流服务需求分散是因为果农生产规模小,地域分布不集中,并且汉源县水果在物流过程中环节过多,包括产地贩销、产地集聚批发、销地批发、零售等,同时每一物流环节主体、地域分散,缺乏一体化运作。地域分散和规模不足导致物流成本高的问题,高额的运输费用、物流不畅导致水果质量下降、损耗增加,进一步提高了物流成本。由于水果没有大小、形状分级,质量控制参照体系,水果的生产、运输无标可依,水果物流服务上也缺乏分级加工、包装、储运、质量验证、标识标准。

3.2问题成因分析

汉源县水果物流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合作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农产品流通分散;物流基础设施差、信息化程度不高导致物流成本高,进而导致水果物流服务稳定性差、物流效率低下。水果物流服务组织数量大、规模小、分散;仅有几家规模稍大,但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企业制度落后,物流功能单一;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管理,会员与协会间关系松散,合作伙伴关系不明朗;组织间分工协作程度低,未形成供应链一体化竞争机制;果农缺乏对组织认识,不愿把资金投入合作组织,因缺少大量资金支持,合作组织发展受限制,协助功能难以发挥出来。汉源县与水果物流相关的基础设施水平不高,缺少流通加工能力,包装技术水平不高,物流运输技术经济状态较差,缺乏专业车辆和设备。批发市场管理混乱、缺少现代化物流设施设备,物流效率低。对水果物流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服务信息系统投入少,物流基础设施单一,水果物流过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有效信息获取不足,很难及时、准确获得市场信息,信息不足导致忽视现代物流带来的增值效应。

4汉源水果物流发展对策

4.1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汉源首先要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使道路畅通并深入农村腹地;加强仓储设施设备的建设,减少水果在储存过程的损耗;最后要做好水果配送中心的规划、建设,加强各区域的协调,减少对流运输、迂回运输带来的损失。高效的信息平台是水果物流模式高效运作的基础,汉源相关部门应加强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网络系统建设水果交易网站、建立水果物流信息平台,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共享,保证运作模式高效协调。

4.2实现水果物流模式创新

完善批发市场体系,以批发市场为主,将水果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有机整合,通过信息共享,将生产者和消费者有效连接起来,使水果参与主体通过信息平台一体化运作,加强流通环节无缝对接,促成批发市场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主的物流模式能使批发市场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3提高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

以专业合作社为中心进行物流体系的整合,使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形成紧密联系,融合成统一的物流体系,统一进行配送,直接面向市场。各个专业合作主体相互联系、相互合作,形成规模效应,最终降低物流平均成本;相互合作以及规模的扩大使得风险抵抗能力提高,也可以避免恶性竞争。使水果合作组织间紧密联系,加强相互合作和信任,降低交易费用,各主体对市场反应能力增强,能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信息。

4.4发展壮大物流主体

水果流通中物流主体至关重要,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从政策导向和资金方面进行扶持。并针对水果物流中所需的相关物流、信息知识和技能对其进行培训,改变物流主体落后观念、发挥主动性。扶持水果专业合作组织、水果加工企业,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使得各主体相互合作,共同发展,最终增加果农收入,促进汉源农村经济发展。政府应培育有实力、规模大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整合及规范汉源水果批发市场,将小市场整合成规模较大、影响力强、辐射力强的交易市场。

5结论

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是衡量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准,农村农产品物流已经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增值,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环节。在汉源农村经济发展中,通过对汉源当前水果物流模式进行综合分析,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物流运作模式是最佳选择,但汉源主产水果正加大规模生产,从汉源水果生产、物流发展趋势等长远考虑,增加以专业合作社为辅、以现有体系为补充的运作模式更有利于快速促进汉源经济发展及果农增收。因此,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物流模式的创新构建应得到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刘运转.河南省农产品物流体系构建对策研究[J].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2).

[2]王静.我国农产品产销困境下建立物流链支撑体系对策研究[J].思想战线,2012,(1).

[3]张梅.广西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中对日本农业物流运作模式的借鉴[J].世界农业,2013,(3).

第8篇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__%;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第9篇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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