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2: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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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半年天然林保护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位于县城城区,国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五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多年来,原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镇把林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止××年月,全镇完成天然林保护亩,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其中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完成退耕还林亩。
二、林业工作情况
(一)广泛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天保意识。半年来,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利用召开培训、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教育;利用在交通要道和林区路口制作宣传碑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单、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广泛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利用身边的人和在天保工作方面的先进事迹正面教育引导群众;利用典型案件做好警示教育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确保林区稳定和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各项管理。为使全镇林业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了《集体天然林管护工作考核办法》、《集体天然林管护考核评分标准》以及《天保管护制度》、《天保检查考核制度》、《护林员巡山制度》、《天保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政府,护林站、村委会、护林员的职责,实行各种制度和职责公布上墙,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尤其是在护林员队伍管理方面,坚持严格招聘,择优录用,坚持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奖惩相结合,将管护质量与报酬挂钩,有效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达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目的。
(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治林取得明显效果。全镇始终把资源管理和依法治林的重点放在两种用材采伐、林地占用、森林防火和案件查处上。一是严格采伐限额管理,规范办证程序,坚持凭证采伐,基本杜绝了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现象;二是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每年开展二次林地执法大清查活动,对全镇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依法进行了清理整顿,完善了征占用地手续,有效地遏止了乱占滥用林地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全年共开展了五次天保工程专项治理,突出案件查处,查结案率均达到,做到了发案一起,结案一起,确保了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四)把牢关口,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护林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天保管护质量和效果。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把建设一支优秀的护林队伍作为林业工作的核心来抓,一是严格程序,把牢招聘关口,逐年择优录用护林员;二是严格监督检查,采取护林员定期书面报告和辖区森林派出所巡回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的管理,有效增强了护林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坚持全面推行“季度考察、半年考评、全年考核”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管护质量和工资挂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给予重奖,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委会、原创:护林员除通报批评外,不兑现工资和资金,对不合格的护林员予以辞退。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我们克服住房、资金、人员紧张的困难,为护林站配备了专用办公室和办公设施,选配了能力强、能吃苦、善管理的林业专干,从而有效提高了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护林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退耕还林管理,确保退耕还林质量。退耕还林工作既是林业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天保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镇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镇上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镇上明确要各村各农户,凡是面积不足的,必须在秋冬进行补植补栽,确保所有面积准确率达到,苗木保存率、成活率达到以上。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退耕还林的户,按自然区域分布,实行“五户联保”制度,即每五户为一联保小组,在联保小组中,有一户未达到管护要求的,其余四户负连带责任,镇、村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直到达标为止。
(六)认真做好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林木采伐程序,严格办证程序,凭证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槛伐,乱采槛剥,偷拉盗窃和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各村护林员认真履行伐前伐中、伐后全程监督职责,确保了“两种用材”的依法采伐。
(七)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加大了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实行防火期间小时带值班制度,制定了防火预案,落实了防火责任,实现了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
(八)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是全面反映林业工作情况的基本依据,在每项林业工作初期,我们都非常重视档案资料的搜集工作,每完成一阶段性任务,就把资料装订成册,实行专人管理。为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了镇有档案室、档案柜,村有档案盒。同时,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林权证换证、换发工作,对全镇集体林、个人柴山,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山地流转等进行摸底调查,集中时间完成了换发、核发任务。
三、林业站建设情况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新常态要求,紧扣建设“中心县”战略目标,着力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考核方式,强力推进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形成全民招商、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民招商与精准招商相结合。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分类考核,着力调动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积极性。继续推进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挂帅领衔小分队,主攻特色和优势产业。
(二)坚持规范政策与灵活执行相结合。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建立公正公平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政策,进一步完善招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三)坚持业绩评估与经济奖励相结合。扩大招商引资任务单位范围,对乡镇(街道)和与招商关联度较高的县直部门进行招商考核,并纳入政绩评估体系内容。加大对项目招引、项目落地的考核奖励力度。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彭新军任政委,江小忠任组长,付访华、彭小中、胡松田、肖雄、刘继承(常务)、费必明、刘晓伟、郭渐雄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经开区、公安局、商务局、监察局、督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劳动)、供电公司、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工商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林业局、环保局、经信局、法制办等为成员单位。
下设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局长刘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商务局。
四、工作举措
(一)突出产业培育。主攻工业制造、旅游休闲、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着力招大引强,着力引进关联性企业,在产业链上发力,在培育优势产业上下功夫,实现引进一批企业、带动一方产业的目的。
(二)主动衔接对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变“坐地为庄”为“主动上门”。在积极参加省市招商活动的基础上,以小分队为主要形式主动出击。策划开展以特色产业为主题的招商推介活动。鼓励支持任务单位参与和承办招商活动。
(三)实行考核奖励。优化考核办法,与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无缝衔接。完善招商项目奖励政策,重奖招商和落地工作,重奖招商有功人员。对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不合格且考核得分倒数一、二名的单位,在文明建设中不能评先评优,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工作机制,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招商引资的领导,安排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调度,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县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二】为了适应全县招商引资形式需要,进一步掀起招商引资热潮,充分调动全院职工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激励机制,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我院招商引资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现代县域经济为目的,以引进工业项目、入园项目和规模企业为重点,集中力量,大力招商,为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抓住重点,力求实效。抓住投资者正在制定或调整新的规划的时机,迅速对首季度和全年招商工作早获信息、早部署、早计划、早行动、突出重点力争早见成效。
三、工作部署
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卫生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安排总院招商引资工作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招商,全身心投入到招商引资工作中。
四、目标任务
总院每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xx万元。
五、主要措施
1、总院成立招商引资工作组,专门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信息收集、外商接待、项目帮办等工作。
2、领导带头,亲力亲为:总院主要负责人带头走向招商一线,每月要外出招商引资1次以上。
3、配合上级,及时上报:按照县卫生局要求,及时汇总招商信息,总结招商工作,给上级部署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参考。
六、奖励措施
1、201X年元月1日后新签约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1‰进行奖励,入园的工业园区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1.5‰奖励,项目签约、土地出让金到位即奖励50%,项目竣工投产后再奖励50%。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窗口建设,提高行政服务。
1、加强教育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文化、作风等各方面的素质。中心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会议,学习贯彻全市、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市委黄书记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调研时的讲话,全市行政服务及企业房产证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中心有关行政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服务。
2、加强入驻中心窗口建设。中心管委会制定了中心工作职责;中心“六制”办理及“六件”管理制度;中心投诉督查管理办法;中心工作例会制度;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制度;中心统一缴费制度;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中心服务窗口考勤制度;中心学习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要求窗口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岗杜绝串网、脱岗、聚集聊天,禁止利用计算机炒股、玩网络游戏等,并定期对各窗口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基本杜绝了玩游戏、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
3、确实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身正气行政、一腔热情办事、一句亲切道别”的接待办事群众“六个一”服务要求,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引导窗口工作人员由“你找我办事”转变为“我为你服务”的理念,改变不良作风。转变服务态度,结合“创五优争先行”,认真开展“五比”竞赛活动。每季度从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组织纪律、办件量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测评,同时评出“示范窗口”,年度评出“红旗窗口”、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推行“五心”微笑服务,打造“四最”环境。按照大厅业务办理零误差、服务质量零投诉、项目收费零违规、两地受理零出现的“四零”目标,严格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各窗口行政行为,推行咨询服务要热心、工作过程要细心、受理投诉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服务要诚心的“五心”微笑服务。同时,推行“零差错”工作法,要求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每项业务不出现一次差错,每项工作不出现一个纰漏,建立工作差错登记制度,将工作差错分为一般差错、较大差错和重大差错3种,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人员责任,对一年内出现5次一般差错或3次较大差错或1次重大差错的年度考核只能评为不称职,中心向原单位退回该窗口工作人员并向全县通报。通过推行“五心”微笑服务和“零误差”工作法,树立了“人人都是环境”的理念,大力营造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打造了“成本最低、回报最快、信誉最好、效率最高”的投资环境。
5、深入开展“四个不让、五比”活动要求,打造优质可依的政务环境。按照全县招商安商“四个不让、五比”活动总体要求,中心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目标,深入推进投资软环境建设,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取得良好成效。中心在“四个不让、五比”活动期间,克服时间紧、经费少等困难,从服务水平、廉洁自律、文明用语、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等方面请客商企业、服务对象和县直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以求不断改进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从而更好地立足窗口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客商、服务于企业。
6、进一步规范统一受理窗口的管理。根据明政务〔2009〕6号文件精神,中心下发了《关于行政服务工作综合考评考核报送材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统一受理窗口的管理。1-11月份,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96579件,其中即办件为191756件,承诺件为4823件,办结率为98%。并不定期对统一受理窗口的一次性告知单,受理事项开具承诺书通知单,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等进行抽查。
7、召开全县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下阶段工作。5月31日,11月13日,我县召开全县行政服务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施春发主任主持,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做了重要讲话,同时安排部署下阶段行政服务的各项工作。
8、确实抓好乡镇行政服务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全市行政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四百”活动要求,扎实抓好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在中片、南片、北片各确立一个示范点,即中片光明乡、南片黄潭镇、北片大源乡三个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示范点。光明乡行政服务中心已于11月6日正式运行,半个多月来,共为群众办结170项服务。同时,光明乡行政服务中心把服务延伸到各行政村,在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黄潭镇、大源乡示范点正在建设之中,年底可正式运行
9、扎实抓好中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切实按照双重管理的办法,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为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规定选派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连续工作至少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调用或更换人员时,须经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同意后,方可调用或更换。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从今年开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优秀”考核指标由人事局实行单列,适当提高“优秀”考核指标系数至20%。并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10、切实做好办件统计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办件统计是业务科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可以反映出“中心”业务运行的情况,各窗口办件中是否存在问题,便于开展业务督察,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办件统计包括周统计、月统计和专题统计,这项工作我们做得很扎实。同时认真做好办公室每天的日常工作,确保一切工作运转正常。
(二)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中心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利用政府信息化资源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
1、扎实做好网上审批项目清理上报工作,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为了顺利开
展网上审批工作,中心继续抓好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拓展工作。根据市中心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网上审批和项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和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的梳理,进行一次再过滤、再筛选,摸清项目办理程序、条件、依据、标准、时限及收费等情况,为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创造条件。11月3日下午召开网上审批系统工作培训会,18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
2、继续做好电子印章的申购工作。
为了全面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工作,确保网上审批系统顺利运行,保障网上审批数据的安全,防止审批数据丢失和被篡改,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部署,县政府办下发了《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申购电子印章的通知》(将政办函〔2008〕31号)文件,规定县直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必须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申购电子印章。截至今日全县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63个单位有49个单位上交了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申购款。
3、开展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情况调查。为了便于下一步网上审批工作,中心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网上审批系统情况调查。要求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上报本单位网上审批系统的运行情况、项目清理、内网建设、印章申购等情况,汇总到市中心管委会,同时会同县政府办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发改局、经贸局、人事局等19个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外包与县政府网站建设是否脱节、网上审批的硬件接入是否到位(接入政务网)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其中计划局和人事局的政务网络已经联入审批科室。同时中心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线路重新测试布线,保障中心大厅的网络畅通,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顺畅的网上办事空间。为下一阶段开展网上审批工作提供依据。
4、协调试点单位,开展网上审批工作试运行。为了更好的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中心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县发改局(含物价局)、人事局、民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卫生局、广电局、经贸局、劳动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文体局等15个单位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网上审批试点单位,确保2010年1月1日起与省里对接。以便下一步在全县推行网上审批系统工作。
5、中心窗口解决硬件设备,保障网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中心文体局、物价局和气象局窗口购买了电脑设备,用于网上审批工作。同时中心大厅在每个窗口开通了政务网,只要接入网线,就可以进行网上办公。
6、确定增加入驻窗口单位。按照全市行政服务和企业房产证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实际,进一步增加职能部门和扩大项目进驻中心。共确定县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计划生育局、人防办、房管所、消防大队等7个与群众关系比较密切的职能部门于今年12月低前入驻中心。
(对照明委办〔2008〕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的规定》,目前,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市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还是重视不够,进驻中心窗口的单位和审批服务项目不够理想,影响了中心综合功能的发挥。
2、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尚未完成。一是审批服务项目清理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没有按要求和进度上报。二是硬件接入还不够到位。网上审批要求具有审批职能的科室接入政务网,目前除发改局、人事局等少数单位已经接入到各审批职能科室外,其他大部分单位审批职能科室只接入了互联网,未接入政务网,影响了网上审批工作的进度。三是电子印章申购工作尚未完成,到目前为止,还有14个单位未完成申购工作。
3、窗口人员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部分入驻中心单位没有派驻业务骨干或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到中心窗口上班,同时授权不到位,影响办事效率提高;个别单位派驻人员不够多,窗口拥挤,群众有所意见等。还有,现在推行网上审批工作,部分窗口工作人员还未能熟练使用电脑,难以适应网上审批服务工作的需要。
4、中心大厅办事窗口少,影响中心功能的发挥。未设立统一收费处,造成办事群众两头跑。
5、部分窗口硬件设施滞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下步工作
1、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的规定》(明委办〔2008〕64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心管理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对现有入驻中心窗口单位,进行规范性管理,确保为业主和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2、继续开展网上审批的各项工作。继续清理审批项目,继续催缴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未申购的单位。督促有关职能单位将政务网接入具有审批职能的科室,配置符合网上审批系统运行的电脑设备。
为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的通知》(**政办发〔20**〕12号)和《**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省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开工促进度、抓质量促竣工为重点,创造良好的电网建设软环境,加快电网建设步伐,提高供电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电网建设与改造以“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服从整体,当前服从长远”为方针,“安全优质,环境优良,资源节约,适度超前”为基本原则。
三、工作职责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辖区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和补偿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市经委负责研究制订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与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市发改委根据电网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权限及程序,负责22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66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项目审核和核准;与电力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电网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重点电网建设项目列入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并申报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四)市规划局负责将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负责电力设施建设规划的审批,办理一书两证,预留变电设施(含变电站、配电房)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对于须报批的变电站址、输电线路路径、线路杆(塔)等基础项目,提供项目涉及的规划地块、道路或其他预留项目的相关规划认定参数;确保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两侧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报建符合电力设施保护区的要求。
(五)市建委负责办理电网建设项目建筑的许可,从严审核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筑报建工作,不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一律不予批准;负责协调解决其所属单位种植物影响已建电力线路安全问题。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电网建设规划用地审核上报工作,并纳入全市建设用地计划;负责协调处理电网建设中征地纠纷和补偿等问题;负责对非法占用电力设施用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负责办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对变电站站址建设用地要在土地规划、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中给予优先保证;对于输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占地可不办理征地手续,只对输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
(七)市公安局负责辖区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环境的整顿工作,对阻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扣留施工设备与物资、殴打辱骂施工人员、阻挠施工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对盗窃电能、盗窃或破坏电力设施、非法收购电力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九)市林业局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对于各级计划部门核准的电力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电力项目占用、征用林地限额,优先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确保永久征用地电力通道内不再栽植树木;负责已建线路下方树木的修剪和采伐工作。
(十)市环保局负责66千伏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环评手续的批复工作;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办理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环境评价手续的批复工作。
(十一)电力企业负责对依法征用和占用的土地,按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偿等费用;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的联系与沟通,在属地政府的组织下签订工程所涉及的有关补(赔)偿协议;对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破路、道路设障以及破坏其他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要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完结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市政、园林等部门的指导下将其恢复原貌。
四、组织实施
(一)电网发展规划
1.电网发展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电公司负责编制全市电网规划,规划要结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应城镇总体规划制订。电网规划经省电力公司批准确定后,各级国土、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衔接配合工作,将电网规划纳入各级相应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和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中,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为维护电力结构的完整性,对已批准的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其用地与线路走廊不得随意更改、侵占;市政道路、工业园区(含其他各类园区)、小城镇建设涉及到电力设施拆迁的也必须符合电力规划,满足电力规程;对于可行的拆迁和变更,按照“谁提出、谁承担”的原则支付所需工程费用。
3.电网规划编制周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5年规划同步,每年进行滚动修编。
(二)项目审批
开辟和建立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参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对电网规划中确定的电网项目,电力部门可提前办理规划、土地预审、环评和征地等手续。
2.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接到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后,有公开承诺时限的要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批复或上报工作,要简化审批手续,使电网建设项目尽快具备开工条件。
3.对已列入重点建设目录的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报告》、《环评报告书》等手续。
(三)协调推进
1.成立**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实行议事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及时调度和解决电网规划、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根据实际需要,市领导小组及项目所属地政府可临时组建项目推进协调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电网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和重点工程管理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凡列入重点建设工程的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享受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原则上可以减免属于本级的涉及电网建设工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优先落实和满足电网建设与改造条件,并纳入当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统一协调、调度和考核,确保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稳步实施,如期完成。
3.城区内的66千伏及以下变电所及输电线路用地,按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求,以划拨方式供地。涉及房屋拆迁时,参照当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政策执行。在新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内建设变电站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含线路通道),并负责土地平整、修路和办理土地使用证等工作。
4.电网建设与改造过程中,项目施工单位负责路面开挖、余土外运等工作。市政部门在收取道路挖掘回填、路面修复成本费后负责修复路面。施工过程中,规划、环保林业、水利、综合执法、消防、城建、税务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5.以**政发〔20**〕17号文件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基础,结合当地征地拆迁的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标准。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要依法依规确定拆迁、征地、赔偿等方面的成本支出,严格把握工程赔偿尺度,依法维护各方权益。
6.完善监督机制,有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报告电网建设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电网建设快报》,《重点电网工程进展情况通报》,每月内部通报电网建设与改造进展情况。市政府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年度进行考核。各宣传媒体要定期、不定期地报道全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和部门关于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于阻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恶性事件坚决予以曝光,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种有利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列入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年度计划项目,要求按年限建成投产(或要求按年限完成所址征地、拆迁、线路补偿等工作)项目的建设单位,电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接参与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的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1.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考核。按照全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年度计划项目确定的前期进度计划和项目投产时间,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做好廉政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和直接参与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年度计划项目为依据,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如期完成全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年度计划项目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变电站项目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分别以具备交付施工单位用地和竣工投产为标准;线路项目进度目标完成情况以所在地县(市)区范围内线路全部架设完工为标准。
(三)考核奖励方法
1.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考核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2.对参与电网建设项目工作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单位的考核,由市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负责。
3.对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直接参与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对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建设单位负责。
5.每年底按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工作完成实际情况,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和奖励方案,报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奖励。
6.奖励标准以电网建设与改造年度计划中的工程项目为计奖单位,根据每个工程项目的规模、难易程度和工作推进情况确定奖励标准:
线路工作:按500千伏线路3000元/公里、220千伏线路2000元/公里、66千伏线路1000元/公里标准执行。
变电站征地工作:按500千伏变电站10万元、220千伏变电站5万元、66千伏变电站2万元标准执行。
变电站扩建征地工作:按500千伏变电站4万元、220千伏变电站2万元、66千伏变电站1万元标准执行。
7.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县(市)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计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今天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日会战动员会,主要目的就是对前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刚才,林业局谭局长通报了前阶段全县的林改情况,各乡镇和财政局、司法局负责人汇报了林改相关工作,稍后,龙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查找前阶段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全县林改的紧迫感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林改工作的部署和试点先行的要求,去年11月份以来,全县在金果坪乡、水布垭镇、清太坪镇36个村进行扩大试点,其它乡镇也相继确定了2个试点村,截止到5月底,全县已启动201个村的林改工作,有78个村、625个组完成外业工作。通过先行试点,典型引路,扩大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荣获全州林改工作第一名的好成绩,为全面推进林改工作积累了经验,探索出了一些新路子。
但从前阶段林改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进展缓慢。5月份,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来我县督查林改工作时,指出我县林改最大的问题就是进展缓慢。目前,全县完成任务量还不足10%,若不采取超常规措施要在年底完成80%的确权发证任务将是一句空话。二是存在畏难情绪。一些乡镇、村对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识还不到位,思想有顾虑,担心出乱子,以至瞻前顾后,缩手缩脚。三是领导力度不够。少数干部在前阶段林改工作中职责不明确,认为林改工作只是林业部门的事,导致对林改工作支持不力。四是群众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一些乡镇农民对林改政策不甚了解,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方,群众广泛参与支持林改工作的氛围还不浓厚。五是技术力量不够。我县山林面积大,在全州排第三位,而能够参加林改的技术人员还不足50人,无法保证林改工作的进度。六是勘界确权质量不高。林改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国家、省、州都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我县在林改前期工作中出现了许多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地方,比如表格填写不规范,“四至”描述不准确,接界人签字由一人代签或没有签字等情况。七是毗邻界线认定难度较大。因我县位于西与重庆市巫山县接界,北边与神农架林区接界,东边与宜昌地区接界,界线认定上往往争议较大,需要与接界的省、县、乡镇人员共同上界,组织协调难度大。同时,县内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的界线也需相关部门协作,短时间内难以认定,影响了林改工作进度。
二、强化措施,大力开展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日会战活动,确保完成全年林改的目标任务
针对全县林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工作现状,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自6月15日至9月25日,在全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日会战活动,确保9月底完成90%得外业勘界、年底前确权发证率达到80%的目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严把“五关”,切实做到“五个到位”,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日会战活动,确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第一,在实施步骤上,要严把“五关”。
一是把握好宣传发动关。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广泛宣传林改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林改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林改是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好事和实事,消除疑虑,增强改革信心,自觉参与到林改中来。要认真总结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典型引路,用事实说话,推动林改深入开展。对一些地方农民外业务工,无心或无法参与林改,组织发动难度大的,要想尽一切办法,将林改政策宣传到位,不留宣传空白,千万百计让广大群众享有林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二是把握好方案制定关。农民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受益主体,也是参与、决策和监督主体。各乡镇、各村在林改过程中要把各村林改实施方案制定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交给群众,使改革真正符合民心、体现民意、维护民利。
三是把握好林权纠纷调处关。调处林权纠纷,解决林权争议是这次改革的重要任务。林权纠纷调处做的好与坏是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的主要环节,在调处过程中,要把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为主,化解矛盾;要坚持做到不上交矛盾:组内的纠纷,在组内协调;村内的纠纷,在村内协调;乡镇内的纠纷,在乡镇内协调。因为越是向上,协调的余地越小,化解矛盾的难度加大。在调处过程中也要讲究策略,既不回避矛盾、积极调处,也要讲究效率。有些调处难度很大的矛盾,可以暂时放一放;不能因为个别问题而影响整体改革的进度。
四是把握好勘界确权关。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后,驻村、村组干部要有2-3人全程陪同,召集林农上山指界,接界人签字。技术人员要按照技术规范,严格标准,利用1:10000地形图等手段,准确地勾绘好林农宗地的四至界线,认真填写好各类调查表格,准确测算面积,不能敷衍塞责,厚此溥彼,有失公允。
五是把握好检查督办关。林改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环节多、要求细的工作。从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实地勘界、签订合同、确权发证到建立档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相互影响、紧密相关,上一个阶段和环节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下一阶段下一环节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必须要把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作为林改工作的重点,落实责任,全程监控,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前阶段林改检查督办工作还存在不足,各乡镇应结合实际,把事前指导和事后检查、日常指导和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组织林改工作队,深入现场指导林改工作,解答有关政策,检查工作质量,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改革质量和改革成果。
第二,在工作措施上,必须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组织机构要到位。各乡镇要指导各村成立林改工作专班,负责本村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要组建工作组,由村民小组长、原林业“三定”时的老干部和村民代表3人以上组成,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级级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局面。林改驻村工作队员要紧紧围绕林改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具体工作,摸清林情,了解民意,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同时,县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林改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林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并对驻村工作队员在思想和生活上多给予关心和帮助。
二是明确责任,工作落实要到位。各乡镇及村组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开好会、带好路、托好人、公好示、签好字、解好难”,即组织开好宣传动员会,让群众参与支持林改工作,确保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组织群众确定四至界限,并带领技术员进行现场踏界、区划勾图,对于外出务工或其它无法到现场的农户,要组织确定好委托人履行其权力,对村组公山和集体林场等的改革实行阳光操作,制定林改工作方案,达到2/3通过的要求,完善签字程序,进行张榜公示,及时处理林权纠纷,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后,各乡镇要把工作任务安排扎实,特别是要为林改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每天至少要保证有2到3名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带领林农上山踏界定界,确保勘界勾图工作的顺利进行。林业部门主要职责是“协调、服务、勾图、划界、填表”,做好争取和服务工作,为林改工作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必须到现场对每宗林地进行现场踏界勾图,做好林改内外业工作,务必保证“四至”准确、区划正确、求积精确,表格填写字迹工整,语言描述准确。
三是强化服务,后勤保障要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是林业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一项工作,需要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县财政局要按照国家、省、县的资金预算安排将林改资金根据工作进度需要及时拨付到位,加强林改资金的管理。档案局要为各部门和全县林农查阅林权证等档案提供必要的方便。法院、、司法、经管、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搞好林权纠纷调处,最大限度的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确权发证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乡镇要为聘请的在校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在食宿、交通、安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服务。
四是严肃纪律,责任追究要到位。各乡镇以及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在参与林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落实,不能随心所欲,胡作非为,要切实尊重林农意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因我们的工作失误伤害了广大林农的根本利益。对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力的干部,要取消评先表模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同时,对在林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是加强保护,资源管理要到位。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认真研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加大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管护网络体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扎实做好当前农业农村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关于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州政府决定6月15日后,对各县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还没有完成的倒损房重建户的乡镇,必须尽快全部完成。同时,为购房户办齐购房手续。二是各乡镇要将所修房屋照片以及验收报告交民政局建档。三是建设部门要对所有复建房屋的农户发质量合格证。四是扶贫部门要将扶贫配套资金发到各乡镇所有恢复重建对象手中。
(二)关于防汛抗旱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在建涉水工程、15座水库、山洪灾害点、堤防、渠道、集镇供水工程的防范工作,确保防洪度汛安全。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搞好风险排查,及时整改,将各类险情隐患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两库”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平阳河堤,有关乡镇及部门要安排专人监测。三是要加强汛期值班,保障信息畅通。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主汛期一定要坚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正确决策指挥,切实负起责任,严密监视汛情,准确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供雨情、水情和灾情。
(三)关于烟叶生产。一是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大田管理。要适时揭膜培土,加强病虫害防治,要将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同时,要平衡烟株营养,对小苗、弱苗要有的放矢的追施偏心肥,促进烟株快生快发。二是加快烤房和晾房的建设进度,确保新建烤房能在今年全部投入使用。三是加快试点村、专业新村、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步伐,强化对试点村、专业新村、标准化示范区内烟叶种植的大田管理,确保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的稳步提高。
(四)关于沼气池项目建设。目前,“一建三改”所需水泥、灶具、管道等物资已配送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全县已完成沼气池建设还不到1000口,建设进度滞后。各乡镇要迅速搞好组织领导协调工作,督促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把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将沼气池建设的进度、质量、效率和安全同中心人员的工资进行挂钩,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关于农业污染源普查。各乡镇要加强领导,按照县普查办的要求,完成普查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的报工作。同时,要做好原始表格的整理归档。
(六)关于夏粮抢收和秋粮田管工作。春夏之交,正值梅雨季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夏粮的抢收工作,千方百计加快夏粮的收割进度,掀起夏粮抢收的,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要搞好洋芋晚疫病的防治和秋季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富顺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整治山平塘111口;整治和新建石河堰18处;整治和新建提灌站13处;新建和改造蓄水池271口;新建和维修渠道125.7公里;新建排灌渠14.1公里;高效节水灌溉区2处,各类输水管道共计30公里。
二、管护目的
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确,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3、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广泛征询农民意见,实行民主决策,使改革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好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和经营者积极性的关系。
4、坚持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引导作用,处理好政府投入和受益农民投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及改革的关系。
5、坚持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和协调城乡水利发展和改革,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防洪、供水和生态环境安全,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关系。
四、管护范围
对符合以下标准的已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纳入本次范围:
1、塘坝、石河堰、小型灌溉泵站、灌溉机井等小型水源工程;
2、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渠系等;
3、纯井灌区的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4、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的工程管理体制。
五、明晰工程产权
1、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包括国家补助资金等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属农户所有,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
2、受益农户较多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组织维护管理,也可以按照工程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其产权属用水户协会所有。
3、单村工程由受益村或用水户协会管理,片区水务站业务指导。
4、跨村工程由乡(镇)政府协调受益村共同组成管理机构或确定管理人员,片区水务站业务指导。
5、跨乡(镇、村)较大规模工程,由县水务局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管理机构或由已有用水单位管理,用水管理单位业务指导。
六、完善管理机制
(一)转换运行机制
在分类明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基础上,可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
1、承包。通过签订承包管理合同,由工程所有者将工程委托给承包者进行经营管理。
2、租赁。通过招标的办法与承租人签订工程租赁管理合同,由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期缴纳租金,并保证租赁期满时重新核定的资产达到合同规定值。承租期内允许继承,但不得擅自转让,如转让须经所有者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股份合作。通过资产评估,将工程资产划分为若干股,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由2个或2个以上股东按照章程或协议参与经营管理。股东可用资金、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作为股份参股,共同拥有工程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行按股分配,并留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用于工程维修养护。
4、拍卖。工程所有者将工程全部或部分产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公开竞价出售,由多个参与者公平竞争,按照国家拍卖的有关规定程序,最终拍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对涉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切身利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水利工程,其所有权不允许拍卖,只能拍卖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
5、用水户协会管理。对村内联户、村集体兴建或跨村工程,可按照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行使经营管理权,按照章程民主协商开展投工投资管护工程、供水调度及水费计收等管理工作。
6委托管理。由县水务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将工程委托给村民小组、用水户协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管理。
(二)明确管理责任
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规定,服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利发展规划和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要求,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严格履行改革协议合同,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已进行工程管理但尚未明确完善工程安全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的,要认真整改完善,补充修订协议合同,严格细化责权条款,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功能;如因实际情况需要改变的,需逐级报审批后方可实施。县水务局要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服务,对不能有效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发挥工程正常功能效益或不能严格遵守执行协议合同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终止或收回其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
七、健全配套政策
(一)保护支持管理主体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委托管理等形式使用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工程所有者或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可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严格执行水价政策
工程供水价格,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市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由供需双方在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度内商定,按照程序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物价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依法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委、财政、国土、农业、林业、水务、各乡(镇)等部门参加,县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精心安排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改革实施细则,务求取得实效。
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是通过体制创新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时帮助农民释疑解惑,切实提高重点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利用科技特派员制度,架起科技兴农的畅通管道,把科技成果撒向基层,把技术信息传授给农民,为农村结构调整服务,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为使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早出成效,取得经验,应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大胆探索。
一是要使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成为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引航员”。目前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主要是农村特色资源开发的质量与效益低下的问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农业效益不高,农产品竞争力不强,农民增收缓慢的现实,要求我们在抓发展上要摒弃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种养、轻工贸的传统农业发展模式,探索一条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路子。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要引导和组织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农民紧密结合起来,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上,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质量与效益,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是要使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成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县域经济承担着推动工业化进程、扩大就业面、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任务。当前,随着加入世贸组织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县域经济发展既面临传统优势弱化、竞争压力增大的严峻挑战,又面临着发挥优势、参与产业重组、拓展发展空间的新机遇。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要抓住机遇,扬长避短,整合政府、社会和市场三种力量、三种资源,开发特色产品,逐步形成基地化生产,以“小产品”构建“大产业”;创办各种科技示范园区,加快壮大“园区”经济;把各种所有制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到县城和中心镇,并做大做强,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推动城镇化进程,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三是要使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成为建立和完善新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催化剂”。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县逐步建立起了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这些网络在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现状,影响了农技人员的培训和下乡服务,不少农技人员知识老化,又下不了乡,不能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要通过大批科技特派员连续下派,支持科技人员以资金、技术入股等与农民群众、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农业科技推广的利益回报机制,建立起新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科技特派员要以项目为载体,把科技推广、新产品开发与市场开拓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四是要使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成为盘活科技人才资源的有效方法。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长期以来,科技人才与农村农业和农民严重脱节,许多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缺乏用武之地,而农民则缺乏科技支持和服务。如果离开科技和科技人才,就不可能搞好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可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要把聚集在县乡党政机关、涉农部门的大批人才和待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引导到农村,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闲置”浪费、大学毕业生等待安排与农村基层、龙头企业科技人才严重不足的矛盾,盘活人才资源,引导、带动、激励科技人员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实现人生的价值。
五是要使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成为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具体行动。现在各种惠农政策出台,对农民多予少取,农村的干部干什么?我看最主要的任务是抓发展,如何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说到底就是如何推广科技,壮大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要把大批干部从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到农村一线,以富民为本,扶农、助农、兴农,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要根据自己的特长,结合市场需求,解决农业生产中品种不对路、卖难和品质不优等实际问题,使广大农民群众从应用科技中得到实惠,从而发展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二、把握关键环节,明确重点任务
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必须坚持把解决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第一要务。把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源源不断地导入农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农业生产、市场流通、加工增值、金融服务为一体,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农村工作的新格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服务对象要选准。一方面根据技术人员的专长,选准下派服务对象;另一方面根据农业产业化建设、龙头企业生产的需要和农民的实际需求,选好下派人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找准科技与县域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重点是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急需科技服务的乡(镇)、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与种植、养殖、加工大户。科技特派员下派的地方,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要有优势或特色产品,使科技特派员有用武之地。
2、下派人员要选精。根据《*县开展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选派对象,对自愿申请下派的科技人员根据专业特长进行分类排队,要从严把关,将有专业特长,具有开拓能力,懂经营、善管理,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政治思想过硬,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选派下去。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求本人书面申请,原工作单位领导同意,需经企业、个人双向选择,达到“三满意”,实现产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效对接。同时还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从县外科研院所引进专家学者来我县参加致富创业活动,积极为他们提供舞台,创造条件,使他们成为我县创业活动的领头雁。
3、下派任务要明确。下派服务全县特色农产品产业建设的科技特派员要围绕全县烟叶、魔芋、药材、林果、蔬菜、畜牧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特色产品开发开展好“六个一”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一个试验研究项目或创办一个试验基地;二是组织推广一项以上先进技术成果;三是指导、服务一个千亩示范区;四是培训农民100名以上;五是协助组建一个专业技术协会或生产营销协会及专业合作社;六是联系扶持一个农产品基地骨干企业。对下派服务新型工业企业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技术、管理、营销服务,承包、租赁具有带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的各类经济实体。工作要求一是要应用一项以上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成果;二是要帮助企业申报相关计划项目一个以上;三是要挂靠一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技术工程中心;四是要督促企业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岗位。
4、制度建设要加强。一是建立科技特派员驻点岗位责任制度,突出加强考勤、考核及项目管理;二是建立检查督办制度,确保科技特派员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落实到点、落实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了解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对因不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使科技特派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下派点和单位,要及时调整;对由于业务能力、责任心等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科技特派员,要及时予以调整。三是建立项目资金扶持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开发办、农行、聚信担保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的开发项目资金,要向科技特派员驻点地方及项目倾斜,并将资金额度列入年度计划,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要了解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项目,协调安排扶持资金。四是建立科技特派员培训交流机制。县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要分期分批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州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发达地区参观学习,以拓宽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引进优良品种和高新技术项目。同时要对科技特派员定期培训,定期组织检查交流。五是建立奖励制度,在年度考核考评的基础上,对凡合格者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兑现相关政策,各个派出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打折扣,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员,县里将通报表彰,并从人才基金中安排专门资金予以奖励。
三、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试点效果
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在我县是个新鲜事物,必须有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和新的机制。要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为目标,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完善机制,营造氛围,提升功能。
——加强领导。为保障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我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科技特派员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积极支持配合此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常年抓,各部门配合抓的领导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落实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发动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积极参与这一致富创业行动,对主动报名参与者要予以大力支持。派往单位要尽力为他们创造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比较宽松的工作平台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在工作中快出成效,多出成效。
——完善机制。通过建立农民、科技人员和投资企业的利益共同体等方式,建立科技特派员长效服务激励机制,把以往“科技下乡”的短期行为转变为科技特派员的长期、长效服务;建立资源整合、部门协调机制,把单纯的技术行为转变为综合性手段和方法,努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科技、投资、管理、市场等各种问题。
——营造氛围。科技特派员在生产第一线开展致富创业行动将会涌现出一批生动典型,开展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在推动机制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将会创造出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部门要密切合作,通过现场会、交流会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对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提高,对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报导,为我县科技特派员致富创业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氛围。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暨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其目的是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强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水平。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对前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五保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安岳县民政局、安岳县财政局、安岳县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的通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从7月1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我们历时108天,对全县69个乡镇9942户五保对象和73791名特困群众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通过严格的逐户调查,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新增五保对象1373人,取消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518人(含死亡对象)。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成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即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局职工实行包片责任制,每组成员负责2个原管委辖区;各乡镇民政与社事办(综合办)认真负责,狠抓摸底调查工作。二是政策落实。这次排查严格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接受群众监督,既杜绝了以资金定五保数字,以数字定五保人头的做法,又防止了少数地方违背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现象。三是督查落实。在认真搞好排查的同时,针对群众有异议的对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社现场评议,直到群众满意。我局对五保供养对象超过总人口10‰的11个乡镇进行了解剖调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享受五保供养金。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四个清楚”。民政局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骤。同时,我们还通过县法制宣传展版、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及申请所需相关资料等内容,让群众知晓五保供养条件、供养标准、供养方式、供养内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强化排查质量,严格把好“四关”。为强化排查质量,在排查过程中,我们采取访、问、查、核四结合的办法,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对象关。严格将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三种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是把好政策解释关。凡涉及到五保供养工作的相关政策咨询及矛盾调处等,全县上下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解释,既做到咨询群众明白,又能按政策规定办事。三是把好审核审批关。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条件,没有经过评审或群众有异议以及没有调查人签字的,严格实行复查制。在经过复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审批手续,使五保供养管理更严格、科学,更公正、透明。四是把好接待关。县民政局开通了一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并安排1名同志专职负责处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举报接待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扎实推进敬老院建设,提高供养水平
2005年底,全县共有农村总人口139.08万人,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896名,占农村人口的7.12‰,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581人(含五保集居点128人),集中供养率为5.9%。全县有敬老院49所,共有床位807张,床位利用率56.13%;五保集居点13个,床位134张,床位利用率95.6%。敬老院建筑总面积为16048m2,集居点建筑总面积为2216m2。2006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5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8所(含省市项目5所),新增床位715张,可入住五保人员715人。2007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2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3所(含省市项目1所),新增床位507张,可入住五保人员507人。通过两年来的建设,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县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其中,农村敬老院可入住2163人(含五保集居点400人),集中供养率可达到22.1%。由于敬老院内部设施无法按时到位、个别乡镇敬老院未及时组织五保老人入住等原因,现实际入住五保老人1138人,床位利用率仅52.6%;全县还有19个乡镇无敬老院(即石桥铺镇、石鼓乡、人和乡、天马乡、来凤乡、悦来乡、云丰乡、东胜乡、毛家镇、坪河乡、永顺镇、横庙乡、高升乡、瑞云乡、两板桥镇、协和乡、天林镇、大埝乡、朝阳乡)。
近年来,县政府为新(改、扩)建的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聚居点统一购置了彩电、洗衣机、床、衣柜、书桌、被套、蚊帐、开水瓶等日常生活用品。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抓好敬老院硬件建设的同时,还狠抓了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软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院长负责制,并狠抓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抓好自我创收,各乡镇敬老院都动员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开展种菜、养殖和加工等劳动,使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丰富了日常生活,又增加了敬老院的经济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三是努力改善老人善食条件,坚持做到花样翻新,饭菜可口,尽一切努力,让老人吃得饱,吃得好;四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各乡镇敬老院经常有学生、文艺演出队、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老年人开展无偿服务,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县龙台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二级敬老院。今年,我县林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一级敬老院,姚市镇敬老院、通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二级敬老院。同时县社会福利院也正在实施扩建,可增加80个床位。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县的五保供养工作,仍还存在不足的地方,比如个别乡镇五保供养对象不准确,供养标准未按规定发放;全县集中供养率偏低,现有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低;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敬老院空白乡镇多;多数乡镇敬老院管理、护理人员未落实,敬老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急需我们加以解决。
二、落实政策,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制度
1、明确对象范围,坚持申报程序。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三无”对象),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具体的五保供养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二是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并且取得县残联批准的一级和二级肢残、盲残、智残和精神病一级《残疾证》的;三是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父无母,无法定抚养、扶养人(或法定抚养、扶养人无抚养、扶养能力)的;正在学校读书的,可供养至读书结束。
符合以上五保对象条件的,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新增五保对象每年审批一次,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从次年1月开始兑现五保供养金。
2、坚持“八个严禁”,推行阳光五保。各乡镇要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把所有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坚决禁止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在审批五保对象时务必坚持“八个严禁”,即严禁将不符合法定年龄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有独女远嫁他方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农村有女的特困户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和临时救济政策混淆使用;严禁将不是规定范围内的“三无”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超过法定年龄又没在校读书的继续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属于供养范围的残疾人而没有《残疾证》的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不愿意当五保户本人没有申请的纳入五保供养。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台帐管理,每年12月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对本辖区五保供养对象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县民政局,对病故、迁出或身体康复等不再需要保障的要予以注销。要坚持把五保供养工作作为乡镇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统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从2007年7月1日起,我县农村五保供养金标准为: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160元(现以提高到175元/人.月);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80元,无地的散居五保老人另由本社群众提供粮食600斤。
(三)坚持五保供养资金财政保障
我县继续实行五保供养经费(不含住房方面的费用)统一由县级管理,纳入“县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县财政局每月要将五保供养金拨付到各乡镇民政经费专户,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负责造具享受供养的五保对象花名册,由乡镇信用社实行按月上卡直发,五保户每月直接到指定信用社领取供养金。五保供养经费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对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农村五保供养金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规、政策从严处理。
(四)认真做好散居五保供养工作
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扶助代养”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签订“扶助代养”协议,确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制和帮扶措施。散居农村的五保老人由其家族、本院子或本社健壮人员扶助和供养,以解决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起居、饮食、请医拿药以及负责挑水、打米等重体力劳动,随时给予精神慰藉和生活关照。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五保老人去世后,其家庭财产和林木柴山归扶助供养者所有。有关村民委员会、扶助代养人员要与散居五保户签订扶助代养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要加强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服务,村委会对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负有主要责任,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散居五保户的住房问题可采取多种形式解决:一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住房条件一般的,可采取给予一定的资金进行房屋维修;二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房屋已成危房,可采取以社或以村为单位,利用闲置资产修建五保定居点进行安置;三是对身体状况较差、自理能力弱、住房已成危房的,可安置到敬老院安享晚年。
(五)搞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
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应由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由县民政局资助。因患大病经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并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民政局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的应报销的医疗费总额,减去该医疗中心已报销部分,剩余金额再按《安岳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标准给予救助。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后的剩余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解决,切实解决五保老人看病难问题。
三、明确任务,积极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
(一)明确建设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安排,我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以2005年底为基数,2006年底达到15%;2007年底要提高到20%以上,到2010年底要达到35%以上,力争突破40%;近五年我县还需要维修改造(扩建)敬老院35所,改建敬老院12所,新建敬老院19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0所,新增床位366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660人。其中:2008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3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50人。2009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2010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8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经排查,通过改造能作村五保集居点使用的闲置村小85所。各乡镇要认真搞好规划,在三年内达到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力争2010年末实现乡乡镇镇建有敬老院。
(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途径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农村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和集居点,把现有空闲的床位住齐住满。要对敬老院闲置的房屋打紧安排,增加床位多住人员;同时,要对敬老院或五保集居点现住有的房间进行清理,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每间房间现住一人变为住两人或多人,以此提高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利用率,减少投入。无敬老院的乡镇要积极筹资新建敬老院或五保聚居点,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改造成敬老院,对现有敬老院规模过小的要有条件的扩建;要重点加大五保集居点的建设力度,要充分利用闲置的村小,改造成五保集居点。
(三)扎实搞好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建设
1、敬老院和集居点建设标准。新建敬老院床位不少于40张/所,面积不少于480m2;改扩建的敬老院床位不少于30张/所,面积不少于360m2;新建五保集居点床位不少于10张/所,面积不少于150m2。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敬老院要按每个入住人员不低于12平方米,新建五保集居点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要住得下、分得开、功能齐全、安全适用、符合卫生标准、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有关规定。
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内部设施要求:每个五保老人具备“六有”,即:有一张床(带棕垫)、有一个衣柜、有一张桌子(书桌)、有棉被、有蚊帐、有开水瓶,每处敬老院配置一台彩电、一台洗衣机,每处集居点配置一台彩电,农村敬老院有适度的绿化带和活动场所,要有蔬菜地和畜禽养殖场地。
2、编制计划,落实经费。每年初,由各乡镇上报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维修敬老院和改造闲置村小为五保集居点的计划,由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提出建议上报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当年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建设任务。被确定新建、改建、扩建、改造敬老院的乡镇,要编制专题项目报告书报县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确定投资规模。一旦确定建设投资规模,严禁任何单位超标。为规范管理,敬老院和集居点的室内设施由县民政局编制采购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统一购制。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敬老院建设的主体。各乡镇要加大敬老院的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敬老院建设。要广泛发动党团员、干部、民兵及广大群众捐款捐物、帮工帮料、投工投劳。
3、积极实施好今年五保聚居行动。今年,全县将新建、改建农村敬老院7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处,新增床位507张,确保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20%以上。2月,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选址科学合理。3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五保集居点和敬老院建设计划的通知》(即安府办发〔2007〕17号)。对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进行投资评审,由发改部门立项。4月18-20日,县民政局与财政局一起到有建设任务的乡镇实地进行投资评审,核定了该项建设工程的投入资金。4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和敬老院建设项目工作”动员会,就此项工作进一步作了安排部署。截止2007年10月底,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完成11处,新建、改建敬老院完成5所,维修敬老院完成5所。11月30日,市县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检查验收,对敬老院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大局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明确优惠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敬老院建设(含新、改、扩建)和五保集居点建设,涉及规划和建设部门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它行政性收费全免、设计费按低限减半收取,房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国土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含工本费)全免,林业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涉及水务、电力、卫生防疫等部门应收取的各种规费(包括工本费、手续费等),按“灾后重建”的有关规定一律免收并简化各种手续;涉及税务部门的税收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个敬老院或集居点的沼气池建设纳入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四、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
要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应突出“五抓”:
(一)抓敬老院的服务
这个问题迫在眉睫。我们不能等敬老院建设好以后再来提这个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因为敬老院扩建、新建完成以后,入住老人数将从581人提高到3660人。三千多名老年人进了敬老院,我们单单把敬老院盖好是不够的,必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在这个方面,我们要实现“一个提升,五个变化”。“一个提升”就是要全面提升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改变五保老人的生存环境和精神面貌。“五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是要衣食无忧。改变过去五保老人供养资金到位难、日常生活料理难这样的情况,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日三餐要荤素搭配,保证生活稳定。第二个变化是居住条件要改善。低矮、阴暗、破旧的房子必须改造,敬老院的房子必须宽敞、明亮、整洁、舒适。要设有电视房、娱乐室,居室内要统一配置生活用品,建好厕所。要把发展沼气和改厕、改圈、改厨结合起来。第三个变化是要老有所医。过去五保老人医疗基本上没有保障,小病拖、大病捱。要积极联合卫生部门兴办敬老院的小诊所,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人管,或者和附近的小诊所联合。要把农村医疗救助优先用于五保对象,优先用于居住于敬老院的五保老人,优先为五保老人交纳新型医疗合作费用,解决好老人的看病问题。第四个变化是要消除五保老人的心理孤独。五保老人最大的困难就是缺少交流,心理孤独。我们要利用敬老院这个阵地,把它变成一个大家庭,让五保老年人们从一个封闭的个体融入到一个相对开放的大家庭中,一起生活、一起娱乐、学习、劳动,互相了解、互相交流,增强对生活的信心。第五个变化是要老有所为。因为五保老人相当一部分还有劳动能力,应该根据老人的自身状况和特点、特长,把他们分别编入生产、生活互帮互助小组,组织他们开展劳动,参加文娱活动,种花种草,学习琴棋书画,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使老年人在参与劳动和学习中,既锻炼了身体,又陶冶了情操、充实了生活、增加了收入、增进了团结、体现了价值,实现老有所为。
(二)抓队伍建设
1.坚持敬老院院务自主管理,实行院务自治。敬老院应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入住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供养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监督、检查院长和护理人员工作。
2.选好配强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要选择政治素质高、为人正直公道,尊老爱老、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服务态度,同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担任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鼓励乡镇社会事务中心干部、敬老院所在村社的干部兼任管(护)理人员。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敬老院都配齐管(护)理人员。一是明确管(护)理人员的配备人数:入住10—3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1名;入住31—5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2名;入住51—8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3名。二是严格管(护)理人员聘请程序。对拟聘请的农村敬老院管(护)理人员由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向敬老院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县劳社局共同审定,再由敬老院与聘请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议签订。各乡镇敬老院未经县上批准不得聘请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名单必须在今年11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救济股。三是给予敬老院管(护)理人员每人每月误工补助400元,所需经费县财政承担70%,乡镇政府承担30%。四是建立健全敬老院管(护)理人员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敬老院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岗位职责,按岗定人、按岗定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半年信任度测评。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连续两次信任度测评达不到60%以上供养对象信任的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应予解除劳务关系。
(三)抓制度建设
1.敬老院实行“统一财务、统一伙食、统一活动、统一劳动、统一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就是每月的五保供养金要以敬老院为总账户管理,除统一发给供养人员“零用钱”外(零用钱20元/人.月),不得将供养金发给个人;统一伙食就是敬老院统一煮饭、入住人员统一用餐,不得出现入住人员单独煮饭现象;统一活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学习、锻炼身体、开展文体等活动;统一劳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开展适合供养人员身体状况的生产、经营等劳动,对参加劳动的给予一定的补助;统一管理就是由敬老院对供养人员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内部事务等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乡镇敬老院实行“五统一”管理问题,在今年12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不实行“五统一管理”的乡镇敬老院。县上对管护人员不解决经费,对敬老院不安排资金。
2.要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制度。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五保对象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对象入住后敬老院应当为其建立档案卡片。所有敬老院都必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文体活动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护理服务、请销假等院务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设立医务室,解决五保老人医疗难问题。
3.注重发扬供养对象主人翁精神。制定并完善院民守则,明确供养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组织供养对象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院务管理、生产经营和文体活动,丰富其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好风尚,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探索供养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供养对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室内卫生包干区,建立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责任制。做到敬老院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院容院貌干净整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住房亮堂无灰无味,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主管理规章健全,无任何安全事故。
(四)抓等级创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使敬老院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管理。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省里制定了等级敬老院标准,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农村敬老院中普遍开展等级管理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收代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级达标的“标准”比较全面,要求比较高。还达到省上规定的敬老院标准,经验收由省上给予补助奖励。因此,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本地敬老院的具体现状,根据各自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认真开展这一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力争到2010年全县的中心镇(原区所在地的镇)达到一级敬老院,部分建制乡镇达到二级敬老院标准。
(五)抓院办经济
大力发展敬老院院办经济是改善院民生活,提高敬老院自我发展能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和安排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各地要在落实好国家供养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敬老院创新思路,发展生产,以副补院,力争蔬菜、副食品自给,并获取一定的生产、经营收入,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