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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考核报告

时间:2022-12-13 1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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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考核报告

第1篇

(一)前期规划重视不够,影响项目申报成功效率。一般要争取到涉农项目的前提,首先是要进入上级规划。如农村河道治理、排涝、抗旱水源等单项规划提前2-5年申报,但部分镇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储备项目,也没有集体研究,多由工作员草草上报,常出现漏报、错报,导致项目规划不深、不全、不科学,影响规划申报的成功率,进而直接影响后续项目的争取。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上级下达规划编制任务时,要求上报就只有几天时间,时间非常紧。主观上是缺乏规划延续性,前期工作做得不够。部分镇的领导变动频繁,现任领导只办眼前见效益的事,不顾长远规划,不储备项目;有的认为前期工作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怕万一上级没有批准,造成浪费。

(二)项目整合协调困难,涉农资金聚集效益不高。尽管我县出台了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办法,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以部门利益优先,有时因时间紧迫存在项目上报后才向县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并未有效整合。农业、农综、国土、水利等涉农建设项目在规划时没得到相应整合,导致在项目实施时,只是简单的集中投入,出现重复建设,没有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比如新增1000亿斤粮食能力、小型农田、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都涉及修建农村公路,但是在项目村实施时,仅按某类项目的标准规划设计,没有进行实质整合,结果修建出来的通村公路基本是3-3.5米宽,路面厚度不够,通行力、承重力差,不利于项目村的长远发展。

(三)无视招标投标法规,规避招标时有发生。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公路建设中,有的镇政府借有农民出资,就肢解工程,将路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开实施,路基部分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只对路面工程的结构层(水泥稳定碎石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公开招标,结果一条公路由两个施工企业承建,工程质量责任很难划清。再如有的涉农项目,借采用民办公助不招标为由规避招标,但是这部分项目农民根本不愿出资,更没有投劳,工程建设内容大大缩水,工程中使用的资金全部是财政资金,没有对工程预算进行财政评审,就由镇、村采用所谓的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又如有的镇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化整为零,将几百万的项目划为若干个几十万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且中标单位基本为一家。

(四)建设各方履职缺位,项目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1、设计单位不到位,工程变更超投资。有的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全面踏勘现场,对现场掌握不够,加之部分项目要求完工时间紧,导致设计阶段时间有限,造成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设计质量不高,如东线二期供水工程存在一套设计图纸中有多处错、漏、缺项等问题,也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导致施工过程中不断变更调整。有的设计单位的人员水平有限,只设计项目本身,没考虑项目周边实际情况。如堤防建设设计时只考虑防洪,没综合考虑场镇建设、环境打造等因素,在实施时变更较多,导致增加工程投资。

2、监理单位不到位,“三控两管”形同虚设。监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但目前涉农项目监理履职缺位严重,主要表现一是项目总监不到位。中标单位的总监工程师应驻项目地监理,并实行押证监理,但有的总监1人监理多个项目,也有的总监从未到过项目地,存在转包现象。二是监理人员到位差。投标文件中承诺到现场的监理人员7、8个,实际到项目现场却只有1-2个,到位的监理人员存在专业不对口,甚至有的没有监理资格。如2013年在玄滩镇实施的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长期只有1人,且更换了3次。三是现场监理人员不负责。现场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监理过程中不负责,发现问题且处理问题能力差,经常是业主没有发现问题,监理就装聋作哑,还常站在施工企业角度考虑问题。

3、施工单位不到位,违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工程转包较为常见。在涉农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经常是“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尽管企业投标时派建造师出场开标,但中标后,就基本看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建造师到项目现场。有的项目实际到场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部分项目仅有1-2个管理人员,将工程全部按段、分类别交由“小包工头”承建,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较为普遍。二是隐蔽工程签证很不规范。表现之一签证要素不齐全,有的隐蔽工程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有的只有公章无相关人员签字,还有的签字人员无单位授权和资质。表现之二签证时间滞后。有的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才将隐蔽工程签证提报,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仅凭事后回忆搞突击签字。表现之三签证的工程量不完整,有的施工单位只提报增加的部分,对于减少则只字不提。表现之四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施工单位往往借助签证隐蔽性高、难以求证的特点,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如将隐蔽工程中的条石换成片石。三是工程质量不高。有的企业认为涉农项目质量差点,也出不了大的安全事故,大不了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重新作,因此对施工质量就更不重视,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如用不合格的管件代替优质管件,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等。四是施工组织不力。有的施工企业进场,仅有少数工人施工,干干停停,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械设备不到场,未见到紧张有序和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影响项目区的农业生产。

4、建设单位不到位,项目内控管理不力。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立项、投资文件下达后,编制初设、实施方案、施工图、预算用时经常达几个月,影响项目的推进。约80%的涉农建设项目不按竣工后3个月送审计的规定,竣工验收1-2年后才送审计,审计时项目已局部破坏、甚至又在项目区实施了新项目,项目交叉,造成审计复核难度大,准确性差。二是不重视项目建设程序。有的建设单位认为涉农项目对环境影响小,就不办环评相关手续;有的项目中标企业没有按招标文件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就与施工企业签定了施工合同;有的项目存在施工企业先进场,后补签施工合同;有的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直接同意施工企业进场。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政策不熟悉,直接同意工程变更,导致工程进入审计环节时,才申报工程变更。有的项目在建设之初或建设过程中擅自调整建设规划,改变实施方案,项目区内将A地内容调整为B地实施,或超过项目区实施,还有的甚至改变建设内容,本该安PE管改为异地修路,本该建囤水田的改为建山坪塘等。三是纵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有的业主不对中标企业的人员实施押证施工,听任中标企业更换项目班子中的人员,对不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到现场参与管理项目,不进行制止,也不报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这也是造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四是现场代表监管乏力。有的项目现场代表人数过少,现场代表不能保证全面监管项目现场,自身对工程技术又不太懂,过分相信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提出来的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都认可,提不出反对意见;现场签收工程量基本没有核减,更有甚者将其他已实施的工程计入本次项目,伙同施工单位冒领工程款;对施工方造成的延误工期,也不按违约处理。在竣工验收时,施工方的竣工相关资料没有收集齐全,就组织并同意了验收。在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前,不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结算,不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直接交给审计部门审核。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主体不明。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建立业主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认为项目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在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缺乏“谁建设、谁负责”的意识。

(五)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分段监管不能形成合力。涉农项目的管理部门有发改、财政、审计、纪检及项目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多头监管或各管一段的现象,部门责权划分不明确,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有的项目主管部门注重项目争取、资金安排,对项目具体实施完全交给镇政府,导致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工作缺位,根本没有跑完项目区,对项目建设内容、子项目的地理位置等不清楚,没有全面掌握项目情况,这是造成部分镇能够虚报项目,套取项目专项资金的原因之一。

(六)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内容存在弄虚作假。一是虚列农民自筹资金支出。民办公助项目除修建通村水泥路时部分村民愿意自筹资金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民根本不愿意自筹资金。为完成这类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项目时,均是在农业局领取由省财政厅监制的农民筹资筹劳专用收据,按照项目完成后决算的数据补填收据,并由村民委员会制作村民筹资筹劳花名册找农户签字来作为入账的依据,实际上农民筹资筹劳部分都是虚的,这为我县民办公助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很大的风险。二是乡镇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乡镇为了争取项目资金,必须承诺配套资金,但实际上又拿不出钱来配套,就只有在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和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的价格上做手脚,特别是在一些隐蔽性工程上更为明显。也有的利用项目整合之机,用已实施的水利项目,冒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套取国家资金。

(七)后期管护缺落实,工程效益发挥不理想。涉农项目后期管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县、镇两级财力又无力匹配管护资金,加之镇村社“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涉农设施一般建成验收后便顺其自然,效益发挥较差。产生的原因一是产权归属不明晰。目前,多数涉农工程项目只是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提及工程建成后产权归属问题,但在建成后未落实。二是管护机制不健全。项目后期管护虽然已逐渐纳入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但项目实施单位大都粗糙编制管护措施或管护制度,并未具体落实,导致部分项目工程管护出现“空位”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重视项目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一是各部门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根据本行业发展实际和需求超前谋划项目工作思路,编制专门的中长期发展项目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先行的理念,提前介入,争取规划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避免项目争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全县项目建设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二是县财政及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适当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力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村公路、河道防洪等有条件的涉农项目均应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对筛选确定争取的项目,以高质量的项目前期工作为基础,再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切实提高项目争取的成功率,逐步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

(二)完善资金整合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采取以县为主、以规划为核心、以预算编制为源头的方式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资金对接,由县财政制订完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涉农项目发展。为防止勘察、设计单位因勘察、设计遗漏等原因导致造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扣留合同金额的30%作为履职保证金,建设单位根据其具体履职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予以考核支付,若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将勘察、设计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凡购买造价、咨询、财政评审中介、工程质量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服务,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服务过程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严格执行“四制”,加强涉农工程建设管理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法人必须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应当视同项目法人。推行与项目法人代表人签定《项目法人责任书》,项目法人代表人应依其职责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是项目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项目的廉政工作负总责。

2、严格招标投标制。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对违反规定不招标的,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杜绝“只公助、不民办”项目的不财评、不招标行为。

3、严格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实行合同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跟踪、考核,对不能够履约的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4、严格质量监理制。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监理职责履行义务。县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与施工企业(中标人)串通虚报工程量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五)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严格竣工验收报审。一般现场签证均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其次,遵循准确无误、实事求是、现场跟踪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签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按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结(决)算后,报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在竣工决算未获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六)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建设单位是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所有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做好各项财产物资采购的原始登记,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和合同约定分别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按“计量支付原则”拨付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应采用委托跟踪审计机构审核或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工程人员审核的有效数据及相关配套资料确定。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涉农资金管理列为党委、政府、部门年度农村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贪污、截留、挪用、违规列支涉农资金和对涉农资金管理不力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七)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根据各涉农工程项目不同特点,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制定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通过安排专项资金、一事一议集资、承包租金等多渠道筹资,落实管护资金,用于项目后期维修、维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涉农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设置效益巩固奖,促进项目的建后管理。

(八)建立后评价制度,全面评价项目效益。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重大涉农投资项目在交付使用三个月后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论报告县政府。对涉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与以后的各镇项目申报挂钩。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比项目可行性论证的预测结果与实际运营的差距,全面总结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吸取教训,为改进以后项目决策、管理及监督提供经验。

第2篇

王小平局长先后在团县委、商业局、政府办公室担任过领导职务,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管理经验。2008年元月调任南城县审计局局长后,他刻苦学习、积极探索,开创了南城县审计工作的新局面,该局连续五年被抚州市审计局评为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并于2009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评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这是当年全省县(区)审计局唯一获得的殊荣。

记者:南城县审计局被评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应该说在参与“打造审计铁军”活动中有一定基础,具体工作中有何特色?

王小平:我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评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这是上级审计部门正确领导和本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奋斗的结果,是打造审计铁军迈出的第一步,谈不上什么新特色,但确实取得了一些新成绩,具体表现在六个新:一是财政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取得新硕果;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打造新举措;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呈现新亮点;四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五是宣传通联工作形成新氛围;六是打造审计铁军活动探索新思路。

记者: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是一项常项工作,你局取得新硕果,发挥审计铁军作用有什么新方法?

王小平:这项工作确实是一项审计部门年年要搞的工作,如不注意审计创新很容易走过场,这方面我县主要是发挥审计铁军作用,在当好“三士”上作文章。首先发挥参谋作用,当好政府“谋士”。为更好地配合政府搞好每年财政预算,年初我局不断总结多年来深化预算执行的审计经验,向政府提出算好“三帐”的预算思路:一是对预算收入算“大账”,确定预算收入整体情况;二是对预算支出算“细账”,确定本县钢性支出情况;三是对收支平衡算“总账”,确定预算收支总体情况。通过摸清家底,深化预算,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其次发挥职能作用,当好财政“卫士”。着力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综合预算改革思路,将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纳入审计范围,促进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着力深化对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以及有预算分配权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揭示预算、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安全、政策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系、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着力强化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草案审计,关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公开等环节,推动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促进节约公共资金,增强预算公开透明度。再次发挥免疫作用,当好反腐的“勇士”。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2008年以来,我局共向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移送审计案件线索8起,其中2起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6起由法院、检察部门处理、3人被依法撤职,9人分别被公、检、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能为政府把好资金关口并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深受地方领导和社会欢迎,但也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从打造审计铁军角度你局有什么新的举措?

王小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打造审计铁军的焦点、防止审计风险的难点。2012年我局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56个,送审金额6.468亿元,审定金额5.232亿元,在县重点办已审减的情况下,再次核减率为23.6%,为政府节约资金1.236亿元。我局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创新五级审理模式,严把审计程序关。我局统一了项目审核、审计方法,形成了“县重点办审核、审计小组复核、审计组长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县政府主要领导把关”的五级审理机制,实现了“审计项目、审计数量、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结论”审理的全覆盖。二是实现六个转变模式,严把审计方式关。即由业主单位送审向重点办审核送审转变;由事后审计向全程跟踪审计转变;由以工程财务审计为主向工程财务、投资建设程序、制度管理、预决算审计并重转变;由以建设施工单位审计为主,向即对审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又注意延伸到设计、采购、管理等其他相关单位转变;由真实、合法审计向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兼顾并突出效益审计转变;由查违纪违法问题为主向查违规问题最大限度规范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转变。三是实施“1+2+3”管理机制,严把审计中介关。即做到“一集中”、“二切断”、“三分离”,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抵御审计风险。“一集中”即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挂点领导签字送县重点办审核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再行审计。“二切断”即切断中介审计机构与施工单位的联系,切断再审单位与施工、建设和监理方之间的联系,对参加委托审计的3个中介机构资质、业务规模、商业信誉、违规行为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对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固投2个组临时抽签,确定委托中介机构;对所有的审计资料全部由县审计局转送委托中介机构,以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三分离”即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配权、中介机构或再审单位使用权和费用结算权分别交由县审计局不同的股组,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审前中介机构与县审计局、业主单位相互沟通,对资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缺项、漏项、加项现象;审中县审计局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对后,由县审计局综合三方意见向中介机构核对;审后由中介机构与县审计局、业主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再次现场核对,然后根据核对意见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由县审计局向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后由县审计局形成正式审计报告分发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减少了审计风险。

记者: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打造审计铁军”南城经济责任审计有什么新亮点?

王小平:经济责任审计是各级审计部门年年都要搞的得工作,“打造审计铁军”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来真的、动硬的、干实的”。我们南城县审计局除抓好县委组织部委托的科级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外,从2008年开始,我局根据县委文件要求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在全省率先对村级换届的150个村委会和21个居委会进行了两次全面审计,并根据县政府批转的审计计划安排每年对16个村委会书记、主任进行任中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 760万元。审计提出的126条整改意见均被采纳,12个村委会主任由于查出涉嫌经济问题被罢免选举资格,13个村(居)委会主任因绩效审计成绩不突出而落选,2个村书记、3个村主任和4个村会计分别被移交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处理,其中7个村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是:念好“三字经”、交好“四本账”。即念好“破”字经,消除二个误区。破除村级审计的盲区,解决“能不能审”和“有没有审头?”两个问题;念好“细”字经,突出六项内容。注重在干部履职的全面性、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债券债务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及时性、专项资金的专用性、财务公开的彻底性审计上下功夫;念好“实”字经,把住三道关口。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重点把好数据关、定性关和线索移送关。同时做到:摸清被审计村的资产家底,为村干部的业绩考核提供客观依据,向村民交一个“明白账”;整治村级财务混乱局面,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还村民一个“清楚账”;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财经法纪观念,给村民一个“放心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解干群矛盾,给村民一个“和谐账”。

记者:抓好审计信息化建设是打造审计铁军、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你局靠什么措施取得新成效?

王小平:抓好审计信息化建设既能减少审计风险,又能提高审计效能,也是科学打造审计铁军的手段。为此我局着重从打好“六张牌”入手,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打好“组织机构牌”。经县编办研究同意,成立“南城金审信息中心”,为县审计局下属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目前已考入局机关人员4名;二是打好“经费投入牌”。投资1 000万元新建金审信息中心,与县政府网站、各有关被审计单位建立联网审计平台,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四级联网,添置了各种网络设备。三是打好“人才培养牌”。全局12名人员参加了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计算机中级资格考试,派出了2名同志参加了南京审计学院和省审计厅在江西财经大学举办的计算机专业技术学习。四是打好“保密管理牌”。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依法管理、分级负责、重点防控,做到信息系统建设与安全建设同步。五是打好“科研攻关牌”。加强信息化条件下数据采集、风险评估、质量控制、组织方式等课题研究;注重将成熟的研究成果转化为规范制度,建立符合信息化需要的审计业务指南、审计管理标准和计算机审计制度体系。六是打好“目标考评牌”。在局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中,突出了信息化建设目标考评,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化建设各阶段性任务。

记者:南城县审计宣传通联工作一直抓得紧也抓得非常好,为打造审计铁军形成了一个什么新氛围?

王小平:“打造审计铁军,舆论应先行”。一个单位不重视宣传通联工作不能评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一个单位领导不重视宣传通联工作不能算全面称职的领导。我局正按照这个理念,认真做好审计宣传通联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人秘干部主动抓的浓厚氛围。一是抓队伍。局成立了宣传通联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组长为成员,人秘股具体负责宣传通联工作;二是抓阵地。抓好县、乡、村三级通联宣传工作,发挥学习《中国审计报》、《审计与理财》等报刊作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连续3年被中国审计报社评为全国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审计通联工作先进单位。三是抓管理。把审计宣传通联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特别注重搜集信息的及时性、归纳信息的客观性、综合信息的真实性,全面客观地反映基层审计的成绩和问题,严格按目标岗位责任制规定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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