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20:19:11
导语:在乡镇法制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主要有:《区2012年普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文件。
2、开展全区七个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1月16日——2月16日)
3、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4、3月10日——11日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5、参加区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检查工作。
6、认真做好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截止6月10日已进入扫尾,力争在市局会议前全部结束。
7、4月2日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8、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4月23日——5月23日)5月2日上午,由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在全区45所中小学正式拉开帷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的通知》精神,4月底,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决定于4月23日—5月23日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是对全区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将通过这次活动在全区校园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活动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将选送活动中优秀的作品参加6月份市局举办的“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
9、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办、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10、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周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的通知》(宿法宣办【2012】14号)精神,经区法宣办研究,于6月18日——24日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11、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一个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12、9月份组织全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13、10月份组织开展“学法律、促和谐,迎接党的十”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14、积极组织开展12.4全民学法日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12场次,现场发放各种宣传品1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万人次,举办重点普法对象培训班50期次。
二、工作计划
2013年法制宣传科将继续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争当全省先进县(区)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和指示,全面、高效、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理清思路,提前做好各类工作计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法制宣传科将在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的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完善《区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区2013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计划和方案。
二、合理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是我科室的本质工作和重点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全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
2、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3、3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4、4月份开展全区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5、7、8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企业)。
6、7月份举办一期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一天,80人)。
7、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
三、提高认知,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计划2013年上半年召集各乡镇司法助理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7、8月份抽时间对各家申报的村居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各项指标达标后,按时上报,报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统筹兼顾,一着不让地做好其它工作
2013年,在做好普法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1、做好半年小结工作。
2、4到6月份之间提请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3、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市局考核准备工作。
4、迎接市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考核(普法、法律援助)。
5、4至6月份之间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全区普法工作的准备工作(邀请的提出,汇报材料的准备,台帐的准备,观摩点的准备)。
6、做好法制宣传示范单位的培育工作7、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工作。
一、继续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回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计划在四、五月份,局领导带领科室负责人要统计执法先进单位如温岭,诸暨等市统计局学习取经,计划在七、八月份请温岭市统计局执法人员杨洪川老师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课培训,并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实地办案,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我局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我县统计执法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我局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依普办的支持,举办一次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邀请省、市局领导讲课。
五、配合市局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按照市统计局普法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举办两期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培训班,届时,我们将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并确保人员的落实。
一、领导重视,加强学习
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带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中央、省、县委关于保密工作的安排、意见等,对保密知识应知应会内容要求干部职工熟练掌握。特别是对涉密人员重点加强教育,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对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做到守口如瓶。
二、建章建制,消除隐患
为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失窃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况。
三、大力宣传保密法律法规
按照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使广大职工进一步学习熟练掌握保密法律法规,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一次保密知识考试。
四、检查评比
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全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核发或者换发新《统计执法检查证》。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参训、参考等工作。(时间安排2月至4月底)
二、开展政府统计部门“每月学法”活动
2010年统计普法重点是抓好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普法教育。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要求干部职工统计普法面达到100%。(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抓好政府统计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四、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11月份组织全市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法知识考试。(时间安排11月底前)
五、启动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六、进一步加大对乡镇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的力度
2010年市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长统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时间安排8月至9月)
七、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5月份为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月。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以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省政府的《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把学习、宣传统计法活动推向新的。(时间安排5月份)
八、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统计法知识竞赛、召开统计年报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宣传活动。(时间安排12月份)
九、积极做好2010年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普法的准备工作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着手起草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做好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党委组织部门、党校、普法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2010年当地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法制讲座、党委组织部门与党校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以及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的内容之一,为启动2010年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奠定基础。(时间安排12月底前)
成立了以县主任为组长、副主任科员为副组长的县科技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局综治办和组长负责与村的日常联系,及时掌握该村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记录好帮扶工作日志台帐。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年度帮扶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
结合所挂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县科技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挂乡扶村联系综治、平安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重点,对全年的帮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明确工作重点
为了确实做好今年的挂乡扶村工作,我局确定了平安创建工作的七项重点任务。
1、督促指导金滩镇村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合金滩镇镇综治办、办、派出所、司法所、土管所等方面力量,建立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归口处理、限期办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督促指导村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建立流通动人口协管队伍,落实出租房屋协作管理措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抓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孩子”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武疯子”的管理,防止他们失控危害社会;依托社区加强以“社会人”的管理,防止出现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的“自由人”;推进综治工作进民营企业、进民办学校、进新型社会组织,拓展综治工作覆盖面。
3、督促指导金滩镇村严打整治斗争。保持对刑事犯罪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和突发财犯罪,以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遏制刑事发案上升势头,增强公众安全感。深入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治安复杂的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和重点行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实现由乱到治。
5、督促指导村深化基层和谐平安创建。在农村,把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加强法制道德教育,推进综治工作进村入户。在城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居民家庭和谐平安建设。根据行业特点,大力开展平安交通线、平安街道、平安校园、平安商场等创建活动,保障行业安全。
6、督促指导村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反警示教育,提高群众法律道德素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督促指村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巩固综治组织,配齐配强综治干部。加强村综治工作室建设和村治保会组织建设。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治安巡防员、综治特派员、治安信息员、治安志愿者等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落实群防群治经费。
三、扎实开展工作
帮扶工作小组的同志根据村不同时期的综治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一)积极指导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一是帮助该村理清综治工作思路,制定了2012年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计划;二是指导该村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将平安建设纳入总体规划中;三是帮助该村加强治安巡防员、综治特派员、治安信息员、治安志愿者等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支部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程,制订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结合实际,做好规划。根据全县安排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订了县统计局“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做到每年都制定"六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在年终做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三)领导带头学,促进全员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近年来局班子成员多次参加省州、县普法讲座,并为每位干部职工订购法律丛书,每年都安排局、队、中心干部职工参加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了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培训制度。为突出学法实效,我局每年都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普法学习。三是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近年来的“普法”考试和培训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充分利用展板、网络、简报、电视台等媒体,搭建法制宣传的综合平台,开展多种宣传,并将普法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受众范围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七进”活动。以“挂包帮”活动为载体,结合基层调研,推广和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六五普法”以来,累计向企业、社区、乡镇(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余册。
三是多层次广泛组织、参加各级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分批组织参加省、州统计局和我县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讲座;每年组织乡镇(场)统计员开展培训2次以上,参加培训100人次;结合“四大工程”建设、各项调查及普查工作,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计发放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500余份。
四是结合重大普查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011年以来,我局多次利用全国人口普查、行风政风调查、经济普查、城乡住户转换等多次大型调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普查员向辖区机关、企业单位、个体户、城乡居民,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100多人次。
(五)完善普法长效机制。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法制工作考评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和法制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制人员配备缺乏、无专职人员;二是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执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宣传工作不够常态化。
经局队党组研究,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视频会议,这个会议很重要,特别是经市政府同意,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请来一起参加统计法制工作会议,这在我市统计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过去的一年,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认真推进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刚才楼宏基同志代表局队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一)要切实提高对统计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统计部门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具有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与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生活有着密切联系,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联系将会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重要。
第一,统计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统计是对经济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的监测反映和综合评价,所的数据是国家法定数据,反映了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和趋势,是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了解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统计报表和数据,也是反映经济社会运行质量的一份“体检表”,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如何,基础牢不牢固,发展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困难和矛盾等等,都将会在统计数据上反映出来。因此,做好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于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统计是各级党委政府连接百姓的“桥梁”和“纽带”。民生建设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注的重点工作。统计部门的一些重要数据,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如GDP、CPI、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都受到市民的密切关注,而且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和生活补贴等。同时,通过统计部门的民情民意调查,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及时、准确地反映老百姓的需求和呼声,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民主政治、民生建设当好“桥梁”与“纽带”。
第三,统计是党政领导决策的“参谋部”。对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这是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统计数据都是在第一时间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的,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制订计划、实施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等,都需要统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和高质量的统计分析。
正因为统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统计工作,在体制改革、政策以及人财物等方方面面都给予了充分的关心和支持。今年以来,市政府连续下发了关于统计工作的两个重要文件,一个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力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意见》(杭政函〔2010〕2号)文件,一个是《关于建立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选机制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0〕116号)文件。这在我市统计历史上是少见的,尤其是市政府直接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实行考评,这是史无前例的,化这么大的精力抓统计工作,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统计数据搞准,把统计作用发挥好。
我讲了这么多的统计作用,统计的作用有这么大,大家想想,如果我们最后生产的统计产品质量有问题,数据失真,那么统计工作产生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党委政府决策失误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我们要十分重视统计基础建设,十分重视统计法制工作,只有统计法制工作不断得到强化,才能进一步营造我市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才能不断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才能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作用。
(二)要充分认识统计执法工作的艰巨性
近年来,我市统计执法工作不断推进,为依法治理统计环境、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企事业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下,统计工作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统计数据质量越来越高,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统计执法工作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公民统计法制意识还不够强。由于统计工作的特殊性,特别是统计违法成本较低,再加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公民依法统计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纳税人不了解统计工作。少数纳税人对统计工作存在模糊思想,认为上报的统计数据会与企业上交税费挂钩,少数企业和个体户少报、瞒报,甚至拒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
三是各类考核机制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目前,有些统计数据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统计数据产生影响,少数地方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四是统计执法部门自身存在不足。有的地区由于对统计法制工作投入不足、力量薄弱,没有条件和精力开展广泛的、强有力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统计执法检查;有的统计执法人员担心严格执法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有的甚至碍于面子,为人情所困,存在畏难情绪。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的统计方法制度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客观上增加了统计工作依法管理的难度。
(三)要切实增强统计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要充分认识统计数据质量失真的危害性
第一,数据失真影响党委政府决策。各级党委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都必须建立在真实、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之上,如果统计数据失真,错误信息一旦应用于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其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特别是在当前“后金融危机”时期,党委政府的每一个决策都对宏观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第二,数据失真影响政府公信力。政府统计数据失真不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而且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直接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这是比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政治危害。
第三,数据失真影响百姓利益。一方面,数据失真影响民生,比如社会平均工资、CPI等数据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如果政府统计数据失真,既影响政府决策,又影响企业对宏观经济形势的评判,由此产生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这么说,准确的统计数据作用有多大,失真的统计数据危害就有多大。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2、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是我们的神圣使命
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深入贯彻落实新《统计法》,自觉捍卫统计数据真实性,是每一个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者的基本职责和神圣使命。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着力构建“统计生命线工程”,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战略工程来抓。统计法制工作是构建“统计生命线工程”的重要基础,加强基础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深化法制教育等都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全市统计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氛围,不断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努力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突出重点
各级统计执法机构,特别是县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把统计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作用。
近年来,按照“在地统计”原则,我市统计管理重心不断向乡镇(街道)延伸,审核统计数据质量的关口将逐步前移到乡镇(街道)。目前我市名录库维护节点在下放到乡镇(街道)后,又进一步延伸到有条件的村和社区;统计报表的催报功能已下放到乡镇(街道);数据批量审核功能已下放到乡镇(街道),今后还要进一步创造条件把更多的审核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因此,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作用,会同乡镇(街道)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特别是加强对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水平,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要建立和健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检查机制,制定统计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定期开展统计检查,不断夯实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三、落实举措
要多管齐下,从宣传、教育、培训、执法和服务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一)大张旗鼓学习宣传新《统计法》。2010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新《统计法》的第一年。新《统计法》进一步完善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律制度,赋予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在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中更大的权力;同时,也进一步严格和细化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新《统计法》的实施,对提升政府统计能力,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维护政府统计的公信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新《统计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新《统计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新《统计法》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新《统计法》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实施新《统计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全市统计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确保对该法的理解能够达到“心中有数,口中有度”。另一方面,要面对各级党政领导、企业和广大市民,深入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二)不断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一是要严格执行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并切实做好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爱岗敬业精神;三是强化分级培训机制,市统计局在抓好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培训的同时,要指导和督促区、县(市)统计局和乡镇(街道)切实抓好对所辖企业和村(社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要以建立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选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这个评选机制是在各级党政机关严格控制和清理评比达标的大背景下,自2006年以来我市新设立的第一项评选机制,这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统计调查基础建设的重视程度。当前,如何用好这个评选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的地位,已成为全市各级统计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各区、县(市)要抓紧制订配套的评选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本地区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制定争创计划,落实措施,积极开展争创“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活动,切实强化统计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提高业务水平。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和督查,确保评比机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关心和重视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成长,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机会,全面提高执法的技能和水平,做到“善于执法”;要强化日常检查,严格审核报表,把数据失真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及时纠正和制止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加强统计巡查和稽查,紧扣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围绕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粮食生产、人口普查、节能降耗等主要经济和社会指标,切实抓好统计巡查和稽查工作;要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对统计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通报、罚款,直至追究企业(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统计法》的权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积极提高个人知法用法能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认真贯彻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办事,规范办事程序,有效制约违规行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和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0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 、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积极提高个人知法用法能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