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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地区畜牧兽医局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15号)要求和《XXX地区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群办发[2014]43号)文件及《关于在全地区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地区畜牧兽医局制定了《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并及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了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范围及内容:地直畜牧系统局机关、局属各站所及各科室。
二、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内容:使服务群众最直接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存在不礼貌待客、服务意识不强、漠视服务对象的,在接待群众时解释不够细致,态度不端正或者有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的,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现象不抓不管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言而无信、不履行承诺,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服务礼仪不规范、办事环境差、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的,串岗脱岗,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或在工作时间利用网络进行聊天、购物、炒股、打游戏等影响工作等问题。
薛跃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动员会,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对全县人社系统开展以"吃拿卡要"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为我县人社事业跨越发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刚才杨海云书记宣读了《实施方案》,下面,我就开展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人社事业实现了全面发展。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新"五个全覆盖工程"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被评为全县社会管理类第一名。在全市人社工作会议上,我局被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年终责任目标综合考核位列全市第一名。正是在实际工作的锤炼中,人社干部队伍素质实现了质的飞跃。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干部队伍中仍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干部仍存在着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恶劣行为。我们要高度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管理服务、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流人社事业。
首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全国各地争相发展的形势下,地区间的经济竞争已经演变为发展环境的竞争。当前,我县正处在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创优发展环境,提升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的环境吸引人才、吸引资金、吸引项目,是全县的中心工作,在这个时候,对"吃拿卡要"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重拳出击,集中打好"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其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人社部门是党和政府直面群众的窗口。人社部门的作风优不优,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决定着事业发展的成败,影响着工作落实的效果。我们一定要在改进作风上下工夫,以优化服务促落实。针对服务对象的意见和需求,进一步坚持依法办事,实行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创优发展环境,不断地追求群众的认可。
二、明确重点,严格步骤,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以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为突破口,解决影响人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惠民生、保稳定、聚人才、促发展"的目标。
首先,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和重点行为。要重点整治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行为;要重点整治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效能低下、服务态度恶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损害人社形象的行为;《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重点整治的6种行为,各部门要按照全局的部署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努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其次,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方案的各项步骤。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按时间划分为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机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上下承接,环环相扣,因此,只有认真把握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关键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治理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剖析自查,严查典型案件,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统筹兼顾,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与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是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当前,全县上下正在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目前这一活动已经进入"问题查摆、整改提高"阶段。各股室、中心、乡镇所要把专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时间安排上统筹考虑,在工作部署上协调推进,特别是要把专项整治中的自查自纠工作与学习教育活动的"查、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增强实效。
二是与"作风建设年"和"项目落地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的目标,就是要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项目落地率,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投资兴业、安家落户,不断增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因此,我们要把整治吃拿卡要专项工作融入到项目落地年的工作当中,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保障和促进项目落地。
三是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远,抓紧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整治过程中,要在实际工作中上下功夫,针对权力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提出对策建议;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认真总结各股室在实践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要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督导,成立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又称“亮剑行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森林公安局内),罗时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喻华凤、范美良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类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特别是武力强运及内外勾结偷运林木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征占用林地,特别是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厉打击林政管理中因失职、渎职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
结合我区林区实际,明确4个区级督查(办)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四是重点查处林业执法人员失职、渎职案件。
三、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2日—1月24日)。各乡镇要专门研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严打氛围。同时,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林区治安形势,确定行动重点。对现行案件、积案和非法加工木材厂点要进行摸底排查和暗访,掌握证据;特别要注意收集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有关部门批示、新闻单位披露过,尚未查处的案件。
(二)重点整治阶段(1月25日—4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集中打击行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哄抢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木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加工窝点。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敢于碰硬的精神,突出重点,加强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行动中,不得以罚代刑,对有关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达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行动总结阶段(4月9日—4月12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细致总结,总结行动取得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起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能力。
四、工作职责分工
区宣传部门负责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开展林政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区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区监察局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考核奖惩机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追究制,对保护不力、监管不严、执法不到位的失职行为进行问责,对顶风违纪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查处。
区林业局负统一协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林政管理巡查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林政管理工作水平,实现林政管理工作延伸到乡(镇)、林木非法运输源头村、乱砍滥伐重点村。
区森林公安分局负责对偷运木材的无证、无牌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加强对有乱砍滥伐行为前科人员的监管力度,对乱砍滥伐林木的重点村进行集中清理。同时,要加强林政执法管理队伍建设,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害群之马。
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区森林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工作进行指导,对在侦破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一旦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区森林公安分局。
区检察院负责对区森林公安分局办案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提前介入林业案件侦查活动,有效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
区法院负责及时受理有关林业案件,从速、从重、从严判决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区木材检查站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大力整顿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车辆过站的林业执法检查工作。
各乡镇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区域性打击行动,切实解决本辖区内林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战果。同时,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及巡查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进攻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区上下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绿色生态”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专门召开林业重点村组的村民大会,教育和发动群众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全面整治盗伐、盗运林木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盗伐、盗运林木的不法分子。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通过印发致全区人民的公开信、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栏等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热情,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来。
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全县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园区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安委会关于《莲花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各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平稳,决定在2018年2月——2018年12月底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放在第一位,全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园区成立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严松恩(主任)
副组长:李希光(副主任)
成 员:彭珂、刘剑锋、朱汉文
二、细化实施方案。
要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抓紧制定细化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制定具体的大排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切实抓好全过程的检查,及时将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园区。各企业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月上报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学习活动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层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使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到每个职工。
四、强化检查整改。
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
(一)强化综合督查。园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以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生产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大排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各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大排查及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提出推进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稳粮、增收”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原则,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人民政府成立威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农业局局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局,由柯发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督促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与各负其责、分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所有抽调人员均统一集中上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整治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是:农药、化肥、种子,尤其是假冒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沙江”牌尿素。
(二)查处大案要案。
采取“端窝打点”的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的出现。对已发生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六、部门职责
县工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经销各类农资产品假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县质监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抽查结果,严格农资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监管,依法查处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县农业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审定)和有关许可的管理工作,强化发证后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农资案件,协助成员单位对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办理大案、要案,依法打击阻碍行政执法的暴力犯罪行为。
县交警大队:协助成员单位对运输假冒伪劣农资的车辆进行路检。
县供销社: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发展连锁配送业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配合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七、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09年6月20日开始,到2009年8月2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7月1日至8月10日。按照确定的整治目标和重点,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农业、公安、交警、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整改阶段:2009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和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八、严格责任追究
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凡因领导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力、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而发生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我所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6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各股室及稽查队均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使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多措并举,确保“打非治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运输从业者及社会群众广泛讲解宣传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宣传“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重点检查、合理布控,根据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特点,深入分析、总结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规律,重点在客运中心、车站广场、出租车停靠点进行巡查,对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合理布控;三是加强监督,严格落实问责制,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法不力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通报。
三、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
(一)整治客货运市场经营秩序。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所集中力量,加大对违章营运频繁的区域重点布控、重点打击,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特别重视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客运车辆;二是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三是出租车异地驻点营运、拒绝载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的;四是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我所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车辆1500余台/次,查处违章车辆1000余台/次,其中非法营运客车300台/次、不按批准的线路行驶10台/次、站外揽客60台/次,其它违规行为378起。共计罚款60余万元,从而有效制止了违法违章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二)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我县维修众多,分布散乱,存在诸多问题丞待规范。针对辖区维修市场现状,我所制定了维修市场整治方案,分阶段、分地点,分步骤的进行治理整顿,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维修摊点,对未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维修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二是坚决杜绝和依法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欺骗坑害消费者和承修报废机动车、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现机动车维修市场规范化经营,对未取得维修行业从业资格证人员上岗的坚决予以查处,坚持持证上岗。通过全年的整治,我所查处占道维修100余起。对达不到条件的三类维修店下达限期停业通知书10余份,处罚6家,有效遏制了违章经营,净化了维修市场环境。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治。今年,我所开展了多次驾培市场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驾培市场主要存在不按批准区域培训、挂靠培训等违章经营行为,共查处各类违章12起。其中未严格执行一人一车一教规定4起、无教练证1起、无运输证从事培训2起、取缔非法培训点2处,扣押民用牌照车辆从事教练车1辆、无安全设施、设备2起,共处罚款28000元。同时,加强了各驾校、培训部的内部安全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抓好驾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加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进一步加强了公民道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了第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台这个宣传平台,播放宣传标语,做好新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二是强化行业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民主集中讨论制度,促进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另一方面加强了文化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在抓好市场巡查中的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时刻警示业主,诚信、守法经营。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和相关业主会议。全年举办法制培训班1期,印发条例、法规200余份。召开4次文化经营业主会议,共培训人员405人次。
2、加强网吧等文化市场的监管。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方式。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暑期网吧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县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暑期专项活动开展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音像店500余家次、演出场所30余家次、娱乐场所200余家次、网吧2000余家次、游戏室200余家次、书店180余家次、打字复印店20余家次、印刷厂50余家次。
二、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
一、认真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活动
整改措施一: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
牵头领导:各级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
整改措施二:召开在昆36家商会座谈会、部分企业座谈会、外部监督员会;走访部分个体工商户;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征求群众意见。
牵头领导:各级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人教处
整改措施三: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创新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机制。
牵头领导:各级党组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人教处、法制处
二、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职能到位
整改措施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按照国家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索证索票和台帐建设,切实巩固好“两个100%”。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按照食品经营者的不同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对食品经营者实行分类指导和规范,实施分类监管。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各建立一家经营食品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四是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地区、重点商品的抽测力度,强化抽测结果公示制度。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切实通过强化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消保、市场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消保、市场处(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整改措施二:加强商标、广告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商标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商标信息库,认真落实《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分局(所)商标监督管理规范(试行)》,以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及服装为重点,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二是加强对基层商标管理及案件查处业务指导和督察,不断提高商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对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媒体,依法及时采取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暂停广告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许可等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四是积极推进广告监管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的“三个体系”的建设。五是积极探索拓展广告监管领域。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网络广告、手机短信广告、机动车车身广告以及楼宇墙体、显示屏、电梯广告等的规范管理。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商标、广告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商标、广告处(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整改措施三:进一步抓好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无前置条件的无照户和有证无照户。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企业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企业(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整改措施四:严厉打击其它各种经济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市场巡查,加强粮油、成品油、汽车、汽车配件、两烟、手机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继续查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特别是查处制假售假、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公平交易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公平交易处(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三、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
市局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其余单位在原有基础上,争创上一级文明单位。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树立文明新风和良好的形象。
牵头领导:各单位党组 书记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四、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整改措施一: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优质高效为民服务。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注册登记的局领导
责任单位:企业处、外资处;
整改措施二:深入落实“四项制度”,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透明度。深入落实“四项制度”,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求实、务实、落实的作风,始终保持紧张快干、雷厉风行干事业的精神状态,确保决策条条算数、任务件件落实、承诺项项兑现。
牵头领导:各单位的局长
责任部门: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基层工商所(分局)
五、加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整改措施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工商执法的各项任务中,确保工商干部廉洁执法。
牵头领导:各单位纪检组长
责任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室
整改措施二:加强督察检查,实施工作目标任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巡回检查、网上督察、网格督察等方式,对安排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牵头领导:各单位纪检组长
责任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室
整改措施三:加大查办违法违纪行为和问责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各单位纪检组长
责任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室
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大工商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让人民群众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支持工商,为顺利开展工作争取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