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1 17:29:19
导语:在工商治理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双元制教育的含义
双元制是源于德国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一元是职业学校,其主要职能是学习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另一元是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其主要职能是让学生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双元制教育可称为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培养既能够发挥学校在理论教育上的长处,又能够发挥企业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优势,从而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二)双元制教育的特点
双元制教育模式在德国的职业教育中应用很广。双元制教育理论是以行动体系为中心的理论,强调行动导向的教学形式,突出能力本位,突出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是职业教育的基础理论。双元制教育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特点,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新要求。随着社会分工由单一工种向复合工种的转变以及技术进步导致的简单职业向综合职业的发展,势必要求未来的劳动者具有不断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的能力。“双元制”教育以职业活动为核心确定课程内容和阶梯式的课程结构。阶梯式的课程结构建立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基础之上,并以综合性的职业活动为核心,其包含的知识面广、深浅适度、综合性强,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双元制教育的实践课程更加突出了以职业活动为中心的特点,并且分为基础培训、专业培训和专长培训三个层次,呈阶梯式逐渐上升态势,围绕职业实践活动从泛到精、由浅入深开展,具有明显的过程属性。由于双元制的特点和优势明显,近年来“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理论领域的一个新的创新点。
二、基于双元制的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一)确定基于双元制的实践教学目标
一个明确具体的实践教学目标是校企协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先导。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学校制定的教学目标应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结合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要求,以企业需求人才为导向,确定工商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具体目标与质量标准。学校和企业应以学生为本,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融为一体,构建以培养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基础、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具体实践教学中,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到企业实践锻炼,使学生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构建基于双元制的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内容是工商管理专业创新人才实践教学体系的中心,是实践教学目标得以实现的载体。根据实践教学目标和所需人才要求,学校联合企业,详细制订实践教学计划,企业和学校共同研讨实践教学内容。基于双元制的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基本技能训练、综合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培养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的基本技能训练是实践教学的基础环节,主要培养学生基本专业技能。学校根据计划组织学生定期到企业进行参观,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第二部分的综合素质提升是在全面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基础上,使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环节相互融合,在提升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增强专业意识,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第三部分的创新能力训练是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专业技能的完善和提升,在专业素质训练和专业技能训练的基础上,掌握具体的专项技能,提高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本部分要求学生结合企业中的实际案例,解决企业各种问题,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热情,进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所以,在学校和企业的协同作用下,把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所有的实践教学活动,以学生的基本能力训练为基础,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为核心,将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作为主线,构建“基本”“专业”“综合”的“三段递进”式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将学生的实践锻炼和创新能力培养深度融合,逐渐使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进而形成创新能力。
(三)建立严格科学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严格科学的管理体系是基于双元制的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成功的保证。校企双方应建立密切的协作机制,制定严格科学的实践教学规章和制度(包括技能训练标准体系、严格详细的经费管理制度、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等),将人才的培养落到实处,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创新,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在专业技术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培养,促进产学研和谐发展。所以,学校和企业应以制度建设为手段、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目标,构建以学校为主、企业为辅、校企有机协作的实践教学管理模式,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在实践教学中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使实践教学体系高效运行,从而获得良好的实践教学效果。
(四)构建合理多元的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体系
合理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能够全面衡量校企协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实践教学效果。校企双方应该全面考察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摸清创新型人才实践教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系统分析找出解决办法。通过建立校企自我评价、学生评价以及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三方评价”,对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实践教学目标、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过程及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等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对校企双方的实践教学理念、实践教学态度、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过程和实践教学结果进行科学的综合评价。通过评价找出不足,针对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进行整改,从而建立内容评价、过程评价、质量反馈、实践创新和考试考核等多方面的教学效果评价体系。
三、结语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有效激励
从人力资源管理有效性的角度来看,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影响单位的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如何有效激励员工,成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建立和运用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当前人力资源管理的迫切需要。
一、有效激励机制的作用
激励可以提高单位的效益。丰田汽车公司采取设立“合理化建设奖”这一办法一年时间为企业带来几百亿日元的利润,相当于公司1年利润的18%.激励有利于吸引单位所需人才。有效的激励,可以在单位内部造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环境,从而产生对外界人才强烈的吸引力,使组织得到自己所需的优秀人才。激励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单位文化。良好的单位文化是单位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其培育,则离不开正反两方面的强化,通过交替运用奖惩手段,促进追求优异工作等价值观的形成,塑造良好的单位文化氛围。
二、影响有效激励的因素
1.对员工的激励缺乏针对性。每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需要不同,不同的人在同一时期需要也不相同。只有在满足了员工需要的前提下,员工才有可能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以实现组织目标。如果单位使用单一的、僵化的激励方法,势必会使员工的需要得不到应有的满足,降低激励的效果。所以,人员激励要发现和体现差别。
2.对员工的激励缺乏公平性。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高低不仅取决于是否有激励措施,还取决于激励的绝对程度和相对程度。员工会不时地把自己的投入和回报与他人的投入和回报作比较,只有当他们感觉到这一比率相当的时候就会产生公平感。公平的激励机制是实现有效激励的保证。
3.对员工的激励缺乏系统性。要使个人真正提高绩效达到激励效果,就不能把员工孤立地提出来,片面地大谈激励,激励是一个系统,贯穿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之中,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与单位一系列的相关制度相配合才能发挥作用。任何把激励与其他管理活动相隔离的激励管理,都不会有好的效果。
4.对员工的激励缺乏灵活性。员工的需求在变化,单位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也在变化。在这个充满变化的环境中,应该适当调整激励机制使之与环境相适应,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性。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激励方法,很难取得预期的激励效果。
5.对员工的激励缺乏人文性。不应再把人看成是单纯的生产要素和经济人,而应该把人看成是社会人和本单位的主体,应该充分理解人、尊重人、培养人,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当今许多单位的激励只注重形式与方法,而不关注个人的感觉,不关注个人的情感对工作的影响,不关注作为社会人的需求和目标,单纯为了激励而激励,因此,激励的效果往往不够理想。
6.对员工的激励目标缺乏明确性。目标设置理论认为,具体的明确的目标比笼统的目标激励效果好,而且目标的具体性本身就是一种内部激励因素。而许多单位在对员工的激励管理中,只是设置笼统的“提高工作积极性”的目标,而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目标,激励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三、实现有效激励的途径
1.做好激励的需求分析
需求是激励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如果没有需求,我们也就没有激励的可能。从理论上说,人的行为都是由需求产生动机,是受到某种激发和诱导而产生的,是“需求——动机——激励——行为”这一周而复始的过程。当人产生某种需求时,就会调动自身潜能,积极创造条件来实现这种需求。因此,这种需求便成为人们采取某种行动的目的和动机。当单位的领导需要员工实现某种目标和行为时,就必须考虑员工的需求,才能真正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采取激励措施前应先做好单位和员工的需求分析,发现其主导需求。根据单位的需求,设置激励的目标;根据员工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激励方法,投其所需,把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结合,使单位和员工都获得需求的满足,实现有效激励。
2.建立综合系统激励机制
(1)建立相互协调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会使激励的效果达到最佳。例如,激励应该以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为前提,完善合适的薪酬制度作保障;进行科学的工作岗位设计,建立灵活的人员内部流通机制,提升激励的有效性;加强沟通,充分授权,通过员工参与管理增强激励效果;根据组织的发展目标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帮助员工制定有效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以激励员工。
(2)选择激励方法应与本单位和员工的现状相适应。例如,如果单位是扁平的
组织结构,晋升的激励方法就不再适合;强调以团队为主要作业形式的单位,单独使用个人激励的方法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增强激励的效果还应该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相结合、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相结合、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激励的协同优势,增强激励的效果。
3.使用多途径的激励手段
(1)薪酬激励。薪酬是单位满足员工生理需求的基本保证,也是员工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许多单位本着实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将员工工资酬劳与劳动成果直接结合起来,意在以工资杠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运用此激励手段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是确保组织内部的公平,也就是要做到员工的同工同酬;第二是奖励优良的工作业绩,以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第三应考虑下列因素:工作危险性、职务高低、年龄与工龄、单位负担能力及财务状况、地区与行业间的差异等。
(2)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集中体现方式是职工持股计划。好处是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股东股权结构,也更直接的把职工利益跟单位利益挂钩,从而密切了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另一方面,职工入股,不仅提高了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而且增加了对管理部门听取职工意见、加强民主管理的压力。
(3)智力激励。智力激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开发智力资源,提高人的智力效能,增强智力劳动创造的价值,更好地完成群体目标。其主要方式有学习培训、参与决策,竞赛评比等。学习培训要注意机会均等,否则容易引起职工的消极和不满情绪。领导者吸引员工参与决策,可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而且可以提高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竞赛评比这种形式有效地激发起员工的创造热情,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
(4)目标激励。目标激励是指通过设置适当的目标,鼓舞和激发人的正确的动机和行为,达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设置目标的时候必须注意设置总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这样可以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情感激励。一是与下属建立起一种亲密友善的情感关系,以情感沟通和情感鼓励作为手段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二是塑造亲和的单位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认同感。
4.把握好有效激励的原则
(1)综合考虑单位的发展环境。在设置激励时,管理者既要有战略眼光,又要从小处着手,也就是说管理者既要考虑激励方法对社会的影响又要考虑它是否适应了员工的发展需要。
(2)设置激励措施要有柔性。要充分考虑到各个岗位,各个层次员工的不同需要,从而制定出详细的激励计划和方法,并顾及到应付各种不确定情况,使单位可以根据出现的临时情况灵活机动地设置激励措施。
论文关健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构。其中股东大会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权利机构,是股东之间沟通的有效渠道,以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对银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董事会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决策机构,又股东大会负责。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执行董事等。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商业银行的战略方针和经营等;监事会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机构,对商业银行的财务事宜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行为行监督之权,对股东大会负责;高级管理层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层以行长为代表,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行长的主要职责包括主持银行的日常行政、业务、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拟汀薪酬福利和奖惩方案等,如图1所示。
商业银行除了这些主要常设的机构外,还下设部委员会包括公司金融委员会,金融委员会,金融市场委员会,内剖对空制委员会,资产处置委员会,反洗钱工作委员会,稽核委员会,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等部门,协调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
本文主要选取股权制度、董事会特征和银行风险方面选取相关数据,通过并运用线胜回归模型的分析力.法来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和银行风险之间的关系。
一、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定义
在股权特征方面,本文选取我国上市部分商业银行的第1大股东到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以考察股权集中度对公司风险的影响作用。在董事会特征方面,选取了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规模的比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规模的比例,执行董事占董事会规模的比例,董事会每年召开的会议次数等数据;银行风险方面选取Z一得分作为衡量银行风险的指标。Z一得分越高,说明银行越稳定,Z一得分定义为(ROA十CAR)。(ROA),其中ROA表示资产回报率,CAR表示资本一资产比率。因为上市银行受国内国际宏观经济及政策的影响,其市值波动较大,面临的风险也较大。被解释变量就是得分,其余变量为解释变量。(见表1)数据来源于各个银行2009年第三季度季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样本数据的描述统计分析
从样本上市的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特征分析可以得出第1大股东持股持股最大为67.53%,最小为16.76%,平均值为32.091%,标准差达到19.772;而前5大股东持股最大为96.931%,最小为27.64%,均值为67.568%,标准差为28.974。根据该表中的数据,说明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较大。而从样本商业银行董事会结构统计特性分析中可以得出董事会规模人数最多有19人,最少12人,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均值为14.875,标准差为2.232.同样在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最大占比为0.429,最小也为0.286,均值为0.368,标准差为0.053;而非执行董事所占比例比独立董事的高,分别为0.5,0.4,0.467,0.036。执行董事却较独立查事和非执行董事所占董事会规模比例低,分别为0.231,0.083,0.166,0.0480这表明样本银行中,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大部分席位,其次是独立董事,再次为执行董事。
表2列出了样本银行解释变量的数据。该表集中反应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组成结构以及第1控股股东的性质。
三、实证分析
我们研究的目标就是考察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银行风险之间的关系,从实证的角度考察公司治理结构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假设:1)银行组织结构年内保持稳定,即董事会和股东在一年内不变动;2)银行的风险来自外部,即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3)公司决策层是理性的,都是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4)不存在信息下对称问题而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委托关系清晰,权责明确。
根据上面所选取的部分公司治理变量作为研究的解释变量,以一得分的自然对数值代表银行风险的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运用Eviews5.0软件首先考察变量的相关关系,下表3显示了各个变量的两两相关关系。
从表中可以看出,一得分和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及独立董事规模的相关系数较大,分别达到0.6031,0.4327,而与执行董事和董事规模呈负相关关系,与其他变量的相关系数也较小。股东持股结构和董事会结构之间大多呈负相关关系。
模型结构如下:
其中,ao>al,a2......p7分别为常数项和回归变量系数,u为随机误差项。我们通过大量的回归结果,选择具有可解释意义的模型,模型回归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从回归结果来看,正如我们所预料的那样,公司治理结构和银行风险之间确实存在明显的关系,第(3)个模型回归结果在5%的显著水平下,系数是显著的,模型的拟合优度R2值也较高,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很好;而从第(1),(2)模型来看,虽然ss系数在的水平下是显著的,但s1不显著,说明这两个变量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大,表3已经知道,其相关系数ss大于S1,而此处模型中S5显著,足以说明股东一定的持股比例又寸银行风险的影响不是很大(排除股东受重大的经济及政策冲击而减持股份)股东性质也不影响银行风险。相反公司治理结构却对银行风险影响很大。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对我国上市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银行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回归结果显示董事会结构对银行风险的影响比较大,第1股东持股比例和前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股东性质对银行风险影响不大。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和银行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目前国内学者对这方面的研究还少,而且关于这两个方面的关系也存在争议。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的不断深人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加快,金融业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国际冲击更加不确定,风险胜因素加大。因此要求我们既要治理风险还要把公司治理好,这就要不断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结构,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具体有以下建议:
1.加强企业内部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司制衡体制。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董事会,监事会,股东,经理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此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公司的制衡机制是有必要的。
2.建立更加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优化董事提名机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员工的积极性对公司的发展具有显著影响。因此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如津贴,住房等能有效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盈利,把个人同公司的业绩紧密相连,为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与此同时,相关的约束机制不可避免,隧道行为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七来说就是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的。独立董事的提名制度尚待优化,关键是公允的确立独立董事提名机制。
(一)是目前高职院校有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形式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来源于院校和企业两个层面。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培养途径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院校不断根据社会发展及用人单位的需求,将企业的用人标准通过一系列设计融入院校的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等诸多环节;企业为院校教学提供实验实训场所,反馈用人意见,不断为院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供现实依据。双方共同努力,提高社会对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认可度。
(二)是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应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或技术应用型人才。校企深度融合机制的建立,使得高职院校获得了优质、稳固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准职业人”的身份真实体验企业实际岗位的工作内容,体会工作岗位对人才的要求,经过在企业具体岗位的实践,明确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要求的差距,从而及时调整学习方式方法。学校也通过搜集实践期间企业和学生两方面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这样,学生、企业和学校三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内容、校企合作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
(三)是为企业孕育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手段
校企深度融合机制的建立,需要让企业全程参与院校对在校学生的教育过程。企业通过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院校一起建立校内外生产实训基地;选派企业高技能员工或者管理人员担任学校相关课程的技术指导老师;将企业文化融入课程教学;举办企业产品技术及信息专题讲座;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和教学规律,工学交替式安排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掌握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等,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素养。校企深度合作培育出来的学生既拥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能紧跟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四)是促进校企双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
企业是现代社会分工体系中专门从事生产与服务的经济主体,其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应该成为相应的社会责任主体。企业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在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现为:与高职院校深度合作,建立长效机制,互利共赢,积极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责任。同时,高职院校也应加强最基本的两项社会服务能力:一是培养社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二是为企业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的能力。
二、建立校企深度融合机制的思路
分析现状,创新模式。通过各种方式的调研,对比省内外高职院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分析校企合作的依存关系和社会功能,总结校企合作的规律和特点,创新思路,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寻找合适的企业进行合作,从而探索出一种适合高职院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校企深度合作机制。整合资源,创造条件。高职院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校企深度融合机制的建立,需要以企业提供的融实践教学和企业经营于一体的实战性实训基地和学校拥有的“双师型”师资力量为基础。校企双方整合资源,聘请有工作经验的企业员工或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主讲,同时也从企业中聘请若干兼职教师,负责承担课程嵌入式教学任务和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指导。探索路径,创造效益。学校与企业一起探索校企合作的有效的评价体系与标准,建立适合高职院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职业能力的同时,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达到社会认可、企业满意、学生受益的共赢的目标。
三、建立校企深度融合机制的策略
高职院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校企深度融合机制研究的总体目标是:融教学、实训、生产、培训、职业技能提高于一体,探索具有仿真教学环境、体现工学结合特点、拥有先进教学条件,并对职业院校同类专业具有共享和示范作用的校企深度融合机制。
(一)联合建立实践性实训中心,创新教学环境,变零星式实训为系统式实训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属商科类,不同于工科类的人才培养模式,故该专业实践性教学成为很多高职院校目前办学中难以落实和实施的教学环节。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自身的经营规律与学校教育教学规律不一定能很好地吻合,同时,企业的职能部门有限,难以同时接纳大批量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实训,导致学校在安排学生实训时,一个班级的学生可能被分散到多家企业,学校集中管理和指导的难度加大。校企联合建立实践性实训中心,既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又能结合学校教育教学规律,还能一次性接纳大量学生,便于学校开展实训教学与管理。同时,学生在实践性实训中心工作时,受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和企业文化熏陶,能加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为今后顺利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进行课程嵌入式生产实训,体现工学结合,变学生为“准职业人”
企业在学生实训过程中,会对学生进行岗位知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企业管理大纲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一方面,企业需要耗费财力、物力、人力专门安排人员对学生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学生在校期间亦有可能已经对相关内容进行过学习,但与具体企业的结合度不够。另外,学生在企业实训期间,作息时间安排一般都会以企业生产需要为主,比如会安排“三班倒”等。为了让受训学生更好地适应企业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学校辅导员和指导教师要进行悉心的指导,校企之间要有更多的沟通,才能最终达到学校实训教学和企业人才培养的共同目标。校方可以利用优质的师资力量与企业深度合作,将相关课程嵌入生产实训,实现课程教学与企业培训合二为一,既满足企业培训需要,又满足学校教学需要。学生在边学习、边实践的情景下,既充当学生的角色,又充当企业工作人员的角色;既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又有学校老师的理论补充。
(三)联合开发实训课程大纲,运用先进教学条件,既满足学生理论学习,又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论文致谢一:
在论文完稿之际,谨对在本论文的撰写过程中,给予我帮助的导师和家人,表示深深的感谢!
特别要感谢我的导师:戚海峰老师。无论是为人还是治学,他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值得信赖的良师益友。在承担繁重的教学和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他主动关心我的学习和科研。从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的撰写、资料的查找,到结构的完善,都给予悉心指导,使我顺利成文。
同时,要感谢我的家人,是家人的鼓励和支持,使已过不惑之年的我能够全心投入学习和工作之中,顺利完成学业。
最后衷心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专家、教授!
论文致谢二:
在大学度过了两年半的紧张学习时光,系统地学习了工商管理的各方面知识,深深的佩服各位专业老师的学识,从中我不仅学习到管理知识,而且学到很多做人、做事、做学问的道理,在此表示真挚的谢意。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要感谢我的导师于立宏教授。在论文撰写的整个过程中,从论文选题、到撰写开题报告、最后到正文撰写,于老师都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于老师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指导的每一个思路,都使我有醍醐灌顶之感。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于老师严谨治学的态度,无论从格式规范、论文要点、还是文章结构,于老师都不厌其烦,给予我及时的帮助,使我能够最后顺利完成论文写作工作。
在此我要感谢大学MBA的所有老师,你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的治学态度,不仅使我对管理理论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将理论和自己的工作互相印证,受益匪浅。而且使我能够将所学理论应用于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继而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感谢我的各位同学,是你们的无私帮助让我感受到重新走进校园的温暖,在我的论文写作过程当中,多位同学为我提供了信息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最后再次感谢大学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使我能够走上一个新的平台,幵始一段新的人生!
论文致谢三:
光阴如箭,我在吉林大学数载的硕士学习生涯也即将结束。
首先,我要特别特别诚挚地感谢我的导师。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导师在论文的选题、结构和内容等方面均给予了重要的指导;而在硕士学习阶段中,导师一直关心我的研究进展,当我感到困惑迷茫时,导师总是能够及时地为我指点迷津,并给予我热忱的鼓励。同时,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平和稳健的作风以及渊博的学识都是我学习的楷模,让我终生受益无穷。
其次,我还要感谢我的EMBA同学们,每次和同学们一起探讨研究,都能让我产生启发,在你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与你们相处的日子是我一生的财富。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你们含辛茹苦培养我长大,这么多年来对我生活上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学习上的全力支持都让我感激不尽,你们是我永远的前进动力。
论文致谢四:
首先,感谢导师赖静雯副教授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对我严格细致的要求和认真负责的指导。由于赖静雯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对学生的严格要求,让我能够积极和较为科学地将管理学方法相关知识运用到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研究分析中。
其次,我要衷心感谢原遵义市商业银行行长李涛先生、副行长罗维先生在我从事IT风险管理实际工作中对我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得以在商业银行IT风险管理实践工作中积累经验。
关键词:公司治理;三会四权;股权结构;信息披露;股权激励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分析,来探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带来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效应。
一、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1、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不合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权结构的过度集中。据统计,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平均持股为32%,最高的达到60%,中小股东由于持股比例较低,根本没有话语权。二是大股东主体虚拟。由于大股东为地方政府,缺乏一个真正明确的、以利润为目标的股东主体,因此,很容易形成对经营者监督不力、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成本高企等公司治理问题。
2、“三会四权”形同虚设。
根据《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前称城市合作银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规定》,每个城市商业银行内部都建立了所谓的“三会四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治理架构。但是,由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政府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时有发生,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对中小股东进行保护;董事会基本上是通过听取行长报告来对银行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不直接进行决策;由于行长是政府任命,常常出现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制约的局面。从当前城市商业银行的普遍情况来看,其内部的三会四权的治理架构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3、信息披露不完善。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绝大部分尚不具备上市的条件,并且相关信息并不需要进行公开披露和接受公众监督,因此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没有解决。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年报在内容和格式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对会计报表附注不够重视,有的甚至没有,在风险方面尤其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非常少,信息披露存在巨大“缺口”。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除了存在上述公司治理问题以外,还存在激励机制不足、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外部监督不足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的根源除了在于城市商业银行产生时的先天性条件不足外,还与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制度基础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了解和完善其公司治理的制度性基础,对于改善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分析
1、关于股权结构。
《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城市合作银行股本由当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地方财政入股资金构成。其中,地方财政为最大股东,其入股比率不得超过城市合作银行股本总额的30%”。根据规定,城市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为地方财政,即地方政府,其他出资人除城市信用社原有的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两者加起来占股本的比例都很小)外,实际运作中基本上都是当地国有企业。
也就是说,国有成份占有绝对多数,而且出资人出于同一座城市。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地方政府表现出较强的金融控制力,从而使城市商业银行依附于地方政府,变成地方政府的准行政部门,导致盲目投资和金融风险积累。同时,由于地方政府作为大股东,这一虚拟主体对剩余索取权的追逐要求无形中被软化,因此,很难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经营班子形成约束机制,“三会四权”的制衡职能严重弱化。
应该说2002年后,随着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主体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股权结构开始逐渐分散,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政府的股权比例出现明显下降,民营资本参股比例有所提高。但是,随着民营资本投资比例增加并取得实际控制权后,在城市商业银行内外部制约机制原本就不到位的情况下,民营资本急功近利的逐利性特征显现出来,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治理问题开始凸现。
2、关于外资参股。
关于外资参股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的入股主体,仅仅包括当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地方财政,明确排除了外资参股的可能。在1994年的《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也明确禁止外资、合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应该说,这是和当时中国金融环境相适应的,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向中资金融机构逐渐有所开放。2003年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8条和第9条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
随着对外资和合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开放不断推进,许多城市商业银行逐渐被外来资本所关注。外资金融机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在带来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同时,还在董事会层面强化了制衡关系。从上海银行、南京银行、西安商业银行和济南商业银行外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各行均为外资方提供董事会席位,增加外资话语权,强化双方合作与技术协助,对城市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所占股权比例和董事会席位有限,外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很难起到点石为金的效果。
3、关于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作出了整体规范,规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2004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的通知》,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应当披露的内容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包括主要财务信息、风险管理状况、股东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六个方面,涵盖了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整体状况。自2004年11月起,银监会多次下发文件、通知,针对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分类明确了要求。
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加强自我约束,但由于所披露信息的关注主体主要是监管机构和股东等利益相关者,而且披露信息的详细程度还有待于加强,因此,很难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压力。从目前来看,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受众群体十分有限,很难受到市场公众的监督,因此,其外部监督主要来自于监管部门的监督。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应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管
理、监督和稽核,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4、关于股权激励。
关于商业银行的股权激励问题,目前的商业银行法律法规并没有相关的条款或规定,对银行高管实施股权激励和薪酬制度改革,虽然许多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在进行尝试,但也只有部分上市银行才获得批准。在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形成之初,有部分员工持有公司股票,这种员工持股与资本形成过程有关,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股权激励的范畴,确切地说是员工持股。
在公司资本形成过程中,员工和外部投资者出资取得股权,与通过股权激励获得股权有本质上的不同。而且,这种形式形成的部分员工持有公司股票的状况,能否在公司未来发展中体现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是否能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还不能确定。
三、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推进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加快上市步伐,有效改善城商银行股权结构、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以及完善公司高管激励体系,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有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改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来看,在上市前体现出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虽然经历了2002年以来的增资扩股热潮,但股权结构集中的特征依然明显,而且体现出地方色彩。城市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公开募集股份,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关于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投资主体范围得到广泛扩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的介入将使公司股权结构得到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起到重要作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的,对该非上市金融机构按照外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的,对该上市金融机构仍按照中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本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后,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向上市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比例将突破25%的限制,从而有利于境外机构加大股权投资比例,增加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强化治理结构的内部制衡机制,提高治理效率。
2、有助于改善信息披露,强化外部监督。
虽然监管机构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规范不断强化,但由于关心信息披露的利益主体仍然不够公众化和普遍化,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在上市前进行的信息披露并不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和关心,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况仍然得不到纠正。而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崭新的市场主体上市后,这将会极大强化公司的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并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上市后,城市商业银行除了要遵循银行监管机构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关于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的通知》和相关财务制度,还要遵循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因此,将大大提高其披露质量和水平。
3、有助于建立有效的管理层长期激励机制。
2005年12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并对激励对象、数量、股票期权、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做出了详细规定。2006年9月,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激励条件、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其确定的方式、行权时间限制或解锁期限、申报、考核和管理等具体内容。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前,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基础,很难对管理层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政策作出重大突破。两个试行办法的出台,为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后开展长期股权激励,完善经理人长期激励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王廷科,张旭阳.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及其改革问题研究[J].财贸经济,2002;1
[2]谭震.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
论文摘要:近年来,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严峻,究其原因在于应该重新构建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生的培养模式。重构的基础是深入理解“工商管理”概念。在此基础上,强调“工商管理专业应以狭义的工商管理概念为基础,构建学科体系和突出专业特色,并使其具体化和实用化。”同时强调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专业能力和专业观念,是检验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培养模式的尺度。
几年前,大学本科招生时,工商管理专业较为抢手,考生报考踊跃,招生人数甚众。但近年来,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严峻,在就业市场上的说辞较多。认为如果是搞具体工作他们不像会计专业或营销专业的毕业生有一技之长,如果是搞管理又嫌他们没有工作经验。有鉴于此,人们(包括教师和本专业学生)议论纷纷,认为应该加强学生的会计技能和营销技能的培训,以适应市场需求。咋一听,这种说法很有道理,“适应市场需求”。仔细一想,或许还可商榷。如果用人单位只强调会计或营销的一技之长,这些学生何不原来就报考会计专业或营销专业?难道就业市场就不需要“工商管理人才”?或许这只是问题的表象,问题的实质在于就业市场需要怎样的工商管理人才。市场需求和专业特色是一个本科专业生存和发展的两个支柱。如果就业市场对工商管理专业人才没有需求,那么这个专业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如果这个专业没有自己的特色,雷同于其他专业,那么这个专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工商管理专业的特色就在于能培养满足就业市场需求的工商企业的专业管理人才。
一、市场是否需要工商管理人才
或许有人会认为提这种问题简直是幼稚。回答绝对是肯定的。但为什么在就业市场上,招收该专业毕业生的职位比例远远低于营销专业和会计专业。这种矛盾现象也许可以从“工商管理”的概念发展,以使人们现在对这个概念认识上的偏差得到说明。
应该说“工商管理”的概念在范畴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工商管理涵盖工商企业中的一切管理范畴,包括现在已经独立成专业的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原来的人事管理)和物流管理。狭义的工商管理应着重强调计划管理、组织管理、战略管理以及决策,当然也包括运营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广义的含义包括狭义的含义。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刚认识和强调工业企业管理和商业企业管理的时候,所意识的工商管理的概念是广义的。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认为“工商管理”是“万能”专业,其毕业生什么都能干,哪里都能用。随着认识的深入和学科的发展,工商管理概念向两个方面发展。一方面越来越一般化、越来越抽象,甚至连这个专业最主要的课程“管理学”都不针对工商企业了,已经抽象到面对一切组织的管理了。或许对这种发展的理解从专业上说有利于招生,但不利于就业。应该说,纯粹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抽象(其实是“管理”概念的抽象)是学科发展的必然。另一方面越来越具体化、越来越实用,各种子学科从广义的工商管理中独立出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科门类,支撑各具特色的专业。其实“工商管理”作为专业,也应该具体化,实用化。这种具体化和实用化的工商管理专业,应该以狭义的工商管理概念为基础,构建学科体系和突出专业特色。
那么市场是否需要以狭义的工商管理概念支撑的工商管理的专门人才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管理的职能和工商企业中一些职位的性质说起。管理是对组织的管理。在工商企业中,从组织的结构上说存在许多不同层次的组织,如班组、工段、车间、各职能部门及高层组织。这些组织需要设置相应的管理职位。从性质上说,这些职位的功用不过是执行管理的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及决策。这些职位需要具备相应管理知识的专门管理人员来充任。从数量上说,一个工商企业在这方面的职位数,远远多于财务管理的职位数。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数量,也远胜于财务管理人员的数量。那么这种数量优势为什么在就业市场上不能得到相应的反映呢?这个问题或许可以从经济发展模式和用人单位的人才观念,以及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加以分析。
二、经济发展模式与用人单位的人才观念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其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纵观20多年的经济发展,其发展模式在宏观上大致可分为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两个不同阶段。80年代的发展模式在性质上是恢复性发展。发展的主体是国营企业。发展的方式主要是改善工商企业的经营管理。
这也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工商管理吃香的主要原因。90年代的发展模式在性质上是扩张性的发展。发展方式主要是通过开放引进投资,形成外延式投资主导型发展。当发展依赖于投资时,投资主体的明晰化则变成了问题的关键。因此,产权制度的改革成为了90年代改革的主旋律。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的主体逐渐从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及私营企业。现在的经济总量中,非公经济的贡献率已达到60%。90年代形成的外延式投资主导型的发展方式一直延续至今。在就业市场上营销人员一直受到青睐便是明证。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1000美元。这是经济发展方式应该发生转变的重要信号。总理2004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000美元,按既定的部署和现行汇率计算,到2020年将达到3000美元。这是整个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也是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阶段。”同时指出:“我国经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结构不合理,经营方式粗放,经济增长主要靠增加投入、扩大投资规模,资源环境的代价太大。”在这种转折时期,经济的发展模式将从外延式投资主导型逐渐转变为内涵式管理主导型。内涵式管理主导型发展模式的基础是工商企业的管理水平。而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工商管理人才。目前正处于这种转折的开始阶段。两种不同发展模式对工商管理人才的需求有较大差异。如果说外延式投资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更表现为对市场营销人才的需求的话,那么内涵式管理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在不忽视市场营销的前提下,更应该强调对狭义的工商管理人才的需求,以便向管理要效率。或许是人们已经习惯了90年代的发展模式,或者是刚处于转折的开始阶段,用人单位的人才观念还未转变,这种“应该”还未发生。事实上,这不只是观念转变的问题,还有个产权基础的问题。现在的经济结构中,非公经济占有很大比例。非公企业的产权基础一般是家族。由此决定了这些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一般是家族成员,而非专业管理人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家族企业对外人的不信任之外,还有对刚毕业的工商管理人才的能力的怀疑。其实这种怀疑也是有道理的。工商管理人才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仅取决于管理理论基础的掌握,还取决于管理实践经验的积累。要消除这种怀疑,不得不从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生的培养模式着手。
三、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培养模式之我见
现代企业创新涵盖诸多方面,但主要不外乎制度、组织、管理、技术与市场,本文试图从组织结构这方面,探讨和分析直线制组织的兴衰和对经典组织设置原则的质疑,寻找出企业组织创新的理论依据与方向,同时对未来企业组织的创新作一个大胆的构想。
一、直线制组织结构的兴衰
今天,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的名声是如此之坏,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它曾被认为是一项伟大的组织结构创新。通过组织劳动分工、制度管理决策以及制订一种程序和一套规则使各类专家可以齐心协力地为一个共同目标努力,直线制组织结构极大地拓宽了组织所能达到的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起初它是作为组织政府活动的一种制度,以后逐渐被大企业和各种类型大型组织所采用。
19世纪后期,当直线制组织结构在西方社会开始扩散时,马克斯?韦伯(MaxWeber)对它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发现直线制组织是可能有效率的系统,但同时也是对他所珍受的基本自由的一种威胁。韦伯预言直线制组织结构必将因其更高的效率而成功,直线制组织结构就其运作的准确性、严格性和可靠性而言,超过所有其他管理组织形式。
如果韦伯知道的话,他一定会对这个预言的准确性感到吃惊,甚至恐惧。
在过去100年中,大量直线制组织结构在零售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中取代大型家庭企业,使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许多非营利组织,都采用了直线制组织结构,甚至家庭业主也已经向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靠近。
直线制组织结构创造了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大量投资、劳动分工和资本主义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它的组织力量推动了钢铁、化工和汽车工业初期的快速增长。
尽管有这些成功,人们对直线制组织的偏爱正在下降。正如在许多其他生活领域中的情形一样,昔日带来巨大成功的东西今日却成为局限。忽然之间,每个人都认识到直线制组织结构正在阻碍着我们前进的速度,使我们的组织仍旧以内部为中心,而且缺乏创造力。现在是对直线制组织结构质疑的时候了,它成功的基础是什么?为什么现实的用处没有过去那么大?我们可以对它做些什么?可以替代直线制组织结构的其他组织形式有哪些?
(一)直线制组织结构为什么能取胜?
直线制组织结构取得显著地位的原因是它符合工业时代的许多需求。通过减少极端滥用权力的情况和为任何个人都难以理解的复杂任务提供一个理性的管理方法,直线制组织结构进一步加强了等级制度的效力。让我们更进一步看看它为什么会如此有效。社会学家们一致认为直线制组织结构具有的4大特征,大致如下:
1?一条指挥的等级链
2?根据职能进行专业化分工
3?包含权利和责任的一贯性政策
4?每项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所有这些特征都包括在韦伯最初的描述中。另外,增加一条弗里德?艾莫里(FredEmerly)建议的直线制组织结构的运作原则:所有工作协调都由上级进行。
1.一条等级链指挥
直线制组织结构的形式如同一个金字塔,处于最极端的是一名有绝对权威的老板,他将组织的总任务分成许多块,以后分配给下一级负责,而这些下一级负责人员又将自己的任务进一步细分后分配给更下一级,这样沿着一根不间断的链条一直延伸到每一位雇员。本世纪80年代,在通用汽车,IBM和美国政府这样的巨型组织中,最高领导层与工人之间竟有多达12级管理层。事实证明这样的管理层数太多了。
建立一个明确的指挥链条是使普通企业中大型团体有条不斋地开展工作的有力措施。通过为每一项可能的决策给予明确的职责、权威和追究后果这种方法,指挥链消除了潜在的冲突。指挥链中的每一位管理者在一项任务或职责上都有绝对的权力,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极大地简化了老板确保组织执行命令的工作。
在此之前的专制制度的局限性:没有明确指挥链的专制组织在一百人左右时就会失去控制。许多企业家由于扮演“工匠企业家”的角色而落入这个陷井。这种“工匠企业家”就像一名拥有许多助手的能工巧匠那样维持对一个不断成长的组织的控制。他不是建立一个有效的指挥链条,而是试图无处不在地为一大群助手们作出所有决策。
这种企业家可能把他的经营中的起伏解释为市场中的变化,但事实上他们是受到了直线制组织之前的专制制度的局限性的影响。只要这种企业家继续做一名绝对统治者,他就无法超越单独一名、无处不在的管理者所能熟悉和管理的经营范围。有些被工匠角色所困的企业家虽然任命下属管理者,但是由于不断这些管理者的命令,这些企业家没有尊重他们自己建立的指挥链条,因而剥夺了下属管理者的权力。造成下属管理者角色不清甚至角色失败。
2.根据职能进行专业化分工
直线制组织通过劳动力的专业化分工,取得了有效成绩。直线制组织结构是将组织的总任务分成一系列精选的专业或功能。每次功能就是给定的专业,以完成一组选出的任务,并利用一定的装备来完成这些任务。上司下达命令分配任务,以这种方式,所有部分汇总成一个连贯的整体。
借助于专业化分工、各类工程师们可以精确研究在生产过程的每一进程中效率下降的原因,从而他们可以设计出完善的设备和合理的程序,以提高产量。推销员完善推销技巧;财务专家们利用日益成熟的方法,经营变化快收益高的业务。总之,专业化分工使组织的每一项任务,都能得到一个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直线制组织结构的专业化分工以前,每个工匠学习整个工艺过程的技术,并且从头至尾地做每一项工作。当然手工生产常常能令人满意,并有一定的艺术价值。然而,在工业革命时期手工生产阻碍了机械化生产的发展,而专业化分工和劳动分工使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成为可能。当组织由于手工生产方式变成劳动分工时,直线组织结构实行的严格的等级制度,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工匠式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对组织的一些规则和程序作了改革和创新。
通过使人们集中致力于组织工作中每一个小的改进,专业化分工能有助于组织智慧的更好的发挥。由于有了众多各类专家,在他或她擅长的领域,组织可以动用巨大的智力力量和创造力,来承担每一项困难业务。
3.一贯性书面规则和政策
直线制组织结构的组织是通过一贯性的书面规则和政策来管理的,这些规则和政策由公司(不管是盈利还是非盈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部门制定。这些规则限定了雇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最基本的规则涉及到谁有权下命令,命令下给谁。
在直线制组织结构中,上司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所有雇员的行动,并且有权下达雇员无条件服从的命令。雇员的首要职责是立即按照顶头上司的命令去做,而不该去考虑什么是正确的或者什么需要做。
直线组制组织结构中的书面政策规则保障雇员被雇佣时的固定工资,在某些情况下,对长期服务的,甚至给笔养老金。这些补偿方式与封建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在封建度下,每一等级水平,从农奴到地主,在他的领地内经常只得到该行动的一部分,然而是微不足道的。
有关职责与权力的书面规则,部分地弥补指挥链中最差的部分,这种弥补是在监督和中间管理层次上,通过减少哪怕是很小的潜在的专制权力来实现的。训导雇员的监督只拥有很明确的限定权力,即授予他们一定程度的权力,又约束他们的武断行为。
4.每一项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在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中,规范雇员如何工作的固定程序有时甚至达到令人惊讶的地步。工程师弗雷德里克?泰罗(FrederickTaylor)由于其在本世纪初的工作而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他记录下工厂里多产工人的每一个动作、然后教给其他做同一种工作的工人,使其按完全相同的动作工作。这种对确定程序的依赖性与那种“跟着感觉走”制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跟着感觉走”是企业刚创办时的特征,甚至于是封建君主和其权臣的随意和个人兴致。
作为正式文件记录而保存的统一规则和程序,由于对过去经验的粗略总结而增加了组织的知识。明文规定的规则和程序通过频繁的人员流动,使得要学习的行为标准化,进而扩大了指挥的权力。主要不与现行规则冲突并可以成文,那么修改是允许的。标准化程序可以使组织中某一部分获得的经验教训在更大的范围内起作用,并用克服那种对更有效的工作方式的非理性抵制。
(二)为什么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不灵了?
世界不再需要直线制组织结构。当代的各种挑战需要有生气,充满智慧的组织。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对那些带有早期工业革命特征的某些重复性工作曾是有效的。但现在已经不怎么有效了,因为其规则和程序常常与要求工人进一步增加组织智慧的那些原则背道而驰。这些原则包括责任确定和指导自己的工作,有责任与别人协调,以及从上司的权力向“顾客”的权力转移。
1.从非熟练工人到知识工作者
越来越多的工作是技术性或基于知识上的。工厂不再需要众多熟练的流水线工人。越来越多岗位上的工人不再需要技术知识和培训。另外,生产性组织中的绝大多数工作并不是在工厂里。大多数“生产性工作在功能上表现为营销、设计、加工工程、技术分析、会计和管理,而这些职能,是需要专业技能和大量知识的。这种向知识工作者转变的趋势也出现在服务业、非营利组织和政府中。
非熟练工作知识工作
枯燥重复性任务创新和关心
图1工作实质的改变个人工作团队工作
职能性工作项目性工作
单一技能多技能
上司权力顾客权力
上级协调同事协调
知识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发挥创造力、实验、发现、以及新知识与更大系统的统一,其本质意味着上司不能像对挖掘工或从前流水线工人那样对知识工作者发号施令。
如果知识工作者果真有水平,那么他们很快就会在他们正在做的具体项目上比他们的上司了解得更多。知识工作包含更多的自我引导和团队工作,而远处上司的遥控指挥会起阻碍作用。当我们超越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时,我们就会找到新的组织方法可使所有工作成为知识工作,调动每个人的智力和协作能力,从而以不断变化的方式实现共同的目标。
2.从重复性任务到创新和关心
自从工匠生产消失之后,管理部门一直负责组织工人从事严密而枯燥的.高效的工作,这意味着管理既在激发雇员的才能又在限制雇员的能力和潜力。现在适合于直线制组织结构管理的简单重复性工作正在争剧减少,机器可以完成更多的机械性工作,而剩下的工作需要创造性和灵活性。因此领导者的工作更多的是围绕一个共同梦想激发众人的才智。
当机器越来越先进时,剩下的工作将是哪些类型呢?人类干什么工作可以远胜机器?以致在可预见的未来,人类将从事这类工作。
人比机器更有创新能力,能在易变和不完全确定的系统中更好地发现新的可能发生的情况,并知道如何去做。在某种意义上说,创新包括一名有创造力的推销员发现顾客的真正需要,并且调整系统来满足它,包括质量行动小组成员作出一个直觉的行动,这个行动所揭示问题的真正起因,达到了定量分析的程度。创新还包括这样的企业家,他知道如何利用公司资产得到更多的收并进而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
另一个显然不可替代的人类天赋是关心,当越来越多的工作变成服务时,关心别人变得日益重要。好的推销员能留住顾客,因为顾客能感到他的真诚的关心;好的领导传播创业者的热情,这些热情出自内在的价值观,则这些价值观是人人可以接受的。当下属感到领导者关心他们,关心集体的成功,并且关心他的相互奉献时,领志者就会得到拥护。
直线制组织结构的规则禁止关心,尤其是禁止将行动建立在个人珍惜的内在价值观上,而是建立在对上司的严格服从和忠诚上。
关心如同创新一样,必须来自内心:我们不能命令人们开动脑筋。当人们有理由去关心,当他们作为更大整体的的一部分,并且认为他们手头的工作符合他们广泛的兴趣时,他们就会开动脑筋。直线制组织结构过于专制和过于依赖规则,因而不能激励和运用产生创新和关心的智慧。由于直线制组织结构的规则抑制了创新和关心,因而也抑制了现代工作的本质。
3.教育、创新和关心
托夫勒(Tofflers)在《第三次浪潮》中指出,所有公共教育的目的都是教育如何服从准时、久坐和重复工作的能力。在工业化时代年期,忍受枯燥乏味的能力是关键生存技巧。尽管教育已经有所改善,但直线制组织结构在训练一般工作创新,团队工作,关心方面几乎什么也没有做,而这些方面是现代工作的重要构成。
数年来企业在创造力和创新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培训,但是这些学习一般都是弥补性的,他们致力于修复教育破坏的东西,现在我们需要这样一个教育制度,它保持“孩童般”的好奇心,并且在团队工作方面作训练。
我们现行的许多教育条件不仅阻碍创新,同时也损害人的关心才能,以及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热情。从事自己关心的事的人总是积极主动的,他们没能遵从教学计划,而总是提出许多问题、他们帮助同学而不只是考虑自己。许多学校在教育孩子关心别人和尊重别人方面取得了进步,但对待师生仍然采取直线制组织结构的作风。他们被迫完成规定的程序,而不是创造性地追求目标。
4.从职能性工作到项目工作
当知识工作者从静态工作转向解决一系列问题或捕捉时机时,他们将工作组织成项目。在这个复杂的领域里,每个项目通常都需要一个跨部门的小组,这些小组随着项目的进展一起学习。不久,各职能部门的上司就会远离工作而无法为团队决策。从而控制权便从直线制组织结构的职能部门转移到项目小组。
专业化仍将是每个复杂组织的至关重要的部分。但是在一个复杂的领域,各种问题的相互内在联系,越来越多的工作将需要把各专业人士的观点和活动统一起来,而由这些专家全部完成的工作将会越来越少。因此,每个雇员将必须是一名专业人士,同时又是一名通才。
5.从单一技能到多重技能
正如弗德?爱莫瑞(FredEmery)指出的那样,如果一个系统没有留有余地,以便在计划出现差错时提供后备力量的话,那么这个系统就不会存在。直线制组织结构依靠额外人员,该系统是留有安全余地的。由于顾客订购预料之外的不同产品而造成某种额外工作时,直线制组织结构有正好适合这种工作的额外人员,否则,顾客的要求就无法得到满足。这种限定技能和额外人员系统,开支很大而且缺乏灵活性。
工人组织和管理层之间的直线制组织结构关系,阻碍了多重技能的发展,因为这种关系死守繁多的合同般限定的工作划分。而如有宽松的工作划分和通过交叉培训雇员,就能培养一支更具灵活性的员工队伍,从而提高了土气、速度和效率。
6.权力从上司转移到顾客
要使一个组织反应迅速,那么顾客的意愿就必须能够对做工作的人有很强的影响力。但是,通过上司传递这类信息是太慢了,再说,顾客表达要求时,上司可能不在。
这类思想不仅适用于外部顾客,也适用于内部顾客。在一个快速的世界里如果一个系统的内部,顾客不能及时而灵活地得到所需要的东西,那么这传统就不能够及时而灵活地服务于外部顾客。选择不同供应者的自由,使得内部顾客享有与真正顾客一样的权力―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一旦内部顾客享有这样权力,那些内部供应者的注意力就从取悦上司转变为赢得顾客。如果他们拥有顾客,上司会感到很高兴。如果没有顾客,最好另谋高就。
7.从上级协调到同伴协调
显然,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协调和调节系统。在直线制组织结构系统中,雇员没有责任协调同一层次的工作。这种协调是他们上司的事。他们只需干好本职工作。这不必为大的方面操心,否则将被认为是傲慢放肆,工作如何协调成一个整体是高级管理者的事,跨职能问题是由可以解决问题的那一级管理层负责的。当协调由上司负责时,跨职能与同伴之间水平的沟通是歧视为浪费时间,或者篡夺上司的权威。
在后直线制组织结构的组织中,职能部门甚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大部分由团队进行。例如矩阵组织。来自各个职能部门的员工在一个小组共同工作,他们进行市场调研,确定每件产品的成本,应具备什么特色,外观应该如何,以及它应该如何工作。后果是:开发时间更短,质量更高,成本更低。
现实已经变得复杂和多维化,没有一种将组织分解成指挥链的方法可以成功地面对所的有挑战。因此,整合是通过同级水平组织沟通实现的,而不是通过直线制的组织结构。因为第一个主要的过程都跨越组织的界限,所以需要大量的的跨职能沟通,总经理没有足够功夫做传递信息的工作。另外,沟通中的信息失真是难以避免的。
二、经典的组织设计原则质疑
在进行传统科层组织设计方面,已形成了一些经典的设计原则,被认为是在组织设计时必须遵循的。但是,这些组织原则并不像古典组织理论家的所认为的那样完美和符合逻辑,而是存在诸多有待进一步认识的问题。质疑这些原则可以为进一步的组织创新提供理论依据。
1.分工原则
分工原则是组织设计的第一个原则,分工的思想源于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它是指并非让一个人完成全部的工作,而是将工作划分为若干步骤,由一个人单独完成其中的某一个步骤,也就是说,个人专门从事某一部分的活动而不是全部活动。经典的分工原则认为,劳动分工是增加生产率的一个不尽的源泉,分工越细,专业化水平越高,责任越明确,效率也越高。
这一结论在19世纪和20世纪转换之际和更早的时候是正确的。当时由于专业没有得到普遍推广,所以应用它通常总能产生更高的效率。但是物质极必反,过细的分工可能导致非效率.
在劳动分工程度的某一点上,由劳动分工产生人员非经济性(它由厌倦、疲劳、压力、低生产率、劣质品、经常旷工和高离职流动率表现出来)会超过专业化的经济优势。
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效率就不能再依靠分工即缩小工作的活动范围,而是要通过“合工”来提高生产率。据此,给予员工多种工作去做,允许他们完成一项完整而全面的任务,以及将他们组合到一个工作团队中去,虽然有背于分工原则,但也是一种有效的偿试。
2.职权原则
所谓职权原则是指管理职位所固有的命令和希望命令得到执行的一种权力。它具体可分为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它们构成了组织的权力系统。
职权原则隐含一个假定,即组织职位中所固有的权力是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实质上是巴纳德“权力接受论”中的权力)的唯一的源泉,管理者都是充满权威的,他在组织中的职位越高,他所拥有的影响力也就越大。但现实,并非如此,一个人不必成为一个管理者就可以拥有权力,权力也未必与一个在组织中所处的地位完全相关。排斥一切地注重职权往往对组织的影响力产生一种狭窄的、不现实的认识。实际上,职权只是更广泛的权力概念的一个要素,与一个人在组织中所居职位相联系的正式职权,只不过是这个人影响决策过程的一种手段而已。
职权是由一个人在组织层级中的纵向职位决定的,权力则是同时由他的纵向职位和他与组织权力核心的距离所共同决定的。它说明,第一,一个人在组织中晋升得越高(反映职权的提升),他与权力核心的距离就越近;第二,未必需要有职权才能产生权力,因为一个人可以向权力核心的内圈作水平移动而不往上升迁。职权原则在组织设计中的具体运用表现为集权与分权的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无疑是正确的原则,但问题是这里的决策权实际上是组织中正式的职权。仅仅以这种职权来决定组织权力的分散与集中显然是不充分的,来自职权以外的权力因素将可能严重影响分权与集权的预期效果。因此,这种集权与分权原则,实际上是似是而非的概念。总之,在组织设计中,完全恪守职权原则是危险的,还应充分考虑职权以外的因素(如个人的知识、所特有的信息以及与权力中心的距离等)在现实组织中的影响。
3.统一指挥原则
统一指挥原则是指每个下属应当而且只向一个上级主管直接负责,没有人应该向两个或者更多的上司汇报工作,否则下属人员将可能要面对来自各个主管的冲突要求或优先处理要求。当组织相对简单时,这一原则显然是合乎逻辑的。但是,由于这种原因,统一指挥原则经常无法实现,尤其是在大型组织里,由于专业知识的逐渐增加,组织中的参谋日益增多,高层主管为了使这些参谋发挥效用,常授权他们去控制某些特定部门。
另一方面,在有些场合,当严格遵照统一指挥原则行事时,会造成某种程度的不适应,加大组织管理的成本,妨碍组织取得良好的绩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放松统一指挥原则可能是有益的。
4.控制幅度原则
经典的控制幅度原则认为:一个主管人员能有效地管理的下属人数是有限的。尽管对具体的数目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但古典学者们都主张较小的管理幅度(通常不超过6人)以便对下属保持紧密控制。而近年来的趋势是加大管理幅度,构造扁平化的结构。控制幅度原则至少在两个方面受到怀疑:
其一,控制幅度原则是建立在主管对下属的命令与指挥基础之上的,由于主管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其直接指挥与控制的下属人数是严格受到限制的。而实际上,主管在组织中的作用并非是对下属的控制、命令与指挥,而是“沟通”。命令与指挥是单向的,而沟通则是双向的。沟通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协作的基础上,这可以消解上下级之间的冲突。控制幅度不单取决于主管的有限理性,而且还取决于下属的沟通意愿。从这个意义上讲,应当以“沟通幅度”原则代替控制幅度原则更为合理。
其二,现实中,我们不可能依据某原则或惯例指定一个管理者能有效管辖的特定数。管理幅度原则应该是,一个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管辖下属的人数有一个限度,但是确定的人数取决于一些基本因素的影响,即在组织设计时应找出各种具体情况下限制管理幅度的原因,而不是假定存在的一种在广泛适用下人数的限度。这些影响因素包括:下属的经验与受训练程度;工作任务的相似性和复杂性;工作地点的空间距离;使用标准化的程度;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先进程度;组织文化的凝聚力以及管理者的管理风格等。
5.部门划分原则
部门划分实质上是分工原则的继续,该原则称组织中的活动应当经过专业化分工而组合到部门去。部门的建立通常可依据所开展工作的职能、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设定的目标顾客、所覆盖的地理区域或者将投入转换为产出所使用的过程等。部门是构成科层组织的基本单位,部门的划分方法应反映最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要求。
然而,问题是部门化的组织中常常会出现各部门追求部门自身的利益而看不到全局利益的情况,这尤其以按职能划分部门为甚,没有一项职能(部门)对最终结果负全部责任,每一职能领域的成员相互隔离,很少了解其他职能的人在干些什么,不同职能间利益和视野的不同会导致职能间不断地发生冲突,各自极力强调自己的重要性。由于各部门不对最终结果负全部责任,因而在发生错误的时候往往难以找到真正责任者。正如夏弗(RobertH.Schaffer)所强调认为的:组织部门划分得清清楚楚,正是最好诿的过错的方法,凡是这方面的老手大概都知道,绩效不良几乎完全可以推到制度身上去,可以推到别的部门身上去,或是推到非我能控制的因素身上去。”
不仅如此,组织设计在划分部门时往往强调采用统一的划分标准,以使企业各基层组织活动有一致的规范,便于管理。其实,部门划分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建立一种各层次都平衡,而且又以一致性和等同基础为特征的僵硬的结构,只要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目标,适当地采用多种标准来设立部门机构也应该是允许的。同时采用跨传统部门界限的团队组织,将使原来僵化的部门划分得到补充。
三、未来企业组织形式的构想
为了适应快速的技术变革,全球化的竞争,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先行的和传统的公司都在尝试着进行建立新颖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过程的试验。这些发展促使那些适应于处理重复业务和日常工作活动完整而严谨的组织设计――在经典组织设计原则下设计的传统直线制组织结构――朝着适应新颖、创新变革的柔性的组织形式转变。
企业组织的柔性、命令与市场
从历史的角度看,“柔性”这一字眼的应用范围很广――它泛指适应变化的能力和特征。但是在以往研究中,“柔性”一字有多种含义,要根据上下文的加以判断才行。例如:它有时意味着“敏捷”――爬脚灵活,能迅速移动,根据机会的变动调整思路,避开威胁。这一能力对于能否争分夺秒地竞争,快速反应和减少产品开发周期是至关至要的。“敏捷”也指在争取资源、引进新产品,依法诉讼等动态商战中迅速至新定位、聚焦的能力。
但是,“柔性”与“敏捷”是有区别的,它又含有全能的味道,具有适应不同情况的能力。例如,雇员的多才多艺可完成多种不同的任务。
从防守的角度看,柔性也指忍受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能力,与坚强、有韧性同义。其中,坚强是指抗干扰和冲击的能力,如抗扰过度萧条的能力,而有韧性是指像弹簧一样从尖难边缘恢复过来,而避免遭受不可弥补的损伤,有时事件带来的变化远远先于我们的预期,因而企业需要能对出乎意料的变化具有反应能力。
以上介绍这些柔性的特点,无论是进攻性,还是防守性的,对于真正的柔性组织企业都是必不可少的。柔性这一概念在一个组织内部是指具有参与国际变化,对意外的变化不断地反应,以及适时根据可预期变化的意外结果迅速调整的能力,简单地说,柔性是指干不同的活或适应需求变化的能力。
为了缩短产品的生命周期,技术公司不得不从有限的市场机会中迅速获取资本,快速地推出新产品,及时地对竞争市场的动态变化做出反应,快速的增长模式进一步加剧了组织管理上的问题。眼前的成功并不是长期生存的保障。技术的突破,意外的公司股权主组,或市场各件的突发性变化,都会使表面上的领先优势荡然无存,因此,应付千变万化的变化是生活中的严酷现实和生存准则,它决不再是为避免危机,而采取临时或定期的简单性的调整。不论它们的规模和发展阶段如何,它们必须与传统公司一样,保持纪律严明、精干、重点突出,使重复活动降到最低、保持紧迫的使命感和有效的控制协调。此外,宽松的、不干预的管理方式对于专业员工来说是必须的。这一矛盾使及人们在建立柔性组织时,对这2种对立的效果加以平衡。既要利于创造、革新、加快进度,又要能有不断磨合而加强控制向心力,保持力量,避免突难。
以下评论反映了公司组织面临这2种对立压力的本质:
我们既需要提高员工创造力的工作环境,又不致造成混乱……既希望员工参与决策,发扬小组精神,又希望它们也偏爱具体工作……我们需要专注干工作的员工,以小组分散地工作,又不希望他的漫无目的或因未事先讨证而搞错了工作方向……我们强调容易考核的短期利益激励方式,这样员工就会努完成艰苦的工作,但我们也应重视对员工长期激励机制的培养,从而使他们一直处于充满创造的环境中。
ABB公司的总裁彼得?巴勒克(DercyBarnevik)将他的公司遇到的3个矛盾的组织挑战概括为:
我们既想做到全球化;又要地区化;既要庞大化又要精干;既要集权又要分权。
英国石油公司将他们在挑战前感到的矛盾描述为:
如何既加强公司的力量又让组织各部分有较大的柔性并反应迅速。
到此,组织创新关键点已经很明朗了,那就是:如何处理分权与集权,或者说命令与市场的关系,因此,未来的企业组织是融合了命令与市场(契约)的柔性的组织。
(二)未来企业组织形式的构想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未来企业的组织形式作一个大胆的构想。
如图3所示:
高层战略管理团队
协调及参谋群体
??????事业单位??????
外部资源核外部资源
供给中心心供给中心
团
队
顾客
图3未来组织的一般形式
1.基本思路
未来的组织形式,不再将原企业组织中的各个单位都视为自己的“分部”、“部门”或其他常有等级概念的名称,而是在保留核心部门的情况下(为了保持纪律严明、精干、重点突出),将非核心部门外部化出去(为了保持宽松的、有利于进行创造性思考的环境)。这些非核心部门也许是生产、管理、营销或其他单位。我们可以赋于这些部门新的概念――内部企业,这些内部企业实际上成为核心部门的外部资源供给中心。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不是以前的命令与控制的关系,而是契约关系。外部资源供给中心在向核心部门提供服务或产品时,还可向组织以外的厂商提供服务或产品。这样一来各个单位都会对组织效益负责,而且有创造性的企业精神到了鼓励。
2.外部资源供给中心
企业组织中的任何一个部门都有可能归入外部资源供给中心,如组织中的辅助单位,生产制造部门、信息部门营销机构、甚至总经理办公室等。比如对组织中的辅助单位来说,可将其改变为“内部咨询公司”,作为利润中心向企业内外的客户提供服务;生产制造部门经过改造可为企业内外的客户生产产品,此时生产制造已变成了一次服务功能;对于信息系统而言,在市场模式下不再像过去那样由信息部门将其强加给用户。在信息系统被改造成利润中心后,信息部门除了能向原来的部门提供有效的服务外,还能从处部客户那获利。同样企业的营销机构也可以外部化为利润中心,它可以象普通经销商一样来完成企业在某一地区的所有产品销售工作,同时向其他企业提供营销服务。总之,指导内部市场的原则就是一切市场功能都可以在组织内部被重塑出来。
3.核心团队
核心团队是企业组织效率的关键,它由企业的核心部门及其人员构成,直接面向顾客。核心团队的成分因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一般地说能够形成企业的核心能力、资产专用性较强的部门人员是核心团队的主要部分。例如,有的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有特色,有的企业营销力量强大,那么,其核心团队的构成是不同的,可分别围绕生产、营销来组建核心团队,而将与服务顾客有关的部门改造为外部资源供给中心的成员。
4.内部市场的运作条件
内部市场体系的有效运作有赖于一定的条件。在企业内部市场组织中,高层战略管理团队,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能再用原来的指挥命令系统来管理企业,而是通过设计和调节企业的经营基础来实施管理,好比政府管理国家经济那样,设立财务、通信、经济激励、管理政策以及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共同系统。除了设计组织系统外,企业的高层战略管理团队还必须努力使企业成为齐心协力的团体。他们在形式上也许会放弃许多指挥权力,但他的通过承担责任,促进合作来实施领导,没有这些作保证,内部市场将可能是一个混乱的市场。
5.内部市场组织的优势
内部市场是实现企业组织彻底扁平化的根本途径。在实施过程中,内部市场组织当然也会产生类似予外部市场的一些问题,如复杂而充满风险的工作关系,不确定性等,但从总体上讲,内部市场仍有很强的吸引力。
人们通常认为,由于各企业单位有不同的目标,并互相为资源而竞争,因此采用市场的作法,必然会引起矛盾和冲突,而实际情况却是,市场体系反而能更好地解决现有的大量的矛盾和冲突。德鲁克注意到,企业内部的竞争比外部(企业间)的更加激烈。但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双方的关系已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是自愿的可选择的。相比这下,各级制度往往充满着不信任以及信息误导、过滤,决定也往往是权威强加的,如果还有什么选择的话,其余地也是极小的。所以,内部市场可为良好的工作关系提供合情合理的基础,可用对各方都为有利的公开协议来取代办公室的政治权本。
另外,在现在外界环境复杂的情况下,人们对战略性计划已不抱幻想,因为任何由中央协调的计划只能产生更多的,而不能给企业带来实际的变化,而市场体系的组织行为往往超越计划。一个内部市场是里的各个单位,就像生命体里的细胞一样,可根据自己的感觉或判断来经营自己的企业,承担全部收益与成本,而不求再由高级经理来做业务状况的预测或由他们来决定企业向那个方向发展,组织结构上的自由将会释放出巨大的创造,这是企业创新的必要前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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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负伤、致残者,死亡者本人及其家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关系到维护千百万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目前的工伤保险制度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对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一、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在覆盖人员范围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基本上是“全民企业执行”、“集体企业参照执行”。改革开放后,涌现出大量的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不少企业劳动条件较差,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率较高,而国家又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劳动保护法规,在“预防”上予以强制及约束,也没有相应的工伤保险法规强制对职工进行工伤保险,甚至出现有些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只发工资、不管伤亡的“生死合同”现象。
工人为了赚钱与雇主签订“生死合同”,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一切损失由工人自己负责。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此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没有强制的工伤保险作为后盾,赔偿也是不可期待的。即使很多劳动者没有签订所谓的“生死合同”,用人单位也往往是在出现工伤事故后,草率处理或仅付给受伤害者医疗费用,或索性与受伤害者“解除合同”,将其踢出单位大门,对于死者的赔偿也不一致。尤其是在三资、私营、乡镇企业中的职工中缺乏劳动保护,发生工伤后,以双方“私了”方式对工伤职工只支付极低补偿金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由于工伤保险没有立法,大部分外资、港澳台及私营企业不愿参保,严重制约了工伤保险的发展速度。
(二)必须进行改革以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
工伤保险是我国目前政府文件唯一提出在“中国境内”实行的社会保险项目,范围比较广泛,但目前社会化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较低。工伤保险范围的扩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它保证社会公平原则的贯彻和社会成员的安全,并保证企业机会均等、效率优先的竞争原则得以实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保险制度要逐步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在我国,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尽快把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中来。这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差、设备陈旧,发生工伤事故的数量已占全国工伤事故的一半。只有实行工伤保险的“广覆盖”,才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减轻企业的负担,保证职工发生工伤时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险待遇。如果没有一种社会统筹的工伤保险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意外,企业就要单独承担全部风险,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实行工伤保险就是要通过社会共济,达到风险分担的目的,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从而改善整个投资环境。深圳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受到了企业的欢迎,更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国外一些国家的工伤保险社会化程度都是很高的,职工和企业双方面都得利。当然“广覆盖”是一个滚动发展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参加工伤保险,权利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不能少缴费甚至不缴费也享受同等待遇。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问题
(一)我国工伤认定的标准及其存在问题
1.现行制度中工伤的认定标准
在工伤保险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对于工伤的认定问题,因为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因工伤亡者优于非因工伤亡和疾病受害人的待遇。我国目前对于工伤的认定,立法主要采用列举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明确、具体。但是,其最大的弊端就是,可能使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的工伤伤亡被排斥在工伤范围之外。
我国现行工伤认定的依据是劳动部19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工伤的认定,规定了10条界定标准,对全国企业统一工伤标准和认定工伤,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使大量的工伤得到工伤保险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但实际中仍有一些工伤事件按10条标准难以界定,例如,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于深夜在办公室被害可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值班期间外出用餐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2.现行工伤认定的10条标准存在着词汇界定不明晰的问题
《办法》界定工伤的标准表达含混,很多词汇的含义难以界定。例如,“履行职责”的范围有多大?如果包括了职工正常上班从事本职工作的行为,为何上班时间遭人蓄意伤害却得不到工伤认定;因“公”与因“工”又该作如何划分?版权所有
笔者认为,可对“履行职责”作扩大理解,在正常生产工作中遭受的不法侵害导致的人身伤、残、亡,也应划入工伤范围。只要劳动者在工作生产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正常工作生产,遭遇来自他人的伤害,就应认定为工伤,给予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因“工”作为工伤,应该是无可非议的。目前难以把握的主要就是因“公”。公与私相对,因“公”是为了区分因“私”,由于个人私事而造成的伤害不属工伤范围。这也许就是因工与因公这两个词同时出现在工伤保险法规中的原因。但是因“公”的尺度较难把握,因“公”与因“私”某些时候不能完全的区分。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0]4号文件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暂时缺乏证据,无法判定受伤害原因是因公还是因私的,可先按照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处理,待伤害原因确定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笔者以为,从保护劳动者角度出发,此规定对受伤害的弱势劳动者的保护不利。应当先认定为工伤,使受伤害的劳动者能尽快康复和恢复劳动能力,若确认不是工伤,则可向劳动者追偿。
3.不认定为工伤的6种情况
《办法》中还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1)犯罪或违法;(2)自杀或自残;(3)斗殴;(4)酗酒;(5)蓄意违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中的一个主要原则就是“无过失责任”原则。所谓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对其作出伤害赔偿。在这个原则中排除了受害的劳动者本人的故意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故意实施的行为导致自身的致伤、残或致死,用人单位及雇主可免责。工伤保险制度源于近代私法中的雇工赔偿制度。最初,劳动者只要存在过失或过错,雇主即可免除责任。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不断加强,发展到现在,劳动者的严重故意才能构成雇主免责的要件。
我国的劳动法律规范中没有明确限定雇主免责的要件,但基于对劳动者权利的倾斜保护,笔者以为也应该对用人单位及雇主的免责条件进行严格限制。而《办法》中的6条内容规定不明确,存在着难界定、尺度难把握的问题。如果一概不认定为工伤,不利于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比如蓄意违章,蓄意与故意的尺度如何把握?在工作过程中明知是违反工作纪律的,仍然故意违章,这是否算蓄意违章?目前还缺乏对蓄意违章的权威的解释。有学者认为,蓄意违章,一般是指职工凭主观臆断,故意制造事故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因违章行为发生事故,但不采取任何措施遏制事故,任其扩大;或经常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劳动者及其家人蒙受着巨大的不幸,因此要朝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向倾斜。而且相对于受伤害的劳动者而言,单位取证要容易一些。但是,如果所有的举证责任都由单位一方承担,又会过度加重单位的责任,所以劳动者一方也应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在西方国家,没有独立的劳动法律部门,劳动法包含于民商法之内,而民商法一般都涉及平等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劳动者虽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但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还无法也不可能达到与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同等的地位,因此不可能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承担所有的举证责任。简单地说,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的伤亡属于工伤,举证责任的分担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用人单位主张不属于工伤,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三、工伤保险的待遇问题
(一)我国目前工伤保险待遇制度存在的缺陷版权所有
我国目前工伤保险的待遇构成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待遇标准和水平均偏低。现行的工伤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都是按本人标准工资计发的,基本上还是五六十年代的标准。改革开放后职工收入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与工资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再加上待遇没有正常的调整机制,伤残待遇及死亡抚恤就显得更低。伤残职工及死亡者遗属本来就属于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在此情况下,他们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1.待遇项目不完全,缺乏明确的、专门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规定。职工无论轻伤、重伤或死亡,只有医疗免费及勉强维持最低生活的待遇,死亡待遇和残疾待遇都过低;没有一次性抚恤待遇的制度,不能适当弥补职工及其家属突然遭受不幸所造成的损失;劳动者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承认,工伤职工在心理上失衡,损失得不到适量的弥补,这是社会对具有不同风险等级的行业、企业的价值不予承认的表现。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没有明确规定各项目随工资或物价水平的增长而变动,使工残职工生活水平相对降低。由于待遇长期不作调整,全残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难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