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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25 06: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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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第1篇

一、目前的现状

目前镇辖区内共有采石场8个,砂场3个,红砖厂7个,有加油站9个,液化器供应站2个,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32户,小煤矿1个,爆破器材库1个,规模比较大的木制品加工厂3个,一般规模的木材加工厂10个。在以上这些企业和个体户中,列入重点整治,进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13个。

按照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7月以来,我们对这些重点行业特别是列入重点督查的十三个部门和单位采取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精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以及自然灾害的发生都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救援预案。

(一)对11个非煤矿山,1个小煤矿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和排查,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及台帐。检查的重点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作业的操作秩序、安全距离,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区边坡稳定性是否坚固、边坡角度、场地排土、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认真进行检查分析,找出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清除各种存在隐患。

(二)对经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34户,重点对消防设备的设置,管理使用,保养等方面进行检查落实,特别对储存仓库及货柜摆放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经过正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进行全方位督查。

(三)道路交通,由农业中心和交警中队具体组织督查。对农用拖拉机、摩托车、大小车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进行造册登记,并检查落实年度检审情况,严格查处无证驾驶、无牌驾驶、酒后驾车、乱停乱放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各村、社区协管员随时做好安全协管工作,并排查分析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做到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和监控。

(四)消防安全工作。在年初就召开了“第一把火”现场会,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与各村社区和相关企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用宣传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的对几个大的商场、学校、易发火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和排查,尽最大努力把火灾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第2篇

一、安排部署

区运管所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制发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绵涪运管[2018]212号),并由所安委会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我们通过qq、微信等方式将文件和要求下发至辖区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工作宣传。

二、工作开展

我们对辖区内的7家客运企业,即:富临绵阳分公司、通力绵阳分公司、交发运业、成绵快车、空港巴士、交发顺达和鸿捷运输,采取了片区队分片负责检查,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安全股不定时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车辆的技术状况、GPS定位监控情况以及应急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促检查。

对辖区3个车站,即:交发客运总站、平政汽车站和南湖汽车站,我们以整治“双超一疲劳”、整治重点营运车辆长时间离线位移疑似屏蔽卫星定位信号行为、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治理。

对货运企业,我们重点围绕安全制度的建立落实、车辆年检、车辆技术状况、二级维护、驾驶员档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检查,对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

第3篇

按照《湖北省交通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从2008年5月上旬开始,在全省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二、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区交通局(委)、相关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重点督查。对重点督查项目,要深入实地暗访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安全工作实情。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知当地交通部门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意见。

5、回头看,跟踪督办。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请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研究整改措施,迅速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度及效果,6月份要组织抽查或约请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7月份要对整改结果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明确督查组成员的分工,细化督查内容。

第4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督促冶金、有色金属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范围和组织形式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3个地区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市局分管领导、监督管理二处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于志祥任副组长,监督管理二处处长宣锦刚任副组长。

三、督查内容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落实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3、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4、组织有炼铁、炼钢工艺的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对各地冶金、有色金属企业督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等情况,以及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情况。

(5)冶金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以及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

(7)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8)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

(1)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3)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氮气、一氧化碳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8)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被督查地区安监部门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二)深入企业,现场督查。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以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为主随机抽查2至3家企业,以增强督查的实效性。通过现场督查,切实掌握基层安全生产实情。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级安监部门进行现场执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前得到解决。

(三)提出意见,加强指导。每一次督促检查后,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被查冶金企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对县(市)、区的督查工作结束时,及时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就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通报督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组工作时间

4月22至7月31日,历时100天。

(二)督查主要时段安排

1、5月20日前,制定具体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启动督查工作。

2、5月21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内的冶金、有色金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3、6月10日至7月20日,市督查组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7月21日至31月,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已查出的较大以上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认真抓高落实。有关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安监局。

(二)各地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态度,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全面听取各方面工作汇报,认真查阅文件和资料,切实深入冶金、有色金属企业一线进行现场督促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

(三)督查活动必须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

第5篇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完成全省高速公路病危桥试验检测和加固改造,完成国省干线危桥改造255座,完成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危桥改造55座,完成安保工程1351公里/1521处、安保设施修复率100%;确保水陆运输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五项制度”(隐患整治“档案制”、“销号制”、“通报制”、“评估制”、“报告制”)落实率100%,乡镇渡口达标率100%;杜绝水上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杜绝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1、各生产经营(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2、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危桥监管、确保完成危桥改造目标、抓好“安保工程”建设、加强超限车辆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3、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履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危化运输等车辆推广应用GPS等方面的情况。

4、各级港航海事部门组织开展“两防”(防船舶碰撞、泄漏)回头看、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渡口达标改造、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救生衣行动”和“百校千村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强化船检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5、交通工程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贯彻落实和执行《湖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鄂交基〔2008〕219号)的情况。

6、省厅督点

在建项目:沪蓉西高速公路、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鄂东长江公路大桥、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武英高速公路。

在役桥梁:潜江东荆河大桥,十堰郧阳汉江公路大桥、堵河大桥,荆州万城大桥,宜昌夜明珠桥,咸宁关刀大桥,荆门双鹅桥,襄樊六两河、过渡湾、穿山河、寺坪、峡口大桥,孝感河口大桥,随州淅河大桥,恩施支井河大桥。

水路运输:潜江市竹根滩镇王拐渡口管理,宜昌市夜明珠滚装码头管理,荆州市洪湖湖区管理,天门市多祥镇仙北村非法渡运,黄冈浠水县巴河港“三无”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咸宁通山县富水水库、崇阳县青山水库渡船更新改造。

道路运输:一级客运站及进站经营班车,剧毒危化品运输企业。

7、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督查内容及督点。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省交通厅安委会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办公室设在厅运安处,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要在4月30日之前制定本市州、本行业“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厅直各业务局的工作方案应结合行业工作特点明确具体督查范围及内容。其中:厅质量监督局负责在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等;省高管局负责高速公路在役桥梁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省公路局负责普通公路在役桥梁、安保工程、专业汽渡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省运管局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危化运输、汽车客运站、出租车等;省港航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危化运输、乡镇客渡客船、在役港航设施等。厅直其它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专项工作方案。

从5月初开始,省厅组织厅机关、省高管局、公路局、运管局、港航海事局、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6个专业督查组,对各市州、重点部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并对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地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

四、形式及方法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隐患治理督查与维稳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治理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本地交通领域的综合督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省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地市、市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县区、县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乡镇的原则要求,努力扩大督查覆盖面,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省,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地方交通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讨论,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是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工作中,要适时向被督查单位和地方政府反馈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级交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提高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建立和落实督查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负责地抓好督查工作。要把督查工作的情况及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罚兑现。对督查工作部署不认真、工作措施不得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以下新成效:一是隐患治理要取得新成效。做到一般隐患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预防各类事故要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年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依法监管取得新成效。做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做到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投入明显增加,教育培训更加普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新的提升。

第6篇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我镇于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严防了在疫情期间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集中整治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结合当前前疫情防控,我镇交警中队加强了对客运车辆检测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了车站源头管理和车辆运行监控,切实做好了运输工具不能带病运行。严格执行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杜绝了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现象。严肃查处了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派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三是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五个整顿、两个关闭”的要求,对加油站、众信制氧有限责任公司等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现场动火作业和密闭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存在消防器材放置不到位、加油员无证上岗的加油站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四是认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按照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酒楼饭店、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消防设施放置不规范的部分酒店、商场,责令当场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是全面排查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组织成立了3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先后到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责令企业制定了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万无一失,确保隐患得以及时彻底整改。

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防发〔〕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通过“五大攻坚战”,持续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总量,严控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镇镇长为组长、分管消防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对今年以来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当前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切实解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镇属各单位,以商店、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检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夏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在重要期间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措施。

(二)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动员发挥村委会力量,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特别是“出租后经营、居住合一”的门面房进行一次再排查,并完善台帐。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派出所、消防单位要针对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共同督促整改。村委会等要建立健全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进度。对以往各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6月30日前组织一次回访,防止隐患反弹或者新隐患的产生。对新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各村干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确定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对“五类对象”进行全面清查:一是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厅、影剧院、浴室、网吧等公共密集场所,督促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在人员集中活动期间发生火灾;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防范出现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现象;三是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小加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多发场所,督促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四是各种节日期间各类节庆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文物古建筑,督促场所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应急处置预案;五是其他有关重要场所。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镇消防队评估、确定我镇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五)消除一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城建、安监、行政执法、文化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户外广告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区修缮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要进行整改。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要针对商场促销期间人流密集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巩固建筑消防设施治理成果,对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专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单位经常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抓好企业及物业服务单位责任等末端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要求,坚持“七个一律”,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对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相关单位对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七)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演练。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一次由职能机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提高政府的指挥效能和各方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职工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演习,提高单位员工预防和应对火灾能力。

(八)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普及度,促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提高本辖区、本系统以及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针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夏季消防安全知识。要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委会,学校应当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从年6月1日至年8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10日前)。召开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门下发通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查阶段(年6月11日至年7月30日)。组织精干力量,针对清点,组织开展清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经济、技术等多种举措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单位、各村针对本辖区、单位、行业、系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年7月31日至年8月31日)。认真总结夏季百日攻坚大行动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消防长效措施,巩固百日攻坚大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重点整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

第8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企业营业收入主要增长点是工业企业增收,主要得益于玉昆、**钢铁公司钢铁行业收入增加。但从9月份来,受钢铁行业下滑影响,全镇企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虽呈上升趋势,但增幅明显放缓,企业营业收入由上月的增23%下降到18%,下降了5个百分点;不包含个体企业营业收入由上月的增65%下降到17%,下降了48个百分点;规模上企业的营业收入由上月的增68%下降到50%,下降了18个百分点。其中本月钢铁行业营业收入与本年平均水平减少1400万元,从目前四户钢铁行业停厂3户的情况预测,下月降幅将进一步加剧,预计钢铁行业对全镇营业收入总量影响会增至1亿元。

4、增加值:1-10月份,实现企业增加值4.3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不含个体实现企业增加值1.94亿元,同比增长5.6%;工业增加值1.76亿元,同比增加1003万元,增长6%。

1-10月份**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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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1、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提取车间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立项、选址、规划、环评等都取得了核准,目前土地征用还未组织招拍挂。

2、维和制药有限公司普药提取车间:项目计划总投资4933万元,设计提取普药能力6000吨/年,项目于7月初开始动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建设,设备已预订,计划年内投厂。

3、益粒康空壳胶囊项目:计划总投资4185万元,项目前期核准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7月开始动工建设,设备已预订,目前厂房主体工程已完工,计划年内投产。

4、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计划投资500万元,在尽短的时间内,建成产品检测室。

5、嘉华水泥项目:项目选址、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都取得了核准,目前土地征用手续还未办理完毕。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投资方对该项目的建设没有明确态度,项目无法推进。

6、梅园11万千伏变电站项目:项目已取得了云南电网公司的立项批复,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目前土地征用核准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中,征地农民工作已顺利结束,农民签字同意率达60%以上,土地征用报件已报到土地部门。

7、溪泽公司烟草仓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于8月份动工建设,目前正在仓库建设过程中,计划年内投入使用。

三、统计工作

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和各项统计任务。统计质量的提高取得了较大突破,明显减少了以往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大了统计分析预测,为党委、政府决策即时提供了依据。二是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共115户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两部分,分别进行详细和简要调查,并按时按质完成了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录入汇总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单位清查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按照市、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年的要求,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思想,根据**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了“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至10月份,发生安全事故一起,死亡1人。主要做法是:一是开展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召开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企业安全管理员共86人参加了学习,并要求企业利用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牌板和专题讲座等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条例》深入到各企业、员工。二是突出治理重点确保治理出实效。以治理非煤矿山(采石场)高台阶反坡度开采、冶金、水泥行业为重点行业、铁水包起重设备的安全整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企业员工学习培训、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建立责任制度为重点开展了安全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提出的整改措施大都已经落实,其余正在整改中。三是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求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加强环保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镇内企业环保的监督管理。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严格监督,对各个工艺、各个方面污染点的环保治理严格要求,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二是开展了污染排放及存在污染隐患的排污单位排查整改。重点为水泥、炼铁、造纸工业企业;采矿和选矿企业尾矿库;水产养殖单位;饮用水源地及水库坝塘的污染排查。进一步集中开展了企业污染源、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特别是针对饮用水水源有效保护的要求,对威胁饮用水水源的企业进行了排查整改。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饮用水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企业污染隐患治理相结合,切实打击环保领域的非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全和环保设施投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三是积极清查非法排放企业。对辖区内的土法小炼铁炉进行了全面调查,共查出土法小炼铁户5户,建有土法炼铁炉15座。最小规模的建有1座炉,最大规模的建有8座炉。均为无证生产,或是不按审批范围生产经营、非法排放,对非法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7、加强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红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及资产管理实

施细则》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及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全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组织了村组财务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汇整改,使全镇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经济中心更要进一步加深对当前经济发展的认识,认真总结上年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找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经济建设中心,以加快发展、加快增收的为重点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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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确保经济指标完成

一是以推进大投资项目动工建设为重点,确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区考核任务。重点抓好: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提取车间技改、维和制药有限公司普药提取车间、益粒康空壳胶囊项目、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嘉华水泥项目、梅园11万千伏变电站项目、溪泽公司烟草仓库建设7个项目的建设。二是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以盘活存量土地招商,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节能环保、高效益项目,加大第三产业投资项目的招商,发展三产业经济。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

下半年的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各项经济、社会指标的准确统计,为科学制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继续加强税源经济调查,细致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提高工业经济统计质量,加强村一级及企业统计员的统计知识、统计方法、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统计科学水平。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普查各环节的工作。

三、不折不扣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各待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按照**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发动,充分依靠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使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大力度做好环保工作

宣传贯彻红塔区政府《节能减排行政问效责任制》精神,狠抓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技改扩能,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加大各个生产环节、各个排污点严格监控,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确保节能降耗、减排指标任务的完成。

五、继续严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第9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水上安全监管,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1、健全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水上安全监管职责。二是严格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加强了与市直各部门的沟通和对各乡镇水上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与各涉水乡镇签订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三是落实了相关渡口管理系列制度,包括“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制度、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渡口“六不发航”制度和签单发航制度等。

2、抓住重点加强了水上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抓好渡口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以上专项安全检查和2次例行安全检查,深入我市辖区5处渡口检查客渡运过程中存在的渡口是否进行标准化建设、客渡船是否非法营运,签单发航制度是否落实、渡船是否适航、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渡船和渡工证照是否齐全等问题,记录了详实的安全检查记录、船舶安全检查台账。二是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半年来共组织执法活动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0家次,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深入检查,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发现一般隐患10处,消除10处,切实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辖区今年以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重点时段现场监管。在今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和其它重点时段,认真落实干部职工责任,明确分工,加大现场监管和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了节假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畅通。

3、加大力度开展了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我处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教训,按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运输船舶集中联动检查”、“三大行动”等专项行动要求,对各渡口码头、黄材水库、沿江风光带、白马桥珍洲坝等重点水域牵头整治了旅游船舶和公务船舶无证驾驶、农用船非法经营、客渡船超载超员以及趸船乱停靠等问题。特别是在我处积极推动和上级督办下,由宁乡市政府牵头联合水务、交通、海事、公安、城管、乡镇等相关执法部门,集中上百人的力量和大型装备,彻底整治和解决了双江口沩水河团湖一带堆积在河道岸边的废弃船舶和附近水上“三无”船舶的多年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了去年省总河长2号令和今年长沙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交办的专项整治任务,保障了航道的畅通和防洪安全。年送达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监管的工作联系函3份,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保障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持续稳定。

4、及时部署做好了防汛防洪各项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及参加防汛抗灾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水上交通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印发了《宁乡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防汛抢险工作方案》、《宁乡市地方海事处防汛应急预案》。二是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多次向各乡镇责任人、各渡口渡工强降雨预警信息及汛期渡运安全警示信息。三是实地督查了解情况,确保洪水前停航停渡、渡锚紧固,做好了救生物资储备,根据各渡口实际情况足量发放了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备。

5、联合执法规范了旅游漂流船舶管理工作。一是对黄材水库、田坪水库、洞庭水库、千佛洞、香山冲国家公园、沩水城区南门桥一带等重点水域和旅游库区实行不定期突击巡查,摸查了各旅游船舶的具体情况,按照市局《关于明确旅游船艇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规范了各旅游船舶和水上游览船舶的管理。二是联合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文体局和当地政府实地考察了龙泉漂流、天紫漂流等现场,明确了漂流管理工作的职责,规范了漂流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的配备、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