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8 06:37:10
导语:在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当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书面证明;
(3)代表或受托机构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
(4)全体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由企业组建负责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人,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除外);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书面证明;代表或受托机构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受理企业提交的全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特殊名称
1.联合使用市、区(县)、街道、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和申请人(自然人)的姓名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在区县行政区划内查无重名即予登记注册。
2.内资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核定为“设立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办事处(或代表处)”,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名称中使用行政区划名称“北京”或“北京市”。
3.“北京”或“北京市”作为行政区划在名称中间使用时应加括号。
——名称登记档案
1.各级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名称登记档案。
2.名称有效期届满未予登记注册的失效名称登记档案保存期限至名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存期满,由名称登记机关予以销毁。
3.申请名称注销的名称登记档案保存期限至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12个月。保存期满,由名称登记机关予以销毁。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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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户类
(一)开户
1.关于“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中“开户日期”如何填写?
答:“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中有一项内容,需填写“开户日期”,此项内容应为账户“正式成立日”。核准类账户正式开立日为开户许可证核准日,备案类账户填写也为开户许可证核准日。注册验资账户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日期。增资验资账户填写股东决议的日期。
2.如何有效控制账户开户三个工作日后付款?三个工作日如何界定?
答:目前账户能否办理支付业务,系统有两个控制项,一个是账户的申报状态,一个是账户的开户日期。除借款类一般存款户、贴现类一般存款户、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外,其余账户均校验两个要素,系统会根据账户开户日期自动判断三个工作日后方能付款。(开户建立印鉴卡启用日期也可以控制,启用日期写三个工作日后启用的日期即可)
三个工作日界定方法:从系统正式开户之日起(当天算一天;核准类:预分配转正式开户日。备案类:开户日)三天。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工作。
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是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第四条登记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上级机关有权纠正下级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第八条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第十五条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仍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期满日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保留期可以延长6个月。
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拟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含有应当经过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因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不得再从事该项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两个及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相同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
第十八条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登记机关强行要求或者变相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解决程序,参照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在办理该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等等。而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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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要确定好地址,先去工商局办理核名手来续,然后根据你的核名信息办理其它手续。一时半会也说不清,大部分地方通用的给你说一下好了。
2、设立验资所需资料清单: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银行询证函、对账单;现金缴款单、收款收据;自然人股东简况表;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有限责任公司自设立登记申请书;新设公司章程;公司场所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产权证明:产权证明或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公司领导)任命书。
3、如果找人的话:(股东身份证原件及照片各一份,会计人员身份证及会计证复印件各一份,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地址、注册资本、股东各占比例及份额、股东签名;法定代表人及监事职务的人选;公司场所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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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全权办理我公司办理房屋预告、备案登记注销手续。
委托单位:贵阳建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6月5日
申 请 人 : (备注:注销申请人为本企业)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 :张**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xx-xxx公司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公司盖章
xx-xx年 xx月xx
延伸阅读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申请注销应提交的文件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第二,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并按规定填写并签署。
第三,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第四,公司章程。
第五,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第六,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第七,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需获得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