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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1 19:34:53

导语:在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第1篇

本人于2018年4月来到单位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自己在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均有了新的进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

日常工作主要有维护全院计算机操作系统,包括重装、修复、查杀,打印机的修理、连接、共享、调试,确保单位日常业务顺利开展。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自治区版权局和区局科信处要求,推进全院软件正版化工作,包括操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完善软件正版化相关工作资料和制度文件,完成全院2018年30台电脑采购工作。

三、检验系统企业平台

接待检验系统全疆企业平台咨询,包括开户、数据调整、业务咨询、进度查询、其他疑难解答,日均接待企业咨询30个左右,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需协调及时解答。

四、第一书记借调工作

  本年去第一书记当地借调12天,完成当地全村大数据表格、土地确权工作、新建安居房网上录入工作、扶贫相关信息核对工作。

第2篇

一、继续推进东南二环路建设,现已全部完成17座桥涵的建设和80%的路基工程,今年将全面完成路面铺设和道路绿化。

二、加速推进旧城改造力度,东街酿造厂片区的改造已全面启动。

五月前已完成拆迁的准备工作,五月已开始拆迁,同时进行崇宁小区的安置房建设。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9月份完成土地包装整理工作,10月份将该片区土地进行拍卖,年底开始动工建设。同时将东街道路进行彻底改造。

三、西外街的“新居工程”一期建设已完成一些道路基础,水系整治和办理用地手续及房屋的拆迁工作。

四、5月已启动文庙片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将文庙片区建成唐昌镇的休闲、娱乐、商贸中心。

五、原旧城改造中的房产证遗留问题已开始办理,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盘活了原国贸位于建丰一社的闲置土地,并将该宗地转让给公交集团用于车站建设。

七、完成了原先锋中学的确权工作。

八、蔬菜社区土地确权工作已完成调查资料准备工作。

九、经过努力,我镇先锋、青春两村的“土地整理”已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该项目区面积7022.85亩,整理后将新增耕地800.85亩。

十、新胜片区锦华街建设已于5月份全面启动,年底前将完成整个街道建设。

十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市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自建工程也即将启动。

十二、完成了整个横山片区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横山的开发提供可靠、有力、科学的依据。

十三、平乐村2、3、4社废弃地整理项目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并于4月7日获得了耕地开发整理验收证书。:

第3篇

一、****项目前期工作。1、项目报建报批程序调研。对规划、国土、住建、发改、消防、环保、人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权限及报建流程进行了解梳理;2、完成项目地块权属变更。3、解决项目用地相关事宜。5月完成项目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报装及安装。5月完成项目用地中高压线10KV及架空线标杆的搬迁。7月完成项目排水、排污市政管口的驳接及燃气管道的调整工作。

二、****项目主要报建报批工作。1、3月通过****规划专委会的评审, 7月完成项目修建性规划方案审批,12月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4月完成项目人防工程设计要点的批复,11月完成人防施工图审查,12月7日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批意见书。3、5月完成项目的环评报告编写及专家评审会,8月通过环保审批。4、7月完成项目节能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写,9月完成发改局的项目备案,12月完成市发改局对项目三、四期自主决定是否招标组织形式的复函。5、5月12日完成****地质勘察文件审查的备案,8月份通过建筑施工图、节能审查。

三、沟通与协调工作。1、公司内部沟通。主要与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对项目管理及成本进行多方面沟通,以最优方案向相关部门申报许可;2、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在报项目批文前,提前到相关部门了解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及经办人员,掌握上述情况后便于下一步报批的跟进及沟通。

四、办公室日常工作。1、归档工作。保证公司及项目所有取得的相关证件以及票据等做到及时归档并做好记录,同时备份扫描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方便性,移交资料数量、日期、接收人规范登记在册; 2、资料管理。报建中对资料的准备工作也是重中之重,所以每次在相关部门所需资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仍将所有相关材料同时携带,以备不时之需,提高工作效率,提前把每次申报的通用资料准备多。

第4篇

1.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并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监督权力的运行。

2.推进竹海景区建设。配合县旅游局精心包装了“竹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向省局、国家旅游局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和建设了游客中心、游步道、门楼、观竹楼、旅游观光车等旅游基础设施和设备,2013年10月1日开园试营业。

3.协助旅游资源普查。今年9月,在全市旅游资源普查中,协助旅游局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地毯式的旅游资源摸底,通过资料收集和汇总,共普查旅游资源单体117个。

4.打造优秀解说队伍。以全省竹产业发展现场会为契机,在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3名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员队伍的专业培训,圆满完成省市领导视察楠竹丰产培育示范基地、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颁证工作推进(现场)会等30余次解说任务,赢得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5.积极参与促销活动。4月中旬,我县以“美人窝”和“竹海”为主题参加了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发放旅游宣传资料2000份,提高了“美人窝”和“竹海”等主要景点的知名度。今年以来,我们主动联系《环球地理》、《旅游》等知名杂志和报刊,将从山水风光、民俗文化、美女文化等角度重点宣传推介旅游。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公司将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努力整合资源,积极融资引资,突出重点,带动全盘,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理顺旅游投融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融资能力,在土地要素、建设资金、项目配套上积极争取银信部门支持。

2.积极推进竹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快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重点旅游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旅游招商有新的突破。

3.尝试由旅游开发公司直接开发运营景区的发展模式,将浮邱山瀑布资源划入旅游开发公司建设管理,进行旅游项目的合作开发,实现旅游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林业生态市建设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争取20*年年底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改革任务,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服务,规范管理,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逐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范围和内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确定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国有林地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先行调处,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主要内容

1.明晰产权

(1)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林地林木原则上应确权到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集体经营状况好的,可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不宜分户经营的,可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转让,落实经营主体。对利用贷款营造的集体林木,在落实经营主体时应按照“债随林权走”的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落实抵押物。

(2)集体林地上的林木、村庄片林、农田林网及其他农村土地上的林木,按照“树随地走、谁造谁有”的原则落实林木经营主体,核发林权证。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沟河路渠或“四荒”等经营权的,也应依法申请登记,核发林权证。

(3)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可以直接分包到户,也可以在确权到户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或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达到绿化标准。

(4)产权明晰后,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承办同级政府交办的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档案管理、流转管理、林地承包争议仲裁、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林权登记流转动态网络管理系统。

2.规范流转

(1)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有序流转。林权流转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凭林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签订林权流转合同。

(2)集体经营的林地林木,其流转方式、流转基价、流转收入的使用和分配等都要提前向村民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其流转的有关合同应当报县级以上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转的收益大部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其余部分可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林业和公益事业。

(3)已确权到户的林地林木,流转时应当签订合同。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登记。已流转的林地林木再流转时,必须征得原承包人同意,并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取得林权证已经合理流转的林权,只要权属清晰,其林权流转申请和林权登记申请可一并提出,经审查合格后按相应程序办理林权登记或变更手续。

(4)已经流转的林地林木,凡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但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大多数村民对某些条款有意见的,原则上维护原合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和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有争议的部分协商解决;对明显不合理、严重侵害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5)县级以上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流转体系,条件成熟的可以组建林业产权交易市场,及时提供信息、政策咨询、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林权变更登记等服务。

3.放活经营

(1)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和分类经营。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以及通过合理流转取得使用权的林地,其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由农户和其他经营者自主确定,并可享受林业相关优惠政策。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可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

(2)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前提下,放宽对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对农户及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林,在不突破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即申即批,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成熟的人工商品用材林,在采伐限额内优先审批;对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商品用材林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实行采伐限额单列;对在非林业用地上培育的人工商品林不纳入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

(3)加强对林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建设的投资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有关部门要加紧制定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办法,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对林业实行优惠信贷政策,积极探索开展森林资源财产保险业务。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

时间安排:20*年4月9日-20*年4月30日。

主要任务: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制定方案。

1.成立机构。县、乡(镇)各级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林改办),设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各级林改办要抽调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正确导向,营造改革氛围。县、乡政府要层层召开会议,采取发放“告知书”、“明白卡”、“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的重大意义,了解林改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参与林改。

3.组织培训。各级政府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好林改骨干培训,使所有参与林改的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林改的目的和要求,熟悉林改的程序和步骤,掌握林改的政策和方法,并能在改革中正确运用。林业部门重点对直接参与和指导改革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操作规程在内的系统培训,使他们成为懂政策、会操作、能指导的“明白人”。确保改革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

4.制定方案。各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本方案和林改试点经验,分别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各县(区)的林改方案,经市林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市林改办备案;各乡(镇)的林改方案,报县(区)林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备案;各行政村的林改方案,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登记备案

时间安排:20*年5月4日-20*年8月31日。

主要任务:实地核查、公示结果、勘界确权、登记备案。

1.实地核查。在县(区)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由乡(镇)政府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图表资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核对、地形图勾绘、实地丈量、GPS绕测等方法,对各乡(镇)、村(组)的集体林地和林木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确定林地四至边界和面积以及林木株数和蓄积,把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按照统一要求绘制图表。

2.公示结果。完成集体林地和林木实地核查之后,将调查核实情况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改革方案,张贴招标公告,确定标的和承包期限,公开招标。属乡(镇)集体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公示,由乡(镇)政府集体研究确定林权改革方案;属村组集体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在各村组张榜公示,由各村组提出改革预案,并组织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确定集体林权改革方案。

3.勘界确权。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组织村组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林权、勘定面积和四至界址。外业勘界采取1:10000地形图勾绘和实地丈量(GPS)的方法,绘制出详细的地形图和小班图,标明林地位置、林种分布等。将勘测结果和发包结果在村、组显著位置进行张榜公示,涉及相邻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单位的,在所属乡(镇)政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实行两榜定案。

4.登记备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林权,按照林权改革方案将纳入林改的林地或林木,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分别落实经营主体,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重新签订或补充完善承包、拍卖、租赁等经营合同,并以乡(镇)和村(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形成完整的集体林改资料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三阶段:确权发证,建立档案

时间安排:20*年9月1日-20*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调处纠纷、建立档案。

1.审核输机。林地和林木产权明晰之后,乡(镇)政府要对林权权利人申请登记办证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并签章同意后报送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办证。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办证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认定符合办证条件的,将相关文字信息和数据输入计算机。林业主管部门将输机有关内容和以村为单位的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宗地图制成公示表。个人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的,在林地所在的村或组公示;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林地所有权,国有单位或其他单位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的,在相关的乡(镇)、村组公示,公示时间30天。

2.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林权登记申请材料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书。全省统一采用1:10000地形图作为外业调绘和内业宗地转绘底图,林权证附图用宗地转绘图作底图,通过计算机扫描制作。发放林权证时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因交易流转或其他原因造成林权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和换发林权证;对权属不清或纠纷尚未解决的林权,不得登记和发放林权证;核发新林权证后,原有的林权证要由原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收回注销。

3.调处纠纷。对林权争议或林权流转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处预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对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等办法妥善解决。

4.建立档案。根据林改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按照客观、完整、准确、系统的基本要求,把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方案、图表、记录、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资料及时整理造册、立卷归档、分级保管。林改档案实行县、乡、村三级保管制度,档案管理要有专房或专柜,有条件的县、区可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的同时将一套原件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时间安排:20*年11月1日-20*年12月31日。

主要任务:自查整改,检查验收,巩固完善,总结表彰。

1.自查整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由各县(区)林改领导小组按照全省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集体林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要予以纠错整改,发现有遗漏项目和内容的要予以补充完善。自查工作结束之后,写出林改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报市林改领导小组。

2.检查验收。在各县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级林改办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全省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各县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量化考评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林改办。

第6篇

一、基本情况

乡下辖10个村,53个社,一个居委会,共2932户,11849人,现有劳动力5353人,常年务工3017人。乡2016年农民增收计划目标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650元,比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80元,增长22.03%。通过全乡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到2016年11月止我乡实际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725元,比2014年增收755元,同比增长23.07%,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2117人,劳务收入2880万元,贫困人口减少296人,较好地实现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农民增收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乡通过召开促农增收动员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全乡干部职工促进农民增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推进该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乡促进农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着力研究并督促落实好相关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目标责任制度,把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注重实效,建立促农增收工作队考勤机制和每周一例会汇报制度,并建立年终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合力攻坚机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深入开展“挂帮包”活动,帮助农户制定增收规划,形成推动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开展“两个带动”,推行“专合组织+基地+农户”模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逐步增加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定期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信息,不断提升“三农”服务能力。

(三)做优农业特色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1.稳定粮油产业。鼓励土地向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我乡坚持“巩固面积,加强管理,提高单产”的方针,强化技术培训、并通过品种更新、割制改革、推进测土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加强管理等措施来提高传统产业单产。粮食播面稳定在2.34万亩以上,产量0.82万吨以上;油菜播面稳定在0.46万亩以上,产量0.11万吨以上。2016年,粮食生产实现农民人均收入550元。

2.做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茶叶、核桃“双百工程”。一是加大对村、村、村、村、村茶叶示范带5400亩茶叶的管护和补植;二是加大核桃产业的发展规模。在搞好村、村1100亩核桃管护基础上,已全面完成核桃新增扩面1500亩;三是积极探索在茶叶和核桃空行套作甜叶菊、药南瓜等中药材,大大缓解了农民种茶前期无收益的问题;四是大力发展梨园350亩,现已全面完成梨树的栽植和管护,明年将挂果。2016年,实现农民人均收入1005元,同比增加200元。

3.做优特色产业。重点抓好以空山黄牛、巴山土鸡、中药材等具有比较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产值力争突破8000万元。加强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专合组织5个、专业大户20个,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养殖,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助农增收。

4.拓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着力打造“梨园坝古村落乡村旅游”。年实现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突破50万元,以此促进农民增收。

5.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民”的形式加强产业化经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面对传统农业产值比重大、产品单一、附加值低等问题。引进了川通清铭白茶专业合作社和秦巴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组建专业合作社5个。以村和村为核心和起点,带动周边区域的共同发展,扩大项目的影响力,为当地及周边居民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常年增加1500余人就业。有利于增加乡村居民的收入,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6.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调动群众争当致富能手的积极性。通过深入各村对我乡的种植大户、经济型小老板、外出务工之星、养殖能手等致富能手进行调查摸底,共有27位农民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我乡通过培养致富带头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引导广大党员和致富带头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对农民党员、致富能人的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党员107名,致富能人161名,对黄正洪等7户种养专业户进行资金扶持3万余元,“7.1”召开乡致富能手表彰大会等形式,有效地调动了农民致富的积极性。

(四)提高农民工技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1.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就业培训,力争每户都有一个明白人、创业人、技能人、文明人、就业人。加强就业指导,搞好综合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共培训农民工1000人次,输出劳动力5100人次,其中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40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000万元。

2.就近转移农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高度重视非农经济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加工、运输、建筑等非农产业,积极引导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吸纳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年内回引创业人员2人,就近转移劳动力200人,实现收入100万元。

3.加快城镇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引导农民向城镇、新村聚居集中。坚持产城一体、产村相融,以城镇、新村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拉动社会需求,有效增加就业岗位,为农民增收搭建平台,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五)深化农村产权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加快产权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的确权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份量化等工作,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标准化生产基地物权,根据业主申请搞好确权登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产生新增耕地确权到农户。

2.引导流转交易。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有序流转,共流转土地1900亩;规范化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逐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保障农民权益。鼓励农民通过房屋、农机具等资产及生产资料租赁取得收益。

(六)兑现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1.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认真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2.推进精准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和落实好各类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扎实推动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生态扶贫,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减贫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要达到2300元以上,贫困人口增收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2016年,全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0.95万人,新农合参保率达100%,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5%以上,不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补助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虽然我乡在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引进龙头企业的力度不够快,项目征地租地等政策服务等步伐较慢。

2、农民市场意识不强、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是造成农民增收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任重而道远。

3、我乡的农民增收的渠道窄,主要是依靠经济产品和家庭饲养业,没有农副产品加工包装附加值增值收入,产业结构调整还有待加强。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

一是聚力优势产业发展,在群众增收致富上下功夫。

1.继续加大茶叶的管护和扩面。加大对村、村、村茶叶示范带的管护。

2.加大核桃产业的发展规模。在继续搞好村3500亩核桃的管护的基础上,积极引进省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力争在全乡新植清香核桃2000亩。

3.加大梨园产业的发展规模。

4.继续扩大中药材套作,在茶叶、核桃、梨园中套作甜叶菊、药南瓜等药材,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第7篇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粤北,位于东经113°22''''-113°44''''、.北纬24°40''''-25°07''''之间。西北面、北面与乐昌市、仁化县交界,东面与始兴县接壤,西连乳源自治县,南邻曲江区、武江区。京广铁路南北向贯穿全区、323国道东西向贯穿全区。现辖5镇7办事处,人口36多万,有1:1万正射影像图幅39幅(西安坐标系),总面积858700亩(572.5平方公里)。

*年11月,我区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已全部通过市级验收。我区有少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明(特别是村民小组之间)、界线不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内容不明确,引发出不少的土地权属纠纷,特别是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这种矛盾更为尖锐。这些矛盾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把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土地财产权和保护耕地的义务确定下来,促进农村土地集约经营、规模化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目的

本次工作的任务是利用现势性良好的土地更新调查正射影像图和调查成果,依照《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按照新的土地分类体系,对农村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进行核实和补充调查,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地籍数据库,依法确认土地权属。按照土地登记发证的程序颁发土地证书,保证土地数据的准确性,解决我区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地籍管理的升级换代,充分发挥地籍管理的整体功能,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向规范化、信息化、产业化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已成立了*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韶浈府办[*]4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集中力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则、规程,抓住重点,克服难点,全面调查,并建立工作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年1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0号)

(四)《土地登记规则》

(五)《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

(六)《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

(七)《广东省农村土地产权调查技术规定》

(八)《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

五、工作步骤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到*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登记发证阶段,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5月18日-5月30日)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区、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权属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作组。

2、收集资料。

(1)图件:土地更新调查正射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面积量算图、权属界线图等(含电子版)。

(2)表册: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及原由书,土地更新调查时的各种表格等。

3、购置建立农村数据库所需的硬件、软件。

(1硬件:包括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打印机等;

(2)软件:MAPGIS农村地籍管理系统(*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已向武汉中地购买)等。

4、购置绘图工具、皮尺、指北针及必要办公用品。

5、印制相关表册(包括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及通告等)。

6、工作经费来源。

全市农村地籍数据库建立经费、外业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等发证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7、宣传发动。

以区为单位召开有关部门、各镇书记、镇长、国土所负责人参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动员大会;以镇为单位召开有关部门、各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国土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落实好指界人。

区政府要通过电视台通告,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明确调查对象和范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要求各镇、村张贴通告,落实指界人。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并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集体土地的指界人是该集体土地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代表、自然人或委托人。

(二)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农村地籍数据库的建立(6月1日一6月15日)。

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建立全市农村地籍数据库。依据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把土地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图面注记、外业调查记录表、土地权利人主体等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图形库和属性数据库;经计算机对输入信息分析处理,进行界址点坐标量测、面积量算,编制地籍索引图、宗地图,为下一步地籍调查提供参考数据,为登记发证提供准确的图件、数据等资料。

要求:

(1)农村地籍数据库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中心环节,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提供具有法律性、权威性的权源材料,因而要求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认真细致地进行作业。

(2地籍图、宗地图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土地产权调查技术规定》,将土地权属界线、界址点、宗地号、面积、地类等准确、全面地在图上标明。

2、落实作业队伍(6月1日-6月15日)。

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落实外业调查作业队伍和确定该项目的负责人员。

3、地籍调查(6月15日一10月20日)。

此次地籍调查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组织队伍完成。*分局收到农村地籍数据库的资料后对土地权属界线、界址点、宗地号、面积、地类等进行核查,与现时实际的土地权属界线相一致的,可直接引用,不再重新调查和签界;如不一致,应重新调查,并按规定办理签界手续。

地籍调查是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和技术规范,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调查,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以图、簿示之.地籍调查主要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方面内容,就调查本身而言又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地籍调查的任务是利用现势性良好的土地更新调查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将土地权属界线、地类界线、面积、位置等地籍要素和地理要素真实地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注记,并填写必要表格,落实签界手续等。

此次地籍调查采取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分步进行的方式,以权属调查为重点,先开展权属调查,再进行地类调查.权属调查要与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解决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相结合;地类调查以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为主线,进一步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并标定界址,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到实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为农民集体。作为权利人主体的农民集体有"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种形式,经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调查论证,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占主导地位,鉴于当前我们处于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决定把权属界线调查到行政村一级为重点,在确保行政村这一级权属界线调查按期按质完成的基础上,把土地权属界线尽可能细化到村民小组。

要求:

(1)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和《广东省农村土地产权调查技术规定》进行作业。

(2)充分应用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最大限度地争取时间,减少工作量,节约开支。

(3)权属调查要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出发,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进行作业,既要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权属调查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农村地籍数据库更新汇总(8月10日一10月31日)

农村地籍数据库更新与地籍调查同时进行。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地籍调查完成后,将成果(包括正射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面积量算图、权属界线图)提交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统一更新汇总,完善农村地籍数据库。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一11月15日)。

1、资料整理。

(1)表册

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及原由书、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界址表等。

(2)图件

土地利用现状图、面积量算图、地籍图、地籍索引图、宗地图等。

(3)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2、初检

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以上成果进行初步检查,及时纠正错漏。

3、验收

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定、验收,在此基础上对成果资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四)登记发证阶段(11月15日一12月31日)

1、土地登记的范围。

全区5镇,44村委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

2、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

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为宗地。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划为一宗地。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要在调查时注明,并相应扣除其面积。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

3、登记发证的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公告和注册登记

(5)颁发土地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区政府要大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制定相关的便民措施,争取社会各方对该项工作的支持。

(二)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积极与区农业、林业、水利、市政、公路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好与土地登记有关的其他产权管理的关系,涉及农业结构调整、林权、水利和交通设施产权等的确认,都要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争取支持,避免失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扩展土地登记信息的实际应用面。

第8篇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1)

夏至已至,2017年上半年即将结束,法制办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疏漏补缺,按照县领导的要求,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制办特此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17〕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17〕91号),对照编写《2017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召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半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法制办认真履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出台了《2017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其中,2件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7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7件。起草了《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完成“新两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1001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实现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法审大事项3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清理工作,完成2013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78件,修改4件,废止33件,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以前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办〔2017〕23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xx人民政府法制办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三是积极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指导。目前接受有关部门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完成对 96件林权确权登记(初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8条。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起草了《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环保、市场监管、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开展,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 件(其中:未结案2件 ),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坚持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 件,经调解后变更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黄政〔2017〕44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县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宽过广的问题。三是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出台《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黄府法〔2017〕31号)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机考。拟在9月份,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案件。

第9篇

一、总体要求

以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提高依法合理利用土地水平,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升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打造良好土地管理平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察内容

(一)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1、耕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划落实情况;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实际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建设用地审批情况。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3、土地登记情况。土地登记“五不准”执行情况,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4、土地执法检查情况。违法用地情况,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案件查处整改情况。

5、土地供应利用情况。土地供应情况,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情况,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情况,节约用地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6、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房地产用地调控和监管情况,保障房用地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政策执行情况。

7、税费收缴使用情况。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出让金等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8、其他。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合规情况、反映问题解决情况等。

(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落实情况

政府土地管理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政府及发展和改革部门的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财政、税务、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的涉地资金管理,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筑施工许可,公安部门对移交案件的处理情况,监察、人保部门对移送人员的处理情况,政府融资平台及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抵押融资以及相关涉地部门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情况、涉地事项履行职责和审批监管行为。

三、督察重点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落实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违法用地情况,2009至2011年批次供地率情况,2011年和2012年保障房用地实际落实情况,交通、水利、能源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征地补偿款落实情况,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省、市、县出台的涉土法规政策是否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等。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2月20日至3月31日)

认真准备耕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等方面的资料、台帐、卷宗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文件和领导批示等。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对清理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开展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摸清监测时段内合法用地、违法用地、未变化等情况,认真汇总各类数据。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按照一宗地一个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3月23日前,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自查清理总结报告。

准备的主要资料:

1、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相关报表、报告、台账;

2、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台账;

3、201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土地管理工作总结;

4、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表及区片综合地价资料;

5、2011年度城市(乡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补充耕地、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土地登记(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供地、2011年及2012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台账及档案;

6、2011年度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台账及相关资料;

7、2011年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台账、政府土地抵押资料;

8、2011年度闲置土地清理相关资料,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资料;

9、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的政策文件。

(二)督察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地的主要工作、方法措施、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同时准备好检查现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在我市督察期间,我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搞好协调配合、资料提供和相关服务工作,按照督察组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整改处理阶段(2012年6月1日-8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意见要求,对照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营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管理秩序。加大对违法用地严重区域的整改力度,对国家土地督察局确定的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确保整改到位。扎实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占地。进一步提高供地效率,切实做好批而未用建设用地的清理工作,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情况分类调查,建立台帐,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土地有效供应。加强土地规划和计划调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加大违法违规用地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针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将其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8月31日前,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处理情况总结。

(四)验收阶段(2012年9月1日-9月20日)

全面总结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分析查找我县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照督察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自验,扎实做好迎接督察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迎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确保圆满完成土地例行督察任务。

(二)强化分工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汇总、案件查处、业务指导;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负责移交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审查、执行;宣传部门负责例行督察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附表13、14、15中有填写任务的建设、发改等部门,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卷宗整理、表格填写,并积极与国土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确保所有数据正确一致,经得住推敲。对由于卷宗数据等问题而导致对例行督察产生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