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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保护论文

时间:2022-03-31 03: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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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保护论文

第1篇

我国的环境立法注重在行政管理领域对环境保护制度的构建,但对包括检察机关实施监督在内的环境司法保护制度的确立却颇为不足,最高司法机关同样也面临规则贫困的问题。在最高法院已经颁布的司法解释中,与环境案件审判相关的极少,而且针对的也主要是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涉及的更少。相对检察机关环保监督职能而言,现有刑事规范与环保法律法规的相互渗透尽管令人欣喜,但其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如环境污染犯罪的相关规定刑罚宽泛,处罚偏轻,常陷入适度性把握的困境,与《环境保护法》中侧重针对超标超量排污、未进行建设项目环评、未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的规范不同,目前的刑事法规更多地将视角投向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等行为的制裁。在量刑幅度上,虽规定视具体情形而定有一定的科学性,但相对于行为可能和已经造成的危害度,实际刑罚却显得过于宽泛。司法实践中,基于环境刑事案件客体的特殊性,偏重从轻处罚,即使是造成巨大损失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量刑也较轻,处以重罚的并不多见,相对于危害行为本身其刑事责任显得非常轻微。但是,环境权益不同于一般的权利,其客体具有特殊性,它涉及的水源、森林、大气等环境元素属于公共物品,需要通过许可证或规定限额等方式来管理,一旦超出合理限度就给以严厉的刑事处罚,则又显得处罚过于严苛。尤其是以“生态立本”为理念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保护领域若抛开对轻微污染环境犯罪从轻从宽的处理政策则会带来更多的社会和司法困境。

二、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升环保监督意识

1.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也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对大气、水源等涉及民生的污染有所认识,但对于哪些情况涉及到犯罪还不清楚或是比较模糊。因此,检察机关要结合自身职责,与有关单位配合,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深入到企业、社区、乡镇等宣传和引导了解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相关问题,通过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判决书上网、典型案件报道宣传,定期公布一些生态环境资源案例等形式,进行有关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树立环境保护司法意识。每一名检察人员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责任和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并贯穿整个司法实践活动中。检察机关应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深入环境保护一线执法部门,宣传环境保护中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教育和引导环境保护监管人员严格、公正、高效、廉洁地适用法律,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观念,提高环境保护监管人员的司法意识。

3.拓宽环境保护参与意识。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环节、多领域,贯穿于整个社会。要实现全民治理,参与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个责任首先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在环境保护监管方面,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积极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环境整体状况令人担忧,如水源、大气污染等等,这就要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保护我们的环境。检察机关应密切与人大、政协、环境保护等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公众参与举报、揭发环境资源犯罪的渠道,让环境违法犯罪付出巨大成本,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环境保护意识。

(二)建立机制,提升环境保护监督水平

1.建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目前,检察机关针对环境保护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机制,应结合司法改革和各地实际,考虑建立与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对接的机构。在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及案件量大的地区,检察机关内部应成立专门环境保护的监督机构,全程负责此类案件。其他地区检察机关成立非常设机构,建立一套涉及环境保护案件近似于“绿色通道”的制度和工作流程,每个部门都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以提高处理环境保护犯罪行为的工作效率。

2.强化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制。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保护问题,检察机关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机制建设、人财物投入、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及管辖地区的环境状况等指标予以量化,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进行奖惩和作为晋升提拔的依据之一,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以提高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的权威性。

3.落实环境保护监督公开性。环境保护监督的公开性就是保证其合法、公正,增强环境保护监督的透明度,把工作置于阳光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检察机关应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监督的政务公开,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监督的依据、政策界限、具体程序等,建立环境保护案件的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征求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监督的知情权、参与权。

4.加强环境保护监督队伍建设。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投入力度,在人财物的投入上向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倾斜,改变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能力弱,装备差,侦查监控手段落后的现状,增强环境保护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加大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注重招录环境保护法学专业人才,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努力培养一批精通环境案件办理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在人民监督员中选任具有专业知识或业务背景的人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家、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帮助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性、技术性难题。同时,要加强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把“人情关”、“金钱关”和“权力关”,杜绝环境保护监督人员与环境违法企业有金钱来往或在执法过程中的现象,将环境保护监督队伍打造成一支敢作敢为、敢打硬仗、善打困难仗的强兵。

(三)发挥职能,加大环境保护司法监督

1.依法打击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活动。在查处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过程中,单凭某个部门之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公安、环境保护、国土、林业、农业、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应整合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形成合力。作为国家赋予检察职能的检察机关,其检察职能几乎贯穿于查处违法犯罪整个过程。如何有效地发挥自身职能,是打击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本地基本情况,围绕项目建设审批、环境保护监管等方面,排查案源。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损失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污染及妨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犯罪案件,要积极履行批捕、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于督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出取证意见。同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在案件移送标准、证据收集审查、犯罪数额认定、法律适用、管辖设置等方面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2.查办和预防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当前,检察机关在查办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查处和严惩国土、水利、环境保护等重点部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在查办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应当研究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发生的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案发特点和规律,查找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制定相应的预防对策。此外,环境检察工作也要坚持“惩防并重、综合治理”方针,发挥预防犯罪的先期屏障作用,促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重点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方面,环境检察预防工作应当密切关注有关开发行为的行政规划和审批环节,开展专题调研,找准此类环境问题症结,提出预防对策,督促落实检察建议。

3.开展对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检察机关查办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案件,需要内部反污、反渎、侦监、公诉等多个部门紧密配合,依法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查办职务犯罪等手段,督促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对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案件、妨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同时,充分发挥追捕、追诉职能,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对审判活动和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监督,依法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涉及环境领域侵权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依法支持人民法院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执行工作,规范执行行为,促进判决裁定的有效执行。

(四)完善法规,健全环境司法保障

1.在刑法中扩大行为犯,增设危险犯、过失犯的刑法责任追究。由于有的危害环境行为与其危害结果之间有空间与时间距离,而且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则无法挽回。如果刑法只是惩治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的行为而不惩治危险犯,则会削弱刑法在预防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方面的作用。为了有效地预防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在环境刑事立法中,对一些诸如污染环境罪、破坏自然资源罪等罪名,以行为犯来追究刑事责任,只要发生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危害行为属实,达到一定的持续时间、数量或程度,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以便更加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不仅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并已造成严重结果的行为进行制裁,还要规定处罚危害环境的危险犯。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于现代化生产发展所引起的对环境的严重危害,加之证明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主观罪过比证明犯罪本身更加困难,可改变传统刑法中“无罪过即无犯罪”的原则,借鉴英美一些国家将“无过错责任”引入环境刑事立法中,确立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某种行为或造成了法律所禁止的某种结果,即使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由于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特殊性及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应在环境资源保护相关刑法中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建立刑事严格责任制度,以适应现实需要。

第2篇

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看,一方面自专利制度诞生始,人们往往在垄断了一项权利后为了充分实施该项专利、实现利益最大化,不顾这项技术是否潜伏着生态危机,这种天然的利益导向性因此对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伤害。另一方面,专利制度促进生态技术创新所开发的“有益新物种”充分发展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对其他物种产生了竞争性的优势,进而人为地淘汰其他物种,导致生物多样性发生无可挽回的损失。专利制度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在促进生物的人工繁育和培养的同时,又导致了野生动物和植物品种被过度盗猎和开发,进一步破坏生物的多样性,最终造成有限资源被无限自由过度剥削的“公地悲剧”。从资源利用的角度看,专利制度阻碍了新的、对环境有益的智力成果的研制,美国密执安大学教授米歇尔•海勒提出了“反公地悲剧”,作为“公地悲剧”的镜像概念,“反公地悲剧”意指同一对象上的产权过多可能导致资源陷入利用不足或者闲置浪费的悲剧。“绿色技术”是与传统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技术相对应的,遵循生态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的,节约资源和能源,避免、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污染且拥有最小生态负效应的“无公害化”或者“少公害化”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总称。一些绿色技术的拥有者对其技术拥有过多的产权,所以常常会滥用其权利,使得他人利用开发其技术遇到重重阻碍,因而导致社会整体资源配置的不平和和效率低下。为了调整专利制度带来的“生态负效应”,我们可以从如下角度分析来解决问题。

从专利本身来看,我们必须对专利附加“绿色”的限制,将“绿色”要求加入专利授予条件并在专利审查中予以落实。具体来说,如果某一项技术是原始创新,那么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其作出的阐述可以被自动接受;如果某一项技术并非原始创新,则需要将其与原有技术作比较,只有在该技术对环境更有利的情况下,其才有可能被授予专利。这一措施有利于顺应《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27条中规定的:对危及人、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或者严重破坏环境的专利,政府可以拒绝发证。以此真正实现“法律的生态化”,“法律生态化”这一概念最早是由金瑞林教授提出的,如今在已受到各国的重视。

从专利制度的角度来看,专利制度产生之初社会污染的态势处于生态环境可以自我调节的范围之内,其环境伦理尚未纳入人们的考量的知识体系。强制许可制度的重构是实现专利制度生态化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举措。所以我们必须重点发展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予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众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但是笔者认为,对于“紧急状态”“非常情况”“公众利益”等概念较为宽泛和模糊,应当由法律进一步作出规定,以此保护合理限度内的私权。另外,我国对于强制许可的申请主体、申请理由、申请程序等各方面的规定限制较多、要求较高,还未充分实现TRIPS赋予的权利,所以关于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再建设必须在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放宽限制,尤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利益天平向公众一边倾斜,对专利权人的独享权利作出进一步的限制,充分运用TRIPS协议赋予的自,灵活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我们必须认识到,强制许可制度是一把双刃剑,通过发挥其威慑作用,来限制专利权的滥用,保护公共利益。若实施不当会产生阻碍科技创新、侵害个体利益的负面作用。

专利制度是时展的产物,而在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威胁的情况下重新构建我们的专利制度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利益的天平在公共利益和私权的博弈之间不断平衡,以寻求不同时代的支撑点。在当今这个时代,生态环境利益则毫无疑问是我们捍卫“公共利益”必须考量的因素,我们不能再将环境作为牺牲品来发展经济,要始终坚信环境和利益之间的利益矛盾并不是不可协调的,法律终将会达到其应有的状态,终将实现其利益协调工具的作用。

作者:郁思远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第3篇

关键词: 农村地区 生态环境 保护与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良好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条件成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追求。特别是最近十年,党的富民裕民政策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老百姓的腰包越来越鼓,生活水平和城市的差距在缩小,高质量的生活条件成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美好追求。但是,从很多农村地区的现状来看,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逐渐呈现令人担忧的状况,而这与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初期的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密切相关,同时急功近利的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经济发展策略也使我们付出巨大的代价。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下,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的新农村成为了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直观体现。而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善当前农村的生态环境。那么,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环境卫生较差。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并不同步,主要是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的污染。垃圾污染主要表现在垃圾的随意丢弃和垃圾的长期堆积不能及时清理;而污水污染主要是污水的随意排放,基本上没有处理污水的设施。

(二)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水是广大农村居民生活的必需资源,但是从现阶段来看,水资源的日益短缺和枯竭成为制约农村安定发展的一大因素;同时,部分微小污染企业的乱排乱放使地下水水质变化很大,部分地区饮用水不达标,导致居民饮水困难,这些都严重威胁居民的健康。

(三)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很多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追求高产的目标,往往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从而造成农作物和土壤的污染,严重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另外,每到夏收、秋收季节,很多农户为了方便自己生产,往往随意倾倒、焚烧农作物秸秆,从而造成大气污染。

(四)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

为了家庭的增产增收,家庭副业在当前农村发展很快。很多农户都进行畜禽和水产的养殖产业,如养鸡、养猪、养鱼……这些产业的发展在给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如到了夏季,畜禽的粪便随意堆放,导致恶臭蔓延,严重影响到广大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五)整个生态体系受破坏严重。

很长一段时间来,由于缺乏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过于看重眼前利益,从而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通过破坏森林资源,扩大农业种植面积,导致森林资源数量下降,水土流失严重,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土地“沙化”的趋势,而环境的恶化使整个地区的生态系统稳定性越来越弱,生物的多样性受到威胁,个别物种面临消失的危险。

这些环境问题的存在,影响着农村的进一步发展,不符合我国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在战略。因此,关于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良好基础。那么,针对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呢?

(一)要加强对农村生态安全和环保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牢固树立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就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思想。要把环境与健康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帮助农村居民了解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其危害,唤起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建立农村环保新机制。

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离不开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资金、技术上的投入,要大力发展环保型的技术,并努力推广。如实施的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沼气建设、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等项目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建议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重点开展一批农村环保工程建设,搞好农村饮水工程,保护饮用水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同时,要按照城市反哺农村的思路,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引导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力争调动整个社会的力量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体系。

很多时候,一些农村环境恶化的问题的出现,与我们的监管与指导不够及时有一定关系。因此监管非常重要。要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对土壤、水环境、农产品安全等监控,开展减轻面源污染的科学研究和完善有关技术支撑。整合部门资源,建立由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建设、市政、卫生等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机制。

(四)加强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的全面指导。

小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因此要根据小城镇污染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对农村环保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研究污染防治对策;并尽快制定出台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的标准,推荐一批符合小城镇实际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确保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是:建得起、运行费用低、便于管理、处理效果好的先进而又实用环境保护工程。

(五)加快农村环保法规和政策建设,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第4篇

论坛就“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题开展深入探讨,综合分析了广西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现状,并就进一步加强广西废气污染、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提出操作性强的建议和对策,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甘向群在论坛上指出,环境问题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工农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发展,广西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已面临重大压力,并引起了党委、政府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我们把“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作为今后几年内广西专家论坛的主题,这个主题选得好,也很及时。“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题研讨会”,拉开了“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论坛”的序幕,是广西科技工作者尤其是环保战线的科技工作者以智报国、为国分忧的具体行动。

甘向群还指出,广西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之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广西专家论坛是广西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一个重要平台,这个平台充分利用科协及所属学会学科齐全、人才荟萃以及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横向联系的优势,汇集各学科专家学者的智慧,围绕广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综合性、跨学科、前瞻性的学术研讨活动,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许多高层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来自学会的专家学者能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深入探讨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问题,交流经验,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论坛上,来自广西环境科学学会邓超冰教授、广西生态学学会谢华博士和周兴教授,分别做了题目为《广西土壤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与生态修复研究》、《广西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和《广西重要生态功能区及其保护对策》的主题目报告。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深入探讨我区生态保护环境所的面临的问题,并为我区的生态健康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第5篇

刊首语

(1)新年致辞 无

专家论坛

(7)陈祖煜:应给三峡工程更多宽容 吴铭

一线报告

(12)共和国的动力心脏——三峡一葛洲坝梯级枢纽10年累计发电7600多亿度点亮大半个中国 冯国栋

(16)长江生态保护重构新的平衡--更好地发挥水库大坝在流域综合管理中的作用 郭乔羽

特别策划

(30)长江生态保护,困境中的博弈 廖文根

(35)长江中下游水中生灵在呼救 吴清江

前沿视点

(44)水电的温室气体减排作用无可替代 张博庭

(50)三峡传媒公司在京揭牌 无

生态环保

(52)节能减排,中国转型发展的强力引擎 岳跃国

(57)页岩气开发中的环境控污 胡庆明(摄影)

(59)气候变化危害全球经济 焦旭

(60)氟氯化碳: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 易蓉蓉 卢绍芳

(62)南极暗藏巨量甲烷或加剧全球变暖? 杨砚文

他山之石

(65)国外水坝工程争议的逻辑演进与基本特征 张志会

论文选登

(73)浅谈三峡水利枢纽深孔弧门水封现场粘结及安装工艺 艾绪根 张易 徐鑫

(77)大型水电工程询价采购 舒兴中

(81)“后京都时代”国企cdm之路 吴秋利

科普在线

(84)可再生能源(二) 王洪 郝梅

能源资讯

(87)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

(88)《apec低碳示范城镇项目——中国发展报告》 无

(88)《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提出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无

(89)三峡枢纽顺利完成2012年175米试验性蓄水 无

(90)向家坝水电站正式投产发电 无

(91)煤炭或将呈现“寡头竞争”局面 无

(92)西北风电日发电量超亿 无

(92)湖北提升新能源并网调度能力 无

(f0002)科技视界 无

第6篇

论文关键词:堤防工程;规范;生态建设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历史上给人以"傻、大、黑、粗"的形象也随着科学的进步正在向生态水利、生态工程上发展,且很多地区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人们认识到水利工程对于河流生态系统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然河流的人工渠道化,包括平面布置上的河流形态直线化,河道横断面几何规则化,河床材料的硬质化。二是自然河流的非连续化,包括筑坝导致顺水流方向的河流非连续化,筑堤引起侧向的水流联通性的破坏。从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这种负面作用,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于受损河流生态系统予以必要的补偿,维护水域生态系统的功能,是流域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1堤防工程生态技术必要性

随着科学进步,人们认识到水利工程对于河流生态系统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然河流的人工渠道化,包括平面布置上的河流形态直线化,河道横断面几何规则化,河床材料的硬质化。二是自然河流的非连续化,包括筑坝导致顺水流方向的河流非连续化,筑堤引起侧向的水流联通性的破坏。从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这种负面作用,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于受损河流生态系统予以必要的补偿,维护水域生态系统的功能,是流域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近年来,各地在进行防洪工程建设和河流整治工程中,已经采取了一些新技术和新材料加强河流的生态建设。比如生态型护坡技术,堤防绿化措施等。但是这些技术经验还缺乏系统的总结,也迫切需要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的指导,使之更具科学性和规范化。

2生态化建设的建议

2.1有关防洪工程规划的原则。工程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分析方面应加强,权衡满足人的需求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即进行工程项目经济技术及生态环境效益评估,改变现行的单一经济技术评估指标体系。以往的治河工程着眼于河流本身,往往忽略了河流湖泊与岸上生态系统的有机联系,忽视了河流周围的生物群落的存在,也常常忽视了整治后原有生物群落的恢复。因此,在进行防洪工程的规划时,应明确河流与其上下游、左右岸的生物群落处于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中。建议按照“河流生态廊道”的范围,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在平时的设计当中除说明需进行常规的水文、地质的测量勘察外,还要补充加强相关范围的生态系统调查的要求,重点是生物群落(动物、植物)的历史与现状调查,对特定的生物群落与水体的相互依存的关系有明确的认识。

2.2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河流形态的多样化是生物物种多样化的前提之一,河流形态的规则化、均一化,会在不同程度上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因此,针对有关条款,建议补充或强调以下要点:在堤线布置原则中,补充说明应尽可能保留江河湖泊的自然形态,保留或恢复其蜿蜒性或分汊散乱状态,即保留或恢复湿地、河湾、急流和浅滩。在确定堤防间距时,遵循宜宽则宽的原则,要处理好行洪和生态保护要求与土地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河槽和河漫滩不仅要能满足设计洪水行洪要求,还要保持一定的浅滩宽度和植被空间,为生物的生长发育提供栖息地,发挥河流的自净化功能。堤型的选择原则除满足工程渗透稳定和滑动稳定等安全条件外,还应结合生态保护或恢复技术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材料和缓坡,为植被生长创造条件,保持河流的侧向联通性。

2.3河流断面设计。自然河流的纵、横断面也显示出多样性的变化,浅滩与深潭相间。因此设计规范中应提出河道尽量要做到河床的非平坦化,采用非规则断面。避免因规则断面而导致流场的均一化,增加与生物的亲和力,并有助于与自然风景相协调。与上述设计相对应,需要推广使用一些与非规则断面有关的水力学计算方法和配套的实用工具或计算机软件包。

2.4岸坡防护。在河流整治工程中,对生态系统冲击最大的因素是水陆交错带的岸坡防护结构。水陆交错带是水域中植物繁茂发育地,为动物的觅食、栖息、产卵、避难所,也是陆生、水生动植物的生活迁移区,至关重要。因此,岸坡防护工程的设计应从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建设要求出发,采用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的结构形式,在满足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确保生态和景观的护岸形式多种多样。在典型的岸坡防护结构中,可尽量使用具有良好反滤和垫层结构的堆石,多孔混凝土构件和自然材质制成的柔性结构,尽可能避免使用硬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浆砌块石等,为植物生长,及鱼类、两栖类动物和昆虫的栖息与繁殖创造条件。

2.5景观建设。城市水域整治的景观建设中,可以强调注意保留江河湖泊天然的美学价值,避免将水流置于过多的亭台楼阁等混凝土与砌石形成的人工环境之中。水利工程设施要造成一种人与自然亲近的环境,现代的城市景观设计,应更多注重生物栖息地建设。水利工程还应为公众广泛参与和对儿童进行水环境保护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如水生态公园等。

2.6工程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建议强调施工期对生物栖息地进行保护和恢复,避开动植物发育期进行施工。对特殊区域的物种,在施工期要采取其它辅助保护措施,如它处养育等。取料场开挖后应进行适当处理,以满足美观和环境方面的要求,要求合理设置排水、平整地形和改善有利于植被生长的条件。料场区应进行植被恢复,与周围景观相一致。

2.7工程管理。为降低施工环境对生态系统的冲击,保障工程效果的实现,并延长生态工程的寿命,宜强调加强前期的养护和后期的管理,包括维护、监测和评估,并积累数据和经验。

第7篇

关键词: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

人们要想旅游,所选择的一定是有着丰富旅游资源的地方,但是人们的旅游往往给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压力,对旅游资源过度的开发和浪费,还有部分没有素质的旅游者的破坏,导致了我国现在旅游资源的紧张,但是现在我国针对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法律没有健全,从这一点上来讲是非常不利于我国环境保护的,所以对于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政策迫在眉睫,笔者就针对怎样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做相关阐述。

一、我国现如今旅游资源的现状

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旅游业呈现非常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在旅游的过程中,自然资源与环境会遭到比较大的伤害,所以现在我国倡导的是将旅游产业当做无烟工业进行,这一点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旅游行业给地方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通常情况下,地方都会极力支持旅游业的开发与扩展,但是有些时候地方进行了多度的开发和利用,对资源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旅游行业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但是仍有少部分人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这一点,仍然对自然资源毫无顾忌别的破坏,而现如今的法律针对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不健全,导致了自然资源仍处在一种被动的破坏之中,所以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理发,逐渐的完善相关的法规,不让破坏者有可乘之机。

二、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见

1.确立生态保护的相关地位。一直以来,我国都坚持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样才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良好措施,一般情况下,旅游者在游玩,观赏自然景观的同时,应该树立一种保护这种珍惜资源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形成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贯穿和引导,在进行观赏的时候,有关部门应该适度的提醒游玩者要对社会,经济和文化负责,并树立相关标语,这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体现,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像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学习,通过相关的保护制度和生态评估和审计来对自然生态景观的观赏进行界限的限定,有一些珍惜的自然景观在接受游客游览的时候要注意建立保护措施,为生态旅游在条文和实际行动上提供有力的保障。

2.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目前,在纽约已经有一项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并且逐步向全世界推行,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没有相关的草案,所以基于这一点应该尽快建立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在国际影响力的作用下合理的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

3.生态旅游的评估体系。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的生态旅游一直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相关的管理者也一直在被高额的利润所牵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思考,也没有基于我国现在的旅游资源现状进行出发,有关的管理者应该基于我国现在生态旅游对环境的影响上出发,对于一些在生态旅游上对环境进行破坏的行为,对其追究法律责任,这有落实到这一点上,才可以有效的控制对资源环境的破坏。

4.生态旅游的审计标准。要想更好的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就应该制定切实有效的生态旅游审计标准,只有通过标准的制定才可以很好的控制这种局面,在进行制定审计标准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然后再考虑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环境的保护。

5.关于我国资源环境的旅游开发。近些年来,由于过度的旅游开发,导致了我国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所以要想切实有效的保护环境和生态首先应该制约旅游资源的乱开发状况,并且确定立法。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的时候应该注意几点,首先应该有资源开发许可证,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开发与保护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如果想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就应该从源头抓起,在进行开发的时候,首先应该具有被开发许可证,并且有开发的担保制度,也就是说想要开发一片资源旅游的地点,首先应该具有保护它的能力,否则就是破坏,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绝对不允许出现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该起到严格的监管作用,来规范相关的行为。针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还有一点就是开发使用的担保制度,这也是对旅游资源开发的一种制约,首先,如果没有能力的人员要想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不能够起到保护的作用,就会对自身造成巨大的风险,所以从这一角度上讲,对资源旅游的开发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6.健全法律的救济机制。如果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会给资源和环境带来冲击,所以救济机制的建立是不可缺少的,这一点需要三方面的监管,首先就是国家办的监管,国家在监管上起到的是主体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和支撑。第二方面就是开发者的保护,既然进行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就一定要对自己的事情负责,所做的工作一定要具体。第三方面就是人们的监管,从实际上讲,人民的监管力度是很大的,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起到公民应尽的义务。

总结: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立法,完善机制,才能更好的保护资源和环境。

参考文献:

[1] 宋丽平.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建构[A]. 适应市场机制的环境法制建设问题研究——2002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上册)[C], 2002 .

[2] 姜双林,王宝臻. 对水权性质和特征的几点思考[A].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 2008 .

第8篇

科研创新,助力草原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天然草原90%以上发生退化,草原生产和生态功能严重下降,草原生物多样性减少,牧草资源亟待保护和开发利用,但草畜矛盾突出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经过认真准备和申报,侯向阳等人于2013年成功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项目的资助,项目名称是“天然草原生产力的调控机制和途径”,这是全唯一一个973项目,标志着基础研究能力大幅提升。项目瞄准过度放牧下草原生产力衰减的关键机制和草原生产力提高的调控机制与途径两个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目标是揭示过度放牧下草原生产力衰减机制,形成适度放牧、土壤保育和植物调节提高草原生产力的综合调控的理论和技术体系,为实现天然草原生产力提高 30%~40%,恢复速度加快30%~50%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已经在草地土壤关键要素对放牧的综合响应、草原植物对放牧的矮小化响应、放牧导致植物矮小化的“胁迫记忆”、放牧造成植物矮小化的生理和分子生物学证据以及草原生产力下降的养分供给非平衡理论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项目中期评估。

据了解,样带研究是进行全球气候变化及人为驱动因素梯度分析的最有效途径。利用欧亚大陆东缘草原连片分布,南北向土壤和植被类型等相对一致,温度呈梯度分布,草地利用和管理方式存在空间差异的特征,侯向阳研究员率先提出跨越中、俄、蒙的欧亚温带草原东缘生态样带(简称EEST),联合国内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及俄罗斯和蒙古国的合作单位,开展从中国长城到俄罗斯贝加尔湖的温度和放牧管理对典型草原生态系统影响的研究。收集整理中、俄、蒙近30年气象、经济、植被、土壤、昆虫资源等信息,建立样带综合数据库;建立蒙古国温都尔汗野外观测站,填补了我国草原科学研究在境外无定位监测的空白……,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已发表学术论文45篇,出版专著4部,获得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1项,向有关部门提出6项政策建议,并通过俄罗斯之声报道中俄科学家共同治理草原退化的工作和进展,取得较大社会影响。

另外,侯向阳所长还系统开展了我国北方草原气候变化及适应性管理研究,围绕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相对落后的北方草原区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问题,从区域、县域和牧户等层次入手开展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突出进展,并60余篇,出版著作3部。

牧户作为草原畜牧生产的最基本单元,是牧区草畜平衡的主要调控者。牧户草畜平衡行为是影响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政策失灵的关键因素。针对我国政府在草原地区实施一系列工程和政策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天然草原仍然持续超载和退化,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政策实施体现政策失灵的问题,侯向阳团队在内蒙古不同草原类型区及新疆山地草原开展牧户家庭属性和草畜平衡决策行为调研。研究发现,分步减畜更容易被牧户接受,同时牧户之间的自发合作也更能实现牧户生产实践的调整,此种有效合作对优化牧户生产管理方式、推动畜牧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此,提出以分步式、合作式和示范引导式为特征的牧户适应性减畜策略和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针对我国西北干旱半干旱的农牧交错带面临的食物供给和生态保障难以兼顾的两难困境问题,侯向阳所长研究提出应尽快确立以旱作节水栽培草地建设为主的西北绿色草牧业发展战略。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西北地区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正在引起重视,但旱作种草的优势和潜力还没有引起充分重视。在粮改饲的基础上,立足于高效旱作,种植多年生耐旱牧草或饲料作物,充分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依赖,这是解决我国旱区优质饲草不足、并兼顾生态保护的有效发展路径。

矢志不渝,为绿色大草原保驾护航

除了在科学引领草原生态保护和治理创新的基础上平衡发展,侯向阳所长勤于思考,勤于笔耕,多年来科研心得付诸笔端,先后发表学术论文200篇,其中SCI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15部,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8项。其主编的《中国草原科学》和《蒙古高原草原科学》,系统总结了我国草原科学及蒙古高原草原研究成果,为我国和其他国家从事草原科学研究人员提供了极好的参考资料。

第9篇

[关键词] 草原 生态文明建设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08-0016-01

加强草原生态治理也是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的重要内容和措施之一。我国是草原大国,拥有天然草原近4亿公顷,与森林和农田一起构成陆地上三个最重要的生态系统,几乎占据国土面积的半壁江山,约为森林面积的2.5倍,耕地面积的3.2倍,是我国国土的主体和面积最大的绿色屏障。草原被誉为“城市之肺”和“大气过滤器”,在供氧固碳、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保育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显著作用,给人类提供了一个舒适怡人的生活环境。其次,草原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作用不可忽视、不可替代。草原的兴衰,不仅影响到人类的经济、社会发展,更重要的是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安全。

多年来,我们在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草原生态形势依然严峻,草原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导致草原退化、资源面积减少的各种潜在因素还依然存在,且有加剧的态势。草原乱开滥垦、超载过牧、草原环境污染、破坏植被现象屡禁不止,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还在发展,各地由于草原生态环境破坏导致的“沙尘暴”“冰雹”“雪灾”等恶劣气候时有发生,草原的生态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当前抓好草原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这件农牧事已迫在眉睫。

1 立足当前,全力促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这对全面深化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是难得的好机遇,我们要在认真学习领会 “做好农牧人、干好农牧事”精神的基础上,迅速行动起来,不等待、不观望,主动工作,切实把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2 加大天然草原保护,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继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力度,积极探索和推广草原保护新技术,加强草原鼠虫害和毒杂草防治,积极开展补播改良,加大草原生态综合治理,遏制草原退化势头。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禁牧、草畜平衡工作,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继续加大草原围栏、棚圈、储草棚、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减畜养殖基础条件。同时,大力发展草产业,推进优质高产饲草种植进程,为草原畜牧业转型提供保障,实现退化草地恢复和发展饲草的双赢。

3 强化草原普法宣传,提高全民草原保护意识

要积极开展对广大农牧民和领导干部草原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建立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措施,提高全社会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关注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草原保护的关系,始终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保护优先、利用有序的原则,严格草原资源开发审批制度,不以牺牲草原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积极稳妥地推进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开发利用。

4 加大草原执法监管,维护草原生态安全

全面落实国家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坚决贯彻执行禁牧减畜和草畜平衡,继续采取重度退化草原全部实行退牧、中度退化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和轮牧、休牧等手段进一步加大草原生态恢复,建立健全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人工种草等地方性制度,积极推进出台草原保护、草原畜牧业发展和牧区农牧民增收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草原监理体系,改善草原执法装备条件,完善草原监管手段,严格落实村级管护员管护责任,切实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使用、流转和人为破坏草原的各类行为,加大草原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大草原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提高草原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促进草原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5 全面加强服务工作,促进牧民转产转业。

建立和完善农牧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畜牧业生产经常性技术指导和服务,采取草场、牲畜保险和加强畜牧业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畜牧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加大牧区牧民转移就业力度,积极利用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中介组织等平台,引导牧民从事旅游接待、饮食服务、运输业、餐饮业等二、三产业和发展民族手工业、牧区民俗旅游业、民族服饰加工、民族食品等特色产品制作等。同时,通过创立小额贷款、创业贷款、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以及草场抵押、流转、保险等措施筹措资金,扶持群众兴办企业、发展家庭牧场、牧家乐、帐房宾馆等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加快牧区劳动力转产就业,拓宽牧民就业和增收渠道;积极鼓励牧民群众进城定居,加强和完善进城群众医疗、就学和养老保险等社会服务,使更多的游牧民告别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使天然草原减轻人畜压力的同时,让农牧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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