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10:14:12
导语:在员工管理处罚制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企业文化严格管理善待员工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是天大的事,在新的安全法出台近二年之际,仍然有不断的电力事故频发,尤其是近期的11.24电力事故,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在电力企业展开的安全教育和宣贯的强大攻势下,不断发生的电力事故,时时在敲响着警钟,为此引发笔者关于安全法制严管与善待的一点思考,和大家一起探讨。
什么是严管和善待?严管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严格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制度的落实监督和带头执行工作,对于员工严管就是用规章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工作标准来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制度,岗位规范,执行岗位标准,把工作作到位,保证工作时间、质量和效率。善待就是要和善对待。善待就是企业要把员工权利赋予员工,要把员工凝聚在一起,为员工创造好工作、学习的环境,提供员工的成长平台。管理者要关心员工的工作状况,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员工要对自己的岗位有敬畏之心,要对企业有感恩之心。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从岗位中获取知识,增长技能,保证岗位工作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为何要严管?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一个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一个企业要进步就必须严格落实制度,不能让制度成为摆设。企业滑坡,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员工把制度规范抛之脑后,]有约束就没有规范。每个企业都有制度,为什么不执行,就是没有严管造成的。许多管理人员认为严管会得罪人,让大家不好过,失职以宽,这是没有担当和责任感的表现,如果管理者不严管,企业就不会发展和进步,就会发生不可挽回的安全事故。所以在任何时候,严管是对管理者基本素质的要求,更是企业发展进步的保证。
为何要善待?善待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关爱,是心与心的沟通和回报。每个企业都是员工付出的主体,更是员工的依靠和支撑。所以企业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应得的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是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根本方式,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效手段 ,会提升员工善待企业的感恩心理。
如何能做到严管与善待?古人云:严是爱,松是害。在企业管理中,严是大爱。“严”字是生产的“保证”,生产必须“严”字当先,“管”字当头。善是基础,严管要发自内心,用心善待员工,培养员工的感恩之心。
首先是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决不手软,学习制度讲明道理以人为本。企业管理者就是制度的第一执行者,在制定制度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有据,一旦制度形成,就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管理者要带头执行,并要监督员工执行,成为监督者,在保证制度落实方面,决不能够手软。在历次的事故中,如果我们的管理层能够严格执行制度,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员工能够落实制度,也会避免事故的发生。大家做到严格制度落实不松劲,严格事故惩处不留情不变通,严格检查不手软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在严格管理过程中,人是根本,要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制度,学懂制度条文,岗位规程流程标准,大家都对工作制度从心里上认同,愿意主动遵守和执行,才能事半功倍。更需要管理者和员工要把制度规定落实在岗位上,行动中,一丝不苟,认真对待。
其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员工违规同责。制定制度是要求企业全体员工执行,尤其是管理干部更要带头执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管理干部,根据制度要采取重罚措施,以保证生产秩序稳定。鸦片严格落实安全规定的规范管理,建立戒免谈话、通报制度,对于管理不严格的管理人员要作好戒免谈话和通报考核。保证管理人员责任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在制度落实和执行中,管理人员和员工一起严格落实制度,企业就能形成用制度管人,发生事件用制度衡量的思维好习惯。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教导处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红领巾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利用活动二的时间,对各班轮流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5月8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5月9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5月17日,学校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5月20日,学校开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学校还计划5月26日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法制教育活动月中,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懒于做学生工作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杜绝了。
曾在金融网点遇到这样一幕:一个客户从提包里拿出两万元要开户存款,柜员向他索要身份证件,客户有些急,“我是存款又不是取款,有啥信不着的,我没带证件。”说完,把钱狠狠地摔在柜台上。柜员无奈,用哀求的语气向客户诉苦:“存款实名制这是上级规定,核算中心对每笔业务都监督,不按规定做是要罚分的,知道你是好人,可我也是没办法,不执行要丢饭碗的!”客户对她的解释似乎并不买账,“别唆了,存款还这么多事儿,办不了业务就黄摊算了。”最后,客户气呼呼地摔门而走。在网点,类似这种事情还有许多,送款车没到客户不满意、零钱满足不了需求商贩有意见、大额支付核实有人不理解等等,每当碰到这种情况,个别员工无计可施,就向客户倒起“苦水”来。
深究员工向客户倒“苦水”的原因有三:一是对业务领悟缺少高度。个别员工知道业务如何操作,但不知为什么这样操作,尤其是对根除隐患的条款理解得肤浅,当客户提出质问时,却把管理处罚的“苦水”作为理由向外倒,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给客户造成许多误解。二是不能换位思考。有位信用卡分期付款客户,每月到期日前都要急匆匆地到网点存款,一日早班前,因银行送款车途中出了故障,网点不能按时营业,客户在柜台前急得团团转,柜员向其倒“苦水”时,客户不仅听不进去,还气得直敲柜台。三是怕承担责任。个别员工存在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遇到客户不满意的事儿,不能站在经营者的角度,向客户解释清楚为什么,而且把责任推给上级,推给制度,通过倒“苦水”来保全自己。
事实证明,遇到难题就向外倒“苦水”会有四大害处:首先,说明自己无能。为客户服务遇到难题,千方百计解决才是,比如那位分期还款的客户,老跑网点费时费力,受理柜员如果建议他用个人网银,客户是不会再生气的。其次,损害银行形象。没原则地向客户倒“苦水”,无形中说明银行管理上有问题,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再次,解决不了客户难题。向客户倒“苦水”其实就是逃避,目的是为了取得客户的同情,达到不做业务的目的,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客户难题,会让客户很反感。最后,泄露银行商业秘密。常倒“苦水”难免失言,会无意中泄露银行秘密,如果管理上再存在漏洞,就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给银行工作埋下隐患。(作者单位:工商银行辽宁葫芦岛滨海支行)
我院的综治维稳工作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建设依法治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狠抓治安管理工作,落实院科两级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确保了院内安全稳定,现将2016年终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医院领导班子历来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始终把维稳工作列入领导责任制和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部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院长办公会议上专题研究解决综合治理和维稳重点问题,并结合院长行政查房、查岗,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医院建立有综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医院还与各科室、各科室与工作人员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党委书记、院长赵志毅为综治第一责任人,保卫科为综治责任科室,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成员负具体责任,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责,真正对维稳综治工作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维稳责任,做到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
二、抓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㈠、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长抓不懈,坚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半年和年终有总结。医院院长办公会定期研究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在抓普法教育基础上,坚持对职工开展法制和治安管理宣传教育。在开展医院管理年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活动中,落实“xx”普法教育,结合实际学习保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五防”宣传教育并落实防范措施。
㈡、一年来,医院重点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编印《防火防盗安全常识》、“一畅两会”宣传单张1800多份发给全院员工,利用院周会、科室早会、讲课、电教、自学、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全员法制和安全教育,今年以来综治维稳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进行安全教育12场次,达9200人次。出黑板报4期,坚持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㈢、保卫科不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治安技能培训、进行队列、仪表仪容训练,学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进行知识考试,提高安全意识和治安维稳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医院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着重狠抓队伍建设和思想教育,落实自查自纠,促行风,抓实效,增强安全服务意识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㈣、医院还订阅了《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杂志,收集《法制日报》、《xx日报》、《xx日报》的治安信息,通过网络收集xx市治安警情通报,及时了解治安情况,适时通报情况,调整治安防范措施。将有关资料整理,建立安全保卫电子档案,便于工作中搜索参考。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内部治安防范
医院制定有《治安搜捕堵截捉拿方案》、《综治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保卫科积极协调各科室认真落实管理制度,并将相关开展活动资料整理归档。
2016年11月,设备科对全院600多台医疗设备进行了多次检测和维护,有效保障了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总务科坚持每月定期对供水、供电、电梯、锅炉、空调制冷等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投入2万多元对消防水泵机组更换,确保了后勤设施安全正常进行;保卫科经常性地对消防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配置职工宿舍楼灭火器80瓶,住院部和门诊增加灭火器40瓶,到期灾火器能及时更换,消防安全维护资金投入27400多元。根据医疗卫生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给配电房增设消防应急灯六盏,疏散指示牌二块。检查维护消防灯505具,消防栓176具次,维护消防带,修理消防栓3具,坚持每月检查消防水泵二次,现有消防设施功能良好,安全疏散出口通道畅顺。
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协作,建立治安联防机制,医院设置了警务室,共同努力搞好治安联防,狠抓内部治安管理。
医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坚持“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和生活秩序在安全上狠抓制度落实,抓日常内部治安管理不放松,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医院管理,保卫科管理和科室管理的层级管理办法,督促各科室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加强安全防范,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治安巡查,落实防控措施
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重视日常检查和维护,为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值班,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设置了电子巡更系统,设点40个,坚持“三到一多”的巡逻方式,治安与消防巡查相结合。干部职工参加值班,督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消除隐患。财务科住院收费处,“三铁一器”的技防措施落实,定期检测维护。
仓库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门、防盗铁网。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化学危险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各病区对入院病人及其家属做治安防范宣教工作的同时,注意病房治安,保卫坚持巡查电子签到制度。注重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全面保障医疗安全与发展,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根据各阶段治安形势的特点作时间和人员安排调整,有计划地进行伏击,加大力度和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不法行为,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了医院的安全稳定,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今年以来安全检查19次,较大的检查5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治安情况,及时调整保安力量和重点防范,积极做好内部安全防范,躯赶医托和派发广告人员,协调解决和处理医患纠纷六起,转送弃婴八起,查找无名氏人员三起。为缓解院内交通的紧张状况在急诊室和停车场设岗,及时疏导交通,保障了“绿色医疗通道”顺畅。
一年来,医院没有安全生产事故,无治安灾害事故和违法犯罪人员,无政治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案件,未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医院安全稳定。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贪污、盗窃、走私贩私、行贿受贿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教导处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红领巾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利用活动二的时间,对各班轮流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5月8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5月9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5月17日,学校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5月20日,学校开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学校还计划5月26日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请记住我站域名/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法制教育活动月中,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懒于做学生工作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杜绝了。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
制度管理,是指管理者依据国家颁布的有 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实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以其规范性、威慑性、稳定性、防范性等优点为学校管理者所青睐。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红领巾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活动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活动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4.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也是频繁曝光。安全生产是建筑行业一个永恒的主题,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对生产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从技术及管理层面采取措施,才会使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被监控状态。现阶段,首先需要明白我国建筑施工组织形成过程及各环节的特点,才能理解建筑安全控制的难点所在,从而找到解决对策。
1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思考
1.1 不健全的作业环境为安全埋下隐患
作业环境包括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环境、空间环境、时间环境五个方面。作业环境条件不合理,就会降低作业效率,使灾害发生率上升,危及施工人员身心健康。施工作业区域内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网、安全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安全防护围栏没有从上而下进行严密围挡。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不齐备。施工区内道路拥堵,施工机械和各种材料没有在规定区域摆放。在这些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条件不规范的环境下施工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1.2 安全教育的落后引发不规范的施工操作
大部分企业采取承包责任制,工人是包工头请来的,技术好的工人工价较高。包工头为了多赚钱,安排普工干技术工的活,安排没有工作经验工价低的工人从事危险作业。这些工价低的工人大部分是农民工,很多是没有进行过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有些工人连制度牌、安全标识都看不懂,更不要提施工操作中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了。
1.3 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安全管理处罚难
虽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出台,基本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法制建设的框架,但相比国外的强制保险和安全代表制度,仍有很大差距。即便这样,在执行现有制度时也很难根据处罚条例来进行。现阶段,包工头作为合同签订者会在开工前期做出很好的承诺。当出现安全问题受到经济处罚,他会以项目部欠发民工工资为由,促成民工集体讨薪。即使现在不屈服,通过政府、社会媒体介入,项目部也会背上拖欠民工工资的罪名,到时只有无条件支付包工头所有劳务款项。此时,项目部的安全经济处罚就会成一纸空文。
2 安全问题控制要点
2.1 通过健全的规章制度构建内部安全生产框架
(1)组织安全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工程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建筑造型、结构类型越来越多样,出现了很多比原有技术标准超高、超深的结构。伴随着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培训不及时会给工程建设带来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在培训新技能的同时也为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为了让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从而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2)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通过市场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措施。在保险公司介入的情况下,通过保险公司的赔付监督行为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安全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3)加强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下设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和“三边”(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通过各级检查和自检找出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整改,将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2.2 加强监理的监督检查以拓展外部管理体系
监理是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一种外部化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服务。监理属于“监督管理”,不属于“生产管理”,所以其工作性质对于施工人员来说具有外部性,只能间接地作用于生产组织,而不能越位直接操作。监理不可能解决所有安全生产问题,但通过实行过程监管,用“会商、告知、许可、警戒、指令、暂停、报告”的控制手段,对生产中“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实现企业的“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监理是一种“参与性”的控制,通过参与对象活动实现有效控制。监理过程中要灵活掌握参与监管广度,把握好材料、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生产检验关,从材料、机械使用到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在人员监督方面,对施工人员要求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人员,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参与监管力度,对那些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实施不同深度的监管。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过程、全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3 利用先进的科研成果加强安全系数
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建筑发展的一个关键性的改变,在以市场为导向的方针下,将科研成果放在突出的位置,进行推广应用。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来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到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在解放生产力的过程中,通过科技创新,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运用先进科研成果中,加大科学技术含量投入的同时,对工作程序进行准确定位,减少和弥补人为因素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此外,在掌握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中,可以有效调整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情绪低落引发的行为失常,减少人因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不安定因素,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生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通过不同的途径提高员工的素质,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才能做好建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消除工作,有效的控制安全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廖品槐.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问题一】虐童事件中侵害了儿童的哪些法律权利?
在虐童事件中,实施虐待行为者可能会侵犯儿童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多方面的合法权利。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及对身体组织的支配。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颜某拧耳朵、用胶带封嘴巴等行为就侵害了儿童的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如果虐待行为致儿童死亡,则构成侵害生命权。
【问题二】虐童教师颜某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实施虐待行为性质的不同,实施虐待行为者依法应当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中,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虐待罪仅指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而不包括教师虐待儿童的行为,所以无法按照虐待罪定罪处罚。但如果虐待儿童行为造成轻伤以上直至死亡的后果,则应按照故意伤害罪的标准定罪处罚。另外,如果虐待过程中具有侮辱行为且情节严重,受害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要求以侮辱罪对加害人定罪处罚。
就本案而言,颜某的行为难以定性为犯罪,但颜某实施了殴打儿童、公然侮辱儿童等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且情节较重,因而被当地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另外,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知,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因此,颜某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待虐童案件,除了追究实施虐待行为者的刑事责任或给予其治安处罚外,受害儿童的监护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可知,如果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实施虐待行为者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工作目标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单位、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基本情况,使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和责任体系健全,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普遍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单位防火灭火基础信息调查登记准确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火灾隐患整改率、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单位相关消防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工种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单位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落实率“六个百分之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㈠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包括: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
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医疗保健机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㈢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高层公共建筑。
三、整治内容
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全面、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及持证情况,消防力量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及持证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全面、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消防力量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㈢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高层公共建筑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全面、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力量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在建工程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起分开设置等。
四、实施步骤
㈠排查整改阶段(2012年月8日至月31日)。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逐一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迅速加以整治,做到排查不留盲区、整治不留死角。同时要做好排查、整改记录,撰写火灾隐患自查报告,建立电子档案,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是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检查、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火灾排查整治工作逐级负责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火灾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完善消防重点单位灭火应急预案,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火灾危害性、典型火灾案例和专项治理先进经验,跟踪报道专项治理动态,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