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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项资金

时间:2022-08-31 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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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项资金

第1篇

根据__州财政局财监发[20__]377号文件精神,__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__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__、20__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__年816万元、20__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__年447万元、20__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__年337万元、20__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__年32万元、20__年522万元)。

20__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__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__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__、20__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__年784万元、20__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__年343万元、20__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__年343万元、20__年__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__年774万元、20__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__年__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__年__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__年指标,结转到20__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__年、20__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

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第2篇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X财农指〔2020〕X号)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省级生态农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农〔2019〕8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实施区域和扶持产业

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县为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创建县,实施区域为全县范围。

2.投资来源及主要支持方向

省级下达2021年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县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主要用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防控等绿色发展模式

二、项目资金计划

1、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试点。计划补助70-80万元。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回收与处置任务50吨以上,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协议为准。要求各乡镇100%回收,其中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材料等的宣传力度,安排资金1.0万元。

2、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计划补助20-30万元。在全县农业相关企业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示范1-2个。开展梨枝条、废弃菌包、烟杆、莲蓬、莲壳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试验示范,由各乡镇推荐上报。资金下达各乡镇,并按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企业申请资金按申报项目采取50%以内给予补助。

3、开展绿色防控模式。计划补助10-20万元。在种业整村推进村或县级以上生态示范茶园开展绿色防控采购杀虫灯。资金下达乡镇或行政村,并按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三、资金扶持标准

作为主体申报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产权清晰,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资金实行验收后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审定后项目总投资的50%。

公建项目或以公益性等作为主体组织申报项目的,资金补助按项目工程进度拨款,实行全额补助。

已享受过财政补助、补贴的项目不纳入补助范围。

未开展农业废弃物利用或绿色防控项目的结余资金转为补助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

四、项目建设主体及申报程序

1、项目建设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

2、项目申报及审批

由相关主体按照省级文件精神进行申报,对照建设内容上报,符合要求并经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下达。

项目申报及审批等具体按《县生态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项目申报时间

文件下发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未申报,视为主动放弃。

六、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1、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由建设单位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第3篇

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发挥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的带动作用,切实推动1000个示范村建设,特制定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

二、补助原则 一是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二是重点支持。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四是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五是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资金倾斜。

三、补助项目目录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建设。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示范村要按照村、乡(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2011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县两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分别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申报材料以A4纸张尺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勿超宽、超高),一式5份,示范村留存1份,市(州)和县(市、区)各存档备案1份,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各1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新农村办供稿)

第4篇

2011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已经批复下拨(吉财乡指〔2011〕701号),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2011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11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乡指〔2011〕701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期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一是坚持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经得起检查和审查。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要求,专项资金和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不准暗箱操作。四是建档立卷。对于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统计口径更加规范、涉农数据更加准确、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重点

(一)清查范围。分重点涉农部门和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以及具体使用涉农资金的单位。重点涉农部门为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交通、商务、农办、气象、移民等部门。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范围是除重点涉农部门以外的各级部门预算中安排有用于开展“三农”工作的项目资金和涉农对下专项资金的部门。涉农资金使用单位泛指具体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的单位。

(二)清点。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重点是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是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重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等资金。四是其他专项资金。重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资金。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年7月中旬开始至年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中旬)

为切实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保康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文体局、卫生局、人行、林业局、扶贫办、交通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大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从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抽1人组建清查工作专班,在县财政局集中办公,具体工作由财政局统筹协调安排。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下旬)。

主要对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基金、政府借款等),按照不重复、不遗漏、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一是对本级预算安排用于本级部门涉农支出的项目资金以及本级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情况进行清理和统计,二是对本级预算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从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和统计,开展自查自纠。

(三)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阶段(8月上旬至9月底)。

制定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检查专班,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由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片组织开展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一是对填报的各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本级使用的涉农项目资金以及本级使用上级专项资金和对下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彻底摸清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二是配合省、市领导小组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对近三年来纠风、审计、财政监督等重点审计、检查的项目进行梳理,充分运用审计、检查成果。四是根据审计、检查情况,对部分项目开展重点检查,确保县级核查面达到100%、重点检查面达到50%的要求。

第6篇

一、我国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使用效益低下

涉农资金管理方式通常是成立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多个职能部门。各涉农政府部门的手中均掌握着一定额度的资金分配权力,各部门按照其管理范围,分别确定扶持项目,甚至同一政府部门内部的不同司局、处室也存在涉农资金相互重叠的现象。这一现状导致涉农资金使用分散,使用效力和政策效应大打折扣。

(二)涉农资金审批权限大多数集中在中央,资金使用方向与地方的实际需求有脱节现象

涉农资金的审批权限一般集中在中央层面,使用主体主要在县乡两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许多中央统一制定的支农政策并不能很好地适应每个地方的实际,极易导致“好钢用不到刀刃上”。同时,部分专项资金要求地方政府配套,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一旦拿不出配套资金,便会出现专项资金沉淀,造成资金浪费。此外,为了追求利益和政绩,很多地方单位会到上级部门跑项目、争资金,这中间难免会产生人情项目,“跑部钱进”最终损害的是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涉农资金审批缓慢繁杂,监管难度较大

涉农资金种类多、项目杂,资金申请过程中经历层级多,参与资金分配部门多,审批和下拨时间跨度大,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审核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并由此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例如,审计署重点抽查的2013年林业贷款贴息、成品油价格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基建投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6个财政专项资金的可疑项目中,被骗取套取的专项资金达18.59亿元,占抽查金额的37.6%。

二、财政涉农资金优化整合的建议

(一)做好健全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的顶层设计

涉农资金整合牵涉部门众多,需要协调处理的矛盾和问题纷繁复杂,仅靠财政部牵头或是省级、县级整合,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有必要由国务院牵头建立中央一级的涉农资金整合的统筹协调机制,突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阻隔,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县也应当建立相应的统筹协商机制,清晰界定各涉农部门的整合职责。同时,还应当从中央层面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构建支农信息平台和信息通报制度,既便于各部门自身减少重复性工作,还便于掌握其他部门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减少乃至杜绝资金用途交叉重复的现象。

(二)适当下放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厘清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应当从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履职的角度出发,将适合地方管理的涉农资金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给地方,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好的财力保障。同时,要允许地方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适当调剂使用涉农资金,以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批权下放后,必须及时清理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整合涉农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三)扩大地方自,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机制

可考虑建立“清单式”事权划分机制,明确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涉农事权和支出责任,以清单方式促使涉农事权清楚明了,同时保障各级政府拥有履行支农事权应具备的相应财力,应当对现有农口部门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整合、规范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对已经到期或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的专项资金予以清理,交叉重复的要予以整合,用途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

(四)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后的监管力度,构建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和全方位监督体系

第7篇

    第一,资金监管力度不够。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力度,涉及乡镇的财政资金,除了乡镇财政直接管理的各项惠农补贴外,还有土地部门负责的土地整理资金、卫生部门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及水利部门负责的低丘田改造、大中型水库加固维修资金等。多数项目资金归口部门管理,乡镇财政在监管方面“插不进手”,导致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特别是在新农合基金监管方面,基层财政反映很大。目前,乡镇财政所只负责新农合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使用由镇合管办和镇卫生院负责,乡镇财政所无权过问。由于监管缺位,导致新农合基金在使用上随意性很大。部分惠农补贴资金也缺乏财政监管。一是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监管不到位。在水稻保险方面,由于农民自身管理到位,目前水稻受灾特别是大面积受灾的极少,再加上受灾后鉴定难、赔付低,农民对水稻保险有抵触,不愿投保。保险公司按照全市水稻的总面积收取保费和申报财政补贴,不据实赔付,而是按每个乡镇收费总额返还一定的资金,由乡镇自行决定赔付数额,导致农民受灾后赔付不到位。在能繁母猪保险方面,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必须上门逐户登记、签订合同,每头猪赔付在800—1000元,但保险公司认为工作量大、利润较低,不愿意开展。目前很多农民交了保费,保险公司却无户头。由于监管不到位,保险公司在申报财政补贴时,不是按实际投保头数,而是按全市养殖总数来申报,存在着套骗财政补贴的现象。二是农机补贴和良种推广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业务科室直接拨付到农机、农业部门,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由农机、农业部门说了算,由于财政部门未参与监管,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很大,相当一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流失或被挪用。

    第二,支农资金缺乏有效整合。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条块分割,资金整合的体制障碍较大。支农资金的使用涉及众多部门,部门内涉及各个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上下级垂直对口管理,加之各项支农专项资金都有专门的用途,地方政府难以统筹安排,不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导致很多部门支农惠农资金浪费多、使用效益低。如某区水利部门负责的水利建设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每年高达4000多万元,而这些资金在使用上各自为战,大都投入到配渠的维修和某一渠段建设,不考虑整个渠系的建设情况,致使投入的资金发挥不了应有的效益。

    第三,乡镇财政建设落后,不能满足职能转变的需要。一是管理体制不明确、工作经费无保障。目前,襄阳市乡镇财政所有的由县垂直管理,有的由县乡共管,有的完全下放乡镇管理,没有按照省财政的规定统一划归到各县市区农村财政管理局管理,导致基层财政管理上下难以协调统一,上级财政对基层财政管理、指导和监督的难度加大。农业税取消后,长期以来维持乡镇财政所运转的农业税征收经费没有了,而上级财政也没有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留下了隐患。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乡镇财政所办公、居住用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相当一部分年久失修,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按规定从农业税附加中安排的房修费随之取消,近年来上级财政也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基层财政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导致基层财政干部情绪大,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模糊不清。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所经历了改革分流定编定性,但到目前,乡镇财政所的机构性质仍然模糊,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属于参公单位。对上已经和经管站合并,但在实际运行中还是各行其事。针对乡镇财政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乡镇财政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第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到位。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把镇、村两级干部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的测算、审核、认定,乡镇事业单位发展支出、村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核定和村级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乡镇政府采购性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所建设等统一归口到农村财政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并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到位。明确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将乡镇财政所按现有的职能纳入参公管理或者按局属二级单位模式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从根本上明确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和地位,调动乡镇财政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要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待遇,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财政办公、生活条件。

    第二,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全面落实“乡财县管”。借助国库集中收付平台,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延伸到乡镇,真正实现各项惠农资金、公用资金、项目资金直达到个人、供应商和项目。同时,强化对乡镇新农合基金审核、拨付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议把乡镇新农合基金的审核、使用纳入乡镇财政的监督之下,由乡镇财政所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新农合基金使用的审核与监督。

    第三,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其使用效益。全面清理、归并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减少涉农资金的交叉重复,必须理顺资金渠道,规范资金用途。因此,重点要对涉农资金的设立依据、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执行期限、支持对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认真梳理,摸清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该撤消的撤消,该压缩的压缩,该保留的保留,该增加的增加”的要求整合。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归并,或按资金用途重新分类;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涉农资金,转变其用途。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补助标准、资金用途等。按照“区分支持领域,部门归口管理;存量保持不变,增量规范安排;强化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使用”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

第8篇

(一)违规违纪现象严重

1.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现象严重目前,一些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混合使用,导致了一些支农资金被用作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严重挤占、挪用支农资金,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养人钱。2.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在与财政支农资金有关的项目执行和拨付上常常是十分滞后,难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尤其是在县、乡镇这一级时,支农项目的资金到位更为困难。

(二)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在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很小。按现行的财政资金投入体制,中央政府支出主要负责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政府支出也主要用于同中央资金配套搞大中型项目,导致大量支农资金难以“沉淀到底层”,使实际对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有显著影响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投入。

(三)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督

1.政企不分离,政府未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在支农资金管理基本上还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较为集中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会导致行政权力介入到工程项目中,政府难以履行监督职能,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腐败,造成资源的浪费。一些企业为了多赢得项目、多争取资金与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勾结一起。一些财政部门为了从中捞取好处,不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检查。2.资金发放不公开透明,群众难以监督目前,资金发放都是由上级往下拨付,发放公开透明度不够,信息公开不规范,造成一些地方多次发生侵占、挪用、截留、滞留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形,致使涉农专项资金流失严重,有限的资金没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与分配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

1.对支农资金进行整合资金整合,关键是打破各部门“固化利益”,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整合支农资金。在中央、省市和县三级,对分散在各级部委(部门)的资金进行横向集中,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根据支农资金的性质,将中央、省市和县级资金进行纵向整合,分配计划和标准确定后,由各级专门资金管理部门直接拨付到县级支农资金专项账户,将资金最终使用和管理设在县一级。这样,有利于建立清晰的支农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及时到达、专款专用。2.全面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模式把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分别以现金、存折等多种形式发放的惠农直接补贴资金整合起来,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多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指标下达,由乡级财政机构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以“明白册”形式通知到每一家农户。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

(二)优化支农资金投入结构

1.精简管理机构,压缩事业费支出我国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中,农林水气事业费占比很高,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和员工福利,绝大多数属于非生产性支出。优化农业资金投入结构,就需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轻财政负担,使支农资金更多用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2.压缩流通领域补贴,加强农业基础投资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中流通领域补贴份额较高,虽然对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粮食价格具有积极作用,但对国家农业长期发展促进作用不明显。国家支农资金运用应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如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和农村电网建设等。3.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农业科研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的关键因素,农业科研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确定,对私人资金缺乏吸引力,几乎完全依赖政府投入。因此,在未来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应更多地向农业科研投资倾斜,将支农资金运用的“现期消耗”转变为“储备未来”。

(三)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监督机制

1.建立支农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支农资金的管理,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理顺财政部门管资金和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双约束机制,明确双方权力与责任。财政部门要规范拨款程序,完善监督稽核手续,实现权力到人,责任到人。同时,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批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完工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做到项目未完不换人,将每一项目专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于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2.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分配原则,大力推行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逐步扩大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在互联网上公开,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另外,在基层更要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村到户支农惠农专项资金,都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上面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三、基本结论

第9篇

我叫*,来自于裴马村,现任裴马村三支部会计。感谢党委政府为我们提供这次学习交流的机会。一转眼,09年已经过去一半了。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和生活,我收获颇多。作为一名农村最基层的工作者,我的成长离不开领导的培养帮助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向组织和领导汇报一下。

首先,思想方面创先争优。作为一名年轻的村官,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我认识到现在的农民思想觉悟比较高,交通、通信又比较方便,网络、电话都已经得到了普及,如果不主动学习,将会被社会淘汰,平时除了多看报、新闻外,我还主动学习其他多种知识及技能。比如说今年我报名参加了会计培训班。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专业知识,以便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

其次,工作方面创先争优。

第一,做好村级财务结报工作。我能够立足岗位,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按照农经站的统一部署要求,年后到上个月底我完成了三次财务结报。村财务总是村民关注的焦点,我对村财务公开一直很重视,每次民主理财结束后,我都将各项收支整理好,上墙公布,让村民监督。做好年初一次性入账工作,为年底租金的正常收缴打好基础。

第二,做好国家水稻粮食直补工作,国家的涉农补贴也是村民们比较关心的热点,今年国家提前下拔的涉农专项资金,四月底就打到农户的“一折通”上。这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来不得半点马虎。因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下拔。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核实每一户的田亩补贴情况,及时做好变更工作,帮助群众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农户种田都能领到补贴。

第三,认真完成好镇下达的保险计划。今年是镇合作医疗保险试行的第二年,经过了一个保险年度的试行,大多数村民表示理解,能够接受,在做工作的过程上还是有少数的人不理解,分给我的两个村民小组,经过我的耐心工作。起早贪黑地登门拜访,(白天不怎么遇到人)最后还是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因为我们村集体没有补助,有的村补助每人50元或每人20元不等)。因此工作的难度相对要大些。

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村官来说,今年算是赶上时候了――戴南镇的小城市拆迁改造。我有幸被抽调到拆迁工作组参加工作。说实在的一刚开始我心里也没有底,不知道这项工作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因为我在村里是做业务的,白天在工作组上班。所以,有时村里的事只有晚上回去再做,这样一来,我觉得生活更加的充实了。新晨

自从5月20日到拆迁总指挥部报到之后,我被分到了第二大组李镇长这一组。散会后我们就将办公室迁设到了工农路边上,一方面是方便群众办事,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因为拆迁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是拆迁的关键,所以我们要及时的了解拆迁户的想法和意见。一开始我们便深入到每户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每到一户我们都认真的做好记录,拆迁户的心声、想法、要求等做到每事必记。

经过2个多月的工作,现在我们已经能够初步看到拆迁的成果了。再过一段时间,工农路、团结路就将形成,明年底路两边的门面房、公寓楼就将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