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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环境论文

时间:2022-06-27 06: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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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环境论文

第1篇

网络经济属于技术产业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并能够有效的促进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不仅取决于信息产业自身,更重要的取决于信息产业对所有相关产业具有的带动作用。网络经济逐渐实现了将老工业区向自动化以及智能化方面合理转化,工业生产无法实现单一产品具有的刚性模型。此外,现代工业生产具有较强的智能化,利用网络经济将老工业基地逐渐实现分散管理,从而更好的适应现代经济多样性发展的内在需求。

二、网络经济能够有效的缩短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巨大差距

网络经济具有的特点包括信息网络的便捷性以及信息网络较高的普及性,这一特性也为区域经济之间的市场竞争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条件。网络经济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就是利用数字化信息建立的无形知识,并避免了以往有形生产要素受到的诸多限制。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经济拥有同样的权利使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并对全球经济动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存在较大的后发优势们能够直接发展到网络经济的先进时代,从而不断缩短地区之间存在的发展差距。网络经济的重要发展动力就是创造能力,不会过多的依赖资本的投入,产业内部的发展并不会受到环境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因此,在网络经济大背景下的区域经济无论是一些落后的地区还是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都会同时站在相同的起跑线上,不断缩短区域经济存在的差距,为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提供更多发展的重大机遇。

三、网络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实现一体化

网络经济利用光纤通信实现信息的快速传达,促进区域经济之间各种信息的交流。信息网络实现了区域经济转变成一体化模式,并改变了以往区域经济具有较强地区性的特征。网络经济有效的降低了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的分流成本,在整个区域经济正常运行的过程中,主要通过物资流或者是人才流等要素组成经济的循环,它能够实现物资流以及人才流具有的目的性,从而有效的提升各个生产要素相互流动具有的效率,并降低了区域交流花费的各种成本。网络经济对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的最大作用就是减少了距离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各种束缚,降低了空间距离对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充分利用各种区域资源,减少资源流动使用的成本,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合作,从而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四、网络经济推动体制改革并为区域经济提供有力的保障

信息属于生产力中非常活跃的重要因素,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网络经济的发展对于社会政治以及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网络经济能够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不断改革原本的体制,促进政府职能的不断改变,坚强监督管理的力度,避免出现各种腐败的现象,为区域经济提供有力的保障。其次,如今的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了区域经济与各个企业之间重要的沟通渠道,并推动区域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

五、结束语

第2篇

环境会计将环境、资源等问题纳入会计的核算与反映中,并将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履行环境义务等环境信息进行全面、系统地披露,这对于正确、合理评价企业的经济、环境及社会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也是达到低碳经济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要求的必要措施与保证。一方面,环境会计科学地明确了低碳经济发展中相应的成本与效益范畴。也就是说,环境会计体系的核算范围不仅仅是狭隘的企业自身的经济活动,还包括该经济活动对相关环境、资源、社会等的影响,而这些环境、社会等影响因素又是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环境会计正是将这些影响以会计核算的方式进行正确地反映和披露,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务信息依据;另一方面,环境会计的实施加强了企业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观念,提高了企业按低碳经济发展要求开展经济活动的自觉性,同时也将企业置于公众、社会的监督下,使得公众及社会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也不断提高,这都将大大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进程。

二、低碳经济下环境会计的研究现状

(一)环境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作用不明确

目前,用于规范和指导我国会计的主要依据是会计法、会计准则、制度等,但关于环境会计方面的内容却极少涉及。而且关于建立与推行环境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法律作用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我区环境会计的发展。

(二)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不成熟,缺乏健全的环境会计体系

由于我国开展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在环境会计的概念、目标、原则、基本假设及对相关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太成熟,缺乏一个科学、完整的理论基础,也尚未形成系统的环境会计体系,这都将直接影响着实务中环境会计的核算与信息披露。

(三)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

环境会计是多学科交叉渗透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这就对环境会计队伍及相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我区,环境会计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而且传统的会计知识结构更新不足、环境会计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严重阻碍着我区实施环境会计的进程。

(四)社会和政府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环境会计体系的保障机制

随着低碳经济、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发展,公众、社会及政府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但是由于目前广西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披露,而且没有相应的政府大力监管,也没有专门的审计组织进行独立的环境会计审计,使得我区环境会计的监督力度不大,缺乏环境会计体系的保障机制。

三、低碳经济下环境会计的发展与改进对策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环境会计相关准则、制度应建立和完善环境会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准则制度,不断提高环境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为环境会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环境会计的地位与作用,建立和完善符合广西区情的环境会计核算方法、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办法等,使我区环境会计的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加统一和规范,使环境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与可比性,不断提高环境会计信息质量,为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加强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会计体系应在深入研究会计学理论与实务的基础上,结合广西低碳经济与环境会计发展的特点与趋势,构建全面、系统的环境会计理论框架,并形成科学、合理的环境会计体系。我国环境会计无论是在理论研究或是实务操作上都起步较晚,因此我们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广泛吸收、借鉴国外环境会计的先进理论和实务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区区情及低碳经济发展的实际,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广西特色的环境会计体系,并促进我区企业实现绿色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低碳、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环境会计人员的培养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环境会计的有效实施,不仅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更需要不断更新与掌握环境会计的相关知识。一方面,要使会计人员充分掌握环境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核算方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实务操作;另一方面,要提高会计人员的环保意识及责任观念,客观、真实地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处理。同时,还应加强环境会计新知识的培训与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环境会计的发展要求。

(四)强化政府、公众、社会的监督作用

提高全社会的低碳、环保意识在此,为了更好地阐述政府、公众及社会监督的重要性,笔者基于博弈论的视角进行分析与研究:首先,假设在市场中仅存在着企业与公众,双方都是理性人,都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且参与博弈的双方都知道对方的策略以及各种策略的成本或收益。然后,通过以下案例进行博弈分析: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需排放大量工业废气,若企业环保意识、社会责任观念强,其将选择安装废气处理器(即治理环境污染,对废气进行处理,减少大气污染),则需付出相应的环境成本A;若企业仅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罔顾环境、社会利益,即不安装废气处理器(排放废气,并不治理环境污染),则其无需付出任何成本。那么,对于公众而言,对企业排放大量工业废气这一行为也将会有两种选择,抗争和妥协:若选择抗争,公众将会为与企业交涉的费用、购买游行的设备等付出代价B。此时,企业也会采取回应,同样付出代价B;若公众选择妥协,也就是由公众自己解决污染问题,即公众为企业安装废气处理器(付出代价A),则企业也无需花费任何费用。这样就出现以下几种结果:当A<B时,企业会选择治理(安装废气处理器),此时,公众与企业都达到满意的状态,也使社会福利帕累托最优。当A>B时,企业会选择排放(不安装废气处理器),此时,公众的最优战略也就只能选择抗争。这就得出了一个纳什均衡(排放,抗争),但社会福利帕累托最优状态还是无法达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不会进行环境的治理,污染问题继续存在。那么,在A>B的情况下,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另一种选择(排放,妥协)。但是,对于公众来说,废气处理器(治理环境污染)是一个公共品。即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只要别人安装,自己就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若人人都有“搭便车”的想法,最终的结果就不会有人真正付诸行动,环境污染也将继续存在。此时,应该有一个强有力的机构对这样的现象进行控制,强制并引导这些企业进行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等,而这个机构就是政府。因此,政府应明确其在经济、环境及社会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全面、切实可行的监管机制。一方面,应加强法治。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应加强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企业应积极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引导,并提高企业、公众及社会的环境、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强化政府、公众、社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的低碳、环保意识,使得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更具客观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也使得我区环境会计能够有效实施,从而又进一步推动广西低碳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赢”。

四、结语

第3篇

1.产品出口的结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产品的出口结构以初级原材料为主,企业的经营方式主要以粗放型为主,这会严重浪费资源,进而导致环境污染。然而,伴随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初级产品以及污染较重的产品仍旧占据较大比例,粗放型的经营模式,不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现阶段,我国排放的污染物已经超出环境容纳的容量,大部分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较高,给人们的身体健康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2.进口贸易

在进出口贸易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制,进口了一部分有毒废弃物,严重威胁我国的生态环境。例如,在我国广东沿海地区,部分乡镇企业为了获取经济收益,进口大量有色金属废渣,以及部分有毒废弃物,在废弃物进行再生的过程中,将会严重污染我国的生态环境。

3.国外投资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之后,部分外国企业逐渐进入我国,尤其是跨国公司,外国企业的进入会为我国企业的经济发展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生产技术以及控制污染的主要设施。但是,也会存在很多问题,外国企业在投资我国企业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进而将污染密集型产业逐渐转移到我国。因此,面对上述问题,如果我国不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壁垒

现阶段,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切入点,通过立法形式,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制定大量环境准则,以阻碍外国产品的进入。这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出口更多的产品,使其无法赢得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我国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协调发展的主要对策

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应当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强化环境质量,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1.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

1.1建立健全绿色贸易壁垒研究机制。现阶段,为使我国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协调发展,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经常开展二者的理论研究会议,收集各个国家与绿色壁垒相关的信息,尤其是影响我国出口的绿色壁垒,应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防范对策。如果发达国家违背世界经济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即非歧视原则,不能科学、合理的利用绿色壁垒,我国应当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此外,我国应经常与发展中国家进行交流与合作,进而共同努力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1.2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最近几年,我国虽然已经签署了与贸易相关的环境保护公约,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并且大部分法律法规仍旧停留在行政立法阶段,并且立法层次也有待提高。此外,我国还应不断改进环境标志制度,在完善环境标志的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在出口产品质量标准、制造工艺以及产品认证的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据国际基本标准和原则,进而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其次,我国应强化管理进口商品的各个环节,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严格审查外资产品进入的各个环节,以免外资企业将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如果外资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应当进行严格的整治,以达到我国环境标准的要求。

1.3调整和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

在国际竞争的过程中,我国应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的配置资源,对于部分附加值较小的初级产品,应当限制其出口。此外,我国应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的切入点,不断强化出口产品的环境保护标准,以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出口与国际标准相符合的产品,不断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以实现出口的可持续发展。

2.企业应当解决微观问题。

2.1树立绿色的营销理念。绿色营销是指: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以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准,通过使用营销工具,满足社会需要的经营销售活动。因此,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应以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以环境保护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以绿色消费为主要的切入点,进而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贯穿于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以使企业经济收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变化需求,进而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2.2加强绿色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应考虑是否会对环境产生影响。例如,如果企业获得国际绿色环境标志,通过使用绿色环境标志,以不断强化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以及环境保护的标准,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而使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占据较大比重,加快我国企业的发展进程,以使我国经济稳固的向前发展。

三、结语

第4篇

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客观基础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张文华和钱凤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及他们的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1];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2].

1999年11月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制定了“有关环境效益审计指南”,环境绩效审计开始走向规范化道路。借鉴各种学者的看法,我们对环境绩效审计做出如下的定义: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

审计客观基础是审计赖以产生和存续的某种存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对审计活动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审计的客观基础决定着该类审计的目的、职能、主体和客体,不同类别的环境审计,有着不同的客观基础。具体到环境绩效审计而言,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应是检查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责任。环境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环境的天然存量资源,如物种、生态、大气和水资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资源,如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全民的环境资源通过法律委托授权于一定的政府机关或社会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或使用,这些组织就承担起经济、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环境资源的责任,因而需要通过国家审计来检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个人的环境资源,则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来检查其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和使用了这些环境资源。这种对环境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评价,属于对环境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连续监控”,主要是指环境绩效审计。

二、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而环境绩效审计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评价组织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活动的绩效状况。在增加环保投入的同时应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环境政策的适当性,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二)效益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效益审计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直到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才在利马会议上将其定义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将绩效审计定义为:绩效审计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E”审计,近年来,又提出“五E”审计,即在“三E”审计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考核有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效益。效益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内部制度、审计规范、人才、资源、技术等各方面都要进行建设,要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

国际上审计已经向绩效审计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环境绩效审计虽然隶属于环境审计的体系范畴之内,但是又同时兼有绩效审计的特点,对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环境审计的方法,拓宽环境审计的范围,丰富环境审计的内容,突出环境审计的建设性意义。我国的环境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从以环境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为主要审计对象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结果的建设性

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环境监督,但在环境绩效审计中,更应强调其评价职能。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监督并不是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

(二)审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已经颁布的包括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在内的各种环境标准,都是环境审计在审计依据方面不同于传统审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项目,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这使得每开展一项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需要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或需要协商确定是环境绩效审计的一大特点。

(三)审计活动的综合性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考核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因此,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环境管理活动。不仅包括环境资金流转的管理活动,保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环境资金的环境管理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综合性审计。

四、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三个层次。其根本目标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只不过环境绩效审计是从绩效审计这个角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消极因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而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进

行。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进一步地可以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四类分项目标:(一)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与制度;(二)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三)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四)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环境绩效审计的层次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政府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宏观层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主要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看环境政策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环境污染,调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对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微观层次,由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来承担,重点审查监督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价企业的环境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宏观环境绩效审计

1.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包括对环境经济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只需考虑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政策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环境政策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在达到目标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实施费用能否达到最小。

2.政府环境保护资金的绩效审计

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资金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环保资金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其拨付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具体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少拨、不拨,或延迟拨付的现象,拨付给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后对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

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属于绩效审计,进行项目效益审计首先要了解项目本身,如果项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实施,还要了解项目分解情况。在了解了项目之后,还应清楚该项目的目标,在审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是否实现项目目标为重点。如果不能实现目标,则审查不能实现的原因;如果达到了目标,则审查成本是否超过了预算,以达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项目效益。

(二)微观环境绩效审计

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一般包括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它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政策法规执行的审计

首先要审查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诸如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是否合理,可以根据边际分析的原理,当制订的排放标准或排放费只有使得企业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等于污染的社会成本时,该排放标准或排放费才是有效的;其次,审查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有无偏差,对企业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考虑政策规定是否达到目标,总体效果如何,从而可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提高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

2.企业环境管理的内控系统的审计

首先,了解企业现行环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和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其次,了解企业在内控系统下的环境目标以及一些污染指标的定量数据,如排放到空气中、土壤中的废弃物的数量是否超过了指标的上限;最后审查一些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过了一定标准等等。

3.企业环境管理效益的审计

对企业而言,环境保护的效益表现为两种形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审计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因此,该项目的审计是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审计,其指标既有财务的、又有非财务的;既有综合的、又有具体的指标。主要包括:(1)环保投资审计:主要是对企业自己投入环保设施及重要资产上资金的真实性、投资行为的持续性的审查核实,以促使有关单位与部门保证环保资金的落实与到位;(2)环境成本费用审计:审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到环境管理中的成本与费用指标;(3)环境损害费用审计:评价和审查企业由于对环境产生了破坏而受到的惩罚支出,该项目的金额越大,表现为企业环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环境管理经济收益审计:评价与审查企业由于产品的绿色化、环保产品、“三废”再生品、资源替代品等带来的经济效益或者企业由于加强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损失的减少等内容;(5)环境管理综合效益审计: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仅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所在的社区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环境管理综合效益的审计包括对治理污染使空气清新、水质变好、减少环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财务指标和软指标的评价,也就是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评价。

六、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

(一)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这是目前世界各国开展政府和公营机构绩效审计最普遍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检查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使用其法律授权和公共资源,督促社会公众和组织遵守环境法规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审计。其主要对象是政府负责的保护或改善环境的项目以及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已授权审计机关对这些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实施该类审计时,审计机关应该注意对环境项目的选择,考虑经营风险、重要性和可审计性等方面问题。

(三)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实施,检查或确认政府、组织在缓解、削减环境影响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经实施,并已经达到目标,有无造成过多成本等。

(四)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环境审计被看作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的连续监控过程,环境审计中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以及环境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的评价都属于环境绩效审计的范畴。

(五)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虽然我国的审计机关并无对政策制定进行审计的权限,但是可以反馈一些与政府规定本身的合理性有关的信息,例如排污费的计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等。事实上,经过反馈的审计信息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当前我国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障碍与对策

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国际上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环境审计存在一些体制上、观念上和理论上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目前对于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如何加强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等问题认识不够深入,主要着眼点还是仅仅限于环境投入和环境法规政策的执行上,对于环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

入产出的对比状况却没有更多的考虑,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因此开展环境绩效审计首要的是提高对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发展不充分。环境绩效审计以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为基础,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在我国环境财务信息不真实和环境管理违规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缺乏相应的基础。大力发展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保证环境信息的真实可靠和环境工作的规范性才能为环境绩效工作的展开提供基础。

(三)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准备不足。环境绩效审计作为一项实践性的工作,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储备,才能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准备。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对于各种基本问题,如环境绩效审计的主体、范围、标准、方法等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加强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对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实践开展意义重大。

第5篇

近十年来,中国经济得到高效快速发展,但在创造辉煌文明的同时也付出了昂贵的资源环境代价,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使中国遭遇严重的资源环境危机。GDP的高速增长伴随着高成本的资源环境投入,城市环境成本效率即投入产出效率过低是目前中国各城市经济发展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2013年山东省各地市的人均GDP及排名为:1.东营市(156808元)、2.青岛市(90281元)、3.威海市(89902元)、4.淄博市(83008元)、5.烟台市(80382元)、6.济南市(75259元)、7.滨州市(55534元)、8.日照市(8748元)、9.泰安市(8431元)、10.莱芜市(49486元)、11.潍坊市(8087元)、12.枣庄市(8022元)、13.德州市(7221元)、14.济宁市(7093元)、15.聊城市(6731元)、16.临沂市(5448元)、17.菏泽市(4068元)。上述对山东省17地市的排名依据是人均GDP,但统计数据中的人均GDP并未考虑到环境成本的投入,笔者认为在评价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时,应将环境成本这一重要影响因素考虑进去。由于环境成本在计量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各省统计年鉴的数据中有关GDP的核算与环境污染指标是分开计量的,因此未能直接反映环境成本对GDP总量的影响。本文以2013年山东省十七地市的GDP总量与各污染物排放量(环境处理成本)为分析对象,通过比较各地市污染物排放量(环境处理成本)与GDP总量的投入与产出关系,使用环境成本效率这一指标来评价各地市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循环经济与环境成本效率

2.1循环经济

什么是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的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解释:金涌、冯之浚等人从物质运动角度对循环经济进行了解释,认为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资源,尽可能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出建立循环流动的物质清洁闭环模式。牛文元、赵涛等人从资源使用角度进行了解释,认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是对资源进行充分高效地利用,包括对废弃物等资源的综合利用。马凯、马世忠等人通过对经济增长模式的分析,将循环经济视作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即在经济发展中应以保护环境为重点,多废弃、高消耗、低效率的增长模式是极不可取的。格平、诸大建等人则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出发点,强调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在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建立起友好、和谐的关系。不同学者在对循环经济的内涵进行阐述时一致认为现代城市经济的发展应以环境保护为前提,靠大量牺牲自然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方式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已为众人所唾弃,只有从源头上治理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才能实现资源与经济的共同持续发展。

2.2环境成本效率

基于循环经济理念,在衡量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时需要考虑环境成本对GDP的影响,即为实现GDP的增长消耗了多大代价的环境成本。在此把环境成本作为投入量,GDP总量作为产出量,则产出量与投入量的比值就称为“环境成本效率”。对环境成本效率的比较分析有助于评价各地区的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GDP越高,环境成本越低,则该地区的环境成本效率就越高。如果某城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是以更高的资源环境成本作为代价,虽然实现了较高的GDP增长,但环境成本效率必然较低,则说明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差。对于环境成本效率较低的城市来说,如果不及时改善提高,未来会对本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威胁。

3环境成本效率评价

3.1评价指标的选取

近十年来,山东省各地市加强了对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工作,但对于各项污染物治理的成本却没有统计,本文假定各项污染物的治理成本与污染物的排放量成正比,即一个城市的污染物排放量越低,其按照规定投入的治理成本也越低,反之结论相反。由此环境成本效率评价指标可按如下公式计算:环境成本效率Xn=GDP总量/污染物排放量。2013年山东省各地市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烟(粉)尘、固体废物,由此确定了评价指标7个(见表1),各评价指标含义如下:x(1工业废水成本效率);x2(工业废气成本效率);x3(工业烟(粉)尘成本效率);x4(工业固体废物成本效率);x5(生活废水成本效率);x6(生活废气成本效率);x7(生活烟(粉)尘成本效率)。

3.2主要成分分析在SPSS软件中对表

1中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为:Bartlett''''s球体检验γ2为109.682,KMO为0.713,概率Sig为0.000,样本适合做主成分分析。通过方差极大法旋转,可以提取3个主成分(F1,F2,F3),解释了85.609%的方差贡献率。山东省城市环境成本效率主成分分析如表2所示,其中x1,x2,x3,x4在第1个主成分上负荷较高;x5,x6在第2个主成分上负荷较高;而x7在第3个主成分上负荷较高。

3.3山东省城市环境成本效率的综合评价

第6篇

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应该立足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社会模式,对于我们国家的资源,比如海洋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必须加强保护,加强合理开发和审计。而发展的根本目标应该是对于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政策的坚决实施,借助于种种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我国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正面影响。而实施的重点应该放在对环境保护方面资金的投入、有效的管理、实际的使用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方面政策的实施、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等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节能减排的合理方针,从而借此推动企业对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使企业主动承担起对社会发展的责任。对于经济效益审计,我们国家曾对其做出过含义解释,即为“所谓的环境绩效审计,指的是借助于相互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和审查,在此基础之上,参考我国的标准去合理的对环境管理的现状和潜力进行评定,从而提出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方针和方法,促使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我国目前的审计工作,其工作主体依然是财务审计,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绩效审计变的越来越重要。对于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基础还在于促进规划合理有效的实施,其发展基础为合理的、科学的审计,从而使得绩效审计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普及。从我国的整体发展来看,处于萌芽阶段。环境绩效审计技术方法属于一种相对来说比较前沿的审计业务,而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参考较多方面的因素,审计人员对于审计环境中的所有要素都要给予充分的考虑,采用一些非常规的审计手段,这样才能合理科学地理解审计过程中受环境影响的问题。

二、企业的发展包含很多部分

比如产品的设计、生产等,而价值链就可以用来概括企业的所有活动,前期的生产、后期的销售以及售后活动等。针对不同的企业,环境绩效审计的开展必须因地制宜,从不同企业的环境价值链出发,对不同环节给予不同的审计标准。环境价值链分析方法较多,主要使用的方法为层次分析法(AHP法),即所谓的AHP法,也就是针对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分层、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从而得出比较合理的、科学的分析方法。环境价值链分析方法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分析方法,对于我国传统价值链的成本观念也造成了影响。首次将环境作为一个因素带入到审计中去,从而被环境绩效审计合理使用,一般形式下的合规性的审计方法也得到了转变,绩效审计模式成为主体,从而可以使得审计过程中的“免疫系统”得到有效使用。对于环境绩效审计,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而目前来看,其中的主要问题在于社会对环境绩效审计的轻视,对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环境因素给财务和未来的发展能力带来的影响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针对这些问题,该研究者认为应该借助于多重方式,来唤起人民对环境因素在环境审计中的重要性,让人民认识到当前以财务状况为主的审计方式的不足,从而在现有基础之上加大环境绩效审计的力度,基于此,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加强。我国针对审计工作拥有ISO14000标准,配合以不同企业的不同审计中的实际问题,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满足自己需求的新标准。

三、总结

第7篇

关键词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循环经济

1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1.1突破资源约束“瓶颈”,防止经济增长大起大落

我国经济面临的资源约束“瓶颈”正日益凸显。从2003年开始,中国的煤、电、油、运全面紧张,这一现象在2004年尤为明显。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依靠物质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的,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2003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煤炭消费大国和第二石油、电力消费大国,水泥消耗占世界总量50%、铁矿石占35%、氧化铝和铜占20%,而GDP仅占5%,说明我国资源消耗是惊人的,同时伴随高投入的是低产出。据测算,中国每创造一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是日本的11.5倍。因此,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1.2减轻环境污染压力,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经济增长的背后是资源耗竭、生态破坏、环境恶化,已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据世界银行和国内有关机构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比重已经高达6%~8%。我国环境污染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2003年七大水系断面检测,达到Ⅲ类水质的仅占29.5%,而劣Ⅴ类水质高达44%;全国城市有66.7%缺水;大气中SO2排放量达

1995万t,比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的1200万t容量高66.3%;农田化肥农药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地荒漠化、各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等现象严重。淮河治污10年投入600亿,治污水质又回到“原点”。全国“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面临巨大压力,原定目标难以完成。由于2003年全国煤炭消费量陡增,导致全国SO2排放量达到2220万t左右,比2002年增加293万t,酸雨控制区内年均pH值小于4.5的城市比例2003年达到16.5%,呈明显上升趋势,比2000年上升12.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1.3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选择

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掠夺式资源开采方式,势必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注重人口质量的全面提高,注重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同时,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资源消耗,克服“绿色壁垒”,提高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更有利于经济增长。一句话,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技术创新与循环经济

实现循环经济,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而新型工业化道路靠的是技术创新,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追赶时期,注定要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技术创新是关键。

传统经济活动是“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单程线形的物质流动模式,而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再生化,可以用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从表面上看,循环经济只不过是强调“三废”的回收利用,但这只是一种误解。从技术经济学角度讲,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传统经济增长方式,表现微观技术层面上是资源(能源)消耗增长过快、资源利用效率过低、资源再生化率不高。这一点我国经济增长状况表现尤为突出。因此,从技术角度讲,循环经济要求我们经济发展必须大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调对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和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在保护环境同时实现经济增长。这就是循环经济的技术范式特征。

有关专家指出循环经济的支撑技术体系大体由五类构成: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替代技术是旨在通过开发和使用新资源、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替代原来所用资源、材料、产品和工艺,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环境压力的技术。减量技术是用较少的物质和能源消耗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在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技术。再利用技术是延长原料或产品的使用周期,通过多次反复使用,来减少资源消耗的技术。资源化技术是生产或消费过程产生的废弃物通过回收处理,成为有用的资源。系统化技术是指主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考虑,通过构建合理的产品组合、产业组合、技术组合,实现的物质、能量、资金、技术的优化使用的技术,如多产品联产和产业共生技术。

毫无疑问,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要突破原有的技术范式,大力研发和应用环境友好技术,研究清洁生产管理、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排污最小化技术,开展生态工业和产品生态设计理论研究与示范,实现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

3制度创新与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需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没有制度保障的技术是不能创造出循环经济的。如果只有技术进步,而没有良好的制度安排,再先进的技术也只能束之高阁,无法产业化,技术不能产业化也就无法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由于环境资源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具有两个基本的特性,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果某人投资控制污染改善环境,那么其他没有投资的人也可以分享环境改善的好处,即所谓“免费乘车”,那么享受环境好处的人越来越多,愿意投资的人越来越少,势必出现资源耗竭、生态恶化,出现“公地的悲剧”。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投资设备控制污染、则势必增加企业成本,降低产品竞争力,企业没有激励控制污染。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一个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框架的利益分配体系。

3.1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1)为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提供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安排来规范企业的行为,做到“谁使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有奖有罚,形成良性激励机制。在美国,政府充分发挥绿色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开发和节能技术的应用,每购买一辆新能源的汽车可减免联邦税2000美元。每回收处理一条废旧轮胎,国家都给相应补贴,企业利用轮胎进行加工,制造成胶粉、添加剂等,获得新的收益。而在我国,如果企业自己花钱收购处理旧轮胎,这便增加企业成本,使许多企业不能盈利。因此,国家应通过减税、补贴和信贷政策,鼓励循环经济型企业的发展,使他们能获得比传统工艺更高的价格优势和效益。制度安排使经济主体的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与收益相联系,提高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保障其投资利益。

(2)制度创新为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提供约束和规范标准,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如制定循环经济技术规范、框架以及行为准则,从而使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的实现具有行为度量的标准,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信息成本,减少技术创新的障碍。

(3)降低技术创新的交易费用。好的制度安排可以通过降低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抑制“经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提供稳定的预期而降低交易费用,促进技术进步,并使技术产业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3.2制度创新重点领域

(1)创建科技创新的激励制度。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技术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循环经济科研队伍建设,健全科技人员激励政策体系,通过实施人才工程促进技术创新;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从根本上改变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通过科技制度创新鼓励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或与企业实现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循环经济产业化。

(2)制定循环经济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重组。尽快研究制定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实施强制性的耗能标准,促进产业结构重组。明确取缔对环境破坏较大的落后工艺、落后技术、落后产品,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支持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要求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中推行生态化理念。大力发展废旧资源回收、再生利用和安全处置产业,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延长生态工业产业链,以创造更多的社会就业岗位。

(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因为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以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大众的参与,需要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理念。可以建立国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城市环境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状况以及企业环境质量。构建一个完全信息的环境质量平台,鼓励公众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建立区域环境评估与巡查制度,促进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4)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严格法律约束。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予以立法。德国和日本最先尝试以法律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德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颁布了《包装条例》和《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包装条例》要求生产商和零售商首先减少直至消除不必要的包装,其次要求对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则系统地运用3R原则来解决废弃物问题。在日本,2000年批准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这部法律对推进循环经济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日本还颁布了《容器包装循环法》、《家电循环法》、《废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处理法》、《绿色采购法》等法律,这些法律构建了一个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方面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

参考文献

1马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J].宏观经济研究,2004(3)

第8篇

循环经济术语在我国的使用几乎与国际同步。“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005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启动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生产率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措施,为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奠定基础。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树立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在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产业园区,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探索形成若干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2008年启动循环经济第二批试点。《循环经济促进法》在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循环经济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循环经济的核心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理念是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目的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计指标是资源生产率。简单说,循环经济是从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资源成本。

低碳经济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在国外2003年才提出,使用的概念较多,也没有形成共同的认识;更主要的是,发达国家进入了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优化阶段,碳生产率水平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他们的发展可以摆脱对高碳能源生产和消费的依赖;他们是在解决了局部环境问题(如噪声)、区域性环境污染(如河流污染和城市污染)后,才将重点转到全球环境保护这个议题上。国内提出低碳经济的时间更短,虽然媒体和专家的讨论很多。但基本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不知所云。虽然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不得不使用高碳能源,但部分地区资源耗竭的现实也说明我国不能再走粗放式的发展道路了。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节能提高能源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口号为地球是我们的唯一家园,保护全球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统计指标是碳生产率(排放1吨二氧化碳产出的CDP)。因此,低碳经济是从保护全球环境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

总之,可以将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纳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范畴。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结果可以提高资源(包括能源)效率,也减少废物(包括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反过来也是一样。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并行不悖,均是我国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殊途同归

循环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可持续发展一样,有一个内涵不断深化、认识不断升华、重点与时俱进的过程。第一次产业革命前,人类干预自然界的能力较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只是局部性的、小规模的和不明显的。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人口的急剧增长,人类社会活动的规模不断扩大,人类向自然索取的能力越来越大,自然资源消耗速度加快,废弃物排放明显增加,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对社会经济发展构成较大威胁。

人类对于自然资源耗竭的担心出现在许多著作中。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1965年和1966年发表《地球是一艘宇宙飞船》和《未来宇宙飞船地球经济学》两文,强调人类要由“牧童经济”向“飞船经济”转变,否则地球这一封闭系统内的不可再生资源将消耗殆尽。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报告,提出:“如果让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的现在趋势继续下去,增长极限将在未来一百年的有朝一日发生。”这份报告被认为是第一次系统地考察了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和技术进步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自然资源供给与环境容量无法满足外延式增长的观点,迄今对人类依然有着警示作用。

从20世纪60年代起,环境污染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卡逊发表《寂静的春天》一书。用触目惊心的案例、生动的语言阐述了大量使用杀虫剂对人与环境的危害,指出生物界和人类所面临的化学品危险,敲响了工业社会环境危机的警钟。1970年4月22日,美国举行要求保护环境的大规模游行,这一天后来被确定为“地球日”。1972年联合国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郑重声明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也要承担维护自然的义务。这次会议成为人类社会迈向可持续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人类通过对工业发展负面影响的反思,追求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先采取“末端治理”与控制措施,又转向污染预防和清洁生产。可以说,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和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是循环经济理论产生的最直接原因。

发展阶段也决定了原料来源需要改变。西方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消耗了大量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所剩不多。客观上要求降低经济发展中的实物流量,开展废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固体废物快速增长也要新的管理战略,这是日本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出发点。由于大量的垃圾需要处置,日本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急剧下降,新建垃圾场又要占地,一些地区已经出现没有地方填埋垃圾的情况。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的积累,垃圾中含大量废旧物资。如报废交通工具、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等,在一些地方“堆积成山”。其实,这是放错地方的、并可回收利用的资源:也正是有了这些不断增多的废物,才使资源再生产业发展成为可能。废物回收和循环利用,既可以减少原料投入和废物产生,又可以减少垃圾填埋占用土地,可以收到一举多得之效。发达国家通过废物的再生利用,再投入少量的资源生产新的产品,单位GDP的资源消耗强度也大幅度下降,矿产资源等不可再生资源消费增长速率远低于GDP的增长速率,出现所谓的“脱钩”现象。

与此大致类似,低碳经济概念的形成和提出背景,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应对气候变化是低碳经济提出的最直接和最根本原因。由于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反过来又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研究的深入,人们对大气中二氧化碳(CO2)等温室气体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等问题的认识日益深化。1988年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成立的气候变化政府间专门委员会(IPCC),从科学证据、适应与减缓、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2007年第4次评估报告。报告指出:20世纪后半叶北半球平均气温是过去1300年中最暖的:在过去100年中世界平均气温上升了0.74℃,平均海面上升了17厘米。如果不能扭转这种趋势,21世纪末气温将上升4℃,海面将上升60厘米。于是,降低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提高碳的生产率,成为一种新的世界发展潮流和人类的努力方向。

其二,发达国家迈过了以使用高碳能源为主要动力的发展阶段。保持其现有福利水平,可以不依赖高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生产和消费了。从化石能源排放的二氧化碳看,如果消费1吨标准煤排放的二氧化碳为1个单位(约2.6吨二氧化碳),则1吨标准煤的石油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0.7个单位,1吨标准煤的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为0.4个单位。即相对于煤炭,石油天然气是低碳能源。钢铁、水泥等是需要消耗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产品,又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所必需的。因为没有钢铁和水泥等物质和原材料投入,就建不了高楼大厦,建不了铁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生产不了以小汽车为代表的工业品,也就实现不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相反,以银行、保险等为代表的生产型服务业,能源消耗强度要低得多。发达国家在后工业化阶段,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吃饭、住房等可以不依赖高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了。一般的,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经济是以高能耗、高碳排放为主要特征的“高碳经济”;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是依赖低碳能源实现工业化的。换句话说,人类的工业文明是建立在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基础之上的,生态文明尚在探索中。发展中国家则处于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仅要生活,更要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一项历史任务,是第一要务。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其三,煤炭、石油等能源危机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内在要求。低碳经济,最早出现在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和资源并不丰富的岛屿国家,英国已认识到能源可持续利用对于经济乃至整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英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正从自给自足走向主要依靠进口。按目前的趋势,有关预测认为2020年英国80%的能源将依赖进口。从世界储量看,化石能源还可以开采利用较长时间。但也应看到,人类使用化石能源的成本越来越高,技术要求越来越强。如果说气候变化还存在不确定性的话,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不可再生性则没有争议。而不可再生能源总有用光的一天。这一点。可从发达国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放在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技术开发上得到验证。于是,“小的就是美的”、“我们不是给后代留下资源,而是从子孙手中借用了地球资源”、“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还要使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满足他们的发展需求”等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和追求;研究开发第三代核电技术、节能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氢能技术、电动汽车等,成为发达国家加大投入的领域。

总之,无论是循环经济还是低碳经济,都是国际社会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的战略选择。

三、循环经济的实践及其中的经济学原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界定,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所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所谓的3R原则)活动的总称。

《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界定的减量化,包括源头减量和末端减量两个方面。我国当前大力推进的节能减排,包括了这两个方面。实际上,减量化既有绝对减量,也有相对减量,核心是效率问题。准确地说,我们追求的是用同样的资源能源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或者说,生产同样的产品要消耗更少的资源能源。减量化的做法和例子很多。例如,小汽车原来用几吨钢板,现在的汽车变轻了。我国实施的十大节能工程,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都可以起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的目的。这也是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讨论循环经济的概念和法律时,对是否将减量化纳入循环经济,国内有不少争论。焦点在于,实现减量化有不同途径。此外,减量化也有个度,不能走极端。例如偷工减料,不仅不能鼓励还要坚决反对。

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界定的再利用,包含四个层次:一是用旧的东西直接利用,相当于二手货,换言之,发展二手货市场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修修补补再利用,与过去工厂的修旧利废大致相当;三是用坏的东西,换一些零件还可以利用;四是用坏的东西,其中的零件还可以利用。中国劳动人民有勤俭节约的传统。再利用的例子举不胜举。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再利用活动都是值得鼓励的。例如,“黑心棉”、一次性注射器、“五大总成”的拼装车,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都不能循环利用。换句话说,再制造产品、资源再生产品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否则就会出问题,这也是需要政府管理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因。

资源化实质是将废弃物用作资源,或者说。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促进法》在对主要活动的解释中,把资源化与再利用放到了一起。事实上这两者是有差别的,差别在于物质的形态。准确地说,再利用基本没有改变原来的物品形态,而资源化的产品基本上看不到原来的物品形态了。资源化的做法和例子众多。我国在建国后就开展的资源综合利用中,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粉煤灰利用、煤矸石发电等,均属于资源化利用的范畴。又如,国内不少地方进行的垃圾发电,通过国际合作将减排温室气体额度卖给西方国家的企业(所谓的CDM项目),获得资金或技术,既减少了废弃物排放产生了环境效益,又解决了就业产生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属于利国利民的、“一举多得”的好事,是值得大力提倡和推进的。

需要强调的是,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需要一定条件,否则就难以实现资源化利用。如果我们“霸王硬开弓”。单纯追求废弃物的资源化,就会出现有“循环”没“经济”的结果。比如,“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种说法得到有关专家的大力推崇。但深究一下,就会发现不少问题。比如说,为什么我国的不少城市还出现“垃圾围城”现象?为什么外国还没有将这些资源用起来?因为价值规律在起作用。如果利用这些资源的企业不能产生经济效益,还要连续投入,这样的事情是没有企业愿意干的。更广泛地,如果循环经济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是难以持续发展下去的。

另一方面,不是所有的废弃物都能资源化的。例如,英国“疯牛病”的出现与不适当的同源废物循环利用有关。这一点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如果说一些废弃物,如油漆等不能资源化利用仅仅是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话,一些废弃物的资源化,如牛、鸡等内脏等会影响到食物链,并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类本身。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结果是难以想象的,2003年“非典”的爆发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对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的每一个活动,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上的贡献是有层次的。以减量化为例,第一个层次是结构调整和优化。第二个层次是减少工艺过程。第三个层次是“将合适的材料用到合适的地方”,换句话说是物尽其用。

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虽然提法不同,但有很多相通的地方,追求的是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目的是提高资源(温室气体排放权也可以看成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我们借用了子孙的资源,要为我们的子孙留有资源和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9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问题对策

循环经济是指,在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下,通过清洁生产、生态工业,持续农业、绿色消费、废物综合利用等环节,使物质和能量在企业内、企业间乃至整个社会循环流动,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真正从过去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传统增长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的生产过程的治理方式,转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上来,在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高度重视资源的集约使用和再利用。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根本不同于传统经济模式的新模式,对一个国家的调整机制(包括政府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社会调整机制)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模式的新要求。建立循环经济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核心是通过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经济激励机制。经济激励机制是指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经济调节等经济工具,调整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类措施,这类措施具有明显的利益刺激因素,具有显著的费用有效性和受控对象的灵活性,因而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本文主要探讨发展循环经济的政府激励制。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现状与问题

中国政府为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有效防止资源破坏或环境污染,先后实施了一系列财政、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激励政策,包括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设备购置实行信贷贴息、差别利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和加速折旧等;对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风力发电和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实行税收优惠等。这些经济激励管制制度多制定虽对循环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离循环经济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合理设置激励管制制度的基本原则。致使管制制度存在适用性不强、脱离实际、不完善、实施效果不佳一系列问题,只有明确合理设置激励管制制度的基本原则,才能为制度设计指明方向。

2.缺乏有效的循环经济激励管制体制。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划分不清等因素,造成循环经济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各行其是、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因而,急需建立专门协调机构,加强统一领导、负责制度规划、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验收及部门间的协调。

3.缺乏有效的激励管制运行基础。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激励制度的有效运行要具备以下条件:足够的知识基础;强有力的法律结构;竞争市场;管理能力;以及政治可行性。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要具备制度设计要素齐全、制度实施效果评价机制等条件。我国在上述各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缺乏有效的制度实施评价机制。

4.现行政府激励管制工具不健全、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主要表现为:一是在资源利用方面,资源价格扭曲和要素价格扭曲未能有效改正,使原料价格过低,产品价格过高,助长了资源的浪费;二是资源核算制度不健全,在国民收入核算中资源利用等经济发展成本不能在核算体系中显示出来,资源耗竭状况得不到反映,使人们无法进行经济发展成本与经济发展收益的比较,造成认为忽视资源的浪费与短缺;三是绿色核算制度不健全。对一般经济主体而言,在眼前利益的趋势下,形成了乱砍乱伐等掠夺性经济行为。对地方政府而言,以经济指标作为考核指标,致使政府只管上项目,不考虑环境影响;四是,尽管推行了一些资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政策,如:耕地占用税、矿产资源税等,但其计算办法仍不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五是,我国排污收费标准过低,在许多行业,甚至远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或清洁技术使用成本,致使众多企业宁肯接受罚款或交排污费,也不远治理污染或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六是,财政工具不健全,运用效果不佳。我国目前仅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治污企业实行财政补贴,且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留成、先征后返等,对相关企业的支持效果甚微。七是,融资支持不足,效果欠佳。尽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融资支持政策,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运作条件,并未落到实处。如:国内现有的有关专项资金/基金难以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巨大支持需求,主要是:(1)在国家一级,尚没有建立专项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基金。如原有的三电资金、节能专项资金先后被停征或取消后,国家却没有建立新的融资渠道来筹集专项用于支持节能的资金。(2)在地方政府一级,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有限,而且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存在问题。此外,国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在管理、配置使用、监督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基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1)基金管理有欠规范。(2)基金的配置使用缺乏透明度。(3)基金的配置使用缺乏灵活性。(4)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力度较弱。八是,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废弃物回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领域,有许多立法空白需要填补。

5.缺乏有效的激励管制程序和监督与救济措施。程序欠缺,导致激励管制行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成本的增加;监督与救济措施不完善,导致管制主体滥用管制权利和管制对象滥用企业权利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经验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循环经济法制化,运用法律规范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体制、运行条件、激励程序和激励监督救济措施,尤其是采用了大量具体的经济激励工具,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其中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家的激励工具最具代表性。主要激励工具包括:

1、补贴政策。一般而言,补贴有三种形式:一是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如:德国对风力发电的投资补贴即属此类;二是产出补贴,如:美国、丹麦、印度等国根据可再生能源设备的产品产量进行补贴。三是对消费者(即用户)进行补贴,例如欧洲大部分国家均对太阳能热水器的用户提供20~60%的补贴。

2、税收政策。一种是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税)等。如:德国对排除或减少环境危害的产品免交销售税。日本对公害防治设施减免固定资产税等;另一种是强制性税收政策。如:德国对除风能、太阳能之外的其他能源征收生态税。美国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征收生态税等。

3、价格政策。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对绿色产品价格实行优惠的政策。如:德国制定的电力法要求电力公司必须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并要向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商支付消费者电价的90%;在美国“能源政策法”中规定,公用电力公司必须以可避免成本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同时美国的一些州还做出按净用电量收费的办法。这些实际上都是电价优惠的措施。

4、低息(贴息)贷款政策。目前德国对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正在实施低利率贷款,利率从2.5%~5.1%不等。日本利用非盈利性金融机构为循环经济企业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

5、政府采购政策。例如美国、日本和德国采取的屋顶计划,实际上是通过政府采购或政府支持采购等手段。扶持尚未成熟的光伏发电产业。此外,政府支持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

6、押金返还制度。押金返还制度是很有效的垃圾资源化途径,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这一制度,它主要针对一些易于直接重复使用或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产品和包装材料。押金返还制度对资源回收利用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对玻璃等包装废弃物的回收。

7、公共效益基金。公共效益基金主要有环境基金、节能基金、可再生能源开发基金等。这里以节能基金为力进行说明。节能基金的发展已有多年的历史,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及巴西、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目前约20个国家建立了类似的公益基金。这些国家的实践表明,基金的建立和投入使用,对节能的发展形成了有效的支持,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其它社会效益。综观各国的基金运做情况,以下方面值得借鉴:

(1)公益基金的设立建立在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基础上,并构造公平和竞争的科学管理模式,注重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成本效益,方能达到促进节能产业化的目的。

(2)公益基金的资金筹集有多种方式,包括设立电力附加费、设置专项税种(如英国的气候变化税)、公共财政支付等;但无论采用哪种资金筹措方式,其实质都是能源消费者的贡献。其中征收电力附加费方式在国际上的应用较多,其优点有:①要求所有用电户交纳电力附加费的集资方式,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体现其公平性,易为公众理解和接受;②按照电表读数加收小量的附加费,可以利用现有的收费程序,在操作上简单易行;③这种集资方式年复一年,积少成多,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3)各国公益基金规模的确定,主要是考虑如何满足节能国家目标的需求。

(4)选择哪种基金使用模式,要根据基金的支持目标、基金规模、节能发展潜力等因素来决定。由于各国国情不同,许多国家的基金使用模式都体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

(5)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作为公益基金的资金分配方式有很多优点,竞争性招标方式不但能够选择有较好实施效果的项目,而且对基金管理部门也具有监督作用。当然,竞争性招标也有不足,即实施成本过高,在选择小项目时宜采用先来先得方式。

(6)基金管理机构有三种模式:政府部门;电力公司;独立的非赢利机构。这三种管理机构模式各有优劣,在国际上都有应用,不能绝对地说某种模式是最好的。对于管理节能来说,由于电力改革,电力公司管理的优势被削弱。因此从总趋势看,公益基金将远离电力公司的管理。

(7)不论采用哪种管理模式,公益基金都需要一个监管机构。这个机构可以是独立于基金管理部门的政府机构或立法机构,也可以是代表相关利益方的顾问委员会。监管机构依法和按照监督程序对基金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主要包括对基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评估,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监督过程中有各相关利益方的参与。

(8)在实践中将公益基金和其它政策措施相结合使用,能够使基金收到更加显著的效果。

三、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的对策

1、合理设计激励制度的基本原则。合理设计激励制度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激励制度的制定必须着眼于循环经济全局发确立展的需要,公正处理各种利益矛盾,使循环经济的发展不脱离公平竞争的轨道。

(2)平衡原则。激励制度虽然常调节某一方面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但也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各个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同时兼顾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环境利益、近期利益、长远利益等。

(3)连续原则。某些激励制度的实施只是权宜之计,但是从循环经济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制度的持续实施和修正,必须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以确保循环经济的稳定推进。

(4)紧急原则。在紧急情况下,国家和地方可以超越正常程序而紧急制定和临时的激励制度,以确保循环经济的稳定推进。

(5)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经济发达国家,资源利用有更多选择,资源压力相对较少,环境质量要求较高,激励制度倾向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在经济欠发达国家,经济对资源的初级利用依赖较大,激励制度倾向于提高资源利用程度。

(6)动态调整原则。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废弃物治理与回收再利用,发展阶段-废弃物排放量逐步减少与回收利用,成熟阶段-废弃物零排放与资源综合利用。不同阶段,政府经济激励管制目标不同,相应的激励管制制度要与目标定位一致。如:起步阶段,激励制度设计要满足促进废弃物治理与回收再利用的需求。发展阶段,激励制度设计要满足促进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的需求。成熟阶段,激励制度设计要满足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消费的需求。

(7)因地制宜原则。我国地域广阔、地域分异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自然地域分异。自然地域分异是指地球表层大小不等、内部具有一定相似性的地域单位的分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表征地域分异的最重要规律是自然地带性。广义的地带性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纬度地带性,干湿度地带性,垂直地带性。纬度地带性是指热量或温度随纬度而变更以及随之而引起的其他方面的带状变化。纬度地带性分异规律以东部湿润区最为明显,自北而南依次出现寒温带针叶林漂灰土景观地带、温带针阔叶混交林暗棕壤景观地带、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棕壤景观地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红壤黄壤景观地带、热带雨林季雨林砖红壤景观地带等;湿度地带性主要指经度方向随距海远近所产生的干湿变化。干湿度地带性分异规律决定于东西方向上水分条件的差异,呈与经线斜交、近东西更替的分布图式。主要出现在温带与暖温带的广大地区;垂直地带性主要指随海拔高度而产生的变化。我国山地面积广阔,山地自然景观类型多。山地垂直带谱,一方面受山地所在水平地带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山岭本身的高度、走向、坡向、坡度等影响。我国自然垂直带谱可分为东南湿润海洋型与西北干旱内陆型。二是经济地域分异。我国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并存。这是因为,我国地域广阔,各区域的发展存在着发展次序的先后和发展水平高低的梯次。梯次水平主要由该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劣,特别是主导产业部门在工业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决定。高梯度地区是新产品、新技术、新思想和新的生产经营管理与组织方法的发源地。产业结构的更新和地区经济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命周期的衰退,逐步有次序地由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多层次转移和推进;梯度推进过程,是在动态上产生的极化效应、扩散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总上所述,我国不同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有明显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这就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根据各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循环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及制约因素等,科学设置适合本地区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

(8)分层次设计原则。循环经济可分为生态企业、生态工业圆区、生态社会三个层次,相应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度要与其对应,做到有的放矢。生态企业是循环经济的微观基础,在这一层次上,一方面,企业要把一部分社会成本转化为私人成本,企业经济压力大。另一方面,生态技术尚未成熟,技术开发资金投入大,风险大,影响企业建立生态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应针对这一情况,采取各种激励制度激励生态企业建设;生态工业圆区是把具有产业关联度的不同企业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的产业共生组织,使上游企业生产环节的废弃物成为下游企业生产环节的资源。但生态工业圆区内部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却会因交易量的扩大而增加,这就要求政府采取相应的激励制度激励生态工业圆区建设;生态社会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将全社会纳入循环经济圈。其关键是要建立起不同层次之间的循环链接,这就要求政府在生态企业与生态工业园区实践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激励制度激励生态社会建设。

(9)全过程激励原则。循环经济确立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个原则,每一原则分别对应循环经济的不同环节,他们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环节,目的是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物质和能量流;再利用原则针对的是中间环节,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时间的服务强度;资源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出环节,目的是把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综合利用。这就要求国家要根据循环经济三原则的要求,针对循环经济的不同环节分别设计相应的政府激励制度,使激励制度涵盖资源开发使用过程、产品生产与消费过程、废弃物的排放过程及其回收利用过程。

2.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相结合的激励管制体制

循环经济是一种全心模式,政府要尽快适应这一模式的要求,转变现有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建设,实现由管制政府向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角色转变。

循环经济发展涉及部门众多,仅靠单一部门领导是行不通的,必须由国家、省、市、县(区)政府实施统一领导,由主管国家、省、市、县(区)长具体负责循环经济工作,通过国家、省、市、县(区)循环经济建设办公室召集各有关部门研究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并实施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在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国土资源(土地、矿产、海洋)、林业、农业、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所管理的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并实施相应的部门监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生态监测、生态评价、生态监理等工作。

3.健全激励制度的运行基础

借鉴国外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我国激励制度运行的基础应包括下列条件:

(1)足够的知识基础。激励制度的有效运用需要政府及社会公众能够大致了解激励制度运行的过程和机制,这就要求对循环经济的社会经济属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培养与形成“成本—效益”为核心的循环经济观。除此之外,激励制度运行所涉及的各方无论是政府、公众还是企业,都必须了解自身在整个过程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以及司法权的范围和分配,从而决定自己的行为模式。而且,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一方,还应具备制定用于判断激励制度运行成功与否的指标或标准。

(2)强大的法律结构。市场机制与法制相互依存,各自运行都需要彼此之间的相互支持,激励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将市场机制引入循环经济之中,其有效运行必然需要一个有力的法律结构为支撑。激励制度所要求的法律结构至少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法律确认的有关环境资源的财产权利制度。这个财产权利制度需要权利拥有者能够排斥他人的使用并能根据需要转移权利、有效控制对权利客体的使用、完全接受有权利运行带来所有利益、并负担与其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以及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二,通过法律权威保证激励制度的正当使用。激励制度作为政府管制的一种方式必然表现为行政权力的实际运作,这就必然要求法律对其启动的条件、运作的程序、运行结果的评价与监督等方面作出相对明确的规定,将其纳入规范和确定的行为模式,既要克服行政权力的恣为,同时也要力争避免来自行政相对人的消极影响。

(3)充分的竞争市场。相对于传统的政府管制而言,在竞争性的市场中,激励制度是最为有效的,这是因为循环经济要素市场的形成才会使环境资源成本向社会生产成本转化成为可能,只有竞争的压力才有可能促使企业形成削减环境资源成本的动力,只有具备这样的前提条件,“成本—效益”的约束机制才得以在循环经济中形成。

(4)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激励制度的运用,一方面,要求政府能准确收集和获得与激励制度运用相关的准确信息,并将其纳入决策的过程。另一方面还要求政府必须为所用的激励制度提供研究、设计和管理所需要的人力和财力资源。除此之外,政府必须能够执行其制度,能够对违章情况随时作出处理,并能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控,如改变税率的水平等。

(5)政治支持。激励制度在政治上的可行性或可接受性取决于政府机构、企业、非赢利组织对他的接受程度。所以,激励制度的运用必须考虑到所涉及各方的实际利益,明确“利益相关者”以及他们可能从激励制度响应中获利,争取包括政府机构、企业、非赢利组织在内的尽可能广泛的政治支持。

(6)健全的激励制度要素。是指激励制度应包括以下实体、程序内容:制度选择建议和建议程序,问题预测与制度规划及相应的程序,广泛的调查研究、分析及相应程序,科学、民主、合法的制度抉择及相应的程序。

(7)健全的激励制度实施机制。是指具备有效实施的标准、机制与程序,具体包括:制度实施的时机与态势标准,制度实施的程序标准,制度实施的检测标准,制度实施的监督机制与程序等。

3.合理选择激励工具

根据“丁伯根法则”,当决策者要实现某一数量的独立的政策目标时,至少应有同样多的政策手段。如果有效的政策手段数量少于政策目标的数量,其中的一些目标就无法实现。如果有效的政策手段数量多于政策目标的数量,则所有政策目标都可以实现,且有多种实现的选择途径。根据这一法则,循环经济要兼顾环境、经济等多个目标,相应的存在多种激励工具。借鉴国外经验,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和循环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应选择以下工具:

(1)财政补贴。补贴主要是指通过采取物价补贴、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方式对循环经济企业进行鼓励。一般而言,补贴有三种形式:一是绿色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如对风力发电投资者实行投资补贴等。对投资者进行补贴的优点是可以调动投资者投向绿色产业的积极性;缺点是这种补贴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关,不能起到刺激更新技术、降低成本的作用;二是绿色产品补贴,即根据绿色产品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这种补贴有利于增加产品产量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绿色消费补贴。如对太阳能设备、微型风力发电设备的购买者给予补贴,以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

补贴政策的实施应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补贴资金来源问题。根据美国和西欧的经验。一是通过系统效益收费来筹;另一个是征收化石燃料税,中国主要由政府财政支付;而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有限。需要补贴支援的事业很多,所以依赖政府财政的支持不是长久之计;二是补贴策略问题,即应给谁予以补贴和以什么样的运行机制进行补贴,如果对用户进行补贴,正如前述,不一定能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如选择投资者给予补贴,并采取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机制,则可能取得既扩大生产规模,又能降低成本的双重目的。

(2)税(费)收政策。发展循环经济的税(费)收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制性税(费)收政策。这种强制性税收政策,尤其是高标准、高强度的税收政策,不仅能起到鼓励节约利用资源和防止环境污染的作用,还能促使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因而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刺激措施。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与资源税收体系,必须在现有资源税的基础上,扩大征收范围,开征环境税、森林资源税、渔业资源税、燃料税、碳税等税种,并逐步将现行的资源环境补偿费纳入资源环境税的范畴。同时实现税负转移,完善计税方法,加大对有害于环境活动或产品的证税力度,加强资源税的惩罚。二是税(费)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税)等。

实现绿色税收政策,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税收调控目标的选择应建立在包括环境效益在内的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实现环境经济一体化;二是绿色税收手段要和其他手段配合使用;三是不同税收措施的选择要相互配合,如从税收调节环节来看,可在产前环节,运用税收手段引导企业使用清洁的能源、原材料等;在生产环节,实施鼓励采用生产工艺先进、节能降耗、消除污染的工艺、技术、设备;在产后环节,对企业回收利用废物实施税收鼓励措施。

(3)价格政策。建立较为完善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符合低成本发展原则的资源价格体系,将各种资源环境要素直接投入市场,依据价格规律和供求关系来确定、体现资源环境要素的价格,使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再生、补偿纳入经济运行的价值运动中,真实反映市场经济运行状况的价值运动全貌。一方面,改变现行的资源价格只计资源开发成本的做法,使资源价格至少包括资源开发成本、环境退化成本和资源利用成本等。另一方面修正与环境有关的产品价格政策。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这类产品定价应包括污染者必须支付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或由于产品污染而造成的环境损失费用。通过这种定价政策的实施,有效防止经济发展对环境资源的损耗和破坏。

(4)低息(贴息)贷款。低息(或贴息)贷款可以减轻企业还本期利息的负担,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缺点是政府需要筹集的一定的资金以支持贴息或减息的补贴,贷款数量越大,贴息量越大,需要筹集的资金也越多。因此,资金供应状况是影响这一政策持续进行的关键性因素。该制度的实施要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为了提高贴息贷款的经济效益,关键性的问题是正确地选择贷款对象和实施科学的贷款程序。

(5)押金返还。押金返还是指,对产品征收押金,当产品废弃部分回到存储、处理或循环利用地点时退还押金的制度。该制度是税费工具和补贴工具的组合使用,不存在单独使用任一工具的副作用,其在物品的回收利用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明显,但它存在建设和运营成本高的问题,因此许多行业的厂商都尽可能地避免在本行业建立押金返还制度。此外押金返还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德国规定塑料瓶保证金和强制退还塑料瓶后,德国啤酒和软饮料生产商几乎都从塑料瓶改为玻璃瓶,使用塑料瓶的外国矿泉水和饮料生产商,因玻璃饮料瓶的高额运输费用,几乎被挤出德国市场。因此,该政策的采用应考虑到市场、产品特征等多方面的因素。

(6)公益基金。建立公益基金是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融资机制,建立基金,关键要解决好基金规模、来源、使用、分配、管理等问题。这里以节能基金为例说明如下:

节能公益基金的规模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的节能目标、节能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分析、可能的基金融资渠道、相关利益方的态度、对相关产业部门的影响、基金的配置使用方式、适当的规模要求等多种因素,由政府部门在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各相关利益方协商确定最终规模。随着节能发展,基金规模可做相应的调整。

节能基金融资渠道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融资渠道的可行性、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可能的集资规模、对相关产业和部门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基于对上述诸多因素的综合考察,建议优先选择电费加价的方式作为基金的融资渠道,其它融资渠道可作为备选。

节能公益基金使用模式的选择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根据基金的支持目标、基金规模、节能发展潜力等因素来决定。基本的选择原则是确保基金对节能发展形成有效支持。可采用三种方式:一是支持可形成较大节能能力的节能(基建/技改)项目;二是支持量大面广的小型节能技改项目;三是支持节能产业和市场发展。基金的使用以前两种方式为主,并适当选择采用贷款贴息、折让、部分/全额资助等激励机制。

节能公益基金分配应特别注重应用竞争性招标方式。

节能公益基金管理模式需要在政府和独立机构模式中总结经验,特别是需要考虑和设计一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管理机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应取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是一种既能利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作用,又能发挥不同专业机构管理特长的模式,即这种管理模式是一个由多个机构组成的、在管理上形成互相合作又相互监督的、体现公平、高效的管理模式。

(7)购买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包括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两种。在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如:城市排污管网、垃圾处理厂等;在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绿色购买行为,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的产品。实施绿色采购关键要解决好下列问题:一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制度,为绿色采购作好技术准备;二是将绿色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的目录,实行集中采购模式,以便强制实行;三是推行绿色产品协议供货制度。协议供货制度是指通过一次招标为有共同需要的各单位确定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产品,并在一定时间内由有此需求的单位直接向中标供应商采购。这既有利于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价格,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此外,还要积极利用环境责任保险、信贷担保等激励工具,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4.合理选择激励工具的有效组合与运行方式,实现组合效益最大化

多种激励工具共存的条件下,如何选择运用不同激励工具成为制度实施的关键。

笔者认为,不同激励制度应当综合运用。理由如下:首先要实现环境与经济目标,但只有有限的制度可以使用。这时,通常无法保证所有目标的顺利实现,相关的制度必须综合运用;其次,制度对目标变量的作用不是充分独立的,即使目标数量与制度数量相等,仍会存在不同目标之间的替换,影响制度的效果;再次,循环经济系统比较复杂,制度运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当利用某制度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时,不能避免制度失效的风险,故不能过度集中地使用少数制度,应综合运用。最后,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一种制度运用往往既带来收益,也带来一些副作用,而收益的副作用常常不同时体现出来。综合运用可使他们互相补充,扬长避短。总之,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各种制度的运用,发挥最佳组合效应,既包括各激励制度之间的组合运用,也包括激励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组合运用。

在综合运用不同激励制度时,为了确保综合运用效果最佳,要综合考虑下列因素:要以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为依据,要以健全的组织协调机制为前提,要统筹考虑制度成本(实施成本、转换成本、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社会公平、经济技术发展程度等因素,要瞻前顾后、考量全局的利弊得失,要科学选择最佳组合方案,要注意激励制度的财力、组织保证,注意激励制度的时差、作用方向、运用时机、主次交替组合,确保组合效应最佳。如:财政类制度比投资类制度的制定时差要长,而作用时差要短,只有配合使用才能有效避免制度时滞现象。

5.健全激励管制程序

由于激励管制更强调市场主体的参与,往往难于从行政实体法予以规范,以行政程序法规范整个管制的决策与实施过程,就显得非常重要。管制程序应该既体现行政效率,以保证及时作出管制决策、实施管制方案,又应该体现民主与公平,以保证管制决策的合理性、接受管制的机会对所有市场主体的均等性。同时,由于管制方式多种多样,对每种方式都应有相匹配的程序,尤其是对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方式更要有相应的匹配程序。就不同程序的共性来讲,应包括以下程序制度:管制标准与条件公开制度、管制决策听证制度、公众和专家参与论证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