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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认真学习《2012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卫生系统卫生法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广泛宣传卫生系统“五五”普法的成绩、经验和“六五”普法规划主要内容和要求,为“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2012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普法联络员培训班,通过交流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卫生法制专兼职队伍综合素质,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卫生法制普法依法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卫生系统普法依法工作水平。
二、明确重点普法学法对象,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推动卫生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抓好机关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是抓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开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三、创新工作形式,务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务使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一要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市卫生局将集中一段时间,抽取既懂专业又通法律的人员对重点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专题巡讲,重点就依法执业、传染病报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广大医务人员交流、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2012年,市卫生局将举办全市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班,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班,将培训对象延伸到卫生监督协管员,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要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向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单位和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法制宣传周、五月法制宣传月等为契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各类卫生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的宣传活动。
五要积极参与政府、各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更加注重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1.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将以人为本、注重疏导、加强服务的执法理念切实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之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消解执法冲突,减少矛盾纠纷。以民主评议、开门纳谏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提升群众满意度。
2.健全司法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的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对在司法行政管理中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公示、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等制度,形成一整套覆盖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过错行为。
二、更加注重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4.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标准化管理制度,做到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实体规范、文档规范。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证者从事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裁量基准工作,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确保同案同处理。
5.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检查。按照《市司法局执法考评办法(试行)》、《市(县)、区司法局执法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执法考评工作。加强局纪检组监督,实现执法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6.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改革诚信质量制度,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精干高效的专业化队伍。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以优秀的法律服务行业文化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繁荣发展。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纪律检查监督体系,打造“阳光法务”。
7.加强依法行政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发挥好新一批行风监督员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开通司法行政监督电话,及时处理好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局长信箱和寒山闻钟论坛涉及司法行政的投诉建议。认真做好工作,及时告知相对人处理结果。
三、更加注重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8.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按照《关于市贯彻〈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大局,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形象,保障我县农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农业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全员学法,行政管理人员经常学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讲法制度;落实机关人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农事季节,利用各种载体,采取送法下乡、法律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向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尤其是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和安全责任意识。
3、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保持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积极修订完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提高示范单位创建水平,努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4、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要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抓住关键季节,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按照“突出主题、集中时间、上下互动、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大检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无污染,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并严格执行农产品采摘安全间隔期规定,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
6、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探索开展农资信用评级工作,探索实施农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7、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健全机构、有精干队伍、有配套设施、有完善制度、有工作成效”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执法机构建设、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成效。
8、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验培训考核,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做好执法证件审验,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完善证件管理制度。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申报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绩效评估等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0、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法制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集中评查或互查活动,以查促优,以评促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1、提高农业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意识。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行政决策制订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和执行重大决策内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逐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2、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在全委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3、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和各类应急事件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调处能力和工作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
14、完善土地流转维护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全县土地流转指导,引导群众规范土地流转,减少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建立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以对农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组织领导。确立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通过会议布置、日常督查等形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总理一系列有关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做好履行新职责所需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学习新修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提高公职人员的用法能力。强化社会普法宣传,努力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尽管工作。
3.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组织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布,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影响。开展“依法决策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4.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和审查工作。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提升报备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制度,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已不能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加以修订或废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贯彻执行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开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为重点的处罚案件点评活动,继续保持案件零复议、零诉讼。
6.开展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强化教育服务,减少对立情绪,有效防范、化解执法中的行政争议和纠纷。
7.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反馈制度要求,做好案卷审核反馈建议工作,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案件制作水平。与监察室合作,采取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行为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
一、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农业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工作有关信息,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提高“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效能,保证行政许可便民、高效和公开透明运行。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
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保障程序公正规范。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行为,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经常化。坚决杜绝违法执法、趋利执法现象的发生。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执法竞赛、评比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优秀和不合格案卷等活动,促进办案水平的有效提升。
3.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执法部门在农资打假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不发生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市场整顿,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健全监管工作档案。加强质量抽检,提高抽检覆盖面,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农业投入品、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行为。对大案要案,一查到底。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加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不断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四)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专项检查。规范渔业管理秩序。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化解矛盾
1、继续推进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行政警示、案后帮扶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全过程。要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和便民的原则,重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2.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和改进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明确农业行政调解工作任务,建立农业行政调解运行机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将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3.拓宽社会监督和民情反馈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对于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地向社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通报情况,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建立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建设成效,继续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推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内容
1.落实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严格按照《市农委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所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普法内容和工作步骤的落实。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日常培训和轮训,抓好新颁布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公务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时间的要求。
2.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8”放鱼节及植树节等时机,做好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办理执法投诉、支持依法维权等方式,深入乡村和社区,宣讲法律政策,解答民生难题,让实实在在的行政执法服务真真切切地惠及民生大众。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力量,适时、广泛地宣传我委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和先进典型。
3.高度重视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继续加大依法行政、政策调研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力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队伍素质。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集中教育培训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全体机关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把握亮点,做大宣传,扩大影响,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把握舆论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宣传舆论方向。把握宣传的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上求突破。
2、确保全省领先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持续提高,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二、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宣传效果
4、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六、十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一些新招、实招、高招;大力宣传全系统积极参与“法治南京”、“平安南京”创建,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打造南京司法行政特色和品牌中的做法、经验。
5、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大力宣传全市“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等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积极宣传“法律人在行动”、法治文化建设等特色普法工作。办好“12.4”法制宣传日南京日报专版。
6、大力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各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案例和好的做法;积极宣传创新调解模式,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各类跨地区、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房产物业纠纷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案件。
7、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在推进劳教创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体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宣传对未成年、涉黑涉毒涉、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
8、大力宣传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9、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三、把握新闻规律,提升宣传水平
10、加强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大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与省市媒体的合作,加强与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每周《江南时报》的司法在线专版,加强新闻线索报送,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继续在《南京日报》开辟专版。
11、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2、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规划,季度计划和重点专项策划,按照新闻规律、运用新闻语言,提高宣传的及时性、生动性、有效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
四、把握工作环节,完善运行机制
13、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
14、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把好审查关,重大新闻事项要及时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机制,积极地引导舆论。
对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紧紧跟踪、挖掘,采写稿件,并及时反馈给市局新闻主管部门。
15、开展定期通报,实行新闻奖励。继续实施新闻宣传稿件统计通报,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局要及时将季度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和新闻线索报市局新闻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情况作一次通报。年底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评比活动,并对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将执法责任分解细化到执法队伍、执法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交通行政执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履职尽责,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开展法律宣教,营造执法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途径和手段,广泛宣传国家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施行的《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组织好“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广泛扎实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交通法制意识,着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交通干部职工法制意识,为建设法制、文明和谐交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考评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分自查、重点督导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对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的进展及效果,努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整改
(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试行)》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加强执法案卷及台帐管理。局属各执法单位必须定期(以季度为单位)向市局上报行政执法报表。公路、运管、客管要定期进行执法案卷评查,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建议并督查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四、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确保执法规范运行
(一)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执法为民教育,启动新一轮三年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和审验关,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推进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进程。
(二)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的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场地设施、执法装备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执法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进程。
(三)基层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案件管理、加强内部监管、深化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推进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
五、突出执法重点,统筹执法工作
突出抓好依法治运、治超保路、安全监管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交通行政执法目标任务。
(一)运政执法: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加强春运、黄金周、高考等重大节点的运政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道路经营行为,保持道路运输市场健康、规范、有序。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审批事项严格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标准、减少环节、优化程序、再造流程。把确需审批的事项管住管好,防止行政审批自由裁量的随意性。要建立违法设定或实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定期评价制度和动态清理制度。
2、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市和各市(区)两级水行政执法权责。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实行上级挂牌督办制度,明确层级监督的事项、内容、目标和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深化与公安、司法、海事、航道、渔业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等涉水违法行为。健全流域与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构建执法平台,提升执法效能。
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市水利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和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全面规范、强力推动。全面落实决策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和直接利害关系听证参加人占比,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出部门和重要项目报建部门、改革牵头部门作为承办单位,牵头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决策、暂缓决策或不予决策建议。
5、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6、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适时开展后评估。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制,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监察督查,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
7、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体制机制创新,注重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使之与改革决策相协调。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实际需要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根本依据,把有限的制度资源优先安排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上。坚持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异地先进经验。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座谈会,重点是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确保文件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今年市局将积极推进《市卤汀河及泰东河工程管理规定》的制定出台工作。
8、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把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改进和完善文件起草、协调机制,强化调研、听证、论证和评估。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卷宗评查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适时组织面向社会的专家点评会,与公众互动,根据点评形成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并结合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情况,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四、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9、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紧紧围绕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现代化建设大局,重点突出水利发展规划计划、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招投标环节(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水利收费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推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强化组织管理,规范权力平台运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库,保持与对外一致,解决权力名称与编码不统一等问题;继续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程监督、督察督办,开展网上运行绩效评估。
10、强化行政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权力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加强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监督。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进一步加强水利门户网站建设,认真维护政民互动栏目,畅通投诉监督通道,增强咨询服务功能。推进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务微博,与网民实时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接受监督评议。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深入开展水资源、河湖和水利工程保护、水文设施保护、河道采砂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12、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全面规范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开展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健全水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
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水行政许可、重大水行政处罚等直接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事前法律审核,防止违法行政发生。对重大水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重大水事案件进行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风险防控、监控结果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完善水事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接待中心设立复议受理窗口,探索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健全复议与、诉讼制度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及说理式复议决定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复议受理、审查、中止、决定、执行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案卷评查等工作制度,落实复议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措施。
15、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探索在接待中心等服务场所设立行政调解接待窗口,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接待、受理、协调、处置、交办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市局将加强对全市水利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16、加强改进工作。建立健全网上受理制度,畅通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初信初访和化解积案。更加注重运用群众工作理念推进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更多地采取人民调解等群众参与的方式化解问题,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涉法涉诉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依法维护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落实工作领导体制,健全联合接访机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七、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载体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相衔接,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相统一。继续扩大市和各市(区)的协作,探索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努力在依法行政的难点、重点方面取得突破。适时召开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面上工作开展。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规划“五五”。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国家、省、市“五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我区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科学确定未来几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加快推进全区依法行政进程。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我区行政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的要求,年内举办法制讲座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
3、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工作,探索建立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涉法事务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和决策建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4、制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科学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合理安排进度,积极跟进,适时督促调度起草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完成全年计划任务。
5、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草案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具体建议,坚决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以及与上位法相抵触问题的发生,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6、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按照《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对已实施一段时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
7、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镇、街道、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做好镇、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努力达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出台《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创新监督方式,将行政执法监督从事后被动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出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现场监督、抽查、暗访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等形式,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10、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的动态管理,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出台《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督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区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推进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实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和一费制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13、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逐步实现“五化”,即复议机构规范化、人员队伍规范化、硬件装备规范化、工作机制规范化和监督检查规范化。
14、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复议申请手续,探索行政复议下移,在镇(街道)、村(居)设立受理点,加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行政复议条例》的宣传力度,规范行政复议救济告知制度,努力做到应受理尽受理。
15、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灵活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法,努力寻求化解行政争议的最佳方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6、深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节、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等单位的联系,建立完善复议、、诉讼交流研讨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研讨新形势下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针对性。
17、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告工作。督促镇、街道、部门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诉案件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本部门、单位办理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法制宣传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18、执行法制信息报送定期通报、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各级、各部门法制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激励和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法制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质量。
19、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组织、有计划的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