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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

时间:2023-02-23 04: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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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认真学习《2012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卫生系统卫生法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广泛宣传卫生系统“五五”普法的成绩、经验和“六五”普法规划主要内容和要求,为“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2012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普法联络员培训班,通过交流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卫生法制专兼职队伍综合素质,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卫生法制普法依法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卫生系统普法依法工作水平。

二、明确重点普法学法对象,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推动卫生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抓好机关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是抓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开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三、创新工作形式,务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务使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一要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市卫生局将集中一段时间,抽取既懂专业又通法律的人员对重点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专题巡讲,重点就依法执业、传染病报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广大医务人员交流、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2012年,市卫生局将举办全市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班,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班,将培训对象延伸到卫生监督协管员,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要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向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单位和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法制宣传周、五月法制宣传月等为契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各类卫生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的宣传活动。

五要积极参与政府、各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着力抓好深度普法工作

1、务实推进“法律七进”。充分发挥“法律七进”牵头抓总职责,精心谋划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务求“七五”普法顺利启动;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执法队伍、青少年、人民群众等重点对象普法,创新性的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下大力气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强化基层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细化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明晰部门和乡镇“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结合依法治县工作细化考核考评办法,以考核促工作;推进“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切实抓好农村普法读物的编发,推广新媒体新技术普法,重点解决好由谁普法、怎样普法、如何考核的问题。

3、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法治示范乡镇、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打造县城和各乡镇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景观,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继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4、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结合乡(镇)换届,调整充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确保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加大医疗、交通、物业、旅游、产权改革交易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工作针对性;争取将人民调解纳入网格化管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5、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探索推行人民调解员培训上岗制度,全年组织全县性重点单位、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2次以上,到各乡镇开展辖区人民调解员培训1次以上,全力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

6、推动人民调解方法创新。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攻坚活动,坚持抓早抓小、访调对接,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全年调处矛盾纠纷5000件以上,成功率达97%以上;加大医疗纠纷调处力度,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完成2016年新农村示范片综治调解中心建设任务。

7、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争取将人民调解纳入对各乡镇的目标考核;按季度兑现个案补贴;下大力气解决好乡镇调委会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有压力办事、有积极性办事问题。

三、从严抓实特殊人群管控

8、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开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培训2次以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以上,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力争纳入全县规划;坚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推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相关服务。

9、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创新。推进“4+X”矫正小组建设和分类管理制度,落实计分考核规定,重点落实好月学习、劳动制度;继续发挥科技助管作用,加强“司法E通”平台管理;探索利用好“指纹报到”等监管形式;推进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进入正轨;全面杜绝脱管漏管,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10、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考评制度,推动乡镇和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安置帮教职责;落实刑释人员就业安置、社会救助和困难帮扶政策,提高安置帮教对象走访率,确保刑释人员帮教率达100%;争取将安置帮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政府购买相关服务工作。

四、纵深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11、加强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努力实现党政机关、各乡镇法律顾问覆盖率100%,规上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80%;开展全县法律顾问培训活动1次,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法律顾问履职;将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标准,推进法律顾问为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2、加强重点工作专项法律服务。主动为县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努力解决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拆迁、项目引进、企业经营、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帮助;实施好《为全市精准扶贫做好法律服务八条具体措施》,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助力全县脱贫奔康。

13、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全年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巡查活动1次,规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管理和执业;畅通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举报通道,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五、持续推进法律援助

14、开展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年内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制定《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直接与经费挂钩。

15、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协调在县武装部、残联、妇联、团委、关工委、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站点,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确保有需要的困难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探索推行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权下放机制,全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力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以上。

16、全面落实律师参与接待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律师参与、调解、处置等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引入法律援助渠道。

六、务实强化队伍管理

17、加强干警学习培训。继续抓好党总支和9个基层党支部建设,年内组织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1次,各组织业务工作培训活动1次,全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法纪意识,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18、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推进落实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狠抓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依法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工作,全力保障一切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3篇

(一)做好国务院《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把国务院《决定》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查、考试和考核制度。市政府对非人大任命干部在任职前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查,考试、考查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机制,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工作。依照《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从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各政府和市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四)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加强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联系、培育和指导,加强信息的收集、传递和运用;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的创建活动,带动和引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六)加快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探索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积极探索专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度,使政府规范性文件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机制。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研究工作。认真探讨和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律,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八)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编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市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劳动保障、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努力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进一步改善执法状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十)认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按照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和行政权力数据库,建立健全网上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实施全过程监督。

(十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实质审查,提高报备率和纠错率,启动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发挥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积极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举措。建立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数据网上报送工作,全面、实时掌握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认真受理、办好行政执法投诉,在全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中确定一批依法行政联系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健全立案制度、告知程序,积极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必须受理。

(十四)规范案件审理方式。认真落实《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规范听证程序,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复议案件,应积极主动通过公开听证、当面质证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切实提高结案率。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不同结案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十五)全面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深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层层落实??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

(十六)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市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探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第4篇

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组织领导。确立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通过会议布置、日常督查等形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总理一系列有关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做好履行新职责所需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学习新修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提高公职人员的用法能力。强化社会普法宣传,努力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尽管工作。

3.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组织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布,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影响。开展“依法决策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4.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和审查工作。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提升报备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制度,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已不能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加以修订或废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贯彻执行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开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为重点的处罚案件点评活动,继续保持案件零复议、零诉讼。

6.开展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强化教育服务,减少对立情绪,有效防范、化解执法中的行政争议和纠纷。

7.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反馈制度要求,做好案卷审核反馈建议工作,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案件制作水平。与监察室合作,采取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行为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

第5篇

一、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农业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工作有关信息,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提高“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效能,保证行政许可便民、高效和公开透明运行。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

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保障程序公正规范。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行为,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经常化。坚决杜绝违法执法、趋利执法现象的发生。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执法竞赛、评比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优秀和不合格案卷等活动,促进办案水平的有效提升。

3.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执法部门在农资打假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不发生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市场整顿,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健全监管工作档案。加强质量抽检,提高抽检覆盖面,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农业投入品、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行为。对大案要案,一查到底。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加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不断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四)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专项检查。规范渔业管理秩序。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化解矛盾

1、继续推进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行政警示、案后帮扶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全过程。要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和便民的原则,重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2.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和改进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明确农业行政调解工作任务,建立农业行政调解运行机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将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3.拓宽社会监督和民情反馈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对于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地向社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通报情况,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建立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建设成效,继续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推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内容

1.落实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严格按照《市农委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所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普法内容和工作步骤的落实。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日常培训和轮训,抓好新颁布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公务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时间的要求。

2.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8”放鱼节及植树节等时机,做好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办理执法投诉、支持依法维权等方式,深入乡村和社区,宣讲法律政策,解答民生难题,让实实在在的行政执法服务真真切切地惠及民生大众。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力量,适时、广泛地宣传我委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和先进典型。

3.高度重视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继续加大依法行政、政策调研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力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队伍素质。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集中教育培训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全体机关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第6篇

,把握亮点,做大宣传,扩大影响,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把握舆论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宣传舆论方向。把握宣传的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上求突破。

2、确保全省领先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持续提高,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二、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宣传效果

4、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六、十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一些新招、实招、高招;大力宣传全系统积极参与“法治南京”、“平安南京”创建,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打造南京司法行政特色和品牌中的做法、经验。

5、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大力宣传全市“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等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积极宣传“法律人在行动”、法治文化建设等特色普法工作。办好“12.4”法制宣传日南京日报专版。

6、大力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各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案例和好的做法;积极宣传创新调解模式,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各类跨地区、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房产物业纠纷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案件。

7、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在推进劳教创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体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宣传对未成年、涉黑涉毒涉、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

8、大力宣传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9、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三、把握新闻规律,提升宣传水平

10、加强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大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与省市媒体的合作,加强与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每周《江南时报》的司法在线专版,加强新闻线索报送,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继续在《南京日报》开辟专版。

11、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2、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规划,季度计划和重点专项策划,按照新闻规律、运用新闻语言,提高宣传的及时性、生动性、有效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

四、把握工作环节,完善运行机制

13、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

14、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把好审查关,重大新闻事项要及时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机制,积极地引导舆论。

对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紧紧跟踪、挖掘,采写稿件,并及时反馈给市局新闻主管部门。

15、开展定期通报,实行新闻奖励。继续实施新闻宣传稿件统计通报,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局要及时将季度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和新闻线索报市局新闻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情况作一次通报。年底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评比活动,并对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7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将执法责任分解细化到执法队伍、执法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交通行政执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履职尽责,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开展法律宣教,营造执法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途径和手段,广泛宣传国家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施行的《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组织好“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广泛扎实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交通法制意识,着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交通干部职工法制意识,为建设法制、文明和谐交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考评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分自查、重点督导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对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的进展及效果,努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整改

(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试行)》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加强执法案卷及台帐管理。局属各执法单位必须定期(以季度为单位)向市局上报行政执法报表。公路、运管、客管要定期进行执法案卷评查,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建议并督查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四、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确保执法规范运行

(一)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执法为民教育,启动新一轮三年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和审验关,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推进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进程。

(二)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的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场地设施、执法装备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执法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进程。

(三)基层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案件管理、加强内部监管、深化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推进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

五、突出执法重点,统筹执法工作

突出抓好依法治运、治超保路、安全监管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交通行政执法目标任务。

(一)运政执法: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加强春运、黄金周、高考等重大节点的运政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道路经营行为,保持道路运输市场健康、规范、有序。

第8篇

1、在全市档案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2、制定法治学习计划,实现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化,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列入年度创新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3、组织档案执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4、深化普法宣传活动。制定档案“六五”普法规划。

二、加强体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

5、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监督机制。

6、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论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7、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

三、加强信息审核,推进政务公开

8、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便捷公开形式,放大公开成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高效开展。

9、加强市档案馆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级政府机构应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的质量和齐全率、完整率,同时搞好本馆对接收信息的整合、管理工作,为社会大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四、扎实开展“阳光行政落实拓展年年”主题活动,完善行政监督

10、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坚持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

12、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的力度,建立健全以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培训为重点的教育机制,以阳光执法为重点的预防机制,以社会评议和问责查究为重点的监督机制,以建立执法档案、强化执法绩效考评为重点的奖惩机制,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和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

五、规划六五普法,严格规划落实

第9篇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规划“五五”。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国家、省、市“五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我区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科学确定未来几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加快推进全区依法行政进程。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我区行政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的要求,年内举办法制讲座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

3、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工作,探索建立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涉法事务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和决策建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4、制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科学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合理安排进度,积极跟进,适时督促调度起草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完成全年计划任务。

5、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草案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具体建议,坚决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以及与上位法相抵触问题的发生,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6、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按照《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对已实施一段时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

7、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镇、街道、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做好镇、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努力达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出台《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创新监督方式,将行政执法监督从事后被动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出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现场监督、抽查、暗访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等形式,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10、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的动态管理,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出台《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督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区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推进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实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和一费制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13、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逐步实现“五化”,即复议机构规范化、人员队伍规范化、硬件装备规范化、工作机制规范化和监督检查规范化。

14、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复议申请手续,探索行政复议下移,在镇(街道)、村(居)设立受理点,加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行政复议条例》的宣传力度,规范行政复议救济告知制度,努力做到应受理尽受理。

15、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灵活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法,努力寻求化解行政争议的最佳方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6、深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节、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等单位的联系,建立完善复议、、诉讼交流研讨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研讨新形势下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针对性。

17、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告工作。督促镇、街道、部门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诉案件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本部门、单位办理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法制宣传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18、执行法制信息报送定期通报、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各级、各部门法制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激励和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法制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质量。

19、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组织、有计划的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