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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食物中毒应急演练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卫生应急工作的首要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或事件发生的初期,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后,及时动员相关资源和技术力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控制在有限地范围内,减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等。基层疾控机构是第一时间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部门,作为重要的卫生应急机构,若事前不开展练兵,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难以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工作,从而会失去疫情处置的最佳时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各病种疫情的应急演练,能够检验卫生应急预案的完善程度,熟悉卫生应急程序,锻炼卫生应急队伍,及时发现卫生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完善提高疾控机构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作者根据多年参加卫生应急演练的实践浅谈如下做法与体会,供同仁们参考。
1 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是搞好卫生应急的前提
年初要根据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工作计划。计划内容要详实,具有可操作性,要根据年度传染病疫情预警信息、气象等部门的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以及其它尽可能收集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确定本年度演练的种类,并确定参加的部门、科室以及相关人员、场地、医院、病员、大体时间、演练所用的仪器、防护用品、调查用的表格等,并在计划中一一列出,确保计划完整周密。
2 制定科学实用的演练方案是搞好演练的基础
2.1 开展卫生应急演练之前要根据本单位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确定的演练种类,由中心应急办或相关科室组织专业人员制订卫生应急演练的方案,内容要齐全,要符合该突发事件防控方案的要求,应包括演练的目的、 组织指挥体系、参加的部门(科室)、时间、地点、演练程序、点评程序、总结通报、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2.2 修改补充完善方案。方案初步制订后要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定,看方案是否有缺陷,通过演练能否达到预期目的,以便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
2.3 方案在修改完善后,要组织部分专业人员首先进行桌面演练,经桌面演练检验方案可行后,再进行现场模拟演练。
3 设置科学的模拟现场是搞好卫生应急演练的根本
3.1 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应急演练应设应急队员个人防护用品穿脱戴现场、接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病房、接诊的大夫、护士、病人的家庭、个别家庭成员、病人的排泄物、医疗垃圾、接送病人的车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演练还应设立养殖场、病死禽等。
3.2 食物中毒演练要根据食物中毒的类别设立就餐单位的餐厅及其餐饮具、加工用房及其剩余食物、饮用水、食物储存场所,零售企业,有的还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车间,食品生产加工人员等;就诊的诊所、医院的门诊、病房及接诊人员等;霍乱演练还应设立集贸市场、超市、自来水厂等场所。
3.3 急性职业中毒,应设立演练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穿脱现场、现场监测用品和仪器、作业场所如毒物泄漏的车间、冷库以及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的现场、救护车等。
3.4 核和放射突发事件的演练,应设个人防护用品的穿脱现场、监测器械、核事故发生的场所、医院的诊断或治疗室、事故污染涉及的区域以及撤离的道路等。
3.5 重大灾害事件卫生应急演练应根据具体演练的事件模拟设置地震、水灾、高温等现场。
4 县乡(镇)两级卫生部门联合演练可以获得双赢效果
4.1 县级演练人员要与乡(镇)医院临床医师搞好联动。事前让他们了解演练的内容,演练时让他们介绍演练病员就诊接诊过程,病人的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情况、治疗情况等为流调提供临床资料,并对目前的诊治情况与县级疾控人员沟通。
4.2 县级演练人员要与乡(镇)医院防保科工作人员搞好联动。根据防保人员的实际情况将其分组编入演练的流调组、消杀组、健康教育组等与县级演练人员一起参加演练,使他们进一步熟悉专业知识、增强实际操作能力。
5 演练过程的规范化是搞好卫生应急演练的关键
5.1 根据演练实施计划,演练指挥人员要提前到达演练现场下达演练指令(事前不通知)。
5.1.1 调度办公室。由演练组织人员在演练现场向中心办公室或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记录报告时间。
5.1.2 调度各科室。办公室或应急办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对电话内容进行认真记录,并根据疫情性质立即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下达处置指令,由办公室调度车辆,组织参加演练的应急队员携带个人防护用品、物资器械、资料表格等赶赴现场。
5.2 现场集结:演练组织人员详细检查并记录科室应急分队集结时间、带队领导及应急专业人员构成、个人防护用品、消杀检验药械、宣传材料、有关文书表格等情况。
5.3 现场处置。
5.3.1 现场指挥:演练组织人员在现场介绍模拟事件的情况,现场指挥人员做好组织调度。
5.3.2 模拟处置:应急分队根据指挥人员下达的分工指令,各个专业组迅速进行现场模拟处置,演练组织人员分组观察记录处置是否规范。
5.3.2.1 个人防护 观察记录每一位演练人员在处置疫情前穿戴和结束后脱摘防护用品的流程、废弃物和个人用品的处理及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
5.3.2.2 消毒、杀虫、灭四害 观察记录演练人员对需要消杀场所面积的测量计算、药物是否在有效期内、药物的配制、用药量、现场消杀灭的程序、仪器设备是否规范使用、消杀灭效果监测情况等。
5.3.2.3 流行病学调查 观察记录演练人员流调所用表格、流调的对象、程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传染源、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处理是否全面,疫点疫区的划定是否准确,对病人治疗的建议等。
5.3.2.4 卫生学调查 食物中毒应急演练应跟踪记录流调人员对食品原料的来源和卫生状况、可疑中毒食品的工艺配方、食品整个加工销售过程和现场环境调查等内容,尤其注意分装、储存的条件、保质期及用具等,接触可疑中毒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及卫生习惯等情况。职业中毒应向企业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询问了解中毒事件的概况,对现场环境状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中毒者及相关人员,了解中毒事件发生的经过,向临床救治人员了解诊断治疗情况,确定采集样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现场处置方案等。
5.3.2.5 样品采集 跟踪记录检验人员采集样品所用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对传染病人及有毒物品等标本采集是否符合程序,个人防护是否符合要求,样品的储存运输是否合格。
5.3.2.6 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跟踪记录健康教育人员所携带的宣传品内容是否与演练的病种相符、教育干预人员的工作技巧等。
5.3.3 现场提问:演练组织人员分头对应急分队人员进行提问,进一步检验其对现场处置程序、专业知识掌握熟练程度等情况。
6 对演练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是提升卫生应急演练水平的有效措施
6.1 点评 由演练组织人员根据分工及现场处置过程中记录的问题,分专业对演练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点评,说明正确的做法,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
6.2 总结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出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形成书面报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参考文献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的监测,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区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办(镇)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区卫生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加强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演练和培训工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办(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应急办主任、区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发改委、卫生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2市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临时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人员组成的临时现场指挥部并迅速赶赴现场。
2.1.4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区卫生局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传染病学、微生物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
2.1.5医疗救援队
区卫生局、区医院要组建8-10人的医疗救援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医疗救援队员需包括急救、消化、呼吸、心血管、神经、内分泌、外科、临床检验、护理等专业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并做好定期更新。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
2.2.1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与防病工作;
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3.协调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4.向市卫生局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5.协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相关工作;
6.起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与现场处理建议;
7.督促建立和完善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警监测报告网络,保证信息畅通;
8.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
9.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做好新闻媒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信息报道,加强应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
2.2.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1.区卫生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援队伍,落实对伤员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办(镇)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2.区委宣传部:把握宣传报到口径,确保正确舆论导向;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居民自我防范能力。
3.区财政局:确保全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所需资金,拨付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事件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4.区公安分局: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区监察局: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处理。
6.区发改委:负责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调配;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
7.区商贸局:负责保证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8.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9.区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方案;开展关于突发事件在监测、预警、反应处理等方面的技术交流。
10.区交通局: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有关标本等应急处理物资运输任务,做好疫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11.区物价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下发的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和市场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并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12.区环卫局:负责全区垃圾、粪便的污染治理,指导组织全区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13.区环保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14.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各类捐助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15.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制订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协助做好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16.区爱卫办:负责做好疫点、疫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疫点、疫区范围内的灭蚊蝇、灭鼠(蚤)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疫情。
17.区安监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排除。
18.工商市中分局:依法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19.质监市中分局:负责对除药品、医疗器械外其它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20.市中交警大队:负责应急情况下的交通指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2.2.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的职责
1.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咨询、指导和评估,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
2.收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对居民群众关注问题提出建议和答复性意见;
3.负责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
4.组织现场控制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的研究。
2.2.5临时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1.临时现场指挥部是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的临时组织,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事发现场所在区域外急救药品、器材、后勤物资、人员的统一调配;
3.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评价;
4.及时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根据事态发展提出调整现场工作策略的建议;
5.协助组织卫生防病的社会动员,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2.2.6医疗救援队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支援其他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经费和物资保障
3.1经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包括处理突发事件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紧急救治费用、急救人员防护费以及医疗废水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等。
3.2物资保障
3.2.1建立区级政府物资储备库。具体物资储备数量参照市级储备情况,由区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医院按照分工,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工作。
3.2.2储备物资
1.消毒药械: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杀虫药品、喷雾器和流行病调查人员、消毒专业人员现场防护设备(猴服、隔离帽、防护眼镜、16层口罩、雨靴、一次性隔离衣、裤、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手电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泄露防护用品、防化服、氧气桶、防护面具等);
2.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签、消毒纱布、勺子、夹子、镊子、酒精灯、酒精、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样品冷藏设备、温度计、毒物快速分析设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
3.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药等)
3.2.3物资供应
指定若干具备法定资质的骨干企业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生产基地,优先保证各种生产要素供应和供水供电等外部条件。
4.监测、预警和报告
4.1监测网络
4.1.1建立健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充分利用传染病网上报告系统、计划生育信息网等,完善区、办(镇)、村(居)三级报告网络。
4.1.2设置办(镇)基层监测点。依据人口分布合理布局,在辖区重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和驻区医疗机构、药店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指定专人,具体承担监测点的监测报告工作,并履行定期零病例报告制度。
4.1.3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扩展监测范围,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对未纳入监测系统的相关疾病,如天花、沙门氏菌病等纳入监测系统管理。对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霍乱、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等实行重点管理。
4.1.4完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和食物中毒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对有化学储存和运输的厂矿、企业,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1.5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基础平台,形成微机网络化管理。加强疫情监测和相关资料分析交流,尽早发现和识别异常现象。
4.1.6加强常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重点传染病报告系统、疾病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报告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灵敏性、特异性。
4.2预警系统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完善预警报告制度,并根据预警等级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召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专家联席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发出预警;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易发季节到来之前,收集监测和报告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做出预警报告,提出防范性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及时进行预警。
4.3报告
4.3.1责任报告人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4.3.2责任报告单位
全区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单位及群众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疫情报告的检查指导。
4.3.3报告内容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报告。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发现事件的过程和人员、病例的基本情况、主要临床症状与体征、可能因素等,并根据事件发展及时报告,当事件结束后进行结案报告。
4.3.4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等突发事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审核。如不能排除,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向区卫生局报告。区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
4.4突发事件分级
4.4.1A级(红色预警)
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流行;
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死亡10例以上;
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发生新发传染病的10例疑似病例;
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10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10天内发生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5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4.4.2B级(橙色预警)
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死亡5-10例;
发生新发传染病的5-10例疑似病例;
中毒人数50-100人或出现死亡5-10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医源性感染暴发并引起10例以上死亡;
药品引起1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10例以上死亡事件;
预防接种5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10例以上死亡事件;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或10例以上死亡;
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4.4.3C级(蓝色预警)
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并有5例以下死亡;
发生新发传染病的5例以下疑似病例;
中毒人数30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10天内发生30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医源性感染流行并引起1例以上死亡;
药品引起的3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有1例以上死亡;
预防接种引起的1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有1例死亡;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或1例以上死亡;
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
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5.应急处理方案
5.1一般性控制措施
5.1.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
5.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5.1.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3.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4.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5.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6.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5.1.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5.1.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按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1.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5.1.6新闻宣传与信息
按上级有关指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5.2特殊性控制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程度,可分别采取以下特殊控制措施:
1.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征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2.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4.限制大型公众聚会活动,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5.局部区域或全区范围内停工、停课、停业。
5.3重大事件的控制措施
5.3.1流行和暴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理
1.初步调查。查看所有能找到的现患者,并逐个进行个案调查,根据流行病学史和病史、症状、体征和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在暴发区周围进行社会调查,查看水源、食物、蚊、蝇、鼠密度等情况,结合调查结果,初步判断可能引起暴发的因素和环节。
2.观察分析。对尚未隔离的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严密观察;分析“三间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暴发的因素。
3.采取强制性措施。针对较为明确的暴发原因,报请市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切断被污染的水源,禁售、禁食被污染的食物,强制大面积灭蚊、蝇、鼠等。对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发现续发病例及时隔离诊治。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特异性保护措施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续发病例,并及时向市卫生部门通报疫情及处理情况。
4.深入调查验证假设
核实全部病例的个案调查表;
调查暴发地区的自然状况、地理环境等;
有关的实验室检测;
病例对照调查及其他补充调查。
5.总结
疫情平息无续发病例发生和病原携带者出现,防治措施取得明显效果后,可以报请市卫生部门解除疫情,并通报疫区处理结果。区卫生部门及时对疫情处理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对有关调查表格、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5.3.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理
1.初步调查。包括全面了解疫情,开展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确定统一诊断标准、核实诊断,进行个案调查和采集有关标本。
2.病例分析。分析病例的“三间分布”特征,应用推理方法形成初步的病因假设,并对病因及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
3.根据初步假设,提出适当的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作出评估和调用。同时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及时做好病人救治、转移和人群疏散工作,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险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病例对照调查和有关的实验检测。
4.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实验检测、对策效果等资料,验证假设。
5.总结及后续研究。病(疫)情基本平息后,区卫生部门及时撰写疫情处理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卫生部门。
6.经过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区卫生部门要进行后续监测,直到消除危害。同时,对需要深入研究的事件要制定计划,进行后续研究。
5.3.3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
1.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排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及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2.医疗救援队赶赴现场,根据情况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
(2)组织控制职业中毒事故现场;
(3)封存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
(4)立即组织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
3.调查组赶赴现场后要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详细调查了解中毒发生时的作业过程;
(2)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分析、确定可能引起中毒的化学物质并进行检测,做到有针对性;由于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浓度发生改变而不易采集到发生中毒时的实际浓度时,必要时为判明中毒原因,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模拟发生中毒时的作业过程,再进行毒物检测;
(3)根据化学物质的毒性和操作过程中的空气浓度以及中毒人员的症状、体征和临床的理化检查,判定中毒原因;
(4)按卫生部制定的《急性职业中毒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要求,收集必需的数据进行填报;
(5)撰写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3.4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
1.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对可疑中毒食物、中毒者呕吐物、粪便、血液、食品容器等样品进行采样并尽快送检。
3.组织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1)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
在组织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向病人详细了解有关发病经过;重点观察和询问患者的症状、精神状态等;登记发病时间、可疑餐次(无可疑餐次应调查发病前72小时或之前的进餐食谱情况)的进餐时间、可疑中毒食品和食用量,并将结果登记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中,调查完毕后需由被调查者签字认可。
对疑难中毒事故的调查应对有关可疑食物分别进行调查,并注意调查、分析发病者与未发病者进食食物的差别。
要认真研究首发病例,并详细记录发病的症状、日期和具体时间。尽可能调查到所发生的全部病例以及与该起事件有关人员的发病情况,如果发病人数较多,可先随机选择部分人员进行调查。
选择最了解事件情况的有关人员(包括病人),详细了解有关食物的来源、加工方法、加工过程、存放条件、进食人员及食用量等情况。
通过调查分析,努力掌握以下信息:发病人数、可疑餐次、同餐进食人数及去向、共同进食的食品、临床表现及共同点、用药情况、治疗效果、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抢救和控制措施。
调查时应注意了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他可能与发病有关的因素,以排除或确定非食源性疾病。对可疑刑事中毒案件应将情况通报给公安部门。
(2)对可疑食品的加工过程进行调查
向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的主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可疑食物加工制作流程,分析、标明可能存在或产生某种危害的加工操作环节及其危害发生的危险性。
对可疑食物加工制作过程进行初步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加工方法是否杀灭或消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加工过程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交叉污染,是否有不适当储存,以及剩余食物是否重新加热使用等内容。
了解厨师和其他参与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以排除或发现食物被食品加工人员所携带病原污染的可能性。
根据调查情况选择并采集食品原料、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具(容器)等样品并进行检验。
4.中毒场所处理。根据不同性质的食物中毒,调查人员应指导发生中毒的单位和个人,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5.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留取照相和录像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6.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可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工具及用具;
(3)责令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4)经过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者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7.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4)配合调查,按区卫生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8.诊断。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其他食物中毒有关诊断标准确认食物中毒。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5.3.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
1.疫情报告。发现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经初步核实诊断后,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分析诊断。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进行核实诊断、查找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作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隔离治疗。原则上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实现就地隔离治疗,指定具备呼吸道传染病急救和隔离条件的医院,就地相对集中收治病人。进行采样检测,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4.医学观察。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发病后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2周。一般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集中观察。
5.疫点消毒处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疫点(包括患者住所、工作场所等)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技术》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6.预防控制。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5.3.6鼠疫应急处理
1.鼠疫的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向发病单位了解疫情的发生经过和发展情况,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分析流行趋势,实施严密隔离病人和疑似病人、封锁疫点、管理疫区等防疫措施。
2.核实诊断(确诊时限要求2天内)。个案调查包括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暴露史等,结合病人淋巴液细菌培养和血清学检查进行核实诊断。
3.紧急疫情报告。发现重大鼠疫疫情,发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以最快方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区卫生部门核实疫情后,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封锁疫点,管理疫区。
5.隔离治疗病人与疑似病人。
6.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疫源地、宿主、传播媒介等情况的调查,流行病学史,并追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患鼠疫动物的接触者。
7.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者。
5.3.7炭疽疫情应急处理
1.疫情的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了解疫情发生、发展情况,检查部分病人;进行现场调查,采集病人及现场可疑物品标本进行检验。根据流行病学暴露史和特殊的临床表现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
2.实施疫源地处理、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及保护易感人群的措施,迅速控制疫情。
3.核实诊断。进一步调查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接触史和暴露史,采集病人的生物标本,根据诊断标准作出诊断。
4.隔离治疗。进行病原治疗和对症治疗。
5.深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1)发病地区、时间、人群分布的调查。
(2)根据暴发、流行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对可疑炭疽死亡的家畜进行细菌学与血清学检查。
(3)调查与患者、病畜、死畜及可能污染的畜产品和土壤等的接触者,并进行登记。
(4)根据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分析暴发流行原因、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及其影响因素等。
6.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5.3.8医院感染的应急处理
1.调查分析。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当罹患率显著高于该院或科室历年医院感染一般水平,则确定为流行或爆发感染。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周围人群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
4.制定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进行治疗,采取正确的消毒灭菌处理手段;隔离病人,并停止接受新病人;医护人员做好自身防护,进行免疫接种或投药等。
5.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调查;分析流行或爆发的原因,推测可能传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6.撰写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5.3.9群体预防接种副反应和预防接种事故应急处理
1.在发现可能是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后,应进行初步调查。内容包括:
(1)接种疫苗的种类、生产单位、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疫苗来源、领苗日期、疫苗储运条件和疫苗的感官性状;
(2)接种时间和地点;
(3)接种器械的消毒和接种操作情况;
(4)接种的部位、途径、针次和剂量;
(5)接种者专业技术情况;
(6)发病时间、人数,发病者的基本情况和疫苗接种史,即往健康史;
(7)发病的症状、体征和诊治情况;
(8)其他情况
2.调查结束后,填写调查表,并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3.一旦发生群体性反应时疏散病人,不宜集中处理,应进行隔离治疗,避免相互感应,造成连锁反应,尽量缩小反应面。避免医疗行为的刺激。正面疏导,消除恐慌心理,稳定情绪,防止焦虑,辅以药物治疗,注意接种反应之外的偶合症,并及时报告。
5.3.10放射事故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和救治方案,迅速进行立案调查。
2.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医疗救治,对危险源采取应急性安全处理措施。
3.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事故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2)对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程度;
(4)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采取彻底清除污染等处理措施。
5.3.11急性水源性疾病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卫生部门。
2.对发生污染事故危及人体健康的水源,立即停止使用。对二次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停止供水。
3.采集被污染水样,送有关监测机构进行检验,确定污染性质。
4.对发病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中毒事故的发生时间、涉及的范围和中毒人群的数量、症状,填写个案调查表。及时救治病人,初步确定中毒原因。
5.对污染水源进行卫生学处理。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源,采取消毒和净化处理措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应同时对管网采取处理措施。
6.恢复供水前,按照《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对水源水、水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三次检验,证实污染已消除后再进行供水。
6.人员培训
6.1培训目的
1.有关人员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到依法防治、科学防治;
2.医护人员全面掌握各类传染病的基本知识、诊断标准、治疗规范、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隔离防护基本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
3.专业人员全面掌握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4.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全面掌握传染病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临床实验研究人员全面掌握传染性疾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基本知识、实验室检测和研究的技术操作规范。
6.2培训对象
区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疾病预防控制及临床的实验研究人员、基层监测点责任报告人和医疗救援队成员等。
6.3培训方式
1.按时间分为应急培训和长期培训。
2.按类别分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在岗培训、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培训等。
3.培训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注重发挥学术团体和高校的作用,确保培训质量。定期组织现场模拟演练。
4.每年各级各类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医疗救援队人员不少于80学时。
6.4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临床医护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住院医师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等。
7.结果评估与善后处理
7.1评估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通过科学评价提出处理类似事件的改进意见、建议。
7.2奖励与处罚
对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理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7.3抚恤与补助
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7.4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8.附则
8.1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办(镇)和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2预案解释部门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校长室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代伙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音乐室、小书虫俱乐部、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 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百禄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
有关部门,学校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建立卫生防疫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
(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
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
、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2021最新学校安全工作总结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使创安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通过对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使我对安全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认识,受益匪浅。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创安队伍和管理。
创造文明安全的环境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础,维护校园治安稳定。争创治安安全单位是我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全校师生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事事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积极修改、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如:《学校安全检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坚持以班主任为创安工作的中坚力量,大胆与校长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学生或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扎实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逢会必提安全,及时将上级的安全工作要求或各地发生的事故传达到教师,经常分析本校的安全隐患提醒教师加强在班内组织教育。
三、加强硬件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1、将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
2、加强对危房监督使用的力度。
3、做好防火工作。
4、及时检查,消除不良隐患。
5、坚持周报表和月报表制度。
安全工作千头万绪,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检查、督促整改,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大力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内部环境,不断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最新学校安全工作总结
通过学习《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收获、感慨也很多,使我深深体会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我们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它牵动这每个孩子、每个家长、每个教师的心。尤其是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感触很深。我觉得学校安全,首先要从思想上、意识上重视起来。思想上、意识上重视了,就能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而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有时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其次,了解教师岗位安全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我认为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学校安全教育要常规化。我们要做到安全时时抓、事事抓,要常态化。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第三,教师要以身作则。老师在安全教育时,不能光要求学生怎么样做,老师的身教更重于言教。这就要求老师在安全方面也给学生做出榜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总之,学校安全无小事。事事、处处都存在安全隐患。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深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能确保万无一失。
2021最新学校安全工作总结
我校接中心校转发的《关于加强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后,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文件精神,并逐项安排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我校冬季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1、我校对全体师生进行教育,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使我校安全工作逐步落实到每一个人。
2、我校利用周一的升旗仪式及班会进行安全教育。我校各个班级也相应的利用每周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体育课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电教育,切实做到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我校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是教室取暖设备、用电、消防设施等。对各班冬季取暖的蜂窝煤炉全部加装烟囱和防烫标志,并要求各班切实做好蜂窝煤炉子的管理和教室通风。
三、集中开展以防范灾害天气,预防交通事故、一氧化碳中毒、拥挤踩踏、食品卫生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预防滑冰溺水事故发生加强重点沟坑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五、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2016年度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报告
一年来,在区卫计委、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将其做为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逐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使我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提高我院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院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非常重视,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为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处置,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院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专业应急预案,目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三、应急队伍得到有效加强
目前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内科及各临床科室的专业人员构成,同时配备了应急车辆等设备。
四、建立与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警系统
我院传染病全部实现了疫情网络直报,直报覆盖率达到100%。在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建设的同时,我院还把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杜绝缺报和漏报作为网络直报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人员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防治的措施建议。同时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程序,为逐步完善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报告系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培训演练和应急宣教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我院在区卫计委、区疾控中心的认真组织、指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了培训,以保证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等,提高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实战运用水平、协调配合能力,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全年按计划共进行了两次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药物过敏反应、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危机和忧患意识;
2、体系不够健全。预案体系还不完备,一些已制定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强;
3、部门间协调不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遇到需要多部门配合时,协调工作难度大,很难真正落实到位;
4、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应急人员素质不高;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缺少必要的抢救设备、后勤装备、救护装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2、加强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部门间的协作;
3、尽最大努力提供一些装备、资金保障,希望政府能加大资金投入,促使我院的应急体系尽快完善,并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一、一学期在学校校委会的领导下, 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法制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观念、安全观念,掌握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条件,积极开展安全技能学习、训练,教育引导学生紧急情况下怎样撤离、疏散、逃生。组织了两次安全应急演练。
二、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开学初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一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各教室、功能室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大节假日前必查,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入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对检查的情况要及时记载,完善学校的检查资料。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年度考评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除相应的安全责任奖。
6、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师生进行实战背景下的综合性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全详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一是加强门卫保安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熟练掌握“三防”设备的使用,使其不仅能防偷防盗,还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二是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师生和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上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三是学生上学、放学时,值班教师配合门卫保安人员,门卫保安人员要手持器械,站在学校门口两侧,负责上下学学生的安全。四是门卫保安人员要定期在学校周围巡逻,发现可疑的人或物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五是夜间守夜门卫,要定时不定时的在校内及周边巡逻,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校车、教师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出入校园,应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外出的学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自负。
3、加强校园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运输储藏、配餐烹饪、餐具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要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组织学生群体性预防用药。突出对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食堂严禁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4、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6、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后勤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确保电器设备工作性能正常,动力与民用线路分路使用,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要制订学校安全用电制度,对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要严肃处理。
7、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校舍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学校要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在学生出操、集合、下课时,值班人员在楼梯间负责维护秩序。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校要加强体育锻炼器械的维修保养,寒暑假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消除。
四、做好安全六校长工作
6月13、14日上午,为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城区卫生院的白衣天使们来到为学校师生免费健康查体,在校院内进行身高、量体重、抽血、彩超心电图等检查,活动结束后对城区卫生院进行了授锦旗仪式,感谢城区卫生院的爱心奉献。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责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各单位要狠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完善网格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要狠抓网格化管理的深化完善,提高网格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按照《市区卫生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责任。依托由系统内从事电工、高压氧、消防、毒麻药品等专业资深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随机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或组织系统内培训。
三是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向区安监局等单位学习安全档案管理经验,进一步规范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评比活动,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四是做好食品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与整治,保证群众食品安全,预防和减少集体性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职工作业岗位有害因素危害程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降低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年内进行职业病防治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
五是突出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卫生实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定期组织演练,在演练中查找不足,不断修正完善预案,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落实好领导带听班和值班制度;要经常研究、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严密监控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及时排除重大隐患,认真克服薄弱环节,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精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能够掌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要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体系,设专兼职安全信息员,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相关报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教活动,形成良好的安全宣传环境氛围。
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下发的一系列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围绕按照上级领导的全面部署、园务计划为指导,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全体师生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儿园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以深化“平安校园”为目标,继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建立领导在教师之间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各层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消除幼儿园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朱迎娇(园 长)
副组长:苏婷婷(副园长)
组 员:周雅芬 林萍萍 林兰兰 林勤勤 陈清清 颜奕兴 门卫 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完善我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疏散小组,膳食委员会等一系列安全组织。坚持每月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实施办法,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布置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并分析幼儿园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即时处理有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二)规范工作,确保安全
1.严格执行园安全管理规程,加强过程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园行政的议事日程,通过定期检查督促,反馈整改,分析小结,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每月一次安全工作考核,并与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挂钩。
2.抓好幼儿日常活动的安全防范,规范教职工行为,消除幼儿日常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
3.开学前做好各处安全检查表的张贴,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保安要尽快熟悉新生与家长,坚守岗位,按时关锁大门。继续做好来访者的登记与询问。 保安每天做好下班前的电器、电源、门窗的常规检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和“技防”并举的原则,作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记录,确保幼儿园的财产安全。 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在园门口摆摊、停车、严禁在幼儿园周围有干扰正常保教工作的活动。值班教师、行政带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4.食堂每天做好餐用具的消毒,食物的验收,幼儿的用餐留样,并做好登记;继续做好下班前的各种检查,人离门锁,防止外人进入;做好各种机器的安全操作,每周对食堂煤气用具、煤气管、电器设备、门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修理。
5.每周一认真做好活动场所大型玩具、体育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 每周对班级与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与维护。每月检查一次楼梯窗户和班级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校园校舍安全检查(电、水、火、户外设施等),全面消除和杜绝幼儿园安全隐患
6.继续每月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我园安全应急工作能快速、有序地进行。
7.做好疾病预防。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保证教室每天开窗通风、做好疾病预防。保持干净;保证桌椅的安全、卫生;定期消毒玩具;保证幼儿的水杯和毛巾每天清洗消毒;保证寝室干净、并按时消毒,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继续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抓好各项保健常规工作。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使生理和心理健康互相结合,让孩子身心得到和谐的发展。
8.每年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9.加强校园建设,美化校园环境,营造舒适、轻松的学习环境。种好绿化带植物,定期浇水剪枝,做好清洁、每天做好责任区的卫生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对教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应急救生知识、保健卫生常识培训;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利用家长、幼儿园和园内宣传栏,开展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
2.平时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重点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防交通、防火灾、防震、防汛防暴力、防侵害、防食物中毒等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加强对安全员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加强发生意外事故时师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对待事故意识。
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园将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安全工作计划安排:
三月份:
1、制订幼儿园、班级安全计划,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开学初组织一场校园安全大排查,对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 隐患大排查。
3、加强开学初安全教育,对幼儿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自我安全防范(防汛、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诈骗、防绑架等)教育,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
4、严把晨检关,落实好流感的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好晨检工作。严格执行刷卡接送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强化安保工作。
5、召开期初后勤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安全意识。
6、组织开展期初防震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7、整理安全资料、档案
8、迎接期初常规检查工作
9、安排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值班工作,分发《告家长书》
10、开展教职工消防培训
四月份:
1、常规安全工作
2、幼儿园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学校卫生防疫情况等。
3、每月安全疏散演练,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工作
4、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5、组织大班幼儿广播每日5分钟安全教育
6、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
五月份: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2、幼儿园全面安全工作自查
3、开展安全教育和每月安全疏散演练
4、行政后勤人员安全工作会议
5、加强食堂卫生及膳食管理
六月份:
1、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每月安全疏散演练,安全自查工作
4、全体人员安全工作会议
七月份:
1、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账检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