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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对外宣传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06 1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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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对外宣传工作计划

第1篇

围绕“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政策创新”,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制定调研计划,深入了解情况,听取基层意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累计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年每个股室的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负责重点调研课题的实地调研和报告起草工作。结合调研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民政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所联系地方加强民政工作。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和地点,内容相近的调研活动,应统一安排,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于同一地区。

二、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

密切联系基层。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乡镇、1-2个村,并按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定点帮扶制度。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包案制,带头开展接访、下访活动,主动解决疑难复杂诉访案件。

三、精简会议

一是减少会议数量。严格遵守、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文简会的规定,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运用好专题会议,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见成效。每年原则上只召开1次全县民政综合性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各股室业务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

二是改进会议形式,提高实效。能以文电形式传达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精简会议材料,不发放已印制的正式文件。简化会议程序,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求实效。

三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所有会议不在风景名胜区和高档酒店召开。除特定的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笔记本、笔等用品。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四、精简文件简报

一是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可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布置的,已开会布置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不再发文。以民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市民政局的简报只保留《民政工作简报》1种,由办公室统筹,各股室要加强信息调研和情况报送,不单独编发简报。

二是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加强对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现行政策,在代拟规范性文件时,应送县法制办审核。

三是规范报送程序。所有文件实行一个口进出的原则,即所有收文都经过办公室登记,根据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再交由相关领导批示和相关股室办理。所有拟发文件,各股室拟稿后送办公室审核,审核后请领导签发。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对于不的文件,原则上通过党政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传输,不单独印制纸质材料。进一步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严格考察学习审批

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出国(境)考察、访问的规定。严格控制出省、出市考察学习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按规定权限先审批后实施,并尽量压缩外出人员、外出时间、外出地点,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参观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安排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不准借外出考察学习的名义组织旅游,不得由企业或下属事业单位分摊、提供相关费用。禁止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格请销假程序。考察、出访后应按规定提交考察、出访报告。

六、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报道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围绕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做好新闻宣传。由局办公室统筹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善于利用各类新媒体资源,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是规范新闻报道。对重要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侧重报道指导民政工作的内容,重点反映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或实施意见等。遇有重要、敏感的事件,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他人不得随意对外宣传发言。

三是严格文稿发表。局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局发表涉及全局和重大敏感问题以及工作性的讲话和文章,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局批准后发表。局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不举办个人作品展览,不发贺信、贺电,原则上也不为出版物作序。

七、支持社会组织独立开展活动

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独立开展活动。作为社会民间组织,要充分发挥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面,做好政府与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除特别需要并经批准外,民政局不作为社会组织活动的指导单位、支持单位;不以民政局的名义举办或办理社会组织的活动。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具民政局介绍信的,按照“先审批、后用印”原则履行审批手续。

八、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安排到辖区边界迎送。不摆放鲜花,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除工作需要外,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用餐尽量在机关食堂安排,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控制用餐时间。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控制用车,减少陪同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安排在节假日,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股室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乡镇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除交换工作意见外,不邀约地方党政负责同志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组织抢险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有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至二天,由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三天及其以上,由所在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局长批准。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请假半天以上,报告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局长请假报分管副县长审批。

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假不到。实行领导干部去向制度,制作《干部职工岗位公示牌》,公示姓名、职务及职责范围、联系电话、当日去向、公示牌负责人等,悬挂在机关醒目位置。

十、严格监督检查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要带头抓督查促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实效。上级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回复。公开承诺的事项,必须严格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