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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申请书

时间:2023-02-27 11:08:12

导语:在入户申请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入户申请书

第1篇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写作层面上,申请书下级向上级的行文方式。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为了方便大家,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1新生儿上户申请书,欢迎阅读!

2021新生儿上户申请书1______派出所:

兹有新生儿姓名: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其父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其母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现特申请将___户籍报入其父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填写父亲户籍地址),特此申请。

经办人:______

父亲签名:______

申请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2021新生儿上户申请书2各级领导:

本人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望城区黄金镇桂芳村五组87号。于2009年1月21日与武警张家界市支队教导队士官胡洪登记结婚,于20__年6月14日生育一男孩,取名胡程焱,因丈夫在部队服役,我长住娘家,为方便小孩以后的生活和学习,根据现行落户政策和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今特申请将我儿子胡程焱的户口落入望城区黄金镇桂芳村五组87号我母亲邓建珍户下,敬请各级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为感。

特此申请,敬请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2021新生儿上户申请书3我叫__(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__年__月__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__胡同__号,__年参加工作现在__当工人(或因__原因无业,现在__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住地的情况)。

我于__年__月与__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__是初婚、__是再婚)。__(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__年__月__日,户口在__省__市(县)__乡(镇)__村__号,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我们于__年__月__日在__医院生儿子(女儿)__,(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望公安部门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2021新生儿上户申请书4____公安局(或派出所):

本人是____街道居民,于20__年__月__日与丈夫___育有一女,名为___。现特申请贵所办理___(小孩名字)落户手续。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2021新生儿上户申请书5和林城关镇派出所:

本人__(身份证:),男,于20__年10月13日出身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七圪太村,现户口在和林城关镇,于20__年10月15日与___(身份证:)初婚,___的户口在和林城关镇。我们于20__年8月6日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妇幼保健医院生下一儿子,取名贺萧帆。当时因身体原因,未能及时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贺萧帆入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

20__年10月8号

2021新生儿上户申请书6公安局派出所:

本人叫(身份证:____),女,20__年_月__日生于____,户口在___,于20__年__月__日与(身份证:____)初婚,并于20__年_月__日在___生一儿子,名为___。现特申请贵所办理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第2篇

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三相电的新装居民用户,可持房产证、身份证、用电设备清单等到供电公司填写申请书,办理报装手续。

2、供电公司受理用户申请用电事宜,派员现场查勘,若符合安装条件,指定装表位置并通知用户交纳费用。

3、用户到供电部门交清费用,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装表接电,供电方案答复周期与装表周期不超过承诺时限。

4、收费标准:容量小于或等于8千瓦,不超过280元。容量8千瓦到2千瓦,850到980元。容量12千瓦到16千瓦,1300到1400元。容量大于16千瓦按实际收取费用。

5、待一切程序完成后,可正常使用380V三相工业电。

第3篇

驻村以来,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在后援单位的鼓励下,积极落实驻村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 收集易地扶贫搬迁调出户退房协议、调入户申请书和审批表、旧房拆除协议等材料。

2. 整理收集第二阶段产业、就业奖补材料。

3. 根据区组织部安排,到百色市报到2020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培训。

4. 完善帮扶退出户信息表和和新农合追缴三方协议。

5. 陪同右江区督查组入户走访贫困户开展督查农合追缴三方协议。

6. 到德保县燕峒乡兴旺村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参观;到都安乡坡那村桑蚕产业园参观。

7. 到老乡家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遍访工作。

8. 在村部参与并开展“村村研判,户户过关”会议工作。

9. 在老乡家园开展易地搬迁新调入户入住情况并反馈。

第4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进村入户调查的决策部署,围绕确保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切实找准扶贫对象、找准致贫原因、摸清脱贫需求、明确帮扶措施等,做到按我省现行贫困标准,精准识别,不多报一家,也不漏报一户,逐户逐人完善帮扶措施,为打赢“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调查内容

(一)摸清扶贫对象。通过入户调查,逐户摸清贫困户的家庭人员结构、性别、年龄、身体状况、教育水平、就业技能、住房情况、家庭财产、收入来源、林地耕地、致贫原因等,确保挤出水分,查漏补缺,找准对象,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

(二)找准致贫原因。通过入户调查,采取“问、访、看、查”等方法,逐户摸清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帮助贫困户查找和分析致贫原因,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在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生活改善、能力提升、帮扶政策等要求,解决好“扶什么”的问题。

(三)选准脱贫路子。通过入户调查,进一步细化每个贫困户的帮扶需求,帮助贫困户选准脱贫路子。一是按照“十项重点扶贫”措施,提出一户一策的帮扶清单;二是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提出一户一策的脱贫计划。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

三、调查范围

进村入户调查的对象为2015年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和新申请为贫困户的农户。

四、人员安排

按照全省进村入户调查工作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设立以省药监局云震处长为组长的调查小组,组员为陈德文(市民政局科员)、王善洪、黄连英、何夏、李达军、窦诚。

五、时间安排

入户调查工作从2016年6月8日起,时间约一个月。

六、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从市扶贫办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以行政村为单位,导出并打印《贫困户列表》,并提供新申请农户的《贫困户申请书》,交调查小组备查。

(二)入户调查。调查小组根据贫困户相关资料开展入户调查,填写《贫困户情况调查表》。通过核算2014年农户人均纯收入,比对贫困识别标准(按我省现行贫困标准2650元以下),结合家庭人口、住房、医疗、教育等实际支出情况,确认农户是否为贫困户,并在《贫困户情况调查表》中,写明意见及理由。对确认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脱贫措施调查表》,并根据贫困户的帮扶要求,按“五个一批”的要求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提出帮扶措施建议。对不符合条件的,纳入2016年脱贫名单或剔除。

(三)数据上报。调查小组每天将当天调查结果整理,填写《进村入户调查工作“五个一批”每日情况表》和《进村入户调查工作“十项措施”每日情况表》,并上报至镇政府。镇政府每周汇总,填写《进村入户调查工作“五个一批”每日情况表》和《进村入户调查工作“十项措施”每日情况表》,每周五上午上报市政府办,并抄送市扶贫办。

(四)配合复查。我镇完成调查后,要认真配合由调查总队牵头组成的省第四调查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复查。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镇成立了镇扶贫开发进村入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黄田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王善洪同志担任,组员为黄连英、何夏、窦诚、李达军。各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两委”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扶贫开发进村入户调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并委派分管扶贫工作的一名村干部专职做好调查工作,至始至终全力参与调查工作,以铁的纪律确保调查工作按质按量圆满完成。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行特困对象重点保障,促进保障的公开、公正、公平、及时。通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2014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审核评议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联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低保年审工作。

三、年审范围、内容、时间

1、年审的范围:2014年3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及2014年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

2、年审的内容:主要审核全镇已享受或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现在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成员的情况,根据所核实的情况,重新确定保障对象及其保障标准。

3、时间要求:从4月1日至5月30日止,为村两委集中审核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镇集中审核汇总阶段。

四、年审重点

本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不得享受低保政策:

1、执行政策走样,违规操作办理。如农村户口办理城市低保;已转为城市户口领取养老金仍享受农村低保的;

2、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家人身体健康,但不主动寻找工作和就业的对象;

3、自有或经营机动车辆、工程机械的对象;

4、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对象;

5、拥有或租赁商业门面、店铺,家庭成员属私营企业主或从事服装、家电、百货、餐饮、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致使管理机构无法取得联系;或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7、子女择校付费上学,饲养名贵宠物,进行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

8、拒绝接受救助业务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或者因赌博、吸毒、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9、领取养老保险金且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0、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主要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村委会要召开好年审工作动员会、社员座谈会,及时把2014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工作主要精神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低保年审社会救助工作。

2、严把“四关”。在低保的年审过程中,要严把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审核关、公示关。

(1)入户调查关:联村负责人负责联系村(居)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必须深入村社,深入群众家庭,准确掌握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患者等特困户情况,对不知道如何申请低保的特困户,安排村(居)委会干部代为提交申请,纳入民主评议,所有入户调查材料联村负责人必须签字。

(2)民主评议关:各村(居)民主评议会议必须由联村负责人主持,由村(居)民代表进行评议。评议要坚持公平、公正,不拉帮结派、优亲厚友,不违背政策评低保,严禁拼保户、拆户保。参会人员要在评议记录上签字。

(3)审核关:受理低保申请应为镇人民政府,规范审核程序,镇政府为主体,本辖区内的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率必须达100%。各村(居)委会要对各村民主评议的结果形成材料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4)公示关:各村(居)委会要将低保评议审核结果在村阵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范围包括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村(居)委会干部。

4、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年审工作,严格政策界限,严格操作规程。对骗取低保待遇的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对无理取闹,强行索要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工作秩序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第6篇

一、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各村庄要认真研究近年来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是建立和落实分类施保制度。要认真开展分类施保工作,搞好调查摸底,建立专门档案。

二是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低保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和参评人员,规范对低保政策、操作程序、保障对象等方面的公开公示,细化动态管理的组织实施、核查方法、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等方面内容。

三是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采取有效形式,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明确责任,“谁签字、谁负责”,加大对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村庄要按照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狠抓关键环节,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把好每一道关口,做到精细化操作和管理,确保该履行的程序一步不少。

一是严格落实村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规定。村委会接到困难居民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包括调查时间、调查情况、调查人签字等);入户调查结束后,要以低保标准和申请人家庭收入为依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实行票决制,并做好评议记录(包括评议时间、参加人员、评议意见和结果等),防止把评议变成选举,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行为。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民主评议意见等(公示时间7天)。申请人家庭收入和民主评议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书记或主任签署意见,连同所有申请人其他材料报管区总支书记签字审核;

二是全面加强复核和评议工作。镇接到上报材料后,要对申请人逐个进行家庭收入核实,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包括调查时间、调查情况、调查人签字等);调查核实后,由分管领导召开由管区、民政、财政等组成评议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集体评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包括评议时间、参加人员、评议意见和结果等)。经镇分管负责人和民政办主任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市审批。对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由镇委托村委会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保障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及时发放低保证件和银行存折,做到一户一证一折。

(三)推进公开公示。各村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在村委会公开栏旁悬挂公开公示牌(栏),公开公示包含四项内容:

一是对低保政策长期公开,让群众了解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办理程序等;

二是对在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人口、保障金额等;

三是对新增低保对象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的正常公示;

四是公开镇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有详细记录,促进低保工作公开、透明,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村要认真做好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及时整理、存放整齐。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每户档案要有申请审批表、个人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入户调查记录、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审批表要填写完整,不得漏项。村要建立入户调查记录、民主评议记录、低保对象花名册等档案材料。

(五)改善条件设施。要切实加强镇村两级低保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镇要配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村要配有1名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有文书兼任。要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从业规范,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考核。

二、活动步骤

(一)活动实施阶段。各村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照检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逐项逐条进行完善和规范,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里不完善就完善哪里,彻底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对城乡低保对象全员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有在保城乡低保对象和拟保对象逐人逐户开展摸底排查活动,重点搞好入户调查和家庭收入核算和民主评议,对不符合条件要坚决清退。

(二)检查督促和检查验收阶段。省、市民政局和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操作程序、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届时深入基层走访干部群众,详细查看有关资料,逐项进行打分,检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给予通报。

三、工作要求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镇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目标:一是以社会救助年审为主线,自查自纠为抓手,加强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落实救助政策,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严防错保、漏保,不断推进精准保障。二是实行大稳定小调整。全年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控制在上年度年审时保障总量之内,对现有在保对象进行筛查,凡有明显致贫原因的在保对象,原则上不变,只实行年检;新增申请对象区分不同条件,按程序确定纳入保障。

二、工作内容

1.做好动态管理。对新增和已享受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按照新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及时作出新增、调整、取消。

2.落实政策措施。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要求,严格落实低保刚性支出抵扣、延退、单人户保和特困人员探视巡访等托底保障政策。全面开展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工作。

3.加强信息建设。按照省民政厅“数字民政”完善对象信息的要求,通过入户调查,加大已享受对象家庭信息采集力度,及时将准确信息更新到“智慧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确保信息质量。同时,对于死亡人员和清退人员,要清理信息系统历史数据和附件信息,切实做到与省民政厅“数字民政”信息内容一致。

4.开展自查自纠。围绕“精准救助、及时救助、有效救助”的社会救助改革目标,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政策执行的指导、监督、管理,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20日)。根据县民政局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镇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方案。召集村(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统一部署年审期间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开展年审工作前,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张贴公告,公示政策规定,明确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时限、地点。

2.实施阶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年审工作目标,结合党史教育,开展挂村干部大走访活动,一一对应文件中的工作内容和措施,全面入户排查。对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摸排范围,各村(居)委会可自行扩展对象领域。一是对新增救助对象:(1)申请。由家庭成员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和《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到我镇民政窗口申请。(2)受理。由我镇民政业务工作人员负责即时受理,打印出《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由申请人签字盖手印。(3)公示、入户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核对。三个环节同步进行。受理公示期间,群众提出重大异议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出合理理由的,增加民主评议程序。无重大异议的对象不走民主评议程序。(4)确认。户籍、收入、财产均符合规定的纳入拟保障对象,提交我镇救助评审领导小组评议予以确认。二是对现享受对象: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清退户籍、收入、财产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低保对象、特困户死亡的,需要停止对该对象的救助,自对象死亡次月起停发该对象低保金、特困金;认定为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成员死亡的,需要于次月取消该对象资格;对在保的对象全部发起网上核对。由村(居)委会负责补齐缺失的申请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困难佐证材料、入户调查记录等,录入系统;对核对有预警的对象全面复核,不符合对象经镇确认予以清退;对现已认定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按照赣民字〔2020〕3号文件精神重新进行评估,不再符合条件的经镇确认予以清退。

3.总结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一是日常报送资料。在年审期间,要及时报送工作做法、动态、图片、图像等信息到镇民政工作群。二是总结报送。年审工作结束后,我镇认真梳理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形成文字材料(有做法、数据等内容),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月10日前报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

四、工作措施

1.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对所有在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已认定的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核实评估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等,不漏一户一人,并根据困难程度,提出新增、取消、调整等年审意见,提高保障精准度。

2.做好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一是做好重点对象摸排。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返贫人口,以及因患病、残疾等原因造成失业的人员进行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重病(获得大病医疗救助人员)人员,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形式纳入低保范围。加大延退政策实施力度,对于主动就业创业,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低保对象,家庭财产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一定时间的延退期,待其收入稳定后再按程序退出低保待遇。二是做好城乡特困人员政策落实。继续委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对城乡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进行年审评估,落实特困失能、半失能、全自理护理费。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巡访探视,督促指导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巡访探视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做好主动发现和救急难工作。要常态化的在、居(村)委会醒目位置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张贴微信自助申报二维码,畅通求助渠道。要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运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技术,动态对接残联、医保、卫健和教体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做好困难对象跨部门转介,促进各部门救助资源融合。四是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家庭月人均收入抵扣家庭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的家庭和个人,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对低收入家庭中存在重大刚性支出的,可进一步识别为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对象,规范档案资料,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员台账,做到动态新增和清退,并及时将低收入家庭信息资料同步录入到“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

3.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围绕审批权下放,镇(村)两级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申报受理、对象公示、入户调查、发起核对、评议或听证(可选)、镇审批等程序,审批过程须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体现。持续落实困难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按规定落实村(居)委会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或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备案情况由县民政局、乡镇(街道)分别保存。规范受理对象后出具的受理告知书和不予同意审批告知书等审批文书。加强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特别是对非共同居住的法定赡养、抚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财产进行核实计算,避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吃低保的问题。

4.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年审期间,各地要加快完善“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困难对象致贫因素、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字段信息的补录。为了及时补充“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对象身份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请各乡镇(街道)在年审结束后将社会救助对象花名册电子版报送县局,由县局信息系统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再一次统一比对。加快救助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全省统一电子文书的使用,规范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的留存。逐步取消纸质报表,加强系统操作培训和使用,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5.开展社会救助自查自纠。镇(村)两级要将年审与社会救助自查自纠相结合,针对近年来纪委、审计等部门查出的违规违纪案例和省市县的反馈,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深入自查自纠。一是查兜底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防止“漏保”问题。二是查政策落实是否规范。紧盯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公示、审批、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查政策执行是否规范到位,特别是在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社会救助金额评定、死亡人员核销、乡镇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监管盲区。三是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工作中作风不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投诉(服务热线)电话开而不用、未长期公示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发现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监督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四是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对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或者个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行为的,镇政府要向县民政局上报失信人员失信行为有关情况,县民政局将建立台账备案,并通过批评教育、取消待遇、向信用管理部门推送失信人员情况等方式,依法依规惩戒。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特困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敏感度强,社会关注度高。今年的城乡低保年审,将评议听证从必经程序改为可选程序,更加强调入户调查、收入计算和财产比对,增加了居住证地申请和网络申请、低保延退等便民和人性化措施,且实行大稳定小调整,从宏观上进行把握。

2.加大政策宣传。各村(居)委会要主动作为,上门上户做好低保政策的宣传,主动帮助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村(居)委会要把本方案的重要内容张贴在村(居)内醒目处;年审期间,每个村(居)委会要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积极营造浓厚健康的救助年审工作氛围。

第8篇

把老百姓的炕头坐热,才能知民意

2014年8月,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驻村扶贫工作队来到北甸子村。我既是驻村工作队队长,又担任村“第一书记”。刚来时,看到老百姓房前屋后都有细沙,田间地头的庄稼矮小蔫黄……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也更坚定了要帮扶这里脱贫的决心。

我们工作队开始挨家挨户走访。部分农户家较为偏远,为了准确掌握每个贫困户的家庭情况,也为了让贫困户熟悉工作队队员,我们顶风冒雨照去不误,大家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的。我们很快便将全村101个贫困户的自然情况、致贫原因、成员信息等内容登记造册,并在电脑中建立电子档案,以此作为精准扶贫的依据。

“自家人串门”一样的频繁入户走访,迅速拉近了工作队与贫困户之间的距离,无论在炕头、地头,还是在村路上,大家总要热乎乎地聊上几句。通过深入了解村情、广听民意,工作队很快梳理出“发展养殖业,让村民富起来;改善基础设施,让村子美起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让村子强起来”的工作思路。

带着感情工作,才能担当帮扶重任

北甸子村三面与内蒙古科尔沁沙地接壤,曾经是风沙扑面、沙丘滚滚,但北甸子人不后退、不屈服,坚持不懈地种树治沙,为辽沈生态环境的改善作出巨大贡献。“工作队要为北甸子村作贡献!”我们频繁到省、市相关部门,协调争取来不少政策和项目扶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成功引进了华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施后,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约300余万元。

众人拾柴火焰高。驻村以来,工作队为北甸子村协调帮扶资金800余万元,有线电视安装上了,村路屯路硬化了,路灯、健身器材配备了,村部、活动中心、科普基地和文化广场建起来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也得到改善了。为了让百姓的精气神更高更好,工作队还配合村“两委”班子,先后成立了篮球队、秧歌队,开展了孝德评比活动,协调省级艺术团体到村演出……村民们纷纷感言:“现在的生活条件,比以前那是好太多了。过去总想着搬家,现在是撵都撵不走!”

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才能取得脱贫攻坚战果

帮扶101个贫困户,是我们心头最大的事。在我们的协调努力下,村互助资金合作社应运而生,及时帮助村民春耕生产。钱是不愁了,可下一步怎么干呢?

脱贫致富离不开产业发展。北甸子村的传统养殖基础较好,我们工作队把发展养殖业作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协调扶持资金150万元,从去年开始,配合镇党委、政府在北甸子村建成占地100余亩、牛存栏量600头的养殖小区,现正在探索现代化的经营模式。

脱贫攻坚更需要“先富”带“后富”。我们积极动员养牛大户王辉、李万全带领贫困户搞养殖,同时协调县农信社为每个贫困户贷款20万元。截至目前,王辉、李万全负责的14个贫困户每户都赚了一两万元,实现了脱贫“开门红”。王辉和李万全还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第9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市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自力更生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各县,12月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0户),是一项关系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政治任务。此项工作将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具体考评细则另行通知)。县城及城关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将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确保重建和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补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先行安排利用农村空闲、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农户。各乡(镇、场)要按照优先帮助倒房受灾户和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危房是指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第一类,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5一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3一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一1.1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审批确定。第二类,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由入户调查组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局部(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由农户写出书面申请和承诺,乡(镇、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集中改造为辅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困难农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扶贫移民整体搬迁村中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建房现象。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三)强化质量管理。各乡(镇、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中央按照户均6000元标准,省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5000元,配套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具体为: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8∶2比例,非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6∶4比例分担。县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规范资金发放。县财政局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集中供养代建户,县财政局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所在乡(镇、场)财政所支付,县财政局要制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助资金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投票票决),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或票决)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附件3)、《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上报乡(镇、场),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场)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场)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场)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场)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场)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各乡(镇、场)要做好公示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并要组织做好与已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场)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为红色,在标识牌下方标识“二0一一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县民政局和乡(镇、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确定好具体分管领导、安排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组,并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房管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5);各乡(镇、场)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在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2011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场)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建房。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县发改委会同城乡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要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县国土局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县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县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县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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