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09:49
导语:在网吧年度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市场分析。年度销售工作计划制定的依据,便是过去一年市场形势及市场现状的分析,而李经理采用的工具便是目前企业经常使用的SWOT分析法,即企业的优劣势分析以及竞争威胁和存在的机会,通过SWOT分析,李经理可以从中了解市场竞争的格局及态势,并结合企业的缺陷和机会,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使其利用最大化。比如,通过市场分析,李经理很清晰地知道了方便面的市场现状和未来趋势:产品(档次)向上走,渠道向下移(通路精耕和深度分销),寡头竞争初露端倪,营销组合策略将成为下一轮竞争的热点等等。
二、营销思路。营销思路是根据市场分析而做出的指导全年销售计划的“精神”纲领,是营销工作的方向和“灵魂”,也是销售部需要经常灌输和贯彻的营销操作理念。针对这一点,李经理制定了具体的营销思路,其中涵盖了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树立全员营销观念,真正体现“营销生活化,生活营销化”。
2、实施深度分销,树立决战在终端的思想,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经销商直接运作末端市场。
3、综合利用产品、价格、通路、促销、传播、服务等营销组合策略,形成强大的营销合力。
4、在市场操作层面,体现“两高一差”,即要坚持“运作差异化,高价位、高促销”的原则,扬长避短,体现独有的操作特色等等。
营销思路的确定,李经理充分结合了企业的实际,不仅翔实、有可操作性,而且还与时俱进,体现了创新的营销精神,因此,在以往的年度销售计划中,都曾发挥了很好的指引效果。
三、销售目标。销售目标是一切营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科学、合理的销售目标制定也是年度销售计划的最重要和最核心的部分。那么,李经理是如何制定销售目标的呢?
1、根据上一年度的销售数额,按照一定增长比例,比如20%或30%,确定当前年度的销售数量。
2、销售目标不仅体现在具体的每一个月度,而且还责任到人,量化到人,并细分到具体市场。
3、权衡销售目标与利润目标的关系,做一个经营型的营销人才,具体表现就是合理产品结构,将产品销售目标具体细分到各层次产品。比如,李经理根据企业方便面产品ABC分类,将产品结构比例定位在A(高价、形象利润产品):B(平价、微利上量产品):C(低价:战略性炮灰产品)=2:3:1,从而更好地控制产品销量和利润的关系。销售目标的确认,使李经理有了冲刺的对象,也使其销售目标的跟踪有了基础,从而有利于销售目标的顺利达成。
四、营销策略。营销策略是营销战略的战术分解,是顺利实现企业销售目标的有力保障。李经理根据方便面行业的运作形势,结合自己多年的市场运做经验,制定了如下的营销策略:
1、产品策略,坚持差异化,走特色发展之路,产品进入市场,要充分体现集群特点,发挥产品核心竞争力,形成一个强大的产品组合战斗群,避免单兵作战。
2、价格策略,高质、高价,产品价格向行业标兵看齐,同时,强调产品运输半径,以600公里为限,实行“一套价格体系,两种返利模式”,即价格相同,但返利标准根据距离远近不同而有所不同的定价策略。
3、通路策略,创新性地提出分品项、分渠道运作思想,除精耕细作,做好传统通路外,集中物力、财力、人力、运力等企业资源,大力度地开拓学校、社区、网吧、团购等一些特殊通路,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的突破。
4、促销策略,在“高价位、高促销”的基础上,开创性地提出了“连环促销”的营销理念,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一、促销体现“联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其目的是大力度地牵制经销商,充分利用其资金、网络等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有效挤压竞争对手。二、连环的促销方式至少两个以上,比如销售累积奖和箱内设奖同时出现,以充分吸引分销商和终端消费者的眼球。三、促销品的选择原则求新、求奇、求异,即要与竞品不同,通过富有吸引力的促销品,实现市场“动销”,以及促销激活通路、通路激活促销之目的。
5、服务策略,细节决定成败,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转”的思路下,在服务细节上狠下工夫。提出了“5S”温情服务承诺,并建立起“贴身式”、“保姆式”的服务观念,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上,务求热情、真诚、一站式等等。通过营销策略的制定,李经理胸有成竹,也为其目标的顺利实现做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五、团队管理。在这个模块,李经理主要锁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1、人员规划,即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合理人员配置,制定了人员招聘和培养计划,比如,2006年销售目标5个亿,公司本部的营销员队伍要达到200人,这些人要在什么时间内到位,落实责任人是谁等等,都有一个具体的规划明细。
2、团队管理,明确提出打造“铁鹰”团队的口号,并根据这个目标,采取了如下几项措施:
1)、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从企业的“典章”、条例这些“母法”,到营销管理制度这些“子法”,都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比如,制定了《营销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及管理规定》、《营销人员“三个一”日监控制度》、《营销人员市场作业流程》、《营销员管理手册》等等。
2)、强化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比如,制定了全年的培训计划,培训分为企业内训和外训两种,内训又分为潜能激发、技能提升、操作实务等。外训则是选派优秀的营销人员到一些大企业或大专院校、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等等。
3)、严格奖惩,建立良好的激励考核机制。通过定期晋升、破格提拔、鼓励竞争上岗、评选营销标兵等形式,激发营销人员的内在活力。李经理旨在通过这一系列的团队整合,目地是强化团队合力,真正打造一支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爆发力、威慑力较强的“铁血团队”。
六、费用预算。李经理所做销售计划的最后一项,就是销售费用的预算。即在销售目标达成后,企业投入费用的产出比。比如,李经理所在的方便面企业,销售目标5个亿,其中,工资费用:500万,差旅费用:300万,管理费用:100万,培训、招待以及其他杂费等费用100万,合计1000万元,费用占比2%,通过费用预算,李经理可以合理地进行费用控制和调配,使企业的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以求企业的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从而不偏离市场发展轨道。
李经理在做年度销售计划时,还充分利用了表格这套工具,比如,销售目标的分解、人员规划、培训纲目、费用预算等等,都通过表格的形式予以体现,不仅一目了然,而且还具有对比性、参照性,使以上内容更加直观和易于理解。
年度销售工作计划的制定,李经理达到了如下目的:
1、明确了企业年度营销计划及其发展方向,通过营销工作计划的制定,李经理不仅理清了销售思路,而且还为其具体操作市场指明了方向,实现了年度销售计划从主观型到理性化的转变。
2、实现了数字化、制度化、流程化等等基础性营销管理。不仅量化了全年的销售目标,而且还通过销售目标的合理分解,并细化到人员和月度,为每月营销企划方案的制定做了技术性的支撑。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14日,我县共有国有集体企业302户,注册资本达50432万元。其中:法人企业201户。按经济类型的构成是:国有企业64户、集体企业101户、股份合作制1户、公司136户,注册资本总计是50432万元,其构成注册资金是:国有企业17776万元、集体企业3669万元、股份合作制18万元、公司28969万元。私营企业606户,新增78户,比去年同期下降0.6%。其中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491户,个人独资企业102户;合伙企业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6户,新设立69户,和去年同期保持平衡。个体工商户8284户,新增104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7.6%。
二、基本做法:
1.“小微企业”持续发展壮大。今年以来,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19条政策措施》、《全州工商局关于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小微型企业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规定,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扶持力度,注册资本358万元,雇工人数达到2531人。办理筹建营业执照3件,减免登记费11.8万元。股权质押1件,股权出质500万元,担保债权500万元。目前,全县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0户,全面实行了网上申报省名、州名。共有7家企业冠名省名,11家企业冠名州名。另外,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人参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县现有的33户人参企业在名称核准、注册登记、年检换照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努力促其做大做强。
2、个体户实力升级完成情况,按照州局下达的指标我局积极努力宣传指导个体户升级,积极实施“个体工商户实力升级”计划,已有5家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达的“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20%,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要达到去年年底户数的0.3%,争取年末全部完成任务。
4、股权质押1件,股权出质500万元。担保债权500万元。
5、筹建营业执照,筹建营业执照实有户数8户,新发展3户。
6、现代服务业实有户数376户,新发展54户,雇工人数2242人,注册资金88640万元。
三、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树立和谐监管的理念
1.将清理工作与建立完善的“经济户口”相结合。各基层工商所建立了完善的电子“经济户口”,通过网络化管理,逐一梳理,随时掌握辖区内经营户的变化情况,确保无照户数底数清、信息准、动态明,消除监管空档和治理盲区。
2.将查处、取缔工作与教育、疏导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注重帮促结合、在监管中充分运用分类管理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无照经营整治工作。一是管扶同步,督促引导“前置户”。对一些想办照但因缺乏前置手续不能办照的无照经营户,工商部门一方面指导帮助其改善经营条件,达到办理前置手续的标准;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主动搞好服务,督促、引导业户依法办理各种前置手续。二是宣传为先,针对部分无照经营户存在得过且过不想办照、自认有关系拖着不办等侥幸心理和办照手续复杂等误会,坚持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纠正经营户的错误认识,疏导经营户由无照变有照。三是政策扶持,热情帮扶“困难户”。对下岗失业人员和自身经营有困难的弱势群体业户,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其经营。四是罚教并举,坚决取缔“钉子户”。对那些长期不办理营业执照、不接受管理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钉子户”,与公安、卫生和文化等部门配合,联手开展执法行动,予以从重处罚,坚决取缔。
3、行政许可种类多,程序复杂,审批环节繁琐。当前,市场主体合法身份是通过行政审批和核准登记获得的。对某些经营领域,项目、范围,政府拥有行政审批权。这在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交易成本的上升。以开办一个小规模的餐饮店为例,整个运营资本仅需几百元,而取得办理营业执照前必办的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手续,却需费用数百元,致使经营者望而生畏。工商部门在无前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然不能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这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无照经营。从现行市场准入程序来看,繁多的行政审批客观上阻碍了一些经营户取得合法经营资格,过多前置审批阻挡了办照的通路。
4、特殊群体造成无照经营基数增多。一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老弱病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由于经济条件差,不愿办理营业执照的较多。二是“五小行业”。如小餐饮、小浴室、小旅馆、小加工、小理发等,这些行业虽小,但因过高的市场准入成本和苛刻的特殊行业前置审批条件,致使无照经营越来越多。
5、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协调机制致使无照经营监管不力。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脱节、相互推诿的事时有发生。虽然法律、法规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职责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部门常常以经营者无营业执照为由,不对涉及前置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个别部门甚至以一纸抄告单将责任推向工商部门,实质上是这些相关职能部门有意在推卸监管责任。导致无照反复,但后遗症却留给了工商部门。
6、无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从无照经营者主观上是否愿意办理证照看,可将无照经营者分为三类:一是不懂办照程序或认为办证照时间长,手续繁杂,为了早日获取利润,于是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一边经营一边申请;二是抱有侥幸心理和观望态度,认为早一天办照就要早一天交税,能省一天算一天,等检查人员前来催促时再办照也不迟;三是根本不想办照,以各种方法逃避执法检查。无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素质低,缺乏诚信经营的意识,但也反映我们对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还存在不足。
7、办理注销或营业执照失效后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是无照经营的另一种表现,主要是经营者忙于经营,对营业执照的是否过期没有引起高度注意,也有巡查不到位的、监管不力的现象。
四、网上核准名称
自省名、州名授权预核名称下放以来我局共上报省局核名7户,通过7户,上报州局核名11户,州局通过11户。
五、各种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我局对各种专项整治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开展整治。一是扎实、有效的开展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并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按照经营范围,执照号,悬挂情况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整顿期间共检查门店168户,出动执法人数200多人次。
二是对中介机构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查明对象。通过登记档案排查,按照行业分类列出属于整顿范围的中介机构名单。明确责任按照中介机构名单将整顿检查任务逐项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和执法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协调配合。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通过确定的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对中介机构进行逐户清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和规范,加大查办违法案件的力度,依法吊销严重失信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
三是积极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和对辖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确定工作重点在对从事“网吧”经营户检查中,各巡查队逐门店进行模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县局、分局两次检查中,受到好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据统计我所辖区共有“网吧”经营户22户,基本达到规范要求。在对辖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中,我们思想重视,周密安排,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季度末,二季度初的重点工作具体落实。采取的方法:一是集中时间和人员,利用一周时间对各自辖区经营汽车配件,维修旧机动车交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造册登记,二是确定检点,主要查验进货发票,产品商标等,基本摸清了辖区汽车配件经销和汽车修理户的基本状况。目前,我所辖区共有汽车配件经销11户,汽车修理9户。
六、推动就业促就业工作情况
2014年分局按照省、州、县局的要求,立足分局实际,紧扣地方中心工作,落实积极各项就业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了全县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窗口服务情况
企业规范管理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外服务的主要窗口之一。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商部门的形象。工作中,分局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窗口意识,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促进窗口工作向深入发展。一是服务方式上提供多样化。从表格填写到草拟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提供耐心的指导和帮助。避免业户来回跑多趟。二是服务态度上注重人性化,注意使用窗口文明用语,窗口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指导,详细解答群众的咨询事项,尤其今年要求企业100%网上年检,不少企业不熟悉网上年检,窗口人员认真指导和示范。赢得了办事群众的普遍认可。分局入驻政务大厅以来年年被评为“优秀窗口”,受过多次感谢信和表扬信,受过4面锦旗。
八、落实信息制度情况
2010年开始建立信息制度,每季度在政务信息网全县市场主体实有情况和发展情况。编写分析报告3篇。
九、由于我县大型产业、规模企业较少,所以股权出质企业实有户数1户,新发展户数1户,出质股权数额500万,担保债权数额500万。零首付企业没有,现代服务业办理集团1户。
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我局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把计划生育工作一起布置,纳入规划,并同县工商局主管领导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年末检查验收。
2、强化工作措施
(1)做好两个结合。一是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年检验照相结合。在对企业年度年检验照工作进行部署、审点行业前置审批要件时,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检验单列为前置要件之一。二是要计划生育工作与监督管理相结合,采取巡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随时掌、从业人员的变化情况。对擅自租兑转让营业执照、变更从业人员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抓住四个环节:一是登记环节,对前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务工经商人员,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簿,严把市场准入关。二是审批环节,在受理的登记材料上,要提交暂住证、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单,先证后照,要件齐全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存档环节,在程序上,要件不全的不报局长,局长不批,档案室不存。四是监管环节,健全管理网络,加强督促检查。
3、发挥职能作用,把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一是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对各工经商的流动人员主动宣传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争取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是配合检查工作。做好自检自查,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要指定专人参与计生部门专项检查活动。
三是接受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接受计生部门和县人民政府计生办的业务指导,主动向计生部门通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协助计生部门解决务工经商人员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十一、到目前为止我辖区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0户。今年没有新增户数。
一、制定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镇普法依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全镇的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二、着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的“四进”。
1、法律进机关: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在“五五”普法期间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做好了准备。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强了选举法等法律的学习培训,并依法推进了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法律进村:
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设立法律图书室,落实法制宣传栏,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同时在各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法律进学校:
今年5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在上窑中心学校分别通过警示教育、禁毒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等丰富多样的内容与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一学期法制副校长不少于两次到学校上课、作讲座,主要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交通法》及禁毒方面的内容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有关规定。
4、法律进企业:
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我镇进一步完善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全举办了《劳动法》专题培训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等等一系列与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全镇各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了培训班。还为他们发了《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
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民主法治村”工作。
认真做好“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对4个已命名“民主法治村”的村开展复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上窑镇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了顺利实现我镇的各项目标,促进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大力推进“平安上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我镇规划总体目标,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进一
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各行业、各部门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1、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加强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党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宣传,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至上意识,通过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全体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观念的进一步形成。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法律教育,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宣传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形成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和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刑事、治安、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师生安全知识知晓率大幅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普遍增强,安全素质得到普遍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高;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围绕创建“平安校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安排。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贯穿于学生教育全过程。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和现代媒体,采用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防火灾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传销、防诈骗、防侵害、防等安全教育。积极创新教育载体,加强安全教育的实践和体验,加强互动式安全体验教室(馆)、体验中心建设,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安全素养,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二)开展安全发展理念宣教活动。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线,利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网络、标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典型,使安全教育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摆在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切实落实“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每天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学校进出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安全提示牌等),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学生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教育、看护、监管责任,做到《告家长一封信》全覆盖,并有家长反馈回执。
(四)开展师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可通过“案例教育”(利用发生在本地本校周边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教育)、“互动教育”(法制副校长、交警与学生一起对重大事故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查找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自我教育”(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由学生查找本校和身边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办法)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让学生知道交通法规,认识交通标志,认识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中小学生乘车、骑车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从强化宣传教育入手,全力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用火、玩火;开展烟花爆竹限放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使师生懂得一般火灾预防措施、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一般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定期开展演练。特别注意冬季防火教育,防止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活动。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食品安全法规宣传与知识传授相结合、正面教育与事故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学生食品卫生的知识传授,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确保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和饮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聘请疾控中心人员开展流行病、传染病防治方法讲座,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防治方法,在流行病、传染病暴发时能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提高预防能力。
(七)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切实培养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经常性地开展预防暴力侵害教育,要求学生(特别是住宿生)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物品进入校园(经常开展对危险器具的收缴工作);要求学生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架设学校与社会、家庭的沟通桥梁,使法制安全教育效果得到巩固和延伸。
(八)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在校园醒目位置、楼道口张贴紧急疏散标志、路线图,开辟避险场所,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将应急疏散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使应急疏散演练与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等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让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增强应急避险能力。
(九)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把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职工特别是对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加强学生安全委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现班级安全隐患或苗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重要活动安排
(一)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1.以“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为主题的汛期安全教育。
2.以“警校联创零发案校园”为主题的治安防范教育。
3.以“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
4.以“提高四个能力建设”为主题的消防安全教育。
5.以“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为主题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6.以“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节假日”为主题的节假日安全教育。
7.以“预防和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侵害”为主题的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时间:2016年1月—12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县地震局、县食药监局,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二)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1.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时间:2016年3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县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县安监局,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2.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时间:2016年4月—10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3.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和竞赛活动(时间安排:2016年3月—5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地震局、县人防办、县科协、县安监局,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4.组织开展“5.12”安全教育演练日活动暨开展防空防火综合演习活动(时间安排:2016年5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地震局、县人防办、县科协、县安监局,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活动(时间安排:2016年6月,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6.组织开展“119消防日”暨消防安全教育月和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时间安排:2016年11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消防支队、县安监局,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7.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时间安排:2016年12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支队、县安监局,实施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是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有关部门,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各学校要制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含每月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精心策划安排、落实,使广大师生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加强宣传,多方联动。各部门要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创新宣传举措,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密度,加强沟通联动、共同参与,广泛依靠和动员各部门的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宣传合力,深化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整体效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将邀请有关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立就业工作优先地位
(一)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职责;要把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责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实现社会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发展。
(二)建立就业工作考核协调制度。建立市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和日常工作协调职能,将做好就业工作、就业政策绩效、社会充分就业和扶持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年度考核指标,考核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衡量标准内容。坚持就业联席会议正常例会等制度,完善协调功能,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发改、财税、人劳社保、行政执法、工商、人行等部门要作为主要联席会成员,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能,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减少失业。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来料加工等行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及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工作。制定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同步的产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就业的因素,并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建立健全的失业随机调查和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情况制定失业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四)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市政府将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促进充分就业
(一)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财税、金融、工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帮扶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创业扶持服务平台。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信息服务,创造条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改善就业环境,依法规范招聘行为和企业裁减职工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行为的依法监管,保障妇女、残疾人、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就业岐视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8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东政发〔20*〕61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审批但尚未享受到期的,继续享受。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9年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认真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创业和充分就业,让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工作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1.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本市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根据项目情况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1-5万元,贷款期限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展期一年。对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失业人员,贷款额度可扩大至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一名合伙者不超过3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要切实设立好贷款担保基金,增加由贷款担保基金直接为小额贷款担保的方式。同时,失业人员也可自行选择以下反担保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稳定职业、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且已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以拥有所有权的房产等不动产进行反担保的。
失业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其他失业人员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办法由市人行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共同制定。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充分就业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3人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6%以上,并且进行借款人和社区签订《信用承诺书》,社区就业服务站建立借款人贷后管理跟踪服务卡、同时积极配合欠款追索工作的,可授予*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称号。信用社区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人行*市支行共同认定,每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市财政按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的1.5%对信用社区核拨奖励工作经费。
对信用社区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人员自主创业的,经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因免除反担保手续造成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承担50%,市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分别给予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贷款呆帐损失承担额60%的补偿。
3.统筹解决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经营场地。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政府投资创办的商贸市场内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年租金10%的优惠,年优惠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其他场所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或免税证和户籍地、经营地社区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给予年租金15%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适当增加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岗位补贴。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一次性给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20%的自主创业补贴,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贴。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的,给予500元的自主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文化产业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品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按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为2年。
5.针对性减免一定的税费。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限制行业同上),按每户每年8000元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截止日延长至2009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创业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一支由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创业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推动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公安、税务、行政执法、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积极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捷服务。由失业人员创办的经市失业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给予3个月的孵化期;由社区组织的来料加工项目,给予1年的孵化期;失业人员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创业项目,经所在社区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辅房,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失业人员从事其他个体经营的,凭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核批的临时用房或占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三)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切实解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1.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就业援助制度。全市上下要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帮扶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积极求职的*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包括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登记1年以上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有《特困证》劳动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需赡养经医保机构确定特殊病种的直系家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人员;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合理有效的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帐,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对首次通过市级评估考核的充分就业社区或创业型社区给予2万元的补助,通过市级复评的充分就业社区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助。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勤杂岗位(含社区从事就业援助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也按公益性岗位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4*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
3.鼓励其他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新增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招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新增就业岗位1000元标准的奖励。
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加的岗位,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100人以上企业达10%),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贴息50%),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办银行可按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和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新招用本地劳动力20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发生劳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空岗报告和就业登记的,按新办单位每招一名200元,非新办单位每招一名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
4.鼓励"4*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性。对"4*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社区就业服务站申报就业,经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给予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资11%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6%;医疗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连续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享受期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且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1年。
5.实施就业援助补贴。对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12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且因经济困难未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4*0"失业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80%的就业援助补贴;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业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100%享受就业援助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农村户籍相同人员按城镇标准的60%发放就业援助补贴。
(四)鼓励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凭《来料加工劳务协议》等认定材料和个人社会保险费凭证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和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相同。从事来料加工全年收入达不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全年加工费收入总额除以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给予社保补贴的月数。
(五)努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未就业毕业生人事等服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管理等新兴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岗位上就业。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凭《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它培训证书及相关资料提供一次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培训补贴标准:
1.创业培训:对本市城乡劳动者中有创业意向的、凭创业项目计划书,自行选择创业培训基地或参加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凭《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助(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职业技能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困难人员给予800元以内,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失业人员给予600元以内的培训补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200元的政府补助。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的给予每人80元的补助。
3.职业指导:失业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指导、开业指导、就业政策、职业道德等职业指导的,按每人80元的标准拨付给培训单位。
(四)进一步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
要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和培训质量挂钩机制,充分调动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培训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职业培训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的互联与共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定期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介绍失业人员就业。对成功介绍和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创业成功的按职业介绍补助的2倍给予创业帮扶补贴。境外输出机构成功输出本地人员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其他人员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境外劳务输出补贴。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市、街道(镇乡)、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服务职责,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在街道(镇乡)建立综合性的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社区(村)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根椐就业服务工作日渐繁重的情况,合理增加并落实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每个社区配备1至2名专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办理、发放登记证,做好相应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具体登记办法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根据我市的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要加大资金投入。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政策资金支出的需求。
(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资金拔付的审核、审批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运行全过程内控制度,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另行制定。
七、加强宣传督导,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
(一)深入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促进就业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好典型,宣传和表彰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先进典型,为贯彻《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