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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27 1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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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

(人核培发〔1995〕66号)

(已经国务院领导同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国发〔1993〕78号文附件二,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办法》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大多数地区和部门,已经上报或准备近期报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实施工作是顺利的。但应当指出,也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没有报上级政府人事部门,或虽上报方案,但在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尚未批复前,便自行组织实施;个别地区和部门甚至违反《办法》的有关规定,任命非领导职务。这种自行其是的做法,不仅干扰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健康顺利推行,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为了切实加强对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国家公务员制度有计划、有秩序地实施,现就当前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必须在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进行。在机构改革未完成前,不得进行非领导职务设置任命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办法》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省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必须报人事部审核同意;市(地)、县级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须分别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必须报人事部审核批准。

未按规定报经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进行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正在进行的必须立即停止,已任命的非领导职务一律无效,应取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批方案的内容

(1)设置范围;(2)设置规格;(3)任职条件;(4)现编制总数及各层次领导职务编制数;(5)可设置的非领导职数;(6)首次拟配备非领导职数;(7)现有非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人员数及对这些人员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中的处理意见;(8)实施的方法和步骤;(9)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方案(复印件),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复印件);(10)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报批表。

四、各地区、各部门在《办法》颁布以前,任命的非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人员,应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首次设置实施中,严格按照批准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的设置范围、审批程序、职数限额、任职资格条件进行重新确定。重新确定的人数不得超过首次配备非领导职务职数比例限额。对未被重新确定为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人员,应进行分流。重新确定为非领导职务的人数与未被分流人数之和大于首次配备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的,不得任命

新的非领导职务;重新确定为非领导职务的人数与未被分流人数之和小于首次配备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的,差额部分可以任命新的非领导职务。

五、各地区、各部门设置和任命非领导职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坚持规定的非领导职务任职条件,不允许突破职数限额和随意放宽任职条件。首次配备后,应总结经验,加强对非领导职务的管理,未经人事部批准,不得再次进行非领导职务任命工作。

第2篇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构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全乡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改革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基本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功能,降底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

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规范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定位

乡党委和人大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

乡政府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2、促进乡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3、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4、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

(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设置。

乡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机构。全乡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便民惠民服务中心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牌子)。

政协的有关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兼管,不设政协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保、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精神文明建设、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乡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乡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各办公室的主任原则上由乡分管领导兼任。

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事其它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事业站所在赣办发号文件规定的限额内,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综合设置。

(1)保留农业服务中心。

(2)保留计划生育服务所。

(3)保留财政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

(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更名为文化广播电视站。

(5)设立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原畜牧兽医站公益职能和人员转入。

(6)设立民政和劳动保障事务所(挂社会救助所牌子),主要承担民政、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

以上事业机构中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财政所仍由县主管部门管理(含人事),其他站所均由乡统一管理,业务接受县直职能部门指导。以上事业站所均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公益和经营分开的原则,经营职能,要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实行聘用制。新设立的机构配备人员,原则上在乡内部调剂。今后,乡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机构,自聘人员要逐步予以消化。

3、机构设置。

派驻到乡的司法所机构不变,隶属县主管部门。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由县直管理的所和主管局派驻乡机构,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得乡党委同意。

三、领导职数

乡领导班子职数设置,按照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赣发[]23号文件有关乡领导职数设置的要求,本着精简、高效,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不设专职副书记职务的原则,结合我乡的实际,乡领导职数配备为:设正副科级实职领导职数在8名以内,其中党委委员7名,政府正副职4名;

设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正职)1名,纪律书记和2名党员副乡长由党委委员担任,乡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

四、加强编制管理

(一)实行编制总量控制。认真执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05]18号)精神,乡机关行政编制、乡事业站所编制、县派驻乡的事业站所编制,均实行总量控制。今后5年内(即十一五期间),乡行政和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二)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将符合规定配备的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超编人员和不符合有关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得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五、完善乡配套改革

(一)改革乡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在保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二)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

(三)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好试点,逐步推进。

六、实施步骤

全乡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在年12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共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28日到11月4日,召开动员大会,完成制订乡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5日到11月底,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到12月底。按照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写出总结报告,迎接县联合检查验收小组检查,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深化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几点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乡里成立了深化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深化乡机构改革工作,乡长为乡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

第3篇

一、工作要求

(一)组建街道应急指挥部

整合街道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包括安全生产、消防、森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组建以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副总指挥,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性街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防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下设办公室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同时街道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二)建立社区、村应急管理机构

社区、村应急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领导。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上报街道备案,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300居民为基本单元划分为一个网格,与平安建设网格制相结合,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提升人员素质

要加强对社区、村应急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使每名应急管理人员做到《实施意见》明确的“五知十会”:知道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会排查隐患、会登记造册;知道防灾减灾的基本要求,会辨识风险、会监测预警;知道灾害救助的政策规定,会统计灾情、会核查灾情;知道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会初期处置、会组织疏散;知道信息处理的基本方式,会接报信息、会使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提升社区、村应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二、实施步骤

社区、村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工作11月份启动,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6日)。深入学习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成立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及责任措施,召开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阶段(11月27日—12月1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社区、村完成应急管理机构组建、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通过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或公益岗、社公岗等办法,在现有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等实际情况,配足配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三)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由街道组织对社区、村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成情况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逐级报送。

(四)整改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各社区、村针对验收提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大应急”角度出发,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大网格化治理力度,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新应急管理格局。

第4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区人事编制部门工作职能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做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机构编制工作

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区委、区政府就全区现行兽医管理体制中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不分,职责不明确,基层动物防疫网络不健全,行政效能不高等问题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整合资源,加强基层防疫职能,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严重制约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更难以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和乡镇机构改革的发展需要。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认真完成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兽医管理体制健康有序发展。这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要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全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区、乡镇(社区)畜牧兽医机构实行统一设置、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依法进行管理,同时做好新成立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编制管理。在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区编委核定的编制数整体考虑,统筹安排,同时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按照川编发〔20__〕__号、川编发〔20__〕146号、广编发〔20__〕81号和广府发〔20__〕41号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和人员分流工作

这次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改革的重点、难点和核心是人员管理和人员分流。因此,要高度重视做好人员管理和人员分流工作。一是严肃纪律,规范搞好人员竞争上岗。要严格按照广府发〔20__〕 41号文件和人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程序规范操作,严禁优亲厚友,重点组织开展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开考试录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考核选调、乡镇公益性畜牧兽医人员竞争上岗等工作。二是以人为本,稳妥做好人员分流工作。我区分流人员重点是临时工,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好有关人员分流的具体方案,不折不扣地兑现和落实人员分流的各项政策。对改革中形成的超编人员,按实行自然减员的办法逐步消化解决。对被分流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帮助他们多渠道再就业。要关心分流人员,体现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

三、加强宣传,密切配合,确保稳定

第5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三定”规定

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新闻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我中心在成立后至今,严格执行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给我单位的《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项工作始终贯穿“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开展。

二、转变职能方面

县广电新闻中心是在原县广播电视台的基础上升格为现在的正科事业单位,县广播电视台的主职能就是新闻的采、编、播和做好无线转播中央农村节目,现在的县广电新闻中心的主要职能基本是一样的,本单位没有增加、取消、转移或下放的职能。

三、理顺关系方面

县广电新闻中心职责相对比较特殊,职责没有和其他单位相交叉的,所以不存在关系不顺的问题。

四、明确强化责任方面

县广电新闻中心成立后明确和强化了一系列的责任,先后出台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各股、部、台不同的工作职责出台了《公共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请假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以及各股室的管理制度:《新闻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播音员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技术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专题部工作方案》、《西华山广播电视转播台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秘书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涉及业务工作的管理制度有:《县广电新闻宣传管理制度》、《新闻部工作管理细则》、《新闻部业绩考核奖惩办法》等。通过自查,我单位的各部门、各工作岗位都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做到了制度健全。

五、机构设置方面

广电新闻中心内设机构严格按县下发的“三定”规定执行,内设有秘书股、新闻部、播出部、广告技术部、西华山转播台,以上机构全部为正股级单位,部门权限符合“三定”规定。

六、人员编制方面

县广电新闻中心“三定”规定人员编制为:全额财政编27名、差额拨款编制5名、自收自支编制7名,现实有财政编制26名、差额3名、自收自支5名。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和程序办理人员编制有关审批审核手续,不存在违反规定或者超出编制限制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也不存在混编、混编、混岗、挤占、挪用编制以及在编不在岗和长期借用人员的问题。

七、职数配备方面

广电新闻中心在规定的内设机构职数内配备干部,内设机构职数使用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报批手续。

八、机构改革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

县广电新闻中心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机构改革中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行为。

第6篇

一、2011年5月工作总结:

1、接受国家退耕还林重点核查工作组的检查验收,顺利完成“2011年退耕还林国家核查验收”工作并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教训。

2、基本完成大同路景观改造工程,完成全市行道树本年度的第二次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市政府、武庙街、中山大道的花草进行换栽。继续开展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了病虫害防治、杂草清理、修剪、施肥,补植。

3、根据德林政[2011]6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季风”专项行动,对全市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打击乱砍滥伐林木和偷拉盗运木材的违法行为。

4、编制并修订《广汉市城市园林绿地管护社会化实施方案》,该方案已获广汉市常委会通过。6、按规定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2个。

7、组织全市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参加省林干校举办的检尺人员培训,培训人员16人次。

8、开展“广汉市2011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9、配合完成广汉市林地规划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农业“双抢”督导工作。

10、按规定报送各种数据和资料,并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梳理和归档自查,加强内部管理。

二、2011年6月重点工作:

1、巩固退耕还林的工作成效,继续开展退耕还林地置换外业勘测,编写退耕还林、林地恢复、林地置三个换实施方案,整理天然林保护工程档案。

2、做好对“大同路景观改造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

3、继续对城区绿地进行常规管护,重点对马牧河一期绿化带、福州路绿化带、鸭子河河堤绿化带、北区公园绿化带等地进行维护,对全市行道树进行本年度第三次病虫害防治。

4、按要求继续开展“季风”专项行动,打击乱砍滥伐林木和偷拉盗运木材的违法行为。

5、完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归档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6、对全市育苗企业进行桉树瘿姬小蜂检疫和全市苗木调出入的常规检疫。

第7篇

二、完善大城管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定期召开市城管委会议,对城市管理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进行调度。

三、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按建设部标准建设,并进一步拓展覆盖区域和管理项目,以此为依托,建立高位监督、监管分离、标准统一、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考核体系。

四、积极探索占道经营治理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制定路面管理标准;继续与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依法查处固定门店出店经营,拟定流动摊点管理办法,对沿街占道经营实行规范化治理;探索市容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组织在市区部分道路进行市容管理市场化运作试点;扎实推进早餐摊点和夜市排档整治提升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并强力推进。

五、开展违法建设整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市、区联动,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防控体系,在调查摸底基础上,适时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

六、严格建筑垃圾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开展经常性督察考核,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管理,严查泼撒行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和工地出入口市容环境、施工围墙(围挡)管理;启动建筑垃圾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七、继续推进户外广告整治。编制完成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对存量户外广告分类处置,推开公共资源广告位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启动店招店牌整治改造工作,选择3条道路进行试点,由设计单位实施对店招店牌进行改造,力争元月底完成,适时全面推开,争取明年完成城区主要道路改造工作;启动城市道路路名牌规范设置工作,参照先进城市的样式,在城市主次干道设置路名牌。

八、环卫管理提标扩面。完善市本级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对城区周边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情况的督察,督促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加强对中标作业公司的管理、考核、监督,将部分老旧小区清扫保洁纳入市场化范围,督促各区推行生活垃圾转运、公厕管护和化粪池清淤市场化运作;编制完成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和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

九、开展城市管理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拆除长期性占道经营设施,清除城郊结合部垃圾,处罚乱扔垃圾行为,整治重型车辆超载泼撒。

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出台收费管理办法,调整征收方式,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纳入水费中代征,促进足额征收。

第8篇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的责任意识

早在200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已经启动实施了乡镇机构改革。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从2005年开始,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全面深化了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了职能转变。以乡镇机构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有效理顺了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及时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意见,具体明确了乡镇卫生院的定编标准并核定了编制,合理调整了中小学教学的总体布局,综合设置了为农服务的各类站所,逐步完善了乡镇计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了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特别是有的地方敢于创新,积极探索,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了养事不养人”改革目标。二是创新了工作机制。去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精心部署和具体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为止,全市所有乡镇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普遍推行了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健全了工作机制,方便了群众办事。不少乡镇还有的放矢,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了为农服务新机制,比方说,万载的鹅峰乡创建了一办、三中心、六个队”服务体系,铜鼓的永宁镇设立了七大类、五十六个服务岗位,靖安的香田乡创立了三卡、四制”联动服务机制等等,得到省编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严控了机构编制。按照“5个综合性机关办公室、7个以内的事业站所”机构设置标准与要求,市对乡镇机构编制严格实行了总量控制,全市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目前整体不超编。据初步统计,2009年底,全市乡镇行政机关共有空编700多个,事业站所空编600多个,与税费改革之前相比,分别减少财政供养人员500多名和800多名,确保了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总的来说,通过全市上下多年来的共同努力,前一阶段,市乡镇机构改革亮点不少、成效不小、进展不错。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市乡镇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机构编制再度膨胀的压力仍然很大,乡镇机构设置依然不够规范,条块关系亟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急需通过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来调整和完善。

2011年1月底前必须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从现在算起,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只有不到80天的时间,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要求非常高,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迎来了关键之时、攻坚之刻。尽管如此,必须充满必胜信心,这是因为,从目前情况看来,市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条件十分有利。一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谢亦森书记、龚建华市长对此多次过问,并要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坚决不拖全省的工作后腿。这为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另一方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时机较为成熟。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实践,市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改革经验,并基本完成了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尤其是目前全市乡镇整体未超编制,基本不存在人员精简分流的问题,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启动实施之前,中央和省里都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市也专门制定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同时,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社会秩序良好,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基础。面对新形势、面临新任务、面向新挑战,各地务必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周密部署、全力推进,确保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对不可逆转的形势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问题上,要善于找重点、抓关键、强举措,全力抓牢一个重点、创新两套机制、做好三项工作。

要抓牢一个重点。即: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市委、市政府刚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乡镇主要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个方面。根据上述职能定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乡镇主要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种类型为城关镇,其工作重点要侧重转变到突出小城市管理,发挥城关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上来;一种类型为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其工作重点要侧重转变到突出城乡一体化建设,加速推进经济转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来;一种类型为以农业、林业为主的乡镇,其工作重点要侧重转变到突出“三农”服务,加快健全完善“三农”服务体系上来。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这个目标要求,准确定位乡镇职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乡镇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一要引导乡镇转换工作角色,转变工作方式,集中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变到营造发展环境、扶持先进典型、实行示范引导上来,以点带面,梯次推进。二要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加快基本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公共事业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为乡镇转变职能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对乡镇的领导,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乡镇工作经费,增强乡镇履行职责的能力。

要创新两套机制。即:创新乡镇工作机制和管理考核机制。一方面,其次。着力创新乡镇工作机制。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感受乡镇机构的改革成果,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他乡镇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各地要不断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这个工作平台,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再造工作流程、挖掘内部潜力、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限等办法,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乡镇运行效能。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借鉴成功改革经验,进一步探索建立窗口服务向窗外服务延伸的服务机制。特别需要强调的各地都要设立联动应急服务指挥中心,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服务任务的统一指挥和处置工作。应急服务指挥中心必须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负总责,各小组分别由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以便遇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整合乡镇机构、站所和村组(社区)人员资源,凝神聚力及时处置。同时,要设置应急服务专线电话,建立快速反应和问题处置机制,形成党政领导,各机构、站所和村组(社区)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网络。另一方面,逐步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要围绕便民服务中心和联动应急服务指挥中心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建立考评机制,进一步推广“统一管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服务模式,完善直接办理、承诺办理、联合办理、统一收费、跟踪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把群众需求与提供服务情况、工作任务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紧密联系起来,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管理及考评方式,将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年终奖励紧密挂钩,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科学管理和考评激励机制。

要做好三项工作。即:科学设置乡镇机构,第三。努力确保权责一致,不断提升站所效能。一是科学设置乡镇机构。要严格按照限额要求,坚决控制机构数量,对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的设置,一律按乡镇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站所控制在7个以内的规定,限额设置,不得突破。各个乡镇具体设置哪些机构,市里提供了统一的参照模式,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合理整合职能,科学设置机构。由于这次对乡镇机构的调整,目的为乡镇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组织支持和保障,所以在设置机构时,一定要以转变乡镇职能为总原则,决不能随心所欲、因己所好。从当前我市乡镇机构设置情况来看,总体符合实际,只需对现有机构进行微调和规范,尽量保持机构设置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各地务必守住机构编制“底线”坚决确保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大家要知道,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高度重视乡镇机构设置的同时。目前我市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站所之所以整体不超编,全市上下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成效来之不易。当前,各地控制乡镇机构编制的压力很大,特别是有的上级业务部门一再要求乡镇设置对口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并通过给项目、拨资金、评比达标等方式设卡,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希望各地特别是各级编制管理部门一定要站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的高度,顶住压力,严把关口,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这条“红线”和“底线”真正做到一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乡镇必须在规定限额内设置机构,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得突破。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在编制总量内相应进行调整。二要强化编制实名制管理。乡镇实有人员要与编制相对应,并进行年检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进人核编制度,确保关口前移,把好进人关。三要堵塞县乡编制管理漏洞。有的地方,县(市、区)直机关超编不能进人,就采取迂回战术,先从乡镇进人,再调往县(市、区)直部门,规避相关政策规定,这是不允许的不仅如此,今后,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必须要在本乡镇有空编且所在县(市、区)乡镇整体不超编的前提下,才能新增人员;县(市、区)直机关招考公务员,必须要在本单位有空编且全县(市、区)直机关总体不超编的前提下,才能申报录用计划。总之,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堵塞各种管理漏洞,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乡镇政府权责不一致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努力确保权责一致。长期以来。这是由深层次的体制原因造成的各地要抓住关键点,找准突破口,着力解决那些当前有能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建立与乡镇职能定位相符合的考评体系,对各种考评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那些脱离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对于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今后一律不能列入考核范围。要重点理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县直部门的权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给乡镇,更不能只将权力留在县直部门,而将责任推给乡镇承担。统一规范从事社会服务和为农服务的事业站所,实行以块管理为主的体制,对以块管理为主的事业站所,必须落实乡镇的人权、财权、事权,强化乡镇统一管理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对上级部门派驻和设在乡镇机构的统一指导与协调,派驻机构的党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领导干部提名必须事先书面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一些乡镇事业站所功能还不健全,三是不断提升站所效能。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业务水平仍不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难以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各地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完善乡镇事业站所为农服务的公益,加大投入,积极拓宽服务领域,逐步形成紧贴“三农”服务的工作机制,增强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努力探索农村公共服务的新形式,大力支持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探索以事定费、以费养事的财政投入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条件成熟的可积极探索将一些公共服务项目,逐步推向市场,通过市场化运作,变原来的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花钱买服务”尽可能地减少经费支出,努力提高服务的效益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努力确保乡镇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坚决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既要全面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马上就到年底收关了当前我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又要坚决完成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这种情形下,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改革实施主体的职责。对此,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尽快成立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倒逼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扎实做好改革工作。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责尽职,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负责抓好改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具体负责落实好改革的各项任务。

抽调工作人员,二是严密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的改革要求。落实办事经费,集中时间做好改革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在11月底前报市编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负责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报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改革中,要重新制定各乡镇的三定”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第9篇

浙江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建议,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治药价虚高现象。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的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药品价格管理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十多年来,我国出台相关的药品降价措施达20多次。2009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启动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目前,北京、浙江、广东、陕西等地分别出台了新医改实施方案,医院药品15%加成的取消,使得患者药费和均次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然而,药价依然虚高,不少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

导致药品价格虚高的乱象,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跑偏的“药品招标采购”。新医改政策明确了进行药品供应体制的改革的政府主导地位。其中,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由省级政府部门组织招标,又由省级政府部门自行选定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配送。企业中标,只是获得了一张可以和省内医院交易药品的门票,要想把药卖出去,就必须进行二次公关促销。同时,地方保护主义又会造成排挤外地企业以及外地投资的企业参与投标、配送。二是多层次的药品流通环节。国内生产的药品从出厂到病人手中,一般要经过全国总、省级、医药公司、医院等多个环节。三是权力寻租导致的“腐败成本”。一些药企为了打开销路,为了进入目录,进行各种公关活动。据估算,药企运营成本在药价中所占的比重高达20%~30%。四是价格监管不到位。政府在进行价格核定时,多采取企业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资料的方式。由于药品种类繁多,监管部门难以逐一核实每个品规的真实成本。同时,各省对药品定价多是参照其他省份物价部门的定价作为评判标准,药品厂家所在地的物价部门往往会给本地药厂的药品在定价上给予关照。而政府部门对于成本信息造假的企业又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

南存辉建议:在建立健全药械采购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将药品集中采购通过互联网平台,形成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的直接交易。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借鉴日本等国家的做法,仅制定药品在医院的最高零售价,允许医疗机构获得药品购销差价;建立定期调价制度,根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采购价等市场交易价格调整药品价格,合理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预期。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实现药品成本的公开透明。同时,在药品流通各个环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责编/郝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