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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挂职总结

时间:2023-02-27 11:10:08

导语:在法院挂职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法院挂职总结

第1篇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干部管理工作

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强化调研,认真疏理我院各个层面的人员情况,进一步制定并完善长宁法院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有序地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及中层干部选拔等工作,使该项工作既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晋升原则,又体现注重工作实绩、任人唯贤的培养方针,有效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轻化、知识化。

(一)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针对目前我院面临的中层干部人员不足、年龄偏大、部分部门低配的局面,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抓队伍建设,加大中层干部的选拔充实力度,通过积极完善以业绩为引导的干部晋升、选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营造创新氛围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层助理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2、中层副职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层领导岗位调整、挂职锻炼工作;

4、制定非审判岗位科组长设置方案并予以实施;

5、研究室、监察室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协理员聘任期满考核工作;

7、法警大队设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层次干部的职级晋升

政治部将根据党组的意见、我院《法官与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选任的规定》的规定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各层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1、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完成处级干部晋升;

2、副科级晋升正科级工作;

3、科员级晋升副科级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选、助审晋升审判员、警务人员警衔晋升及高级法官的选升、晋级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选。根据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意见》和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政治部将于今年4月开展初任法官遴选工作,为长宁法院审判队伍补入新鲜血液;

2、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今年7月底8月初,根据高院部署,组织干警参加高院的审判员考试,通过庭审考核、面试等程序,从助理审判员中选拔出一批德勤业精的审判员;

3、高级法官的选升工作和法官晋级工作,全年共2次。确保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

4、两年一度的独任法官续任、选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务人员警衔晋升。

(三)进行干警的岗位交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

1、向本市中心城区8家法院进行人员配置情况的调查,撰写《关于我院人员配备调研情况报告及相关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参考依据;

2、组织青年法官轮岗;

3、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4、开展关于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共同协商增加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问题;

5、制定归档事务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在案件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保证审判组织的良性运转。使力量组织最优化、效果产出最大化,缓解有限的审判资源与不断增加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政治部将根据岗位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干警岗位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过程中本着两条原则,一是加强业务庭人员配备,确保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二是加大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个人,带活一班人,走活一盘棋”的局面。

二、统筹兼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确保法院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从实际出发,制定措施,积极实践,努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政治部将根据党组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做好人员招录工作

按照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拨的政法专项编制,在对本院年度收、结案、人均结案数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招录数,设定好招录条件,把好公务员招录关。对新进人员进行“青年成才&8226;职业生涯规划”座谈会,鼓励其明确奋斗目标,实现阶段成长。

(二)认真做好法院人才培养工作

发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岗位上进一步锻炼成长,为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社会管理的创新而作出贡献。

建立法官助理机制,做好法官助理的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并对此项工作的推进进行调研、总结,探索完善书记员能级管理的模式,以实现

司法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由本院专家型法官和部分审判业务骨干组成“导师组”,建立青年法官团队型培养模式,培养青年法官成为业务骨干和审判队伍的中坚力量,并从中培养出未来的专家型法官。

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选派年轻法官参加司法培训交流活动及赴其他单位挂职轮岗锻炼,开阔年轻法官的眼界、锤炼年轻干部的胆识、促使年轻法官脱颖而出。政治部还将一如既往的认真组织好我院在职研究生的教育学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学习、司法考试的组织报名学习,鼓励干警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三)进行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院、庭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做好全院动员、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多措施地加强我院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任期届满后的工作安排,并研究制定新任(第三批)中层助理的选任工作方案。将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素质,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实绩显著,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同志推荐到助理的岗位上来,形成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

三、夯实基础、落实干部考核工作

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院今年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院党组在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思路,即要在司法行为的专业化、规范化方面下功夫,认真探索岗位精细化建设,明确司法行为要求,不断提升法官责任心。同时加大司法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全院岗位技能轮训,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干部管理工作中各项制度的落实置于基础性地位。

(一)完善新形势下的队伍绩效评价机制

政治部进一步探索有效的队伍激励机制,通过考核的杠杆作用,引导干警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审判管理和审判规范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

1、对20__年我院制定修订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予以完善;

2、结合非审判业绩考评体系软件的开发,探索和完善我院非审判岗位业绩考核方法。

(二)积极做好中层班子考核工作

建立中层干部(含政治协理员、助理)管理台帐。协助党组抓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重点把管好队伍作为硬性指标纳入考评范围,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班子考核的核心内容。继续深化我院中层干部队伍考核,通过对中层干部队伍现状分析,对近年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做法进行总结,制定更能反映真实情况、又有可操作性的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建立并完善中层干部管理台帐,将任务分解到年度、季度和月度,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管理职责,切实保证全院工作能顺利有序开展。

四、拓展进取、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理念、发展的思路解决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谋求新发展。围绕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突出问题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工作对策。

(一)积极参与我区组工干部联组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区委组织部为组工干部搭建的学习平台,积极参与,根据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好学习、交流和研讨活动,与本院工作职能、工作特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院组工干部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党性修养、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不断完善政治协理员制度构建

加强政治协理员的业务培训、交流。针对目前担任政治协理员的同志,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业务工作需要完成,如果同时再兼任几个部门的政治协理员,时间精力明显不足。况且,跨部门担任政治协理员,工作难以深入,效果欠佳。在人员配置上还需要适当调整,以便于更好地完善和落实该项制度,促进我院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整体工作的提高。

(三)推进“非审判业绩考评管理体系”

以高院推行法官(干部)业绩档案为契机,建立我院的非审判岗位人员的业绩档案,为党组在干部任用,部门在管理工作,干警在自身努力等方面提供科学的参考方法,在年终的评比表彰工作、公务员考核以及今后的晋级晋职中充分运用该系统,使全院干警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都有客观正确的反映,从而发现干部的特长,有针对性地加以关注,配套跟进培养措施,为人才的遴选与成长提供依据。

(四)积极协调解决干部职级、选配等重点问题

为着力解决制约队伍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政治部将继续深入展开我院干警职级晋升状况调研,提出解决干警职级晋升的建议,积极与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努力解决好我院干警职级晋升、职数理顺、编制补充等问题,积极争取各方的支持,多方面、多渠道促成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成。

第2篇

[关键词]信息化:教育;整合:素质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充分利用信息产业重新构建了工作和生活布局。特别信息化对法律工作及法官再教育等方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如何抓信息化、网络化对司法工作发展的有利时机,是我们各级法院的首要任务。众所周知,法院信息化工作对法院静态、动态分析及法官教育搭建平台,人民法院利用信息科学技术所能及时的解决法官素质再提高,有利促进法院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真正实现教育与网络有机结合,法官不用出家门可以享受国内外教育。“网络教育有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所以大力推进网络教育有利于方便、快捷的促进各国间的交流与学习”。我国各级法院已建设不同级别的网站,法官充分利用这一再提高自身素质的方式,在自身学习进程中有所进步,特别对于我们林区边远地区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时刻引导广大法官在国际、国内法律知识更新中时刻为自己充实知识和智慧,为国家司法保障和服务发展同步,展示了中国特色司法信息化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发展和法官再教育同步发展。

一、树立法官终身教育理念

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方式来加强法官自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终身教育就是加强法官的再教育再培训。使之不断适应审判职业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法官法》对法官接受终身再教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过去法官靠一纸文凭可以享受一生,削弱了各方面接受再教育再培训的动力。而当前法官接触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难度越来越大,只有不断接受教育,提高内在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准确裁判各类案件。所以,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应构建以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的运行机制。使法官把学习和提高技能作为内在自觉行动或生活方式之一。一是加强自我学习。法官要学习的知识很多,关键是围绕提高履行岗位职能本领,更新执法观念,改善知识结构,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法官应当首先加强对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准确掌握法律规范的涵义和各部门法之间的联系及区别,如果没有扎实的法学功底,法官职业思维便失去得以养成的基础,学习和了解法律,还应弄懂这样规定的立法目的和意图,这对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是法官树立自我学习的根本和创新学习的合力。二是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深入实践并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一项活动,也是人的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论认识的活动过程。加强调研,有利于法官透过复杂具体的社会现象总结符合时代特征的审判工作规律,又有利于加深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了解,培养敏锐观察问题,理性思考问题的能力。

二、创新教育培训模式

法官教育面涉及较广,而又面向未来,培养专家型法官不能以现在的模式培养未来的法官,所以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势在必行。一是要加大高层次法律教育培训的力度。因为经济社会的急速发展,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学历教育,以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如鼓励法官参加“专升本”教育,选送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官攻读研究生学历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等。二是要推行实践性教育法。实践性教育定位于审判实践,不断增进法官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培训内容上要满足审判现实需要,教学方式上要突破单纯课堂化,结合法官的职业特点,开展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例分析、研讨会、辩论会等方式以开拓法官视野,提高法官认知社会、解决纠纷的能力。同时,在法官实践教育中加大交流,鼓励高院、中院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这对于缓解由于基层法院断层带来的问题,促进基层法院司法水平提高,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等产生良好效果。

第3篇

一、双语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院设有职能部门14个,派出人民法庭3个,全院共有干警6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46人,审判员28人,其中蒙汉兼通的有20人,占审判员总数的71.4%,书记员共14人,蒙汉兼通书记员的有9人,占书记员总数的64%。我院年均受理各类一审及执行案件千余件,其中全部使用蒙语的案件为400件左右,约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9%。

针对地域文化特点及我院民族语言审判资源优势,我院以落实诉讼原则体现党的民族政策为突破口,从方便蒙古族当事人进行诉讼着手,深入开展并探索双语审判的模式。

(一)开展双语司法服务。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也是整个诉讼程序的入口,为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我院选配了法律知识较为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担任庭长、副庭长,开展双语接待和立案工作,对于不通晓汉语的蒙族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等相关工作,并相应配套印制了蒙汉双语诉讼指南,同时,将诉讼费收费办法以双语方式上墙。在蒙古族聚居的苏木乡镇设立特色法庭—额勒顺法庭,法官和书记员全部是通晓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干警,年均审理近百起的蒙文案件,当地农牧民大多不懂汉语,双语法官的合理配置不仅为当事人在法律咨询、案件、、出庭等方面提供了方便,也充分保障了当地百姓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在其他审判庭人员配置中,必须有一名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保证每个业务部门都有能和蒙古族当事人进行交流指导的法官。我院还不断加强蒙文巡回审判工作,在苏木所在地设立审判点,在嘎查村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聘请当地威望高、责任心强的蒙古族农牧民为调解员,将法律送到蒙古族农牧民的家中。这些做法受到了广大蒙古族当事人特别是不懂汉语的蒙古族农牧民的欢迎。

(二)强化双语司法实践

建院以来,我院就一直使用民族语言进行庭审,尤其近年来,我院将此项工作作为一个亮点工程,不断加大蒙文庭审的比重,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中,全面开展蒙文庭审活动。一是运用蒙语进行庭前指导。包括庭前用蒙语送达举证须知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在当事人及时了解案由、开庭时间及地点的基础上进行举证指导。二是用蒙语驾御庭审。运用蒙语告之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进行举证、质证、答辩和陈述,运用蒙语归纳争议焦点。对当事人双方都是蒙古族的,推行全程蒙文审理。三是针对当事人双方有一方是蒙古族的情况下,我们充分告之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为当事人聘请翻译等,并保证做到整个庭审过程的透明。四是在庭审中尊重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并以此为法官和当事人的亲和点,做好调解工作。

(三)加强双语裁判文书的制作

我院坚持运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裁判文书的制作,专门聘用了兼通蒙汉双语打字的工作人员,并首先保证蒙语裁判文书的核稿、发文,并专职一名党组成员签字把关,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效率。定期对蒙古族文字法律文书进行抽查、评比,不断提高法官运用蒙语进行裁判和制作法律文书的积极性。不定期的开展蒙文裁判文书的评比活动,利用各种方式,提高蒙文裁判文书的质量。

(四)抓好双语人员的培训和养成

我院深刻认识双语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蒙语法官的培训工作,鼓励蒙语审判人员的学历教育,组织并参加自治区的双语培训班,定期开展蒙文审判的工作交流会,倡导法官和工作人员学习和使用蒙语。要求审判庭通晓蒙语的法官帮助本庭其他人员学习和使用蒙语,并专门购买了蒙文打字软件,安装到各庭室的电脑中,进行蒙文打字的培训。目前就有八名书记员已经能够在庭审中熟练操作蒙文打字,保证了蒙文案件公正高效的审理。

(五)开拓双语信息化平台。

我院开通了内蒙古法院系统首家蒙文网站。这个蒙文版管理系统的版面共分为法院概况、工作动态、信息简报、优秀裁判文书和法律法规五个区域,各区域文字全部为蒙文。点击蒙文网站可以及时了解法院各类案件的审判动态,查询各种审理和执行案件的公告,还可查阅部分生效裁判文书,加强蒙文审判的业务交流,特别是可以查阅蒙文法律法规,蒙文法官可以迅捷地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极大地方便了蒙文案件的审理,同时,也为蒙古族法官的教育、学习和成长构筑了一个崭新的平台,促进了双语法官的培养。

二、双语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双语干警队伍司法水平较低。我院双语法官及书记员的人数比重较大,但缺乏统一准确的翻译用语,导致裁判文书的术语表达不准确。审判人员的翻译能力和组织语言的能力参差不齐。虽然立案送达的法律文书如传票、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已经印制了蒙文翻译,但从措辞和词语搭配还不是非常规范,特别是缺少全国或者民族自治地方统一的尺度。

(二)、翻译人员短缺。目前,我院没有专职翻译人员,只能由懂得蒙汉双语的法官开展双语审判,但是法官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还不能足以胜任。对于当事人双方为不懂汉语的蒙古族,或当事人一方为汉族,另一方为不懂汉语的蒙古族当事人时,因为没有翻译进行庭审翻译,案件审理非常困难。这既不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延长了审判时间,降低了审判效率,从审判工作需要上看,我们急需专职的翻译人员。法院专职翻译是否能设立专项编制,法院内部能否设立兼职翻译人员,如何设立值得探讨。

(三)、法院经费紧张。我院受理的蒙文案件较多,从立案到执行各种相关文书都是蒙汉双语制作,这导致诉讼成本过大、办公办案艰难。尤其在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提供的都是汉文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是蒙古族看不懂不接收,由检察院还是法院提供翻译权责不明。蒙文裁判文书送达后,执行机关不予接收,导致罪犯无法交付执行,我们现在的做法是翻译和制作两种文字的裁判文书,这样就会增加诉讼成本,上级机关能否在开展蒙文审判上,给予经费上的倾斜和照顾。

(四)、缺少标准工具书。在审判实践中缺少法律法规的标准蒙文翻译版本,缺少蒙文工具用书,这很容易造成文字歧义,虽然我院坚持使用蒙汉双语制作裁判文书,但是如果能够确定蒙古语的规范用语和翻译标准,将大大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

三、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需要上级机关的支持和我院的努力才能克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要充分认识双语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提高对双语审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我国汉语已成为各民族共同交往的通用语言,汉语文成为最新、最快、容量最大的信息载体,成为知识和科技情报的最丰富的信息库。任何一种少数民族语文都还不能超越汉语文所起的作用。汉语文掌握的程度已成为少数民族发展生产力以及科学文化的重要因素。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族语言文字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结合我院实际,只有抓好双语审判工作,才能更加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才能使司法更加便民利民,才能使人民法院更能高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当前,在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正在面临着深刻的转型与变革。这一宏伟战略的实施,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创造了空前的历史机遇。我院审判工作也要适应这一新形势的发展,为民族地区的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就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以双语审判工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全面推进审工作公正高效发展。

(二)坚持“分类指导、双语并进、优势发展”的原则

双语审判工作不仅涉及到案件审判程序、实体等一系列的审判问题,还包括法官队伍编制、法院经费配备、科学管理考核等一系列政(务问题,是一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比较敏感的原则问题。我们认为确立本地区双语审判体制既要考虑到确保蒙古族当事人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权利和依法公正审判这两层基本因素,也要考虑民族地区语言环境的现实应用情况。既着眼于双语审判的特点和地区实际,又要着眼于民族的未来发展。可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双语审判队伍建设:比如选拔优秀的、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有志于服务当地的高中毕业生,通过免试、降低高考分数线等方式使其进入民族大学专项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对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双语法律大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子女到省会城市读书就业等优惠政策。比如在民族地区政法各类选拔和考录中,设法增加少数民族双语法律人才。在司法考试中,定向给予少数民族地区更大幅度的降低分数线的招考政策;对长期在法院、检察院工作,并且有一定经验的人员,在司法考试中进一步放宽条件;应着力培养双语法律翻译人员。在部分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设立翻译处,聘请专业人员,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需要,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吸引汉族法律人才到这些地区工作并为其提供民族语言的培训机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应继续通过培训、交流、挂职等形式提高这些地区法律职业队伍素质等等。

(三)建立统一的双语审判考核和评估体系

随着审判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族地区采用双语审判进行绩效考评作为评价审判工作效果的手段还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助于通过科学有效的双语审判工作,有效地督促双语案件审理达到合法化、规范化,同时对审判工作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积极进行双语审判工作绩效考评,不断提高民族法官司法工作的积极性。

第4篇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法院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2013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7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

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意见

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第5篇

一、实践性法学教育的目标

职业法学教育是法学教育正规化的必然途径。而职业法学教育必须直面实践,学生要了解实践、掌握实践、能够进入实践,否则无法培育真正的法律操作精英和法学家。如果把现代法学素质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那么,其主体工程应当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其终极目标是培养高素质、高品质的法学人才。这种高素质、高品质的法学人才不但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还要具备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而实践性教学作为一种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教学模式,既可以检阅、修正和巩固已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又有利于训练法律专业应用能力,因而可以作为实现高素质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切入点。

2011 年底,为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教育部正式启动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要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所有这些,都对我们当今的法学教育提出了变革要求。

二、实践性法学教学类型本文由收集整理

(一)律师学徒培育制

美国的法律教学制度起源于学徒制,时间可追溯至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学员日常学习方式几乎与法庭及律师活动紧密相关。英美早期律师养成教育都是直接从实务做起,此阶段类似师傅带领学徒,系以助理地位跟从执业律师办案,观摩与学习均已接触真实实务案例为基础。

(二)学院法条伦理式讲授教学

1784年美国的第一所法学院在康乃狄克州litchfield创建,教学上即采用讲演与逐条释义的教学法。其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哥伦比亚学院,在法学教学中亦多以讲演形态阐述法理,教学内容多是法理条文规定与法理评论和释义。

(三)案例研讨对话式教学

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主要由哈佛大学始创。这一类型的特点是以法院审理的案例作为实务教学模式,又因其采用个案对话式讨论法教学,以案例内容启发学生对于案例争点的思考和评论,并训练学生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技巧。案例教学法实施多年来,也有批评指出此模式实质是剪裁式案例与拟制争点结合的教学法,学生缺少对于实际案例查知法律争点的训练,也无法藉由与实际当事人接触体验人生的价值观。

(四)诊所式法律教育

最早产生于 20 世纪 20 年代末的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 其时 的创始人是约翰·布莱维。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指法学教育仿效医学界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clinician)指导学生参加司法实践, 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和真实的法律案例结合在一起,培养学生的法律实际运用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的一种法律教学方式, 其所秉持的教育理念就是: 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 法律要从实践中学习。

三、法学实践性教学实现路径

(一)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实践取向

提高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必须从法学教学过程本身做起。法学本科教育必须从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技能训练的角度改善课程设置,从知识积累和能力培养两个维度培养学生。法律诊所教育是走向实践的一个重要举措。中国大陆的诊所教育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且对于推进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诊所法律教育应当被正式纳入中国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之中。此外还应当积极开设证据实验课程、法庭辩论技巧课程等与法律实践密切相关的课程,与法学基本理论和各个部门的

体系性知识并列学习。

法学教育改革关键在于实践性法律教育的发展,一方面要加强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比重,扩大此类课程的比重;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实践性教学与传统课程的相互促进,在传统法学教育课程中广泛应用实践性的教学方法。有学者指出,本文由收集整理“传统法学教育是高等院校法律教育的基础,实践性法律教育是学生在基础法律教育之上的个性化培养和社会实现。”

(二)增强法学教材的实践性

教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模式。在教材中,把法律知识与法律操作过程结合起来,将法学理论与操作能力结合起来,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这客观上就能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所以,职业化、精英化的法学教育必须有实践性的教材。提高法学教材的实践针对性,不仅要求在教材中具有案例,更要求在教材的整体叙述中面对实践经常遇到的问题,体现从实践中提炼的原则,用实践来检验和论证法学原理的分析、法律规范的阐释。为了逐渐形成更符合职业特色、更反映职业要求的教材,建议在深入结合立法、司法、执法等各个部门实践要求、实践经验、实践问题的基础上,策划法学教育的新教材。

第6篇

在我眼里,张申杰是二分院年轻的“老同志”。1993年,20岁不到的张申杰中专毕业分配进了检察院,拿他的话来说,他是检察院一手培养起来的公诉人。

十几年的公诉人做下来,张申杰对自己是有要求的:他要求每一次庭审尽可能成为被人记得住的案例!他告诉我,法律不仅仅是严惩犯罪的手段,法庭上,控辩双方都可以讲理,这是一个最讲道理的地方。作为一名公诉人,法律是讲理的依据,他希望自己不断成长,成为一名学习型、敬业型、实干型的优秀公诉人的确,公诉工作既是一门充满斗争艺术的工作,更是检察机关普法的一个窗口――公诉人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啊。

小张还对我说:从他进入二分院工作,就感觉院里学习氛围浓烈。只要你肯学习,院里会为你创造一切机会。所以,他孜孜不倦地学习,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在2002年,他就获得了“上海市第六届优秀公诉人”的称号。在执法办案中,张申杰的“战绩”也始终名列前茅:无论是“开开集团”被告人张隆军的信用证诈骗案、“爱建证券”刘顺新等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或是“12・22”被告人严国荣用雨伞尖头刺死汽车调度员的故意伤害案……他接手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

一个人的成功是心与身的劳累、汗与血的交织、智与力的积聚的结果。就拿当时轰动一时的严国荣故意伤害案来说吧,小张接案后的一个周日,他与未婚妻原来约定购买结婚用品,可是,他那天和黄浦区公安分局约定提前介入调查工作,以期获得扎实的第一手证据,只能失约了,由于证据扎实,这个案子移送到二分院一天后,就由他向法院。不过有了速度,还要体现精准的质量。那个春节,别人放着鞭炮、吃着美味时,他却耐住寂寞,埋头在“12・22”按键一大堆的材料中。光是对公诉意见书就修改了三稿,对庭审预案则修改了四稿……

2010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的选拔、备战后,张申杰与另外两名同伴,代表上海检察官去北京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比赛,并载誉而归。回想那次比赛,听到的却是他复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余啸波副检察长送行时的告诫:比赛比什么?比的就是团队精神、科学方法和个人意志,比赛的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全都是精英,所以,不单单是比赛,也是交流。

学习是养分,滋养着成长中的大树,由此结出累累硕果。在二分院200多人的团体中,像张申杰这样学有所成的人才有许多,你看,2010年底,侦监处助检员李磊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被高检院授予了“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而在2008年,学医出身的赵海涛在检察宫的位置上同样干得出色,他以478分的优异成绩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考试状元;2009年,从干部成为反贪战士的袁方兵夺得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考试状元……

心血浇灌的果实格外甜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8名“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二分院就占了3名。

张少林是研究室调研科科长,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此外,他还是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知识产权犯罪专业研究小组成员。至今,他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作为主要执笔人经常参与完成高检院、市检察院重点课题,他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多次在全国获奖。

张少林始终在学习,在研究,在写作,我问他写作理论文章累不累、枯燥不枯燥?

他回答我说,如果研究透了一个问题,能够形成对检察业务工作有较强指导性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可以被用来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业务问题,或者可以指导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这时候,所有的苦和累都消失殆尽,只觉得甘甜无比。

张少林举例说,近年来法学界有观点认为,要取消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将检察机关变成西方模式的纯粹的公诉机关,他主要执笔参与2005年市检察院的课题――《完善有中国特色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研究》,提出了包括“将自侦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在内的“三权令状主义”,以监督制约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他在2007年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作大会交流发言,其中“自侦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观点被高检院采纳,2009年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出该制度的改革――学以致用。

张少林告诉我,前几年,他在和公诉处处长、上海市优秀公诉人陈为钢研究证据学中的“三证合一”的理论,并合著出版740余万字的专著《刑事证明商去与技巧》。

我问他,你们研究的“三证合一”的作用是什么呢?

他回答我说,陈为钢同志从事公诉工作20余年,是出名的公诉人和办案专家,他力理了许多大案、要案。许多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别人觉得难办的,到他手已他都能化繁为简、排疑解难。陈为钢取胜的关键是他掌握了“证据联结点”这个办案方法。他运用“证据联结点”这个“技巧”,并把“证据联结点”放到“证据链集”中去综合考察,办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最后都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于是,在梳理、综合的基础上,他们两人悉心合作,用《刑事证明商去与技巧》一书充分阐述和剖析了“证据联结点”的理论,并提出了我国的刑事证明方法应为“以法证为前提,以印证为中心,以心证为补充”,简称为“三证合一”的证明方法理论。

现为研究室副主任的王延祥先后获得上海市检察机关“批捕办案能手”、上海市十佳“三学”状元等称号。他说:“我院几任检察长都非常重视调研工作,每人每年都有研究课题,许多论文曾经获得检察机关全国性大奖。我院编撰的系列检察实务专家指导丛书已经出版五部了,都是检察长陈辐宽等领导亲自审读,有力地推进全院调研水平的提高。”

在二分院,长江后浪推前浪,年轻的一批检察官也正在成长、成熟。此刻,年轻的“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杨志国正和我侃侃而谈他发表在《人民检察》和《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权威杂志上的论文。最近,他参与完成了市检察院交给的课题《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机制研究》,这是一个颇为敏感的难题。杨志国告诉我,他曾在山东某检察院工作。如果说山东和上海的工作有什么区别,那就是上海有一个狠好的学习氛围。比如,每次开会讨论“涉检网络舆情”课题时,检察长都非常重视,多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提供条件让课题小组成员到高检院、市政法委等政法机关取经。正是各个层面领导对调研工作的鼓励、肯定和奖励,并率先垂范,亲自著书立说,二分院在检察调研方面才硕果累累、人才辈出。

高屋建瓴,乐此不疲

想象中的检察长皆威严而威权的,而眼前的周检却温文尔雅、温柔敦厚。

周永年副检察长是一位极具威信的领导,这是我与各位交谈时的感觉。一句“周检是全国检察系统的业务专家哎”,凸现了

大家对他的仰慕和尊敬。

的确,周检有许多值得自豪的称谓和荣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先后办理了100多起重大案件的审查工作;参与指导办理了100余起抗诉案件、2000多起上诉案件以及200多个疑难复杂的书面请示案件,其中有的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经典公诉案件”。他主持研究的《行贿犯罪情况调查与去律适用研究》、《网络犯罪若干问题研究》等多项课题被上海市检察机关评为一等奖,撰写了《关于当前检察改革若干问题的理性思考》等20余篇理论文章,并有多篇在全国检察机关评比中获奖。主要著作有:《人民监督员制度概论》、《职务犯罪疑难问题解析》、《刑事抗诉的重点和方法》……他还善于把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相结合,并艺术性地讲授给天之骄子――每次给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生上课,前来听课的学生都把教室挤得满满的,经常被学生评为该校实务课程的最高分。

值得一提的是,周检主编的中国第一部有关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专著《人民监督员制度概论》,对推进司法改革有着功不可没的作用。日前人民监督员制度出台,新出台的“规定”完善了人民监督员的任职条件和选任程序,正式向全国检察机关推行人民监督员工作“下管一级”的监督模式。可以说,这个“模式”是上海首创,并由二分院进行了理论化的梳理和总结。

第7篇

一、法律及法律实践都是地方性

知识尽管目前学界对于地方性知识的界定众说纷纭,但地方性知识无疑是与普遍知识相对的一个概念,它强调的无疑是一种新型的知识观念,其地方性一方面旨在强调特定的地域,另一方面在于强调知识形成所依赖的特定情境,包括由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形成的文化与亚文化群体的价值观,由特定的利益关系所决定的立场、视域等。[2]具体而言,地方性知识乃是某一特定区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抑或一个村落)的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所自主生产和传递的以文字形式保存的地方文明和以非文字形式保持的地方民俗、习惯、信仰和思维方式。[3]正如中医在疾病治疗中往往表现出神奇的功效一样,地方性知识对于当地事物和事件具有普遍知识无法企及的解释与调节能力,这也正是地方性知识的魅力与优势所在。正如苏力教授所言:“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了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4]法律在本质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因为法律不是单纯的哲学范畴抑或逻辑体系,它乃是特定时间特定地域的民族生活经验的总结。无论是一般性的法律概念,还是具体性的法律知识,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生成,是对特定场域中的现实社会关系的概括。也正因为如此,只有站在具体地方性的文化背景之中才能深刻理解法律的意义。尤其是被称为“活法”的民间法,它生于民间,在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逐渐形成,乃是一种典型的地方性知识,且对当地民众的行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这些民间规范作用于不同的地域,在当代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法律知识的地方性以及不同地域的法律文化的多元与差异,各地的法律实践无疑更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这种知识是在司法活动别是在近代司法职业化进程中逐步生产并再生产出来的”。[5]法律实践的目的乃是要保证法律的有效运作,而这总是需要更多更具体的地方性知识来应对具体的个案。比如在笔者所熟悉的某县法院,所有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尤其是男孩)归属的裁判原则并不是严格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而是遵循“孩子在谁手里就判给谁”的原则。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该法院解决的该类纠纷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而在这些村子里,妻随夫居,即便是离婚,孩子肯定也是在夫家,且孩子的抚养权归夫,女方一般也不会反对。(因为女方如果再婚的话,带着孩子很难找到“好婆家”),况且“孩子抚养权”的执行会非常困难(实际上几乎是不可能)。事实证明这样的裁判在当地社会中为多数人所认可。而如果是在城市,这可能是不可理喻的。可见,在不同场域中,法律实践的具体知识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律实践过程中,除了要重视国家的法制外,更要重视地方的文化、传统、习俗等地方性知识,而这些知识无疑也是法学教育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二、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办学

目标的地方化“制定大学战略目标的关键是找准自己的定位”。[6]新建地方高校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最为关键的是合理定位自己的办学目标。而学校办学目标的定位一定要着眼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学校自身的条件。尽管新建地方高校在生源基础、科研条件等方面都无法与国家重点大学相比,但由于其拥有个性化的专业设置、特殊的人文环境、靠近乡村的地理位置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与地方密切合作的关系,新建地方高校有着明显的立足基层的区位优势。基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与特色办学资源,新建地方高校的办学目标定位应反映出强烈的地方取向,即应以培养地方需求的应用性与服务性高级专门人才为办学目标,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走“立足地方、依托地方和服务地方”之路。[7]只有坚持办学目标的“地方化”,新建地方高校才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办学竞争力。同理,新建地方院校的法学教育应当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为地方提供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尤其是合格乃至优秀并且服务于基层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尽管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社会(尤其是东部沿海城市)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似乎处于一种饱和状态,但实际上服务于作为法治事业关键部分的基层社会的法律人才数量极少。所以笔者认为,地方高校尤其是新建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不能一味的坚持“国际化视野”,应该着重培养熟悉基层社会实际情况、服务于基层社会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这应当定位为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的办学目标。法学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基层社会的法律实践是一种典型的“地方性知识”,即由于地方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传统习俗等方面的不同,抽象的法律制度在各地实践中可能需要灵活实现。尤其是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更是急需一批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练掌握当前各种法律规范,了解基层社会实际情况并能把所学法律知识灵活应用于基层社会实践的优秀司法干部、优秀律师、优秀法律服务人员、优秀企业管理人员、优秀村官等活跃于基层社会各行业的法律人才。以菏泽学院法律系为例,自2002年建系以来,一直以满足菏泽基层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为办学目标,已经为菏泽市基层司法机关和其他各部门、行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据不完全统计,菏泽学院法律系有90%以上的法学毕业生都选择了在基层法律实务部门或企业或农村工作,而这些部门往往是那些重点高校不愿意去的地方。而且这些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有的已经成为基层司法部门的骨干,有的已经成为基层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有的已经成为地方知名律师,有的成为地方知名企业的管理人员,有的成为优秀村官。菏泽学院法律系也因此在本地生源中极具吸引力。这种地方高校的办学实例反映出地方高校培养的法学毕业生对基层社会的认同感和职业使命感,也证明了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基于自身的现实条件准确定位的重要性,证明了新建地方高校法学培养目标“地方化”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第8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和实施者,肩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在推动民主法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市始终把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具体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综治、司法、财政、人事、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邹发〔2012〕13号),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召开了“全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动员大会”,充分调动了各方参与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责任机制,市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了《2012年度镇街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责任书》,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纳入日程亲自抓,主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了司法局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局党委成员负责联系2到3个镇街,具体负责掌握司法所建设的进程,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效的加快了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三是督导检查到位。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范围,细化完善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各项硬性指标,全部予以量化,实行“一票否决”。实行市级领导联系点制度,明确每位市级分管领导分别联系3-4个镇街,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定期调度和报告制度,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每周调度各镇街建设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工作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办公,实行重点帮促,确保了工作进度。

二、强化工作措施,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科学把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总体思路,坚持遵循和把握以下四项原则:一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在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的平阳寺镇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镇,先行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取得成功后,在镇召开了现场动员大会,总结推广两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切实打消了经济欠发达镇开展规范化建设的顾虑。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镇街不同条件,在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问题时,不搞“一刀切”,分别采取规划新建、改造扩建、现房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进行,确保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50m2以上。对于规划新建的司法所办公楼,明确要求坐落在临街或便于接待群众的地方,面积必须达到300m2以上。三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时,既考虑到镇街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又着眼于司法所的长远发展,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注重规范化建设水平的巩固和提高。

(二)高标准建设办公用房配备办公设施。目前,除2个镇司法所正在积极施工外,我市已有15个镇街司法所全面完成新建、改建或扩建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全都实现了办公用房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目标,面积多数达到300m2以上,有的超过500m2。司法所普遍设有所长室、会议室、调解庭、“148”值班室、普法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等专用工作场所,利用临街优势,建起了宣传长廊,达到了外型美观、功能齐全、办公场所舒适的要求。全市司法所共拥有办公用房约4930m2,所均达到290m2;电话26部,微机29台,传真机10台,照相机17架,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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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综合治理、来访咨询接待、档案管理、重大情况报告和考勤、奖惩、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组织编写了《基层司法所管理制度汇编》,从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车辆管理等20多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切实做到“六上墙”,即司法所工作人员相片、职务和职责上墙,工作职能和纪律上墙,办事程序和依据上墙,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和依据上墙,服务承诺上墙,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上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人民调解文化氛围建设,广泛收集有助于解决民事纠纷的民谚俗语,制成高档玻璃匾牌悬挂于室内或走廊两侧,受到了广大群众好评。

(四)大力优化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不断充实基层司法队伍,制定了《关于选配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工作方案》,由司法、人事、财政共同把关,为每个镇选配了3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同时,采取用事业编制弥补的办法,从镇街为每个司法所调剂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使司法所普遍达到5名以上。不断强化对司法所干部队伍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实行司法局与司法所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促进了干部合理流动,激发了队伍内部活力。不断强化对司法所人员岗位培训、在职培训、继续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有效改善了司法所人员知识层次和结构。

(五)切实保证司法所建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在我市集中财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压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经费的情况下,由市财政分两年度列出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3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成验收合格的,进行适当奖补,本年度市财政专项建设资金200万元已经到位。各镇街也积极筹措司法所建设所需经费,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540万元,为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标准化、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所务管理法制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在7月10日至12日举行的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观摩会议上,我市获得总分第一的显著成绩,推荐参加观摩的4个司法所全部进入市观摩的48个司法所中的前10名。

三、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基层司法所整体功能发挥新作用

(一)筑牢“第一道防线”,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体系。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司法所普遍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方式排查纠纷,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有力增强了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近年来,各级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讼的44件,经法院审理确认有效的42件,调解协议书有效率达95%。

第9篇

关键词:校地联动;校企合作;教产融合;政产学研用

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5月18日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独立学院办学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独立学院成立之日起大多就被定位为应用型本科高校,融入地方产业办学是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的根本要求。在转型发展中,应用型高校应摆脱跟随和模仿学术型大学的发展方式,创新办学模式、改革教育观念,面向所在区域、立足应用、贴近行业,强化民办高校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实现高校建设与地方经济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一、应用型高校建设与校地合作

党的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向大众化发展阶段迈进,大量民办高校正加快向应用型高校转变。应用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周期短、转化速度快、成果价值高、适用范围小,体制上也没有旧思想羁绊和陈病顽疾。应用型高校建设必须坚持“地方性”和突出“应用型”,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育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合作培育应用型和创新创业型人才,在专业学科建设、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办出特色和水平,实现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办学。校地合作是指高校与地方政府深入合作,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机制,创新科研教学平台,促进高校办学和地方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的一种教育理念。校地合作可使高校建设将地方性和应用型充分结合,丰富和发展高校内涵建设,提高产学研平台水平和教师科研团队能力,且能丰富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增强学校的声誉和社会影响,使招生和就业都形成良性循环。一方面,校地合作促进应用型高校主动融入地方产业办学。校地合作有助于高校建设有地方产业背景和特色优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群,实现专业教学、科研创新和区域产业紧密对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校地合作助力应用型高校推进科研成果转化。高校科研成果及时与地方对接,高效发挥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容易争取到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福州工商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概况

永泰县为福州市辖县,2019年GDP达282.61亿元,农业产值81.4亿元。永泰县是福建省取消GDP考核的34个限制开发区域的地区之一,相继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和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还是全省唯一的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永泰旅游资源丰富,26个村落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福州市总数的84%。近年来,永泰县旅游业发展迅速,2019年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达到福州市游客接待量的1/8。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落地永泰县办学,2018年9月实现永泰新校区的整体搬迁,2019年8月成功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是永泰县唯一的本科高校。福建农林大学、永泰县人民政府、福州工商学院于2018年2月,共同组建国内首家县级乡村振兴研究院。福州工商学院还成立了乡村振兴研究所,助力永泰探索出乡村振兴的“永泰模式”,取得了较丰富的校地合作成果。目前,学院的院级课题和教育厅中青年课题都围绕永泰县进行研究,每年还开展“永泰专项”科研项目,并投入专项经费支持了研学专项科研项目15个。永泰县2019年10月提出培育和发展研学旅游,做大做强全域旅游和提升旅游品质。福州工商学院主动与永泰县对接,组建研学旅游研发团队,为永泰国际自行车赛等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并成立永泰县研学基地。同时,福州工商学院下辖的各个二级学院也都已成立研究平台,促进与永泰县各部门、企业的项目和研究合作,已与县博物馆、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永泰幸福庄园、永泰大湖国有林场、永泰冠景温泉饭店等单位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其中,文法学院与永泰县法院、检察院和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学院与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艺术学院与嵩口镇,均在逐次推进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另外,福州工商学院还成立双创学院和青云三创中心,与永泰县优空间共建校企创业基地,鼓励学生创立公司参加各类大学生创业比赛项目,并对接永泰校企和校地合作科研项目,大大推动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

三、福州工商学院校地合作存在的问题

福州工商学院的校地合作刚起步,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校地合作发展水平低,整体合作框架尚未建立。校地合作停留在校企(部门)合作阶段,合作范围小、层次低,搭建和维持主要依靠学校老师和企业(部门)间的私人关系,常态化和有效的合作机制尚未构建。同时,合作大多尚未深入到专业学科建设和科研合作的程度,难以满足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另外,目前主要是二级学院各院系发挥专业优势,与永泰县政府相关部门或个别企业进行合作,学校层面还未与永泰县政府达成整体的合作框架。2.社会服务能力尚待提高,校地合作运行机制不完善。福州工商学院正处在转型发展初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与永泰地方政府部门和当地企业沟通联系的渠道不畅。同时,在校地合作过程中,一些大型企业甚至把校企合作当作负担,开展校地合作的意愿不足。另外,校地合作项目还会常常因学校和地方政府双方合作不紧密、双方认识和其他系统体制约束等原因,导致合作协议执行不力,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进而限制了校地合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进。3.校地合作资金筹措渠道不畅,社会服务绩效考核机制亟待建立。永泰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财政收入有限。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预算有限,导致校地双方在合作资金筹措方面存在较大的缺口。目前服务永泰县的科研和社会服务经费主要由学校筹备,项目经费不足严重限制了教师和学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急需校地双方和当地企业充分协调,增强校地合作资金融合和筹措能力。另外,学院目前尚未将教师对校地合作的社会服务纳入考核,导致相关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不足。4.地方产业三产融合发展程度不高,校地合作深入推进难度较大。一方面,永泰县三产融合发展程度低、层次浅,水果种植产业和旅游业等主导产业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链短,学院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低,社会服务对专业学科建设作用有限。另一方面,永泰县第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第一产业组织化发展水平低,学校的社会服务开展难度较大。同时,永泰县大型企业较少,校企合作对象较少,由于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合作也难以继续深入推进。

四、福州工商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思路

针对福州工商学院校地合作过程中面临的系列问题,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现阶段主要从构建校地合作整体架构和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两个方面,推进校地合作进一步发展。1.设立校地合作资源整合机构,构建校地合作整体架构。福州工商学院可成立与永泰县整体对接的产业发展研究院,从事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借助福州工商学院全方位专业服务于区域产业发展和区域金融发展,探索校地共建模式。研究院可按行业设若干名项目负责人,并根据工作、项目需要,与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处等机构组建若干支专业社会服务团队,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服务工作。学校与永泰县政府构建整体合作框架,二级学院和各处室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合作。各级科研项目重点研究永泰县产业发展,构建永泰县主导产业发展模式,并以永泰县合作模式向其他地方政府推广校地合作。同时,与院团委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部门紧密配合,筛选大学生创业、红色赛道、互联网+等实践项目,对全院学生团队公开招标,既能提升学生知识应用和社会实践能力,又可以保证项目实施效果。2.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深入推进校企(部门)合作。在校企(部门)合作方面,以二级学院为主体进行系列研究与合作。二级学院的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可根据专业优势,深入与相关行业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合作。其中,商学院产业扶贫研究所与寿宁农信社的校企合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研究所首先成立背包银行课题组,重点总结研究寿宁农信社的背包银行服务,并以背包银行业务为突破口进行专业学科建设、科研和教学工作突破。研究所将在积累一定的农信社(农商行)普惠金融科研成果后,举办“农信社普惠业务发展论坛”,提升学院在福建省农村普惠金融研究领域的影响力。研究所还进行相关业务的理论提升和完善工作,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合作推广背包银行等普惠金融的成功经验。在专业学科建设上,商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农村金融机构员工,培养计划和开设课程均向三农方向倾斜,培育熟悉三农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在教学上,商学院设计背包银行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并为寿宁农信社员工进行培训,组织学生赴寿宁农信社实习,以此建设有特色的金融学和投资学专业。

五、应用型高校校地合作发展的措施建议

福州工商学院校企合作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思路,对其他应用型高校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应用型高校在转型背景下,未来发展需要深化校地合作和校企合作,提升产教融合发展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在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提升办学质量。1.创新校地联动机制,深化校企合作深度和广度。建立校地双赢共进的互利机制、组织机制和控制机制。高校应充分整合全校资源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主动与地方政府合作,在政产学研用合作共建过程中提升办学质量,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另外,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甚至成立专业部门,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和合作企业,统一协调产教融合、校地结合、校企结合相关事宜。每个院系或专业也安排专门的教师对接本专业相关的企业,由固定的教师负责与具体企业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校企合作有效实施。2.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机制,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突破高校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封闭意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主动融入地方,接轨行业与产业发展。一方面,吸收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行业实践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并参与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体系建设,使人才培养紧密接轨行业与企业的需求。另一方面,提高青年教师实践效果,确保“双师型”教师的质量。可派教师为地方和企业提供科技和社会服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分批次安排教师脱产进入校企合作企业挂职锻炼,使其充分了解地方产业发展,进而使其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提高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3.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保障机制。高校要转变以往重学术、轻实践的思想,构建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配套建设和评价体系,健全校地合作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产业融合发展灵活设置应用型专业,在教学改革中强化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并针对产业融合发展的人才需求特点,制定推广应用型、生产实践型和复合经营管理型等差异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孵化优势学科,建设区域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师生等创新主体作用,有效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4.强化科研成果转化,提升地方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创新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推进官产学研多元利益机制,有效转化科研成果。高校科研申请和研究方向要服务地方发展需要,主动与政府、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动机制,开展应用研究。同时,学校应整合学校的学科专业优势,整合不同的专业组建地方产业融合服务团队,建设地方发展交流中心,定期举行校地、校企座谈会,交流地方产业发展、科研方向和社会服务等信息,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的科研转化中心与双创中心,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水平。

六、结论

应用型高校建设要对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设置专业,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地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人才培养体制,将教育教学改革转到提高大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政产学研用共建提高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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