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30:30
导语:在禁烧督察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加大了秸秆禁烧力度,然而,秸秆焚烧却“屡禁不止”有些地方还出现了越禁越烧的现象。于是政府又继续强化措施:党政纪处理、交保证金、纪委调查处理、组织部跟踪等等等等。一年两季持续近4个月的秸秆禁烧工作俨然成了压在县乡村三级干部头上的“大山”,一到午收、秋收季节,乡镇单位除了留下两名值班人员外,全部人员奔赴田间地头,投入到禁烧工作当中,而村干部则放下自己家的农活,义无反顾的加入到禁烧行列中来。虽然禁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秸秆禁烧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各级付出了无法想象的艰辛和努力,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何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已经成为基层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长期耕作的传统。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农作物秸秆回收再利用的产业链,也没有专项资金补贴。让农民自己处理,只能由农民自己买单,农民想省钱,于是一焚了之。
2、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新的居住条件下,农民不再依靠秸秆作为生活和取暖的燃料,秸秆对农民而言失去了燃烧的价值;现在农民喂养的牲畜越来越少,秸秆失去了成为饲料的价值;收割机的普及取代了人工收割,机械收割后残留的秸秆很多,为了节省二次处理的费用,不少农民将焚烧作为了处理的手段,简单而快捷。
3、国家对环境治理力度逐年加大,有些农民产生逆反心理,有些农民存在侥幸心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地纷纷成立全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召开秸杆禁烧工作动员会,分解禁烧任务,签订责任书和责任状,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所有责任人员一律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秸秆禁烧期间工作责任到位,无秸秆焚烧的村,退还保证金;秸秆禁烧期间工作责任不到位,卫星监测到火点、上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实地核查有焚烧痕迹的,保证金一律没收,并追究责任。
2、科学宣传,注重效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层层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秸秆禁烧宣传明白纸及时入户张贴,利用“小手拉大手”,使在家的农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知晓秸秆禁烧的义务、责任、好处,知道焚烧秸秆造成的后果,对于智障和精神病患者进行重点宣传,一旦焚烧秸秆将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在各自然庄悬挂禁烧横幅,宣传车做好宣传,案例警示(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各村开动广播,一天若干次,甚至全天候,宣传政策、禁烧信息等;召开群众会,面对面宣传。
3、形成严密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包保网格:以沟、路、庄等为界划分网格,县领导、县直单位、乡镇干部、村干部直至到村抽调的应急分队,各网格有包保人员2—3名,分班加班夜以继日,睡在地头,吃在田间,战战兢兢,一有火情,立刻赶上。
4、加强保障,物资先行:除网格包保人员都有工具外,村应急小组成员配备相关物资,乡镇应急分队更应多备材料,灭火队配备齐全,一旦出现特殊情况,确保所有人员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增加责任金额度,加大奖补力度:秸秆利用后群众能种下去,禁烧压力就会明显变小,只要县乡督察到位,包保干部责任到位,就能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一旦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应及时退回责任金并给予奖补。
6、加强宣传教育,严惩焚烧人员: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农机农艺技术过关,秸秆处理不影响播种,农户补贴到位,对仍有顶风作案的,给予严惩。对县际周边接壤及毗邻乡镇,加强与上级和同级协调,或联合执法,或严把自家地,管好自家人,做好预案。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地段倾斜力量,确保不出问题。一旦发现秸秆焚烧,将对焚烧人员进行拘留罚款(一般很难抓到本人),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
1、加快推进一块田工作:引导农民走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道路,同时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有利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
2、积极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提高效率,让农民得实惠:政府提供经费,布置课题任务,每年都要组织农机农艺两部门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机手,对现有机械和种植方式进行改进,研制更好的机械,彻底解决技术瓶颈,做到收的好、种的好、秸秆利用的好
3、试验、示范结合,成功快速推广:不论何种机械或种植模式,一旦成功,政府加大机械补贴和推广力度,该干预的一定加大行政手段,比如干部、党员、教师、财政供给人员带头,该放开的一定让市场主导,例如象小麦收割一样,有时政府只是投入一部分资金即能撬动整个链条运转。只要能把庄稼种下去,农户是识大局顾大体的,禁烧工作就好做。政府把钱补给农户,农户采取市场化,这是将来秸秆禁烧工作必走的路子,才能把干部解放出来。
4、不断探索秸秆利用新途径,变废为宝:秸秆还田后,如果汛期过长、雨水较大,形成渍涝,秸秆在田间遇水,纤维水解后,污水流入沟河,造成水体污染。而政府支持收购秸秆,可以拉动打捆这个产业链,比如发电、造粒等,另外养殖、种植、有机肥等各行业也能消化相当一部分秸秆。未来秸秆可能是一个宝贝。但暂时一段时间,政府如不支持收购秸秆,打捆这个产业将不复存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疫情发生后,局班子第一时间落实省州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医疗废物管理和人口密集区域环境管控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做好疫情监察监测、社区卡点值班、高速路口值守等工作,确保24小时在岗,并积极组织为疫情捐款活动。二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开通局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积极同县内各大媒体对接,实时和向州局报送重点工作动态,目前累计信息70余条;结合“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主题,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手册150份;通过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印发宣传环保袋500个,宣传单2000份,确保全县秸秆禁烧区“零火点”。三是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尤其是疫情期间,所有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年后召开的全县工作推进会上,我局被评为全县模范单位,两名干部在扫黑除恶和驻村帮扶上受到全县表彰,绩效考核也被评定为一档。
(二)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秸秆防控,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定《县秸秆焚烧应急预案》,确定11192个包保网格,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在电视台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告,制作宣传条幅200个,宣传单20000张,宣传手兜2000个。向6个乡镇秸秆离田补助资金78万元;按照《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初步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采柴油货车路检工作。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协调住建局、水利局处置应对、水质断面超标问题;推动完成罗子沟镇,镇,镇4个入河排污口整改;开展水功能区溯源工作,完成5个养殖场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修改调整“千吨万人”水源区划。三是行政审批方面:年初以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15个、报告书2个,网上备案109个。完成第二阶段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完成登记企业211家,发证企业9家。组织全县14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2019年环境统计填报工作。
(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推进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准入、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工业污染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建立完善本地生态环保项目库。二是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有效实施,完成农业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开展《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绘制有关图件等工作。同时编写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环境现状、问题及整治目标,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统筹谋划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和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整合各部门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对已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村,继续监督项目的运行情况。四是加大问题自查力度。督促各自然保护区开展“绿盾”及“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自查,确保各类问题不再反弹。
(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深入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污染源达标排放等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推进各行业领域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二是化解环境安全隐患。密切关注不稳定环境安全隐患,抓早抓小,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高度关注网络、媒体反映的涉及环保的各类民生问题,在矛盾纠纷初始阶段积极主动开展化解工作。三是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努力防范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四是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按期完成排污登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排污单位开展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五是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上级移交问题查处整改、投诉、环境安全和重点时期环境监管等执法检查工作及销号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
(五)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进行质量管理,按照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定期采取在实际样品监测中加做空白实验、平行双样实验、加标回收实验以及发放标准样品,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定期做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工作,对质量方针和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不符合项。二是提高监测人员整体素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监测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以环保监测工作为主线,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技术培训,加强人员素质培训。三是抓好县域生态考核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对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县域生态考核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进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统筹合理使用,科学有效整合各部门同类型项目,努力推进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发展。
(二)强化监察执法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密切关注不稳定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高度关注网络、媒体反映的涉及环保的各类民生问题,在矛盾纠纷初始阶段积极主动开展化解工作。
1、强化污染源监管,注重计划制订、注重污染监管、注重跟踪督察。第
一、拟订了**年工业污染源监察计划和生态环境监察计划,有计划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截至5月底共开展现场监察644家次,总共检查环保设施445台套,设施运转率100%。第
二、多措并举,确保“两节”、“两会”、重大活动期间我市环境质量良好。一是结合日常的污染源监察计划,对冶炼、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产及“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结合夜间值班,开展夜间重点污染源企业和敏感区域巡查,监察人员冒雨检查了××冶炼厂、××公司等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如××硫酸老系统尾气烟囱烟气较大等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三是结合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联合监察制度,对入江排污口及相关企业和城市饮用水水源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第
三、加强我市雾霾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环境质量监管。支队多次启动了不利气象条件下环保应急预案,环境监察应急小分队对周边对重点废气排污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在采取对重点企业限产、限排措施的同时,建议各乡镇政府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限制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单位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等;市容管理部门加大道路运输泼洒整治,保证主要街道洒水压尘,从而减轻雾日天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第
四、组织召开了全市主要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会议,传达了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长江流域环保工作的要求,部署了今年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等相关工作。第
五、组织参加了部分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恳谈会,通报了当前的减排形势,布置了主要工作,努力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第
六、开展了全市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第
七、指导配合××环保局开展城区饮服业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第
八、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的意见等。
2、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重视环境案件的及时调查处理。第
一、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环境工作,成立“两会”期间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两会”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确保我市“两会”期间无重大环境案件发生。第
二、截至5月底共受理来信来访430件,办结426件,结案率为99.1%,其中夜间、公休日受理190件。第
三、按期办理完成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期上报省市批转件17起、市行风热线受理环境投诉15件、市民论坛环境投诉19件。第
四、召开环境工作恳谈会,邀请市政府应急办、政府政务热线“12345”、市局有关领导,县、区(开发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会,对新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第
五、提交了××环保局**上半年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报告。第
六、制定环境大排查、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包案下访分解表等。
3、严格排污申报制度,依法做到全面、及时、足额征收排污收费。一是完成了**年度95户排污单位(工业企业82家、中小企业12家、污水处理厂1家)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二是排污量核定工作基本完成,制定了年度排污费预征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以监督性监测数据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三是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自**年开始,我市的排污费已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票、缴纳,并采取专人坐班从事收费工作,逐步使排污收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四是截至5月底,本级征收排污费650.17万元,预计上半年征收排污费1600万元。
4、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根据全国、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召开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暨**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二是结合我市化工企业多等实际情况,将化工行业专项检查、加大危险化学品监管、推进新桥河截污整治与生态恢复工程、开展黑沙河小流域和扫把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制定了《××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是与水务局、安监局、海事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冶炼化工行业环境安全大排查、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域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四是分别于5月2日、21日组织了两次夜间执法检查,针对夜查情况和监测结果,拟对4家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对2家企业重新核定了**年度排污费;对1家企业因设备故障造成烟气排放量过大,报告不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部分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五是编印了7期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了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报表。
5、强化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努力建立环境监察快速反应机制。一是依托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实施全方位监控。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监控系统进行调阅,并对废水、废气排放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及时通知运营单位及时到现场进行维护;发现异常超标排放,及时知会环境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二是建立现场检查和目标考核制度。对比对监测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或擅自更改自动监控参数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合同对第三方运用商运营维护进考核,努力提高自动监控数据准确率,降低前端设备故障率。三是上半年对××总排口、××总排口、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进口共安装了4套cod在线监控系统,对××冶化分公司球团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截至6月底,我市共对12家国控企业、13家省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控企业和7家市控企业均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其中14家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安装了21套烟气在线监控系统、5套尘在线监控系统;17家排污企业废水排放口安装8套ph在线监测仪、15套cod在线监测仪、2套氨氮在线监测仪。
6、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的发生,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一是在我市各报和电视台上《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的通告》和滚动字幕进行宣传,在重点敏感点和主要建筑施工地段张贴了公告。二是深入企业噪声点源做工作。有针对性的深入居民区、考点周围等敏感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求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并明确中高考期限和作业时限,提前解决噪声影响问题。三是6月3日夜会同××区环保局、两台一报记者有针对性地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施工单位和歌舞厅业主均能按照“禁噪通告”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音响音量,避免噪声扰民。四是考前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高考日组织市、区两级16名环境监察人员和2台环境执法车辆在我市5个考点进行驻点监察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在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排名为目标,根据市攻坚行动总体部署,坚持“四减四增”源头防控,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坚持问题导向,以环保督察、上级督查、各类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为抓手,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针对影响夏季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分类治理,采取超常措施,通过攻坚治理迅速解决我街道存在的环境问题,推动街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目标导向,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坚持冬病夏治,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夏季VOCs、二氧化氮、臭氧等污染因子产生或排放,稳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排名;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按计划完成2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32%、33%、11.1%、14.2%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扎实推进市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经济发展办牵头)
(二)落实《关于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关停计划的通知》要求。(经济发展办牵头)
(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全部完成节能改造。(经济发展办牵头)
(四)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按照《市成品油网格化监管试点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治理,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安监站、派出所、各管理区牵头)
(五)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2020年固定污染源发证清单》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7月底前,发证和登记率不少于60%,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配合做好货运专用线建设,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用。(重点项目办牵头)
(七)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实现全覆盖。(交通安全办、交管所牵头)
(八)交通干线等线性工程要实施分段施工、湿法作业,拆除现场实施湿法作业。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交通安全办牵头)
(九)对国、省、市、县、乡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积尘进行全部清理清洗,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制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开展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等重点道路两侧路域综合整治,对道路两侧土地、破损路面进行绿化或硬化。(交通安全办、环卫所、公路站、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城管大队、各管理区牵头)
(十)车站等物流园区堆场应当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等措施。(交通安全办牵头)
(十一)加快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我街道钢铁、焦化等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一企一策”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间完成上级确定的有关任务。(经济发展办牵头)
(十二)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的标准建设扬尘防控措施,易起尘物料堆场应采取防风抑尘网与喷淋相结合的措施,火电、钢铁、焦化、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建设密闭储存场所。(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十三)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细化行业整治标准和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十四)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确保全街道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环保所、安监站、各管理区牵头)
(十五)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发现一个整治一个,确保全部整治到位。(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十六)开展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按照市统一要求,10月底前完成家具特色产业集群提升改造和验收工作。(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十七)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修订2020年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加快推进涉气重点污染企业电力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建设,9月底前接入市级环保智慧平台。(环保所牵头)
(十八)强化属地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对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十九)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2020年底前,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应当按标准规定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督抽测工作。(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一)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并落实管控方案。(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以前治理完成的村庄巩固提升达到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验收要求。(环保所、水利站、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三)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一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所按规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确保省级评估合格率不低于90%;二是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梳理问题清单,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整改、销号管理,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打击;三是督促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2019年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环保所、派出所、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四)加快清理危险废物存量。对电解槽大修渣、精(蒸)留残渣等历史原因造成的贮存危险废物,加快清理进度,确保年底前历史贮存危险废物全部清零。对新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妥善利用处置,全面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五)加快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以整合环境管理资源、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建成全面覆盖的环境综合监测监管体系。按照“应装尽装,应联尽联”原则,完成2020年新增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联网工作。(环保所牵头)。
(二十六)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对全街道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的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安装工作,实现与上级智慧环保监控平台的联网。(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七)加强工业炉窑管控,梳理工业炉窑整治清单,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二十八)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对渣土、煤炭、石料、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禁行、限行区域和时间的设定;负责城区外的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运输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五中队牵头)
(二十九)运输渣土、煤炭、石料、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号牌,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严肃查处,并溯源追究运输公司责任。(交警五中队牵头)
(三十)会同环保所联合执法,对非法转运、填埋、处置危险废物构成犯罪的予以严厉打击。(派出所牵头)
(三十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于不听劝阻或制止无效的违法燃放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牵头)
(三十二)加强生产销售领域成品油市场监管。对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抽测,及时公布油品质量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油品严格依法处理,年底前对辖区内炼化企业、加油站成品油质量抽检实现全覆盖。(市场监管所牵头)
(三十三)做好矿山修复和治理工作。做好摸底排查工作,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修复治理,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各管理区牵头)
(三十四)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配合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工信等职能部门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地块,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配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据评估报告,核算符合要求的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面积。6月底完成第一轮核算,并根据要求继续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环保所、各管理区牵头)
(三十五)严格再开发利用地块准入管理。按照省要求,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真梳理2019年1月1日以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建立清单,严格审核再开发利用地块是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不符合环境质量的地块,不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加强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现场监督检查,防止非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牵头)
(三十六)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用“煤改气”“煤改电”及集中供热等方式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村建办、各管理区牵头)
(三十七)施工工程扬尘污染整治。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100%实行围挡封闭、出场车辆100%清洗、地面100%硬化、物料100%覆盖、土方开挖及拆迁100%湿法作业、100%封闭运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100%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置100%符合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防尘布“八个百分百”要求。高层建筑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清运施工垃圾,严禁高空抛撒。暂停施工的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防尘措施。(村建办、各管理区牵头)
(三十八)市政道路要实施分段施工、湿法作业,拆除现场实施湿法作业。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绿化工程要做好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村建办、各管理区牵头)
(三十九)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将部门管辖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纳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或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村建办、交管所、水利站、各管理区牵头)
(四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查,一经发现有企业涉及库存渗滤液问题,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企业按规定处理渗滤液。(环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各管理区牵头)
(四十一)道路扬尘污染整治。街道主干道路采取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环卫保洁作业模式。通过不断提升环卫保洁作业模式,使一级路段达到深度保洁标准,二级路段达到清洁、干净、无扬尘,同时增加对外环路的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加大渣土车经过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恢复污染道路面貌;绿化工程要做好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环卫所、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各管理区牵头)。
(四十二)加大城区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运输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牵头)
(四十三)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积极巡查发现和劝阻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安监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牵头)
(四十四)严格落实餐饮业管控,产生油烟餐饮设施必须安装烟道排烟装置与油烟净化装置,达到检测标准要求且正常使用。(城管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牵头)
(四十五)河道整治、水利工程建设要实施分段施工、湿法作业,拆除现场实施湿法作业。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水利站牵头)
(四十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确保到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农业办、各管理区牵头)
(四十七)保持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态势,2020年全街道化肥使用总量比2015年减少6%,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2020年全街道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农业办、各管理区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
成立决胜2020——街道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暨“夏季攻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名单另行下发)。各管理区、村、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做好上下联动,迅速形成“夏季攻势”攻坚行动的新。
(二)严格巡查督查
1.做好自查。各管理区、村、各部门对照攻坚内容分类督导和治理,持续加强监管和整改工作,确保实现攻坚目标。
2.督查组巡查。街道办事处成立督查组在攻坚行动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四不两直”巡查;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对分管领域常态化巡查。
(三)强化问题整改
各管理区、村、各部门对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方面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上级反馈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部门进行转办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积极督促牵头部门向市牵头部门申请销号。对上级领导巡查、督查新发现的问题,要对相关问题做好抽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