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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28 15:31:42

导语:在七五普法工作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基础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2017年3月,我局专门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和局内人动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局内设各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共2人,配有办公室,电脑每人一台,电话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均配备到位。

(二)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我局本着早计划、早行动的精神,根据全县档案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县档案局普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对上年工作进总结,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依法治理及“七五”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三)建立健全制度。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各项的制度建立,为我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考核监督。我局以考核监督为手段,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形成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的浓厚氛围和声势。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活动。每届“6.9”国际档案日,县档案局大张旗鼓的集中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以及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县雪山广场举办“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主题宣传横幅2条,布置宣传展板2块,发送宣传页402余份,印有档案标志帽子200顶、围裙300个,档案管理指南手册310余份,接受档案咨询服务515余人次,活动围绕宣传档案文化,普及档案知识,集中宣传了《档案法》、《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受到了宣传教育,扩大了影响范围,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提高档案事业的社会影响力,让群众认识到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特殊价值,展现了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是精心组织档案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档案法制意识。我局的法制宣传工作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使档案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寺庙、进单位等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三是以会代训,加强全局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七五”普法工作,我们按照“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专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二是学法和用法相结合,重点学习了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治理的宣传工作。

三、围绕中心,开展普法宣传

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们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几个结合:

第一,坚持“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发展。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

第二、坚持“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与处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上,做到件件有答复,不允许推办,拖办,不办的现象发生。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并研究了预防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第2篇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突出抓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普法平台、普法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建设,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深化以宣传宪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主题教育活动。

3、突出抓好与卫生、计生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和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执业医师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知法、用法、自觉守法意识。

二、强化法律素养,扎实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工作

4、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进一步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推动卫生计生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抓好机关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公务员依法履职情况好,办事效率高。机关工作人员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人要有学法笔记和学习心得,每年有针对性的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抓好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方面要学习熟知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运用法律条款准确,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7、抓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各级医疗机构每年针对在职医师、护士的法律培训不能少于2次。

8、抓好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培训。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营造单位和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创新普法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健全普法教育机制

9、扎实推进法制文化阵地建设。巩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传统媒体普法的方式方法。广泛利用各类公共活动场所,融入法制元素,建设法制走廊、法制宣传栏和法制宣传橱窗,形成覆盖机关、城乡的法制文化阵地网络。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推进网络、移动通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运用微博、微信、QQ群开展普法,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全系统各单位均要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更新法制宣传内容。

10、进一步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改进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本行业制定颁布重点普法目录,明晰行政执法部门普法清单、明确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

四、强化领导,完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注重考评宣传

第3篇

一、与时俱进、深化认识,适应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新常态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这是在中央政法委会议上明确的工作任务指南,我镇全体干部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铭刻重任,将的讲话精神始终贯彻于人民调解的工作中、行动中、实践中,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尖锐化。尤其是征地拆迁、企业占地、医患矛盾等纠纷日益突出,且化解不及时就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我镇广大调解干部务必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客观认识、正确分析、出动作为、及时调处,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出的是和谐,调稳的是执政基础”的高度,提高认识、认真工作,化解一切不稳定因素,为全面创建法治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机遇、完善机制,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有效运转

今年是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启动之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夯实基层人民调解会组织,强化“大调解”促“大和谐”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同时,在工作实践中,大胆探索、锐意进取,狠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体系职能的优势,推进镇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纵深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视维护社会稳定是第一责任,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且将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年终考核、奖惩兑现,促进广大调解干部责任心、使命感。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继续坚持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议、部门定点专人包案、领导定期接访、案件限期办结、调处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健康、稳定、有序运转。

(三)层层落实、严格管理。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务必认真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镇矛盾纠纷排查分流调处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六统一”和“三三制”工作制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程序有机衔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不良风气侵害群众利益。

(四)个案补贴、鼓励先进。镇群工办会同司法所务必深入村组走访调查、不断总结,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正完善《镇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增大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励幅度,激发广大调解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加主动、热情地投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团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真抓实干、警民和谐。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交警队应当大力开展“警民亲”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整合资源,高效、优质地化解各种矛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温故知新,何况知识日新月异。对此,司法所、法庭应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调解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采取以案讲法、旁听开庭等方式提高广大调解干部的调解水平和调解能力,更好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三、增添措施、重心前移,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五进”活动全面开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古蔺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文件精神,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序、高效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景区”(简称“五进”)活动,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五进”活动由镇“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镇“大调解协调中心”(镇群工办)具体负责。“五进”活动务必坚持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整合村(社区)和司法所人民调解、派出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及镇辖区职能部门力量,在农贸市场、“菜花节”旅游景区、白马村“幸福美丽山村”创建工程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建立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切实实现“哪里有群众,那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那里就有调解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经济建设向前发展。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各村(社区)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院落和村民相对聚居区,由村民选任的院(坝)长、中心(联户)户长、村(居民)小组长等就近在村(居)民代表家中设立矛盾纠纷调解联系点,作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及时、高效、便民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三)“窗口”规范、工作有序。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设置的调解“窗口”要按照“温馨调解室”标准化规范设置。司法所应加强业务指导,“窗口”标识、标牌、调解公示栏内容等工作项目务必统一、醒目。

四、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在全国两代会和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全镇政法部门和镇村组调解组织应当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网络,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减少和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竭尽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良好氛围。

(二)在春耕和秋收农忙季节,争水、争电、争农具、争田边地角、争晒场等“五争”矛盾纠纷是易发生的重点纠纷,村组调解组织应当结合各辖区实际,对易发生“五争”纠纷的地段、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明白,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点防范、落实到人。竭尽全力地把纠纷化解于基层,解决于萌芽,避免矛盾纠纷激化,严防发生械斗事件、、上访事件,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以及民转刑案件。

(三)镇、村、组调解组织应加强与学校、民政等部门联系,关注留守儿童、辍学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调查掌握其家庭、生活、生产及其困苦,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在学校周边、企业周边、公路周边等重点地域建立联防调解网络,积极探索政企联调机制,依法妥善解决厂社之间争地、拆迁、安置、用工、取水等纠纷,维护广大村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督查、奖惩兑现

“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是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要求,纳入各村(社区)、各部门签订的2016年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

(一)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尤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社会热点纠纷,各村(社区)在调解未果情况下,务必及时上报镇“大调解”协调中心(镇群工办),并跟踪纠纷动态,随时反馈纠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