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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森林分类经营政策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完备的生态体系作保障。随着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调整,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工作。
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20世纪末和21世纪改革的主题。分类经营能否顺利地实施和推行下去,关系到我国林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生态功能的良好发挥,关系到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关系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所以分类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研究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概况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5)适度调整林产品税费,让利于民,促进林业发展。林产品尤其是商品木材在上缴税费方面负担过重的问题,各省反映比较普遍,特别是商品材在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重复征收两个8%(贵州省为两个8.8%)的税问题,林农和林区干部意见较大;其他地方性附加税比例也不少,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建议适度调低商品材生产和流通领域农林特产税及其它税费征缴比例,废除地方性搭车性收费,让利于民,促进森林资源发展。
一、班级管理目标的设定
班级管理目标的建立,是班级管理操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应该说任何管理模型的构建仅仅是一种方式方法,只有达到规定的目标,才能衡量一种模式的优劣甚至是成立与否。因此管理目标的设定和管理模型的建立、操作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中师的学生在校三年,这期间正是他们的身心向成熟发展的过渡性的关键阶段。就大多数情况而言,学校的管理都是以班级为单位。实际上,这个基本单位具备着多种功能,它既是进行教学、组织活动、纪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也是学生进行交往和个性成长的最小环境。在这样一个具有社会意义和生态意义的组织单位中,班主任担任着多重的角色。班主任既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教者,又是指导者、联系者和参与者。
同时,管理的对象和目标的终端实现者又是学生,而且不同年级的师范生有着不同的阶段特征。因此班级管理的目标应该具有层次性,它相应的模式也应该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的平行教育理论认为:在集体的教育目标中既有远景性的,又有中景性的和近景性的。这个理论启示我们,在班级管理的目标建立中,要考虑到其层次性和递进性。也就是说后一个目标的开始必须建立在前一个目标达到的基础上,前一个目标的实现又推进着更高层次目标的实现。例如,根据中师生培养规格,设定某班级一年级以“形成专业意识,打好专业基础”为管理目标;二年级以“巩固专业思想,培养专业能力”为目标;三年级以“树立教育理想,具备职业素质”为目标。这个目标体系的设定是以形成专业特色为主线,以形成集体意识为核心,以形成教育理想为最高境界。
班级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管班活动使这个群体组成的异质性班级过渡成为具有纪律性和共同目标的班集体。这就告诉我们,要避免把班主任仅仅看作是一个“管教者”,纠正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这只是班主任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通过集体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形成他们的崇高理想与职业信念。要使班级管理成为生动的、全面的、高层次的管理。
二、班级管理的“理论——操作”模型
为什么要称之为“理论——操作”模型呢?因为任何一种“模型”的建立都必须要有全面的实践基础和深刻的理论背景。本文提出的几种模型结构尚属初步认识。它主要是体现由实践认识到理论分析的一种思路。
下面根据班级管理过程中的人际关系结构和主要影响通道提出四种“理论——操作”型的模式。
1.树状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结构是以班主任为班级管理中的主干。班主任并不直接参与对全班学生的管理,他是通过对班委会的管理,再由班委会具体参与班级管理。并且由班委会将学校、班主任的管理意图渗透到学生中去。
在这种模式中,班主任扮演着一个“导演”的角色。其主要特点是管理结构层次分明、程序清晰,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锻炼学生的能力,使学生逐步学会自己管理自己的班级。但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班主任和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与信息反馈。这种模式的操作要点是注重先行培养班委会成员的管理能力,正确看待和发挥班委会的中介作用,使他们成为管理过程中的“主角”。
2.网状模式在这种模式的结构中,班主任起着担纲作用,学生处在这个整体的管理网络中。它的实质是:班主任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由被动接受管教变成主动参与管理。由此使学生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影响的管理关系的网络,以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其主要特征是:以班主任为纲要,以班委会为骨干。
这种结构是一种动态的整体,在这个网络里每个学生的位置、角色在不断变化着。例如在课外体育活动中,一些具有体育才干又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就处在管理者的地位。在班会活动中,一些表达能力强或者是具备艺术能力的学生又可处在管理者的位置。可见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每个学生的主动性和潜能。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自主性,使大多数学生的个性在集体互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但这种模式对班主任能否起到“纲领”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处理不好学生容易处在自由状态。其关键是班主任要充分研究了解每一个学生的个别特征,注重在不同的管理环境中发挥不同学生的作用。
3.交叉模式这是指在管理过程中班级里的学生要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例如,在学习、活动和生活中要受到来自班主任、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等多方面的管理。这种模式是把班级管理放到学校整体环境中去考虑,因为班级是不可能脱离学校环境而存在的。
其主要特征是:结构倾向于开放,有利于学生接受全方位的管理和多方面规范化的发展。当然这种模式要求各方面要协调一致,否则就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还会形成一管就“死”,一放就“散”的局面。
4.轴辐模式这种模式是以班主任为中心,整个班级的管理工作都围绕班主任的中心意图运作。这样在结构上就以班主任为原点将管理影响辐射到每个学生身上,形成明确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班主任直接参与每个学生、每个事件的管理。班级中出现的各种事件也可以直接了当地反馈到班主任这里。
其特点是:模式结构呈圆周式,带有闭合倾向。这种管理比较细致,能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细微之处。可以及时掌握班集体发展的动态,其控制性较好。但容易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很难达到更高层次的管理目标。其操作要领是班主任要全面关心学生,以情感交流作为联系学生的纽带,逐步形成教师的权威性。切忌“婆婆嘴”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
以上四种模式无论是从操作还是理论而言,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这里主要是以班级管理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定位、作用发挥的形式途径来加以区分。因此不可能是运用某一种模式就能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除了这种构建的方法还可以根据管理者的风格、管理内容等参照标准进行模型建立和理论分析,这就另当别论了。我们倾向于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主导模式操作和辅助模式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这样就可以照顾多方面的因素,使操作模式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如何建立具有现代教育意义的哲学层次的理论模型,这不仅是理论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更是中师教育实践有待探索的新领域。立优化模式的“质性材料”在每个不同的班级所处的环境中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影响因素。一些具有确定性的或量化的影响材料且不去关注它。这里之所以把另一些因素称为“质性材料”,正是因为这些影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这种“材料”有一个开发、利用、组合的过程。正如有了砖头,还需要泥浆来粘合一样,有了一定的管理关系还需要情感作为“融合剂”。在这些材料中有“显性材料”,有“隐性材料”;有“刚性材料”,也有“弹性材料”。作为“质性材料”主要是指以下几方面内容。
1.确立管理关系、赋予基本型态。班级中的基本关系可以从多角度来看,如组织关系、教学关系、交往关系,正式关系、非正式关系,团体关系、个人关系等。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成员与环境的关系、运作过程中的主从关系等。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在较短时间内确立班级的组织结构、目标结构、角色结构、管理关系,班级的基本形态才能形成,管理模式才能具备操作的内在机制。
2.营造班级氛围,注意管理者人格特征的作用。良好的班级氛围显示着班级中各种成员共同的心理特征或倾向性。它在形成集体意识和班级特色中起着渲染的作用。班级气氛形成的凝聚点就是每个成员都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高级情感的激发与培养是朝向更高管理目标迈进的群体动力。一些学者认为教师的领导方式也影响着班级气氛的形成和学生的意向。教师以他的理智的(如劝诫、指导、说教等),情感的(如关心、热爱等),个性的(如风度、气质、坚毅等)心理因素融进管理的影响通道中去起隐性作用。班主任民主式的领导帮助学生学会自动解决问题,乐意为班集体贡献力量,形成班集体的正确舆论并起到监督和调节作用。超级秘书网
3.创造班级文化特征。这是一种与班级管理有着直接关系的校园文化,在中师还应包括宿舍文化。它是指作为班级成员共有的信念、价值观、态度的复合体。例如班级成员的言行倾向、人际关系的环境、班级气氛、审美情趣等。它又是通过环境的改变体现出来的,例如墙报、手抄报、班会活动、课外活动、宿舍环境布置等。
关键词:医院 科研经费 核算 管理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改进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的相关新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的列支范围,以及单位在科研活动中所承担的管理责任,这也对医疗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及核算提出了全新要求。但目前很多医疗单位的管理人员对于此方面工作仍缺少足够的关注,经费使用随意,经费资源管理混乱,项目支出核算困难。针对此现状,不断完善并创新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已成为医院当下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一、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够细化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科研经费的核算设置了科教项目收入和科教项目支出,科教项目结转(余),待冲基金,科教项目收入、支出和结转(余)均未设置明细账。虽然说“待冲基金”这一设置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科研经费的支出,但对实际发生中的其他科研业务费包括文献检索费、查新费、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研究成果评审专家费、费、协作费等均没有明细科目,导致课题决算时收入支出归集不清晰,对其支出的合理性无法做出明确的评价,也无法发现在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现象,更谈不上精细化管理。
(二)科研经费账目支出不全面
只是核算了购领固定资产、卫生材料、药品及会议费、差旅费、版面费等部分支出,没有将科研所用的房屋、水、电、人员工资和奖金及临时工工资等计入科研成本,导致科研项目成本偏低。
(三)科研经费支出的随意性比较大
目前医院相关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工作没有详尽的规定,从而造成即便是同一地区的医院,科研经费的核算工作也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例如一些医院除将能源耗材、培训、水电、设备、印刷以及协作等所需支出列入到科研经费列支之外,还将餐费、甚至礼品等费用也一并列支其中。此外医院不同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自我需要单独购置仪器设备、试剂、卫生材料等,没有考虑医院是否已拥有相同仪器设备和材料,造成经费的浪费。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存在超标、超范围使用现象。发放科研劳务费、专家评审费手续不严,签领单上无本人签字,由科教部门经办人员代领。科研奖励费的支出占全部科研经费支出的比例过高,奖励经费按照下拨经费和自筹配套资金的一定比例发放,但很多用于奖励国家级论文的版面费,真正用于科研项目和课题的奖励却并不多。
(四)经费拨付不及时、配套不到位
在经费实际下达的过程中,拨付普遍存在延迟的现象,往往由医院先行垫付资金,导致项目由于缺少资金而进程缓慢。另外,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自筹配套资金不属于“科研项目收支”范畴,而是直接记入“医疗业务成本”,但配套资金应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和临床科室混合领用物资,仓库领用单上未注明是哪个科研项目,而是直接标注科教部门领用,财务在不知晓的情况下很容易将该笔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五)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不够
科研工作主要由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全权管理,包括科研立项、申报、科研开展、评审以及科研经费的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医院的财务部门应当和科研管理部门通力协作,强化沟通、监督,确保科研经费列支、核算等会计实务操作的正确性,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错误,加以更正。
(六)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
目前很多医院并没有高效的经费管理办法,其管理工作的不足包括管理权限模糊、经费使用随意、成本控制意识薄弱、缺乏奖惩机制、监管力度不足、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等。因此要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能,在政府出台新制度的同时,医院需要积极探求新的管理模式、管理思路,并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科教项目支出”科目
结合医院实际,在该科目下设置“人员经费”、“卫生材料及低易品”、“药品”、“日常经费”四个明细科目。另外,还可按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名称设置辅助账,分别列支项目的收与支,实行双辅助明细核算。在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用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的情况,单位配套资金使用的核算,建议在“医疗业务成本”科目下设置“科研配套”的明细,按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名称设置辅助。这样对每个课题费用支出花在什么地方,目前进度如何便可一目了然,财务人员对于每笔科研经费的支出就会有一定的了解。科研项目支出的细化核算,能更好地了解项目的收支情况,有利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其使用的合理性也可做出相应的判断。
(二)对科研经费采用全成本核算
将科研费用分为直接科研成本和期间成本,在核算过程中,直接成本凭报销单据直接列支在科教项目支出的各个明细科目下。但期间成本却需要财务人员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加以归集分配,根据科研项目或课题的性质设置分配的比率和方法,对科研所用的房屋、仪器设备、水、电、等进行分摊。此外科研经费还应当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一个新的项目立项后,科教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共同商议编制经费预算,对各项支出做出大致的配比,财务部门根据收支情况对其预算进行审核,共同完成预算。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财务要切实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采取有效的措施把经费管好用好。严格审批制度,经费支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科教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由财务进行审核后方能列支。内审部门要经常对差旅费、招待费、人员劳务费、专家指导费等进行不定期地审计,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管理。财务部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数对预算进行调整,确保科研经费收支平衡,不出现赤字。
(四)构建报销管理制度
首先需明确经费的列支范围、审批权限,并制定规范的报销流程。涉及到医院科研工作的设备、试剂、科研材料等采购支出,需要严格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开展。
(五)建立健全有效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机制
首先财务与科教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共同商议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其次要定期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六)加强科研资产管理
在科研活动中如果需要购入某种设备、仪器、材料等某类资产时,首先上报,并需要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分析购入此类资产的必要性,确定需要采购后,登入到医院固资明细表中。此外医院还要加强各类资产的跟踪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或重复购置。医院应当将科研购置的设备、材料同正常经费所购置的设备采取同样的制度进行管理,开展采购、调拨、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并鼓励科研工作者可利用科研经费结余来采购。此外,除设备、材料等有形资产外,很多无形资产也是科研经费的重要构成内容。因此为提高经费管理效能,需要将无形资产也纳入到经费核算及管理的体系中。包括对各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转让。
(七)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应当在科研活动中,强化信息沟通,当科研立项后,财务部门就与科研部门一同协作,监督科研预算是否合理,并提出完善建议。当科研项目需要支出费用时,需要由科研管理及财务部门的审核批准以后,才能列支。
(八)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
为提高管理水平,医院可通过信息技术构建全面的经费管理平台。或将科研经费纳入到现有财务信息管理平台中,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首先通过信息平台生成经费预算,在正式立项前,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的基本信息以及科研预算的相关信息输入到信息平台上,生成经费预算计划表。之后将预算上交,通过对预算以及项目的分析审核,确定是否正式立项。确定立项后,将预算发给医院的财务部,由财务部根据预算计划建立专项经费账户,以及相关科目。如果所要开展的科研项目包含多项子项目,那么预算也要相应的建立各子项目预算,以及汇总预算,在实施各子项目经费管理的同时,做好同步汇总经费管理。此外很多科研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多,包括多个子项目,导致存在混乱,甚至出现不明确自己所属子项目经费预算的情况。对此,信息平台可建立经费查询功能,相关人员能够通过这一模块明确预算编制以及当前的执行情况,明确是否存在超支,实现经费的实时监控。同时还可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经费的绩效考核。针对不同子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预算编制,制定预算考核目标,并细化到项目的各科研者身上,进行考核。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对科研经费核算及管理的现状进行阐述,之后分别从会计科目设置、经费账目支出、经费拨付、各部门间的协调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分析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细化科教项目支出科目、科研经费的预算、核算、报销、绩效考评机制,从强化沟通协作以及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与管理的几点建议,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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