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32:26
导语:在妇联女工委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以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女职工应当享受的权益。女职工应享有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等。特别在妇女的生育生理健康权、劳动保护权、安全卫生权等方面,更应该知道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女职工要在职代会中发挥和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积极参与职代会的各项议程和各种活动,提出有份量的、高水平的权益和特殊利益,切实得到团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为取得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奠定基础。
2013年,一三团、蔡家湖镇妇联女工委在12个连队、2个社区群众公共文化活动室挂牌“妇女之家”,建立完善“四有三统一”规范化管理制度,让团、镇妇女活动有场地,管理有机构,诉求有人管,使妇女们找到家的感觉。同时,落实连队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任进班子,基层各单位妇代会主任享受副连级待遇到位率100%。
同时,工会应建立平等协商的责任书,把维护女职工基本利益和重大利益的事情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规范,这也是对职工利益的深层次维护。如将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卫生费、生育待遇等特殊保护内容写进责任书,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权益更贴近实际,更明细规范,以便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利益。由此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使女职工参与团镇改革、创新、发展和管理的积极性更加高涨。
二、以“终身学习”为目标,增强女职工综合素质,提高自我维护能力
21世纪已成为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女职工要想在社会发展中成就事业,就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除自我加压,自己学习外,工会应该开展一系列以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为主体的活动,为女职工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女职工以作为求地位,以贡献求发展,凭真才实学和实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团、镇妇联女工委举办的月嫂家政服务、健康保健、科学种植、养殖等培训班10多场次,500多名妇女踊跃参加,有效提升团、镇妇女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在冬闲期间,妇联女工委对妇女多元化增收进行摸底调研活动,帮助女职工开拓多元增收渠道,使团、镇妇女拓宽眼界,对自身的发展有了全新的认识。参加培训的女职工普遍感到受益非浅,学习积极性显著提高,通过培训学习,呈现出女职工政治上要求进步,业务上刻苦钻研,文化素养不断提高的可喜局面,有效地促进了女职工素质的提升和优秀人才的成长,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奠定了基础。
至今,团、镇在农业单位建设和完善12个农业连队巾帼示范园区、9个巾帼科技服务队,培养女能人、女致富带头人带领更多妇女致富,其中,种植、养殖女典型示范户7名。引导科教文卫战线的妇女立足本职,争创一流,踊跃投身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活动,先后涌现优秀妇联(女工)干部、“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先进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巾帼科技致富标兵等35人,全面提高团、镇基层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使命感和责任心,营造出团、镇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健全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是女职工依法维权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女职工的维权工作经常、大量、具体的是从监督角度提出问题和开展工作的。丧失监督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就难以落到实处,难以取得实效。因此,在建制中,应建立女职工维权监督保障机制为重点。建立对女职工重大问题的监督和调查研究制度。如联席会议制度,在单位工会及女职工工作会召开之际,召开联席会议,由工会领导召集,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总结维权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反映女职工权益突出问题,沟通信息,促进问题解决。由工会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和舆论宣传,提供法律指导,每个单位每年确立一至两个女职工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寻求支持,合力维权。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制度,如开设和公开维权监督电话,接待女职工来电、来访,接受女职工群众的举报,及时调查解决女职工反映的问题,工会干部应该努力学法、懂法,为受到侵害的女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尤其是为那些下岗和特困单亲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会应负责接待、处理女职工的来电、来访,并以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女职工的责、权、利,逐步推行职工互助保险管理办法,让每位女职工都参加互助保险,切实把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落到实处,让女工受益。去年,妇联帮助困难女职工、大病妇女、单亲母亲、困难儿童等群体76人申请生活救助金8.79万元。
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街道妇儿工委十分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工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摆在事关党的事业、事关祖国未来、事关民族兴衰的重要位置,以引领妇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着力点,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为保障,加大力度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力度推进实施“两纲”,加大力度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问题,带领广大妇女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并与经济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为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妇儿工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妇儿工委例会制度。以专题例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工作部署;二是落实各社区、村汇报制度。各社区、村年初上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就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汇报;三是建立对策调研制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在实施纲要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和协调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反复论证后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四是建立督查制度。由街道妇儿工委牵头,年末深入各社区、村对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引领妇女建功立业
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拓宽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就业领域,使广大妇女享有充分的就业权利是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重要目标。随着产业结构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下岗职工逐渐增加,特别是女职工再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街道妇联在努力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方面狠下功夫。一方面积极开展“巾帼社区服务活动”,依托社区为下岗女职工排忧解难。在社区建立健全了“辖区下岗人员信息网络”、“本地区人才市场,用人单位信息网络”,发挥再就业供需双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女职工上岗的推荐工作。
建立了职业介绍所、社区劳动保障站、街道劳动保障所,帮助825名妇女实现了再就业。街道劳动保障所及时掌握政策,为辖区143名下岗女职工办理了享有减免一年半税收的“明白卡”,为她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从开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积极争取资金,重点对妇女低保对象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
三、坚持民生为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平等的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从法律角度在社会、家庭等方面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尊严和权益。
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经常涉足场所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制止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发生。
充分发挥妇联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街道妇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新途径,开展多形式、宽渠道、全方位的妇女维权活动。
在广大女干部中认真开展“两法”、“两纲”和其它有关法律的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教育辖区妇女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督促社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点”,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街道妇联在派出所建立的“反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岗,完善了街道群众服务站和派出所建立的流动儿童法律咨询工作站。切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解决妇女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街道群众、来访650件,制止家庭暴力12起。
四、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形成关爱妇儿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妇女发展、妇女权益、妇女生活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三八”节为契机,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作为重点,通过媒体、宣传栏、标语、座谈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广场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广泛展示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尚,表彰在妇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社会意识。
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新业绩。辖区妇女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街道妇联通过开展如“新世纪、新读书、育新人”十万家庭读书竞赛等活动,在辖区掀起了“家家有好书、户户都学习、人人求知识、个个讲文明”的好风气。在家庭里,妇女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勤俭持家,尊老爱幼,科学教子。辖区14086户家庭中,夫妻和睦、共同进步已成为大多数婚姻家庭生活的主流。
教育工会工作在各级工会组织和教育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贯彻围绕中心推进民主建设,加强维护权益的主题,宣传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不断加强工会的法制化、民主化的建设,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教育工会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方面做了下列工作:
一、坚持维护教职工会的权益。参与学校一系列改革活动,在评优评先、职评等方面努力维护为教职工权益。
二、加强民主建设。工会在维权过程中,加大民主管理力度,配合党政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务公开活动中,坚持履行监督作用,规范中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对基层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检查督促,使全县学校校务公开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如人事改革、职评改革及干部考核任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等敏感问题的讨论研究,突出工会的作用与地位。
四、加强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领导。中小学党政共建领导组认真对照先进教工之家的验收标准,加强建家力度,常抓不懈,坚持建大家带小家活动,使小家建设走向正轨,建家工作得到党政领导的支持,经费投入正常。
五、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会在配合党政开展送温暖活动中,坚持平时对患病、病灾住院及家庭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教师进行慰问,同时在教师节和两节期间对特困教职工进行送温暖。上半年为128位教师送去组织的关怀,与此同时积极鼓励支教同志安心工作,乐于奉献,并举行支教教师座谈会。
六、为教学服务,为农牧区教职工服务。积极安排基层工会组建职工食堂并从工会经费中给予适当的补助,使在边远农牧区学校工作的的教职工每天中午都能吃到一顿午餐。
七、加强师德建设。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学校大力开展了师德建设活动。
八、按时做好工会换届选举和教代会换届活动。于2006年3月开始基层工会召开了教(职)代会。
九、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利用教代会,对校级干部进行评议。
十、开展对教工小家的检查,规范小家建设。
十一、加强教职工岗位练兵工作。工会参与行政举行的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和各项业务培训及技术练兵活动有1686名教师参加了岗位大练兵。
十二、加强女工委工作。认真抓好女工委工作,做好女工委换届和女职工文明示范岗活动。把女工工作列为工会的重要工作。利用三八节、母亲节和县妇联一同举办了“争当合格小公民”、“我心中的母亲”、“增强荣辱观、共建和谐社会”的演讲比赛。
十三、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学习工作。工会主席、女工委主任积极参加县总工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和业务学习。
十四、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在经审委员会的监督下加强管理,合理开支,厉行节约,坚持开源节流的原则,为教职工服务。坚持每年教代会的经审报告制度。积极争取行政的经费支持,一年来行政拔款13000元支持工会和建家工作。
十五、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各工会小组利用节假日开展球类、棋类、文艺演出、“双拥”和“民族团结”等活动,各基层工会开展庆五一篮球比赛和书法比赛。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了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明确了工人阶级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确定了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肩负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下半年我们要努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1、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动态。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之中,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要坚持开展好职工生病访、婚丧访、离退休访承担起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把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
2、努力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贯彻工会劳动保护条例,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坚持群防群治、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要配合安监部门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群众性安全活动,组织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检查,协助做好职业病的检查和防治工作。
3、重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对职工提出的难点与热点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尽量给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
5、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塑造工会干部的良好形象。工会干部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要深入职工群众中,调查研究,了解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安全生产服务。
6、加强女职工工作。积极开展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采用各种形式,促进女职工自我进步与发展,在四个方面得到提高:一是提高女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要在女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方面做出成绩,成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7、要在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树立、表彰一批先进女职工组织、优秀女职工、“五好”文明家庭。一是举行一次弘扬女性“四自”精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二是提高女职工文化技术素质。要鼓励和动员女职工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暑假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把女职工的终身学习和继续教育作为推进女职工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开展富有女职工特色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激励女职工在本职岗位奉献、在本职岗位成才。三是提高女职工创新能力。鼓励女职工在教学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果。
8、在女职工中开展保健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女职工自我保健意识和保健水平。坚持每年一次的妇科和乳腺普查,增强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女职工锻炼体魄,陶冶情操。
加强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开展创建模范职工小家的活动,根据学校的实际,制定标准,严格考核,年终进行评比验收。
但是同时应当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还不能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劲,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妇幼保健和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还比较落后,不能满足当地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需要;一部分妇女姐妹的生活质量得不到应有的提高,在部分农村部分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还亟待落实;由于受教育程度等客观因素和原因,相当一部分妇女姐妹的劳动就业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由于社会意识的落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还有相当的距离,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还普遍存在;由于思想观念不到位,新婚夫妇婚前检查率明显下降等等问题不一而足。总体来看,我市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与构建和谐社会尚不协调的几大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1、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近年来,全市妇联系统来信来访中,其中婚姻家庭问题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一是伦理道德的失范引起家庭纠纷、事实重婚增多,配偶有外遇和包二奶或同居现象严重;二是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给付等方面,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三是离婚妇女无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2、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家庭暴力现象在一定范围内比较严重。目前,全市的案件和组织、强迫、容留妇女案件虽然比以前有所下降,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仍有发生,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比较严重。据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从_年市妇联维权部接受来信来访的记录来看,因为家庭纠纷、配偶有外遇和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原因造成的家庭暴力占到妇女维权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从全市来看,这还不包括那些不为人知的家庭暴力以及轻微伤害和冷暴力,如果加上以上因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数和范围将更加突出。家庭暴力已成为社会公害,严重扰乱了家庭的安宁,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当前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
3、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问题值得关注。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妇女在就业、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一是企业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合同签订率低,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有的企业劳动环境差,设施落后,污染严重,女职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三是企业加班加点情况比较严重,与所得的劳动报酬不相匹配;四是女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不健全。截至2005年底,我市全社会女性就业人员130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工人数仅为7.8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工人数仅为8.1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工人数为10.5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企业女工人数仅为3.68万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覆盖率仅为35.4%,距离全省平均值差距较大。
二、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1、女性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妇女尤其是年龄大的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比较困难,由于知识技能以及接受能力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影响限制了4050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拒绝招收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有的企业不愿意承担女职工劳动保护责任而不愿意招收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依然存在。
2、部分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不到位,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面受到制约。一些劳动密集型的非公有制企业聚集了大量的女性从业人员,这些企业从自身经济效益考虑,尽量降低劳动力成本投入,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使受职业危害的女职工增多,直接影响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依然突出。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表述,这里不再重复。
3、女性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重明显偏低。2005年底,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19万人,其中女性仅为1.92万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0.12万人,女性仅为0.02万人,中级专业技术人才2.23万人,女性仅为0.57万人,初级专业技术人才3.52万人,女性仅为1.01万人,全社会就业人口275万人,女性就业人数仅为130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数17.52万人,女性为6.2万人,仅占35%,离省终期目标值47%的要求还有差距,城镇登记女性失业率9.9%,明显高于5%以内的省级终期目标值。此外,在几乎所有职业中,在具有较高的技术、责任、地位和收入的职位上,女性人数所占比例明显低于男性所占比例,并且越往上走,存在着女性所占比例相对于男性不断下降的趋势。
三、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孕产妇死亡率形势不容乐观。2005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9.84/10万,较2000年有了大幅度的下降,这与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并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的一系列措施是分不开的,但是仍接近省定指标20/10万,孕产妇死亡率仍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我市《规划》目标差距较大,形势仍然严峻。
2、婚前检查率明显下降。2003年底,国家民政部出台了新婚姻条例,将婚前检查由强制检查改为自愿检查,加之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对婚检认识不足等原因,造成婚检率直线下降。2005年我市婚检率仅为16.75%,其中城市婚检率仅为0.2%,这和我市“十五”《规划》要求的城市和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达到98%和80%的目标相去甚远。婚前检查率明显下降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残疾畸形胎儿的孕育率和出生率明显增多,孕产妇的生育成本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下降,直接影响到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优生优育的实现。
3、计划免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我市的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成为当前计划免疫工作较为突出的问题,少数地方在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出现了流动儿童漏卡、漏种现象和免疫空白人群。一些计划免疫定点单位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逃避药监部门的监管,购买、出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主要措施及对策
1、针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的现象
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继续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妇女知法、懂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妇女法律援助社会化运作。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完善维权合议庭、妇女特邀陪审员、妇女法律援助、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等制度,充分发挥这些载体的作用,为受害妇女排忧解难,提供帮助。对妇女权益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介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侵犯妇女权益的一些典型案件和疑难案件加大协调解决的力度,推动妇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妇联等职能单位和部门的作用,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倡导新型的婚育观和家庭道德观,运用道德和法律的力量,有目的有重点地和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作斗争,建立健全家庭暴力投诉站,充分发挥家庭暴力投诉站的功能,坚持“预防为主,调解在先”的方针,将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消除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各级司法部门及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促成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从而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针对妇女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大力培育市场载体,创造让妇女劳动就业的广阔机遇。民营企业是妇女劳动就业的广阔天地,要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允许__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的机遇,放手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降低行业门槛,拓宽民营经济从业领域,认真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扶持妇女自主创业。同时,要制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支持他们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帮助下岗妇女掌握1——2门就业技能,对于农村妇女劳动力可以引导他们向非农产业转移,继续大力实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化的“四全工程”“三来一加”和“两后双百”工程。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从源头上抑制非法使用童工和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劳动、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小企业采取短期用工合同制度、作业场所恶劣、职业卫生和职业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促使企业女职工的作业场所与劳动保护条件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会、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特别是帮助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制止用人单位违规使用女未成年工违法加班、加班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同时加强对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培训,提高女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病防治意识,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策略,广泛组织劳务输出,既增加收入,又开阔眼界,学到技术。
3、针对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