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2:13
导语:在监督申请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高水平和个性化的图书少
受访者:祁萌(清华大学计算机系)
作为清华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祁萌对Excel有着特别的兴趣。他认为,我国的办公软件类图书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国外Excel方面的图书偏少,特别是高水平的图书。其次,市场上的图书对Excel VBA的讲解不够细致和深入,大多数图书都是对涉及到的VBA知识进行简单介绍后,直接进行案例介绍和分析。再次,多数图书的写作思路相似,图书架构也大同小异。最后,缺少.NET开发Excel方面的图书和Excel与其他技术相结合方面的图书,如Excel与XML、Excel与Internet的结合应用,而这些都是正在发展和应用的技术。
对Office的开发
与重视不够
受访者:李传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李传丹是一名计算机编程爱好者。他告诉记者,目前,微软的Office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办公平台,更是一个应用开发平台,开发人员完全可以在其基础上,比较快速地开发出各种蕴含着先进管理思想的解决方案,创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价值。但是,目前国内市场对此重视得很不够,相关图书寥寥无几。
当然,对于初中级读者来说,一些较全面的办公软件工具书还是具有很大的参考查阅价值的。这一方面,从日本引进的图书占有很大优势。日版图书排版精细,编排周到细腻,图示清晰,注解详尽。但这些图书一般是双色或四色印刷,篇幅又较长,因此也存在定价较高的问题。
作者的责任意识最重要
受访者:小卢(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系硕士)
卢同学是一名在校研究生,但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曾经参与过几本办公软件类图书的写作。
他告诉记者,虽然作品不能署自己的名字,但他对图书的编写还是相当负责的。一般来说,图书的内容由出版商确定好,主要内容的框架也由策划完成,最后由来分别完成细节的写作。经过多次校对和相关负责人的检查,确定无误后才投向市场。操作模式几乎和正规出版社一样,质量基本能得到保障。但是现在,许多出版商为了利益请一些不太专业的来参与图书编辑,图书的质量已经很难得到保障,有些图书甚至漏洞百出。这可能是当前图书市场上有些计算机图书质量很差的原因之一吧。
图书种类繁多
质量参差不齐
受访者:李伟光(IT行业专业人员)
李伟光是一名IT行业的专业人员,他觉得目前国内办公软件类图书种类繁多,质量却参差不齐。国外的经典著作虽然质量很好,但是价格又很高。
他希望能看到由国内作者著作的专门讲解VBA知识的图书,能够全面指导读者利用VBA技术进行开发和应用。不过,出版这样的图书有一定的风险。因为理论知识过多,写得太过枯燥,就吸引不了读者,这就需要出版方精心组织全书的架构。
选购图书应考虑的因素
受访者:吴磊(IT行业专业人员)
吴磊是一名IT行业专业人员。对于在品种繁多的办公软件类图书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他有着独自的见解。
首先,要选名著精品。计算机图书中有很多沉淀下来的名著精品,如Excel方面的《Excel 2003公式与函数应用宝典》、Unix方面的《Unix环境高级编程》等。判断一本书是不是精品也很简单,吴磊建议,可以去图书购物网站看看相关评价和其销量。
其次,选准作者。要看这个作者的出身、历史,写过什么作品,是不是相关公司的技术尖子,或者写作名家。还要关注一个细节,就是该书是属于“著”还是“编著”。如果署名“某某著”,就代表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作者的手笔,整本书思路连贯,一气呵成,而且有很多独创的方式方法。
再次,需要选出版社。选出版社是在上述两个条件无法满足后的下策。他认为,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图书在基础理论著作和原创方面都不错。人民邮电出版社和机械工业出版社在译作上做得不错。中国青年出版社和中国铁道出版社也出过一些台湾版的书籍,适合入门学习。
国外有名的出版社,如Addison-Wesley、O"Reilley、Wrox、微软等,也出版了很多经典之作,图书也各有特点。Addison-Wesley出版了很多精品图书;O"Reilley擅长开发开源技术领域的图书;Wrox的图书很时尚,作者虽不是很有名,但都是一线工程师;微软出版社对自家技术当然最在行了。
最后,作买书决定之前,最好先预览一下内容,确定你属于该书的目标读者群。然后翻看前两章,看看读起来是不是适合。
如果选好了书,接下来就该认真看了。因为计算机类书籍时效性很强,很难成为藏品,不及时读很快就过时了。
在时效性基础上
增加权威性
受访者:武洋(公司职员)
为了能增强专业技能,提高专业知识与技巧,作为公司职员的武洋购买了不少办公软件类的工具书。
在琳琅满目的图书中如何选择呢?首先,购买与工作紧密相关的书籍,需要什么买什么。其次,挑选知名出版社的书籍。这些年,武洋购买的都是一些老牌出版社和有实力的出版社的图书,如人民邮电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等。再次,看图书的内容是不是跟他的专业对口。最后,就是看图书的价格了。有些图书选用了很多的案例,或者搭配了光盘(有教学光盘,也有案例光盘),如果是初次接触的领域,相关知识比较缺乏,就可以选择附带图解步骤的图书。如果是在了解了一般知识的基础上要加深印象的话,就可以选择比较新颖、价格适中的书籍。
读者购书还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套最新版本的书,一翻阅才发现内容跟前面的版本差不多。因此,他希望办公软件类的图书能在注重时效性的基础上,增加权威性。
带着问题找书
受访者:朱莎莎(公司职员)
目前,办公软件可以说是许多行业工作的必备工具,能否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人工作能力的标准之一。公司职员朱莎莎在工作中用的最多的办公软件是Word和Excel,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非常多,这时就需要办公软件类图书的指导。
现在市面上办公软件图书琳琅满目,同质化严重,朱莎莎选书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翻阅一下整本书,查看这本书到底能解决她遇到的几个问题。这样带着问题找书,目标明确,可以很快筛选出符合她要求的图书。
其次,看书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介绍步骤详细,插图精美的图书自然更能吸引她的注意。
再次,看书中其他内容跟她的工作有没有关联,这样以后遇到问题时,很有可能就可以在该书中找到答案。
最后,要知道,一本图书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要想琢磨清楚的话,操作指导类和工具类的图书结合起来看效果更佳。
品牌可以保证图书质量
受访者:刘俊杰(公司职员)
2、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可以提前打电话问一下,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这样可以避免去了很多次,都无法申请。所以问清楚后,去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就好。
3、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首先就需要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书。需要用自己的企业名称等各项数据,正确填写。大家填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一点,万一填写错误那可就麻烦。填写完成记得签字,保证申请书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请下来食品生产许可证。
4、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很多材料。主要有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加工场地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场地各个功能区域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施的清单、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等各项材料。大家一定要将自己能想到的都准备好,或是提前询问相关部门进行准备,以免耽误生产。
5、提交申请书和材料,并会给我们受理通知书。将所有的东西准备完整后,提交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果现场没有发现问题,材料等齐全,就会发一张受理通知书。但是如果材料不全或是那里不合格,现在就不会受理申请,回去准备好材料和相关的东西,找时间在重现提交,一直到受理后拿到受理通知书为止。
6、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现场审核。之后回去等食品监督管理和相关部门,来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审核即可。只要现场审核通过,基本就没有问题啦。需要将自己企业的现场和制度等,整改到合理合法,就能通过审核。
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是重要的执行依据。近年来,强制执行公证逐渐得到社会认可,尤其是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很多都采用公证债权文书方式,因此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但现行法律法规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规范较少,且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本文是对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流程及基本制度、规范予以初步梳理,希望能对从事此业务的同仁有所助益。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下面的图表简要介绍了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基本流程。
一、执行依据:公证书和执行证书
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一并提交原公证书和执行证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债权人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权人应及时向原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执行证书的内容主要是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在申请执行标的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可以应债权人的要求列入申请执行标的。
二、管辖法院: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1、地域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在地域管辖方面,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级别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条第二款之规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在级别管辖方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一审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则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申请执时效期间:自执行证书出具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可以中止、中断。
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时效期间自执行证书出具之日起计算。法院不依职权对债权人申请执行是否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进行审查。债务人以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由提出异议的,由执行裁判部门进行审理。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异议成立并驳回执行申请;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债务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已给付的款物的,不予支持;经法院强制执行并已将款物发还债权人,债务人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已发还的款物的,不予支持。
四、公证债权文书可以对主债务、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
公证债权文书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
公证债权文书不仅可以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而且可单独就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
五、公证债权文书的不予执行审查
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在执行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出。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
(1)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
(2)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
(3)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4)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这些情形都是严重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情形。
此外,为了防止当事人通过公证债权文书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六、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后的救济途径
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经过审查,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债权争议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人:乔** 性别:男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1991年6月22日
通信地址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
联系方式:187440*****
被申请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黄冈市麻城市金桥大道特1号
法定代表人:蔡绪安
职务:市长
行政复议请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对我的信息公开申请置若罔闻;请求黄冈市人民政府责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对我的申请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并向我道歉。
事实和理由:
2012年9月26日,本人向麻城市人民政府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据邮局短信可知麻城市政府在9月30日就收到了我的申请书,但直到2012年10月22日才电话通知我收到了我的邮件 ,同时我告知对方尽快书面回复我的申请,但时至今日麻城市政府没有任何回复。实际上,我在书面邮件上明确注明希望通过书面邮寄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事后我还给麻城市政府打电话,但依旧无果,望贵政府能给我一个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贵政府能尽快给予我回复!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公民监督政府,请查明有关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黄冈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人:(姓名)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 份
4.授权委托书(有人的)、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班委竞选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怎么写竞选班长申请书1我想担任一(1)班的班长。班长,是老师的好帮手,是全班的带头人。
当班长很光荣,但是班长有很多的责任。第一、当班长要有很大的责任心。在班级管理中,要把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指导思想让同学理解,让同学们按班主任的要求去做,还要把同学们的要求和想法告诉班主任。第二、当班长是挺得罪人的。老师不和同学们在一起的时候,班长要管纪律,要批评那些犯错的同学,同学们要是和班长争吵,当班长的还要以理服人,懂得谦让。第三、当班长要认真学习。学习上要为大家树立榜样。如果学习成绩赶不上,班长就会失去威信,当你管理同学时,同学们就会不听你的话。
同学们,如果我竞选成功,我会与同学和睦相处,决不会因为我是班长而骄傲自满,我一定当好老师的小助手,帮助老师管理好班级,并且还要好好学习,做一名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怎么写竞选班长申请书2尊敬的刘书记:
您好!我是安全1002班的高晓明,首先我很感激您能抽出时间来看我的申请书,谢谢您! 大学开始一年多了,由于班委重新选拔,班长的确定已成为案头之事。
在此,我郑重向书记提出申请:我申请安全二班班长之职! 在过去的一年班委工作中,作为组织委员,我组织了“赵苑之旅”活动、“宿舍杯”篮球比赛、拔河比赛、元旦班庆等一系列特色活动,在工作中得到了同学们对我的大力支持,工作能否令大家满意,我想同学们都有一个清晰的判断。我还在学生会和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现担任河北工程大学商企协会会长、河北工程大学资源学院“邯郸文化旅游协会”创办者及会长、河北工程大学资源学院外联部部长,还获得了河北省“挑战杯”科研立项三等奖等重量级奖项。 我认为作为班长,应该在策划能力和协调能力等方面出类拔萃,在集体中有很高的威信,在工作中敬业奉献,敢于管理,敢于负责,最重要的是,要时时刻刻心系同学,为老师分忧。
假如我当选班长,我将主要从学习、卫生、和纪律这三个方面开始整顿班级,实行班委轮流负责制,发挥班委的积极性。具体对策如下:
一、学习问题
1、班委每节课以宿舍为单位统计上课人数,记录统计结果,建立班级个人信息实况详细登记表,迟到五次或旷课两次影响其在班级的本学期各种奖项的评定并通知导员处理。
2、学习委员提前提醒同学们需完成的作业,以避免课前同学们抓瞎、抄袭。
3、每个宿舍的班委必须上课时必须占前几排,必要时给寝室其他人占位,保证听课质量。
4、统计班级考研学生,在大二下学期期末为他们尽力重组宿舍,保证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以避免同学们校外租房的开销和同不安全问题。
二、卫生问题
1、严格制定宿舍卫生值日表,发挥生活委员和宿舍长作用,定于周二和周四定期检查宿舍,每学期评定一次安全二班优秀宿舍,在班级奖励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2、每月由生活委员和组织委员组织一次宿舍大扫除,保证宿舍清洁舒适。
3、女生宿舍暂时由团支书负责监督。
三、纪律问题
1、严格控制早读出勤情况,每天由我负责定时叫醒各宿舍同学,要求提前五分到达早读自习室,值班班委记录出勤情况。
2、督促同学们晚上按时熄灯
留意夜不归宿问题。
3、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和班会,及时了解班级情况
创新意见箱 同学们可以通过邮箱甲向邮箱乙发送意见,两个邮箱密码公开,这样,一来同学们可以匿名发表意见,如此的意见更有真实性,二来每个同学都可以查看学生意见,真正做到了意见透明。值班班委将定期检查邮箱邮件,遇到问题及时商讨解决。 班长应是一个为班级是服务的人。
因此,我会努力把我们班班委人员建立成为一个真正为同学们服务,同学们真正爱它的集体,同时我也想锻炼一下自己的.能力,给自己一个展示能力的舞台。与他人相比,我觉得自己多了一份自信,虽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但我是一个不服输的人,我有着一颗不折不扣为同学们服务的心和对我们班的满腔热情,我将借鉴每一位班干部的宝贵经验,与风华正茂的同学们一起,团结协作,把我们班建设成进步、竞争、互助、温暖、荣誉至上的优秀班级!
最后,我郑重向书记和全体同学做出保证:如果大家支持我,那么,请大家放心,我一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到问心无愧。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请书记给我这个奉献与锻炼的平台!
怎么写竞选班长申请书3尊敬的辅导员:
非常感谢老师提供这个让我展示自我的机会,也十分感谢同学们对我的支持与信任。班长是一个班级的带领者和服务者,必须具有处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技巧,我认为我具备一名优秀班长的能力。在以前的学校我曾经做过班长,成功过也失败过,所以我认为更知道一个班长的作用与他存在的道理。通过以往的经验我相信对于在班级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其次,我具备服务老师和同学的热情。我性格外向,善于交际,在开学的一个月里,我已和班里大部分的男女同学打下坚实的友谊。
班长不仅仅是一份荣誉和光荣,更是一份深深的沉甸甸的责任。如果我当选班长,我一定做到:
1、认真负责地完成班级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
地承担起应尽的各项职责,当好老师与同学的桥梁。
2、在班级里坚持做到大事讲民主,小事讲奉献。
3、积极开展各项班级活动,团结同学,密切同学关系,加强同学感情。
如果我有幸竞选班长成功,能继续为同学们服务,这张申请书也就变成了责任书,希望老师和同学们监督。
怎么写竞选班长申请书4我叫王钰婷,虽然刚满九岁,但是已经是连任几届的“老班长”了。在从事班务工作中,凭着极大的热情和干练的处事,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好评。
今天,我又勇敢地站在这里参加班长竞选。我非常清楚自己的竞争对手都是班里出类拔萃的精英,但我相信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管理能力,仍然理直气壮地宣布要再次参加竞选。
我再次参与竞争,都是出自我的自信!当然还有我的能力!因为实践已经证明我的能力担任班长是游刃有余的。 也许,在我说出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豪言壮语”后,同学们将会情不自禁地窃窃私语:小小姑娘这么自不量力、夜郎自大! 可是我想说,这不是目中无人的自负,这是发自肺腑的自信!古人说:“自信人生三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那么他就没有勇气和资格做任何事情了!
我也十分清楚,担任班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不能因为自己是女孩子就优柔寡断。我要勇敢面对困难,决不灰心丧气,决不迟疑不决,决不畏首畏尾,我将用自己的能力证明我的一切,坦然面对各种困难,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解决它们。
我明白做任何事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尽职尽责。一个名副其实的班长,既要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更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同学们效仿的典范,如果管不好自己,如何去管别人?
当班长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知道将会面临许多挑战,但我相信自己有能力担起这副担子,因为我有热情,有毅力,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有幸再次当选,我将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态度,努力做好班务工作,使班里的学习生活更加多姿多彩!如果不能当选,我也不心灰意冷,将再接再厉、勇往直前,永葆昂扬向上的斗志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争做学习好、品德优、身体棒的好学生!
怎么写竞选班长申请书5今天我想竞选班长这一职务。
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就不是个好士兵。”在此我就套用一下:“不想当班长的学生就不是个好学生。”此话怎讲呢?因为所谓“班长”,及是“一班之长”,首先要给全班同学作出一个榜样,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处处以身作则,其次,要管理班级和同学,要为大众服务。可以说,每一个竞选班长的同学都是要好的。
我认为我有能力做好班长,首先,我觉得我的成绩大体上不错,有资格成为同学们学习方面的榜样,不过仍有不少缺点,但我会尽力改正。其次,我小学时从二年级开始担任班干部,在管理班级上多多少少有一些经验,不过当然也有做得不够好之处,对于我工作上的弱点我也会尽量克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我有信心当好我们班的班长。
虽说我以前并没有当过班长,但我觉得有经验是因为有了机会,没有人是天生的班长。我希望大家能给我这么一个机会。
申请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被申请人(犯罪嫌疑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目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实要素。
申请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构成的罪名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写明主要证据及其来源,主要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公安局(或_____人民检察院、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立案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山西介休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乡温村石河桥东
法定代表人:冯治强联系电话:1523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20**年,冯治强、冯治力、冯志刚共同出资成立了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乡温村。占地51亩,建筑面积达2265。96平方米,内有价值逾百万元的变电室、160k瓦变压器、磅房、砖、砂、钢材、水泥(标号425)、石子、办公桌椅、档案柜、保险柜、帐册、公司印章等财产。20**年2月18日下午3时许,一伙人在4台装载机的的配合下,炸毁、损毁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设施,哄抢了我公司的价值超百万元的动产。冯治强、冯治力闻讯后立即报案,但张剑副所长、强指导、燕小强等警官到场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财产被毁、被抢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发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强行霸占,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毁灭。我们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抢劫、霸占真凶并绳之于法,得到的却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复(介公不立字[20**]2号、介公复字[20**]1号)。
我们认为:
1、我们是于20**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报的案,20**年7月7日我们没有报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所述报案时间与实际不符。
2、在报案材料中,我们要求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并未指明是三佳乡温村村委推倒厂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没有履行侦查的职责。
3、20**年2月18日,毁损我公司财产的人员使用zh药炸毁我公司的固定资产,行为人涉嫌爆炸罪。损毁、哄抢我公司财产的组织者、参与者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罪。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毁坏财产哄抢财物的犯罪行为,介休市公安局却轻描淡写地认为不构成犯罪。为此,特向贵单位反映,敬请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检察院
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20xx年3月18日
2021立案申请书范文3
申请人:** 男,出生年月,汉族,原石家庄博柯特包装有限公司油合伙经营人。
被申请人:**,男,出生年月,汉族,石家庄博柯特包装公司法人、油合伙人。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与理由
201*年4月份,我与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册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油生意,协议签订每人出资三万元,收益和亏损三方共有。签订协议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在经营当中杜志峰投资1.5万元外其余两人均已投够上述金额。
合伙期间经营一直处于赢利状态,但由于合伙经营由段新利牵头,且段新利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独揽企业财务大权,其私欲不断膨胀,存在大量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对合伙财产进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对小部分合伙财产核算确认,且拒绝我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查看财务账薄。经初步估计,我们合伙经营期间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净资产,若核算后应当退还我财产份额。
我认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已对我造成八万余元的严重经济损失,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编造公司亏损的事实,背着我将公司库存及公司固定资产私自卖掉,并将所卖公司财产的所得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区分局
应经济侦查大队赵队的要求本人后附说明(2页)本人申请与民事法庭无关和申请的证据提交法院的望调查。
台湾商标法施行细则
第1条 本细则依商标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订定之。
第2条 依本法或本细则所为之各项申请,应使用商标主管机关印制之书表,备齐附件,向商标主管机关为之。
申请书或其它对象应注明商标名称、指定使用之商品类别、名称及申请人姓名、名称、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其已审定或注册者,并应注明其审定或注册号数。 第3条 商标之各项申请违反有关法令所定之程序或程序而得补正者,商标主管机关应通知限期补正。
申请人于前项限期内补正者,其申请日仍以原申请日为准。
第4条 关于商标注册之申请,商标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得通知申请人检附身分证明或法人证明文件。
前项证明文件或其它书件系外文者,应检附中文译本。
第5条 本法第二条所定之营业,得参酌左列事项认定之:
一 公司登记之营业项目。
二 商业登记之营业项目。
三 营利事业登记之营业项目。
四 具体营业计画。
五 股东会决议。
六 其它相关事证。
依法令或事实无须为营利事业之登记者,得依其检附之相关文件认定之。
第6条 主张优先权成立者,以其首次在他国提出申请注册商标之日,视为在中华民国申请论册商标之日;在他国之申请案审查结果,对已成立之优先权,不生影响。
第7条 商标注册之申请人主张有本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情事者,应提出相关事证证明之。
第8条 受任为商标人者,应检附委任书,载明其权限。
依本法第九条第二项委任之商标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委任人未另行委托他人者,商标主管机关得通知期限另行委任商标人,逾期未另行委任者,对其应送达之书件,得依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依本法第九条第三项通知申请人更换商标人时,并应通知原委任商标人。
本法第十条所称之一切必要行为,包括代为收受商标主管机关送达之书件及通知。
第9条 本法第十五条所称书件无法送达,指向应受送达人在商标主管机关登载之住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送达而不能送达者。
第10条 商标注册证应黏附商标图样,由商标主管机关盖印发给。
第11条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毁损,商标专用权人得叙明事由,加具证明,申请补发。
依前项规定补发注册证时,旧注册证应同时公告作废。
第12条 凡由商标主管机关抄给之书件,摹绘之图样,应注明与原本无异字样。
第13条 关于商标之证据及对象,检附人预行声明领回者,应于该案确定后三十日内领取。
第13-1条 申请商标审定、注册或其它事项之变更登记者,除第十七条及第十七条之一规定情形外,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二 变更证明文件。
三 变更事项须于注册证上加注者,并应检附商标注册证。
第14条 本法第二十条所定须守密者,由商标主管机关就左列事项认定之:
一 属于营业机密或有关个人隐私者。
二 主管机关内部之签注及批示。
第15条 商标图样之近似,以具有普通知识经验之购买人,于购买时施以普通所用之注意,有无混同误认之虞判断之。
类似商品,应依一般社会通念,市场交易情形,并参酌该商品之原材料、用途、功能、产制者、行销管道及场所或买受人等各种相关因素判断之。
类似服务,应依一般社会通念,市场交易情形,并参酌该服务之性质、内容、提供者、行销管道及场所或对象等各种相关因素判断之。
性质相关联商品或服务,以在工商经营上,有无申请注册防护商标或服务标章之必要关系判断之。
第16条 依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联合商标或防护商标注册,其正商标已审定或注册者,应检附审定书或注册证影印本。
联合商标或防护商标之注册证,应记载正商标之注册号数。
申请防护商标注册,主张其为著名商标者,应举证证明之。
正商标撤销或无效者,其联合商标及防护商标应一并撤销。审定联合商标或审定防护商标未与正商标一并移转者,应撤销其审定。
第17条 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所称商标种类之变更,指左列情形:
一 正商标变更为联合商标或防护商标。
二 联合商标或防护商标变更为正商标。
三 联合商标变更为防护商标。
四 防护商标变更为联合商标。
申请商标种类之变更,应检附申请书注明相关号数;其已审定或注册者,并应检附审定书或注册证。
商标种类变动,其专用权范围及存续期间以原注册者为准;变更后之联合商标或防护商标专用期间超过正商标专用期间者,以正商标之专用期间为准。
第17-1条 联合商标或防护商标申请变更其正商标,应检附申请书注明相关号数;其已审定或注册者,并应检附审定书及注册证。
前项变更正商标之联合商标或防护商标,其专用权范围及存续期间以原注册者为准;其专用期间超过变更后正商标之专用期间者,以变更后正商标之专用期间为准。
第18条 (删除)
第19条 申请商标专用期间延展注册,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二 注册证。
三 商标图样十张。
四 于商标专用期间届满前申请者,申请前三年内有使用商标相关事证之声明;于商标专用期间届满后申请者,专用期间届满前三年内有使用商标相关事证之声明。如有正当事由未使用者,应载明之。
五 其它必要书件。
前项第四款规定,于防护商标不适用之。
延展注册经核准者,由商标主管机关于商标注册证上注明延展事项,发还申请人。
第20条 申请登记授权他人使用商标,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二 授权使用契约影印本。
申请登记再授权他人使用商标,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二 再授权使用契约影印本。
三 商标专用权人同意再授权之证明文件。
申请人得检附商标注册证,请求加注授权使用或再授权使用事项。
授权使用之商品及授权期间,以商标专用权范围为限。所约定授权期间超过专用期间者,以专用期间届满日为授权期间之末日。专用期间如经延展注册,应另行申请授权登记。 再授权使用之商品及再授权期间,不得逾原授权使用商品之范围及授权期间。
第21条 商标授权期间届满前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检附相关证据,申请终止授权使用登记:
一 当事人双方同意终止者。其经再授权者,亦同。
二 一方表示终止,他方无异议者。
三 契约明定得由一方不附理由任意终止,而为终止之表示者。
四 经法院判决确定或和解、调解成立,授权关系已消灭者。
五 经商务仲裁判断授权关系已消灭者。
第22条 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移转,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二 受让人身分证明文件暨营业相关事证。
三 移转契约或其它移转证明文件影印本。
四 注册证。
前项移转登记者,由商标主管机关于商标注册证上,注明移转事项,发还申请人。
第23条 申请设定商标专用权质权之登记,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二 质权人身分证明文件。
三 质权设定契约影印本,应载明商标名称、注册号数、债权额度及存续期间。
四 注册证。
前项质权经登记者,由商标主管机关于商标注册证上,注明设定质权事项,发还申请人。
质权设定期间,以商标专用权期间为限。所约定质权设定期间超过专用期间者,以专用期间届满日为质权期间之末日,专用期间如经延展注册,应另行申请质权登记。
申请质权消灭登记,应检附商标注册证及债权清偿证明或双方同意涂销质权设定登记证明文件。
第24条 申请撤销他人商标专用权,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含副本) 。
二 申请人身分证明文件。
三 相关证据二份。
前项第一款之申请书,应载明构成撤销商标专用权之原因事实。
商标主管机关通知商标专用权人或其商标人答辩时,应检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等附属文件。
第25条 商标主管机关就申请撤销案所为之处分书,应记载左列事项:
一 商标之注册号数、名称及指定使用之商品。
二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其为法人者,并应记载代表人姓名。
三 商标专用权人之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其为法人者,并应记载代表人姓名。
四 委任商标人者,其姓名及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
五 主文及理由。
六 处分之年、月、日。
第26条 依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专用权当然消灭者,其消灭时日如左:
一 未依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延展注册者,商标专用期间届满之次日。
二 商标专用权人死亡而无继承人者,其死亡时。
认定商标专用权是否当然消灭,适用事实发生时之规定。
第27条 凡依本法申请商标注册者,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应依第四十九条规定指定商品类别,并列举商品名称。
二 商标图样十五张,其为彩色者,并应附加黑白图样三张,以坚韧光洁之纸料为之,其长及宽不得超过五公分。
三 申请人营业之相关事证。
前项第三款规定于防护商标不适用之。
商标注册之申请,以备具商标图样及载明商品类别、商品名称之申请书送达商标主管机关之日为申请日;如系交邮,以交邮当日邮戳为准。 审定前申请变更指定使用商品名称或商标图样,以申请变更之日为申请日。但缩减指定使用商品者,不影响其申请日。
第28条 商标图样中包含说明性或不具特别显著性之文字或图形者,若删除该部分则失其商标图样完整性,而经申请人声明该部分不在专用之列,得以该图样申请注册。
前项图样于审查有无与他人之商标图样相同或近似时,仍应以其整体图样为准。
第29条 本细则修正施行前,已审定或注册之商标,其指定使用之商品类别,以已审定或注册者为准。
本细则修正施行前,已申请注册而尚未审定之商标,其指定使用之商品类别,以申请时指定之类别为准。
第30 条 依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须由各申请人协议者,商标主管机关应指定相当期
间通知各申请人协议,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时,商标主管机关应指定期日及
地点通知各申请人抽签决定之。
第31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七款所称著名之商标或标章,指有客观证据足以认定该商标或标章已广为相关事业或消费者所普遍认知者。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七款但书所称授权人,指经商标或标章所有人同意得授权他人申请注册之人。
第32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十一款所称法人及其它团体或全国著名商号之名称,指其特取部分而言。商号或法人营业范围内之商品,以商号或法人所登记之营业项目为准;如登记之营业项目未载明具体商品者,参酌实际经营之项目认定之。
登记在先之法人,以其名称之特取部分作为商标图样申请注册,而与登记在后之法人名称特取部分相同,且指定使用之商品与该登记在后之法人所经营之商品为同一或类似者,仍应征得该登记在后之法人之承诺。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十一款所称全国,指中华民国现行法律效力所及之领域。
第33条 (删除)
第34条 依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移转申请权者,应检附左列书件:
一 申请书。
二 受让人身分证明文件暨营业相关事证。
三 移转契约或其它移转证明文件影印本。
第35条 本法第四十一条之核准审定书应记载左列事项:
一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
二 委任商标人者,其姓名及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
三 商标名称。
四 申请案号:有正商标者,其号数。
五 审定主旨及说明。
六 审定之年、月、日。
第36条 依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撤销审定之申请者,准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商标主管机关为撤销审定之处分者,准用第二十五条规定。
第37条 本法第四十三条之核驳审定书应记载左列事项:
一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
二 委任商标人者,其姓名及住所、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
三 商标名称、图样及指定使用商品类别。
四 申请案号。
五 核驳审定主旨及说明。
七 核驳审定号数及年、月、日。
一 异议书 (含副本) 。
二 异议人证明文件。
三 相关证据二份。
前项第一款之异议书,应载明异议之事实及理由。
商标主管机关通知注册申请人及其商标人答辩时,应检附异议书副本及相关证据等附属文件。
异议之事实及理由有不明确或不完备者,商标主管机关得通知异议人限期补正;于审定商标公告期间内,异议人得变更或追加其主张之事实及理由。
商标主管机关就前项之变更、追加或补正事项,应通知注册申请人及其商标人答辩。
第39条 依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评定者,准用前条规定。
异议审定书及评定书准用第二十五条规定。
第40条 商标异议、评定及撤销案件之处理,适用本法新旧规定之原则如左:
一 商标异议案件适用异议审定时之规定。
二 商标评定案件适用注册时之规定。但其申请或提请评定之程序适用评决时之规定。
三 商标撤销案件适用撤销处分时之规定。
第41条 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评定商标专用权范围,指请准注册之商标及所指定之商品专用权范围不明,有申请商标主管机关认定之必要者。
第42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必要时,指评定委员就书面审理之结果,认为尚不足据以评决,有经当事人言词辩论,以补强其心证者。
第43条 申请注册证明标章者,应提出申请书载明左列事项:
一 证明之商品或服务。
二 证明标章表彰之内容。
三 标示证明标章之条件。
四 申请人得为证明之资格或能力。
五 控制证明标章使用之方式。
六 申请人本身不从事所证明商品之制造、行销或服务提供之声明。
证明标章于申请注册时已有使用者,应检附使用之证明;未使用者,应检附使用计画书。
第44条 证明标章之使用,指以证明商品或服务之特性、品质、精密度或其它事项之意思,于商品或服务之相关物品上,标示该标章以为证明者。
第45条 申请注册团体标章者,应提出申请书载明左列事项:
一 申请人之组织及其成员之资格。
二 控制团体标章使用之方式。
团体标章于申请注册时已有使用者,应检附使用之证明;未使用者,应检附使用计画书。
第46条 团体标章之使用,指为表彰团体或其成员身分,而由团体或其成员将标章示于相关物品或文书上。
第47条 本法第七十六条所称不当使用,指左列情形:
一 证明标章作为商标或服务标章使用,或专用权人于自己之商品或服务使用该标章。
二 证明标章专用权人对于申请证明之人,予以差别待遇,或未经查验或明知不合证明条件而同意标示证明标章者。但法令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三 团体标章之使用造成社会公众对于该团体性质之误认。
四 违反本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而为移转、授权或设质。
五 违反控制标章使用方式。
六 意图影射而使用标章。
七 其它不当方法之使用。
第48条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取得之商标专用权,其商标专用其间仍以原核准者为准。
第49条 申请注册,应依商品及服务分类表,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务类别并具体列举商品或服务名称。
附件:商品及服务分类表
商品: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林业之化学品;未加工之人造树脂,未加工之塑料;肥料;灭火制剂;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物品;鞣剂;工业用粘着剂。
第二类
油漆 (颜料) 、亮光漆、天然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之天然树脂;涂漆用、装潢用、印刷用及艺术用金属箔与金属粉。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它洗衣用物品;清洁、亮光、洗擦 (去污) 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水 (香料) 、香精油;化妆品;美发水;洁齿剂。
第四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剂 (油) ;吸收、湿润、凝聚灰尘用品;燃料 (包括马达用) 及照明用油,蜡烛、灯心。
第五类
药品、兽医及卫生用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敷药用材料;填牙材料、牙蜡;消毒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
第六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铁器、小五金器材;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之普通金属制品;矿沙。
第七类
机器及工具机;马达及引擎 (陆上车辆用除外) ;机器用联结器及传动零件 (陆上车辆用除外) ;农具;孵卵器。
第八类
手工用具及器具 (手操作的) ;剪力及刀叉匙餐具;佩刀;剃刀。
第九类
科学、航海、测量、电气、摄影、电影、光学、计重、计量、信号、检查 (监督) 、救生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声音或影像记录、传送或复制 (再生) 用器具;磁性资料载体、记录磁盘;自动贩卖机及货币操作 (管理) 器具之机械装置;现金出纳机、计算器及数据处理设备;灭火器械。
第一类
外科、内科、牙科和兽医用器具及仪器,义肢、义眼、假牙;整形用品;伤口缝合材料。
第一一类
照明、加热、产生蒸气、烹饪、冷冻、干燥、通风、给水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一二类 车辆 (交通工具) ;陆运、空运或水运用器具。
第一三类
火器;火药及发射体;爆炸物;烟火。
第一四类
贵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之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之物品;珠宝、宝石;钟表及计时仪器。
第一五类
乐器。
第一六类
不属别类之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材料;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黏着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及办公用品 (家具除外) ;教导及教学用品 (仪器除外) ;包装用塑料品 (不属别类者) ;纸牌;印免用铅字;印刷板。
第一七类
不属别类之橡胶、古塔波胶 (马来树胶) 、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该等材料之制品;生产时使用之射出成型塑料;包装、填塞和绝缘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一八类
皮革与人造皮革 (仿皮革) 以及不属别类之皮革及人造皮制品兽皮;皮箱旅行箱;伞、阳伞及手杖;鞭及马具。
第一九类
建筑材料 (非金属) ;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柏油、沥青;可移动之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纪念碑。
第二类
家具、镜子、画框;不属别类之木、软木、芦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以及该等材料之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二一类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 (非贵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金属者);梳子及海棉;刷子 (画笔除外) 、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 (建筑用玻璃除外) ;不属别类之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二二类
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布、帆、袋 (不属别类者) ;衬垫及填塞材料 (橡胶或塑料除外) ;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二三类
纺织用纱、线。
第二四类
不属别类之布料及纺织品;床单或桌布。
第二五类
衣服、靴鞋、帽子。
第二六类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缏带 (发辫) ;钮扣、钩扣、扣针及缝针;人造花。
第二七类
地毯、草垫、席类、油毡及其它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二八类
游戏器具及玩具;不属别类之体育及运动器具;圣诞树装饰品。
第二九类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精;腌渍,干制及烹调之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蛋、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脂。
第三类
咖啡、茶、可可、糖、米、树薯粉、西谷米、代用咖啡;面粉及榖类调制品、面包、糕饼及糖果、冰品;蜂蜜、糖浆;酵母、发酵粉;盐、芥末;醋、调味用香料,冰。
第三一类
农业、园艺及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之榖物;活得动物 (活禽兽及水产) ;鲜果及蔬菜;种子、天然植物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三二类
啤酒;矿泉水及汽水以及其它不含酒精之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它制饮料用之制剂。
第三三类
含酒精饮料 (啤酒除外) 。
第三四类
烟草;烟具;火柴。
服务:
第三五类
广告;企业管理;企业经营;事务处理。
第三六类
保险;财务;金融;不动产业务。
第三七类
营建;修缮;安装服务。
第三八类
通讯。
第三九类
运输;商品捆扎及仓储;旅行安排。
第四类
材料处理。
第四一类
教育;训练;娱乐;运动及文化活动。
第四二类
餐、宿之提供;医疗、卫生及美容服务;兽医及农艺之服务;法律服务;科学及工业之研究;计算机程序设计及不属别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