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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工程安全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为了确保园林工程的安全建设,首先要注意的安全因素就是环境。在园林建设的过程中,土建、装饰、机电、给水排水等行业的交叉作业很容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此时在施工现场就一定要按照规定树立警示牌,给施工人员及时的安全提醒,还要注意施工机械的管理,尤其是在使用电力作业的时候,用电安全的注意事项是一定要重点确认的。与此同时,还要在施工人员之间树立安全施工的意识,避免出现施工人员由于安全意识薄弱而出现不戴安全帽等不规范施工行为,并使得施工人员能够认真落实自己的工作,肩负起应该承担的责任,确保园林工程的施工质量。其次,园林工程的安全检查部门也应该严格执行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条例,对于施工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使得监管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园林工程安全施工建设的重要性,树立起正确的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地对园林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及时地纠正不安全施工行为,提出改正措施,并且可以适当设立一些惩罚措施,注意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能够做到安全施工的所有的要求,肩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2对于园林工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在现代化的城市建设中,园林工程建设已经不单单是单纯的植树种草的建设,结合了土建、装饰以及休闲娱乐等行业的建设,行业的交叉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园林工程的内涵,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尤其是在生态保护不当的状况下。在园林工程设计施工期间,应当对于周边的特殊地势环境进行保护,尽可能地减少对当地地域环境的破坏,并且在园林建设施工期间,合理地规划建设时间,减少噪音污染对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的破坏。在施工期间,合理有效地利用建筑材料,尽量减少废物的产出,充分地提高建筑资源的利用率,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不可循环且不可降解的建筑垃圾,在处理的时候也一定要选择科学合理的方式,不能因为节约建筑成本而采取任何一种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有害的处理办法,对此,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也要做好这方面的监督,及时地提醒建筑团队,并提供最科学的解决办法。园林工程的生态环境主要是靠植被来维护的,当加入了建筑之后,植被种植的面积有所缩小,生态建设的规划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在这样的状况之下,一定要做的就是合理地规划园林工程内的生态建设,对园林建设的地域进行重点考察,针对当地的地域特征以及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的了解,在这样的基础上规划园林建设。园林工程内的人文环境的建设也要依照当地的生态建设计划进行改变,减少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娱乐设施的出现,避免出现人类活动严重影响生态保护的现象出现。对于园林工程内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要进行考察,园内的工作人员能够在丰富的专业知识的辅助下护理好园林工程内的植被,还要能够为园林生态环境的长远保护提出适当的发展建议。只有做到这些,园林工程中生态环境建设才能长远发展。
作者:陈传海单位:湖北省丹江口市园林局
会议收到论文报告58篇并印发了文集,有140人参加会议,在第一天的大会和第二天的分组会上分别有17位和26位专家作了报告,另外还安排了半天时间进行自由发言和讨论。会议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不同观点之间也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
鉴于这一会议的论坛性质,以下仅就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及建议作一归纳,提交与会专家考虑并审议。
一、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
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
对结构工程的设计来说,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我国建筑物和桥梁等土建结构的设计规范在这些方面的安全设置水准,总体上要比国外同类规范低得多。
1.1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
与结构构件安全水准关系最大的二个因素是:1)规范规定结构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载(荷载标准值),比如同样是办公楼,我国规范自1959年以来均规定楼板承受的活荷载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现已确定在新的规范里将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则为240和250公斤;2)规范规定的荷载分项系数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确定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数体现了结构构件在给定标准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数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公路桥涵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安全系数,体现了安全储备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分项系数,体现了一定的名义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标。安全系数或分项系数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我国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活荷载与恒载(如结构自重)的分项系数分别为1.4和1.2,而美国则分别为1.7和1.4,英国1.6和1.4;这样根据我国规范设计办公楼时,所依据的楼层设计荷载(荷载标准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值大约只有英美的52%(考虑人员和设施等活载)和85%(对结构自重等恒载),而设计时据以确定构件能够承受荷载的能力(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有关)却要比英美规范高出的10~15%,二者都使构件承载力的安全水准下降。日本与德国的设计规范在某些方面比英美还要保守些。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设计多根据发达国家的规范,就如我国解放前和建国初期的结构设计方法参照美国规范一样。至于中国的香港和台湾,至今仍分别以英国和参考美国规范为依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建筑物的活荷载标准值上,与国外的差别并没有象办公楼、公寓、宿舍中这样大。不同材料、不同类型的结构在安全设置水准上与国际间的差距并不相同,比如钢结构的差距可能相对小些。
公路桥梁结构的情况也与房屋建筑结构类似,除车载标准外,荷载分项安全系数(我国规范对车载取1.4,比国际著名的美国AASHTO规范的1.75约低25%)与材料强度分项安全系数均规定较低。
尽管我国设计规范所设定的安全贮备较低,但是某些工程的材料用量反而有高于国外同类工程的,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设计墨守陈规,在结构方案、材料选用、分析计算、结构构造上缺乏创新。
1.2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除了结构构件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外,结构物还要有整体牢固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是结构出现某处的局部破坏不至于导致大范围连续破坏倒塌的能力,或者说是结构不应出现与其原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依靠结构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来对付地震、爆炸等灾害荷载或因人为差错导致的灾难后果,可以减轻灾害损失。唐山地震造成的巨大伤亡与当地房屋结构缺乏整体牢固性有很大关系。2001年石家庄发生故意破坏的恶性爆炸事件,一栋住宅楼因土炸药爆炸造成的墙体局部破坏,竟导致整栋楼的连续倒塌,也是房屋设计牢固性不足的表现。
1.3结构的耐久安全性
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以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过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我国规范规定的与耐久性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都显著低于国外规范。损害结构承载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利于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使用寿命。
2.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的不同见解
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较低,与我国建国后长期处于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的历史条件有关。但是,能够对土建结构取用较低的安全水准并基本满足了当时的生产与生活需求,而且业已历经了较长时间的考验,这是国内土建科技人员经过巨大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安全储备较低,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相对不足。如果适当提高安全设置水准将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提高工程抗御灾害的能力。国内发生的大量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上的腐败和不善以及严重的人为错误所致。现在提出要重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主要是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是由于我们现在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为今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满足今后几十年、上百年内人们生产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结构如商品房屋则更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属性的需要。国内近几年来已对建筑结构安全度的设置水准组织过几次讨论,在如何调整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这次科技论坛上同样反映了这些不同的见解:
1)认为我国现行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是足够的,并已为长期实践所证明,而国外就没有这种经验。我国取得的这一成功经验决不能轻易丢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着英美的高标准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费,除个别需调整外,总体上不必变动。
2)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度设置水准尽管不高,但在全面遵守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即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三正常”条件下,据此建成的上百亿平米的建筑物绝大多数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这些规范规定的水准仍然适用;但是理想的“三正常”很难做到,同时为了缩小与先进国际标准的差距以及鉴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质供应条件业已改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应适当提高。这种提高只能适度,因为我国目前尚属发展中国家。
3)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应该大体与国际水准接近,需要大幅度提高。这是由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土建工程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出现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损失后果将愈益严重,而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程度所需要的经费投入在整个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现在已愈来愈低,材料供应也十分充裕。过去的低安全水准只是适应了以往短缺型计划经济年代的需要,但决不是没有风险,如果规范的安全水准较高,曾经发生过的有些安全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规范的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为“三正常”的提法所掩盖。在建的工程要为将来的现代化社会服务,安全性上一定要有高标准。低的安全质量标准在参与将来的国际竞争中也难以被承认,即使结构设计的安全设置水准能够提高到与发达国家一样,由于我们的施工质量总体较差,结构的安全性依然会有差距。
3、结构设计规范的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
自1984年国家建委和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以来,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已从80年代末期起抛弃了传统的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从而统一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可靠度设计方法;其它的工程部门如公路、铁路、港口、水利的结构设计规范也正在或计划作这样的转变。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是参考国际上的相应标准ISO2394并经过国内科技人员努力后得以实施的。将可靠度设计方法用于结构设计规范,在国际学术界内通常被看成是一种发展趋势,但在工程内界则存在不同看法。尽管有了ISO2394,国外却鲜有重要或著名的结构设计规范已直接采用了可靠度设计方法,至今仍采用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或称荷载抗力系数法。在我国,对于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设计方法以及企图将我国各个行业的各种结构设计规范都用可靠度方法统一起来的做法,虽然工程设计界颇有微词,但学术界持赞成和肯定者是主流,不过仍不时有人对可靠度方法用于设计规范的适用性提出质疑。这次科技论坛上则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对规范可靠度方法的意见分歧。
对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持肯定意见的专家认为这是重大的科技进步,可靠度方法对安全度的概率定义要比定值的安全系数更清晰、更科学、更合理,当然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本身尚有不少缺陷,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结构设计规范所面向的是类型多样的复杂群体,在安全度上需要考虑的不确定性与不确知性非常复杂,并不是“从统计数学观点出发的概率定义”所能科学描述或处理;规范可靠度方法在我国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它并没有给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带来明显实效,反而造成了安全概念上的某些混乱;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说,结构的安全度用可靠指标和虚假的失效概率表达后变得更加不可揣摩和模糊不清,不如安全系数那样从安全储备出发的度量方法更为直观和便于处理具体工程的安全问题;现行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方法很不成熟,存在不少根本缺陷;他们认为半概率的多安全系数方法更适用于规范,也不排斥可靠度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一种参考,在综合判断安全系数的合理取值时予以考虑。
二、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与工程的使用寿命相联系,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这一正常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和结构的适用性,而且更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
1、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现状
大多数土建结构由混凝土建造。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困扰土建基础设施工程的世界性问题,并非我国所特有,但是至今尚未引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设计与施工部门的足够重视。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混凝土应是非常耐久的材料。直到7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才逐渐发现原先建成的基础设施工程在一些环境下出现过早损坏。美国许多城市的混凝土基础设施工程和港口工程建成后不到二、三十年甚至在更短的时期内就出现劣化;据1998年美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一份材料估计,他们需要有1.3万亿美元来处理美国国内基础设施工程存在的问题,仅修理与更换公路桥梁的混凝土桥面板一项就需800亿美无,而现在联邦政府每年为此的拨款只有50~60亿美元。另有资料指出,美国因除冰盐引起钢筋锈蚀需限载通行的公路桥梁已占这一环境下桥梁的1/4。发达国家为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投入了大量科研经费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公路桥梁为对付除冰盐侵蚀及冻融损害,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50年代的2.5cm逐渐增加到4cm、6cm直到80年代后的7cm,而混凝土强度的最低等级也从50年代的C25增到后来的C40,桥面板混凝土从不要求外加引气剂、不设防水层到必须引气以及需要设置高级防水胶膜并引入环氧涂膜钢筋。而我国遭受盐冻侵蚀地区的公路桥梁在耐久性设计方面至今仍无明确要求,对混凝土保护层和强度的要求仅为2.5cm与C25,与上面提到的加拿大50年代水准一致。国内按这种标准设计的一座大桥,建成后仅8年,由于盐冻侵蚀,现已不得不部分拆除重建。
我国建设部于80年代的一项调查表明,国内大多数工业建筑物在使用25~30年后即需大修,处于严酷环境下的建筑物使用寿命仅15~20年。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使用环境相对较好,一般可维持50年以上,但室外的阳台、雨罩等露天构件的使用寿命通常仅有30~40年。桥梁、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耐久性问题更为严重,由于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过薄且密实性差,许多工程建成后几年就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海港码头一般使用十年左右就因混凝土顺筋开裂和剥落,需要大修。京津地区的城市立交桥由于冬天洒除冰盐及冰冻作用,使用十几年后就出现问题,有的不得不限载、大修或拆除。盐冻也对混凝土路面造成伤害,东北地区一条高等级公路只经过一个冬天就大面积剥蚀。我国铁路隧道用低强度的C15混凝土作衬砌材料,密实度和抗渗性差,不耐地下水与机车废气侵蚀,开裂与渗漏严重;对几个路局所辖的隧道进行抽样调查表明,漏水的占50.4%,其中1/3渗漏严重,并导致钢轨等配件锈蚀以及电力牵引地段漏电,影响正常运行,而1999年颁布的铁路隧道设计规范仍未能对隧道的耐久性问题采取适当的对策,如适当提高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和在混凝土中掺入化学纤维等。
耐久性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在于我们许多正在建设的工程仍未吸取国际和国内的大量惨痛教训,还沿着老路重蹈覆辙。一些北方城市新建成的立交桥和高速公路桥,仍没有在材料性能和结构构造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治冻融和盐害的综合措施。甚至大型工程如2000年投入运行的珠海莲花跨海大桥,其主体结构在浪溅区仍采用不耐海水干湿交替侵蚀的C30混凝土与3~4cm厚的保护层厚度。
有专家估计,我国“大干”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还可延续20年,由于忽视耐久性,迎接我们的还会有“大修”20年的,这个可能不用很久就将到来,其耗费将倍增于当初这些工程施工建设时的投资。
使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问题进一步加剧的原因有:
1)由于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习惯上以单一的强度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导致水泥工业对水泥强度的不适当追求,使水泥细度增加,早强的矿物成份比例提高,这些都不利于混凝土的耐久性。我国对水泥质量的检验在强度上只要求不低于规定的最低许可值,而国外则同时还要求不高于规定的最高值,如果强度超过了也被认为不合格,这种要求还有利于水泥产品质量的均匀性。
2)工程施工单位不适当地加快施工进度,尤其是政府行政领导对工程进度的不适当干预。混凝土的耐久性质量尤其需要有足够的施工养护期加以保证,早产有损生命健康的概念同样适用于混凝土。国内媒体上大加宣传的所谓几个月就修成一条大路、建成一座大桥、或盖成一幢高楼的工程以及抢工献礼工程,很可能就是今后注定要花掉更多资金进行大修的短命工程。提前完成合同规定施工期的在国外要被罚款,因为意味着工程质量有遭到损害的可能。
3)环境的不断恶化,如废气、酸雨,我国的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的30%。
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是尽快编制桥梁、隧道、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耐久性设计的技术条例,修订补充现行规范中对结构耐久性的要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种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在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必须有使用寿命的要求和论证。当前在建的众多工程在耐久性上之所以仍然沿着重蹈覆辙的道路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在耐久性上没有可资遵循的新依据。更为严重的是现行规范中的有些条文,本身就对耐久性有害。为了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在混凝土中合理使用粉煤灰、矿渣等矿物掺合料是重要的技术手段,国外有的规范甚至规定在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入粉煤灰等掺合料,而我国的铁路混凝土桥隧施工规范仍在明文禁止使用。此外,工程技术界还存在长期形成的一些过时的看法,对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能造成阻力。例如,顾虑会影响混凝土强度而不愿使用引气剂,而引气本应作为改善混凝土耐久性和工作性的常规手段;又如,希望加大水泥用量来保证混凝土强度,而尽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应是提高混凝土抗裂和耐久性能的重要途径。
在修订规范的耐久性要求上,交通部于2001年颁布的港工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已为其它土建工程行业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我们一方面要参照国内外已有的资料和经验,尽快编写出相应的设计施工技术文件以应急需,另一方面则要安排系统的研究项目,加大耐久性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国际上结构工程学科最为重要的前沿研究领域之一,而我国在这一方面相当落后。混凝土的耐久性研究离不开原材料和环境等特定条件,需要考虑本国的特点,是不能完全依赖国外研究成果的。
重视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生产混凝土所需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均需大量消耗国土资源并破坏植被与河床,水泥生产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占人类活动排放总量的1/5~1/6,而我国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已居世界第二。我国现在每年生产5亿多吨水泥,与之相伴的是年耗20多亿方的砂石,长此以往实难以为继。延长结构使用寿命意味着节约材料,而耐久的混凝土一般又应是水泥用量较低和矿物掺合料(工业废料)用量较高的混凝土,所以耐久的混凝土正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国际上对桥梁、隧道等土木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多为100年,有的如英国为120年。考虑到耐久性不足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国际上近年来有要求将这些工程的最低工作寿命进一步延长的趋势,如提出城市环境中的桥梁至少应有150年。
2.土建结构工程使用阶段的正常检测与维护
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的概念,与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和修理不能分割,对处于露天和恶劣环境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我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但没有如何使用的规范。有些工程倒塌事故,例如最近四川宜宾的南门大桥发生桥面坍落事故,就是因为桥面结构与主拱之间的吊杆在连接处发生锈蚀,如果有定期的检测要求,这样的事故很有可能避免。有些国家对于结构的损坏可能导致公众安全的建筑物与桥、隧等公共工程,强制规定必须定期检测;即使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外墙面砖等建筑部件,因其坠落后容易伤及公众,也有强制定期检测的要求。我国由于施工管理水平和事故操作人员的素质相对较差,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对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设置水准又相对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较多隐患,所以更有必要从法制上确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质量,虽然政府已作出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对其“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是这种要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要将结构安全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例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现在国内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诊治,也有大量已建的违章工程需要评估,更有许多工程发生病害需要诊断和加固,各地已涌现了不少从事土建工程诊断、治理与加固的队伍,并有蓬勃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行业的趋势。出现问题和病害以后再来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应该更加强调预防。对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检测和评估,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有从业人员的注册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在管理体制上予以规范。
从国家对公共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对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需要有工程整个使用期限即全寿命费用支出的论证。只注意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次投资支出,很少考虑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维护与修理的长期费用,不但可能损害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经济上算总账会很不合算。在发达国家,由于新建工程少,用于维修的费用往往更为主要,英国1978年的土建维修费上升到1965年的3.7倍,1980年的维修费占当年土建费用总支出的2/3。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大兴土木,可是过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经或过早老化。国内40%公路桥梁的桥龄已大于25年,加上进入90年代以后交通量猛增,超载严重,以往的设计标准又低,路、桥的维修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养护维修费用得不到保证,造成工程安全隐患并在以后需要支出更多的大修费用。在土建工程的投资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已建工程维修的费用。
为加速路桥等公共工程建设,国家现在鼓励投资公司出资并给以一定期限如30年的经营收入作为补偿。如果对重要土建工程有必须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估的法规,就能保证这些工程在一定期限后归还国家管理和经营时的良好功能,对于设计工作寿命为100年的桥梁,至少还可正常使用70年,而不至于30年到期后国家接收的已是一个破旧的工程。
三、技术规范的作用与管理
这次科技论坛对于土建结构工程技术规范的定位、作用与管理也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们往往视技术规范为法,将规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条文来对待。技术规范或规程,与各种技术条例、技术要求、工法、指南等技术文件一样都是技术标准,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当工程各方(业主、设计、施工企业)认同作为设计与施工的依据并在契约的基础上,才能作为法律仲裁的依据。将技术问题法制化并强制执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然,政府部门从国家和公众的整体利益出发,需要在安全、环保等重大原则上对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提出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但法规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如何达到这些要求的具体技术途径和方法,后者是技术标准的任务。政府也可以原则认可或批准某些重要的技术规范或其中某些内容使用。
土建工程有着强烈的个性,需要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具体特点去解决设计与施工问题。所以规范作为技术标准宜强调其指导性而不是强制性。如果规范条文看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条文,就有可能束缚设计施工人员的主动创造性并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我国土建工程在结构设计上与国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与技术上的创新,这与以往过分强调规范的法律地位从而形成所谓“结构设计就是规范加计算”的倾向不无关联。我国的技术规范在编写风格上也有模仿法律的倾向,极少提及使用者需要注意规范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或允许并鼓励使用者在某些问题上可以另辟蹊径。如果在设计施工中要取代规范中已经落后过时甚至有害的技术规定,则无异于违法行为。相反,只要墨守规范,即使出了事故,就可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在客观上降低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与职责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参与今后的国际竞争。为了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并杜绝钻规范条文的空子进行偷工减料,应有必要建立这样的共识并作出规定,即遵守了规范条文并不意味着就可免除法律责任。国外有些规范就是这样规定的。
企图不断加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来解决屡禁不止的工程事故,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现在,有关主管部门将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部分条文抽出来,明确列为强制性条文,同时规定各个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须通过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任的其他企事业设计单位的审查,而审查的主要内容就在于对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其任务已类似于执法;这种做法是否明智似可商榷。我国土建工程事故频繁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不善,特别是管理环节上的腐败;其次是施工操作人员素质低,又难以短期解决;过分强调规范的地位与作用,未能建立与规范配套的完整标准体系,比如缺乏指南、工法等更为详尽具体的技术文件,可以用来指导和规范设计与施工的各个具体环节,也有一定的关系。从设计角度看,出现事故主要不是由于没有按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而是方案性的错误或忽略主要的设计条件;也有一些工程则因过去的设计标准过低,耐久性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应有的例行检测而导致失效。其实,要做到设计规范强制条文的要求最为容易,为此请专业人士审查似无必要。重要的工程设计应规定请专业单位全面审核,其要点也应在结构方案、构造方法与计算分析的原则上。从结构设计的国家规范中抽出的强制性条文不免支离破碎,个别条文的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某些地区和某些工程的具体特点,反而造成麻烦。
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技术力量悬殊,环境条件各异,客观上要求规范能给设计人员更多灵活性,少一些强制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在规范的指导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去解决问题。总之,在规范标准上,要摆脱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过分强求统一、较少考虑个性和缺乏实事求是灵活性的倾向。要提倡和鼓励各省市编制地方性规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标准上,可有不同的设置水准。比如上海、北京、广州这些大城市应该高些,在抗震防灾要求上,更应区别对待。全国性的规范订得愈详细,其适用性可能变得愈差,造成的混乱也可能愈多;特别象岩土工程那样的规范更是如此。
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越多,也意味着政府有关部门在具体技术问题上需要承担的责任越重,而这些本来不该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规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设置水准上,政府需要干预的也应是保证公众安全的最低要求。对于土建结构的抗震设计,政府有关部门至今仍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抗震的设防标准(建抗586号文件)。事实上,如将商品房的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抗震能力可提高约1倍,而增加的房屋造价相当有限,在众多城市中可能仅及居民用于室内装修费用的几分之一。政府的这一规定无异于限制居民只能购置抗震安全质量标准最低的房屋,如果发生地震造成损害,有关部门如何解释?
规范等技术标准的管理体制亟待改善。建国以来,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管并指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分别承担每本规范编写和修订工作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有些在经费和人力上得不到保证,平时基本上没有专门人员去搜集了解规范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修改补充规范条文;面对新的结构型式、新的材料和新的工艺,规范的过时条文不但成为推广新技术的阻力,而且有被误用或盲目套用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发达国家有关土建结构工程的规范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技术标准多由行业协会或专业学会编制及管理,规范的翻新周期短,不象我们要长达10年以上。我国的学会与协会重复设置,分工不明,并且至今还依附于某一政府部门,基本上只起到政府职能部门非官方代言人的作用,距离独立和富有活力的健全机构还差的很远,如何发挥这些机构在技术标准编写和管理中的作用也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建议随着改革的深入,整顿合并有关的学会、协会,加强其职能,并逐渐成为技术标准编制管理的主体。
四、准备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考虑的建议
为了改善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这次论坛中提出了以下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考虑,:
1、桥梁、隧道、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已是当前亟待采取措施应对的重大问题。否则,一些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将得不到有效保证,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会蒙受巨大损失,并将给生产和公众生活带来长期困扰。
建议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主管土建工程设计标准的部门,能对工程的耐久性要求作重点审查,明确土建工程的设计应有最低使用寿命的要求,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应有正常使用寿命和耐久性设计的独立章节与论证;
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对混凝土工程耐久性的基础理论研究给予重点支持;
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在近期内编订有关法规标准给以立项资助;
建议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建筑学部在其咨询研究项目中,联络国内有关专家,促进土建结构耐久性设计指导性技术条例的编制。
2、土建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应有定期的检测和正常的维护修理加以保证。对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国尚无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的法规。在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上有重新建、轻维修的倾向,不利于工程寿命和投资效益。
建议对桥、隧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内实施强制性的定期安全检测。为此,需要制定法规,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检测与评估,需要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制度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与监管体制。凡属已建工程的安全诊断也可一并归入这一行业。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桥、隧、道路等土建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上,根据需要,加大工程维修费的比例。
3、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与管理体制,发挥学会、协会在技术标准编制、修订和管理中的作用;逐步淡化技术规范条文的强制性质;鼓励编制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企业标准,适应不同地区在环境地质和经济、技术水平上的差异,并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1.1水利工程技术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
许多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复杂,如混凝土大体积高架梁立模、钢筋帮扎、脚手架与浇筑、不稳定基础深坑开挖边坡支撑,基坑地质或地下水突变区域施工等,容易发生倒塌等安全隐患;同时水利工程施工涉及特种作业多,现场集中大量的打桩、土方施工机械、砼拌和、运输、浇筑、起重吊装等机械,安全管理难度大;另外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安装与维护、电焊气割、金属防腐、挖泥船作业等,许多工序都是以手工作业为主,劳动强度大,增加了施工人员危险性。
1.2施工作业人员素质低
水利工程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较低,未受过专业培训,安全技能缺乏,安全意识淡泊,流动性大,现场管理难度大;新工人在上岗前培训不到位,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要点实践经验不足,不听从技术人员指导,作业随意,导致“三违”现象是由发生。
1.3水、电和火的管理措施不到位
为保证非汛期正常施工及汛期安全度汛,水利工程施工有导流和度汛要求,但施工现场围堰、导流沟等防洪施工标准底,极易冲毁围堰或导流沟,给工程施工造成损失和安全隐患。再者,临时用电负荷高,用电设备多,现场电路走向多,不按照用电规程操作,用电和配电设施极易发生短路、打火等故障。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施工安全措施经费不明确,支出没有标准,不列开支计划,或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安全实际操作落实有难度。水利工程建设多数实行合理低价中标,施工单位利润空间小,经常挤占安全生产经费;还有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款到位不及时,也影响了安全生产经费的及时投入到位。2.2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没有健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内部管理不到位。需要明确项目部经理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思路,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职工的安全素质,现场设置安全设施、制度标志牌的等,项目经理与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管理的软件和硬件引起高度的重视,掌握安全生产存在的全面问题,细化责任,落实职责。
2.3社会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管理新法律规章的出台,社会需求的高标准,市场竞争和施工环境的变化等,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面临着日益加重的压力,工程市场竞争的激烈导致施工单位降低投标报价,给工程施工造成了安全生产带来隐性影响。
2.4工程本身因素影响
水利工程本身工程规模、水文地质、工程施工难易程度等都会对工程带来施工安全隐患。如施工基础开挖,深度较大,又碰到地质断层或富含水层,存在流沙、塌坡等安全隐患,施工时做施工方案时,要有相应方案,解决好防渗。
2.5施工企业与资质不匹配
目前,在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不少单位和个人通过借用、挂靠资质参与竞标,从而进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市场。而这些单位大多经济基础薄弱,严重缺乏或没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多数为临时招集的民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不能得到保障,施工中所用设备多为临时租用,且所租特种设备基本未经检测、未经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拆装、施工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对策
3.1落实监管职责
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工地,对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保证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进行审核把关;对特种设备年检情况及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把关;要对施工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对查处的问题提出整改通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完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参加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提出建设安全监督报告,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整体评价。
3.2完善制度,落实职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水利施工安全就村扎起问题。详细分解水利工程施工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权、利并逐级签订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3.3注重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培训,分析安全生产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水平,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3.4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各种机械、电气焊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制度,做到专人专要、一机一岗,操纵、装拆、检修必须有持证专业人员完成;各种高压气瓶专人保管发放,减压器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处,均居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时避免阳光曝晒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垫圈的保护;各式起重机械,牵引及辅助工具标明最大负荷量,超高、底限位以及力矩限位、传感、继电保护、指示器、停靠装置、夹轨器必须灵敏、齐全、可靠,一经发现故障,应由专职人员停机维修。
3.5现场安全用电与防火措施
现场临时用电一定要按施工临时用电和防火平面图布设,不得随意改变或挪动,落实用电与防火责任制,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物品的管理制度。现场临时用电要由专职电工统一布设,临时用电线路全部采用架空,所有用电设备设置配电箱,并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应装置端正牢固配电箱产品合格,具有防水功能,出入线穿管从下进入,配齐绝缘鞋手套等绝缘工具。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电工每日检查电气设备,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火锅、室内大功率的灯具等。
3.6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3.7基础开挖安全措施
基础开挖深度超过2.5m时,根据土质情况,做好放坡处理,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机具,坑边四周设防护栏,并搭设下坑便道;机械挖土操作附近,不得有人工清理土方,基坑四周应挖好排水沟。基坑按安全技术措施设置边坡稳定围护。沟槽深度大于2.5m时应采取人工放坡,使边坡成阶梯,做好支撑;基坑、沟槽地下水位应设专人监控,及时抽水,防止基坑、沟槽侵泡,造成边坡塌方。
4结论
1.1贯彻安全技术管理
园林工程施工前必须根据实际工程特点编写符合实际的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规范,如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安全操作、架空索道安全技术标准、防暑降温措施实施细则、沙尘危害工作管理细则及危险物安全管理制度等。现场安全措施必须制定详细,现场施工员必须认真按施工工序或作业类别,如土方挖掘、脚手架、高空搬运、电气安装、机械操作、栽植过程中安全要求及苗木成活要求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接规范。现场内要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例如悬挂安全标志,标贴安全宣传品,佩戴安全袖章、微章,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并举办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2坚持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园林工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和提高安全建设水平,始终坚持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法律法规,比如劳动保护法、劳动者保护方针;第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知识教育,比如焊接规范,起重设备操作规范等;第三事故、典例学习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另外,组织现场施工负责人学习国家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对于新入职员工,在参加工作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尤其是特种设备操作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通过考核才能上岗。
1.3强化安全生产指标管理,建立安全原始记录制度
要制定明确可行的园林工程施工生产的指标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在各类施工生产管理过程中强制执行。为提高责任意识,可以采用“军令状”的方式,明确安全责任。安全原始记录是安全监测的重要研究依据,也是对工作人员监督和督促,从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原始记录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组织情况;安全措施记录表;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记录;安全奖罚记录等。
1.4完善安全检查制度,保证施工进行和职工人身安全
1)完善安全教育体系和安全检查体系,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设立安全科室实施具体的安全事项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施工过程中设置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科室及时安排“三级”教育,安全教育结束后,先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与进场职工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并当场宣布安全生产奖金。施工过程中现场中每一个人自觉做好施工防护和人力防护。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
3)规范化现场,严格按照标准在现场张贴安全标语并在危险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机械维修和保养,保证机器正常运行并在现场布置好安全设施,尤其是消防设施。规范化需要对入场施工人员提出严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思想,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4)严格按照编写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检查现场中的用电情况、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科逐项检查,并且认真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对于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整改责令书并提出整改措施,从而防止类似安全隐患再次出现。安全检查员要经常查看现场,及时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另外安全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制定有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在过程施工中,项目安全科加强与监理、施工单位加强沟通,随时将安全检查的情况及时通知具体负责人,多方共同督促整改。
1.5工程保险
面对复杂的大型园林工程,环境复杂多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风险相对较大,因此除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外,还要加入工程保险,具体情况在合同体现出来。
2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性制定特殊安全用电措施
1)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园林过程中现场施工中所有用电设备必须配有漏电保护器,保证一设备一开关,设备接电必须由专人操作并且由获得电工上岗操作证的人管理执行,防止缺乏专业技术而发生事故。施工中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绝缘电压测试,防止由于绝缘层破坏发生触电事故。常用手持电动工具有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配电箱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配电箱,内设置漏电开关。其中一栋配电箱中,每个回路中设有漏电开关。长时间不使用时,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排除一切隐患。下班后断掉电源,并且将配电箱上锁,实际操作中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2)严格用电规范,定期维护用电设施严格用电规范,分区用电管理,园林工程主要由三大区域:施工现场、仓库和生活区。做好临时用电施工计划编制,对于计划外用电,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得到批准方可组织施工用电,对于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工程中用电设施由专人维护,定期保养。整个工程中遵循安全用电规程,保证安全用电。对于绝缘层破损的电线不经绝缘处理后严禁使用。
3结语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采矿工程本身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加上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使采矿工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率比较高,因此在采矿工程过程中应用安全性原则是十分必要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什么是安全性原则呢?安全性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各项活动包括安全活动中对于客观存在着的安全问题所要坚持的规范。
1.安全性原则的运用可以促进采矿企业的经济发展。
在采矿工程中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性原则落实到采矿技术、采矿工艺、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素质、运用先进的安全设备等方面,不仅可以提高采矿质量,而且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目标。
2.安全性原则的运用可以促进其他行业的经济发展,从而促进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
采矿坚持安全性原则不仅可以提高采矿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为其他工业提供优质的矿石,促进其他工业的进一步发展。
3.安全性原则的运用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近年来煤矿采矿安全事故频发,事故处理纠纷问题一直不断,给社会增加了负能量,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采矿工程活动要改变以往的忽视安全谋求利润的模式,改用安全与经济并重的生产模式,在采矿工程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性原则,把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到最低。同时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要妥善处理事故,用法律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得到合理补偿,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收稿日期:2014-06-16作者简介:吴开洪(1969-),男,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工程师,现任云南东源昭通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总之,在采矿工程中坚持安全性原则,把安全问题的处理措施落实到采矿活动过程中,不仅可以促进采矿企业的经济发展,而且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发展。
二、安全性原则在采矿工程过程中的应用
对采矿工程来说,安全性原则的应用可以体现在安全施工技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代计算机应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等多个方面。
(一)采矿安全施工技术的应用
采矿工程难度大,涉及技术比较多,因此要加强采矿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提高采矿工程技术。
采矿工程具有专业性强、危险系数高等特点,要积极吸引或引进采矿专业技术强的综合性人才,并鼓励其进行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不断更新采矿技术,为采矿工程服务。同时要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给其充足的发展空间。此外,国家要加大对采矿现场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如采矿交通运输(主要是公路建设)、能源开发(如水电设施建设等),为采矿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2)在采矿前,要进行技术交底。
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学习和研究,要熟悉掌握施工设计图纸中的施工重点、关键工艺、施工参数等,编制安全施工说明书,并严格执行。同时要做好物资采购工作,根据采矿工程施工设计选购材料,严格把控材料质量关,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此外,要根据采矿工程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
(3)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如某采矿工程在进行凿岩爆破施工时,选用Boomer281液压凿岩台车、乳化炸药配段发塑料导爆爆管进行凿岩爆破,且按照爆破参数完成工作,其中,炮眼深度3.0~3.2m,爆破进尺2.5~3m等,根据采矿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相关参数。此外,要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在采矿时尽量不破坏自然环境,让矿区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处。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能够有效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采矿工程活动有章可依。风门至少要建立2座风门,间距大于运输工具的长度,以便一座风门开启时,另一座风门是关闭的。风门分为普通风门和自动风门两类。自动风门是借助各种动力来开启与关闭的一种风门,自动风门中有机械传动式、电气传动式、气动式和水动式等。(三)控制风流设施控制风流的设施主要有调节风窗。调节风窗是在风门或挡风墙上方,开设一个面积可调节的矩形小窗口,移动窗板的位置可调节窗口的面积大小,从而改变巷道通过的风量,达到调节风量的目的。
三、煤矿通风与安全技术应用的有关建议
(一)注意选择巷道贯通的地点
巷道贯通的地点尽量选在危险性小的地区,当面尤其是在瓦斯隐患突出的矿井,巷道要选择无危险或者危险性小的地区作为巷道贯通地点,巷道选择的不合理极易引起卡钻、顶钻的情况,极大增加了安全隐患。此外,进回风系统之间尽量不要设置巷道贯通点,因为,一旦选择在这,而且没有行之有效的控风措施,容易造成风流改变,加剧消极影响。
(二)有效的控风措施
1.加强巷道贯通处的局部通风管理
巷道贯通时,掘进的方向只能选择一个,其他其余要保持正常的通风状态,对于局部通风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通过检查来判定安全情况以及瓦斯浓度,要做到回风巷中瓦斯浓度低于1%,局部通风系统要保障巷道的风速、风流情况符合标准,严禁出现循环风等不合理的通风情况。尤其是隐患严重的煤矿中,为保障巷需通风系统的顺利运行,倾斜巷道与上部的平巷道需要预留出至少5m的超前距离。
2.贯通时采取有效的控风措施
在通风系统贯通前后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检测,一旦出现进回风系统之间设置巷道贯通点时要立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减少两侧空气压差,减少两侧空气压差,然后在贯通的两个方向设置好风门,贯通时关闭风门,等到放炮贯通之后再进行一遍通风系统的检测和调整。矿井中通风系统越复杂,在进行巷道贯通时风流越不容易控制,贯通后的各个巷道中的通风情况很难得到准确的数据、因此特别强调加强通风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应用,避免循环风和串联风的产生。
3.加强通风瓦斯系统的监测与管理
对于煤矿挖掘区域的瓦斯浓度情况要进行实时监测,对于每个监测地点的瓦斯浓度都要及时汇报。一旦监测到异常情况,要立刻上报,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确定主监控地区,将危险性降低到最低。
四、结语
1.安全问题制约着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开展安全工程实验是研究煤矿瓦斯、煤尘、矿井火灾、矿井通风等与煤矿安全息息相关的实验室,实验室内有瓦斯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再加上用电、消防等安全问题都是制约实验室开放工作开展的基础问题。2.大部分学生(尤其是本科生)不知道实验室是开放的安全工程实验室开放之初,申请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基本都是硕士研究生,很少有本科生申请参加开放实验项目,通过与学生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得知,很多学生不知道安全工程实验室是开放的,更不知道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开放类型、开放时间、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这无疑会影响实验室开放的效果。3.师资力量不足,年轻理论课教师指导实验能力较弱实验室开放后,参与实验的学生人时数势必大幅度增加,单靠专职实验人员的力量远远无法满足大幅度增加的实验指导工作量的需要,因此就需要理论课教师参与到指导开放实验项目中来,而理论课教师的研究重点是理论知识,因此他们的实验指导能力相对较弱。
二、安全工程实验室开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1.制定了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规定,并要求指导教师和学生严格执行为了确保开放实验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实验指导教师在学生进入实验室时的第一件事就是宣读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具体的实验项目重点强调本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全程跟踪指导学生实验并实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实验前由指导教师负责供气、供电、开机,实验结束后由指导教师负责停机、断气、断水、断电。2.加大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宣传力度针对很多学生(尤其是本科生)不知道安全工程实验室是开放的这一影响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根本性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新生入学教育是进行宣传;(2)理论课教师在理论课堂上进行宣传和解释;(3)班主任老师在开班会时进行宣传和解释;(4)在安全工程学院网站上《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实验室开放计划表》、《实验室开放学生申请、教师工作流程》(见图1)等相关详细信息,学生在网上就可以完成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请工作。3.成立教研组,提高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指导力量针对师资力量不足,年轻理论课教师指导实验能力较弱的问题,我院要求所有副高级以下职称的理论课教师都要参与实验室开放工作,成立了通风安全、瓦斯防治、粉尘防治、火灾防治、机电安全等五个实验室开放教研组,每个教研组由教授或副教授任组长,并由几名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参与实验室开放工作,由教授或副教授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实验能力进行指导,同时规定青年教师要定期进行提高实验指导能力的研讨。为了进一步增加开放实验的指导力量,我院还制定了硕士研究生助理实验员制度,即对一部分有能力的硕士研究生重点培养,使之能够熟练掌握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的原理、基本操作技能,并熟习与实验室有关的教学、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而能够具备组织同学学习使用实验仪器的能力及指导简单实验的能力,积极参与到实验室对本科生开放的管理和建设工作中。
三、安全工程实验室开放效果分析
两年来,安全工程实验室开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率大为提高。由原来的只有在上固定实验项目是使用到现在的全体教师全体学生随时都可以使用。(2)学生的实验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学生学习理论课的积极性也有了普遍提高。(3)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两年来,安全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采矿工程等3个专业的本科生共计2046人次参加安全工程实验室开放实验;安全工程、采矿工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共计682人次参加开放实验。安全工程专业15名硕士研究生参与了实验室开放管理与指导工作。
四、结语
1.1水利工程往往施工战线长,施工班组较多,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交通联系多有不便,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
1.2水利工程多涉河道治理、水库大坝、沿海堤防施工项目,受汛期及潮汐影响,必须保证洪水和潮汐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上述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准确把握,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1.3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4水利工地招用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且多为建筑工人,不了解水利工程建设规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适应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策略
2.1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首先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之前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促使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变成我要安全的心态,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
2.2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安全第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制定后,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并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3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措施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2.4施工队伍组建时拟安全管理,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工程项目一上马,工地就应立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现场设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在组建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时,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对于新入厂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5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过程性的,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同时也是考验安全管理是否有效的主要阶段。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统筹兼顾,不留死角,又应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它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既要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对象的施工安全,又应保证全部施工对象的安全生产。
结语
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通过多年施工实践,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环境都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而要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治久安,既需要每个施工企业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整体配合,也需要全体职工共同自觉的努力;既需要科学有效的控管手段,也需要每个人脚踏实地、艰苦细致的工作;既要严厉治安,又应充满爱心,要以人为本,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我国农村的人口比例还是占了全国总人口的72%,虽然许多大城市高楼林立,城市设备完善,但是在我国,还是存在着许多偏远的地区,这些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导致发展比较落后,其饮水安全问题也没有提起人们的重视,因为人们自古靠山吃饭、靠水生活,但是由于目前环境的污染,大肆的开采环境,导致水源的污染严重,水质大不如从前。在我国的农村饮用水调查中,目前我国还存在有超过4亿的农村人口饮用水不达标,占了总农村人口的40%,而除此之外,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的有接近3亿人,而水源供应不充足的有接近9000万人,饮用水所含物质超标的有5000万人,总的来说,农村的饮用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就目前来看,饮用水工程的建设普及是重中之重。
二、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1、工业的污染
我国许多农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所以地租价格低廉,人力劳动也低价,所以许多污染类的加工厂在农村地区盛行,其中不乏有化工类、冶金类等高污染的加工业,在农村处理废气废水的设备简陋,有些地方甚至是没有处理,而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农田或者是江河,这对水源甚至是人的生活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导致水源被破坏,水环境日渐恶劣等等。
2.农业的污染
农村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而农业生产离不开农产品的化学污染,因为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此类化学物质的排放经河流湖泊的流动,影响的不仅仅是当地周围的水源,有研究表明,在北极都可以找到这种污染农药,可见这个影响的后果是非常大的。而农村的畜禽养殖,由于大量的粪便和饲养方式过于密集等因素,导致流感的频发,对社会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经过污染的水源灌溉农产品,造成二次污染,其社会危害也是影响甚广。
三、饮用水工程存在的问题
1.资金的不到位、劳动力缺乏
根据以往的经验证明,饮水安全是一项庞大的安全工程,所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虽然目前我国农村人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农村的思想比较落后,而且经济还是比较薄弱,在集资方面比较困难,加上目前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劳动力缺乏,而且水费收取也比较私人化,大多数农村现在还采取承包制,每月抄水表的方式收取水费,有些乡镇的水厂哄抬物价,让农民感觉到负担加重。
2.水管设备老化
由于农村的饮水工程普及度不够,所以现在的饮水水管都是历史遗留的产物,经历了这么多年的使用,设备已经老化,又因为没有及时的补修和管理,使得有些水管出现了污垢了或者是破裂的情况,有些地区饮水供应不足,而且导致饮用水里面所含物质超标。
3.供水规模缺乏管理
在农村地域广阔,所以农村的供水布局比较分散,所以集中供水规模比较少,调查显示,在供水区域内90%的供水提供于村内的居民,而部分分散的偏远地区的供水目前还是存在不足,而目前农村规划缺少科学规范的规划,使得水资源的调配缺乏统一的使用规划。
4.供水形式多
水质不合理在农村,自来水的使用在有些地区还是不普及,有些地区还是使用水窖、井口、泉水等取水手段还是更多的为村民使用,这些取水的形式多样,但是缺乏净水的工艺,会出现设备老化、井水、泉水等受到自然因素比较大,藻类生物滋生等问题,使得水质安全问题得不到保证,而且这一些水没有经过消毒等就直接引用,对居民的身体也存在一定的影响。
四、农村饮用水的执法缺陷
1.政府管理不到位
在许多地区,执法部门没有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在水资源的管理问题上,有些执法人员更是越权、中饱私囊等将政府拨款的修建工程款项据为己有,使得农民的补贴不到位,饮水工程滞后等等的问题;有些农村的执法部门芷看到饮水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管理的问题,使得饮用水的管理不完善,也没有好好的保护当地的水资源。
2.存在地方保护
在有些落后的农村地区,地方政府更希望的是发展当地的经济,他们将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在本地高收益的代工厂企业,对这些企业的违法污染却不管不问,或者是过下场面的惩罚方式,同时给村民洗脑,希望村民认同这种先发展后治理的理念,殊不知,这些违法的污染对农村的饮用水造成的污染是后期用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因为大自然是不可逆的,水污染日益严重,也影响到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农村饮用水的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现在执行的饮用水保护法主要还是针对城市集中的饮水安全问题上面,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来说,安全水的监管是处于空置的,对于农村饮用水的监控和管理也由于资金问题或者是设备的问题而没有执行,这样缺乏了对饮用水的监控,无法及时监测水中所含的物质是否达标,导致了村民饮用水的安全缺乏保障。
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思考
1.政府的执行力度要到位
及时的规划出工程信息,安排好农村饮用水的体系,关于饮用水工程要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在工程的的设计、施工、监工方面都要起到重要的作用,因为工程的资金和工程实施是两个重大的问题,政府应该调配好资金使用,或者是将工程分期进行,在村民集资方面要实地考量村民的实际能力,采取因人集资的方法,而不是统一分配,因为农村目前的贫富差距还是比较悬殊的,在饮水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因为土地地质或者是牵涉到农民楼房等问题的时候,政府应该晓之以理,而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考虑到农村的劳动力目前不足,政府可以动员农村的人民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2.对于农村企业里面一些代工厂的污水废气等污染源
政府应该给予杜绝,同时也要建立村民的保护意识,对恶意排放污水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对存在安全饮用水危险的因素要给予及时处理,要普法同时让村民树立一个正确的环保观念和生态经济意识。
3.要有一个完整的监督机制
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就是必须要克服部分执法人员的工作漏洞,不包庇任何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而是应该要给予严厉的打击,而且要实施完整的监督机制,不让违法行为躲避一时风头之后死灰复燃,所以饮用水安全信息也要公开透明,让群众及时的了解饮用水的状况,同时使得政府执法部门接受民众的监督,如果有因为执法部分的执行不当导致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也应当追求相关的法律责任。
4.农村饮用水的标准要适当的提高
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建设也日益增快,既要满足到农民的用水需求,同时也要为后期的发展留下铺垫,所以不能仅仅满足当前的供水需求,更是应该将供水工程的设计放的更长远的位置,广泛的应用新的设计材料、大胆采用新的设计,水资源的过滤等要求要达到合法的水平,同时在建立饮用水工程的时候应当采取统一管理的原则,使得供应水的管理更加规范,统筹水资源更加高效能。农村的饮用水应该坚持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要落实到每个细节,每个部门的合作要团结有效,而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给予农民一个空头支票,最后却没有落实。
5.建立饮用水应急机制
因为一旦水资源受到污染,如果让水流到村民的日常使用中,这个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一旦出现污染问题,该怎么处理?政府应该做好执行的工作,日常的监测,风险的评估等,一旦发现有污染源出现,应该采用什么方案去应急,这些都是应该要提前订好的计划,万万不可等到污染源出现了之后才来补救,而是应该将其扼杀在源头里面,杜绝一切污染源出现的可能,或者降低其出现的风险。这样才能使得安全饮用水工程合法合理符合民情,并符合民心。
六、结束语
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工程验收工作的质量,在吸取国内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国家经贸委以电力[1999]72号文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水电工程在截流、下闸蓄水、机组启动时应进行阶段性验收,工程整体竣工时应进行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工程蓄水和竣工前,应按原电力部《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电综[1998]219号)进行工程安全鉴定。水利部也先后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管[1995]86号)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规定了对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要求和主要的工作内容。因此,安全鉴定工作是工程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安全鉴定意见是工程验收的必要依据。
安全鉴定工作可视工程验收工作的需要,划分为蓄水安全鉴定、竣工安全鉴定和专项安全鉴定。工程安全鉴定的工作重点是,依据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和专题报告、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检查设计、施工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虽然符合上述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标准但权威专家认为存在工程安全问题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安全鉴定工作的范围一般是以大坝为重点的整个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一般以土建工程为主,不含机电工程,但要包括金属结构工程。
2三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的特点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委托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三峡枢纽工程进行安全鉴定的通知中指出,为了确保三峡枢纽工程安全,蓄水前要进行枢纽工程安全鉴定;并又指出,这是一项责任重大而又光荣的任务。鉴于三峡工程前期勘测设计、立项论证和建设工期较长,工程涉及综合利用各部门较多,各方对三峡工程技术问题的意见也颇多,因此,三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既有与其他工程相似之处,更有其许多不同于其他工程的特点。
2.1三峡工程规模巨大,工程安全要求高
三峡工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水电工程,三峡工程的安全不仅与上下游亿万人民的生命财产紧密相关,也涉及到工程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国家的投资能否及时得到应有的回报;显而易见,三峡工程的安全是全国人民所关注的,并在世界上也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三峡工程必须建设好,三峡工程的安全鉴定工作也同样要高质量地完成好。
2.2安全鉴定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
按照三峡工程建设进度和验收工作大纲的安排,安全鉴定工作配合2003年6月水库蓄水至135m水位的总进度进行;安全鉴定工作相应分为上游基坑进水前、下游基坑进水前、船闸下游引航道进水前、三期明渠截流前、水库蓄水至135m水位及船闸通航等5个阶段。安全鉴定从工作大纲编制至最终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将历时1年半至2年,其中还将配合工程阶段验收,另需提交4份阶段书面安全鉴定意见。
要做好三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必须首先熟悉建设前期的大量资料,充分了解三峡工程的技术背景、关键技术所在,才能对照建设过程中的现状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同样,在施工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及制作安装单位的技术资料也是十分丰富的,多年来,积累的施工期监测资料更是堆积如山,安全鉴定工作主要通过了解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来掌握影响工程安全的主要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由于三峡工程正在紧张而有序的施工中,工程面貌日新月异,安全鉴定工作也必须密切跟踪施工进度,随时掌握工程的建设形象面貌。
2.3工程综合利用涉及行业及有关专业部门多
三峡工程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等巨大的综合效益,涉及的行业和专业多,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兼顾各方面的特点,了解各行业在三峡工程运行中的作用,掌握三峡工程建设中有关专业的要求,以便在三峡水库蓄水后,确保涉及各行业、各专业的建筑物均能安全运行,并发挥其设计的效益。
2.4安全鉴定工作的依据和工作原则
全鉴定工作的依据包括国家经贸委、原电力工业部、水利部等批准和的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三峡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特点;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批准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阶段验收工作大纲》,国家及其有关部门关于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和规定,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单项技术设计及有关专题报告等审查意见,工程建设中有关的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的有关标准、文件和规定以及设计、监理、施工和建设单位为蓄水安全鉴定编写的自检报告。
为了满足三峡工程国家验收的需要,并结合三峡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三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①在安全鉴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以确保工作质量;
②对于已经在大江截流前国家验收的一期工程项目,不再重复进行鉴定工作;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已批准的审查结论可作为安全鉴定的主要依据;
③接受国务院三峡工程质量检查专家组对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国务院三峡工程质量检查专家组历次检查结论作为安全鉴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④从尊重历史出发,对建筑物结构安全的评价,原则上以原设计采用的规程规范为主,对有重大争议或涉及的规程规范对安全度规定已有重大变化的局部建筑物经慎重研究后,也可采用新规范进行复核。
3三峡工程安全鉴定的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经与中国三峡总公司分析研究,三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以涉及工程安全的部位为重点。安全鉴定的工作范围为:
二期工程大坝(左岸非溢流坝1号坝段至纵向围堰坝段)土建及金属结构工程,左岸电站厂房土建及金属结构工程,升船机上闸首土建及金属结构工程,永久船闸土建及金属结构工程,茅坪溪防护大坝,茅坪溪泄水建筑物土建工程,临时船闸上闸首封堵土建工程,右岸地下电站进水口预建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右岸纵向围堰上游堰内段,三期碾压混凝土围堰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大坝上游庙河以下近坝区库岸边坡。
安全鉴定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下列项目进行评价:
①工程等级、防洪、抗震等设计标准;②延长后水文系列的径流、洪水计算成果;③水库蓄水方案及初期度汛设计方案;④枢纽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施工地质条件;⑤各水工建筑物的水力设计和结构设计;⑥三期度汛泄洪及其下游防冲保护设计;⑦金属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质量;⑧各建筑物边坡加固、地基处理及防渗排水设计;⑨开挖、混凝土浇筑、土石坝填筑、锚喷支护和灌浆、渗流控制等的施工质量;⑩各建筑物安全监测设计、施工和施工期监测成果;11设计与施工方案中重大变更的理由和影响;12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和结果;13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管理状况。
4三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的具体工作方式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成三峡工程安全鉴定组开展工作。安全鉴定组由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组成,安全鉴定组下设办公室;安全鉴定组由总院及国内著名水利水电和水运专家组成;还邀请国内同行中有经验的权威专家组成顾问组,对安全鉴定工作和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安全鉴定专家组独立地开展工作,在查阅资料、查勘现场、与建设有关各方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分析、讨论和研究,提出安全鉴定报告,并对报告的结论负责。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安全鉴定专家组分为工程防洪组、地质组、水工组、船闸(土建)组、施工组、安全监测组和金属结构组共7个专业组。安全鉴定报告将在综合以上7个专业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筑物分部位进行工程安全评价,最终将对整个二期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和蓄水后(水位135m)的安全性作出鉴定结论。
5安全鉴定工作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1)安全鉴定工作是阶段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配合三峡工程上游基坑进水前和下游基坑进水前的验收工作,安全鉴定也相应完成了第一和第二两个阶段的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船闸下游引航道进水前的安全鉴定工作。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领导、验收办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安全鉴定工作的进展是顺利的。在安全鉴定的每一个阶段,针对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安全鉴定专家组与有关人员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分析利弊,统一看法,研究措施;中国三峡总公司对安全鉴定专家组在安全鉴定意见中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研究对策,把工程中的问题尽量解决在验收工作之前。
(2)安全鉴定工作离不开三峡工程的各个参建单位
安全鉴定工作的每个阶段虽然投入了较多人力和物力,但毕竟三峡工程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工程资料极为丰富,安全鉴定专家组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把所有问题都清理一遍,因此,除了要求各参建单位写好自检报告外,在鉴定工作过程中,必须积极依靠各参建单位。首先要虚心向各参建单位学习,仔细查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资料,工作过程与他们开展讨论,尤其在各专业安全鉴定意见初稿完成后,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尽可能统一看法,商讨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措施,以便最终达到提高三峡工程及其验收工作质量的共同目的。
(3)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克服困难,搞好安全鉴定工作
组织一支素质高、专业齐全的专家队伍是搞好三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的关键。我国当前正处于水利水电建设的春天,在建工程较多,行业内专家们也很忙,因此,必须加强安全鉴定工作的计划性,以确保每位专家能按时到位。在中国三峡总公司的精心策划下,每个验收阶段前的工程面貌要求、资料准备、会议安排等都严格按验收工作大纲进行或有所提前,确保了安全鉴定工作的计划性;各位专家也以三峡工程大局为重,按时到位,工作中经常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不少专家虽然年事已高,身体多病,但仍然以能参加三峡安全鉴定工作为荣,积极参加,并在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个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一定要把问题搞清楚才罢休,以保证安全鉴定工作的质量。